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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卫礼在礼院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2:01 0

这天,司马光携夫人张氏出了京城,信马由缰地向家乡而去。扬名京师后衣锦还乡,他情不自禁地吟道:“扬鞭出都门,旷若解徽绋(捆绑)……徐驱款段(缓行)马,放辔不呵咄。与尔同逍遥,红尘免蓬勃。”[1]

司马光一路逍遥,但走到山西境内的车辋谷时,逍遥不成了。这里山高坡陡,羊肠小道贴山临崖,只能下马攀登。往昔过此,他能一口气爬上长七里的盐南坡,而现在没走几步就汗流浃背,爬一段就得坐在石头上休息。想到自己才三十出头,体力便如此不济,未免悲从中来,吟道:“人逾三十只有老,后时过此当如何?云泉佳处须速去,登山筋力行蹉跎。”[2]

回到老家,他发现已经有了十四个侄儿,成了名副其实的长辈。应兄嫂们的要求,他给侄儿们一一起了名和字,特别撰文记述此事,最后一节为:“呜呼!朝夕不离口耳者,名字而已。尔曹苟能言其名,求其义;闻其字,念其道,庶几吾宗其犹不为人后乎!”在为祖先扫墓后,他去汾阴看望了在那里为官的兄长司马旦,然后就回家修房子。新宅建起来了,他将书房命名为“南斋”,一头扎进书房里当了“书虫”,直到初秋。

休假结束,司马光回到京城,不久被升为集贤校理兼史馆检讨,预修日历(参与逐日记载皇帝和朝廷大事)。他一当史馆检讨,就与顶头上司史馆修撰孙抃发生了冲突。在翻阅日历时,司马光发现本朝的两件大事居然没有记录。第一件是元昊称帝,第二件是契丹(辽)求割关南地(见第六章)。作为一个严肃的历史学家,司马光要求将这两件事补上,而孙抃以“国恶不书”为名而拒绝。我们今天能够读到关于这两件事的记录,司马光功不可没,是他记在了笔记《涑水记闻》中,后来李焘引述至《续资治通鉴长编》。这是后话,只说司马光来不及与孙抃在修史观上展开论争,当年(皇祐二年)九月就被升任同知太常礼院。

仁宗用卤簿为宦官治丧

太常礼院是一个负责礼乐、祭祀、爵号、谥号、封袭、继嗣等工作的机关,虽隶太常寺,但可独立呈文。在今天看来,这是个边缘化的清水衙门,但在封建社会,“国之大事,惟祀与戎”,太常礼院管“祀”,地位崇高。司马光刚升任,就遇到了一件棘手事。

大宦官麦允言死了。死了就有一个享受何等哀荣的问题。按宋代的规矩,大官死了,一是要赠官,封一个比生前更大的官;二是三品以上的要给谥,以表达对他一生的褒贬;三是葬礼的规格,是否用卤簿(军乐队和仪仗队)送葬,皇帝是否派宦官和臣僚做代表护葬。至于悼词、墓志铭之类,朝廷不管,由家属请人写。麦允言是宦官,不可给谥号,但可赠官。仁宗念其在身边服侍日久,便以感情代替了政策,决定赠其为司徒(三公之一,官阶一品)、安武节度使(武官最高职位),犹嫌不够,特下诏准卤簿送葬。卤簿分大驾和法驾两个规格。仁宗皇祐二年(1050)所定卤簿,法驾用一万一千零八十八人。麦允言当然不可能用皇帝用的法驾,但即使只用十分之一,也是一支一千余人的队伍。

如此礼制安在?司马光气得站了起来,在办公室里来回疾走。仁宗的决定有悖于礼,但朝臣大多装聋作哑。不就是赠个官、用卤簿热闹一下吗?何必为此得罪皇帝?但维护礼制是太常礼院的职责,司马光感到,现在不站出来说话,那就是失职,将来就会有人说你阿谀。他拿起笔来,写下了《论麦允言给卤簿状》[3]

