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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财政密码——探花不值一文钱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20 13:46:12 0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翰林院编修叶方霭尝到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两年前,叶方霭在科举中刚刚高中探花,处于人生的高峰期。那时他才年过三十,已经凭借文章和才气名满天下,在中科举之前,皇帝就已经听说过他的大名。然而,叶方霭随后却经历了啼笑皆非的一幕。中探花两年后,叶方霭的伯乐顺治帝死去,年幼的康熙皇帝在索尼、鳌拜等四大臣的辅弼下登基。

在顺治帝驾崩之前,江宁巡抚朱国治上了一本。他的奏章附了一份密密麻麻的名单,上面列着他的辖区内(苏松常镇四府)所有积欠政府税款的乡绅士人的名字,共一万多人。叶方霭虽然已经中探花离开了家乡,但名单上却显示之前他曾经欠下了价值一厘银子的税粮。所谓一厘,就是一两银子的千分之一,按照一两银子一贯钱(一千文)的比例,一厘银子价值一个铜板。

顺治帝死后,辅政四大臣处理各地官员的上报,看到了奏章,他们下令江宁巡抚朱国治按照规矩办事,积欠税款的革除功名,甚至还要有更严厉的惩罚。

朝廷的旨意也吓了朱国治一大跳。他的本意是表现自己的尽职尽责,却没有想到朝廷竟然要求他对所有的人治罪。他建议,所有补上税粮缴了罚款的人就下不为例,不再追究,但朝廷没有采纳他的意见。

于是,这次事件变成一场运动,一万多人受到牵连,获得功名的被剥夺,已经当官的降级任用,参与的衙役追究刑责。

叶方霭已经在京城当官,却突然收到了降职命令。他大呼意外,连忙上奏申辩。如果欠税很多,那么说明欠税人是故意对抗朝廷,但如果只欠一文钱,当事人又没有做行为艺术的必要,必定是疏忽或者误会。

但朝廷的意见很坚决,叶方霭被贬官,留下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千古奇景。

叶方霭之所以不幸,是因为他碰上了政府的严打;而政府之所以严打,与开国初期的财政状况有关。

属于游牧文明的满洲人进入中原后,要想控制如此广大的疆域,必须创建一套持久性的制度。

顺治帝经历了入关、平定中原等一系列的战争,需要迅速地创建起可靠的财政系统。他任用汉官,继承明代的体系,并鼓励人民开荒种粮,减免开荒土地的税赋。民间经济得以迅速恢复。

但是,在江淮等富庶地区,士绅阶层还并不情愿接受这个外来的政权。江淮地区的富人本来就有避税的传统,通过与衙门勾结,减轻赋税额度。这时,他们还是用老一套的办法对付新政权,甚至把这看成是一种汉人的“非暴力不抵抗”运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决定树立榜样,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叶方霭和苏、松、常、镇地方的士绅,就不幸成了榜样。

叶方霭的经历只反映了清代重建财政的一个小侧面。但人们不得不承认,清代的财政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财政体系里做得最平衡、最简洁,也是最高效的。它抛弃了一切华而不实的形式,只认准了土地,创建最方便的制度对土地征税,其余的税种都是辅助性的。

它也遵循适度原则,辅助性的税种(包括工商业税)由于没有得到重视,收得很轻。作为主要税的农业税,税率也不高,民间的负担并不重,农业得到了保护。加上美洲新作物的引种、传播与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带来的粮食增产,中国人口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

在中国历史上,汉代人口就已经达到五千万人,而明代最高可能已经超过一亿人,有的人认为甚至达到一亿五千万人。清代的人口最高峰却达到四亿以上。这个成就连皇帝都感到不可思议,甚至产生了恐慌。

由于乾隆时期的人口比康熙时期增长了十倍,因此,乾隆皇帝曾经忧郁地对他的内阁大臣说,天下太平时间太久,人口繁衍太多,而田地无法增加,会让人们变得更加贫困。他的口吻带上了很重的马尔萨斯味道。幸亏当时没有有效的人口控制技术,否则皇帝一定会加以利用。如果走上了那一条轨道,中国的人口资源不用等到现代摧残就会大打折扣,进入衰落期。

为了应付人口的激增,皇帝只能从其他方面入手,鼓励各地开荒。清代对于垦荒的重视超过了历代。特别在清前期,官方记载里到处都是鼓励垦荒和屯田的命令。在明代,广西、贵州、湖南等地的山林地区还没有被开发出来,那儿丛林密布,人迹罕至,虽然名义上已经归属于中央政府,但社会经济结构却还保留着蛮荒化外的特征。到了清代,这些地方纷纷被开垦出来,人口也逐渐稠密了起来。

甚至在遥远的蒙古国,清兵驻扎的科布多地区(属于高纬度寒冷地区)也有着屯田的记载,至今仍然能够在当年的军队驻扎地遗址看到屯田的痕迹。

除了屯田之外,皇帝鼓励各地官员,劝谕百姓务必节俭,珍惜物产,试图通过节约的方式来维持人口的生存。

清朝政府始终没有意识到,当人口过剩时,就是发展工商业的最佳时机,人口过剩虽然会产生粮食不足的隐患,却又是巨大的财富。政府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工商业可以提供比农业更丰厚的财政收入。它依然把财政创建在农业之上。

