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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原来是这样的——包公如何理财

历史大观园 人臣政客 2020-07-06 17:26:45 0

包公在写给宋仁宗的奏章中说过:“今之总邦计者,内则三司使,外则转运使。当此财用窘乏之际,居职者尤宜佥求才杰之士,俾之兴利除害,庶几可济。”(《孝肃包公奏议·请选内外计臣》)掌管大宋财政的是三司使和转运使,三司使管中央财政,转运使管地方财政。现在开支浩大,国库空虚,三司使与转运使至关重要,尤其需要选拔杰出的人才来担任。朝廷要放开手,让这样的人才来改革财税,开源节流,解决财政赤字。

包公屡任转运使,后任三司使,既管过地方财政,也管过中央财政,他自己算不算“兴利除害,庶几可济”的“才杰之士”呢?我们可以看两个例子,一个是包公在圈地养马方面的“兴利除害”,另一个是他在食盐专卖方面的“兴利除害”。

先说养马制度。

包公原来是这样的——包公如何理财

1942年北京琉璃厂出售的套色版画《摇钱树》。日本早稻田大学风陵文库藏本

宋朝与辽国交战,在军事上不占优势,太祖太宗总结教训,认为马不如人。也就是说,宋朝马匹太少,战马更少,用自己的步兵跟人家精锐的骑兵打仗,肯定打不过。宋真宗即位后,在河北西路圈占了一百多万亩土地,将良田改成牧区,专门养马,但是收效不佳。包公在河北做过官,深知其中的利弊,他建议仁宗皇帝进行改革:

臣窃见河北漳河淤地名为沃壤而广平监于邢赵三州共占民田一万五千余顷并是漳河左右良田。每牧马一匹占草地一百一十五亩。……河北西路惟漳河南北最是良田牧马地已占三分之一东路又值横陇商胡决溢占民田三分之二乃是河北民田六分河水马地已占三分。其余又多是高柳及泽卤之地俾河朔之民何以存济?欲乞且令人户依旧耕佃供纳租课。若据一年所得亦可置数倍鞍马公私大利无甚于此。

朝廷设置的养马机构广平监在河北西路圈占了一万五千顷(一顷为一百亩)土地,都是漳河两岸的良田。占地这么多,养马却很少,平均一顷地才养一匹马。现在河北西路的耕地被圈占了三分之一,而河北东部又因为黄河决口,耕地被淹没了三分之二。粗略估算,整个河北一半的耕地已被牧区和洪水占据,剩下的不是沼泽地就是盐碱地,不适合耕种,以后河北人民靠什么吃饭呢?据微臣所知,如果将养马地交还给农民耕种,上缴的租税用来买马,能比养马多出好几倍。希望皇上体恤河北人民的疾苦,革除养马政策的流弊。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大宋疆域狭窄,缺少牧区,就应该圈地养马,否则去哪儿买马呢?跟辽国买,那不等于与虎谋皮吗?实则不然,与北宋接壤的牧区不只有辽国,还有西夏与吐蕃后裔唃厮啰,宋朝完全可以向西夏和唃厮啰买马。其实,在北宋中后期,宋与邻国互市不断,以茶叶、丝绸、香料、瓷器为武器,从经济上征服了辽国和西夏,交易所得的战马数量远远超过原先养马的数量。追根溯源,其中离不开包公的贡献。

再看食盐专卖。

宋仁宗在位时,河北驻军跟辽国军队打了一仗。宋辽对峙,互为敌国,打仗是常有的事,可是这回打仗跟过去不同,过去是为疆域而战,为土地和人口而战,这次却是为盐而战:辽国人溜进河北,倾销他们的低价盐,宋朝方面当然要反倾销,谈判桌上谈不拢,于是开打。

辽国为什么要在宋朝卖盐呢?因为有利可图。

宋朝搞食盐专卖,政府垄断盐业生产,在山西、陕西建造盐池,在山东、浙闽围起盐场,在四川、贵州开凿盐井,将农民变成制造食盐的工人,免除他们的农业税,发给他们口粮和薪金,让他们世世代代在盐池、盐场和盐井里劳作,平均每年完成的生产任务高达三亿斤。

盐工生产出这么多食盐,不能卖,全部上缴朝廷,让朝廷来卖。朝廷怎么卖呢?通常是高价批发给有特许经营权的盐商,再由盐商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坐商和老百姓。有时候朝廷也会绕开盐商,直接开设官盐店,让老百姓去官盐店里买盐。

朝廷发给盐工的工资是很低的,“人给米日二升,户给钱四万”(《宋史·食货志·盐上》)。每人每天给两升米,每个家庭每年补贴四万文。而在卖盐的时候,政府的定价却非常高,北宋末年的权相蔡京算过一笔账:“河北、京东末盐,客运至京及京西,袋输官钱六千,而盐本不及一千。”盐商们从河北和山东的国营盐场采购成品盐,每袋盐要花六千文,而每袋盐实际的生产成本不到一千文,政府倒手赚了五倍有余,明显是暴利。

