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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史——互相争执的两个帝国

历史大观园 帝国时代 2020-06-29 22:42:25 0

汉武帝挑衅的战争

汉朝到了第七代本名为刘彻(但由于是身为皇帝,所以不可直呼名讳)的武帝时代,才开始对匈奴帝国进行反击。这也是放弃了长年的臣属关系(当然就汉朝的立场来说,先前的和亲和馈赠只是和睦政策或是和平政策)。

从王朝建立后经过70多年,汉朝终于以相对应的安定及政治统合体的样貌开始成为具有雏形的“中华”,在公元前129年到公元前127年之间,汉朝以举国之力投入全面战争。这可说是国家方针的大逆转。

战争是在以少年皇帝之姿即位的汉武帝于具备帝王自信并开始亲政的20岁后开始,直到他死时都持续进行。简而言之,汉武帝在以自己的意志执政期间,全都是持续向匈奴挑战的岁月。

持续将近50年、在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大战争,就是“匈奴—汉战争”。战争是在汉朝持续挑衅下展开。这是事件的一个重点。汉武帝政府接连不断地进行各种对匈奴作战。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热衷于对外战争的时代。

汉朝的作战中,对匈奴帝国来说打击最重的结果,就是汉朝将手伸进很久以前就是匈奴蕃属的塔里木盆地绿洲都市国家群。从汉朝立场来说的话,这就是所谓的“西域经营”。

在此之前,由冒顿率领的草创期匈奴于白登山让汉朝屈服后,就驱马往西边天山以南的塔里木盆地前进。这个纪录中有26国的小规模绿洲都市群〔在当时的汉文文献中会将这些绿州都市称为“国”的理由相当清楚。众所周知般,国(國)这个字的意思就是由囗=城墙、口=人口、一=土地、戈=武力组成。总之“国(國)”这个字原本就意指都市国家〕,当时如旭日东升般新兴势力的匈奴轻易地就完成征服。作为服从及和平的代价,这些国家都被赋予各种进贡的义务。

若从现今固有的以汉朝立场来看,亦即大概可称为是“亲中国”或是农耕文明至上主义的感觉来看,只会轻率地将这个事件解释为是被匈奴这个强大粗暴势力强压征服这一点,也是相当地自然。但在中央欧亚史上的政治、经济基本结构,换个说法就是以成为在历史大洪流中构成及展开基础之形态,反而是将其视为自然而然生成较好。

也就是说,游牧国家与绿洲都市群是必然会有的联结。当然对于如同浮在大海之岛般存在于干燥地区的绿洲都市来说,以中小绿洲为单位分开的“国家”,与其各自拥有微弱的武力且互相攻击,不如依附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广大权力之下获得共同安全保障,在政治及经济两方面的优点都多。

串联点与点的绿洲之间者,除了由各个绿洲组成的商队外,也不可忽视以面生存的游牧民。这些游牧民被统合在单一政权之下这件事,对绿洲都市来说就代表着安全商圈的出现。在此,游牧民军力与绿洲民经济力的互补共生关系就成立。

简单来说,与以经济供给约定的汉朝“中华”不同,匈奴以与其有着相当紧密相互关系基础之姿,进入到绿洲地域的国家之中。在疆域之中,涵盖接近游牧地区的农、工、商地域这一点,与曾经存在的斯基泰国家具有共通性。

如此,即便是游牧国家,也不仅是游牧生活,整并农业、工业、商业等多样经济基础才是自然的形态。事实上,不论是任何国家,一旦成为国家或政权,不管名称为何,若不组成相对应的权力组织,就必须要具备相对的财源及经济力。而这更是自然的演变过程。

汉帝国停止对匈奴进贡、开始挑起全面对决时,对于匈奴帝国来说拥有塔里木盆地绿洲都市的意义反而变得更加重大。但是,当初汉朝判断对于匈奴本土的直接攻击无法取得太大的战果,于是改变作战计划而从祁连山方向开始朝塔里木盆地进攻的结果,导致匈奴在绿洲都市的支配体制松动崩解。

汉朝的目的达到了。然而,这不代表汉朝确立了在塔里木盆地以点状存在的绿洲都市的永久支配体制。但光是汉与匈奴之间形成拉锯拔河状态这件事,在战略上就具有十足效果。

匈奴丧失了财源及各种物资的安定供给来源,忽然之间陷入苦境。在这之前,汉朝试着与天山方面的乌孙,甚至进一步地与迁移到西方的月氏合作这件事,也是要对身为盟主的匈奴从侧面袭击之行为。这两个想法有其相似处。

