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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年简史——为官兼为奴:元代官僚体制的变异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7-12 00:17:12 0


在上文里,我们一直在为后面将要展开的话题做铺垫,这些都是非有不可的介绍。不懂得宋代的历史,你就很难透彻了解元代对中国历史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真正切入主题了。

以上提到的两种趋势并长争胜的平衡局面,在元朝统治时期被完全打破了。让我们话分两头,分别看看这两种不同趋势在进入元朝以后的命运。

先说专制君主权威与权力的扩张。这一趋势随北宋入金、由金入元,而持续不断地增强。金朝一直自称,所立制度都以唐为楷模,暗指本朝制度比北宋更加古典与纯正。但是唐朝一般不在朝堂上杖责大臣。唐玄宗时曾将一名三品朝官处以杖刑后流放。此人大概因为伤口受到感染,死于流配之中。这件事不仅被当朝人反复引为“事往不可复追,岂可复蹈前失”的教训,直到宋朝仍然被当作“唐家待士不用廉耻”“唐时风俗尚不美也”的证据。宋朝士人自己感觉,“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对士大夫不使用体罚,更不能处死。“不杀士大夫”,是传说中宋朝不多的几条“祖宗家法”之一。

但是到了金朝统治时期,当堂责打士大夫,就变成一项家常便饭式的处罚。尤其是在权臣术虎高琪当国时,对士大夫动辄绳捆索绑,滥加责打,如同对待奴隶。文臣都被迫随身携带一种叫“地龙散”的麻醉止痛蜡丸,在受刑前嚼碎吞咽下去,用以消痛。当时人作诗讽刺说:“嚼蜡谁知味最长,一杯卯酒地龙香。年来纸价长安贵,不重新诗重药方。”

朝杖的流行虽开始于金,但金的统治还仅限于北部中国。蒙古人从金人手里接过华北,又把自己的统治扩大到整个中国。用打烂屁股来惩戒朝臣的做法,由此演变成覆盖全中国的国家行为。著名明史专家吴晗认为,明朝的“廷杖”是从元朝学来的。从元到明,“朝官一有过错,一顿棍子板子鞭子,挨不了被打死,侥幸活着照样做官”。吴晗的推测,应当是正确的。

元朝完全改变了两宋善待士大夫官僚的“祖宗家法”。元世祖忽必烈听不进激烈的批评,曾命令手下人当堂痛刮批评者的耳光。当然,被打耳光的人是他的蒙古亲信,皇帝未必完全把他当成一般文人朝臣看待。但是这样的风气,难免会对本来由一定的礼仪程式加以节制和规范的君臣关系,起到一种侵蚀的作用。

朝臣受杖之事,在现存元代史料里并不多见。不过看来当时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再也不会如唐宋大臣们那样一本正经地提出什么抗议了。元前期一个大奸臣的罪行被揭露出来后,忽必烈责怪他的监察机构没有及时提醒他,吓得御史台官员们向皇帝担保,心甘情愿地接受君主在撤职、追还俸禄或朝杖三者中选择处罚他们的方式。忽必烈以后的下一任君主在位时,朝中行政官员与监察官员互相告讦。中枢权贵站在前者一边,打算处死监察官员。消息一外传,形势变得非常紧张。后来经过反复辩论,皇帝决定对双方都处以朝杖,不再继续追究。决定公布后,满朝文武居然“众呼万岁”。可见这时已经没有人再感到杖刑对士大夫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人身羞辱了。

君臣尊卑间的距离在元代进一步拉大,是在一个很深刻的文化背景下发生的。这个背景就是,在蒙古游牧社会内,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朝着奴婢与主人(元代翻译为“使长”)的关系演化的趋势。这样的主—奴关系于无形之中渗透到汉文明的君臣关系之中,导致了汉地社会内君臣关系的异化。

把大汗—皇帝与臣僚们的关系视为主人与奴婢关系,最先流行于蒙古人范围内。元代有一种从蒙古语公文逐字直译为汉语词汇的“硬译体公牍文书”,今天的汉语读者会觉得它疙里疙瘩、怪兮兮的。比如皇帝圣旨的结尾,多带有“圣旨俺底”(jarliq—manu)一语,翻译成文雅的古汉语,就变成“钦此”。蒙古大臣们在一份给新即位皇帝的奏折里宣称:“如今皇帝新即位,歹奴婢每更索向前用心出气力。”这话的意思是:不肖的奴婢们(“每”是名词奴婢的复数后缀,相当于今天汉语里的“们”。事实上现代汉语的“们”就来源于元代的“每”)要比从前更加认真,为新皇帝效劳。

