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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治制度——空印案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19 23:24:47 0


空印案这件事发生在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间,《明史·郑士利传》记载此案较详,郑士利系因其兄郑士元而被牵涉进此案。郑士元当时是湖广按察使佥事,引起这个案子的缘由是:“考校天下钱谷册书,空印事觉,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杖一百,戍远方。士元亦坐是系狱。”郑士元不是主印者,待其杖后出狱,郑士利才敢上书言空印之冤。因朱元璋说过假公言私者罪,故只有等其兄案子结后才敢说。他认为皇上不知空印是惯例,不能因空印而杀无罪者。他解释所以有空印文书的原由说:“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较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之甚难。位至郡守,皆数十年所成就。通达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复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

郑士利这一番话,讲得有理有据,错在朱元璋这一边,他滥杀了无罪之人。郑士利与方克勤是同乡,都是宁海人,方克勤是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春入觐,朱元璋亲自宴劳遣还,过了五月间,因属吏程贡不职被笞,查问此事的御史为了包庇程贡,反摘方克勤私用仓中炭苇事,坐谪江浦。次年,空印事起,方克勤再次被逮,九月死于狱中。因空印案而冤死的有好几百人。郑士利这份奏疏到了朱元璋那里,史载:“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士利笑曰:‘顾吾书足用否耳。吾业为国家言事,自分必死,谁为我谋?’狱具,与士元皆输作江浦,而空印者竟多不免。”看来皇帝犯了错误,要他认错也难,但是非后人自能评定。凡钦定案子大多有错,朱元璋不让别人说话,他死后自有人论其是非。前代是如此,后朝何尝能够例外,是非自有客观标准,说清楚它,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尽管如此,空印案还是对当时社会的贪污腐败行为产生了警示作用,说明朱元璋在吏治问题上是非常严厉的,对吏治中的各种弊端仍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叶伯巨与郑士利是同乡,他们两个人的上书,都在同一时期,也许都与空印案有关,尽管他们讲得都有理,但撼动不了朱元璋借此整顿吏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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