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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中期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6-05 22:43:17 0


一 北宋“三冗”的发展

北宋王朝建立后,宋太祖、宋太宗两朝,曾奖励垦荒,减轻赋役,并取消了五代时期的一些杂税,因此,在农民的辛勤劳动下,北宋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发展,经过六七十年的时间,到宋真宗统治时期,便达到了它自身发展的顶峰。宋仁宗以后,由于冗官、冗兵、冗费等三冗的发展,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不仅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遭受阻碍,而且激化了阶级矛盾。

北宋政府建立了一套庞大、重叠的官僚机构,设官多如牛毛,太宗统治时期,官员已经过剩,真宗以后至仁宗时,便形成了冗官局面。宋代之所以形成冗官,首先是由于科举取士人数不断扩大。北宋初年,科举取士人数较少,进士科每年不过数十人,太宗以后,取士人数逐渐增多,真宗时期更加扩大,咸平三年(1000年)真宗亲自主持考试,一次就录取进士、诸科等一千多人。仁宗在位四十一年,前后举行科举十三次,仅进士科即录取了四千五百七十人,而诸科人数更多;宋代还有所谓“特奏名”,专门录取多次参加科举的高年龄落榜者。宋代又取消了“释褐试”,一经录取,即可授官。因此,随着科举取士人数不断扩大,官员的数量便日益增多。“恩荫”的泛滥,是宋代官员膨胀的另一重要原因。北宋规定,除科举外,皇室贵族、后妃、姻亲、五六品以上官僚子孙及其亲朋门客等,都可以通过三年一次的大礼及圣节、致仕、改元等机会得到“恩荫”为官。庆历七年(1047年)一年之内,皇族因恩荫得官者即达一千多人,有的官宦子弟还在褓襁之中就已经恩荫为官了。受荫者当官之后,又可再荫别人,因此,文武官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叶梦得说:宋初“三班例员止三百,或不及。天禧后,至四千二百有余,盖十四倍。元丰后,至一万一千六百九十,合宗室八百七十,总一万二千五百六十,视天禧又两倍有余。以出入籍较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岁四百八十有余,其死亡退免者,不过二百,此所以岁增而不已也。右选如此,则左选可知矣”。文武官员的数量都超过了官位的许多倍,宋祁曾经说:“天下有定官无限员,……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清人赵翼,对宋代官员的冗滥也作过评论,他说:“宋开国时,设官分职,尚右定数,其后荐辟之广,恩荫之滥,杂流之猥,祠禄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纪极。真宗咸平四年,有司言减天下冗吏十九万五千余人,所减者如此,未减者可知也”。至北宋中期,官员冗滥已经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

北宋王朝是通过发动军事政变建立起来的,因此,北宋统治者非常重视军队,把军队看作政权的主要支柱。北宋立国之初,各种军队总数不过三十多万人,由于北宋采取募兵制,特别在荒年时又大量募兵,因此,军队的数量便逐年增多,太宗时达到六十六万多人,真宗时达到九十一万多人,至仁宗时,便猛增到一百二十五万多人。庆历八年(1048年)北宋全国总户数为一千零七十多万,每户按五口计算,总人口不过五千多万人,除去老、幼、妇女,不过一千多万人,可见,占很大比重的男劳力都已应募为兵,成了坐衣待食之辈。北宋军政也极为腐败,将领大多是贪财黩货之徒,他们忙的是兼并土地,经商营利,根本不把军队的训练放在心上。大将石守信解除兵权后,“专务聚敛,积财矩万”,他们还远自陕西贩运竹木到东京谋取暴利,“所过矫制免关市算”。仁宗时大将杨崇勋“尝役兵工作木偶戏人,涂以丹白,舟载鬻于京师”。神宗时,陕西禁兵“其间至有匠氏、乐工、组绣、书画、机巧,百端名目,多是主帅并以次官员占留手下,或五七百人,或千余人”,武将私役士兵为自已经营工商业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仁宗时张亢说:“国家竭财用以赡军,今军士有手艺者,管兵之官每指挥抽占三分之一”。国防前线的士兵也不例外,同样有许多人变成了将官们的役人。薛向说:“陕西之兵,厢、禁军凡二十五万,其间老弱、病患、伎巧占破,数乃过半。”这些士兵虽然挂名军籍,但由于长期缺乏训练,对战阵却一窍不适,因而成为冗兵,极大地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冗官、冗兵又带来了冗费。北宋官员数量多,待遇也很优厚,《宋史?职官志》: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参知政事、枢密副使,月二百千,绫十匹,绢三十匹,绵五十两。节度使,月四百千,节度观察留后,三百千,观察二百千,绫绢随品分给。其禄粟,则宰相、枢密使月粮一百石,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权三司使七十石。节度使一百五十石,观察、防御使一百石。熙宁中,又诏县令、录事等官,三石者增至四石,两石者增至三石。俸钱禄米之外,又有职钱,御史大夫、六曹尚书六十千;翰林学士五十千。俸钱、职钱之外,又有元随、傔人衣粮,宰相、枢密使各七十人,参知政事至尚书左右丞各五十人,节度使百人,留后及观察使五十人。衣粮之外,又有傔人餐钱,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诸司使副等官九等。此外,又有茶、酒、厨料之给,薪、蒿、炭、盐诸物之给,饲马刍粟之给、米面羊口之给。还有所谓公用钱,自节度使兼使相,有二万贯者,其次一万贯至七千贯,凡四等;节度使自万贯至三千贯,凡四等;观察、防团以下,以是为差。由于俸钱、禄米等的开支很大,因此,官员的薪俸供给成为北宋财政上的沉重负担。庆历五年(1045年)欧阳修曾经说:“方今天下凋残,公私困急,全由官吏冗滥者多。”