必须说汉朝相当熟知匈奴帝国的架构及弱点。于是形势就产生了逆转。联合体之箍松动了的匈奴,加上军事面的汉朝攻击、经济面的困境,以及其必然引起的结果——内乱之相乘效果下,呈现急速衰弱状态。

但是战争却异常地长期化。岂止是中国历史,就算是在全部的欧亚史中,类似的长期战争状态也是非常罕见。

这不是在历史上经常可见的日常化、慢性化的内战形态战争。此外,这也不是如同英法百年战争般以偶发性战争为主的轻松战役。南北对抗的两个完全异族大帝国,正面激烈对击的正式大战争持续了将近50年的时间。可说这件事本身就毫无道理。

两个帝国以全力进行的长期战争,结果不仅造成匈奴疲累,汉朝也呈现疲惫状态。被攻击的匈奴联合王权形态本身大幅地松动,并产生许多缝隙。

另一边,主动进攻的汉朝,在国家、社会内侧开始出现混乱。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庞大的军事支出导致国家财源濒临破产。

汉武帝时期,除了极度的重税之外,并实行货币改铸、盐铁酒专卖、均输及平准等物价调节政策,用各种方式尝试解除危机。甚至,在汉武帝时代展开的一连串专卖制度,被日后的中华王朝所继承,最终成为占了将近一半的税收。

在这之间,严格执行法律及刑罚的法家官僚们,在汉武帝王朝内外成为相当醒目的焦点。被称为“酷吏”的这些人,当然并非全部都是苛刻残酷、暴虐无道的人物。然而,无可否认地大多是毫无道理的镇压。

而这一切终究都是为了支撑一团混乱的长期战争。武帝时代的汉帝国,渐渐地朝向严峻的土地所有权集中以及随着此制度产生的农民流亡化,此外加上筹措战争经费导致的当然结果——经济倾斜,于是社会不安更加地扩大。而实际上,时代状况接近于黑暗时期。

但是时至今日,史家笔下的武帝时期是汉代国威的全盛期。若将所有事物都以具有“发扬国权”之全体主义、国家主义、扩张主义的意义进行思考的话,或许可以这么评价。但是若就当时的现实状况来看,就如同经常会使用“丝路”的开拓等不切实际之印象语言来美化般,这绝对不是一个快乐时代。

几乎所有的战争责任,都在汉武帝这个人身上。这件事在他死后,成为其继承者的昭帝(武帝的嫡长子也是皇太子的戾太子,在巫蛊之祸引发的冤狱事件受到牵连,于武帝去世前四年就遭到肃清)的治世时(虽然这么说但实权还是在著名的霍光身上。霍光就是对匈奴战争的军事英雄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这就成为他发迹之根源。此事也可让人知道对于汉帝国来说,匈奴战争是如何地倾其所有之国家大事),立即派人与匈奴进行和解就是明证。由汉朝破坏协议而引起战端的“匈汉战争”,又在汉朝提出协议的情况下朝向战争终结。这一点,应该要被深刻铭记。因为不留下记录这一方,无法提出借口或是将自己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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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帝王——汉武帝

能够实现“匈汉战争”这个非比寻常长期战争之最大要素,就在于汉武帝这个人。汉武帝将打倒匈奴作为毕生所愿,并为达成此目的而不惜做出所有牺牲。

与其这么说,不如说他不在意任何的流血、负担及不幸。而他本人却一直留在首都长安,没有任何想要到前线体会战争艰苦的意思。他是一个纯粹下命令的人。

身处后方的民众声音,都未曾到达汉武帝的耳中,甚至不如说汉武帝根本也没有想过要看或是要听。不仅如此,对于他身边的将军或是大臣幕僚等亲近者也都是毫不犹豫且毫不在乎地用过即弃。

真是可怕的帝王!李陵及其妻子、家族,还有司马迁自身的不幸,也全都在此。但是,关于他们遭遇的惨祸(虽然直接的原因或许是李陵投降匈奴这件事本身,抑或是在李陵投降被误会将汉朝情报流出,但不管是哪个原因,都不会改变李陵整个家族都被处刑之事实),并非汉武帝的责任,而较倾向于是汉朝的这个法治国家体制所导致法制面上的当然结果等。

但是,让国家方针维持在异常长期的举国全力作战状态,并将其牺牲强加于全部臣民身上者,就是汉武帝。悲剧的源头,就是汉武帝。这也是所有重点之所在。

若将这一切以“法治”这个乍看之下具有现代风格之自作聪明主张,做出最符合的辩护又会如何呢?汉武帝这个帝王本身,还有汉朝这个帝国本身的不慈悲、残酷无道及苛刻暴虐,不管是用什么样的谬论都无法掩饰吧?

