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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直笔著《通鉴》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3:00 0

文彦博喜携妓出游,屡邀司马光为伴。一次长游归来,独乐园的鲜花已经凋零,司马光未免有惋惜之叹。园丁的一番话却让他振聋发聩:今年春去,明年春来,只可惜数十日来,相公未曾写一行字,看一页书。

司马光等级观念极强,但对仆役和气。他有一祖传琉璃台,被役兵不慎打碎,河南府逮捕役兵,交司马光发落,他在状上批曰:“玉爵弗挥(弗通祓,指去灾祈福的祭祀),典礼虽闻于往记;彩云易散,过差宜恕于斯人”,一笔勾销了。上述园丁的批评成了他拒绝文彦博的盾牌,从此不再接受邀请。

其实,司马光在优游山水时也未曾辍笔,所著《游山记》诗文十二卷,士大夫争先传之。但对《通鉴》来说,诚如园丁所言。他内疚了,脸红了,眼看身体越来越差,再不抓紧,《通鉴》真要成不竟之作了。这时,又从开封传来消息,有人在朝中散布,说《通鉴》迟迟不能编成,是司马光故意拖延,以贪图御赐之笔墨绢帛,果饵金钱。其实,书局搬到洛阳后,就未曾请领过皇帝特赐的“御前钱”,更不要说御膳御酒了。恶意中伤从反面逼着他加速编撰。他要为这部大书拼老命了。在他之前,他的助手刘恕已经为《通鉴》献身了。

殉职《通鉴》的刘恕

刘恕的身世已在第十七章中交代,不再絮叨。司马光的工作是在助手所编的长编基础上进行的,一看到长编,刘恕的影子便挥之不去。他是《通鉴》的策划者之一,是司马光挑选的第一助手。奉英宗之旨开书局时,初衷很明确很单纯,就是编一部言治乱之道的编年体通史。可书局运转两年后,王安石变法开始了,于是《通鉴》有了论战的色彩。编修司马光、同编修刘恕、刘攽,全都反新法。司马光和王安石多是打笔墨官司,而刘恕则“面刺其过”,“直指其事,得失无所隐瞒”[1]

刘恕在南康边监酒税边修书。熙宁九年(1076),他千里迢迢来到洛阳。一见面,两人都惊呆了。从熙宁三年(1070)京师一别,不过六年多时间,两个人都变得让对方认不出来了。见五十八岁的司马光须发全白,老眼昏花,牙齿掉光,说话漏风了,刘恕也不禁流下泪来。而刘恕才四十五岁,却已羸弱不堪,面色蜡黄,骨瘦如柴,仿佛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起来。司马光牵着他的手,连问三遍:“汝道原(刘恕字)邪?”忍不住泪流满面,说:“如何羸弱至此?是否因所任卷帙繁剧,不胜劳苦?”的确,司马光让刘恕负责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近四百年的长编,后来又把五代的长编交给他,都属战乱时期,头绪万端,错综复杂,编起来绝非易事。但他还有司马光体会不到的苦处,那就是贫穷。靠一个九品官的俸禄,要养活包括老迈双亲在内的一大家子人,又不愿低眉求人,只能喝粥啃咸菜。这些,他是不会启齿的。

