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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帝国——终身包税制与阿扬的兴起

历史大观园 帝国时代 2020-07-01 00:23:43 0


终身包税制

如前所述,都市消费文化的主角是社会精英和统治阶级。那么,富裕阶层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他们中的多数人和17世纪以来的军人政治家以及属于统一阵营的实力派欧莱玛家族有密切的联系,不过1695年奥斯曼帝国在包税制中引进了终身契约,产生了新的情况。

终身契约制度确立的时候,政治上影响力最大的是实力派政治家谢赫伊斯兰·费兹勒。他在1703年埃迪尔内事件中被杀。这或许并非偶然。贪婪的他当然知道长期购买包税权能够获得巨额利益。包税制的终身契约确实给购入者带来了巨大利益。初步估算,利益率在35%—40%。

在帝国的中央,即伊斯坦布尔,如前所述,有经济实力的军人政治家与实力派欧莱玛竞相参加“投资”。依据扎尔茨曼的研究,18世纪末在伊斯坦布尔,投资终身包税权者,包括共同所有者在内,大约一千人,但他们的投资占终身包税权的87%。终身包税权的利益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为在这一千人中,2%的人掌握着24%的包税契约,涉及金额占总征税额的30%。扎尔茨曼由此得出结论:18世纪以后,奥斯曼帝国出现了少数顶级富裕阶层。

征税权这一契约标的可以分割占有。兄弟、父子共同持有征税权的情况也存在。于是,包税权完全成为富裕阶层的投资领域。

但是,终身契约的普及,并不意味着税源脱离政府所管,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这是因为政府(财务部门)能够全面掌握每个村的包税权被分割占有的情况以及包税权世袭带来的所有者变更。或者说,政府的账本上登记的信息被视为“事实”。包税权的所有者必须与中央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络,登记信息,否则就无法将现状变成“事实”。在此基础上,终身契约在包税制中的引进,并非是实力派改变既有的利益分配规则,而是政府将征税管理分担给众人。以现金形式纳入国库的部分即使较少,财务官僚也能掌握帝国总体的税收状态。

只是,纳入国库的税金还是减少了。终身契约是一种在事实上把国有土地(及其他税源)切割后出卖,从终身包税权的持有者那里得到每年的税金并上交国库的制度。但是,每年的税收通常直接送到预先决定的支出项目,诸如省市军政官的俸禄、加固城防的经费、对特定受益者的分配等。

例如,迪亚巴克尔的征税长官的薪俸由迪亚巴克尔关税收入支付,结果对此关税持有终身包税权的人交纳的税金,不经过国库,就回转到当地征税长官的腰包。伊斯坦布尔的咖啡关税要充作欧莱玛的年金,18世纪中期,2450名欧莱玛从这笔资金中领取工资。这些“特定财源”的细致管理是有效管理庞大帝国的好方法。只是,中央国库可以自由裁量的金额减少,战争开始,必须要进行庞大的临时支出时,政府一下子就陷入了财政困难之中。

金融业者的兴起

这一时期,富裕的希腊正教徒和亚美尼亚正教徒、犹太教徒等金融业者,与奥斯曼官僚一样,通过包税制被拉入到帝国的体制之内。17世纪,在包税制开始普及的时候,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一度被排除在体制外,但随后,他们加入了那些负责出具保证和借贷预付资金的金融机构。18世纪,每位终身包税制的订约者背后都有基督教或犹太教金融业者的协助。

斯曼帝国的官吏原本任期只有一年,而且,等待赴任、寻找新职位也是家常便饭。对他们来说,金融业者的帮助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在任职期间,他们需要向自己的上级支付一笔“谢礼”,这一习惯也是奥斯曼官吏有求于金融业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借款以就职后的收入返还,标准的利息大约为24%。

由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操控的金融市场,也流入了包括伊斯兰教徒宗教捐赠财产之中的大量“现金”。伊斯兰法禁止使用利息,但奥斯曼帝国在事实上允许。宗教捐赠财产的管理者,通过使用捐献的现金,可以得到6%—15%的利润。一般认为这笔现金成为非伊斯兰教徒的金融业者的资金,投入在市场之中。

阿扬的兴起

中央政府对包税制的变更最终给作为征税第一线的地方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影响的渠道有两个。第一,在中央通过终身契约制度购买包税权的人们,为了能够以稳定的形式确保收益,将其转包。地方实力派购买这一权利,或者终身包税制的投资者在当地寻找代理人。如前所述,18世纪末,在伊斯坦布尔,一千名投资者购买了占总数87%的包税权。他们和在地方上建立统治基础的地方实力派联合起来,才能够完成征税。