人不是为了“法治”而存在。“法治”是为了人而存在。更何况在这个时代,成为“法治”之“法源”者,不是别人就是汉武帝本身。因为完全遵循以推进战争者为“法源”之国家法律,将灭族也作为体制上之当然结果的主张,真是愚蠢至极的论述方式。

的确,要将近代西欧风格的法治概念套用在原本就是由绝对专制者统治支配的古老中国之事物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相当奇怪。在绝对专制者统治支配下的“法”,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这与以罗马法为起源的西欧“法的精神”,到底又有何种程度的联动关系呢?关于这一点应该要进行认真探讨。

只要武帝将目光稍稍转移到由自己强行推动的战争惨状上,稍微反省并且进行国家法律的改革,这些以李陵事件为代表的许多不幸就可以避免。但是,在武帝身上完全看不到反省心。虽然是啰唆的重复说明——异常执着地推动长期战争、带给人们莫大不幸者,就是汉武帝本身。但是,帝王不会被罚。

在这种情况下,他持续施加在大臣庶民及万民身上的傲慢、恶毒狠辣,已经超越人性。而打算将这种行为以“法治”这个名词进行正当化,只能说是误解“法”这个东西的虚空言论。

问题终究在汉武帝这个人。在汉武帝心中,对于我们这类生存在市民社会者,有超越想象的部分。在武帝的心里面,所讨厌的恐怕不光是臣属于匈奴帝国这个状态。对匈奴国家本身,还是有匈奴王单于的存在这件事,应该也是厌恶至极吧!

汉武帝对于在这个土地上,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可相抗衡的权力者存在这件事,应该是无法忍受。在他一个人身上展现出人类本身具备、或者说是可能具备之最大限度的支配欲、征服欲、权力欲。在这个层面上之意义,可说是相当少见的人。

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高知名度的汉武帝,不论是好是坏,不得不说他异于常人。公元前141年,16岁登上皇位的汉武帝,直到公元前87年去世为止,他在位时间长达54年,光从在位期间相当长这一点来看,就已经有别于常态。

透过之后的历史来看,被称为“中华”也被称为“汉土”的这片广大区域,由秦完成统一大业后,不论是在政治面上或是其他方面,总之在意识上变成一个整体后,直到汉武帝为止,没有任何一位帝王的在位时期与汉武帝一样长。

即使称为始皇帝,但秦始皇作为中国帝王的岁月,就如已经说明过般,事实上仅有11年。另一面,跨越半世纪的汉武帝,只能说是天生的帝王。不仅如此,在悠远的中国历史上,若论治世之长久,能与汉武帝相比的大概就只有清朝康熙、乾隆等少数几位帝王。

实际上,就汉武帝在其长期统治中所发挥的权力之大及其总量来看,可说是凌驾秦始皇的绝对权力者。换个说法的话,在善恶相伴之间,总之,就是一位权力相当大的专制君主。但是,毕竟还是黑暗面的印象较深,不论好坏,都很难将他归类为如同少数人所说的是具有“明君”稳健形象之人。

原本在“中国”这个政治传统上,看起来似乎有与政体变化无关且跨越时代、动辄就会创造出唯一至上的绝对权力者。说不定将此说成是某种“文明体质”会更为恰当。这种形象的根源,通常会被追溯到秦始皇。但是就现实面来说,应该可说是由汉武帝开始才确立该形态。

此外,司马迁于公元前97年(在此两年前发生李陵之祸)终止写作《史记》。总之,《史记》是于汉武帝仍在位时就已经停止记述,也是在匈奴战争的最盛期。当然,在《史记》中并未写出整场大战的最终结果。

司马迁去世的年份并没有明确记录。但是可以推测应该是在《史记》停笔后不久之事。就如同《史记》最后一部分内容所显示,恐怕司马迁并不知道两国最后的和平结果。他大概并没有看到为自己命运带来激烈变化的大战争之最终始末,而是在现实越趋深不见底之黑暗状态中死去。

