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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论道倡“中和”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3:02 0

元丰七年(1084)冬,《资治通鉴》这部大书终于杀青了。

神宗皇帝的嘉奖令

司马光端坐在书案前写《进书表》。自治平三年(1066)奉英宗之旨开书局,至今十九年了;书局迁到洛阳,也整整十五年了。《通鉴》的绝大部分,是在洛阳编撰的,特别是最后三年,完成了唐、五代共八十一卷,加上目录,平均每年超过四十卷,他真是拼老命了。诚如他在《进书表》中所说,“臣之精力,尽于此书”:

臣既无他事,得以研精积虑,穷竭所有,日力不足,继之以夜。遍阅旧史,旁采小说,简牍盈积,浩如烟海,抉擿幽隐,校计毫厘。上起战国,下终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寻,为目录三十卷;又参考群书,评其同异,俾归一涂,为考异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

重念臣违离阙廷,十有五年,虽身处在外,区区之心,朝夕寤寐,何尝不在陛下之左右!顾以驽蹇,无施而可,是以专事铅椠,用酬大恩,庶竭涓尘,少裨海岳。臣今骸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为,旋踵遗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伏望陛下宽其妄作之诛,察其愿忠之意,以清闲之宴,时赐有览,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足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俾四海群生,咸蒙其福,则臣虽委骨九泉,志愿永毕矣。

写毕,他顿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他令范祖禹和司马康将《通鉴》正本送往京城,呈给皇上。其副本留在洛阳,士大夫无不欲先睹为快,可司马光沮丧地说:“自吾为《资治通鉴》,人多欲求观读,未终一纸,已久伸思睡,能阅之终篇者,惟王胜之耳。”[1]这么大的一部书,神宗能认真地看吗?能像他所希望的那样“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吗?

不几天从京城传来消息:宰相王珪、蔡确面见神宗,问《通鉴》如何?神宗说:“贤于荀悦《汉纪》远矣。”他让宦官在每一页都盖上“睿思堂”(皇帝读书堂)之印,然后送到中书省,指示“当略降出,不可久留”,意即应迅速付梓。当时舍人王震正好在中书省,想看一下,被王珪制止,说:“君无近禁脔。”禁脔本指晋元帝最喜欢的野兽脖子上的一块肉,引申义指皇帝之最爱。紧接着,快马传来了神宗的奖谕诏书:

敕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成事史学之废久矣,纪次无法,论议不明,岂足以示惩劝,明远久哉!卿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发挥缀辑,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省阅以还,良深嘉叹!今赐卿银绢、对衣、腰带、鞍辔马,具如别录,至可领也。故兹奖谕,想宜知悉。

冬寒,卿比平安好。遣书,指不多及。

(十一月)十五日

接过嘉奖诏书,司马光禁不住老泪纵横,十九年修书的艰辛,值了!然而,修书的功劳都算到了他一个人的头上,这让他惴惴不安。在《进书表》的最后,他没有忘记列上“检校文字承事郎臣司马康、同修奉议郎臣范祖禹、同修秘书丞臣刘恕、同修尚书屯田员外郎充集贤校理臣刘攽”四人之名,而嘉奖诏书却未曾提他们一句。刘攽离开了书局十五年了,刘恕死去已七年了,而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范祖禹跟随了他十五年,因为编书而不参加文官三年一次的例行考评,失去五次晋级的机会,却无怨无悔,不能让他再吃亏了。他拿起笔来,写出了《荐范祖禹状》[2]。状中称赞范祖禹“于士大夫间,罕遇其比,况如臣者,远所不及”。十二月三日,朝廷的敕告下来: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司马光为资政殿学士(从三品升正三品);以奉议郎、前知龙水县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元丰改制后为从八品)。一个知县,在书局工作十五年,才升为从八品,够亏的了,但毕竟还是升了一级。最亏的是刘恕,把命都搭进去了,而人死没法升级,只能等机会照顾他的儿子了(元祐元年经司马光上表,官其子羲仲为郊社斋郎)。

