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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元朝兵制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7-23 13:20:30 0


元朝的军队从成分上主要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四类。

蒙古军以蒙古人为主体。蒙古族沿袭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男子自幼学习骑射,成丁力能挽弓执兵者皆为士卒。蒙古军是元朝军队的主力。凡十五岁至七十岁的男子,一旦有战事,无论贵贱或家庭人口众寡尽签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编组成十户、百户、千户。千户是基本军事单位。蒙古军上马则准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征兵时视战事的需要,或“空营帐而出”;或者每十丁抽一、二人出征。半成年的男子,也编入兵籍,称渐丁军。后来色目人中不少哈剌鲁、钦察、唐兀、阿速、康里、畏兀儿、回回、阿儿浑族丁壮也被编入蒙古军之中。

凡有征伐,蒙古人随时组编探马赤军。探马赤是突厥—蒙古语tamachi的音译,唐代音译为答摩支,指从蒙古、色目各部中签发的男丁组成的军队。元代对诸部抽调出来的军人专设探马赤军军籍。

进入中原后,蒙古人使用各种办法,从金统治区内征发汉人出征,是为汉军。中国统一之后,收编大量宋军,称为“新附军”。此外还有辽东之乣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之寸白军,福建之畲军等,都只在当地戍守,称为乡军。还有一些不入军籍,不支军饷和招募来的军队,称为“答剌罕军”,战争中可以纵情掳掠。元朝军队中有技术兵种编成,如使用火药武器的炮军,装备弩具的弩军,和长于水战的水手军等。相当级别以上的武官都须遣弟子入朝为质。入质人员也往往编入军队,组成“质子军”。蒙古语称质子为“秃鲁花”,因此质子军也称为“秃鲁花军”。

世祖朝蒙古贵族的统治重心由漠北转移到了汉地,为适应这种情况,元政府将军队划分为宿卫军和镇戍军两大系统。

宿卫军包括怯薛和侍卫亲军。怯薛在蒙古语中意为番值宿卫,指蒙元禁军。怯薛之成员称为怯薛歹,复数为怯薛丹。辽金时代草原游牧部落贵族的亲随伴当除在战时随主人冲锋陷阵,平时负有保卫责任外,还兼作主人家仆的各种劳役。贵族称汗后,亲随伴当则成为其宿卫,称为怯薛。

成吉思汗建国后,从蒙古各部中征调士兵组成怯薛,即护卫军,担任警卫并操持大汗廷的日常事务。其组成为:火儿赤(箭筒士)一千名,客卜帖兀勒(宿卫)一千名,加上散班(由各部贵族、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十户长质子组成)八千人,共一万人。怯薛分为四班,每班由四功臣博尔忽、博尔朮、木华黎、赤老温或其后人充任长官,三日一轮,称为“四怯薛”。由于博尔忽早亡,成吉思汗命别速惕部贵族领之。因为别速惕贵族并非出于四功臣之后,所以此番宿卫由成吉思汗挂名亲领,称为“也可怯薛”(意为“大怯薛”)。成吉思汗出征时,怯薛居中,被称之为“也客豁勒”(意为“大中军”)。

世祖承袭了前朝的怯薛宿卫制度,四怯薛长仍主要由几位功臣的后裔世袭。由于赤老温无后裔,后来一直由右丞相代领其怯薛。怯薛歹享有优厚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服役时间长的可直接擢为一品大员。有些怯薛成员因才能被授为官,贵盛一时,但卸任回到内庭后,仍担任其原来的怯薛职务,世世无替,非亲信不得预。怯薛平日无事则各执其职,以备宿卫禁庭,有大事则直接听命于皇帝,是元皇室最信任的武装。

因太祖以后累朝斡耳朵一直存在,其宿卫也长期保持,同时不少人知道怯薛待遇优厚,千方百计“投充”怯薛歹,使得怯薛歹的数量大大超额,每年政府在怯薛上花费的钱动以亿万计,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

侍卫亲军始建于中统元年(1260),是元世祖仿照汉地禁军制度组建起来的。最初创建时沿金制称为武卫军,兵力约三万。至元元年(1264),改名为侍卫亲军,分成左、右翼。至元八年(1271)改建制为左、右、中三卫。至元十六年(1279)以后,按照民族分编,扩充成前、后、左、右、中五卫;后又陆续增补力量。并先后设立了色目武装唐兀卫、钦察左、右卫、贵赤卫、西域卫、康里卫、阿速左、右卫、威武阿速卫、隆镇卫(包括钦察、唐兀、西域、阿速、哈剌鲁和汉族等各族士兵)、龙翊卫(钦察族)、斡罗思卫等。一些蒙古军、探马赤军也被编入,如左、右蒙古卫、宗仁卫等。此外,还陆续设立隶属于东宫或后宫的诸卫。到元朝后期,侍卫亲军的总人数在二十万至三十万之间,其中汉人士兵约占三分之二。

