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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巡狩——士人的焦虑与皇帝话语的“为我所用”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7-05 13:15:32 0


社会和文学史家都认为,汉人精英成员职业日益多样化,对于自己地位的焦虑明显增强,这是十八世纪中国的显著特点。商人财富的大量聚积以及日益增大的人口压力,使得长江下游地区的社会和文化图景日益具有流动性和竞争性。被认为是将商人与士人区分开来的界线越来越可渗透,界线两侧的人们中间弥漫着对于地位的焦虑情绪。

徽州盐商是典型的暴发户,受内在根深蒂固的社会自卑感驱使而进行炫耀式消费,追求表明正当性与名望的“凭证”。如前所述,扬州的盐商捐献了巨额金钱以资助南巡以及乾隆皇帝的其他事业,被慷慨地赏赐更为优渥的贸易条件和荣衔。那些怀有渴望,不想被人称自己为“盐呆子”的商业富豪们,试图通过资助有名望的学者或是通过自身成为收藏家或鉴赏家,购买社会的尊重。在整个十八世纪,许多江南的文化名流都进入了富有商人的资助轨道,比如扬州有名的马氏兄弟——马曰琯(1688—1755)和马曰璐(1697—1766?),都从利润丰厚的食盐交易中致富。

当然,十八世纪时,在有着商人和士人背景的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合作和融合,尤其是在长江下游地区。在考察了十七和十八世纪考据学者的社会出身后,艾尔曼认为:“商人背景不是学术和研究事业的主要障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包括了从事考据的商人和士人的子弟”。艾尔曼提醒我们,十八世纪的社会流动具有双向性:“不仅是商人子弟可以成为士人,而且士人家庭有时也沦落为商人。”冉玫大清巡狩——士人的焦虑与皇帝话语的“为我所用”也认为:“商业化鼓励商人和士绅融为一个充满活力、在数目上日益增大的精英集团。”不过,她也承认,“这种融合……从不彻底”。卜正民则认为:“只要士绅声望和商人财富间的融合不彻底,那么士绅乃保守典型的认识,在十九世纪之前还远未行将就木。”可以说,尽管商人和士人的身份在十八世纪有一定的模糊性,但社会对它们的区分以及显而易见的紧张关系依然存在。安东篱近来认为,历史学家必须提防,错误地认为扬州最重要的盐商有着很大社会流动性,这或是将盐商大而化之视为一般商人,或是因为更广泛存在着的模糊了中国帝制晚期社会中商人和士大夫的社会区别。

在更为商业化和人口拥挤的时代,尽管差不多所有的精英包括皇帝,毋庸置疑,必须使他们自己适应商人们不断增长的权势,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如此。亲近所带来的不仅是情趣相投,也有彼此嫌隙,后者常常以社会出身的形式表达出来。伍思德就指出,在十八世纪横扫一切的商业化中,当时许多人忧虑,士人值得尊重的各种标志,越来越多地可以购买,而不是去赢得。“很显然,学者阶层变得越更来越焦虑,以保护自己的尊贵名号和尊贵身份特征。”下一章对于文化多样性的描述,不能同意伍思德对于单一的“学者阶层”的概括,他的说法可能有些夸张。不过,士人个人对防止商业精英蚕食的表述并不难找。

事实上,许多学者准确地表达出了真正的“士大夫”和只是有着金钱的社会攀爬者间的社会区别。例如,苏州汉学的重要人物王昶(第六章会更多地论及他)写道:“扬州盐商凡有聚会,辄喜招揽名流以抬身价。”王昶所说商人的矫揉造作,是指由他自己的资助人——扬州马氏兄弟所召集的文学聚会。十九世纪时再回首乾隆朝,有人重申了王昶的观点,不怎么喜欢“殷富素封之家”,说他们“喜交结士大夫以为干进之阶”。郑燮(1693—1765)是位有影响的文人画家,扬州八怪之一,在给朋友的信中也说出了学术独立的强烈感受,以及对商人的蔑视:“学者当自树其帜,凡米盐船算之事,听气候于商人,未闻文章学问,亦听气候于商人者也。”