北宋军队冗滥,待遇却很优厚,据《宋史?兵志》记载,“凡上军都校,自捧日、天武暨龙卫,神卫左右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者,月俸钱百千,粟五十斛;诸班直都虞候、诸军都指挥使遥领刺史者半之。自余诸班直将校,自三十千至二千,凡十二等;诸军将校,自三十千至三百,凡二十三等,上者有傔;厢军将校,自十五千至三百五十,凡十七等,有食盐;诸班直,自五千至七百,诸军自一千至三百,凡五等;厢兵阅教者,有月俸钱五百至三百,凡三等,……自班直而下,将士月给粮,率称是为差;春冬赐衣有绢绵,或加布、缗钱”。除正式军俸、月粮、衣料外,遇郊祀、寒食、端午、冬至等,还有各种名目的赏赐、特支等钱物的发放。一百多万的庞大常备军,将士待遇又如此优厚,因此,军费成为北宋财政上的又一沉重负担。仁宗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曾指出:“臣昨曾约计天下财利出入之籍,知天下之所以困,本于兵”。军费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激化了阶级矛盾。

二 土地集中和赋税不均

由于北宋实现了统一,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局面,出现了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北宋统治者又多次下诏,“垦田即为永业”,鼓励农民垦荒,因此,在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下,大片荒地和废弃耕地被开垦出来,许多农民拥有了一小块土地。小自耕农数量的增加,这是北宋前期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但是,这种状况维持的时间不长,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许多农民又纷纷破产,沦为客户。

北宋地主阶级把兼并土地看作是致富的主要途径。《文献通考,田赋考二》:“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以钱购买和仗势占夺,这是兼并土地的两种主要方式。每当荒年凶岁,或青黄不接时,农民为生活所迫,往往向地主借取高利贷。高利贷利息很高,农民一旦陷于高利贷的网罗,便无法摆脱,最后只好变卖田产还债。如真宗时,永兴军的豪民,即“多贷钱贫民,重取其息,岁偿不逮,即平入田产”。欧阳修说:“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债,终身困不能偿。”农民遇有丧葬嫁娶,也是地主兼并土地的时机。如福建路,其俗重丧礼,父母死后,办丧事“以尽力丰侈为孝”,一些游手好闲之徒,也借机前来大吃大喝,动辄数百人,三等以下农民,多因此而欠债破产,变卖土地。有的农民,为了一时逃避赋役,在官僚地主的诱骗下,将土地寄托于地主、里胥门下,久而久之,其土地便被霸占,自己沦为客户。还有的地主利用伪造卖地契的手段夺取农民的土地。如四川眉州(四川眉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案子,“眉州大姓孙延世伪为券夺族人田,久不能辨,转运使按治之。(章)频视券墨浮朱上,曰:‘是必先盗印然后书。’既引伏,狱未上,而其家尺复诉手转运使,更命知华阳县黄梦松覆按,无所异。”这个大地主才低头认罪。宋仁宗统治时期,是北宋土地兼并的高潮时期,仁宗即位之初,刘后以太后身份垂帘听政,吕夷简为相,政治腐败,土地兼并发展起来。官员“王蒙正恃章献太后亲,多占田嘉州,诏勿收赋”。刘后的亲戚仗势兼并卑地,不仅不受限制,反而受到免赋优待。他“侵民田几至百家,有诉者,更数狱,无敢直其事”。官员马季良,“家本茶商,娶刘美女”,他仗势“冒立券,庇占富民刘守谦免户役”,结果,刘守谦的土地全为马季良占夺。一般官员也不甘落后,如“比部员外郎郑平占籍真定,有田七百余顷”公卿大臣兼并土地有至千顷者。一般地主、富商大贾,僧尼道冠也莫不大量兼并土地。地主兼并土地的结果,不仅广大农民失去土地纷纷破产,而国有土地也大片被占,使官田日益减少。仁宗统治晚期,土地兼并已发展到极严重的程度,全国有半数以上的土地为各级地主阶级所占有。北宋政府中也有许多人曾建议“限田”,但均未能实行。

