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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究竟为什么

历史大观园 文人墨客 2020-07-06 02:02:46 0

司马光就要离开待了十四年的京城了,他的心情袒露在《秋怀呈范景仁》[1]一诗中:

畴昔共登仕,尔来三十秋。常晞丝绳直,窃耻鸱夷柔。蹄涔学钜海,蚁垤依崇丘。行之不自疑,亲寡憎怨稠。于今不亟去,沦胥恐同流。努力买良田,远追沮溺游。

诗中讽刺牛脚印中的一泡水(蹄涔)竟然冒充大海(钜海),蚁垤也自以为是高山(崇丘)。“蹄涔”、“蚁垤”何指,不言自明。他不愿同流合污,决定到乡下多买良田,去追随春秋隐士长沮与桀溺。

他真的要隐了吗?牢骚话,不可当真。“蹄涔”、“蚁垤”让他耿耿于怀,无可奈何,又欲罢不能。

他指责王安石变法是兴利敛财,是“欲求近功,忘其旧学”。“孔子罕言利,孟轲亦曰何必曰利”,载之经典,你还有何话可说?不料王安石却抬出了周公。你不是言必称孔子吗?孔子所祖述的圣人是谁呀?是制礼作乐的周公。我变法的依据就是《周礼》。置条例司,是依据《周礼》有泉府之官“榷制兼并”,是“修泉府之法”;青苗收息,是“周公遗法”;免役、均输等法,也都“出于周官”。“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你说他是“操管、商之术”,他居然敢于承认,自称“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岂特孔子一人之力哉”?你用“天下汹汹”来警告他,他却处之泰然,作《众人》诗曰:“众人纷纷何足竞,是非吾喜非吾病。颂声交作莽(王莽)岂贤?四国流言旦(周公)犹圣。”公开说:“吾之所存,固无以媚斯世,而不能合乎流俗。”在学术论战上,司马光没有占到便宜。

此番出京,他不是去隐,而是暂时从朝廷撤退,到地方去继续与王安石较量。

连放三通“起身炮”

司马光在向神宗告别时,两人的对话相当别扭:

上谕光曰:“今委卿长安,边鄙动静皆以闻。”

光曰:“臣守长安,安知边鄙?”

上曰:“先帝时,王陶在长安,夏人犯大顺,赖陶得其实。”

光曰:“陶耳目心力过人,臣不敢知职外事。”

上曰:“本路民间利病当以闻。”

光曰:“谨奉诏。”光言青苗、助役为陕西之患。

上曰:“助役惟行京东、两浙耳。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长编·卷二百十五·熙宁三年九月癸丑》)

告别谈话后,司马光并未立即赴任,在京师连上了三个劄子。

十一月初二日,他上了第一个劄子——《乞免永兴路苗役钱劄子》。苗役钱是青苗钱和免役钱的合称。青苗法前已述,免役法王安石叫助役,曾布改称免役。免役是相对差役而言。关于差役从“里正衙前”到“乡户衙前”的转变及其之害,司马光在治平四年(1067)所上的《论衙前劄子》中已分析得淋漓尽致(见第十九章),认为最大的弊端是不平等:“盖由衙前以该差遣,不以家业所直(值)为准。若使直千贯者应副十分重难,直百贯者应副一分重难,则自然均平。”免役法农民按田亩数出免役钱,解决平均负担问题;官府另外雇人服役,解决衙役专业化的问题。可以说,这正好回答了司马光提出的问题。但是,这个“答案”完全超出了出题者司马光的想象力。他的《论衙前劄子》,企图在维护差役不变的前提下,比较已有的办法,从而找出一个平均负担的办法来,而不走出差役的圈子,就只能是缘木求鱼。王安石改差役而免役,是一种制度创新,是司马光从未见过的“幽灵”。免役法最大的受益者是中小地主,最大的受害者是大地主。实行差役时,乡村五等户中,原则上由上三等户服衙前役,其实真正服役的根本没有一等户,因为他们大都有官员背景,服役的是没有背景的二、三等户,即中小地主。而免役法按田亩收免役钱,出钱最多的是一等户,官员的庄田也要出钱。他们嗷嗷叫,司马光冲在前面放“大炮”。现在,他又在《乞免永兴路苗役钱劄子》中说,“人户均定免役钱,随二税(夏秋)送纳,乃至单丁、女户、客户、寺观等,并令均出”(实际不出),“若果行此法,其危害必又甚于青苗钱。何则?上等人户自来更互充役,有时休息,今岁岁出钱,是常无休息之期也(逻辑不通)。下等人户及单丁、女户等从来无役,今尽使之出钱,是孤贫鳏寡之人俱不免役也”。陕西自绥州之战以来,已有不少供应前方的摊派,加上遭受旱灾,许多人流离失所,如推行免役法,百姓“横出数倍之税,民安有不困蹙者哉?”因此,他请求朝廷批准在永兴一路不实行青苗法和免役法。