若是司马迁能亲眼见到汉武帝之死及和平的到来,且能重新修改《史记》的话,他到底会如何记述这段历史呢?至少《史记》的主题,也就是从汉朝开国始祖刘邦以来的匈奴专权时代以及欲推翻匈奴而强迫推行“匈汉战争”之汉武帝时代这一段现代史,应该会被以更简洁明了的方式写成。虽然,这不过是作者的一个想法。

历史上罕见的和平共存

汉昭帝政府的路线转换,不只为汉朝,也为匈奴带来幸福,更不用说两国大臣及人民。与将近50年前的“匈奴时代”不同,这次的和亲是建立在两国对等状态中。历史有了逆转。

皇帝的不同以及其所做出的选择不同,改变了至今为止的时代。这样的事情应该更值得被记忆。至此,匈奴及汉这两个大帝国,正式进入南北和平共存的时代,并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和亲。

广义来说,整合了突厥·蒙古系的匈奴以及由之后被称作汉族的人们为主体组成的汉朝,被定调为游牧世界及农耕世界两个不同的形态。这成为贯穿之后长远时代的大架构。

但是汉朝在被外戚王莽篡位并改朝换代约15年间(8年—23年),开始有了变调。虽然是稍微复古风,王莽以儒家思想的理想政治为目标并推行即使就现代来说也是让人刮目相看、相当大胆的国家改革,而在与匈奴的关系方面,也计划实行新策略。

新策略就是对匈奴策略转趋强硬。停止对于匈奴的礼遇,煽动位于匈奴体制下东边的乌丸(乌桓)并且唆使其叛离匈奴。将匈奴改称“恭奴”,单于改为“善于”等,虽然看起来有点孩子气,但总之王莽热衷于将由自己建立的新中华王朝变得更加强盛庄严。

其结果就导致匈奴也不得不重新检视对于中华的和亲政策,并且经常性地侵袭新的北边地区。虽然王莽接着派遣20万大军对匈奴进行全面作战,但几乎是完全地失败。反而是相当讽刺地,当初在王莽的对外采取强迫政策下而被唆使叛离匈奴的乌桓及同族系鲜卑又再度回归到匈奴体制下,匈奴帝国反而恢复到曾有的强盛状态。这就是不论是汉武帝或是王莽,只要出现具有发挥中华威信“锐气”的专制君主,就会进行没有用途的对外战争之形态。

王莽的新政,即使是在国内也是太过于理想化而未符合时代之现实状况,所以导致豪门贵族及农民的反抗而崩解灭亡。之后,尽管是由豪门贵族建立联合政权,但总之还是以汉朝这个名字拥立刘氏宗族后裔再度复兴汉朝(被称为东汉或后汉),经过许多曲折后匈奴与再兴的汉朝之间关系,几乎回复到旧有状态,尽管在国界线还有些小冲突及纷争,但大致上仍能一直维持以合作、和亲为主的基本立场。结果若以大局观之,在中国史上的西汉及东汉两个朝代,由战争与和平共同组成的状况中,实际上大概都是与匈奴共同存活的岁月。

当然,偶尔还是会有一些冲突及事件。但是若不论表面的波澜,大体上来说和平共存广泛涵盖了亚洲东部的草原及中华。

虽然依据看法不同而会有些长短差异,但可将这段时间看作大约三百年。这在世界史上,也是相当罕见之事。(当然在此关于匈奴帝国解体后的时期这一部分,也仅是概算。被招降至东汉疆域内的匈奴集团,涵盖了后续将说明的南匈奴及由其转变而成的山西匈奴王国。即使解体后,汉王室与匈奴王室仍维持友好关系。)

有趣的是,在此久违的和平共存中,不管是匈奴或汉朝两方都自然而然地在其内侧产生自我崩坏,但都未对对手进行强势攻击。两个王朝就在各自崩坏的情况中,持续互相往来。

由血统建立的和平

在世界史上也属特殊案例的这个共存关系,若更加深究,可说是匈奴王室与汉王室两者的共存、通婚关系。说得更深刻一点,就是挛鞮氏与刘氏的互相扶持。

国家间的合作关系,借由两个王家的互相关系及联结而得到保障、证据及代表,此点即使是在近代欧洲也可见到。当然在近代之前,不论在哪里都可以见到。

尤其是在近代初期,即使称为国家,也无法将其想象为如同近现代的西欧型国家(总之就是现代一般的国家)般,是个作为公权力而被完全地整合、统治状态之机构。尽管原本就会因为时代及地域而有程度上的差异,但不论是公权或私权,一般来说社会中的各种团体、组织原本就各自具有相对应的力量。而且在实际状况中,大致上是如此,但更重要的是,在多数的情况中,作为最高私权机构的王朝都会成为带有公权性质的权力核心。总之,无可否认地国家与王朝是处于近似相等的状态。