他首先讲了一个典故,春秋时期,有个叫仲叔于奚的人有功于卫国,卫国公于是允许他繁缨来朝。繁缨又称樊缨,繁通鞶,鞶为马腹带,缨为马颈带。按照《周礼·春官·巾车》之规定,只有诸侯的车辂才可享受繁缨的待遇。也就是说卫国公让仲叔享受了诸侯待遇。对此,孔子评论说:“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封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这是孔子的一段名言,司马光在引用后解释说:“夫爵位尊卑之谓名,车服等威之谓器。二者人主所以保畜其臣而安治其国家,不可忽也。”名是用以标识人之尊卑的爵位,器是与之相应的车马、服饰等方面的待遇。意思是你可以多给他钱和田,不能随便给他名和器。回到麦允言身上,司马光说:“今允言近习之臣(宦官),非有元勋大劳过绝于人,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陛下虽欲宠秩其人,而适足以增其罪累也。何则?三公之官,鼎足承君,上应三台。卤簿者,所以褒赏元功,皆非近习之臣所当得者。陛下念允言服勤左右,生已极其富贵,死又以三事之礼为之送终,鼓吹箫铙,烜赫道路,是则扬僭侈之罪,使天下侧目扼腕而疾之,非所以为荣也。”他希望仁宗记住上述典故和孔子的话,以及唐代的故事,只有为国立大功的人,婚丧时才给卤簿,其余职位再高也不在此列,请仁宗收回成命。

司马光的奏疏是否被采纳,连著《长编》的李焘也不知道,留下一个注:“当考”。估计他是白说了。孤掌难鸣,无人响应,反惹得宰相文彦博、枢密使夏竦非常不悦。仁宗所以要给麦允言卤簿,公开理由是平贝州兵变有功。功在哪里?夏竦提议让内臣监军,他跟着文彦博去走了一趟。而文彦博是一个比夏竦更会利用宦官和外戚的人。仅此一件事,上述三人的利益就联系在一起。所以司马光面对的,不是一个死了的麦允言,也不是仁宗皇帝一个人,而是一群与之利益相关的人。司马光一个人根本没有取胜的可能,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很快又披挂上阵了。

靠裙带关系高升的权贵

这一次,他惹的是一个正大红大紫的活人。他叫张尧佐,是仁宗最宠的张贵妃的伯父,皇亲国戚也。

好色的仁宗后宠轮流转,这一阵宠上了四川美女张贵妃,先是一下将张尧佐从一个小州知州越级提拔为主管财政的三司使,引起朝野一片哗然。偏偏他不是块理财的料,上任后民赋加重,国库空虚,日甚一日,怨声鼎沸。仁宗置舆情于不顾,在皇祐二年(1050)闰十一月,又在他原官的基础上加封其为宣徽南院使、淮康节度使、景灵宫使、群牧制置使,被称为“一日加四使”。加上原官三司使,等于一身兼五使。这五使中,三司使和群牧制置使是实职,另外三个虽非实职,但地位崇高,宣徽使、节度使都是武臣最高官位。而且,宋代不比现在,兼职多少都只拿一份工资,而是每兼一职就多一份俸禄或补贴,兼任越多,待遇越高。张尧佐肥老了!

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是包拯,就是戏台上的那个“黑脸包公”,他当时的职务是知谏院。包拯上疏直指“张尧佐凡庸之人”,靠裙带关系“骤阶显列”,乃“是非倒置”。侍御史知杂事何郯也是弹劾者之一,仁宗故意问他:过去有御史为谏诤而碎头者,卿敢碎头吗?何郯机智地说,那是因为他们遇到了暴君,而陛下英明,从谏如流,勿须臣碎头。但他还是被吓住了,以母老为名,请求外放。仁宗乐得批准,新任命一向沉默寡言的王举正为御史中丞,哪知包拯用激将法激得王举正热血沸腾。十五日这天,他带领一群御史、谏官上殿对着御座急谏,非要仁宗给一个答复不可。仁宗大怒,拂袖而去。但王举正等将朝臣堵在朝堂,指出执政(暗指文彦博)与此事也脱不了干系。次日,仁宗传旨:今后御史上殿必须报告宰相批准。这是一条违反宋朝政治制度的圣旨。朝廷设御史、设谏官,就是为了匡正皇帝和执政的得失,御史台和谏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督机关,如果御史上殿要经宰相批准,那就等于让被监督者来管监督者。这是仁宗在盛怒之下做出的错误决定,表明了他在张尧佐问题上决不让步的立场,加上已有何郯被外放的先例,朝堂一下沉默了。

