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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谏官的悲哀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2:18 0

治平元年(1064)秋,宋英宗亲政还不到半年,西北就传来警报:西夏国王谅祚派兵对宋朝发起进攻,杀戮和掠走的人、畜数以万计。

而此前,陕西都转运使刘述古给朝廷的报告却是“边鄙宁静,不足为虑”。

言边两劄子,无人理睬

刘述古的报告是答复朝廷催问的。西夏派来吊唁仁宗逝世、祝贺英宗登基的使团在国宾馆议论衅边,被接待人员听到,报告了枢密院,故有是问。使节如此,有悖常理,但宋、夏外交一直就没有常理可言。按惯例,夏使来宋先到延州,听候指示,再由延州派引伴使护送至京师。当时没有专职外交官,有事临时指定,往往用非其人。此次西夏使团的团长是吴宗,宋引伴使为指使高宜,两个糊涂,一对呆瓜。一路上,吴宗出言狂谬,贬损宋朝,高宜动怒,与之争吵。吵到开封,要进顺天门,吴宗要求戴佩鱼,用西夏礼仪,这是公然挑衅,高宜劝阻不听,一气之下把他们关进马棚,关了一夜,不给饭吃。吴宗抗议,扬言报复,高宜说,我雄兵百万,捣你贺兰巢穴。使团在开封待了很久英宗才接见,吴宗当面告了高宜。英宗指示,高宜是延州属官,令延州通判审理。

此事在朝廷传开,司马光当即写劄子,要求审判高宜,治其罪以平息纠纷,不报。

延州通判审理此案。吴宗说,高宜讲雄兵百万,捣贺兰巢穴,此话怎讲?通判说,你是否说过你们的国主是少主(谅祚时未成年),太后当家?吴宗唯唯。通判于是判决:因你错在先,高宜才有此言。

吴宗对判决未持异议,但回国之后西夏却以此为借口发动了战争。西夏摸清了宋朝的底细:在仁宗逝世、英宗接班期间,朝廷一片乱象,而边防松弛,将帅无能。陕西转运使刘述古靠“拼爹”当官,文不能安民,武不能上阵,却有一套欺上瞒下的本事。副都部署(副司令)刘几发现他谎报“边鄙宁静”的军情,请他重写,他以报告不可前后不一为由而拒绝,刘几不干,要单独写报告。刘述古恼羞成怒,借故将刘几调到凤翔,脱离前线。刘几刚被调走,西夏便动手了。

宋廷接到警报,决定派文思副使(中级武官)王无忌带着诏书去“诘问”。失策!司马光觉得,战争已经开打了,当务之急是备边,而非遣使诘问。他飞快地写出了《言备边劄子》[1],开章明义地说:

闻《周书》称文王之德曰:“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盖言诸侯傲狠不宾则诛讨之,从顺柔服则保全之。不避强,不陵弱,此王者所以为政于天下也。

这段话可视为司马光外交思想的核心。他接着说:去年西夏使团来吊丧,引伴使高宜侮辱人家,我说要治他的罪,朝廷不当回事;现在西夏打上门来,朝廷却派人去“抚谕”,这正好与文王之道相反,是“从顺则侮之,傲狠则畏之”。“方今公私困竭,士卒骄惰,将帅乏人,而戎狄犯边,事之可忧,孰大于此?而朝廷上下晏然若无事者,其故何哉?”“臣不胜愤懑。”望皇上召集群臣,讨论救边之策。

对司马光的批评,宰相韩琦视之为书生之见而未曾在意。他资格老,有经验,在派使者去西夏的同时,采取了多项战备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刺义勇”。