土地集中不仅使农民破产,同时也带来了赋税的严重不均。宋代的官户、寺院等,因享有减税免役的特权,故他们虽兼并了大量土地,但却很少负担赋役。一般大地主,虽然拥有很多土地,但由于他们采取各种办法逃避赋税,实际负担的赋税仍然很少。他们逃避赋税的办法很多,有的购置田产后,并不办理过税手续,赋税依然由原主承担,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因而成为无产“税户”;有的地主为了降低户等和减少赋税,便将一部分土地和人丁分散为许多子户,分立户籍,称为“诡名子户”;还有的将自己的土地假称施舍于僧寺、道观,以求免除赋税,称为“诡名寄产”;还有的地主伪造卖田契约,将土地“假售”于“形势户”或“官户”,自己成为佃户,以避赋役,称为“诡名挟佃”这样一来,赋役便主要落到了自耕农、半自耕农身上。农民承受不了封建赋役和高利贷的盘剥,只好变卖田产而成为“客户”,更有的弃家逃亡而成为流民。农民逃亡之后,州县官员为了保证赋税征收的数量,便将逃亡者的赋税分摊到未逃亡的农民身上,这样,便使未逃亡者也走上了逃亡的道路。因此,宋仁宗时期赋税不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控制的土地和人口大为减少。

对于土地集中带来的隐田漏税,一些有见识的官员已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纷纷要求“均田”、“均税”,大理寺丞郭咨、秘书丞孙琳还在沼州(河北永年县)肥乡县用“千步方田法”对土地进行清丈,“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正无租之地者百家,收逋赋八十万,流民乃复”,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庆历年间,谏官王素建议“均天下田赋”,欧阳修也认为郭咨、孙琳的“千步方田法。行之有效,可以推广;三司亦认为可行,并建议于亳州(安徽亳县)、寿州(安徽风台)、汝州(河南临汝)、蔡州(河南汝南)四州中,选择“尤不均者”先行试点,于是选定了蔡州上蔡县,让郭咨、孙琳前往清查,结果“上蔡一县得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余顷,均其赋于民”。但清查工作并未坚持下去,更没有推广到全国,“咨言州县多逃田,未可尽括,朝廷亦重劳人,遂罢”。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清查工作半途而废。后来田京知沧州(河北沧州市),曾对赋税严重不均的无棣县进行土地清丈;蔡挺知博州(山东聊城),曾对聊城、高唐的土地进行清丈,都敢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因“民不以为便”而罢,在大地主们的反对下停止了。嘉祐年间,三司使包拯,又主持“均田”,遣官分行诸路,清查隐田,均定赋税,也由于大官僚们的反对,“才均数郡田而止”。土地集中,赋役不均的结果,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富民买田而不收税额,谓之有产无税,贫民卖田而不推税额,谓之产去税存”。这样就更加速了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农民的破产。