对皇帝自称“奴婢”的人,不只蒙古人,也包括西夏及其以西地区各种人群在内的色目人、北方汉人,以及南宋故土上的人。这一点与清朝还不一样。在清代有权利对皇上自称奴才的人,只限于八旗中人。但在元代,可以说全体官僚都已变成蒙古皇室的奴婢。

二十多年前,我在美国亚洲学会的一个分组讨论会上报告过自己的这项研究。一位担任评论员的美国教授把我提出的这种历史现象概括为“元代社会关系的奴婢化”趋向(slaverization)。这种奴婢化在蒙古社会里,本来是带有很大亲和力的联结人际关系的黏合剂。蒙古主人与“老奴婢”(?t?gü bo’ol)之间,会结成极其亲密无间的个人关系。元代文献因此把皇家的“老奴婢”翻译为“元勋世臣”。

元末有一个皇家“老奴婢”,尽管已是身居最高位的大官僚,却照样把自己的儿媳妇送入宫中做皇太子的奶娘。所以当时人都把他的儿子脱脱称为“奶公”,这位“奶公”后来也做到宰相。脱脱的儿子加剌张与皇太子同岁,两人整天在一起玩耍。有一天他先背着皇太子在宫中绕行,接着皇太子也想把加剌张背起来走。加剌张说,我是奴婢,不敢让主人背。皇太子急得大声号哭,惊动了皇帝。老奴婢的身份是世袭的,元代称为“大根脚”,就是出身高贵的意思。

但是汉文化对主奴关系的理解就很不一样了。把主奴观念注入君臣关系中,不仅不能在汉地社会再造那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反而消解了中原体制中君主礼遇大臣的长久传统。结果是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可以放开手脚、毫无顾忌地虐待臣下,让官吏戴着链条枷锁判署公文,甚至把人剥皮实草,暴尸示众。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隋唐以来专制君主凌驾于官僚系统之上的权威不断被强化的趋势,在元代仍然持续而不曾中断。但在另一方面,官僚系统约束君权的趋势,在元朝统治之下阴错阳差地被终止了。

后一趋势为什么会中断?其原因不是元朝君主为了强化自己手里的权力,而有意破坏了臣下制约君权的传统。元朝的皇帝未必特别专制。在推翻元政权的朱元璋看来,元末朝纲大乱,并不是君权过于专断的结果,反而是所谓“主荒臣专,威福下移”,或曰“后嗣沉荒(意思是后来的继位者意志沉沦,行为荒怠),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专权,宪台抱怨(监察部门公报私仇)”。在几个并不特别想追求专权的皇帝手里,居然把限制君权的陈规旧俗轻而易举地破坏殆尽。这件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它与元朝的统治风格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草原游牧社会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游牧经济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使得草原社会难以形成如同汉地社会那样高度集权的统治。所谓草原帝国,实际上更接近于这样一种政治共同体:它对外采取帝国形式,对内则通过分封制度把相对独立的各部落联合在一起。这样的联合体大都把家产制观念从私法领域引入国家范畴,从而形成所谓“家产制国家”,像瓜分家产一样地在统治家族内部分配和传承统治权力。家产制国家与专制君主官僚制国家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显著区别:一是缺乏分层级的统一管理体系;二是最高权力圈对国家治理和皇族的家政管理职能不加区分,权臣要员往往一身而兼二任;三是上下统治者之间,乃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主要依据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义务和风俗,而不是通过明确的制度约束结合在一起。

在巩固对汉地社会统治的过程中,元政府采纳利用了许多属于汉文明的制度成分。但它始终没有放弃源于家产制国家的若干重大遗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兼有中央警卫军、皇帝内侍、参议军国机密等多项功能的怯薛制度。

“怯薛”一词源于蒙古语keshig,意谓轮值,这里指轮番护卫的意思。它是一支近万人的中央禁军,其中的大多数人用于宫城内外的军事守卫。因为地位显耀,所以会有许多想混进怯薛或假冒怯薛的人。禁军中依仗特权身份做坏事的也大有人在。元代有一首诗歌名为“怯薛行”。诗中描写道:“怯薛儿郎年十八,手中弓箭无虚发。黄昏偷出齐化门,大王庄前行劫夺。”这是说他们武功都很好,黄昏从北京城东面的齐化门(今朝阳门)溜出去,到通州境内一个叫大王庄的地方去抢劫。“通州到城四十里,飞马归来门未启。平明立在白玉墀,上值不曾违寸晷。”这是说,做了坏事赶快往回赶,在回到京城时,城门还没有开启。天亮时已经站立在宫殿内当值的地方,一点也没有迟到。这首诗的最后说:“不用移文捕新李,贼魁近在王城里。”有关部门不必到处发文去追捕恶少,贼头就在离得很近的王城内。