司马光本埋头于修订雅乐之中,原以为有包公带头进谏,轮不到他这个小官说话,未料到仁宗不但不省悟,反而把许多人吓得缄口不言了。司马光觉得,越是在大家沉默的时候,自己越是要站出来。他认为包拯进谏失败的原因是不讲策略,让仁宗不好下台;另外同时扯到文彦博,只会促使皇帝与宰相合力对抗御史。虽然他对文彦博与张贵妃的关系有所耳闻,但觉得应该先解决张尧佐的问题。在朝堂一片沉寂的时候,司马光精心写作的《论张尧佐除宣徽使状》[4]呈了上来。

一看又是论张尧佐,仁宗气得差点把他的奏疏扔了,但他还是想看看是谁现在还如此大胆。看着看着,他渐渐觉得这个司马光说得不无道理。当时,开封的天气是雾霾加冻雨。司马光知道,皇帝自诩天子,最怕什么?怕天变,怕老天惩罚,就是孔子说的“畏天命”。自古以来,儒臣利用自然灾害和异常天象来劝谏君王,是一个屡试不爽的手段。所以他的奏章先从天变说起:近日京师及邻近地区“阴雾冥冥,跬步相失,寒冰著木,终日不解”,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臣以为,这是因为阴气太盛,阳明被遮,上下闭塞,滞滞不决。陛下平时虚心纳谏,从善如流,还有很多人因害怕触犯龙颜而不敢出声,像现在这样镇之以威、压之以重,臣下一个个战战兢兢,势必三缄其口,唯恐大祸临头。而听不到臣僚的声音,就会闭目塞听,君臣相隔,要想天下太平,不可能。在讲了这么一通“畏天命”大道理后,司马光接着讲了一个寓言故事:有个农夫特别爱自己的瓜秧,在太阳当头的时候也去浇水,结果把瓜秧浇蔫了。农夫本是一片好心,怕太阳晒坏了瓜秧,因为爱的方法不当,反而害了瓜秧。陛下加爱张尧佐,此乃人之常情,但越级提拔,引起公愤,陛下非但不听,反而加授四使,拒绝纳谏,这就与中午浇水的农夫害了瓜秧一样,反会害了张尧佐。最后,他向仁宗指出,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今后遇到比这更大的事,就不会有人给陛下进言了,遗害之大,望陛下三思!

从这篇奏疏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智慧的光芒,看到《战国策》中《触龙说赵太后》的影子。那么多人劝赵太后送爱子长安君到齐国为人质,以换取齐国出兵共抗强秦,全被赵太后愤怒斥责,而触龙从爱长安君的角度来劝,获得成功。司马光不着重讲张尧佐的问题,而从爱张尧佐的角度进谏,终于打动了仁宗。张尧佐也主动请求辞去部分官职。最后,仁宗批准他辞去宣徽南院使和景灵宫使,离开京城到外地任职。

张尧佐走了,宰相文彦博的问题慢慢浮出水面。他在知成都时极尽奢华,被人传到仁宗耳朵里,正好御史何圣从要回四川探亲,仁宗让他顺便核实。他尚未出发,文彦博就得到了消息。其一幕下客张少愚与何圣从是同学,文彦博秘密交代一番,让他前去迎接。在汉中的驿站里,张少愚接到了何御史,大摆宴席,让营妓歌舞助兴。一妓善舞,何御史与之调情,问其姓,答曰“姓杨”。何曰,那就是杨台柳了。张少愚见状,马上摘下舞女的头帕,请御史题诗。何御史乘着酒兴,题诗曰:“蜀国佳人号细腰,东台御史惜妖娆。从今唤作杨台柳,舞尽东风万万条。”写毕,让舞女演唱。何御史在张少愚陪同下到了成都,正襟危坐,准备查案。文彦博设宴款待,何御史突然听到有营妓唱他在汉中写的歌词,仔细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就是那位汉中舞女。她是怎么来的?不用说也明白。就这一下,何御史被文彦博镇住了,回京尽讲他的好话。