怯薛和侍卫亲军的区别为:怯薛负责皇帝的安全,掌管宫城和斡耳朵(宫帐)的防卫,一般不外出作战,由怯薛长掌管,直接听命于皇帝。侍卫亲军则既要负责元朝“两都”防卫及镇守“腹里”,又是朝廷的常备精锐军队,分别由各卫都指挥使司掌管,除少数卫以外均属枢密院掌管。

元朝的地方镇戍军队,由驻牧在草原上的蒙古军和分驻各地镇守的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组成。在平定北方叛王的斗争中,漠北的蒙古军镇戍军起了重要的作用。灭宋之后,探马赤军陆续集中到山东、河南、陕西、四川等地屯驻。有了固定驻地后,探马赤军的家属陆续从草原牧区迁到中原农区,逐渐与蒙古本土脱离关系,游猎生活习俗慢慢改变,渐知耕垦播植。探马赤军人的后代都隶于军籍,儿童被编为“渐丁军”,有时称“小厮蒙古军”。除上述地区屯驻外,探马赤军还经常被签发出征和分番镇戍到其他地区。

原来在金统治区组编的汉军,在灭宋之战中大多南下屯驻,陆续建立万户府、元帅府等机构。新附军被逐渐并入其他军队后缓慢消亡。此外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寸白军、畲军等也都属于地方镇戍军系统。

蒙古贵族把兵籍视为军机重务,不让汉人插手。枢密院专掌军旅也只有长官一、二人知其数。所以元有国百年,兵力多寡始终是个秘密。

历代军队兵源不外采用募兵和征兵两种办法。征兵的办法或从全国及龄人口中按一定条件征集,或指定一部分人户出军。元朝实行后一种办法,被指定出军的人户在国家户籍上另辟一类,称为军户。

蒙古军和探马赤军军户,都是蒙古军户。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正月明确规定:“签蒙古军,每户二丁、三丁者一人,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签渐丁的实施法,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作了更明确的规定:“签发渐丁军士,遵旧制,家止一丁者不作数,凡二丁至五丁,六丁之家,止存一人,余皆充军。”

列入汉军籍的人户是汉军军户。太宗、宪宗各朝所签汉军约十万人,世祖一朝先后签发的汉军为数达二十万以上,总计达三十万以上,占全部北方户口的六分之一强。元代实行户等制,按财产丁力划分户等。签发汉军时,一般取中户。至元二十年(1283)二月,世祖命各行枢密院造新附军籍册,历时数年。新附军军籍均以至元二十七年(1290)为准,列名军籍的人户就是新附军户,即新附军家属。

军户世代服役,元政府规定“尝为军者,定入尺籍伍府,不可更易”。军人如逃亡,政府就在原籍取他的兄弟子侄顶替。服役者须以“正身”应役,不能逃避或“雇觅”他人代役。军人如阵亡,本户军役可以“存恤”一年,病死者“存恤”半年,到期继续出人服兵役。战争期间,军人无假。战争结束后,出征军人通常可以放还“存恤”一年或数年。政府还采取“番直”或“更戍”的方式使军户以“作养物力”。

不同来源的军户的负担不同。探马赤军户不但需出人应役,而且主要军需装备要自备,不足部分才由政府补给。政府发给汉军士兵冬夏制服、武器和口粮(月米五斗、盐一斤)。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

军户有权在赋役上享受豁免和优待。汉军军户和探马赤军户从事农耕者,免四顷地的税粮,余下的土地照常交税。新附军户有土地的按亩纳税。从事牧业的探马赤军户,“抽分羊马”比一般牧民稍轻,不承担和雇和买。其他军户则富者承担,贫者可免。军户豁免科差与杂泛差役。

对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政府在万户、千户之下设奥鲁官管理。元中期以后奥鲁官先后撤罢,由都万户府下属的万府、千户所直接管理探马赤军户。奥鲁是蒙古语,又音译为“阿兀鲁黑”。蒙古人出征时,“不以贵贱,多带妻孥而行,自运用以管行李衣服钱物之类”。每遇战事,随军家属与辎重留在与前线保持一定距离的地方,称为老小营、营盘,此即奥鲁。蒙古建国后,奥鲁既指军队家属,又指管理老小营的官员。