对于商人精英的社会文化“蚕食”抱有的类似自卫态度,在苏州也很明显。1753年版《长洲县志》的编纂者,以下面的方式描述了苏州士大夫的行为:

吴下士大夫多以廉耻相尚,缙绅之在籍者无不杜门扫轨,著书作文以劝课子弟为务,地方官吏非有公事不谒,盖素所矝然也。士子读书咸知自好,有终身不履讼庭,只字不入公门者。

1761年版《元和县志》的编纂者呼应了邻近的长洲县同仁的主张:

近数十年来,缙绅先生杜门埽轨,兢兢自守,与地方官吏不轻通谒。或间相见,备宾主之礼以去。学宫士子多读书自好,鲜履讼庭。

当然,苏州学者和士绅的这些自我描述,很大部分是一种文化姿态。它们代表了作者理想化的自我形象,这些人属于苏州最有影响的学者和文人圈中的人物。事实上,《长洲县志》和《元和县志》是在著名诗人和文学评论家沈德潜的主持下编纂的——下一章我们会对他有更多的了解。与晚明的士大夫很相似,十八世纪苏州的士大夫“喜欢在市场和学问之间划一条倨傲的界线”。

在上面所引段落中,不喜词讼、不与官员交接(喜词讼、与官员交接这两种社会习俗,至少在十六世纪就贬损性地与商人联系在一起),反映出对于士人身份的深深焦虑。这些段落所起的作用,不仅是直接描述,而且也是一套士人得体举止的理想规定,这种举止是对人们所公认的商人行为无声的激烈争辩。因此,它们可以解读为士人对于十八世纪中叶社会地位日益显赫(在某些情况下是居优势地位)的商业暴发户们的防卫以及具有高度思想意识的反应。

这些自我认定为士人的人,发现乾隆皇帝反对商人铺张浪费习惯的多次禁令,以及他的“还淳返朴”要求,相当具有吸引力。苏州士人为了重申自己在地方社会中的特权地位,将乾隆皇帝的这一话语“为我所用”,在1753年版的《长洲县志》中,沈德潜及同仁吹捧南巡是“道德齐礼之世”的体现,“还淳返朴,转移有机”。他们称颂乾隆皇帝是“圣天子”,“轸念元元,观风问俗”,“首以崇淳朴去奢华为训”。在这些陈词滥调的颂扬之后,士人们最终申张他们自己的社会显赫地位:“士大夫为庶民表率,移风易俗,亦与有责焉。”当时有着自觉意识的士人,在再现一个理想化的社会秩序中,将他们自己想象成地方的领导者——这一任务的前提是“教化之隆”,反过来可以说成是“风俗之厚”。

对乾隆皇帝来说,他通过迎合士人作为地方文化保护人和统筹者的自我形象,以积极培植精英。更准确地说,他试图减轻地位优越的士人中间与日俱增的忧惧,因为他们正逐渐地被来自长江北岸的富裕暴发户们所遮掩。他通过资助两座江南地区的著名书院达到此目的:苏州紫阳书院(第六章会谈到更多)和杭州敷文书院。