那么,文彦博是怎么知道仁宗要查他的消息的?有张贵妃做内应也。他所以能当宰相,多亏了张贵妃;张尧佐所以能一日加四使,得益于文彦博的投桃报李。文彦博始知成都时,张美人(尚未升贵妃)之父张尧封是他的门客,美人因而叫文彦博为“伯”。春节前,张美人令成都织异锦以献。这是明显违规的,我们在第二章已见庞籍任开封府判官时,痛打为尚美人传旨的宦官的事,但文彦博不是庞籍,不但不抵制,反而当成机遇,令工人织出了金线灯笼锦绣、莲花锦等,还有一副秋千,一并上贡。张美人穿着用特贡锦所做的衣服,仁宗惊讶地问:“何处有此锦?”答曰:“去年让成都文彦博织来,因他与妾父有旧。但妾哪能支使呢?那是他贡给陛下的。”仁宗喜甚,从此留意文彦博。文彦博从成都回朝,不久就升任参知政事。上章讲到派文彦博去平贝州兵变,其中也有猫腻。在明镐挖地道即将挖通时,夏竦怕明镐得了全功,便向仁宗建议派一个执政去挂帅。仁宗在后宫叹息说,可惜无执政愿为朕分忧!日日上殿也没人说讨贼的事。张美人秘密派人告诉文彦博,让他次日主动请缨。文彦博依计而行,加上夏竦推荐,仁宗于是任命其为统帅。其实他不去叛乱照平,此举完全出于政治投机。他投机成功了,升任宰相。张美人简直就是他平步青云的梯子,他怎能不报答?对张尧佐,那么多朝臣都搬不动,宰相也是一张保护伞。张尧佐出京后,监察御史唐介将文彦博给张贵妃送异锦的事抖搂出来,并且要他在朝堂上当面对质。文彦博还算不错,承认了。仁宗爱莫能助,只好让他守本官出知许州(今许昌)。司马光没有弹劾文彦博,因为他不了解情况。但这件事在他的心中打下了很深烙印,虽然后来文彦博与他站在同一战壕里反对王安石变法,但他们的关系始终谈不上亲密。

