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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保守派大营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2:54 0

熙宁四年(1071),吕公著也被投闲至洛阳。他与司马光都是“安乐窝”的常客。熙宁六年(1073)底的一天,他在“安乐窝”闷坐了半天,没说一句话。见司马光来了,才长叹一声,说:“民不堪命矣!”邵雍接过话来:“王介甫者远人,公与君实引荐至此,尚何言?”是你和司马光引荐王安石为执政的,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嘉祐四友”中,推荐王安石的是吕公著和韩维,没司马光。所以司马光生气地说:“公著之罪也!”吕公著又是一声叹息。怒气冲冲的司马光接着讲了他亲历的一段往事。此事记在其《涑水记闻·卷十五》中,特注明为“身见”:

熙宁初,余罢中丞,复归翰林(见第十九章),有成都进士李戒投书见访,云:“戒少学圣人之道,自谓不在颜回、孟轲之后。”其词孟浪,高自称誉,大率如此。又献《役法大要》,以谓:“民苦重役,不苦重税。但闻有因役破产者,不闻因税破产也。请增天下田税钱谷各十分之一,募人充役。仍命役重轻为三等,上等月给钱千五百、谷二斛,中下等以是为差。计雇役犹有羡余,可助经费。明公傥为言之于朝,幸而施行,公私不日皆富贵矣。”余试举一事难之曰:“衙前为何等?”戒曰:“上等。”余曰:“今夫衙前掌官物,败失者或破万金之产,彼肯顾千五百钱、两斛之谷,来应募邪?”戒不能对。余因谢遣之,曰:“仆已去言职,君宜诣当官者献之。”

居无何,复来投书,曰:“三皇不圣,五帝不圣,自生民以来,唯孔子为圣人耳。孔子没,孟轲以降盖不足言,今日复有明公,可继孔子者也。”余骇惧,遂还其书,曰:“足下何得为此语?”固请留书,余曰:“若留君书,是当而有之也,死必不敢。”又欲授余左右,余叱左右使勿接,乃退。余以其狂妄,常语于同列,以资戏笑。

时韩子华(韩绛)知成都,戒亦尝以此策献之,子华大以为然。及入为三司使,欲奏行之,余与同列共笑且难之,子华意沮,乃止。及介甫(王安石)为相,(韩绛)同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介甫言之,介甫亦以为善,雇役之议自此起。时李戒已得心疾,罢举归成都矣。

李戒的形象确实狂妄,但施行免役法绝非只因听了李戒的建议。而在保守派眼里,变法派所依靠的都是李戒式的人物。但如今王安石羽翼逐渐丰满,保守派似乎有点无可奈何了。

“不见得!”邵雍说,听说太皇太后、太后都出来说话了。

“喜极以泣”

说来也怪,变法开始以来,老天爷很给神宗和王安石面子,连续五年未遇大灾,没有出现司马光所预测的“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的情况,可到熙宁六年(1073)秋天,河北发生蝗灾,紧接着是全国性的大面积旱灾,神宗“避正殿,减常膳”,派大臣到处祭神求雨,可直到熙宁七年(1074)三月,旱象依旧。于是,保守派利用天灾,精心策划了一场对王安石的反击战。这次反击以市易法为突破口,分宫内外两个紧密配合的战场。

市易法是熙宁五年(1072)颁行的,始作俑者是同勾管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他在陇州古渭城设市易务,管理商货,借官钱为本,每年获利一二十万贯。受此启发,草泽魏继宗上书,建议在京城也设立市易务。京城有类似今行业协会的行会,掌握在富商大姓手中,行首即行业霸主。行会不用交营业税,但必须“支应”,即服行役,就是按官府的要求供应物资。官司上下勒索,实供数往往在例额的十倍以上。稍不如意,即借故严惩,屡屡造成商户破产。以羊肉为例,仁宗时仅皇宫每月就需三万余只(当时富人不吃猪肉),一是靠屠户服行役无偿提供,二是采购,按采买宦官所定的价格,由行首分摊到各家屠户,其实是一种强买强卖。市易法把定价权收归市易务,类似于今之物价局,剥夺了富商操纵价格的特权;同时,仿青苗法给缺钱商户贷款或赊除货物,年取息二分,遏制了大贾放高利贷,但没有解决商户服行役的问题。熙宁六年(1073)四月,开封肉行徐中行等商户联名请愿,要求废止“支应”供肉,仿照乡村免役钱法,交纳免行役钱。神宗令主持市易务的吕嘉问与开封府有关部门详定后,于八月公布《免行条贯》。商户宁愿明明白白地交免行钱,而不愿不明不白地供货,可宦官、宗室、外戚一下炸了锅。他们过去只须一句话,就要啥有啥,现在必须到市场按价购买,这不是变法,而是变天!