也就是说,在近代前期,无可否认地大多数事物都具象征性地集中于由王朝支配之面向。这是一个无法用近代知识做出结论,超越常理的世界。

所谓王权本身的重点,就在于此。王权具有宗教性、神秘性、权威性,是件理所当然的事。因为这是一条让私权看上去像公权之快捷方式。

借由匈奴与汉两个帝国的长期共存状态趋于稳固,在亚洲东方的王权,就集中于挛鞮氏与刘氏。继承王权的两个血脉,渐渐地被视为神圣,且成为下个时代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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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业理论还是国家理论

在说明游牧民集团的军事活动及游牧国家的扩张时,有一个普遍的说法:因为游牧生活是一个不足以自给自足的生产形态,故除了向其他人进行掠夺外别无方法,此说法对“定居世界”及“文明地区”后裔的人们来说,因为有某种情感要求,反而更具有“说服力”。

然而,真是如此吗?对事实的掌握只有这样就可以吗?坦白说,这只是简单直接的结论。或许某种程度来说都还是事实。但是,超过的部分就不是了。若过度解释的话,就会变成谎言。

在此要说的是,就算是看来有些谬论,但为了反证之目的举个特别极端例子,若是以单一家族或由约两三个家族组成的非常小规模集团,事实上要靠游牧生活达到自给自足维持生计,并非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蔬菜等就拿取路边之物即可。事实上在历史中,若认真探寻的话,确实可以找到数个此种案例。就算简单地说游牧,其实也有各种样态。在前述的“因为不足够所以掠夺”这句话,原本就忽略了一个重点。

就像前面说明过的(第一章),游牧民以交易买卖方式购入生活必需品、器具及耗材等各式各样“不足够的东西”。这是相当普遍之事。“因为不足够所以掠夺”这件事,在平常是几乎不可能。

以上的说明方式,也就是所谓的“掠夺理论”,遗忘了非常理所当然的“交易理论”而坦然自若,真是太厉害了。不管是提出这种主张的人或是点头赞成的人,恐怕都仅是将游牧民当作“抢匪”或“小偷”般对待。

那么若将焦点环绕在“交易理论”,并仅从游牧民的生活面上,是否能解释在历史上让人瞠目结舌、范围广泛的军事行动呢?这种从生活面上解释所有事物者,可以说就是“生业理论”。根据人类学家们所做的游牧民研究可以发现,大多数都倾向于此。关于在历史上显眼的游牧国家,也是引用此种见解对所有事物进行说明。这个有其理所当然之处。但是,问题是“生业理论”真的是万能的吗?

焦点在于集团的规模。在游牧民集团大到某一种程度规模之前,“生业理论”当然是有效,甚至可说非得靠此才能维生。

但是,当规模变大后,情况就产生变化而无法维持这种状态。在对外方面,游牧民集团本身是具有政治力的存在。至于内部方面,集团规模越大,就越发需要为了维持串联整个集团的经济力或统治状态而需要的各种固定设施等各式各样“政治装置”。可说这就是超越了“生业理论”的“集团理论”。

若根据由林俊雄从关于中央欧亚各地的游牧民文化历史文献,以及考古数据等两方面进行多样分析的研究,匈奴在原本的游牧区域中,以点状散布方式拥有数个这种固定设施。其中大多数都具有城墙,而且在城墙内外也挖掘出各式各样的手工艺产品。很明确地,这是纯游牧生活以外生产物的据点。而且,甚至也有农业生产地。

游牧民与都市原本就不是背道而驰的存在。更有甚者,不如说游牧民需要都市。当然,根据集团规模及作为政治、军事集团的实力,其存在形态也有差异。若是小规模集团,游牧民反而会紧挨着都市,有时还会寄居都市篱下生活,甚至可说是靠其维生。阿拉伯的贝都因人(Bedouin)就是其典型代表。现代非洲的游牧民也是这种类型。

