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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活史——饮食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7-15 00:33:07 0


一 匈奴

《史记·匈奴传》:“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又上引《汉书·匈奴传》谓其“自君王以下皆食畜肉”。可知两汉时期匈奴人主要是以野兽、牲畜之肉为食的,同时也饮其乳汁。

曹魏分南匈奴为五部,五部所居之地在“晋阳汾涧之滨”(今汾河中部流域)。这批匈奴人中有些受居住环境的制约,及邻近汉人的影响,开始从事农耕生活,后部陈元达躬耕以为生计,即明显的例证。在五部匈奴的饮食中,农产品可以肯定已占据重要位置。

不过,大部分匈奴人尚难于迅速放弃他们传统的游牧生活。那些新入塞的部落更是如此,《晋书》记载西晋时不断有塞外匈奴“归化”,而他们往往带了大批的牛、羊等牲畜。由此看来,牛、羊一类牲畜之肉,仍是入塞匈奴人的基本食物。

《魏书·太祖纪》及同书《铁弗刘虎传》:北魏道武帝登国六年(391年),攻灭匈奴刘卫辰(虎孙)部,获“名马三十余万匹,牛羊四百余万头”。据此可知刘卫辰部仍过着游牧生活,而牲畜的肉、乳,自然也还是他们的主要食物。

二 氐、羌

前引《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谓汉代武都氐“出名马、牛、羊、漆、蜜”。可见畜牧业在其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氐人无疑会以他们放牧的牲畜为食。另据《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氐人“善田种”,又“畜养豕牛马驴骡”。魏晋时期氐人的经济生活,看来是以“田种”为主,“畜养”为辅。《南史·夷貊传》复谓氐人苻、姜、梁诸氏所居,“地植九谷……种桑麻,出绢布漆蜡椒”。尽管我们尚不完全清楚“九谷”的名称,但可以肯定:汉魏以降氐人“田种”的种类颇多,而所谓“九谷”,无疑应包括氐人的基本食物。畜牧业在氐人的生产活动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直到晋宋之际仇池公杨盛上书,仍说氐人“养猪羊,牧牛马”。他们豢养的牲畜之中,牛、马、驴、骡可能被用于耕作和运输,也可能被食用;而猪、羊除了食用之外,应该说当时是没有其他用途的。

氐人所产之椒,有的学者认为是佐食之用,史籍所载以椒为食者,如《楚辞》屈原《离骚》:“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注引孟康:“椒糈,以椒香米也。”另据《初学记》卷4“椒觞”条引《四民月令》曰:“正月之朔,是谓正日,……子妇曾孙,各上椒酒于家长,称觞举寿。”可见其作用并不限于佐食。至于汉世以椒为香料,和泥以涂皇后所居宫室之壁,遂有“椒房”美称,已为人所习知,更是与佐食无关了。

《三国志·曹爽传》:曹操正始五年(244年),曹爽西至长安,“大发卒六七万人,从骆谷入。是时,关中及氐羌转输不能供,牛马骡驴多死,民夷号泣道路”。我们推测,氐人所运军粮,主要是由他们自己生产的。早在曹魏太和五年(231年),“蜀出卤城,是时陇右无谷,议欲关中大运”。魏雍州刺史郭淮,“以威恩抚循羌胡,家使出谷,平其输调,军食用足”。就提供了一条很好的旁证。曹魏政权征调氐人的粮食,以应付对蜀战争之需要,其时氐人粮食收获,似已超出自给自足的水平。氐人生产的粮食,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他们自己食用。

羌人自战国时起,开始进入农耕和畜牧并重的生活。两汉时羌人在河湟地区开垦了大批农田,东汉时汉军进攻羌人所居大、小榆谷,一次即“收麦数万斛”,可见羌人种植的农作物数量颇丰,而这些农作物显然是他们的主要食品。

不过,畜牧业在羌人经济生活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东汉对羌人的战争,每每掠夺大批马、牛、羊,屡见于《后汉书·西羌传》,就是明显的证据。因此,羌人长期喜好肉食。《太平御览》卷475引《东观汉记》云:“羌胡见客,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之,血流指间,进之于(窦)固,固辄为啗,不秽贱之。”马长寿先生推测,《东观汉记》所言羌胡炙肉之法,可能即是《释名》所释之“貊炙”。《晋书·五行志》:“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盘,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会,皆以为先。”晋代流行于中原之地的所谓“羌煮”之法,可能源于《齐民要术》卷8所载“羌煮”之法。