在中央禁卫军里,有一千到两千名成员的地位要比其余成员更高。他们属于近侍怯薛,服务于宫中。这批人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其他王朝照例由宦官承担的职务。元朝皇室使用宦官,或许始于从南宋接收过来的李邦宁。但因为宫内用怯薛服侍大汗早已是无法动摇的旧体例,宦官的势力就不容易再发展起来。所以后来的人说:“元一代无宦官之祸。”

元代留下的一则珍贵记载,透露出近侍怯薛服侍大汗于宫帐之内的细节。此人名叫董文忠,因为排行第八,大汗不唤其名,向来以董八称之。每到当值的日子,董八鸡鸣就进入帐殿,一直半跪到点蜡烛时分才下班离去。若轮到值夜班时,就蜷缩在大汗床前,半睡半醒地守候着。大汗“中夜有需”(大概要喝水,或要小便壶之类),他“不须烛索,可立至前”,即不点蜡烛就能在暗中摸索到大汗需要的东西,即刻递到他手里。一次晚上,因为实在太困,董文忠不小心睡着了。大汗唤不醒他,便叫睡在身边的妃子用脚蹬醒他。妃子不敢踢,大汗说:董八待我,超过对亲生父亲,你身为他的姨母,踢他一脚,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各位千万不要以为,怯薛只是代替了过去的宦官而已。怯薛在元代政治中所承当的角色,比从前的宦官不知重要多少倍。

前面说到的一两千名近侍怯薛中,又有近百人被挑选出来,有资格在当值的日次参加由大汗—皇帝主持下的议决军国大事的最高国务会议。

这百余人中,包括四位世袭的总怯薛长及其家族成员,以及被选入怯薛的其他功臣贵族或其后裔。这些人中有很多同时在外廷担任各种最高级职务,所以往往“昼出治事,夜入番值”,即白天到任职衙门里去处理公务,晚上则轮番入内宫侍候大汗。他们“贵盛虽极,然一日归至内廷,则执事如故”(一旦回到内廷,仍像从前一样恭敬谦卑地服侍皇帝)。

其中也有不少年龄还不大的“贵臣子弟”,以“质子”身份进入内廷,来这里磨炼才干、经历世面。在这个意义上,怯薛不但是元朝培育和提拔中高级官员的人才库,也是大汗维持与权力集团的高层成员之间浓厚个人关系的纽带。元朝的权力核心就被这样一小群半身份化的世袭官僚贵族所占据,其他一般出身的人是很难挤得进去的。元朝后期虽开设科举取士制度,可是经过科举进入仕途者,哪怕是蒙古人、色目人,在官场的风头也远不如怯薛出身者健。当时人感慨:“终怜右榜人(右榜指科举考试中的蒙古人、色目人中选名单),不敌怯薛健。”《元史》说:“天子前后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孙之生而贵者。”明人追述往事说:“其世臣巨室,自四怯薛外罕所考见。”这些话都是非常精当的。

我在这里花很多篇幅描写元朝的怯薛,是因为从它身上,可以最生动地反映出被元朝继承下来的草原政治遗风。那是透过典雅的古汉语资料很难被我们感知到的。现在我想再举一段所谓硬译体的汉语公牍文书,以便我们进一步去体认和汉唐宋明非常不一样的那种属于元朝的独特风貌。这是一段从圣旨里摘出来的君臣对话,事关汉地某个刑事案件:

“那姓陈的令史每的头儿,那杀了的人的笔体根底学着,‘我少人的钱有,更和人一处打官司有。我自抹死也。’么道这般捏合写下文书,那死了的人的怀教揣着来。俺商量得他根底打一百七,今后勾当里不委付呵怎生?”么道奏呵。

“那的是最合敲的人。敲了者么道。”