紧接着,司马光又上《乞不令陕西义勇戍边及刺充正兵劄子》和《乞留诸州屯兵劄子》。司马光一贯反对刺义勇,不刺义勇,毗邻边境的内地由谁来保卫呢?《乞留诸州屯兵劄子》要求在其总管的十州各留禁军一指挥(一指挥编制五百人),永兴军为关中根本,应留两指挥。如朝廷派不出来,应从现屯陕西腹地就粮的部队中拨出,并且不准调往前线。这明显有悖宋代的祖宗成法,即藩镇不可请兵权。

三通“起身炮”,一炮没打响,他黯然离京了。

“为与士大夫治天下”

此前的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十九日,神宗曾在经筵上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朝廷每改一事,则举国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明不便之处,究竟为什么?当时,司马光的回答有点隔靴搔痒。一年过去了,上述神宗之问的答案,越来越清楚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中引用的这句谚语,保守派的士大夫们肯定是读过的,但他们反对变法,总是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而对自身利益讳莫如深。这又是为什么?

要弄清变法反变法论争的实质,我们必须对宋代的经济社会结构有所了解。宋代农户分为主户和客户两大类,有田产者为主户,无田产者为客户(佃农)。主户按田产多寡分为五等,一、二、三等户为上户(其中二、三等户又称中户),一等户有田数十顷(一顷等于一百亩)至百顷以上,是大地主,二、三等户为中小地主;四、五等户又称下户,为自耕农,其中五等户是贫农。宋初废除了唐代的官给田制度,土地兼并主要通过买卖,不限兼并。《水浒传》中不时出现诸如宋家庄、祝家庄之类的庄名,所说之庄不是村庄之庄,而是庄园之庄,某庄即某地主之庄园,其田地称为庄田。庄非宋代才有,但在宋代才大量出现。宋初“隐士”种放的庄田,囊括陕西华山周围数百里。汜县的李诚庄方圆十余里,中贯河道,地极肥沃,有佃户百余家。庄主李诚只不过是汜县的一个酒务官。官员不可能都像李诚那样营造大庄园,但大庄园无不有官的背景。宗室、外戚、勋臣自不必说,中高级官员丰厚的俸禄和赏赐大多投在田产上。在司马光离京时,官员工资津贴标准执行的是仁宗嘉祐年间公布的《禄令》:

一、俸钱:京朝官宰相、枢密使钱每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一百两;参知政事、枢密副使每月二百千,绫十匹,绢三十匹;以下递减。

二、禄粟:宰相、枢密使每月一百石,权三司使七十石,以下递减。

三、职钱:六曹尚书、御史大夫六十千,翰林学士五十千,以下递减。

此外,还有“茶、酒、厨料(米、面)之给”和“薪、蒿、炭、盐诸物之给”,简单地说,高中级官员的一切生活所需,包括夏天驱蚊的蒿都给你发,而且用不完,仅酒每日就给一至五升,盐一年给二石,谁有这么大的胃口?

宋代高官除了上述固定收入,还有各种赏赐,如郊祭大赏,一次就相当于甚至超过一年的工资。这么多钱主要是买田,田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第一是地租剥削,客户租种其土地,所交租金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第二就是高利贷,贫苦农民每到青黄不接时或遇到特殊困难,不得已向地主举债,地主收取二至三倍的利息。到时不能还本付息,便用土地甚至儿女抵债。王安石推行青苗法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解脱农民的高利贷之苦,抑制大户兼并。青苗法断了大户放高利贷的财路,他能不反抗吗?