第二、地方实力派自己也购买终身包税权。将前面的数字换个角度看,有13%的包税权没有被中央政府的精英购买。这部分在地方上出卖,流入了地方实力派手中。

加之,地方实力派逐渐获得了地方政府的职务。如前所述,在担任官职需要向上级支付“谢金”的时代,具备经济条件的地方实力派想在本地取得官职很容易。这样,被称为“缪特萨利姆”的中央代理人的官职和被称为“布伊布达”的税官职位就经常为地方实力派占据,其职权使他们容易购买包税权以及征税承包权。

既有官方头衔又有实质性征税权的地方实力派出身各种各样。在安纳托利亚和巴尔干,农民出身者很多。他们也会展示其源自游牧部族族长或宗教名家的家谱,但那真伪难辨。在阿拉伯地区,源自驻扎在当地的奥斯曼军人、奥斯曼统治以前就生息在当地的名门望族、埃及的马穆鲁克等的人崛起。通过18世纪的竞争与淘汰,到18世纪末,谁家是地方实力派妇孺皆知,地方上的本土力量的存在越来越明显。这群人被称为“阿扬”。

他们不仅购买包税权,还在征税过程中向农民借贷,不能返还者就沦为阿扬的长工。他们还开垦新农地、种植经济作物等,集中土地。阿扬崛起的过程各不相同,本书以两大家系为例,加以说明。

两大阿扬家族

根据永田雄三的研究,18世纪前半期,在接近伊兹密尔的西安纳托利亚的萨尔罕市,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的势力逐渐兴起。该家族的族长获得了萨尔罕市地方代理人的职务,进而从该市的所有终身包税契约持有者手里承包了单年度征税权。但是,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的崛起引起了中央政府的警觉,1755年,其族长被政府治罪处刑。之后,这个家族在18世纪后半期又恢复了元气(即在当地的势力持续下来),到19世纪再度获得了萨尔罕省的官职和包税权。

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的财产,不局限于包税权获得的收入。该家族在多数城市拥有不动产、金融业和家畜业,而且经营被称为“?iftlik”的农场。在农场中,既有小户农家用传统的方式生产小麦,也有集约化的商品作物生产。伊兹密尔周边的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的领地在19世纪初开始栽培面向欧洲市场的棉花,获利颇丰。这样,阿扬开始了多元化经营,也拥有使之可能的财务与事务机构。

另一个是扎尔茨曼研究的迪亚巴克尔的例子。18世纪的迪亚巴克尔省,受疫病与对波斯的战争影响,农村凋敝,人口锐减。由此,中央对迪亚巴克尔的终身包税权的投资减少,结果,以欧莱玛为中心的本土实力派购买了终身包税权。这样,包税权集中的程度变低,在1780年,129个村子的包税权被268人分割。对其统一管理的是省征税官。征税官的俸禄来自迪亚巴克尔的关税和主要手工业的征税权(出卖征税权所获货币)收入。由于地处前往巴格达的商路要冲,且又盛产丝织品,迪亚巴克尔的税源滚滚。在此背景下,从18世纪开始,垄断省征税官职位的沙夫扎迪家族成为迪亚巴克尔的实力派。不久,他们还得到了超出迪亚巴克尔省的职位,成为实力最强的阿扬家族。不过,和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不同,其近邻的竞争对手很多,沙夫扎迪家族没有实现一元化统治。

和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一样,沙夫扎迪家族也训练私人武装。应中央政府的请求,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派兵参加了1787年的第六次俄土战争,沙夫扎迪家族派兵抵抗入侵埃及的拿破仑军队。

包税连接起来的世界

18世纪,在巴尔干、安纳托利亚和阿拉伯地区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地方上阿扬的崛起。18世纪后半期,在奥斯曼中央(伊斯坦布尔),少数实力派垄断了帝国包税权的终身契约;在地方上,掌控各地产业的阿扬逐渐抬头。他们都拥有私人武装,这个时代的奥斯曼帝国已经呈现出彻底分裂的迹象。

但是,若从这一变化的另一侧(或者从帝国政府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在包税制的框架下开展经济活动的。他们把对政府的纳税额和实际税收的差额变为私有财产,但阿扬阶层仍不过是全体之中的一个齿轮。因此,他们并非否定自身财富、权力来源的包税制,更甚地说,否定使此成立的奥斯曼帝国的力量。政府掌握各种实力派的财富和人员,发挥着相应的政治和军事作用。阿扬率领私人军队参加战争就是清楚的例子。如果拒绝参战,讨伐的任务就委派给其他实力派阿扬。包税制在把帝国割裂的同时,也起到了纽带的作用。