蒙古国时期,汉军多由世侯统领,其奥鲁与蒙古军、探马赤军差不多。世祖在中原推行军民分治后,将汉军奥鲁从汉军万户中划出来,先在各路设专员管理,后由各路、府、州、县的管民官兼领奥鲁。平宋后,蒙古统治者对收编宋军组成的新附军军户未设奥鲁,由所在地的管军官管理。奥鲁的主要职责,是起发军人服役,征取出征军人的封椿钱,协助审理军户的“奸盗诈伪”等案件。

军户制保证了元朝的兵源,政府可以较小的支出维持庞大的军队。蒙宋对峙时期,蒙古国控制的户口约为南宋控制户口的七分之一,但蒙古国不但能与南宋长期抗衡,而且最终战胜,双方兵制的不同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军户世代无偿承当过重的军役,各级军官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常引起军人逃亡,导致军户破产。元朝中期以后军户制逐渐被破坏,元末政府与起义军作战,只能依靠地主武装,军户制已经完全消亡。

蒙古国时期,武官职位世袭,名号不一,属僚自置,属部多具有家兵的性质。高级将领兼管军民,往往成为世侯。李璮叛乱平定后,世祖认为汉军世侯拥兵自重、世袭军职、弟子世掌固定军队是不稳定因素,遂于至元元年(1264)十二月,“始罢诸侯世守,立迁转法”,改变了汉军掌握在世侯手里的情况,将领改由朝廷调派。探马赤军从蒙古军中分离出来后,将领也经常调动,军队不再是将领的私兵。

金元之交华北的汉人世侯军民兼管的现象也在李璮叛乱平定后改变。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朝廷规定军民分治:“诸路管民官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灭宋过程中,对新占领的原南宋地区,统军将领临时军民兼治。大统一后,元政府于至元十五年(1278)三月,宣布南北划一,实行军民分治制。只有留驻蒙古草原的蒙古千户,仍实行传统的军政合一旧制。

蒙古立国之初,官制简古,成吉思汗封授千户时,非亲贵功臣不授,共封九十五千户,而受封为万户的只有开国元勋木华黎(左翼万户)、纳牙阿(中军万户)、博儿朮(右翼万户)和豁儿赤(林木中百姓万户)四人。随着征服地域的扩大,蒙古统治者对降服的首领多采取维持其原有权力的作法,并封授了大量的万户、千户,建制较为混乱。世祖于至元七年(1270)着手统一武官等级,确定武官等级之高下以统辖军队的数量为依据。至元二十一年(1284),规定了武官的品级、所持符牌标准和各军府设职编数。

万户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万户府统兵七千人,中万户府五千人,下万户府三千人。侍卫亲军各卫,与上万户府等级相同。万户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员,万户之下有总管、镇抚等武官。侍卫亲军各卫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有的卫设达鲁花赤。千户所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千户所统兵七百人,中千户所五百人,下千户所三百人。千户所置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一员,千户之下有总把。百户所只分上、下两等。上百户所统兵七十人,下百户所五十人,各置百户一至二员。百户之下,设牌子头,百户之下还有低级军官——弹压。武官皆有俸禄。

元承金制,官员持牌符,作为武官地位有权力的象征。牌分虎头金牌、平金牌、平银牌三等,又称为虎符、金符和银符。大致上是万户佩虎符,千户佩金符,百户佩银符。虎符还有三珠、二珠、一珠的区别,三珠为最高,只有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以上的掌军者才能发给。武官升迁或去职时,都要交回原来持有的符牌。元朝的勋阶制度规定,武职散官分三十四阶,起于正二品,最高为龙虎卫上将军;终于从八品,最低为进义副尉。

武官的来源分为承袭与迁转。武官的承袭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武官迁转一般是以三年为期。探马赤军的武官升迁后,其职位由家族内男丁继任;汉军的武官升迁后,空缺下的职位另择人担任。

世祖即位后,行用汉制,兵器的制造、储运形成制度。中统二年(1261)七月,设军储都转运使司,负责兵器生产和输送。后来改为军器局。至元五年(1268)二月,又改为军器监。至元二十年(1283),设立卫尉院,又将军器监改为武备监,隶于其下。次年,武备监升为武备寺,与卫尉院并立。大德十一年(1307)至至大四年(1311),武备寺曾升为武备院,后又改回原名。武备寺设卿四员,同判六员,少卿四员,丞四员,还有查验弓、弦和箭矢角翎质量的官员。