刘恕是书局的顶梁柱,等于是常务副总编,司马光离不开他。在他后来(元祐元年七月六日)所上的《乞官刘恕一子劄子》[2]中说:“臣往岁初受敕编修《资治通鉴》,首先奏举(刘)恕同修。恕博闻强记,尤精史学,举世少及。臣修上件书,其讨论编次,多出于恕。至于十国五代之际,群雄竞逐,九土分裂,传记讹谬,简编缺落,岁月交互,事迹差舛,非恕精博,他人莫能整治。”[3]的确,在司马光的三个助手中,刘恕几乎是不可替代的,有许多问题,司马光也得向他请教。在前面第三十章中,我们说到司马光的《通鉴考异》一书是我国第一部考史专著,而这本书中的许多考异成果,特别是南北朝和五代十国时期的史实考异,不少是由刘恕完成的,司马光都如实注在条文之中,诸如“刘恕广本(长编复写稿)云”、“刘恕以为”、“刘恕按”、“刘恕曰”、“刘恕云”等。比如,《通鉴考异》卷四《晋纪》“汉改元建元”条说:“《十六国春秋》:建元元年在晋建兴二年。同编修刘恕言:‘今晋州临汾县嘉泉村有汉太宰刘雄碑云:嘉平五年,岁在乙亥,二月六日立。然则改建元在乙亥二月后也。’”[4]我们今天对照《辞海》所附之《中国历史纪年表》,发现刘恕说得一点不错。汉(前赵)改元建元元年在乙亥年(315)三月,是晋建兴三年而非建兴二年。这年前赵用了两个年号,二月(含)前为嘉平五年,三月为建元元年。刘恕如此博大精深,司马光自然要格外倚重。

见刘恕已形容枯槁,司马光想在洛阳给他创造一个休息调养的环境。他让书局的范祖禹、司马康都停下工作,大家一起陪刘恕去登山览胜,游玩散心。四人骑马来到山下,下马上山,在山间草丛中发现一石碑,虽刻有墓主姓名,但司马光也搞不清何许人也。刘恕一看,说,此人乃五代后梁一武将,正史不载,见于某某笔记,并说出了他的籍贯、身世、战功。大家将信将疑,司马光回来后查资料,发现刘恕说得一点不差,由是对他更加佩服。

刘恕可谓考异能手,但司马光倚重刘恕,不止在考异,在《通鉴》的构架、纪年等重大问题上也要与他探讨商议。此类探讨从书局成立开始,直到刘恕逝世,一直在进行。刘恕之子刘羲仲在其编辑的《通鉴问疑》一书中说:“君实访问道原(刘恕字)疑事,(长编)每卷不下数条。议论甚多,不能尽载,载其质正旧史差谬者。”该书记录了他们相互切磋的八个问题。其中一条为:

君实曰:“……今欲将吴、蜀、十六国及五代偏据者,皆依《三十国春秋》书为某主,但去其僭伪字,犹《汉书》称赵王歇、韩王信也……”

道原曰:“晋元(司马睿)东渡,南北分疆,魏、周据中国,宋、齐受符玺,互相夷虏,自谓正统,则宋、齐与魏、周势当两存之。然汉昭烈窜巴蜀似晋元,吴大帝兴于江表似后魏。若为中国有主,蜀不得绍汉为伪,则东晋非中国也;吴介立无所承为伪,则后魏无所承也。南北朝书某主而不名,魏何以得名吴、蜀之主乎?”[5]

根据这一记录,司马光开始还是有正统观念的,想仿照《汉书》,对三国时期的吴国孙权、蜀国刘备不称其为帝,而拟称之为“吴王权”、“蜀王备”,对“十六国及五代偏据者”也将如是处理。但刘恕不赞成这样,指出了这样做将难以自圆其说,是荒谬的。刘恕与司马光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也许不止一次,最后结果是司马光完全采纳了刘恕的意见。

驳正闰之说,弃春秋笔法

按阴阳五行推出的正闰说,即历代政权的正统与非正统问题,在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前可以说是占主流地位的。洛阳的道学先生邵雍、二程都力主正闰说。他们的依据是,孔子修《春秋》,用的是鲁国纪年,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始。这年是周平王四十九年,为什么不用周王纪年,而用鲁国纪年,一是《春秋》原本是鲁国史,二是因为鲁乃周公之后,与周天子的血缘最近,且孔子在每年的正月前加一“王”字,即“王正月”,以表明此是周王纪年的正月。一个“王”字,维护了周天子的大一统地位。