不过,18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境况如此,那么我们也就能够想象出覆盖帝国全境的征税体系崩溃时会出现什么状况。19世纪前夜,这个统治网络出现破损了,帝国面临着整个体系崩溃的危机。

帝国经济与欧洲商人

先前介绍的两个例子,即西安纳托利亚的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和迪亚巴克尔的沙夫扎迪家族,其经济基础差异很大。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经营农场向欧洲出口棉花。在其农场劳动的实际是18世纪初从希腊本土移居而来的农民。而沙夫扎迪家族则以对传统商队收取的关税和对城市手工业者的税收为主要财源。前者可以看出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经济的依附性增强,而后者则反映出帝国内部传统的产业和贸易仍是主调。这两点都是18世纪后半期帝国经济的属性。

同一时期,经济飞速发展的欧洲各国希望扩大与奥斯曼帝国的贸易,并在奥斯曼首都和重要港口设立领事馆。16世纪的威尼斯、17世纪的英国先后实现了上述目的,但他们始终只经营奢侈品,对帝国的上述经济结构没有造成影响。

18世纪,英国与奥斯曼帝国的贸易逐渐萎缩,法国成为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局势一点点地变化:一、法国手工业发达,急需从奥斯曼帝国进口棉花等农产品;二、法国在本土和殖民地生产的手工业品开始向奥斯曼帝国出口。法国商人为收购农产品,不仅在重要港口,还在安纳托利亚和巴尔干的纵深地区活动。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和法国商人接触,推广棉花栽培,或许获取丰厚利益。因为整个18世纪,奥斯曼帝国向法国输出的棉花量增长了20倍,其中70%是从卡拉奥斯曼奥格鲁家族控制的伊兹密尔生产的。

但是,与这样的出口相反,法国对奥斯曼帝国的出口,除南美产的砂糖与咖啡外,很难说获得成功。因为奥斯曼帝国境內生产的纤维制品等卖得更好。法国商人想从城市的基尔特和本地商人那里抢占部分利益非常困难,其活动范围也受到限制。但是,价格低廉的咖啡的输入,使其和帝国从前使用的也门咖啡相互竞争,引起了奥斯曼帝国历史上最早的“贸易摩擦”。

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法国选择的方式是动用政治手段。法国要求重修16世纪以来的协约(Capitulation),并于1740年与奥斯曼帝国签署了新协约。这对法国来说,是外交上的重大获利,但从奥斯曼帝国来看,则丧失了国家权益。

16世纪以来,历代苏丹给予欧洲人士一种恩惠性质的特权。依据相关规定,威尼斯、英国、法国的商人能够在奥斯曼帝国境内活动,而这也给帝国带来了可观的关税收入。

1740年新规定的协约继承了旧有的“恩惠性特权”,但它认可了以下几点:一、奥斯曼帝国与法国在对等立场上缔结新约;二、有效期不确定(以前仅限于现任苏丹);三、履行新规定是奥斯曼帝国的义务;四、法国的“保护民”也可以拥有相应的商业特权。这些实际上大大改变了之后的情况。

也就是说,在奥斯曼商人和法国商人发生商业纠纷的时候,作为外交义务,奥斯曼政府必须站在法国商人的立场上。这对奥斯曼商人是极为不利的。由此,占奥斯曼帝国商人多数的希腊正教徒和亚美尼亚教徒的商人依据上述第四项规定,成为法国的“保护民”,借此保障自身经济利益。这并非法国政府主观上愿意看到的。成为法国的“保护民”就意味着不再是奥斯曼帝国的臣民。在阿勒颇和叙利亚的阿拉伯裔基督教商人之间,出现争当法国“保护民”的浪潮。17世纪以来天主教传教活动取得成果,在阿拉伯裔的基督教徒之间,以天主教徒为主的法国影响力在进一步扩大,而这也影响了上述浪潮。

奥斯曼帝国——终身包税制与阿扬的兴起

法国对奥斯曼贸易额的变化

这样,向来和同为奥斯曼帝国商人的伊斯兰教徒有一致利益的基督教商人就逐渐脱离了奥斯曼的体制。在18世纪,以法国为首的欧洲各国的经济和通商方面的影响被极大限制,奥斯曼帝国保持着既有的经济体系。但是,巨大变革的基础正在慢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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