三 封建剥削加重和阶级矛盾激化

北宋立国之初,虽然在四川地区爆发了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大起义,但从全国来看,由于宋初奖励开垦、减免赋役、废除五代十国留下来的某些苛捐杂税,农民的负担还是有所减轻,因而阶级矛盾也是比较缓和的,故农民起义和兵变的次数较少,涉及的范围也较小。随着地主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封建剥削的加重,至宋真宗统治时期(997~1022),这虽然是北宋经济发展的高峰时期,表面上好象天下太平,但实际上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间的矛盾,开始逐渐加深。宋真宗是北宋的第三位皇帝,在位期间,他大搞迷信活动,大肆挥霍浪费,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澶渊之盟签订后,北宋不仅放弃了收复幽云的努力,同时还每年送银绢三十万于辽,真宗初以结盟为荣,后认为是一大耻,为了“镇服四海,夸示外国”,他与宰相王旦、王钦若等密谋,造出谣言,声称有“天书”降于承天门,演出了迎“天书”的丑剧。随后又举行封禅,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月,真宗带领百官和大批护卫队,浩浩荡荡东封泰山,沿途大吃大喝,随意赏赐,用钱八百多万贯;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真宗又率领百官入潼关,渡渭水,西祀后土于汾阴,费钱二十万贯;为了存放所谓的“天书”,真宗下诏修建玉清昭应宫,规模宏伟,金碧辉煌,有房二千六百多间,集中各地能工巧匠,原计划十五年完成,真宗迫不及待,修宫使丁谓勒令日夜施工,七年而就,耗资矩万。由于真宗的提倡,朝廷上下,京师地方,大小官员纷纷进献“祥瑞”,有所谓“芝草”、“嘉禾”、“瑞木”、“三脊茅”等等,名目繁多,不可胜计,真宗也一一收下,重加赏赐,造成极大的浪费。真宗的迷信活动,也曾遭到一些正直官员的反对,龙图阁待制孙奭上疏指出:“撰造祥瑞,假托鬼神,才毕东封,便议西幸,轻劳圣驾,虐害饥民,冀其无事往还,谓天已成勋绩。是陛下以祖宗艰难之业,为佞邪侥幸之资,臣所以长叹痛哭也”。他还警告真宗皇帝,若不悬崖勒马,陈胜、黄巢那样的农民大起义就要爆发了,但真宗置之不理。当时,“会岁旱,京师近郡谷价翔贵”,人民处于饥饿之中,而真宗东封西祀不止,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北宋统治者还以为,宗教“有裨政治”,因而对佛教、道教都大加提倡。北宋政府在京师和各地名山修建佛寺,广渡僧尼。真宗时,全国佛寺达二万五千多所,僧徒增加到将近四十万人,尼姑达六万多人;仁宗时,佛寺又增加到近四万所,僧尼达到五十多万人。大量的劳动力脱离了生产,成为坐衣待食的寄生者,这不仅是社会人力的极大良费,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北宋统治者尊玄朗为始祖,故大力提倡道教,在各地修建道观,赏赐土地,“道场斋醮,无有虚日,且百司供亿,至不可赀计”,崇信佛道,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仁宗即位后,宋夏关系日趋紧张,特别是宝元元年(1038年)元昊称帝以后,不断侵扰陕西边境,宋夏战争连年。为了抗击西夏,北宋在陕西、河东前线,派驻了数十万大军,每年要付出大量军费。庆历三年(1043年),权三司使王尧臣曾经作过统计,他说:在元昊侵边前,每年支出钱帛粮草,陕西一千五百五十万,河东八百五十九万,元昊侵边以来,每年支出陕西达三千三百六十三万;河东增至一千三百三万。庞大的战费,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冗官、冗兵带来的冗费,以及封建统治者的挥霍无度和宝元以来对夏战争频繁,使北宋的财政开支逐年增大,很快出现了赤字。仁宗庆历以后,每年财政赤字银绢近三百万缗。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和应付庞大的财政开支,北宋政府除加重“和籴”“和买”、“折变”等变相田赋外,还扩大了商税、盐税和酒税,为了增加收入,对各种商品,甚至瓜果蔬菜都收税,据仁宗时曾任过三司使的张方平统计,商税在景德年间收入为450万贯,庆历年间便猛增至1975万贯:盐税景德年间为355万贯,庆历年间增至715万贯;酒税景德年间为428万贯,庆历年间增至1710万贯,时隔不过四十年,税收增加三倍多,其增长速度实在惊人!这些税收自然都直接或间接落到了农民身上。北宋立国之初,虽曾取消了一些五代时期留下来的杂税,但也有些继承了下来,也有的取消之后又恢复了。仁宗统治时期,杂税名目多至数十种,上至土地房屋买卖,下至家畜牛羊、猪鸭,甚至兄弟分家,无不收税,各种名目的盘剥都落在农民身上。庆历四年(1044年)六月,谏官余靖指出:“今天下自西陲用兵以来,国帑虚竭,民间十室九空。……天下之民皆厌赋役之烦,不聊其生,至有父子夫妇携手赴井而死者。”人民被推向绝路,阶级矛盾激化,终于爆发了一连串的兵变和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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