史学大师的哲学尴尬

一想到死去的刘恕,司马光又来了气:若不是王安石变法,刘恕会英年早逝吗?书局会搬出京城吗?即使在他埋头编书的时候,王安石的幽灵也时常在他身边飘忽。现在《通鉴》大功告成,这个幽灵更是如鬼魔附体,非降伏就不得安宁了。在他看来,王安石的异端邪说离经叛道,却还没有被驳倒,反而成为显学。于是,他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哲学上,要在认识论、方法论上与王安石一决高低。

《中和论》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大本”即根本,“达德”即道德顶峰。如此重要,那“中”到底是啥?“中者,心也,物之始也。”[3]“适宜为中,交泰为和”,“中”即“无过无不及”[4]。“《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君子之心于喜怒哀乐之未发,未始不存乎中,故谓之中庸。庸,常也,以中为常也;及其既发必制之以中,则无不中节,中节则和也,是中和一物也。”[5]显然,他说的“中”,不是折中的中、中间的中,而是“中节”的中、中规中矩的中。那么,什么是“节”,又靠什么来检验呢?“礼是中和之法,仁是中和之行。”[6]转了一大圈,还是回到了礼上。孔子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中和论》是以“中”治心,更要求非礼勿思。

仅是一个“中”字的概念界定就让人莫衷一是,所以,即使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对《中和论》也不以为然。韩维、范镇与他连篇累牍地写信争论。在洛阳的二程更是毫不客气,挖苦他“治心以中”,是“以中为念,则又为中所乱。中又何形?如何念得它?只是于名言之中,拣得一个好字。与其为中所乱,却不如与一串数珠。及与它数珠,它又不受。殊不知中之无益于治心,不如数珠之愈也”[7]

司马光是谁?绝不会因为有批评和挖苦而改变观点。他在《与范景仁论中和书》中说:“中和之道,崇深闳远,无所不周,无所不容,人从之者,如鸟兽依林;去之者,如鱼虾出水,得失在此。”但是,光讲伟大意义是不能服人的,还必须从理论上论证。他祭起了扬雄。

在他眼里,孔子的继承人是扬子而非孟子,儒学是孔扬之学,而非孔孟之学。他三十二岁时作《乞印行〈荀子〉、〈扬子法言〉状》,到洛阳后著《法言集注》《集注太玄经》,都是崇扬之作。现在,他要模仿扬雄的《太玄》,写一部《潜虚》,试图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回答“中”“无所不周,无所不容”的问题。然而,程颐却当头给他泼了一瓢冷水:扬雄背汉而仕王莽,气节全无,其言岂可信耶?这让司马光非常恼火,王安石尊孟贬扬,你们也跟他一样吗?的确,在道统上,二程和王安石都将孟子视为孔子的继承人。对此,司马光特别写了《疑孟》,从《孟子》中挑出十二条来质疑,其实是批判。而对扬子,岂可因人废言?他一头扎进《太玄》之中,终于从中找到了万物从起源到灭亡的路线图,认为万物皆生于“虚”,最后又归于“虚”,以此构成天道与人道:

万物皆祖于虚,虚生气,气以成体,体以受性,性以辨名,名以立行,行以俟命。故虚者物之府也,气者生之户也,体者质之具也,性者神之赋也,名者事之分也,行者人之务也,命者时之遇也。(天道)

人之生本于虚,(虚)然后形,形然后性,性然后动,动然后情,情然后事,事然后德,德然后家,家然后国,国然后政,政然后功,功然后业,业终则反于虚矣。(人道)

拨开“虚”、“气”等概念的神秘面纱,即可发现其要害在于“性者神之赋”以下,因神赋之“性”是不平等的,所以名分就不平等,因名分不平等,所从事的工作就不平等,你必须安分守己,干你的名分所规定的事。

为了形象地阐述其理论,他模仿《太玄》的象数学,参以易经,“推天道以明人事”。按照虚-气-体-性-名-行-命的路线图,分别勾勒出气图、体图、性图、名图、行图、命图。且看其中的体图:他把人分为十“象”,从第一等到第十等分别为王、公、岳、牧、率、侯、卿、大夫、士、庶人,排成一个金字塔式的人的等级图,略为:

如此将人分成十象后,“生数”(一至五)与“成数”(六至十)的自然之和等于五十五,正好符合“天地之数”(据《河图》,天地阴阳奇偶数之和)。于是乎,礼,即人的等级制便有了天命的根据。他兴奋地写道:

一以治万,少以制众,其为纲纪乎!纲纪立而治具成矣。心使身,身使臂,臂使指,指操万物;或者不为之使,则治道病矣。

礼既是天命,你就得认命,“各正性命”,各安其分,否则就会遭“天灾”、“人殃”:

违天之命者,天得而刑之;顺天之命者,天得而赏之。或曰:何谓违天之命?曰:天使汝穷,而汝强通之;天使汝愚,而汝强智之。若是者,必得天刑。

(《传家集·卷七十四·士则》)

人之刑赏,刑赏其身;天之刑赏,刑赏其神。故天之所赏者,其神间静而佚乐,以考终其命;天之所刑者,其神劳苦而愁困,以夭折其生……智愚勇怯,贵贱贫富,天之分也;君明臣忠,父慈子孝,人之分也。僭天之分,必有天灾;失人之分,必有人殃。

(《传家集·卷七十四·士则》)

这样一来,天不仅成了礼治的根据,而且成了监督礼治、实施赏罚的神灵。宋史泰斗漆侠先生说:

司马光对天的认识路线就是沿着董仲舒的路线发展的,而且比董仲舒还董仲舒!司马光和董仲舒所论述的“天”,都是有人格、有意志的,亦都能够给人们以生杀予夺,祸福刑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司马光和董仲舒所论述的“天”,却又有所不同。董仲舒的“天”,还有告诉人君,使其不敢过分胡作非为,让民众活下去的一面,多少还有点积极意义。而司马光的“天”,不仅没有这一点,而且只有吓唬老百姓的一面了。称司马光的天命论比董仲舒还董仲舒,道理即在于此。[8]

有人说,不对!司马光不是食古不化的老顽固,而是赞成改革的。诚然,他曾经赞成扬子“前人所为,是则因之,否则变之,无常道”[9]的观点,也曾说过“圣人守道不守法”的话,认为“法久必弊,为民厌倦”,应“通其变,使民不倦”[10]。但是,他主张改革的话讲在嘉祐年间,“方庆历、嘉祐,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变也”(陈亮语),“盖那时也是合变时节”(朱熹语)。而当改革真的开始后,他完全站在了对立面,且愈到晚年反改革的立场愈坚定,理论旗帜更鲜明:

古之天地有以异于今乎?古之万物有以异于今乎?古之性情有以异于今乎?天地不易也,日月无变也,万物自若也,性情如故也,道何为而独变哉?

子之于道也,将厌常而好新,譬夫之楚者,不之南而之北;之齐者,不之东而之西。信可谓殊于众人矣,得无所适,失其所求,愈勤而愈远邪!

(《传家集·卷七十四·辩庸》)

从赞成“无常道”到“道何为而独变哉?”,从“守道不守法”到认为事之于道,厌常好新是南辕北辙,他回到了“天不变道亦不变”上。

为小人物和猫立传

司马光的《通鉴》是帝王将相史,可他在晚年却热衷于为小人物甚至给猫立传。奇怪吗?一点不。他是要树立小人物“各正性命”的“典型”,以服务于正纲纪、齐风俗、行礼治的理想。

夏县有个助教名刘太,其父去世,司马光和兄长一起送其一千钱(一串),写信说,“今物虽薄,欲人之可继也”。当时红白喜事大讲排场,有的人对父母的丧事办得很奢华,却违背守孝的戒律,大吃大喝。刘太守孝三年,不饮酒,不吃荤,严守戒律。刘太希望把司马光写给他的信刻石,以广流传,“使民间皆去弊俗而入于礼”,司马光没同意,而为刘太等五个夏县贤人合作一传,希望刘太刻石以传后世,“庶几使为善者不以隐蔽而自懈焉”。