文彦博下去了,宰相空缺,由庞籍继任。时为皇祐三年(1051)。

面对恩师的恩人

庞籍是司马光的恩师,而夏竦是庞籍的恩人。

夏竦知蕲州(今湖北蕲春县)时,新科进士庞籍奉派去蕲州任判官。夏竦是个释迦、黄老、巫医、堪舆、考古之学无所不通的人。庞籍参见之后,夏竦为他看手相,看罢,惊讶曰:来日宰相也!有天晚上,州吏突然来报,说庞籍死了。夏竦说,不可能,未来宰相怎么会死?便亲自去看。他用蜡烛照了照庞籍的脸,对医生说:人还没死,这是阳证伤寒,你们不懂,用错了药。他马上亲自开了药方,熬药灌下,庞籍果然复苏。夏竦不但救了庞籍的命,而且庞籍的升迁也与夏竦的大力推荐有关。夏竦非科举出身,因父亲在抵抗契丹的侵略中牺牲,以烈士之子荫了个武职。有天他执勤,宰相李沆路过,他拦住马头,献诗一首,李沆读其诗,爱上了其中的两句:“山势蜂腰断,溪流燕尾分。”问其献诗何意?曰,父死家贫,欲换文职。宋代官员文武两途,但允许换职。不过,因以文换武会失去文官的特权,极少有人愿换,范仲淹初知延州时,才是个员外郎,拟让他换高级武职第二级观察使,他坚决不干。而武职换文职因要经过文化考试,更是十分罕见。夏竦就靠这一首诗达到了目的,换职为金坛县主簿。文职是换成了,但要想高升,非进士出身的他还必须经过制科考试。共考六道策论,五篇通过为合格。他做完试卷,突然一阵大风,把卷子吹得没影了。要一般人早慌了神,他居然从容不迫,从头再来,按时完成考试,获得通过。有一老考官觉得惊奇,拿出一方苏州丝帕,请他题诗为纪,他笔走龙蛇,一挥而就。诗曰:“帘内衮衣明日月,殿前旌旆动龙蛇。纵横落笔三千字,独对丹墀日未斜。”他的诗名日高,真宗每宴会,必派宦者促其作诗助兴,他只须问一下宴会的地点和主旨,便能随口吟来,宦者立等可取。真宗美其才,令为太子(即仁宗)师,夏竦于是成了“从龙之人”。仁宗对他这位老师呵护备至,官爵金钱,各种赏赐,从不吝啬。在地方官的岗位上,他是个能员干吏,也为老百姓做过一些好事,遇到灾荒往往不待批复就开仓放粮,维持治安也很有一套。但是此人性贪鄙,习阴谋,为升官晋爵不择手段,贪财好色无度。他妻妾成群,又不断“扩编”,管理成了问题,便采取分而治之、让她们互相告状的办法来控制。其结发妻子终于忍无可忍,闹上朝堂,大曝其丑闻,成为朝野谈资。

此前,司马光已经知道:他为陕西帅臣,元昊曾出告示曰“有得夏竦头者,赏钱两贯文”(第三章);他让女奴模仿石介笔迹伪造文书加害范仲淹、富弼(第六章、第七章)。贝州兵变后,司马光进一步看清了他的奸诈。贝州兵变平息不久,十月十八日半夜,发生了皇宫卫士企图谋杀仁宗的事变。崇政殿亲从官顾秀、郭逵、王胜、孙利等四人,趁夜杀了哨兵,闯进仁宗寝宫,砍伤了值班宫女。传说当晚是张美人侍寝(实为曹后,为何移花接木?详情留第十四章再说),听到动静,急令紧闭宫门并让宫女报警,皇城司卫士赶来,杀了其中三人,王胜溜走,第二天在宫中搜了一整天才找到,立马被肢解。因没留一个活口,成了一桩无头案。谁是主使?动机何在?为啥不留活口?全成了谜。事后皇城司的其他官员均被落职外放,独有当夜值班宦官、勾管皇城司的杨怀敏,只被免去入内副都知的官职,仍留宫中差遣。为啥?有夏竦保他。早在夏竦知并州(太原)时,便与杨怀敏拉上了关系。并州历来无走马承受(宦官监军),夏竦却主动请求配走马承受,这正中宦官杨怀敏之下怀,两人从此狼狈为奸。庆历新政失败,夏竦当了枢密使,便让杨怀敏统领河北雄州、高阳关军事。宦官当统帅,又不懂军政,频遭弹劾,那就调回朝廷勾管皇城司。皇城司负责皇宫警卫,属枢密院管,此案要真查,他与杨怀敏都难辞其咎。而案子总得查,关键是谁来查。朝臣要求由御史办案,夏竦却以事涉机密为由,主张由宦官衙门来办,最后仁宗听了他的。夏竦不愧为一个化危机为机遇的高手,听说张美人有护驾之功,马上就揣摩到皇帝的心思。当时,仁宗的最大心病是膝下无子,指望张美人给他生太子。他与宰相文彦博一起,怂恿仁宗升其为贵妃,并加恩其父张尧佐,这就生出了上面所说的张尧佐“一日除四使”的事来。经包拯、司马光领头的两个进谏波冲击,最后张尧佐辞去了其中两使,夏竦似乎是失败了,其实不然,张尧佐的去留一下转移了朝臣的注意力,再也没人提谋杀仁宗的案件了。夏竦不但没受追查,反而因立张贵妃更受恩宠。这就是夏竦,浑身心计,人莫能测。