仁宗曹皇后(太皇太后)、英宗高皇后(皇太后)和神宗向皇后,异口同声“言新法害民”,“两宫乃至泣下,忧京师乱起”。市易法值得她们哭鼻子吗?有必要了解一下她们的身世。仁宗曹皇后是太祖、太宗时的枢密使曹彬的孙女,曹彬死后被封周武惠王;英宗高皇后是真宗时的殿前都指挥使高琼的曾孙女,其母是仁宗曹皇后之姊;神宗向皇后是真宗朝宰相向敏中的曾孙女。三位皇后的娘家都是靠祖宗功劳坐享厚禄的寄生虫,一成外戚,寄生虫变成了“寄生龙”。神宗问王安石:“为什么后族都反对新法?”王安石一针见血地指出:如皇后的父亲向经自来影占行人,推行免行新法后,行人不给他无偿供货了,他请市易司通融,被拒绝。再如,太皇太后的弟弟曹佾赊买木材不给钱,而太皇太后派去给他修宅邸的宦官却诬告市易司将木材强买了,此事已被开封府查实。如向经、曹佾之类,怎能不反对新法?

后族在宫内叫唤,保守派大佬在宫外呼应。熙宁六年(1073)华山山崩,文彦博上疏说是因为市易司差官自卖果实所致。他们把大旱的原因也归咎为“变法触动了天怒”。

在内外夹击下,神宗支持变法的立场开始动摇,变法派中的投机分子也见风使舵,突然倒戈。三司使曾布和上书要求在京城设市易务的魏继宗也反开了市易法。三月二十八日,神宗下了一道罪己的诏书:

朕涉道日浅,晻于致治,政失厥中,以干阴阳之和。乃自冬迄今,旱暵为虐,四海之内,被灾者广,间诏有司,损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责消变,历月滋久,未蒙休应。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兴,震悸靡宁,永唯其咎,未知攸出。意者朕之听纳不得于理欤?狱讼非其情欤?赋敛失其节欤?忠谋谠言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众欤?何嘉气之久不效也?应中外文武臣僚,并许实封言朝政阙失,朕将亲览,考求其当,以辅政理……

(《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乙丑》)

此诏出自翰林学士承旨韩维之手,其中的四个“欤?”目标直指王安石。《宋史·韩维传》说,诏出,“人情大悦”,“是日乃雨”。而李焘著《长编》考证:《实录》不载“是日雨,恐本传或有润饰”。且说此诏传到洛阳,司马光看后喜极而泣。邵雍、张次山等人告诉他,有个叫郑侠的,是王安石之子王雱的学生,响应神宗诏书,上《流民图》言民间疾苦,你也该说话了。是的。来洛时,他曾发誓“绝口不复言政事”,现在诏求直言,他要痛痛快快地发声了。

四月十八日,他写下了洋洋四千言的《应诏言朝政阙失状》[1]。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臣伏读诏书,喜极以泣”。在历数了王安石的罪状后说:

方今朝政阙失,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广散青苗钱,使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二曰免上户之役,敛下户之钱,以养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与细民争利,而实散官物;四曰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团结保甲,教习凶器以疲扰农民;六曰轻信狂狡之人,妄兴水利,劳民费财……凡此六者之为害,人无贵贱愚智,莫不知之,乃至陛下左右前后之臣,日誉新法之善者,其心亦知其不可,但欲希合圣心,附会执政,盗富贵耳……但愿陛下勿询阿谀之党,勿询权臣之意,断志罢之……

……今年以来,臣衰疾浸增,恐万一溘先朝露(突然死了),赍(带着)怀忠不尽之情,长抱恨于黄泉,是以冒死一为陛下言之。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此则天也,臣不敢复言矣。