义勇约相当于今之民兵,刺就是刺字。宋军士兵脸上刺字,而义勇只刺手臂。为此,韩琦上疏说:“三代、汉、唐以来,皆籍民为兵,故其数虽多而赡养至薄,所以维制万方而威服四夷,又非近世所蓄冗兵可及也。唐置府兵,最为近古,天宝已后,废不能复,因循至于五代,广募长征之兵,故困天下而不能给。”这里,他简要地回顾了中国兵制从府兵制向募兵制的发展过程,企图回到府兵制上去。但是,府兵制为募兵制所代替,是历史之必然,因为募兵制使军队专业化,战斗力超过了亦民亦兵的府兵。问题不在于专业化,而在于军队如何精干、管用,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宋代以文抑武的根本制度使之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文官、宦官当统帅,对军队一无所知,却自以为是;武官靠恩荫,实为世袭,多是纨绔子;士兵脸上刺字,形同奴隶,一入军籍,世代难脱。士兵成分有四:职业兵痞;刺配的罪犯;因灾荒而流离失所的农民;由弓手、强壮、义勇等民兵而升格的正兵。官兵素质和指挥体制的天然弱点,使宋军几乎逢战必败。相反,倒是边境上的弓手、强壮等民兵性质的部队有点战斗力。韩琦说:“今之义勇,河北几十五万,河东几八万,勇悍纯实,生于天性,而有物力资产、父母妻子之所系,若稍加简练,亦唐之府兵也。陕西当西事之初,亦尝三丁选一丁为弓手,其后刺为保捷(禁军番号)正军,及夏国纳款,朝廷拣放,至今所存者无几……今若于陕西诸州亦点义勇,止刺手背,知不复刺面,可无惊骇……一时不无小扰,而终成长利。”[2]枢密副使胡宿建议先刺缘边州县,英宗皇帝说,不如一下全刺。于是乎,从十一月十四日开始,陕西除商(商洛)、虢(河南灵宝)二州外均刺义勇。按照三丁刺一的原则,年龄二十至五十岁,共得十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三名。

司马光连上两劄言边事,都无答复不说,而朝廷却按韩琦的主意刺开了义勇。他震惊了,愤怒了!不仅因为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而且因为这与他心目中的王者之政背道而驰。

半月六道疏,面质宰相

刺义勇的事,司马光是在诏令下达八天后才听说的。他义愤填膺,写下了《乞罢陕西义勇劄子》[3]。在回顾了康定、庆历年间陕西刺弓手进而被编入保捷军的历史,指出陕西自西事以来,民力已减耗三分之二,又连年遭灾,今年收成不错,农民指望歇歇肩膀,偏又下诏刺义勇。陕西官军甚多,为何还做这种有害无益之事?

司马光愤怒不已,韩琦却不以为然。他何尝不知道陕西屯兵不下三十万(最多时超过四十万),但夏军视“东兵”(从东边调来的禁军)为绵羊,而对缘边“熟户”(靠拢宋的少数民族)、弓手却畏惧三分。不刺义勇,你又有什么好办法?

有。司马光接着上《乞罢陕西义勇第二上殿劄子》[4],指出,加强军备不仅是要添屯军队、积蓄粮草,更在择将帅、修军政。如果将帅得人,训练有素,不要说抵御入侵,“则虽欲取银、夏而税其地,擒赵谅祚而制其命,有何所难!”至于怎么选将帅?选谁做将帅?他没有说,而继续描绘当年陕西刺弓手的惨状:“闾阎之间如人人有丧,户户被掠……往往逃避于外,官中絷其父母妻子,急加追捕,鬻卖田园以充购赏。暨刺面之后,人员教头利其家富,百端诛剥,衣粮不足以自赡,须至取于私家;或屯戍在边,则更须千里供送,祖父财产日销月铄,以至于尽。”总之,刺义勇“有害无益,显然明白……伏望陛下轸念生民……早赐寝罢。”

这一次,司马光在上疏的同时当面向英宗陈述,讲得慷慨激昂,英宗似乎为其感动,答复:送中书、枢密院议处。司马光来到中书省和枢密院,接待他的堂后官(高级胥吏)说,刺义勇的工作已全面铺开。要停下来,须皇上下令,且诏令岂可朝令夕改?司马光气得胡子发抖,刺义勇这么大的事,怎能一两个大臣就定了,而不让百官与闻?回到谏院,他马上又上《乞罢刺陕西义勇第三劄子》[5],提了两项要求,一、收回成命;二、公布朝堂,让百官讨论。