1751年3月27日,乾隆皇帝首次南巡刚刚抵达杭州后,就宣布:“经书院建于1498年,位于万松山岭的凤凰山脚报恩寺——因此它最初的名字是万松书院。书院面积很大,接近官方的学宫,远远大于同期大多数的普通书院。明清易代它遭到破坏。浙江巡抚范承谟(1624—1676)在1671年重建书院,改名泰和书院。1716年,康熙皇帝赠给书院亲笔御书匾额“浙江敷文”,敷文书院从此得名(季啸风:《中国书院辞典》,页71—72)。 尽管历史相当悠久,但直到1751年第一次南巡乾隆皇帝前来,敷文书院作为学问第一流书院的声望才得以确立。乾隆皇帝亲笔御书一首诗并赐予书院,是恩宠的标志,这是书院获致声望的关键事件(《南巡盛典》,卷9,页8a—b)。同样重要的是,1750年乾隆皇帝任命齐召南——他毕业于敷文书院,为书院山长。齐召南担任山长达十年。像沈德潜一样,他是全国闻名的诗人,起初跻身于学术和官僚晋升渠道,却徒劳而返,直到后来才被承认有非凡文才。齐召南与敷文书院的联系,像沈德潜与紫阳书院的联系一样,将敷文书院从一个书院变为了皇帝赞助的焦点。齐召南,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略》,页129—130。更多乾隆南巡至杭州与沈德潜及弟子的交往,见《清高宗(乾隆)御制诗文全集》,“御制诗二集”,卷70,页22b—23a;“御制诗三集”,卷33,页14a;卷48,页25a—b。沈德潜与乾隆皇帝在南巡时相遇的故事(可能是虚构的),见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二笔三笔》,下册,页391,第135条。齐召南另一个与沈德潜不可思议的相似之处,是他晚年也卷入一桩文字狱,最终使他失宠于朝廷。

史,学之根柢也。会城书院聚黉庠之秀而砥砺之,尤宜示之正学。”他下令:“江宁之钟山书院、苏州之紫阳书院、杭州之敷文书院,各赐武英殿之所刊之十三经、二十二史一部,资髦士稽古之学。”乾隆皇帝想赞助这些地方书院的愿望一点也不令人吃惊,尤其是用沈德潜、齐召南等学者为这些学院掌舵。然而,这一上谕所遗漏的,比其积极的内容更有意义:扬州的学院不在乾隆皇帝“聚黉庠之秀而砥砺之”的书院名单之列,这很不寻常。扬州的书院被排除在乾隆皇帝这次慷慨赠予的行动之外,可能因为扬州不是省城;而乾隆皇帝所宣称的“会城书院聚黉庠之秀”,也可以解读为是对扬州商业精英学术追求的冷落。

在扬州其实有许多机会可以获得高质量教育,何炳棣将徽商家庭培养获取功名的非凡成就归因于“盐商家庭的孩子可能得到了帝国最好的学校教育”。他还指出,扬州最著名学术机构——安定和梅花书院的山长,身列整个国家“最负盛名的学者”之列。我们能够从乾隆皇帝的声明中推断出,扬州最有名书院的问题不在于它们山长的才干,而是在于它们学生的社会背景,许多学生是富裕盐商的子弟。所有这一切都再次确认了知名士人阶层心目中早已扎拫的认知,即苏州和杭州仍旧是高雅艺术和经典学术高高在上的中心,这是虚荣的扬州及其权势日增的商人高不可攀的。到十八世纪中叶,这不过是一种社会自负罢了,而乾隆皇帝无意去挑战它。

《过紫阳书院叠旧作韵》一诗写于1757年第二次南巡至苏州之时,乾隆皇帝激励沈德潜在紫阳书院的弟子,要依他们被认可的社会地位行事:

紫阳道应振。

性理无奇言,

躬行敦至训。

人已审所为,

改过要不吝。

去华以就实,

素位惟守分。

1762年乾隆皇帝到访苏州并写作了一首《过紫阳书院示诸生》诗,意思表达得更为明确:

士惟首四民,

名在副其真。

道重继濂洛,

地宁拘歙闽?

研精味经训,

晰理守彝伦。

莫慢虚车饰,

吾方企化淳。

他在敷文书院又重复了这些意见:“牖民先迪士。”

乾隆皇帝赋予了士人作为“还淳”的引导性媒介地位,这与他对于商人作为不负责任的挥霍者的负面评价相反而相成。总而言之,乾隆皇帝的这些言论代表了朝廷意识形态的一种努力,在监督商人和地方官员财富和权势的滥用上,谋求地方士人的支持。地方士人和绅士成员已将这一设想变成了自己的内在认识,感到有必要按此行动,可以说,乾隆皇帝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功。