武备寺是国家“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即负责武器生产、发放的机关。其属官由匠户中之能者选任。下辖机构有寿武库,掌储备军服甲具;利器库、广胜库,掌储存兵器;军器人匠提举司,掌兵器、军服、护甲的制造,分别设于大同路、平阳路、太原路、保定、真定路等;还有军器人匠局及甲局、弓局、箭局、军器局、杂造局、弦局等数十个单位,分布于北至欠州(今俄罗斯图瓦共和国、哈卡斯共和国境)和东北,南到华北的广大地区。

蒙古统治者禁止私造兵器,对汉人、南人管制尤严。汉人、南人禁弓矢,不得私藏衣甲和武器,连弹弓、铁棒也禁用;违禁者轻则杖罚,重则处死。为防止官储武器流入民间,元政府严格限制“汉儿城子里”(汉人、南人城市)官贮兵器的数量,“每一个路里十副弓箭,散府里、州里七副弓箭,县里五副弓箭”。元政府还规定这些数量有限的兵器必须由任职达鲁花赤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监管。对武器的严格管制措施也行于汉军和新附军中。汉军和新附军人在作战、出戍时持有武器,平时武器交由仓库统一保管。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人则不受限制。

蒙古原无耕作的习惯,凡有攻战,饮食除随军羊马提供以外,主要取之于掠夺。进入中原后,学习了汉地传统的屯田作法,用兵征讨时,凡遇坚城大敌,长攻不克,必以屯田之法保证前线军队的粮饷,长期围困,以待战机。海内统一后,为了解决庞大军队的粮食供应,大都周围侍卫亲军各卫与各行省镇戍军,“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皆立屯田,以资军饷”。中原、甘肃行省的屯田多因前朝旧制,漠北和林和川陕则因宜耕而新置,云南等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虽然非古来屯田之所,但地处土著民族的腹心地区,也有兵旅屯驻控扼。按元人的看法是“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

屯田分兵、民两类。军屯占多数,隶属枢密院和各行省,甚至在高丽也设置军屯;民屯属大司农、宣徽院和各行省。军屯分别由各地屯田万户府、屯田千户所管理。驻守边远地区的军队多利用镇戍之余屯田生产。边疆地区的屯田中以漠北成绩最大。成吉思汗时,大必阇赤田镇海就在金山以北今蒙古科布多附近择地建称海城,迁金降民、俘虏屯驻。后来哈剌哈孙任职和林时,又整顿这里的屯田,年收获量可达二十余万斛。和林是漠北屯田的另一个中心,年收获量也可达数万斛。屯驻斡端(今新疆和田)、别十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境内)的戍军在宣抚使刘恩的率领下屯田,曾向朝廷献“嘉禾”,报告丰收消息。此外元政府在河西通达今新疆南部的交通线沿线也因地制宜,设立了多处军屯。从边疆换防或撤回内地的军人,也被组编起来屯田。

元政府每年底都对军屯的亩数、收成和耕畜情况考核,优奖劣罚。屯田军人主要是汉军和新附军士兵,也包括少数探马赤军人。屯田的耕牛、农具和种子,多由政府供给,少数自备。每个屯田军人耕种的土地,因不同的自然条件而异。收成大多数由政府控制,少数留作本军口粮和来年的种子。军屯对边疆地区的开发起了重要作用。大德十年以后,窝阔台汗国瓦解,适逢冬季大雪,牧民牲畜损失严重,大量叛王部民乏食进入和林境投降。行省动用历年军屯生产结余的粮食供给降民,存活数十万人口。岭北地区土地高寒,气候变化无常,畜牧业生产依赖天气极重。元政府对在那里开展军屯十分重视,英宗时设立的岭北行省屯田万户府辖户达四千六百余户,垦田六千四百余顷,户均垦田一顷以上。

屯田对保障军队供给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民族压迫和政治腐败,管理不当,武宗时政府统计全国屯田共一百二十余所,许多已经废弛。至顺帝时,屯田数目已大幅度下降。

在近代动力机械没有发明以前,马匹是军队最重要的机动工具和后勤供应的运输工具。元朝兴起于漠北草原,蒙古人俗善骑射,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元朝统治者始终十分重视马政,在政府中设太仆寺管理御用马匹和制作马奶酒,在蒙古牧民中实行羊马抽分制。为保证军队有稳定的良种马匹来源,政府还设置、管理着大批牧场。