宋朝的官员可以随意购买土地成为大小地主,地主通过科举成为大小官员,官员、地主合为一体。宋代科举虽然不问门第,但经济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教育的不平等,这是常识。的确有像宋庠(郊)、宋祁兄弟,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贫寒子弟考上进士的,但是进士绝大多数是地主家庭出身且相当一部分是官二代、官三代。与司马光同一届中第者,见于《宋史》的贫寒出身者不过石扬休一人。贫寒出身的官员,像范仲淹那样买田置义庄救济本族贫寒者如凤毛麟角,大多是一阔脸就变。宋庠、宋祁兄弟少年贫寒,两人同年登第,宋庠为状元,仁宗时为宰相,宋祁为翰林学士(后为副相)。某晚大雪,宋祁在官邸高照华灯,拥妓狂饮,兄长宋庠次日让亲信传口信批评说:“相公寄语学士,闻昨夜烧灯夜燕,穷极奢侈,不知记得某年上元同在某州州学内吃齑煮饭时否?”你还记得碎咸菜就饭的日子吗?宋祁听后笑了,让来人传话回去:“却须寄语相公,不知某年同某处吃齑煮饭是为甚底?”[2]就像宋真宗那首《劝学诗》所说,读书科考不就是为了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吗?吕蒙正虽是“官三代”,但因父亲抛弃其母子,儿时苦不堪言,考中状元,当了宰相后变了,他爱吃鸡舌,吃了多少不知道,只知鸡毛埋出一座小山。其侄子吕夷简为相,家中有族人、奴仆共二千余人,宰相的俸禄固然很多,但怎么也养不活这么多人,得有庄田,得做生意。因此,士大夫为大地主说话其实是为自己说话。他们是既得利益集团,根本不想有任何变动。

王安石也许真有点自不量力了,他面对的是一个官僚与地主合为一体的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宋朝建国百年时,形成了数十个能够影响朝廷政治的世家大族,包括诗书家族、军功家族、外戚家族、潜邸家族,还有先朝遗族。诗书家族靠科举起家,然后子孙世代入仕为官,其中以真定韩氏(从韩亿发端)、莱州吕氏(从吕蒙正发端)两家最为显赫。北方士子,不出于韩门,即出于吕门。这些世家大族又以婚姻、同僚等各种纽带编织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共同体。请看宰相韩琦的孙媳妇文氏的来历:她是文彦博(先后任宰相、枢密使)的孙女,是吕公弼(枢密副使)的外孙,吕夷简(宰相)的曾外孙,是鲁宗道(参知政事)的外曾孙。娶一个孙媳妇,就与文、吕、鲁三大家族绑在一起了,再加上韩家原有的关系,这一家究竟连着多少家?恐怕得专门研究。在这种既得利益的蛛网内,即使有一两个赞成变法的,也会被作为叛徒网死。吕公弼的从孙吕嘉问跟王安石推行市易法,气得他大骂其为贼子,要把他开除出吕家。

对反变法的实质,司马光在《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中曾经为高利贷辩护,但枢密使文彦博的回答比他更为直率。稍后的熙宁四年(1071),他与神宗有如下对话:

文彦博曰: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

上曰:更张法制,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

司马光是士大夫中的一员,同样享受着高官的特权。比如,在其故乡夏县鸣条岗司马氏墓地,建有一座余庆禅院(现存,属重建),这座家庙就是公款所建。英宗时,时任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讲的司马光上疏说,臣等因要侍候皇上,没法每年都回乡祭祖,忠孝难以两全,乞朝廷为臣等祖茔建家庙,让僧人为臣等守护先陵,代为尽孝。英宗于是下令修了这座家庙,后神宗命名为余庆禅院。建了庙,就得有和尚,有寺产,颁发度牒,划拨田产,都是公家来办,司马光不用出一分钱。司马光家的田产有多少?作者没有找到数据。其田产由叔父管理,差役是摊不到他们头上的。不过,司马家不是那种广置田庄,大放高利贷的人。一直到他后来当了宰相,他家所在的坡底村也没有变成司马庄。在宋代高官中,司马光无疑是生活简朴的典范,但在维护自身利益上,简朴者往往毫不逊于奢侈者,甚至更锱铢必较。

