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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幕府——民国幕府制度:新瓶装旧酒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20 12:38:11 0


民国时期,中国的政治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进入所谓的民主共和时代。“世事别来一番新”。昔日的幕府制度也销声匿迹,声息全无,似乎一夜之间退出了历史舞台,随传统政治制度的消亡而消亡了。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它非但没有遭到根除,反而与时俱进,仍然活跃在民国政坛上,不过换了一副面孔而已。此时的幕府表现为秘书机构,更多地以秘书处、机要局、侍从室等名目出现。尽管花样百出,富有时代气息,但其为一人效劳的本质相同,换汤不换药。当然,单从名称上看,它已与以前的幕府机构有所差别,至少多出了那么一点现代性,所以,这里暂以民国幕府称之。

实际上,早在清末,民国幕府就已见端倪。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改革政治体制,准备仿行君主立宪制度。次年,颁行地方官制改革方案,要求各省督抚衙门设立幕职,佐理文牍,分科治事。并明文规定督抚衙门幕职员数、职掌如下:“一、秘书员一人,承督抚之命,掌理机密折电函牍,凡不属各科之事皆隶。二、交涉科、吏科、民政科、度支科、礼科、学科、军政科、法科、农工商科、邮传科参事员各一员,承督抚之命就主管事务,掌理各项文牍。……三、秘书员参事员不作为官缺,统由各省督抚自行征辟,无庸拘定官阶大小,但每年应将各员衔名及到差年月,分别奏咨存案。其办事得力之员随时切实保荐,以备简擢。四、秘书员参事员以下应酌设助理及缮写人员者,均由各该省督抚酌定,毋庸奏咨。”

不言而喻,上述规定是出于仿行宪政的需要,参照西方各国的办法制定的,具有现代行政体制的特征。但显然也考虑到清王朝自身的情况,借鉴了通行达数百年之久的明清幕府制度,如秘书员、参事员由督抚自行聘用,不在国家官员编制之内,任职情况须上报中央备案等。应该说这几方面与明清幕府制度相差无几,一脉相承,因此,有的督抚衙门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改革”。根据《两广总督衙门幕职章程》,交涉科参事员,“本署向称洋务文案,今照章更正”;学科参事员,“本署向有学务文案,今照章更正”。此外,度支科、吏科“仍以刑钱席分充之”,更是丝毫未变。可见,改革极不彻底。

然而,为时不久,辛亥革命就推翻了帝制,迎来了共和,清末的幕府制度改革也寿终正寝,化为乌有。民国肇建,孙中山先生踌躇满志,推行一整套从西方移植来的政治制度。他在临时政府里全面推行秘书制,不仅各级政府机关设有秘书机构,而且长官个人也配备秘书,以起辅佐作用,减轻权力层负担。由于旧势力的抵制以及在新政权内部争权夺利,寸步不让,孙中山在组建政府时,困难重重。为了掌握政权,确保临时政府朝良性方向发展,孙中山除采用“总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办法产生内阁外,还在自己这个临时大总统身上做文章,组成庞大的班子,为自己所领导的新生共和国服务。辅佐总统的机构有总统府秘书处和法制院(局)、印铸局、公报局、铨叙局等,这些机构的设立没有法律依据,其具体职责也不见明确规定,完全是孙中山据己意安置的,它们有的级别很高,有的权力很大。如秘书处设秘书长,由孙中山的得力助手胡汉民担任,下分总务、军事、财政、民政、文牍、通译、电报七科及收发、招待二所,举凡大小军政事宜无不囊括,可谓大政府里的小政府;而法制院、印铸局等也由宋教仁、黄复生等孙中山的亲信骨干领衔。就此看来,围绕总统府的有关设置及其用人办法与以前的幕府制度相差无几,实际上是古代的幕府制度在新形势下的变异,即上文所称的民国幕府制度。不过,由于孙中山很快就让位卸任,他并未享受到民国幕府所带来的好处。