太仆寺所掌牧场分布东越耽罗(高丽),北逾火里秃麻(今俄罗斯贝加尔湖周围地区),西至甘肃,南及云南,主要集中在蒙古草原和大都、上都周围。“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管理牧场的机构,原称群牧所,后来其级别一再上升,先后改为尚牧监、太仆院、卫尉院等,后定制为太仆寺,先属宣徽院,后隶于中书省。

牧场也组编为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自夏至冬,随地所宜逐水草而居,至深秋十月还场。朝廷每年于九、十月间派太仆寺臣驰驿赴各牧场校阅,所产新驹,即烙官印。如发生短少,牧人须赔偿。校阅数目,造出蒙古、回回和汉文三种文字的册子,存之于官府。

为满足重大军事行动对马匹的需求,政府还临时在民间采取“刷马”、“括马”、“和买马”等强制性的措施。政府把所需马匹的数量分配到各行省,并拨发一定的费用。各地的马价不同,因此各地官府完成征用马匹的任务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征用军马时,蒙古人、色目人与各级官员允许保留部分马匹,闲散富人往往也允许三取其一。只有普通汉人、南人的马匹被全部征用。征去的马如系不勘使用的劣马常被退回。通过这种办法来满足军马的需求,虽然比较便捷,但实际上是利用强权低价抢夺民马,故遭到人民的反抗。

成吉思汗建国后,仿效中原的驿传制度,在境内恢复或新建了一批驿站,供来往使臣等使用。建立驿站传讯系统,是蒙古国的一项重要行政事业。元太宗曾与察合台、拔都商量,在蒙古国境土内建立统一的驿站,并初步制定了站赤的管理制度。最后受命负责此事的是阿剌浅、脱忽察儿这两位大臣。太宗在与西北诸王协商后,下旨在全国各地建立驿站。朝廷派出操办的是必阇赤忽里带;察合台派出的是亦木阔勒真·泰赤兀歹;拔都派出的是速忽·木勒赤歹;拖雷派出的官员是也里只歹。

成吉思汗时代内地—西域的交通主要取道“漠北—金山道”。此道沿线的驿路虽然得到修整,但实际上行路仍十分困难。自古以来由中原赴西域,取道漠北并非捷径。特别是此线经过的漠北和天山以北地区,土地高寒,出产有限,不足以维持当时日益频繁的东西交通。蒙古灭西夏,夺取金朝控制下的关中地区以后,重新开通中原经河西、畏兀儿直达西域的道路的时机成熟了。这是先秦时代以来直至唐朝中期,中、西之间的主要交通干线。

负责河西交通恢复工作的是汪古部人按竺迩。他在戊子年(1228)受命镇守删丹州(今甘肃山丹),“置驿张掖、酒泉,至玉关,通道西域”。另一位为恢复河西走廊与畏兀儿地区之间交通作出贡献的重要人物,是畏兀儿人岳邻。他从中原回畏兀儿地省亲时,“道出河西,所过榛莽,或时乏水”。岳邻“为凿井置堠,居民使客,相庆称便”。

元代在漠北设立了三条驿道,即帖里干道(此言“车道”)、木邻道(此言“马道”)和纳邻道(此言“小道”)。其中纳邻道有二十四站,其路线为,出东胜(今内蒙托克托县)溯黄河而西,经甘肃北部北上。此道“专备军情急务”而设,只许悬带金字牌面、通报军情机密的使臣经行。因此道多数驿站在甘肃境内,故常称为“甘肃纳邻驿”。

平宋之后,世祖下旨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以大都为中心的驿站网。据至顺二年(1331)成书的《经世大典》记载,腹里、河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共设驿站一千四百处左右,加上岭北、吐蕃等处的驿站,总数应在一千五百处以上。陆站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牛、驴、车等。辽阳行省辖境的驿站使用狗。此外还有水站、海站。

驿站系统的建立大大便利了内地至西北边疆地区的交通。斡端地区在蒙古国时期已经有驿站通达内地。阿里不哥叛乱期间这些驿站仍行用不废。阿里不哥刚失败,耶律希亮就奉旨从斡端启程归回内地。世祖命察合台兀鲁思汗阿鲁忽给驿,耶律希亮取道苦叉(今新疆库车)、火州、经河西归回。后来元政府派出工匠往斡端、可失哈儿采玉,采得的玉也通过驿传运送大都。