另四人,一为刘太之弟刘永一,在洪水淹了夏县城时,他拿一根竹竿站在门口,凡有他人之物漂来即挑出去;有和尚存钱数万于其家,不久和尚自经身亡,他马上到县衙说明,把钱还给了寺院;有人借了他的钱不还,他烧毁借条以愧其心。一为周文粲,兄为酒鬼,靠其养活,醉后便对他拳脚相加,邻居愤愤不平,欲告官,他却矢口否认,还要求邻里不可挑拨他们的兄弟关系。一为苏庆文,对继母像生母一样孝顺。对妻子说,你若敢对继母不孝,我就休了你。继母无子,年轻守寡,他养老送终,为人所赞。一为台亨,是位著名画工,曾被征调去开封修景灵宫,竣工时被评为技艺第一,朝廷拟授他官职,留京师供职,他以父老需奉养为由坚辞,回乡。

这就是司马光在家乡抓的五个“典型”。此外他还写了《张行婆传》[11]。张氏是山东人,父亲是虎翼军校,幼年被继母卖到尚书左丞范家,改名菊花。继母谎称失踪,父亲痛失女儿,哭瞎了一只眼,丢了差事。菊花渐大,范家嫁女,把她作为陪嫁丫环,随小姐到了三班借职金士则家。一个偶然的机会,父女在范家相见,方知女儿是为继母所卖,火冒千丈,欲殴打继母。张氏拦着父亲,说:“儿非母不得入贵人家,母乃有德于儿,又何怨焉?今赖天之力,得复见父,若儿归而母逐,儿何安焉?”于是不再追究继母之罪。不久父死,张氏奉养继母如己母,继母腿病,她背负以行,直至送终。此后她嫁给了乡亲王佑,生一子二女,王佑早逝,她将子女抚养成人,娶了媳妇嫁了人,正要过好日子时,她却对儿子说,我一向信佛,现在你们都已成家立业,我要把乡里的废庙重建,出家去了。乡人听说后纷纷出资,新庙建成。她不忘旧主之恩,先到金士则家看望范氏,再步行数千里来夏县看望金士则之妹。金妹乃司马光之嫂,将其安置在院门旁的一间小屋子里。她每天只吃一顿素食,帮主人喂猴、犬,给仆人家的孩子梳头洗澡,缝补衣衫。猴、犬在她离去后,竟数日悲鸣不食。司马光曾与之对话,谈到她不远数千里来夏县的原因,她说:“吾故时主家,不可忘也。”司马光在此传最后叹曰:“呜呼!世之服儒衣冠读诗书以君子自名者,其忠孝廉让能如张氏者几希,岂得以其微贱而忽之耶!闻其风者,能无怍乎?”

这段话点出了他为张行婆作传的目的,希望读书人像她那样忠孝廉让,即使被继母卖掉了还要心存感激还要为之尽孝。这在今天看来是荒谬的,但在司马光眼里,这就叫“各正性命”,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然而,社会风俗并没有因为他树道德“典型”而改变,他甚至觉得,人不如他家的猫了,于是写了《猫虪传》[12]。虪,意为黑虎,是他在独乐园养的一群猫中的一只母猫之名。每次喂食,虪总是等别的猫吃完后再吃,如有其他猫返回,它再让开。有母猫产崽太多,奶头不够,虪就主动把没有奶吃的猫崽衔来自己窝里喂奶,结果好心遭到恶报,别的母猫以为它要霸占自己的子女,将虪的幼崽吃了,而主人又误以为是虪自己吃了。按《白泽图》的说法,畜食幼崽,不祥。所以便把虪抓起来,送到一座庙里。谁知虪在庙里不吃不喝,眼看就要饿死,和尚只好又将它送回。虪对同类处处忍让,而在抵抗异类侵犯时十分勇敢。有只狗来叼猫崽,它与狗搏斗,保住了幼崽却身负重伤。虪从此日渐衰弱,直到死去。司马光念其忠恕,葬之于独乐园。此篇的附传传主也是一只猫,名叫山宾,是他早年通判郓州时所养。山宾护家勇敢,只因弄脏了司马光的书,便将其装入布袋送人。谁知它恋旧主,跑了回来,如此反复多次,最后跑回时,浑身都是绳索捆过的伤痕,司马光甚是怜悯,欲要留下,可已答应送人,不可失信,只好又装入布袋送走。此后,他再没有见到山宾,不知它是死是活了。啥意思?赞美它忠于主子?还是说要“各正性命”?