案情涉及扬州一个吴县令被属下谋杀的经过。上面这段话的大意是:那个为首的陈姓令史模仿被杀害者(吴县令)的笔迹,伪造了一封书信说:“我欠了人家钱财,又陷入跟别人的官司之中,所以只好自杀了。”然后把这封信揣在死人怀里。我们(指向皇帝汇报的官员们)商议下来,觉得应该把他打一百零七下,今后永不录用。您看如何?官员们这样上奏后,皇上说:这样的人最应当处死。把他杀了吧。

对于这种古朴、率真、粗犷、少文饰且不够精致细密的草原遗风,你了解得越多,也就越能体会到浸润在这种风格里的蒙古统治集团,是如何难以理解唐宋式专制君主官僚制的精巧安排。宋元时有一句谚语:“三世为宦,方知穿衣吃饭。”出于同一汉文化的人,想要脱胎换骨,从底层变身为上流社会中人,尚且要经过三代熏陶。而要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之间实现“密码”的转译,自然就更为艰难了。

有一个研究元史的外国学者,用“非正式性”来形容元代政治制度的特殊性。是的,相对于汉唐宋明的高度规程化治理模式,元朝看起来确实不那么“正式”。因此,蒙古人不在意那套繁复的限制君权的制度设计和运作环节,不是因为它可能掣肘君权的实施,而是因为他们压根儿把它视为无益于事的繁文缛节。

我认为自己已经讲清楚了,宋代君主官僚制内部的两种不同趋势各自增长、又互相牵制的局面,如何以及为何在元时期遭到了决定性的破坏。长时期以来一直在持续的专制君权的抬升趋势,在金元两代一仍其旧。而在另一方面,官僚系统限制君权的各种制度及惯例环节,因为受到草原政治文化“非正式性”属性的抵制,很快衰弱于无形之中。两种趋势间的张力连同由这种张力而得以维系的皇帝与官僚双方的权力平衡,就这样在元朝存在的约一百年间成为不复返回的过去。并不专制的元朝皇帝们,竟在无意之中替明清两朝皇帝史无前例地强化自己手里的权力,扫清了制度方面的障碍。

说到这里,我们的故事讲得可能算很完满了。但是,你或许还会追问:那么,元朝是否应当为明清两朝专制君权的恶性膨胀承担全部责任呢?或者转换一下提问角度:如果没有出现元朝那样源自汉文明外部的统治政权,中国历史上还会出现与明清相仿佛的高度专制的皇权政治吗?

历史研究不是“命理学”。现在我们不可能具体描述“假如不曾有过元朝”,最后六百年间传统中国的历史图景将会如何。但至少有两点是可以明确的。一是宋代皇权政治决不会像有些学者曾以为的那样,已经显露出“由专制走向民主的征候”。其次,我们依然还可能透过历史变迁的轨迹看出一种君权高度膨胀的基本趋势。

中国的专制君主官僚制,实在是太早熟了!它定型于秦汉固然是早熟;即使从它经历东晋的低谷阶段后又重臻鼎盛的隋唐算起,也仍然是太早熟了。过早发达的专制政治,压制了几乎所有自下而上的社会自组织的正常发育,致使皇权在没有任何抗衡的局势下独尊、独大。与一个专制国家共生的,往往会是巨婴的社会和不忠诚的人民。隋唐以后,专制皇权重新走上不断增强的道路早在元朝之前就已演变为不可逆转的既定态势。

就这个意义而言,北宋前期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不过体现了君主专制官僚制下难得出现的最宽松局面,而不是君主专制下必定产生的结局。事实上,从北宋中叶开始,君臣关系就已在逐渐离开“共治”状态。其中最关键的变化,是在君-臣之间的张力结构中,宰相从代表官僚立场的“百僚之长”慢慢变成皇帝的附庸。从王安石到蔡京,再到南宋“绍兴体制”中的秦桧,“权臣”施压的对象主要变成在他之下的官僚群。而面对君主,他们只是可以被皇上任意进退的工具。

以儒家为核心的汉文化,并不具备从内部突破专制体系的潜力,虽然它也并不必然地与从外部世界传入的现代文明各种要素格格不入、水火不相容。余英时著《朱熹的历史世界》,详尽探讨了宋代理学家们试图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委婉曲折的心路历程。他们把每一次“召对”(被皇帝约谈)都看成“得君行道”的巨大机会。欲“行道”须先“得君”。传统儒家的本意与本事,都只能是在专制君主官僚制的框架限制内去发挥的补苴罅漏之道。

所以我的结论是,即使没有元朝的推动,专制君权日益增强的趋势也会在宋以后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们恐怕没有理由认为,明清专制君权的强化全是元朝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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