对夏竦,作为史学家的司马光态度是客观的。在《涑水记闻》中,就有关于他幼时聪明好学的记载。但按照他《才德论》的观点,夏竦之类有才无德者,危害最大,不若用愚人。尽管夏竦是自己恩师的恩人,他也不能容忍。皇祐四年(1052),夏竦死了。他是一品大员,爵为英国公,职为使相(宰相兼节度使),必须给谥。谥号是盖棺之论,因而最被看重。不过,夏竦教子无方,其子夏子期来京奔丧,居然哭无一声,泪无一滴,也不引导客人到灵堂悼念,却与人谈笑如常,无事一般。他担心的是老爹那么多的财产和妻妾该如何处置,而根本不关心给什么谥号的问题。倒是仁宗念旧,急急忙忙地决定给夏竦谥“文正”。

谥号归太常礼院管,司马光正在为给夏竦什么谥号而发愁。他万万没有想到,皇上竟会钦定给他谥“文正”。宋朝开国至当时,被谥“文正”者只有三人,李昉、王旦、王曾(后有范仲淹、司马光,共五人),都是德高望重的正人君子。按《谥法》,“文正”属最高一等,“道德博闻谓之文,恪尽职守谓之正”。夏竦有才无德,奸邪好色,不配这个谥号。而且仁宗宫中传旨给谥,不合程序。《谥法》规定,三品以上大臣死后,先由熟悉的人写一份《行状》,报考功司审核后,送太常礼院议谥,再报中书省审定,最后经皇帝批准公布。司马光以为是考功司越过太常礼院直接报了中书,便亲自跑去找判考功司(司长)刘敞。刘敞(字原父)与其弟刘攽(字贡父)乃庆历同榜进士,以才学一流扬名于世,后来均为名臣,见司马光怒气冲冲,先已猜到几分,笑问道:“君实面有愠色,莫非为夏英公《行状》而来?”司马光也不客气,说:“正是。可有?”刘敞回答:“然。”司马光紧接着追问:“原父兄何以不送太常礼院?”刘敞回答:“未等考功审定和移送礼院,皇上就下旨了。考功以为礼院不待《行状》,便议定谥号上报中书了。”弄了半天,一场误会。事已至此,如何是好?刘敞主动提出,两人联名上疏,反对给夏竦谥“文正”。司马光想了想,说,考功、礼院不同系统,还是分别上疏为好。于是分头行动。

司马光率礼院同僚上《论夏竦谥状》,首先引用《大戴礼》关于谥的定义:“谥者行之迹也”。行由己出,名由人生。赐谥是为了扬善抑恶,事关社会风化,不可不慎。“文正”二字,谥中至美,虽周公之才,不敢兼取,何况夏竦?其心不正,其行不端,人所共知,谥其“文正”,名实不符,谥行相悖,何以劝天下?天下之人,耳目昭昭,见夏竦受非分之谥,必议朝堂不以国家名器为意,而私夏竦……

刘敞也上疏说,授谥号是有关部门的职责。夏竦的行为不值得后人效法,现在有关部门均坚持原则,陛下违背程序给他赐谥,是“侵臣官”,即干涉臣下行使职权。他打的是程序“官司”。

疏上,不报。司马光进而想到,夏竦的劣迹皇上知道,谥号名不副实皇上知道,此举有悖程序皇上也知道,为什么非要坚持不可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皇上想借此树立一个榜样,传达一个信号,朝廷需要夏竦这样的臣子。果真如是,将会是奸佞小人得志,正人君子靠边。想到这里,他觉得有必要向皇上说明给夏竦“文正”谥号的严重后果,与刘敞沟通后,他上了《论夏竦谥第二状》,刘敞也连续上了两状。在司马光和刘敞的带头下,朝臣上疏日众。仁宗迫于压力,终于让步,改夏竦谥为“文庄”。虽然仁宗只是让了一小步,夏竦仍然名不副实,但这多少是对夏竦式人物的警告,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1]《传家集·卷二·出都日涂中成》。

[2]《传家集·卷二·重经车辋谷》。

[3]《长编·卷一百六十九》。

[4]《传家集·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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