官盐太贵,老百姓吃不起,就会买相对便宜的外地盐。坦白讲,辽国盐的生产成本并不比大宋低,可是辽国政府不那么贪心,不会翻几倍加价,售价要比宋朝官盐便宜,所以宋朝老百姓会选择买辽国盐。

从政治角度讲,宋朝老百姓这样做是不对的。辽国是敌对势力,你不买朝廷的盐,却买敌人的盐,本该朝廷挣的钱,你让敌人挣了,你这是赞助敌人。可是老百姓不懂政治,只懂生存,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谁的盐便宜,他们就买谁的盐。宋朝的愤青好像也不懂政治,他们完全可以发起一场“抵制辽盐”的运动,但是史料里没有记载这样的壮举。

史料里只记载了包公的壮举。

包公给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也就是被他弹劾过的那位低价买房的大臣)上书,借张方平之口说服仁宗皇帝,取消了河北地区的食盐专卖。包公的理由是这样的:河北紧临大辽,属于军事特区,军民一心抗辽是重中之重。我们官盐售价高,辽盐自然受欢迎,我们禁止老百姓买辽盐,老百姓一定恨我们,民心一失,大势必去,百姓跟辽人合伙造反,我们只能倾全国之力来镇压,“所得盐利能补用兵之费乎?”(《武溪集·论河北榷盐》),通过食盐专卖获得的利润还不够发军饷。朝廷认为有道理,于是暂时停止食盐专卖,让河北百姓自由买盐。

河北的食盐战争消弭了,陕西的食盐改革又开始了。包公去陕西做转运使,发现陕西的食盐专卖不得人心。第一,将盐场的盐运往各地,用的是农民,当地农民家有一贯财产,就要负责运送两包食盐,车要自己备,路费要自己出,一路上的吃穿用度都要自己承担,官方不给一分钱,纯属劳役;第二,所有盐店均为官营,没有中间环节,不许私商介入,试图独霸所有利润,但是由于官盐店的营业人员端着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人浮于事,上班迟到,脸子难看,以次充好,老百姓去买盐,要受一肚子窝囊气;第三,管理盐场与盐店的官吏监守自盗,或偷卖官盐,或用价格低廉的私盐冒充官盐,或者直接侵吞盐利,将卖盐的收入瓜分了。包公向朝廷报告说,陕西盐法弊端太多,民间怨气很大,朝廷的收入却没有增长。当时朝廷正准备跟西夏打仗,陕西是战略前线,朝廷担心变法会造成政局动荡,所以没有采纳包公的报告。

一年后,包公调任“三司户部副使”,去财政部做了官,再次给仁宗分析陕西盐法。他说:“差役兵士牛车及逐州衙前等,搬运盐席往诸州,官自置场出卖,以致兵士逃亡死损、公人破荡家业,比比皆是,所不忍闻。”陕西盐法实行官产官运官卖制度,士兵、衙役、老百姓轮班运盐,负担极大,导致很多人破产。“令客人于沿边州军入纳见钱,收籴军粮,免虚抬贵价、入中斛斗于榷货务大支官钱,兼宽得诸般差役劳扰,此乃于国有利,于民无害。”必须将官运官卖改为商运商卖,让商人参与到食盐专卖中来。商人想买盐贩卖,就到边境州县衙门或军营里缴纳现钱与粮草,换到买卖食盐的支票和许可证,再去盐场装载与其上缴现钱和粮草等值的食盐,自己运输,自己出售。这样一来,百姓没有了运送食盐的劳役,朝廷没有了监守自盗的风险,对国家和人民都是有利的。

包公还说:“法有先利而后害者,有先害而后利者。若复旧日禁榷之法,虽暴得数百万缗,而民力日困,久而不胜其弊,未免随而更张,是先有小利而终为大害也。若许其通商,虽一二年间课额少亏,渐而行之,必复其旧,又免民力日困,则久而不胜其利,是先有小损而终成大利也。”每一项制度都有利有弊,有的先弊后利,有的先利后弊。如果继续在陕西搞官运官卖的老办法,国库一年会有几百万贯的进账,但是人民越来越吃亏,害处会越来越突出,这就是先利而后弊。如果实行通商的新办法,头两年可能国库受损(中间利润被商人拿走了),但是会慢慢好转,食盐专卖收入将稳步增长,越来越多,人民还减轻了负担,这就是先弊而后利。

宋仁宗从善如流,再次听从了包公的建议。陕西人民终于摆脱了买盐的困境。

相信读者朋友看得出来,包公是变法派,是熟知民情、懂得经济的变法派。他不是王安石那样的理想主义者,也不是司马光那样不懂经济的保守主义者(司马光认为“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财富总量是不变的,国富则民穷,民富则国贫,国家与人民不可能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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