除了给小人物和猫立传,司马光还现身说法。他有次牙痛,通宵不眠,呻吟之声,达于四邻。一过路道士闻之,对他说:“病来自天,天且取子之齿以食食骨之虫,而子拒之,以违天也。夫天者,子之所受命也。若之何拒之?其必与之。”司马光听了他的话,一觉醒来,不治而痛止[13]。而另一次他手被虿蜇,疼痛难忍,祝师要他藐视虿毒,果然不疼了。问其原因,祝师说:“虿不汝毒也,汝自召之。余不汝攘也,汝自攘之。夫召与攘皆非我术所能及也,子自为之也。”对此,司马光感叹道:“嘻!利害忧乐之毒人也,岂止虿尾而已哉?人自召之,人自攘之,亦若是而已矣!”[14]这两段记载在科学上匪夷所思,他似乎也无意宣扬道人法力,到底想说什么?联系他在《潜虚》中相关论述,原来如此:前者讲的是要“各安性命”,逆来顺受,自然平安;后者讲的是若有利欲之心,不安性命,就会自招虿毒。

司马光每回夏县家乡,夏县令便请他于县学讲学。讲台上摆着一个签筒,里面装着一支支签,签上分别写着学生姓名。宣讲之后,他随手抽出一支签,让被抽中者讲学习心得,颇有启发式教育的味道。据宋人马永卿笔记《懒真子》记载:有次讲学后回家,到鸣条岗祖坟祭扫,未料有五六个农民在墓旁的余庆寺等他。他们提着用瓦罐装着的菜汤和小米饭,请他吃饭。司马光吃得很香,自称“如享太牢(皇帝祭祀用的最高规格宴席)”。吃罢,农民说,先生在县讲学,我等无缘听讲,能否也给我们讲一讲。司马光欣然应允,拿出笔墨纸砚,写下《孝经·庶人章》: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孝经》按照礼制等级,分别论述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之孝,等级不同,要求迥异。如对卿大夫的要求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附诗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对最底层的农民,只能讲庶人之孝,司马光这堂课上得很有针对性。讲罢,一农民突然提问:“《孝经》从《天子章》开始,每章下都有毛诗二句,为什么唯独《庶人章》没有?”这一下,司马光卡了壳。他是《孝经》权威,古本《孝经》的考订者。过去,王安石在皇帝的经筵上质疑《孝经》,现在一个乡巴佬,最底层的庶人竟然也来质疑。这让他大感意外,少许沉默后,他老老实实地回答说:“吾平生虑不及此。”农民大笑而去,提问者逢人便炫耀:“我难倒了司马端明。”

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农民讲学,满腔热情换来的却是烦恼。与其自寻烦恼,不若独善其身。司马光看着孙子在庭前跑来跑去,口占一绝:

我昔垂髫今白发,中间万事水东流。此心争得还如是,戏走阶前不识愁。

(《传家集·卷十二·观孙儿戏感怀》)

他多想回到“戏走阶前不识愁”的童年啊!童年他是回不去了,但他“独善其身”的日子即将结束,“兼济天下”的时候就要回来了。元丰八年(1085)三月初七,年仅三十八岁的神宗驾崩了!转变来得如此之快,以至他的《潜虚》还没有来得及最后完成。

[1]《宋史·王益柔传》。

[2]《传家集·卷四十五》。

[3]《太玄注·玄侧一》。

[4]《四言铭系述》。

[5]《中和论》。

[6]同上。

[7]《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三》。

[8]《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335页。

[9]《问道篇》。

[10]《易说·卷六》。

[11]《传家集·卷七十二》。

[12]《传家集·卷七十二》。

[13]《迂书·慝齿》。

[14]《迂书·虿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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