按照司马光的政治观和学术观,“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高下、贵贱、富贫,这些都是礼之所分,分之所名,天经地义。因此,地主向农民放高利贷是合“礼”的,兼并是合“礼”的,农民无偿服役也是合“礼”的,而只有合“礼”才能长久。程颢说,当代(北宋)学人中,只有司马光、邵雍、张载学术“不杂”。“不杂”就是纯。而在王安石眼里,纯儒就是俗儒。他在《兼并》一诗中说:“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司马光带着纯儒的理想,带着对王安石的满腹块垒,赴西安上任。

五个月的知府

司马光是十一月四日到西安的。十天后,他写下了《知永兴军谢上表》。表中说三秦大地“廪食一空,家乏盖藏之粟;襁负相属,道有流离之人。老弱怀沟壑之忧,奸猾蓄萑蒲(草寇)之志”。因此,正确的施政方针是:“正宜安静,不可动摇。譬诸烹鱼,勿烦扰则免于糜烂;如彼种木,任生殖则自然蕃滋。”同日,他抽闲游览了长安见山楼,随口吟道:

到官今十日,才得一朝闲。岁晚愁云合,登楼不见山。

(《传家集·卷九·登长安见山楼》)

他满腹惆怅,看不到前途。他想安静为政,可上面却让他一刻也不得安静。在他府衙的办公桌上,摆着接连收到的四份文件。第一份是陕西都转运司转发的陕西宣抚使司的文件,命令陕西各州、军加紧制造干粮、皱饭,以供调发;第二份是制造的标准,一斗(宋制一斗约六千七百毫升)稻谷变造干粮五斤,并酌给柴钱,即官给原粮和柴钱,老百姓加工;第三份是中书省奉圣旨行文要求,今后调发义勇赴边要自带一个月的口粮(七点五斗),将来从二税中扣除,如本人无粮,由官府预支;第四份是宣抚司依朝旨规定,今后义勇轮番戍守,令附带干粮一秤(宋制一秤等于十五斤,一斤约五百三十三克)。

胡来!司马光一边翻文件一边批驳:一个人带一个月的口粮,一秤干粮,加上武器、衣物,挑得动吗?制造干粮、皱饭,骚扰百姓!官仓粮食不多,造了干粮,明年春荒拿什么救济……

“公文都下发了吗?”司马光问衙吏,衙吏点头。司马光命令,“立即知会所属各州,停止制造干粮、皱饭!”见下属面有难色,他一拍桌子,厉声说:“按本官说的办。违令之责我一人担。”

这一回,他顶的不是王安石,而是宋神宗。对西夏的战事,是神宗亲自掌握的。王安石变法,在富国强兵的关系和次序上与神宗分歧较大。他主张先理财,未理财而举事则事不济,“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但神宗一心想着雪数十年退让妥协之耻,复汉唐故地,主张“先措置得兵,乃及农”,把军事摆在优先地位。宋军在绥德获胜后,熙宁三年(1070)四月西夏举国出动转而进攻庆州,宋军败绩。八月,神宗令韩绛为陕西、河东经略使,准备在陕北向西夏进攻。司马光接到这许多文件,其源盖出于此。

转眼就到熙宁四年(1071)的春节。春节前,王安石由副相升为宰相,在中书省的墙壁上,他题诗曰:

夜开金钥诏词臣,对御抽毫草帝纶。须信朝家重儒术,一时同榜用三人。

(《王安石诗文编年选释》)