司马光在洛阳写这篇奏疏的时候,皇宫中,神宗带着皇弟岐王赵颢一起去向太皇太后请安。太皇太后说:“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钱,盖罢之。”神宗说:“此以利民,非苦之也。”太皇太后说:“王安石诚有才学,然怨之者众,上欲保全,不若暂出之于外,岁余复召可也。”神宗说:“群臣中,唯安石能横身为国家当事耳。”赵颢见顶开了牛,插话说:“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陛下不可不思。”神宗火了,说:“是我败坏天下耶?汝自为之。”赵颢吓得哭起来,会见不欢而散。但神宗发火显示的不是坚强,而是彷徨。隔天当太皇太后和太后一起向他哭诉“王安石变乱天下”时,他也跟着流涕不止。两难啊!不变法就不可能富国强兵;而离开了包括后族在内的大地主、大官僚的支持,龙椅就会摇晃。封建王朝的阶级本质决定了神宗的改革不可能彻底。从太皇太后宫出来,他就要求王安石清理新法,能罢则罢。神宗立场倒退,王安石只好求去,四月十九日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今南京)。

太好了!王安石的离去让保守派欢呼雀跃,举杯相庆。司马光的奏疏虽然对王安石之贬没起直接作用,但保守派要借此大做文章。关于上《流民图》的郑侠,司马光据邵雍等人的传闻记录道:“侠以选人(等候差遣的低级文官)监安上门(东京外城西南门),上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民所赍(携带)物,无细大皆征(税)之,使贫民愁怨。人主居深宫,或不知之,乃画图并进之。’朝廷以为狂,笑而不问。会王介甫请罢相,上未之许,侠上言:‘天旱由安石所致,若罢安石,天必雨。’既而介甫出知江宁府,是日雨。”[2]当代宋史权威邓广铭先生考证说:“郑侠的这道奏章,现乃保存在他的《西塘集》中,其中并无‘天旱安石所致’云云一段话,可知这段记事并不可靠。”“司马光在这些误记之处所应承受的责难,只是不经核实而采取了有闻必录的态度加以传布罢了。宋朝《国史》和元修《宋史》中的《王安石传》都相沿采用了《记闻》的这段记载,这自然是司马光所不曾预料到的了。”(《略论有关涑水记闻的几个问题》)郑侠被奉为反变法的英雄,愈往后以讹传讹的成分愈大。清编《续资治通鉴》卷七十载郑侠上《流民图》疏曰:“……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神宗听了他的,指示清理新法,修订或废止的“凡十有八事”,“是日,果雨”。如此误记误传,无非是为了说明,反变法符合天意。

当时,天虽然没下雨,但司马光奏疏中的要求部分得到了实现,比如,免行钱被部分取消而“依旧支应”,尤其让大地主高兴的是在灾区“劝诱积蓄之家赊贷钱谷”,而利息由官府催收。然而,接下来的事却让他们大失所望,王安石走了,而新法大多未被废除。接替王安石的宰相韩绛被称为“传法沙门”,参知政事吕惠卿被称为“护法善神”,并且开始了对保守派阴谋的追查,查出画《流民图》的郑侠乃是受副相冯京和王安国指使,郑侠被流放英州编管,冯京被罢副相,王安国被免官归田。“喜极以泣”的司马光空欢喜了一场,他判西京御史台的职务也被免去,改任提举嵩山崇福宫,从此,终神宗之世,他再没有上疏言政事,把主要精力花在《通鉴》上。

然而,熙宁、元丰间,保守派的大本营在洛阳。司马光在编书,埋头在故纸堆里,但他仍然是保守派的旗手,各类保守派人士聚集在他的周围。

道学圈子

朱熹将司马光与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一起,并称为北宋“道学六先生”。熙宁中晚期,上述“六先生”,周敦颐在南方,于熙宁六年(1073)逝世,其余五人,四人住在洛阳,张载在关中讲学(关学),但时来洛阳,于是洛阳一时成为道学中心。在这个道学圈子中,邵雍、张载、程颐,三个处士,司马光和程颢是官,司马光官大名气大,自然成为召集人。胡适说“司马光为理学的开山祖师”,漆侠说“司马光在经学上足以成家”[3]。但朱熹后来将“道学六先生”改为“北宋五子”时,把司马光排除在外了。漆侠先生说:“朱熹以其狭隘的道统观否定了司马光同伊洛之间的关系,但司马光有关《中庸》的重要阐释,诸如‘治方寸之地’,以及正心、诚意等方法,毫无疑问对程氏兄弟创建的理学给予了有力的影响。”[4]不过,对道学的性命之学,程颐讥讽司马光“未尝学”,只是“资禀过人耳”[5]。程颐有次携高足畅大隐拜访司马光,畅大隐高谈性善恶,司马光劈头训斥曰:“颜状(长相)未离于婴孩,高谈以至于性命。”程颐只好尴尬一笑。如非王安石变法,他与二程也许“和”不到一起,理学也恐怕难成气候。借用现代一句经济学术语,理学是“借壳上市”。这个“壳”,就是反王安石变法。