刺义勇是韩琦的主意,必须批倒他的理论,才有可能说服皇帝。于是又上了《乞罢刺陕西义勇第四劄子》[6]《乞罢刺陕西义勇第五上殿劄子》[7],批判的矛头直指韩琦。

韩琦说,刺义勇“于民无大害,于国有大利”。司马光说,“于民有世世之害,于国无分毫之利”。刺义勇给老百姓增加了负担,要么赶紧分家以逃避三丁刺一,要么卖掉田产而当游民。而刺字之后,还要受头领的剥削。义勇定编后,差额要补齐,等于让三分之一的百姓子子孙孙为兵。太祖、太宗时没有义勇,“一统天下如振槁拾遗”,而后来“朝廷竭天下之力以奉边鄙”,“正军不足,益以乡兵,外府(三司国库)不足,继以内帑(内藏库)”,“而不免含垢忍耻,假以宠名,诱以重赂,仅得无事”。“三路新置乡兵共数十万,何尝得一人之力乎?以此观之,义勇无用,亦可知矣。”

韩琦说,义勇近古之府兵。司马光说:今非昔比,义勇不是府兵,而是儿戏。三代之时,“用井田之法以出士卒车马”,行政编制与军事编制相统一,各级行政官员即为军官,由卿、士、大夫统帅;“唐初府兵,各有营府,不属州县,有将军、郎将、折冲、果毅以相统摄,是以令下之日,数万之众可以立具,无敢逃亡避匿者”。而现在的义勇“虽有军员节级之名,皆其乡党族姻,平居相与拍肩把袂,饮博斗殴之人”,平时操练似乎像回事,而一遇战阵,军员节级带头逃跑,自顾不暇,哪还有一个人为国家御敌?“以臣观之,此正如儿戏而已。”[8]

在第五劄子中,司马光发出血泪呼声:陛下“何忍以十余万无罪之赤子,尽刺以为无用之兵乎?”并且当面与英宗摊牌:如果认为我的意见是“孟浪迂阔,不可施行”,那么,我“更不可久污谏诤之列,……别择贤才而代之”。他不惜以辞职来阻止刺义勇,但没能感动皇帝。英宗答复说:“命令已行,不可更改。”

这是什么话?他连夜写了第六劄子,开头就说,臣“终夕不寐,深痛陛下此言之失”。“自古明圣之君,闻一善言立为之变更号令者多矣,不可悉数。惟近岁大臣自知思虑不熟,号令已失,无以抑夺台谏之言,则云命令已行,难以更改,此乃遂非拒谏之辞。”他把批评的锋芒从皇帝转向以韩琦为首的执政,“今国家凡有大政,惟两府大臣数人相与议论,深严秘密,外廷之臣无一人知者,及诏敕已下,然后台谏之官始得与知。或事有未当,须至论列,又云命令已行,难以更改,则是国家凡有失政,皆不可复救也”。这就远远超出了刺义勇这件事本身,批到朝廷议事规程上来了。他再次请求英宗“二选一”:要么收回成命,要么撤他职。

宋朝的制度设计相对来说是比较科学的,“两府”,政府管行政,枢府管军政,但命令要发出去,在皇帝批准后,还必须通过“两制”,即翰林学士和知制诰来起草,他们若认为不合适,可以退回去。除“两府”、“两制”互相制约外,谏官、御史有监督的权力。韩琦也曾经当过谏官,而且是以直谏出的名,然而,一坐上宰相的位置,特别是在册立英宗和太后还政上建功之后,颇有点以周公自居,未免有些专横。不行!在第六劄子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司马光决定去政事堂,找韩琦当面理论。

韩琦一见司马光,就明白他是来说刺义勇的事了,所以首先以前辈军事家的口吻说:“君实啊!军事上讲究先声后实,现在谅祚正桀骜不驯,听说陕西一下子增兵二十万,岂不受到震慑?”司马光说:“兵贵先声不错,可惜有虚无实,可以欺敌于一日之间而已。过不了几天,敌人知道了我之实情,就一点不灵了。现在,我们是增加了兵力二十万,问题是不管用,敌人知道后,还会害怕吗?”韩琦跳开这个问题,说:“我知道你是担心又像庆历年间那样,先集乡兵后刺正军,现在已经下达敕令,与民相约,永不充军戍边。”司马光说:“我表示怀疑。”韩琦说:“我在这里,你担心啥?”司马光说:“我还是不信,不仅我不信,恐怕您也不信吧!”韩琦终于忍不住发火了,问道:“你凭什么这样轻视我?”司马光也激动地说:“您如果长期坐在这里也许没问题,但如果换了别人,您的承诺还能算数吗?现成的兵他还会不用吗?”韩琦一下没话说了。司马光悻悻然走了,他的话在十年后得到应验,义勇运粮、戍边成为常事。