孔子修史用春秋笔法,把非礼的即非奉王命的重大政治军事行动删去,叫作“不书”,如鲁隐公元年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明载于《左传》,因是费伯的擅自行动,孔子便一笔抹去了。再如,诸侯国都是周天子之臣,按爵位分别为公、侯、伯、子、男,楚国是子爵,但随着实力增强,成为春秋五霸之一,而在《春秋》中,孔子不称楚王而仍称其为“楚子”。用春秋笔法编出来的《春秋》,复礼的主题突出,但按礼取舍史实,势必将历史搞得支离破碎,违背史实,被王安石斥之为“断烂朝报”。司马光修《通鉴》所以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三家分晋开始,就是因为对《春秋》不敢动一字。正闰说用在国家统一时期,还勉勉强强讲得通,而用在分裂时期就无法自圆其说。

编《通鉴》,刘恕负责的部分正好从三国时期开始,首先就碰到谁正谁闰的问题,魏蜀吴三国各有纪年,用哪国的?在当时已有的史书中,陈寿的《三国志》以魏受汉授为由,尊魏为正统;而习凿齿的《汉晋春秋》以刘备为中山靖王后为由,尊蜀为正统。上引司马光与刘恕的讨论当发生在动笔之前。司马光显然受《春秋》的影响较深,所以刘恕提醒说:“若春秋无二主,则吴、楚同诸侯也。史书非若《春秋》以一字为褒贬,而魏、晋、南北(朝)、五代之际,以势力相敌,遂分裂天下,其名分位号异乎周之于吴楚,安得强拔一国谓之正统,余皆为僭伪乎?”这段话说得很清楚,非春秋时期不可用春秋笔法。

司马光完全赞成了刘恕的观点。两人达成共识:不理会正闰之说,实事求是地记录历史,让后人去评判。这一观点明白无误地写在了《通鉴》卷六十九魏文帝黄初二年(221)三月的“臣光曰”中:

天生烝民,其势不能自治,必相与戴君以治之。苟能禁暴除害以保其生,赏善罚恶使不至于乱,斯可谓之君矣。是以三代之前,海内诸侯,何啻万国?有民人、社稷者,通谓之君。合万国而君之,立法度,班号令,而天下莫敢违者,乃谓之王。王德既衰,强大之国能帅诸侯以尊天子者,则谓之霸。故自古天下无道,诸侯力争,或旷世无王者,故亦多矣。秦焚书坑儒,汉兴,学者始推五德生、胜,以秦为闰位,在木火之间,霸而不王,于是正闰之论兴矣。及汉室颠覆,三国鼎峙,晋氏失驭,五胡云扰,(南朝)宋、(北朝)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朱氏代唐(朱温建立后梁),四方幅裂,朱邪入汴,(被)比之穷(篡夏之有穷氏)、新(篡汉之王莽新朝),运历年纪,皆弃而不数,此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也。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夷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余皆为僭伪哉!若以自上相授受者为正邪,则陈氏(南朝陈国)何所受?拓跋氏(北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为正邪,则刘(前赵主匈奴刘氏)、石(后赵主羯族石氏)、慕容(前燕主鲜卑族慕容氏)、苻(前秦主氐族苻氏)、姚(后秦主羌族姚氏)、赫连(夏主匈奴赫连氏)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旧都也。若以有道德者为正邪,则蕞尔之国,必有令主,三代之季,岂无僻王!是以正闰之论,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拨乱世反诸正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壹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忧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馀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钧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

这段史论把正闰说批得体无完肤,公开宣布摈弃春秋笔法,申明《通鉴》对各国不论“华夷仁暴,大小强弱”都一视同仁,不分正统与僭伪。可谓破天荒,划时代!司马光在政治上极端保守,而在史学上经与刘恕切磋后,显得颇有革新精神,虽然《通鉴》与《春秋》一样以维护礼制为宗旨,但至少在正闰问题和史料取舍上是造了孔子的反。

具体落实在编书上,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解决。在公元纪年未发明和未被我国采用前,各国各朝各有各的年号。纪传体史书可各国用各国的纪年,而编年体史书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纪年,就没法将各国的事集中到同一时间段内。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上述“臣光曰”的最后一段说:

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南朝)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后)梁以至于(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昭烈(刘备)之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南朝)宋高祖(刘裕)称(西汉)楚元王后,南唐烈祖(李昪)称(唐)吴王(李)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东汉)光武(刘秀继承西汉)及(东)晋元帝(司马睿继承西晋)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

不采用蜀之纪年还有一个技术问题,就是蜀亡于公元二六三年(后汉主炎兴元年),而晋代魏在二六五年(晋武帝泰始元年),如用蜀之纪年,这中间的二六四年就挂了空挡,而用曹魏纪年就不存在这个问题。顺便交代一下,司马光在《通鉴》中采用曹魏纪年,饱受南宋以后的道学先生们的攻击,认为《春秋》是万世史宗,司马光背叛了史宗。朱熹为了复刘氏蜀汉之正统,将《资治通鉴》改编为《资治通鉴纲目》,三国时期采用蜀汉纪年。上述中间缺一年的问题咋办呢?不得不在中间加了一个孤零零的“魏元帝咸熙元年(264)”,不伦不类。

刘恕在洛阳近一年,完成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长编。熙宁十年(1077)初冬,因思念年老双亲,要回南康。临别,司马光赠以衣、袜和一条自用的狍皮褥子。刘恕反复推却不果,勉强带着上路。走到淮阳,他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悲痛过度,晕厥过去,醒来已是半身不遂,右半身不能动弹。他让人把司马光的赠物包好,托驿站寄还,回到南康,一边守孝,一边带病编五代的长编,自己口述,由儿子刘羲仲记录。编未竟(剩下一小部分由范祖禹完成),“病愈笃,乃束书归之局中”,元丰元年(1078)九月病逝,年仅四十七岁。司马光在《刘道原十国纪年序》[6]中叹道:“以道原之耿介,其不容于人,龃龉以没固宜,天何为复病而夭之邪!此益使人痛惋惝恍而不能忘者也!”

评点帝王,描绘礼治理想

刘恕走了,司马光失去了一个最得力的助手。虽有范祖禹在身边,但凭两人之力在短时期内难以完成任务,一时也不好找人填补空缺。刘恕生前曾建议奏请将司马康为同编修,司马光没同意,因为司马康才气平平,不堪此任。现在范祖禹又提此议,司马光考虑再三,只奏请他为检阅文字(校对)。司马康熙宁三年(1070)以明经科登第,此前官为大理评事、监西京粮料院(留司后勤科长)。从元丰元年(1078)十月始,书局由司马光父子和范祖禹三人组成。

一坐到书案前,司马光顿然有一种帝师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对历代帝王,他的视角不是像普通人那样仰视,而是史学家的俯视,行文就像老师对学生讲课一样。以史为鉴,就是打磨一面对照的镜子。应该让他们从中看到什么?是首先要解决且必须贯穿始终的问题。他力排正闰说,不仅因为此说难以自圆,而且因为不利于劝谏君王。“君权神授”可用来欺骗黎民,而帝王若当了真,就会有恃无恐,荒政忽治。他要将罩在君王头上的神秘光环去掉,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国之治乱,尽在人君”。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太子宾客薛谦光献武则天所制《豫州鼎铭》,最后两句为:“上玄降鉴,方建隆基”,妄说此乃玄宗李隆基的受命之符。宰相姚崇也上表祝贺,并请载入史册,布告中外。《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在记录此事后,“臣光曰”旗帜鲜明地予以批判:

……采偶然之文以为符命,小臣之谄也;而宰相因而实之,是侮其君也。上诬于天,下侮其君,以明皇之明,姚崇之贤,犹不免于是,岂不惜哉!