熙宁十年(1077)某夏日,司马光邀请朋友一起登崇德阁,别人都到了,邵雍却没来。他病了。司马光、张载、二程,连续两月,延医寻药,昼夜守候,可他的病情却日渐沉重。他笑着对司马光说:“某欲观化一巡,如何?”司马光安慰说:“先生未应至此。”邵雍说:“死生常事耳。”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众人商量,准备在北邙给他找一块墓地,他听到后对儿子邵伯温交代,要将他运回伊川与父母葬在一起。七月初四日,邵雍写下了告别诗:“生于太平世,长于太平世,死于太平世。客问年几何?六十有七岁。俯仰天地间,浩然独无愧。”当夜五更,卒。

失去了一个良师益友,司马光的悲痛难以言状。《通鉴》这部大书,其中也有邵雍的心血。司马光感到拿不准的史论,都会向邵雍请教。对曹操统一北方,司马光认为“是夺之于盗手,非取之于汉室也”[6]。曹操的地盘的确是一块一块从黄巾起义军和地方割据势力手中夺来的,但邵雍持相反观点。在《通鉴》定稿时,这句话被删除了,也许是他被邵雍说服了。邵雍走了,司马光含泪写下了《邵尧夫先生哀辞二首》[7],其二云:

慕德闻风久,论交倾盖新。何须半面旧,不待一言亲。讲道切磋直,忘怀笑语真。重言蒙蹠实[8],佩服敢书绅[9]

邵雍走后,张载回到关中,不久也病逝,经常与司马光切磋的只剩下二程了。从感情上说,他与二程的关系不如和邵雍亲密,但从政治上说,二程与他的配合则超过了邵雍。程颢在朝中曾与司马光并肩战斗,而且二程的哲学可直接为反变法服务。二程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是一个天理”。什么是天理呢?“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存天理,灭人欲”是修养的日常功课和终极目的。“天地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岂可逆哉!”“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10]司马光在《迂书》中说:“天使汝穷而汝强通之,天使汝愚而汝强智之,若是者必得天刑。”(《士则》)。这与二程何其相似乃尔!在《通鉴》编到《唐纪》时,程颐给司马光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敢与太宗、肃宗正篡名乎?”司马光回答:“然。”他的确如实记录了他们篡取皇位的经过,并且在李世民杀了建成、元吉,被立为太子后,来了一段“臣光曰”:

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唐)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太子(李建成)以庸劣居其右(上),地嫌势逼,必不相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既不能然,太宗始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如此,则事非获己,犹为愈也。既而为群下所迫,遂至喋血禁门,推刃同气,贻讥千古,惜哉!夫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

(《通鉴·卷一九一·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癸亥》)

这段史论体现了司马光与二程的共同观点,那就是纲常道德决定论。一开头摆出一个矛盾:唐高祖李渊按立嫡以长的礼制,将庸劣的长子李建成立为太子,而天下却是靠太宗李世民打下来的,如此“必不能容”,怎么办呢?有德就好办。如果李渊像周文王那样英明,李建成像泰伯(周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主动逃到吴地,让周文王之父季历继承王位)那样贤惠,李世民像子臧(曹国人要立他为君以取代无能的君主,他逃走了)那样有节操,矛盾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不能这样,太宗应该等李建成动手后再自卫,虽是不得已,恐怕已为过。结果太宗受群下鼓动,发动玄武门之变,“贻讥千古”。后来的中宗、明宗、肃宗、代宗都仿效他武装夺位,他难辞开先例之咎。

司马光想得太美了,想把历史上上述带有传说性质的道德楷模都“克隆”出来,“集中”起来,从而使你死我活的利益之争烟消云散。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他的“向使”(如果)也只能是“向使”,一个美丽的梦幻。