连续六请辞,告假回乡

司马光觉得应该重新认识自己曾经非常尊重的韩琦了。想想在谏院近四年,从四十三岁到四十六岁,一时记不清写了多少奏章,真正被采纳的有多少呢?正如他在一篇奏疏中所说:“自陛下践 以来,臣不自知其狂愚,见朝廷政令有未便,差除有未当,屡献瞽言,浼渎天听。陛下未尝为之变一政令,改一差除。”[9]这与其说是生病的英宗不采纳,不如说是掌权的韩琦不同意。仔细想想,他们的默契似乎只在立英宗为嗣和调解两宫矛盾时存在,而一接触到施政的具体问题,司马光就成为多余了。

英宗即位伊始,宣布文武百官每人进官一等,赐新官服一套,优赏诸军,一切如乾兴故事,即按真宗逝世、仁宗继位的乾兴元年(1022)之标准。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共一千一百余万(贯、匹、两)。另外,两府大臣、宗室、近臣、主兵官等,还可以得到大行(逝世)皇帝的遗物,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司马光时为四品官,遗赐的珠宝和金帛价值一千余贯。越往上越多,至两府大臣,何止数万!当时,文彦博、富弼两位原宰相正在守丧,也分到了遗赐。如此大规模地撒钱,是为了表示皇恩浩荡,“浩荡”到了每一个官员,却“扫荡”了老百姓。京城官员的奖赏由国库拨钱,各州、军没有这笔预算,朝廷又不拨给,明文规定向民间借贷。朝廷硬撑着按乾兴标准,可惜已力不从心。乾兴时给殿前司禁军的食物中包着金子,而这次没有,引起部队一片喧哗,险些酿成兵变。司马光看着分给他的珠宝和金帛,心里很不是滋味。国家财政困难,寅吃卯粮,而此次仁宗逝世,加官、赏赐和陵墓等各项开支合计接近两千万贯,平均到每个老百姓头上负担近一贯。如果遇到大面积的灾害,或者遭到外敌的大规模入侵,国家拿什么来救灾和充当军饷?他忧心忡忡,睡不着觉了,怎么也觉得这笔遗赐应该退回去。四月十五日,他上呈《言遗赐劄子》[10]说:

臣伏睹圣恩颁赐群臣以大行皇帝遗留物,如臣所得已近千缗,况名位渐高,必沾赉愈厚,举朝之内,所费何啻巨万!窃以国家用度素窘,复遭大丧,累世所藏,几乎扫地。传闻外州、军(行政区划名)官库无钱之处,或借贷民钱,以供赏给,一朝取办,逼以捶楚(即棰楚,杖刑)。当此之际,群臣何心以当厚赐!

为给官员发赏钱,用打老百姓屁股的办法筹集资金,这样得赏钱,群臣还能忍心吗?司马光这一问,应该让官员们脸红。但有人说,这不过是沿用乾兴故事,你瞎操什么心?

臣诚知乾兴之际,曾有此例,亦恐当时所赐,不至如此之多。况当时帑藏最为富实,今事力耗竭,十无一二,岂可但云旧例,不思损益?况委质为臣,共图国事,股肱耳目,譬犹一体,安则俱安,危则俱危,岂待多得金珠,然后输忠尽力?恐非所以遇士大夫之道也。

此时非彼时,不可照搬旧例。士大夫与皇帝安危与共,难道非要得到金珠才输忠尽力吗?因此,司马光倡议:

今天崩地坼,率土哀摧,群臣各迁一官,不隔磨勘,恩泽已厚,诚不忍更受赐物,因公家之祸,为私家之利。伏望圣慈许令侍从之臣,各随其意进奉金帛钱物,以助供山陵之费。如此则君恩下流,臣诚上达,上下相爱,洽于至和,既可以少纾民力,又不至有伤国体。