对一些君主崇信佛道,迷信阴阳,玩弄符瑞、图谶、占卜之类的行为,《通鉴》毫无例外地持批判态度。有学者认为,唯一例外是卷一百三十写南朝宋国前废帝刘子业之死,似乎印证了因果报应。四六五年(此年宋有三个年号:废帝永光元年、八月改为景和元年、年底明帝改为泰始元年),刘子业在竹林堂让宫人裸戏,一女不从,被杀,当夜他梦见在竹林堂有女子骂他“悖虐不道”,活不到明年夏熟。次日,他把一个相貌与梦中人相似的宫女杀了,夜间又梦见被杀者说:“我已诉上帝也。”天亮后,他请来巫师,巫师说竹林堂有鬼,于是,当晚他与群巫及诸妃前往竹林射鬼,未料被主衣(官名)寿寂之等人杀死,立湘东王刘彧,是为明帝。司马光看似在写因果报应,其实是在写多行不义必自毙。刘子业杀人如麻,杀得宫廷内外人人自危,寿寂之等即将被杀的人乃不得已秘密结伙反抗。

在《通鉴》中,司马光即使是对明君也坚持两分法,不吝批评其失误和缺点。唐太宗是历代公认的明君,司马光在肯定其功德的前提下,从玄武门之变就开始对他批评,不算隐于叙述中和引用他人之言论,所写“臣光曰”五条,只有一条是纯褒扬,其余三条是批评,一条是半批评半表扬。其中一条是批评唐太宗悔婚的。贞观十七年(643),太宗借故解除了与北方少数民族酋长薛延陀的婚约,群臣纷纷劝阻,他说:“卿曹皆知古而不知今。昔汉初匈奴强,中国弱,故饰子女,捐金絮以弭之,得事之宜。今中国强,戎狄弱,以我徒兵一千,可击胡骑数万,薛延陀所以匍匐稽颡,唯我所欲,不敢骄慢者,以新为君长,杂姓非其种族,欲假中国之势以威服之耳……今以女妻之,彼自恃大国之婿,杂姓谁敢不服!戎狄人面兽心,一旦微不得意,必反噬为害。今吾绝其昏,杀其礼,杂姓知我弃之,不日将瓜剖之矣,卿曹第志之!”对此,“臣光曰”:

孔子称去食,去兵,不可去信。唐太宗审知薛延陀不可妻,则初勿许其昏可也;既许之矣,乃复恃强弃信而绝之,虽灭薛延陀,犹可羞也。王者发言出令,可不慎哉!

(《通鉴·卷一百九十七》)

还有一条是批评太宗搞钓鱼执法和表扬他知错能改的:唐太宗即位当年,对官员受贿深恶痛绝,于是“密使左右试赂之,有司门令史受绢一匹,上欲杀之”,民部尚书裴矩反对说,受贿当死,但您搞钓鱼执法,设圈套陷人于不法,恐怕不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正道。太宗听了,欣然采纳,召五品以上官讲话,说,裴矩能当面力争,不拍马屁,如每件事都这样,还担心国家治理不好吗?“臣光曰”:

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也。

(《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对农民起义,司马光虽与历代史家一样称之为“盗”、“寇”,但其描述往往相对客观。比如对唐末黄巢起义,他就没有像旧、新唐书那样一味妖魔化,在许多地方甚至用了赞赏的笔调。如写广明元年(880)九月起义军渡过淮水后,“所过不虏掠,惟取丁壮以益兵”;写起义军攻下洛阳后,“巢入城,劳问而已,闾里晏然”;写起义军入长安,“巢乘金装肩舆,其徒皆被发,约以红缯,衣锦绣,执兵以从,甲骑如流,辎重塞道,千里络绎不绝。民夹道聚观,尚让历谕之曰:‘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无恐。’”如此描写,意在给统治者以警告:“庚寅,黄巢杀唐宗室在长安者无遗类”;“尤憎官吏,得着皆杀之。”

司马光像一位苦口婆心的老师,孜孜不倦地在向他的帝王读者说教。在历史的天空中,他可以自由地毫无顾忌地指点江山,评点帝王,描绘他的礼治理想。

[1]《宋史·刘恕传》。

[2]《传家集·卷五十三》。

[3]《传家集·卷五十三》。

[4]转引自王曾瑜《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点滴集》第532页,河北大学出版社。

[5]转引自王曾瑜《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点滴集》第532页,河北大学出版社。

[6]《传家集·卷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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