从斡端、可失哈儿一带东行,传统的交通线是分别沿今和田河和叶尔羌河河谷,至今阿克苏后再沿塔里木河谷而东。在河谷地带夏季可利用水运,冬季干枯的河床又成为天然通道,行旅不至走失方向。河床两侧有植被保护,河床深沟中常有积水可资利用。元政府在开通了南道驿路后,很快地发现了这种有利的自然条件,于是在至元十一年(1274)下令设“于阗、鸭儿看两城水驿十三”。这十三个水驿当系季节性的驿站。

至元十二年(1274),西北发生了元定宗贵由之子大名王禾忽的叛乱。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一家正在此时从八达哈商到达可失哈儿。因为天山南道的东端临近叛王的控制区,马可·波罗一行循昆仑山北道经今和田、且末、诺羌到达沙州,进入河西地区。比马可·波罗稍晚的是大都著名畏兀儿聂思脱里教士列边·扫马与东胜州的汪古部人马儿忽思,他们一同随商队从大都出发,赴耶路撒冷朝圣。他们一行经东胜(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宁夏(今银川),一路西行来到斡端。其所取路线当与马可·波罗相反,经沙州、诺羌、且末到达和田。

原先今塔里木盆地南沿的陆路线只是一条对北道起辅助作用的驿路,后因为沿天山南麓的道路为海都等叛王切断,为了保证与内地的交通,遂不断努力改善塔里木盆地南沿的驿传系统。镇守斡端的将领别速带因为与内地往来沿途饮食、驼畜供应困难,请求在罗卜、阇缠等地设立驿站。至元十九年(1282)九月朝廷批准其请求。这条驿路建立以后,可避开经常出没于畏兀儿地区的叛王势力自河西西行至罗卜,再沿今车尔臣河行,顺今塔里木盆地南沿可至斡端。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政府又在这条驿路沿线,设立了怯台、阇缠等站,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

使用这些驿站的,只能是诸王、贵戚、使臣、官员和极少数与蒙古朝廷关系密切的商贾。但是,通往西北边远地区驿站的设立,密切了中央政府与西北边地的联系,有利于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

朝廷发下的乘驿玺书称为“铺马圣旨”,有军情急务的朝廷信使还要带有金字圆符,诸王、公主、驸马和地方官的信使佩带银字圆符。牌符平时掌握在中书省典瑞院,诸王、公主、驸马、出征将帅和地方官也相应配置。驿站的官员有驿令和提领,位于交通要道上的驿站还设有脱脱禾脱(检查官),检查过往使臣的真伪。乘驿人员止有馆舍,顿有供帐,饥渴有饮食,行有车马航船,可谓海宇通会。

在驿站承当差役的人,在户口中单辟一类,称为站户。在牧民中,择畜产多者应役;在中原、江南地区,一般从中等户里签发。站户入籍后,即世代相承,不得改易。站户除按规定提供交通工具外和应役外,有的还要提供饮食,蒙古语称为“首思”,意为汤、汁,汉文意译为“祗应”,即使臣的饮食分例。政府对过往人员享受饮食定有具体标准。中统年规定长行使臣换马处正使可支粥和解渴酒,随从只能支粥。过宿站,正使支白米一升,面粉一斤,菜金十文,冬天还有取暖用炭;随从只支米面。各站所领站户数目不等,多者二三千,少者只数十户。全国站户数目高达数十万。建立驿传系统的目的是“通达边情,布宣号令”。负责站赤的中央机构在元代屡经变动,主要稳定在通政院。通政院设院使、同知、副使、佥院等官员。

元政府还设置了专递朝廷及方面及郡邑文书的急递铺。在重要交通线上,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急递铺,设卒五人;每十铺设一邮长。规定传递速度每昼夜四百里。凡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公文及各地紧急重要公文,用木匣封装,标明号码、日期等,交给急递铺传送。铺卒夜行必持火炬,逢窄道摇铃,车马均应避道旁让路。各铺均要验件签押注明日期,以保证递件的安全和传送速度。凡有稽滞,由邮长治理,郡邑长官督察。

急递铺因传文速度快,众衙门多乐于使用,使各铺不勘重负,递送速度大为下降。元政府一再规定“省部台院急速之事,方置匣子发遣”,只有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等七十九种官衙的文书可以由急递铺传送,各投下总管府等二十种官衙的文书不得交急递铺传送。

元政府虽然严格规定给驿范围,但贵族、高僧、商人都千方百计利用驿站,给站赤带来沉重的负担。这种现象终元一代不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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