在清末时,袁世凯幕府就号称“霸府”,逐渐成为他争权夺利的工具。到他接任临时大总统之后,他自然不甘心受到共和制度的约束,乃利用民国幕府制度改造其幕府,并进而驾轻就熟地玩弄起幕僚政治来。首先,他在总统府内设立秘书厅、军事处、外务处、财政处、护卫提调处、总稽查处等机构,所有人员由自己选定,其中不少本来就是他在晚清时的幕僚。其次,他不满内阁的牵掣,赋予上述机构很大权力。如秘书厅以“总统府秘书厅”名义处理机要事宜,凌驾于内阁之上;军事处则把海、陆军部撇在一边,掌握着全国的军政军令大权。再次,他利用这种新的幕府机制解散国会,制定宪法,实现了改变政体、当上终身总统的个人政治野心。自己的身价抬高后,袁世凯就开始为所欲为了。他裁撤了原来的总统府机构,代之以政事堂、陆海空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翊卫处等。政事堂虽由秘书厅转化而来,但扮演的是国务院的角色,这仿佛是魏晋时期霸府的翻版。然而,袁世凯犹不满足,又在其下置机要局、主计局等分其权力。正如政治史家揭露的那样,“机要局的权力,远远在各部总长之上,主计局则把财政部和审计处的职权,一并网罗而去”。此时的机要局、主计局显然是袁氏的新宠。它们架空政府,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袁世凯手里,使之能够进行专制独裁统治,乃至帝制自为。显然,袁世凯是把民国幕府恢复成中国古代幕府制度的老样子上去。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由于袁世凯政府里,总统之外,自内阁总理(国务卿)、各部总长直至省道县长官官署,均有秘书机构和秘书人员。所以,总统侵夺内阁总理(国务卿)的权力,内阁总理(国务卿)就侵夺各部总长的权力,而各部总长又侵夺各次长的权力。这样,一环衔一环,使民初政坛诡谲变幻,暗潮翻滚。且不说袁世凯时代内阁更迭之频繁,就拿其下的交通部来说,当时的媒体就揭露道:“现闻交通部一切公事,必先就正于秘书长。秘书长之所可者,总长无不可;次长之所可者,总长或不以为可。故秘书长之权大于次长远甚。”因此,有人惊呼:“盖秘书长之性质,在专管文书,故以总长私人任之,而无害于政。今其实乃总部务,将置次长于何地?权限紊淆,莫甚于今日矣。”可见,民国时期,秘书侵代正官的现象同历史上的幕僚如出一辙。这说明民国幕府是新瓶装旧酒,表面上看起来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其实仍是历史上的幕府制度。

