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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治制度——卫所制的前身—— 唐代的府兵与卫所兵制的比较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19 23:27:41 0


《明史·兵志》的序言讲到明代的卫所制度“盖得唐府兵之遗意”,那么,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唐代的府兵制,再与明代的卫所制作一对比,便可知道《明史·兵志》这句话言之不虚。唐的府兵制,《新唐书·兵志》中有一概括的叙述,其云:

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

关于府兵的组织,《新唐书·兵志》云:

太宗贞观十年(公元636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为下。

关于折冲府的管理人员,其云:

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士兵的装备如下:

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 ,毡帽,毡装,行藤 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其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

从这段叙述可知士兵的装备及粮食是要自备的。这从《木兰诗》的故事亦能窥其一斑,一旦征发出征,其装备及口粮的负担就很重了。关于服役的年限及兵种,《新唐书·兵志》则云:

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 武骑、 排? 手、 步射。

府户军籍的壮丁服役时间长达四十年,到六十岁才免役。每年冬天都要进行军事的操练,参加当地的田猎,猎物归己。每年进京宿卫的时间则由兵部根据所在地点离京师远近而定番上轮值的次数,每次番上的时间为一个月。《新唐书·兵志》云:

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每次番上的时间为一个月,折冲府所在的地点在五百里的,那便有七个兵户轮流番值,以保障京师必须的宿卫人员。距离远的部队多一些人轮值,七番便是有七个人分别轮值一个月,十二番也就是每年轮值一个月。距离太远的话,在那时的交通条件下,路途上的跋涉就非常艰苦了。这仅仅是赴京师宿卫,还不是打仗。如果要打仗,士兵所遇到的艰难那就更难以言说了。

唐代的府兵如此,再看一下明代的卫所兵制,便可知其为我国社会历史条件下大战之后军兵制度的必然选择。《明史·兵志二》称:

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此其大略也。

如果把唐代府兵与明代卫所的组织结构作一比较,那基本相似。唐以千人为单位,明以五千人为一单位。从原始的兵源上讲,唐的元从禁军,即明的从征者。唐的元从禁军只有三万人,诸起义以相属与降群盗则有十七万人,实际上是战争中收编的敌对方的军队,相当于明代卫所军中归附。军户世籍这一点上,二者也是一致的,建置的时间也都是逐鹿战争告一段落的时候。为朱元璋制订这一套军兵制度的是刘基,《明史·刘基传》称:“太祖即皇帝位,基奏定军卫法。”这个时间应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具体实施的时间段要更长一些。根据军卫法,官与兵皆附卫为籍,世世不得更改,附籍之后,授地置业,有家室,长子孙,一家之内,为军及官者一人,其余人丁,官之子弟为舍人,兵之子弟为余丁,既为出缺时补充,又为正兵及军官操练或征调出发时执耕稼之事。在管辖上,征调时,则统于诸将,事平则散归各卫。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4年)定天下都司卫所的数字,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如以足额计算总的兵力在一百五、六十万人左右。卫所的隶属关系,京卫以外的卫所属都指挥司,有十三: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大体与十三布政使相当。此外又有行都指挥司二,即甘州和大同,一对西北边境,一对北方边境。中央则属于大都督府管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1年)改为五军都督府,分别统率诸军司卫所。这是明代卫所军制的大格局,地方上是三权并立,都指挥使管军政,布政使分管民政和财政,按察使分管刑狱,三者并为封疆大吏。地方上有军政、司法、行政的分割,防止了地方尾大不掉的局面。具体管理军队的成员,《明史·兵志二》:“专阃重臣,文武亦无定职,世犹以武为重,军政修饬。”这是明初的情况,不仅武将带兵,有时文官亦能带兵。

唐的府兵要番上宿卫,明代的卫所军中有一部分担任赴京师番上宿卫的任务,总为三大营,这三大营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五军、三千、神机。《明史·兵志二》称:“班军者卫所之军番上京师,总为三大营者也。初,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诏边将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各都司,中都留守司,江南、北诸卫官,简所部卒赴北京,以俟临阅。京操自此始。仁宗初,因英国公张辅等言,调直隶及近京军番上操备,谕以毕农而来,先农务遣归。既而辅言:‘边军比悉放还,京军少,请调山东、河南、中都、淮、扬诸卫校阅。’制曰:‘可’。……岁春秋番上,共十六万人。”明代正统时,京操军还曾经被派去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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