清前期的土地税之所以比明代更健康,一方面是因为继承了明代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得益于皇帝进行的三大改革。

明代的一条鞭法将针对农民的大部分税赋(只有一部分人头税还没有来得及并入)都摊入了田地,一家人有多少土地,就可以计算出要缴多少银子。在明代以前,税赋要分成好几个部分,以家庭为单位收一部分,再根据土地占有情况收一部分,还要针对个人收一部分,除了收钱,还要收粮食,更要收丝收棉收各种产品。现在基本上只针对土地收银子,比起以前已经简单很多,政府可以把精力集中在怎样设计更加公平有效的税率上,不用在其他事情上分心。

清代完全继承了这一套制度。有一个例外是在运河区仍然征收漕粮,大约四百万石,以保障京师的粮食供应。除了漕粮之外,其余大都已经逐渐货币化了。

与明代相比,清代在财政上还做了几项重大的改变,使税收更加合理。

第一项改变是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皇帝对剩余的人头税进行了改革,宣布“新增人丁永不加赋”。这里的“赋”不是指土地税,而是指丁银(人头税)。一条鞭法的实施已经弱化了人头税,并在有条件的地方把丁银摊入了土地。但是,从理论上讲,丁银还是要根据人口的多少来计算的,一个家庭多一个人,就多一份丁银。皇帝为了知道有多少人,必须不断地进行统计,这也造成了许多人逃避户籍制度。

康熙帝根据前一年的人口数(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四口),宣布以后不管人口怎么增加,政府只征收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四份丁银,未来多生的人口不再缴纳丁银。如果老的丁银户死了,他的税额传递给他的儿子,或者在他的亲戚里平摊,但最终的额度始终保持只有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四份。

到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政府发现也没有必要讲究什么丁税的继承,丁税还可以继续简化。当丁银的数量已经固定之后,可以方便地摊入全国的土地之中,与地税合并起来征收。

于是就有了第二项重大改变:摊丁入亩。

雍正初年前后,皇帝根据各地的先期实验,宣布全国将丁赋摊入田亩之中进行征收。

这项改革是在康熙末年由广东和四川等省份摸索出来的,到了雍正时期在全国推广。由于每个省的丁银人口不同,土地也不相同,每个省摊丁入亩之后,增加的税额也是不同的。比如,直隶省在每亩土地原来税额的基础上,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二,山东增加了百分之十一点五,其余各省也都有摊派。

从此以后,除了边境地区之外,全国的土地税都只有一种,征收起来大大简化。更重要的是,摊丁入亩之后,户籍对于政府财政已经不再重要。政府只要摸清了土地就可以征税,而对人口的限制大大放松,促进了人口的流动。人口的流动刺激了工商业的发展,中国社会出现了更大的繁荣。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皇帝趁热打铁,推出了清代财政上第三个重大改变: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与另一个问题——官僚薪资——捆绑在了一起。明代以来,养官问题就一直让皇帝头疼。由于官僚系统庞大,中央政府发的工资往往不够官员体面地生活,官员只能通过各种方式从民间寻求灰色甚至黑色收入。皇帝虽然有心整顿吏治,却又明白官员们的确收入太低,必须保留一定的灰色地带。

而火耗就是灰色地带之一。所谓火耗,是由于政府征税主要用银,而人民缴上来的大都是碎银子,征收后要统一铸成五十两的银块,再上缴中央。在铸银时会发生一定的损耗。地方官员在征税时,会要求人们多缴一点来填补损耗,称为火耗。

由于官员俸禄不足,火耗问题就更加严重,各地纷纷以征收火耗的名义敛财,供养官员的日常消费。

雍正帝认为这个灰色地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不如将它公开化,由政府统一征收火耗银,再统一以养廉银的形式发给官员,同时禁止他们的灰色收入。

由火耗银充养廉银,也带上了财政专款专用的色彩,是财政制度方面的一大进步。此后,官员的养廉银超过了俸禄,成为百官的主要收入之一。

以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为例,这一年征收的耗羡有三百多万两,而文职养廉银有三百四十七余万两,武职养廉银八十余万两。虽然火耗无法完全覆盖养廉银,却占了养廉银的大部分。

这一年,王公百官的俸禄只有九十多万两,加上十二万的外藩王公俸,也只有一百零二万两,与四百二十七万两的养廉银相比,已经只有四分之一了。

这次改革之所以成功,还在于清代实行银本位的货币制度。明代初期采用纸币作为货币,官员发薪也部分使用纸币,随着纸币的贬值,官僚的俸禄也出现了大幅度的缩水。清代的银本位却非常稳定,不会出现过大的通胀,官员的俸禄一旦确定,在一两百年之内,都不用做大的变动,这种金融稳定性也让财政制度变得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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