总督黄廷桂与娄关蒋氏的冲突,阐明了为取得在朝廷上的政治优势地位,商人和士人为了社会地位和公众认可所进行的精英间竞争是多么激烈。袁枚在1751年致总督黄廷桂的信中,强调了黄廷桂不能理解江南精英的动机及他们的感情。这位总督以为“彼绅士者当捆载而来,为有司者当拒绝而去”。最令袁枚气愤的是以下这种自以为是:家产制政权代理人能够支配并命令自视甚高的绅士,似乎后者就是商人。只有富裕的商人才会向皇帝的私囊巨额捐献,如盐商巨富江春在1758年所做的那样,却“不敢仰邀议叙”。袁枚指出,这种奴颜婢膝,不适用于绅士,他们“不肯捐费于无名之地”。而两江总督黄廷桂,根本不这么想,这是判断上的极大错误,与娄关蒋氏的争论就是明证。

黄廷桂未能赢得蒋氏的合作,因为他们期望能以礼相待,得到尊重;当不被尊重时,就会进攻。袁枚指出,天下总有“见微色而深耻,受刑罚而恬然者”,同时也有“受千金而不感,得一言而驰驱者”。袁枚的意思很清楚:鼓励地方精英捐助,不是通过恐吓或是用金钱的刺激收买他们,而是要通过迎合他们的荣誉感和尊严,以及人们能够理解的、他们想得到公共承认的愿望。总之,像娄关蒋氏等家族(“受千金而不惑者”),不应该像一群顺从、奉承的商人那样同样对待。

尽管黄廷桂的不明智之举造成了苏州极受尊重、极有影响家族的强烈不满,但至少有一位蒋家的高级成员强烈感到要予以弥合。身为刑部员外郎的蒋楫,是蒋氏四位德高望重者之一,这四位在1750年带领家族与总督黄廷桂对抗。当御史钱琦在1750年弹劾黄廷桂时,蒋家三十多位在苏州以外做官的年轻成员同意提高赋税加派,以支付他们辖区内备办南巡支出。蒋楫反对这种做法,“吾承先人余业,衣食稍给,理宜报效朝廷于万一”,明确宣称蒋家“衣食完全来自官俸”,这不只是事实的声明,还指明了社会身份:这是世家大族,不是商人之家。蒋楫敦促他年轻的族人拿出更多善款,履行礼仪上他们应尽的职责:“弟侄辈居官在外,一郡有一郡之政,一邑有一邑之政,学校民农桑,有关国计民生者,事事可取之家财,以利用地方。”蒋楫认为,家族财富的这种支出不应该以狭义的物质所得(商人可以这样做),而要从更广阔的社会荣誉和地方声望进行评价:“果能罄家为国,百姓受福,吾荣多矣。”这里,蒋楫支持高度地方化的家产制。并不是将家族的财源,如商人所做的一样,输送给朝廷的家产制组织(内务府),他提出将家族经费直接捐献给地方上真正的“公共”事务,作为一种确保家族声望和荣誉的手段。最后,蒋楫不仅说到(或是用笔写出)而且做到了。在1750年的争论中,他捐出约3万两修建一条御路,供第一次南巡至苏州使用。通过这次行动,蒋楫确保了自己作为无私和一心为公之人的地方声誉。然而,尽管蒋楫付出了努力,富裕的商人最终似乎占得上风。对蒋楫的认可毕竟只是局限于十九世纪的家谱和文人笔记,这些都比不上南巡中乾隆皇帝公开大量赏赐扬州的商人捐输者。

然而,蒋楫的作为,代表了精英们在更具地方意义的层次上,在更多商业化和竞争的社会环境中,努力将南巡转变为他们自己的优势。尽管有着与总督黄廷桂的公开对抗,但社会的发展和商业精英的地位上升可能迫使蒋楫捐助经费,这从而也就证明了,与他们的商人对手不同,蒋家明白如何去正确处置他们的财富。因此,我们可以将蒋楫的慷慨举动,视作针对的是一种更广阔的历史条件:在十八世纪的江南,长期的商业化和人口增长驱动着的精英间日益激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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