程颐提出的第二个问题:“魏征事皇太子(建成),太子死,遂忘戴天之仇而反事之,此王法所当诛,后世特以其后来立朝风节而掩其罪。有善有恶,安得相掩?”对此,司马光不敢苟同。两人激烈争论起来。我们先看一段关于曹操的得力谋士荀彧自杀的“臣光曰”[11]

孔子之言仁也重矣……而独称管仲之仁,岂非以其辅佐齐桓,大济生民乎!齐桓之行如狗彘,管仲不羞而相之,其志盖以非桓公则生民不可得而济也。汉末大乱,群生涂炭,自非高世之才不能济也。然则荀彧舍魏武将谁事哉……

管仲是孔子高度肯定了的,司马光是管仲而非荀彧。他认为魏征的行为与管仲无异。程颐反驳说,魏征不可与管仲比。因为小白是长子,本当继位,公子纠与他争位是“以少犯长”,“义已不顺”。而李世民争位也是“以少犯长”。因此管仲改事齐桓是护礼,而魏征改事太宗是悖礼。司马光自号“迂叟”,对程颐这个比自己还要迂的人,只能和而不同了。

民间“真宰相”

熙宁十年(1077),司马光的“同年”吴充当了宰相。

吴充为相,缘于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十月再次被罢相。从熙宁八年(1075)二月复相到再次罢判江宁府,这一年八个月的时间是王安石人生的“滑铁卢”。保守派的挤压,变法派的内讧,加上爱子王雱的早逝,已经把他身上的棱角基本磨平。“江有蛟龙山虎豹,清光虽在不堪行”(王安石诗《咏月》),促使他最后下决心离去的是神宗变法立场的退缩,以及在领土主权上对辽国的妥协。辽国乘宋廷内斗之机扬威边境,要求划定河东边界,意在鲸吞宋地,沈括找到了当年划界的原始文件,勘定了地界,驳得辽使哑口无言,但神宗却在保守派的压力下骨头软了。王安石说:“示弱太甚,招兵之道。”而原宰相韩琦上疏说,皆因变法惊动了辽国,废除新法,边境遂安。结果神宗屈从辽国,被割去河东地“东西七百里”。王安石发一声“才薄何能强致君”的长叹,然后“一马黄尘南陌路,眼中惟见北山云”(《人间》),回到金陵。他干脆将判江宁府的职务也辞了,只挂一个集贤观使的虚职,闲居半山园。对此,司马光是何心态?他在《涑水记闻》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程师孟尝请于王介甫曰:“公文章命世,师孟多幸,与公同时,愿得公为墓志,庶传不朽,惟公矜许。”介甫(以为陈是为亡父求墓志)问:“先正何官?”师孟曰:“非也,师孟恐不得常侍左右,欲豫(预)求如椽(大笔),候死而刻之耳。”介甫虽笑不许而心怜之。及(儿子)王雱死,有习学检正(官名)张安国披发藉草,哭于柩前曰:“公不幸未有子,今郡君妊娠,安国愿死托生为公嗣。”京师为之语曰:“程师孟生求速死,张安国死愿托生。”[12]

两个马屁精的形象活龙活现,但此时说这些,揶揄中含有几分得意。不错,王安石再次罢相,洛阳的保守派出力大了。熙宁九年十月,彗星现。曹太后和高太后再次出来说,这是上天示警。无论王安石怎么说天变不足信,无足惧,神宗却下诏说,天变不敢不惧,要群臣直言得失。在西京的富弼、吕公著立即上疏说,“法既未协,事须必改”,废除新法“如救焚溺,势不可缓”。就这样,彗星帮助保守派打倒了王安石。

吴充是司马光的“同年”,又与王安石是儿女亲家。他反对变法但态度温和,神宗用他为相,有平衡各方的意图。三十七年前的康定元年(1040),他在宿州接待过赴苏州上任的司马光(见第四章),两人一直保持联系,唱和之诗,留下来的有十余首。当政不久,吴充便请神宗召回司马光、吕公著、韩维等大臣,举荐孙觉、李常、程颢等十余人,都是保守派的中坚。而神宗对这份大名单,不可能照单全收,他不想“翻烧饼”,只是想搞点平衡来稳定政局。第一个被起用的是吕公著,令其知河阳(今河南孟州市南)。

敕书传到洛阳,知河南府贾昌衡在福先寺上东院设宴欢送吕公著。宴会上喜气洋洋,大家祝贺他终于结束了近六年的赋闲,而司马光却唱开了反调:此时出山,难有作为。吕公著说,圣命难违,相比闲卧,多少能对圣上有所裨益。司马光说,宁可闲卧,也不可与小人同流,损了名节。吕公著不高兴了,说,一味闲卧,于世何补?两人各执己见,你来我往,争得宴会煞是无趣。程颢站起来,即席赋诗一首:“二龙闲卧洛波清,几岁优游在洛城。愿得二公齐出处,一时同起为苍生。”程颢是赞成吕公著的,而且希望司马光也被起用。此诗一出,争论停息,大家都反变法,何必呢?