如果说孙中山采行民国幕府是为了保护革命果实而出于无奈的话,那么袁世凯则是曲意利用,以达到权力私有的目的。他死后,北洋集团分崩离析,各派军阀受其恃强弄权作风的影响,为争夺中央政权而混战不休,中国再次进入了一个军阀割据时期。“政客借实力以自雄,军人假名流以为重。”在纷争、动荡的局面下,各种力量或合纵连横,或明争暗斗,使民国幕府制度获得较大发展。首先,幕僚人才备受重视,大小军阀和政客不择手段,广泛搜罗,以为己用。因此,幕府遍地开花,十分盛行。其次,幕僚大多为新式人才,其中不少曾出国留学过,还有一些是西方的政客、记者和军人等。他们一般被冠以秘书、顾问、参谋、参议、副官等头衔,为幕主出谋划策。再次,幕僚参与政事,执行政务,是幕主的左膀右臂。军阀之争很大程度上成为幕僚之间的较量,幕僚政治在民国政坛大行其道。复次,幕僚和幕主相互倚赖,荣辱与共,建立了紧密的依附关系。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民国幕府甚至被正式引进党政机关中,“现在政府机关里的科长秘书,通称幕僚,因其职务也是佐人为治”。1940年起,蒋介石在国民政府党政机关中推行“行政三联制”,其中有一条就是建立幕僚长制度。蒋介石认为幕僚人员“一方面能够辅佐主官奉公守法,综核名实;一方面能够督导部属公正严明,信赏必罚”,因此在机关里地位重要,要求他们“在精神上、人格上必须有深厚的修养”。但他自己在使用幕僚时则是另一种情况,主要为他一人所用,为他一人服务。还在他尚未成为国民党主要领导时,他就不仅注意收买人才,笼络人心,而且善于选人和用人。后来在角逐权力的过程中,仍不断罗致幕僚,极力扩大影响,终于登上权力的顶峰,成为国民党的总裁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实际主宰者。为巩固自己的地位,牢牢控制住政权,蒋介石进一步充实完善其幕府机构——侍从室。侍从室共有三个处。第一处主管军事,下设一、二、三组,分掌总务、参谋和警卫;第二处总揽政务、党务,设四、五、六组,分管政党事务、侍从秘书与情报工作;第三处把持人事的调查、登记和考核业务,设七、八、九三组分头承办。这三处九组的负责人都是蒋氏的亲信幕僚长及高级幕僚,其下的成员也均为蒋的忠实幕僚,得力干将。通过这个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侍从室,蒋介石不仅总揽党、政、军大权,而且排斥异己,削弱地方实力派,建立起专制独裁的统治,应该说他是民国幕府的最大受益者。

然而,正是由于蒋介石搞独裁统治,不得人心,违背时代潮流,他最终被赶出大陆,败走台湾。随着蒋政权的崩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民国幕制很快消亡,退出了政治舞台。综观它在民国时期的兴亡生灭情况,可以归结出下列特点:(1)民国幕府制度本是民主共和制度的产物,系民国官僚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当政者还缺乏尚公去私的意识,遂成为他们玩弄权术的工具。(2)幕僚大多受过新式教育,有留学生,也有洋人。他们纵横捭阖,运筹帷幄,所打理的均以现代国家事务为主,涉及党、政、军诸方面。(3)幕僚的遴选以幕主的意志为转移,不受铨叙和考试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他们往往因幕主的礼遇,而忠心耿耿,尽职尽责。(4)幕僚虽然只以秘书、顾问、参谋一类的名义行事,没有显赫的官衔,十足的派头,但他们作为幕主的化身,可以染指一切要务,权力在有关机构和官僚之上。

从以上关于民国幕府制度的论述来看,民国幕府的外在形式其实就是各种名目的秘书机构。秘书机构原是为适应民主社会政繁事多的需要而设置的,与西方政制接轨,应该算是一种进步。然而,民国时期,帝制虽然推翻了,但是传统政治中权力定于一尊的观念仍根深蒂固,沦肌浃髓。所以即使在新政体下,秘书机构还是不免被追求绝对权力的当政者化为己用,其突出表现就是“来一个长官一定要换一批秘书,尤其要换自己人作会计庶务科长”。民国幕府制度尽管具有现代政治制度的躯壳,可是考察其实际运作情形,不难发现它与晚清幕府制度相差无几,真可谓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

晚清幕府制度的渊源流变表明:任何政治制度的形成都不是出于人为规划,而是积之以渐,逐步完善的。晚清幕府制度的出现是当时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也就是说是由陷入窘境、危机深重的清中叶政局所造就的。它虽然是从明清幕府制度中分化出来的,但是,随着清王朝内忧外患的加剧,它的制度特征逐渐凸显,并日益成长为一种新的幕府形态,有别于明清幕府制度,而同传统幕府制度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当然,由于时代的不同,晚清幕府制度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有超越传统幕府制度的地方,但公务私办、为一人效劳的精神实质却一脉相承,应该说这与这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潮流是格格不入的。民国时期,幕府政治依然大行其道,是晚清幕府制度余响犹在的缘故,这说明一种政治制度的消亡并非戛然而止,消遁无形,而是余音缭绕,难以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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