司马光这一倡议考虑很全面。群臣已凭空官升一级,皇帝对大伙儿够意思了,捐出遗赐等于是对升官的报答。司马光带着谏院的同事来到朝堂,准备在进呈劄子时,带头将遗赐捐出。可答复是:“乾兴无此例,不准。”他以为是太后和皇帝不便恩准,接着上了一则《申堂状》[11],说,既然“主上谦让,未欲开允”,那么,“伏望参政、侍郎(副部长以上),集贤相公、昭文相公(两馆学士)表率百僚,率先进献”,这样,“天下生民,不胜幸甚”。

宰相韩琦等两府大臣所得赏赐最多,司马光以为他们一定会带头,而事实却让他大失所望,于是再上《言遗赐第二劄子》[12],质问说:“州县鞭挞平民,逼取钱物,以济一时之急,不知乾兴年中何尝有此例也?”朝廷此举在收买官心,但“士众(普通官员)必曰:‘我辈劳苦,而所得微薄,群臣安坐,而专享厚利。’其心安得不怨?百姓亦曰:‘我辈剥肤椎髓,以供赋敛,而浩浩入群臣之家,如泥沙不惜。’其心安得不怒?近者怨,远者怒,为国计者,可以不深思远虑乎?”如果群臣稍有“廉耻之心”,又“何面目以自安?”他问得义正词严,但没有得到一句话的答复。无奈,他将所得之珠玉捐给谏院作为办公经费,而把金帛送给了舅家。

英宗登基后不久,各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各知州(军),都派亲属到京城送贺表,朝廷不问青红皂白,给送贺表者一律封官。这样一下就凭空新增数百名官员。司马光上疏指出:“此盖国初承五代姑息藩镇之弊”,而“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现在,官员比国初多了十倍,如此滥封,冗官更多。他建议朝廷对送贺表者详加甄别,如是五服之内的亲属,可给一官,否则给点金帛以示奖赏即可[13]。他并没有要全部废除这一陋习,只是希望改良一下,但同样是说了白说。

回想自己在写《谏院题名记》时,那是何等的踌躇满志啊!现在他却在问自己:谏官算什么?

他突然发现,自己引以为豪的谏官,在执政大臣需要时被视之为利器,而在不需要时却被弃之如敝屣。他灰心极了,决心辞职。回到家中,他准备写辞职报告,可砚台里的墨汁冻成了冰,他突然双手拍桌,长叹一声,吟起《诗经》中的句子:“式微,式微,胡不归?”心有灵犀一点通,夫人张氏马上给他端来热水,亲手磨好墨,说,写吧!辞了官咱们回老家。夫人的理解让他感到了温暖,他写下了《乞降黜状》。虽然在刺义勇的问题上,他曾两次要求英宗“二选一”,不惜辞职,但这是他的第一份正式辞职报告。报告还没写完,家中的报晓鸡“喔喔”地叫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就是这只笼中的鸡,不禁吟出一首七言诗来:

羽短笼深不得飞,久留宁为稻粱肥?胶胶风雨鸣何苦,满室高眠正掩扉。

你忠于职守按时打鸣,而酣睡的主人却讨厌你打扰了他的好梦!第一份报告送上去,未被批准,他接着写,直写了六份,仍未批准。不准辞职,难道还不准告假吗?从皇祐二年(1050)他守孝期满复出,至今十六年了,其间他只请假回过一次家乡,给父母扫了一次墓,该回去和他们谈谈心了!治平二年(1065)三月,朝廷批准他回乡祭祖。

[1]《传家集·卷三十三》。

[2]《长编·卷二百三·治平元年十一月乙亥》。

[3]《传家集·卷三十四》。

[4]同上。

[5]《传家集·卷三十四》。

[6]同上。

[7]同上。

[8]见《传家集·卷三十四·乞罢刺陕西义勇第四劄子》。

[9]《长编·卷二百四·英宗治平二年正月壬午》。

[10]《传家集·卷二十七》。

[11]《传家集·卷六十三》。

[12]《传家集·卷二十七》。

[13]《长编·卷一百九十九·嘉祐八年七月辛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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