吕公著到河阳上任后,司马光和范镇一起前去拜访,住在州衙后院。在欢迎宴会上,吕公著口占一联:“玉堂金马,三朝侍从之臣;清洛洪河,千古图书之奥。”在司马光和范镇离开后,吕公著把后院命名为“礼贤院”。他们谈了什么?史无记载,但从司马光随后写给吴充的长信——《与吴丞相充书》[13]来看,这次聚会似乎让司马光看到了废除新法的希望。

给吴充的信写于四月,司马光首先表示自己无意出山,接着笔锋一转,批判新法:“自行新法已来,中外恟恟。人无愚智咸知其非,州县之吏困于烦苛,……闾阎之民迫于诛敛,人无贫富咸失作业,愁怨流移,转死沟壑,聚为盗贼。日夜引领,冀朝廷之觉悟,弊法之变更,凡几年于兹矣。”官员“以夜继昼,弃置实务,崇饰空文,以刻意为能,以欺诬为才”。百姓“人无贫富,咸失作业,……聚为盗贼”。“今府库之实,耗费殆竭,仓廪之储,仅支数月,民间赀产,朝不谋夕,而用度日广,掊敛日急,河北、京东、淮南蜂起之盗,攻剽城邑,杀掠官吏,官军已不能制矣。”他希望吴充为相要学周公,“为周家成太平之业,立八百之祚”;而不可学西晋的王衍(夷甫),“不思经国,专欲自全”,“及晋室阽危,身亦不免”(经八王之乱,西晋灭,王衍降后赵石勒,石勒要杀他又不想背杀名,令士兵夜半推倒石墙将其压死)。“今若法弊而不更”,不仅不能安居庙堂,恐怕弃官归隐也无“高枕之地”。“救急保安之道,苟不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之法,息征伐之谋”,“所求必不果矣”。“欲去此五者”,必“先别厉害,以寤人主之心”,而要“寤人主之心”,必须“先开言路”。而要“开言路”,“在于辅佐之臣,朝夕启沃,唯以亲忠直、纳谏争、广聪明、去壅蔽为先务”。如此则“谠言日进,下情上通,至治可指期而致,况弊法何难去哉!”最后,他强调时不我待,勉励吴充要坚持原则,“苟志无所屈,道无所失,其合则利泽施于四海,其不合则令名高于千古”。

看了这封信,我们就会明白,司马光为什么会被保守派称为“民间真宰相”了。他讲得头头是道,对吴充寄予厚望,不过又是一个幻想。王珪与吴充同为宰相,他们可以站在一条战壕里反对王安石,而斗走王安石后,就开始争权夺利了。王珪不仅对吴充处处掣肘,而且坐视变法派对吴充的攻击。其次子吴安持涉及相州的一桩案子,变法派的参知政事蔡确将其逮捕审讯;知谏院张璪说吴充曾给征安南的统帅郭逵写信,要他不执行朝廷的命令,于是被立案侦查。吴充气病交加,生了瘤子,苦撑三年后,罢相归第,于元丰三年(1080)病故,享年六十岁。

司马光频繁地与保守派官员诗书来往,议论时政,终于被变法派抓到了辫子。

罚铜二十斤

苏轼豪放、诙谐,与司马光的一本正经形成鲜明对比。司马家一仆人向来称司马光为“君实秀才”,有天突然改口称“君实相公”,问其原因,答曰:“苏学士所教也。”所以司马光对人说,我家仆人被苏轼教坏了。他是性情中人,加上名气太大,司马光总担心他会惹祸。