然而随着集团规模变大,其政治面的存在意义当然也变大,此时游牧民与都市的力量关系就会呈现逆转。在历史上,于广大游牧草原分布其间的中央欧亚大陆,当某个游牧民集团达到可发挥相对政治力量的规模时,大致上的情况都会由该集团自行在其牧地范围内的重要据点建立聚落或都市。这种状况接近于必然之结果。

在6到8世纪的突厥及8到9世纪的回鹘游牧帝国之后,尤其是契丹辽帝国等,游牧地区内的都市建设相当普遍地都是由构成统治阶级的牧民集团及其首领(称为头目或头项),分别建立各自的草原都市。根据当时的汉文文献数据显示,这些都市被称为“头下的军州”,也就是头目管辖下的城郭都市之意。

事物的呈现方式,原本就该是如此,反而是将其视为特殊者才奇怪。而特意地使用“游牧都市”或“牧地都市”等称呼,让其散发出宛如特异有趣事物之奇妙组合般气氛,似乎就有点太过做作。将理所当然之物以特殊方式对待,反而可能会招致其他误解。

关于匈奴,很遗憾地至今仅有相当少数之确实案例报告,再加上全部都是质及量均相当不足的苏联时代的考古调查数据(虽然一般都相信只要今后进行更多调查,包含整个蒙古高原地域,一定可以找出更多实际案例报告)。

然而这一点也如同前面说明过,已经找到了数个城墙聚落遗址。这些遗迹都位于河川及湖泊沼泽畔。更进一步地从周遭环境、地势及自然条件分析发现,其中有几个遗迹可以被判定是用来跨越冬季的营地或是被发展为该用途之地。

回过头来说,轻易地将游牧国家理解为“对于不足物之征服欲”的倾向,应该就是印象联想的伎俩吧!

这就是在脑中将单纯的游牧民过度想象之结果。然而在这种想象的深层底部,却是隐藏着对于游牧民的莫名蔑视。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游牧民。

生活方式也相当多样化。若就语言的真实意涵来说,所谓纯粹无杂质的游牧生活,原本到底是多少比例呢?

例如,持续进行游牧但在其以年度移动范围内进行农耕及栽种蔬菜者,此种事例相当多。此外,原本游牧与商队,自古以来就有想切也切不断的关系。不论哪一方,都处于可被称为“兼职牧民”状态。更进一步地,若用道理来说明的话,也有事例是因为夏天时不论是人类及家畜全部都出去放牧,而在应是空无一物的冬季营地,则会有一部分牧民因担任留守任务而留在该地,故在该处进行农业及交易。也有一些情况是当这些被固定化后,就会形成店铺及商业据点。当然随着集团越来越大、时代越加变迁后,不用说在这种集团内部的“分工化”就会更加显著。

在此提出一个问题,反过来请试着想象纯农耕民的存在方式。回溯历史,事实上,自盘古开天以来仅有少数人类是单纯靠着农耕维生。不得不说单纯地仅靠农业生活的人类,是随着时代变迁在强烈人为操作下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就不是原本自然形成的状态。而将这个比拟为纯游牧民,到底有多少合于现实呢?

若将游牧民定义为仅因“不足够”这项理由而从他人掠夺或出击征服其他区域,那么应该是“足够”的农耕民、都市民及其国家就应该不会进行对外远征及征服行动吧?中华帝国、伊斯兰国家甚至是西欧各国的对外远征、侵略及扩张,应该与游牧国家的行动有所差异吧!

乍看之下应该是以“生业理论”说明最为相符。不管看起来是否为了添加现代风格的理由等,但都较易为人所接受。但是,这也是依时期及状况而异。首先,在历史上,反而是较少见到仅依靠单一生业就产生联结的集团及社会。

若想要光靠“生业理论”就解释所有事物,一定会在某处产生无法说明的状况。事实上,当集团达到一定规模后,就会以“政治理论”及“统治理论”优先。这才是较为一般的情况。

再回到原点,让人目瞪口呆的游牧国家扩张,与其他国家相比,除了拥有出众的军事力量外,因为原本就是具有丰富融通性的复合体,故更容易成为历史上显著焦点。而其国家结构、构成及特质面,也是容易扩张的形态。再加上中央欧亚大陆的自然环境,也有助于其成长。这些要素早已远远超越“生业理论”。恐怕必须要说是“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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