诗中所说的三人,是指他以及与他同时被任命为宰相的韩绛、副相王珪。他们是庆历二年(1042)的同榜进士,状元杨置早死,王珪、韩绛、王安石分别为第二、第三、第四名。

与王安石神采飞扬地在壁上题诗相反,在长安的司马光却愁眉不展。正月初一,他写下了《谏西征疏》[3]。疏中再次描述了陕西的灾情,反对向西夏开战。这篇奏疏如石沉大海,另一件挠头事又来了。去年十一月初七日,枢密院指示,奉圣旨,要求陕西、河东宣抚司督促腹地各州、县加固城壁(墙),修筑楼橹(望楼),准备作战器械。一防西夏军队突入内地,二防盗寇(农民起义)。各州、军拖拖拉拉,动作迟缓,现在上头又催促来了。怎么办?在所属各州请示时,司马光的答复是:不办!他上《乞罢修腹内城壁楼橹及器械状》[4],指出所属各州城墙大多很薄,根本没法在上面修望楼,要修必须加厚城墙,而各州全无劳役厢军,禁军均为路过,而且官府又拿不出钱来买建材,如此势必兴劳役、刮百姓,陕西遭灾,百姓再经不起劳役和搜刮了。这一状他上准了,神宗下旨“依奏”。

不用加修城墙了,可添屯的禁军又要来了。正月初七日,宣抚司通知,将于永兴军、邠州(今彬县)、河中府粮草易得处,添屯兵马,由本司所委都钤辖和知府、知州共同负责训练,调动权在宣抚司,各地不得差遣。其中,永兴军新添禁军十四指挥共五千余人,都钤辖为庄宅使(中级武官)赵瑜。初八日,司马光上《乞不添屯军马》[5],理由是永兴军的粮食维持现有军队、官吏只够十三个半月至十七个半月,还要救济灾民,不是粮草易得处。建议朝廷先摸清各州粮草的底数,有多少粮草就派多少军队,实在因前线需要,那就平均分散到各州去,不要集中在上述三个地方。从军事上讲,这是外行话。朝廷没有理睬,赵瑜照旧带着部队来了。按照上级要求,司马光应与赵瑜共同训练部队,他却上《奏罢兵官与赵瑜同训练驻泊兵士状》,说自己一介书生,军旅之事,素所不知,且“每日自旦至暮,未尝暂闲”,没有时间去训练兵马,故派本路钤辖刘斌和路分都监李应之代替。

司马光是所谓“不任繁剧”的儒臣,把做经济工作、司法工作的官员视为“俗吏”。昔日任大理评事,他如坐针毡;任群牧判官,他假手同僚。如今知永兴军,他完全可以将行政工作交给通判,却一反常态,不嫌繁剧,也当开了“俗吏”。

青苗法在推行过程中有不少毛病。陕西的常平使者为了多获利,竟然利用粮价差来盘剥百姓。因去年遭灾,陕西粮价飞涨,若为百姓着想,此时应给其贷粮,到时用新粮还本付息。可常平官却只贷钱而不贷粮,因而在还贷时必须还钱,而那时是收获季节,粮价比现在低出许多。司马光算了一笔账,现在贷款买陈米一斗,到时还款时要需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若还粟则需三斗。说是只收二分息,其实几乎达到一倍。司马光愤怒了,上《奏为乞不将米折青苗钱状》[6],在指出上述问题后说,“显见所散青苗钱,大为民害”,“虽兼并之家,乘此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之重”。要求对四等以下户无息贷粮,不可折成钱,若不能无息,也只能按粮食数量收二分利息。紧接着,他又上《奏乞所欠青苗钱许重叠倚阁(暂缓)状》[7]。此奏乃针对司农寺的一个通知,要求陕西等地所欠青苗钱不许重叠倚阁,即只能暂缓一次。司马光认为陕西夏秋重复遭灾,如不许重叠倚阁,贫苦百姓将无以为生。

不等朝廷答复,司马光便给所属州、县下达指示,凡是去年夏秋两次遭灾地区,不执行司农寺通知。

这一下,他在长安的官当到了头。四月十八日,司马光改判西京御史台。

[1]《传家集·卷三》。

[2][宋]钱世昭:《钱氏私志》。

[3]《传家集·卷四十五》。

[4]同上。

[5]《传家集·卷四十五》。

[6]《传家集·卷四十六》。

[7]《传家集·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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