果然,元丰二年(1079)七月,苏轼在湖州惹上了大祸。其所作诗词,墨迹未干就被人传抄,书商抢着印行,还有人刻石立碑,知湖州时间不长,就出版了三本诗集。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何正臣抓住诗集中的只言片语,无限上纲,弹劾他讥讽朝政,诋毁圣上。“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被指为反青苗法;“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不术”,被指为讽刺对官吏进行法律考试;“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良田”,被指为反水利法,等等。苏轼因此被逮捕入狱,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元丰三年(1080),因太后为之说情,苏轼被免予流放,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一个无俸禄被编管的闲官。十年前的熙宁二年(1069),保守派指斥李定不奔母丧,毁了他的前程,而且树立孝子典型朱寿昌来羞辱他,苏轼作文赋诗,活跃异常(见第二十六章),现在李定终于报了一箭之仇。与李定等人欲将苏轼置之死地相反,湖州的绅商们请来和尚、道士,为他做了三个月的免灾道场。

乌台诗案与司马光毫无干系,但作为保守派的旗手,苏轼受到委屈,他自然要慰勉一番。元丰三年春,在苏轼被贬黄州之前,他托范镇给苏轼捎去《独乐园记》和《超然台诗寄子瞻学士》[14],诗曰:

使君仁智心,济以忠义胆。婴儿手自抚,猛虎须可揽。出牧为龚黄,廷议乃陵黯。万钟何所加,甔石何所减。用此始优游,当官免阿谀。向时守高密,民安吏手敛。乘闲为小台,节物得周览。容膝常有余,纵目皆不掩。山川远布张,花卉近缀点。筵宾殽核旅,燕居兵卫俨。比之在陋巷,为乐亦何歉。可笑夸者愚,中天犹惨惨。

他赞扬了苏轼有抓老虎胡子的大无畏精神,兼具循吏和诤臣的高贵品质,以及有无往而不乐的豁达,而鄙薄当朝变法派人物愚蠢。苏轼受到司马光褒扬和鼓励,立即回赠一首《司马君实独乐园》[15]

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中有五亩园,花竹秀而野。花香袭杖屦,竹色侵盏斝。樽酒乐余春,棋局消长夏。洛阳古多士,风俗犹尔雅。先生卧不出,冠盖倾洛社。虽云与众乐,中有独乐者。全才德不形,所贵知我寡。先生独何事?四海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持此欲安归?造物不我舍。声名逐吾辈,此病天所赭。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

苏轼情之所发,一下竟忘了自己的处境,在颂扬司马光的同时,批评他不该当哑巴。两首诗反变法的主旨毫不隐饰。御史舒亶提出,与苏轼诗词唱和,诋毁朝政的人也要追究。于是乎,一下牵出了司马光、范镇、孙觉、李常、刘攽等二十二人,“皆特责”,每人罚铜二十斤。对此,苏轼感到芒刺在背,写信向司马光道歉:“轼以愚暗获罪,咎由自招,无足言者,但波及左右,为恨殊深。虽高风伟度,非细故所能尘垢,然轼思之,不翅芒背耳。”有意思的是,四年后的元丰七年(1084)苏轼从黄州贬所移汝州,路过金陵,与王安石同游紫金山,诗文往来,相聚甚欢,并准备买田金陵(实买田江北仪征),作定居计,虽未果,但两人的恩怨已解。在对待王安石的态度上,苏轼与司马光的区别是明显的。

大概在被罚铜后,司马光真的“绝口不复谈政事”了。不过,在徜徉山水、编书讲学时,他手中仍然高擎着反变法的大纛。他在《涑水记闻》中涉及王安石的记录共八十二条(其中《日记》三十二条),全部都是负面的,消息来源无一不是反变法人士。在司马光的襄助和推介下,程颐讲学的规模越来越大,以“三纲五常”的理论来与新法抗衡,本是宋学中一个小流派的道学(亦称理学、伊川学、程学)开始渐成气候。

[1]《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申》。

[2]《涑水记闻·卷十六》。

[3]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326页。

[4]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334页。

[5]吕本中《师友杂志》。

[6]《邵氏闻见后录·卷九》。

[7]《传家集·卷一五》。

[8]邵说司马光是脚踏实地之人。

[9]写在绅带上,即永远铭记。

[10]均见《二程遗书》。

[11]《通鉴·卷六十六·汉献帝建安十七年十月》。

[12]《宋人轶事汇编·卷十》第484页。

[13]《传家集·卷六十一》。

[14]《传家集·卷五》。

[15][清]顾栋高:《司马光年谱·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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