三国时期,羌人的农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上引同书《曹爽传》,正始五年(244年)氐羌转输以供魏军伐蜀,可知羌人的粮食产量也不低。另据《三国志·邓艾传》,邓艾谓蜀军可以兵出南安、陇西,“因食羌谷”。《华阳国志》卷7《刘后主志》复谓蜀将姜维请求种麦沓中。又知魏晋时南安、陇西、沓中的羌人,普遍种植谷、麦。

总而言之,羌人及氐人的农业收成,在蜀、魏关陇之争中已具有重要的意义。

《魏书》及《北史·吐谷浑传》皆载:吐谷浑自西晋末年统治西北地区羌民,“好射猎,以肉酪为粮,亦知种田,有大麦、粟、豆”。马长寿先生认为:以吐谷浑的国情言之,鲜卑以射猎为业,而羌人则致力于农耕畜牧,上述大麦、粟、豆之类,应该就是羌人所种。由此可知,直到北朝时期,一部分羌人的食品仍然是以牲畜、野兽的肉和奶为主,以粮食作物为辅。

羌人有饮酒的习惯,而且喜欢豪饮。《后汉书·西羌传》载东汉章帝章和元年(87年),护羌校尉张纡大会羌豪,“施毒酒中,羌饮醉”,纡乘机杀羌豪八百余人。王子年《拾遗记》载西晋武帝时,有一位98岁羌叟,嗜酒如命,人称“渴羌”,又是魏晋时羌人纵酒的生动例子。

三 鲜卑

《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王沈《魏书》谓鲜卑习俗“与乌丸同”。又谓乌丸“日弋猎禽兽,食肉饮酪”。不难想见,鲜卑的饮食是与其畜牧、狩猎生活紧密相连的,他们的主要食物,乃是其所牧或所猎牲畜、野兽之肉、乳。《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载曹魏黄初三年(222年)鲜卑大人轲比能等“驱牛马七万余口”与魏人交市,鲜卑部落放养的牲畜,想必数量甚大。这些牲畜当然也是鲜卑人的食物。

王沈《魏书》载鲜卑所居之地,野兽“异于中国者,野马、原羊、端牛”。野马、原羊、端牛可能都属于鲜卑猎食的范围。另外,王沈《魏书》谓汉末“鲜卑众日多,由畜射猎,不足给食”,曾迫使“善捕鱼”的汗人,为其“捕鱼以助粮”。魏晋时鲜卑人是否捕鱼助粮,则不得而知。

王沈《魏书》又载,乌丸“俗识鸟兽孕乳,时以四节,耕种常用布谷鸣为候。地宜青穄、东墙,东墙似篷草,食如葵子,至十月熟”。同一时期的鲜卑人大概也耕种青穄、东墙一类作物。《资治通鉴》卷108晋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年)七月称:“燕军至五原,降魏别部三万余家,收穄田百余万斛。”东晋后期拓跋鲜卑在五原一带大量种植的所谓穄,有的学者认为是小米一类的谷物,不过,魏晋时代鲜卑诸部大多仍以游牧为基本生活方式,加上他们早年种植的青穄、东墙等作物产量低下,显然还不能成为主要的食物。

王沈《魏书》谓乌丸“能作白酒,而不知作古代生活史——饮食蘖,米常仰中国”。鲜卑当然也会酿造白酒,但他们可能也像乌丸人一样,尚未掌握制作酒曲的技术。由于乌丸、鲜卑居于低温、干旱的东北边陲,稻谷难以生长;同时由于乌丸、鲜卑的农业生产水平也还相当低下,所以他们仍需从中原地区获得制作酒曲的大米。

魏晋时期,鲜卑东、中、西三部逐渐向中原迁徙,并陆续开始定居的农业生活。鲜卑人的饮食,也随之发生变化。如据《晋书·慕容廆载记》:中部慕容氏于西晋元康四年(294年)移居大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遂“教以农桑”。永宁元年(301年),“燕垂大水,廆开仓振给,幽方获济”。可见慕容部每年收获、储藏大量的农产品,而这些农产品似已成为慕容鲜卑的重要食物。永嘉乱后,慕容皝建国于辽东,“流亡士庶襁负归之”。慕容鲜卑在汉族流民影响下,进一步接受中原的农业生产方式,慕容皝称稼穑为立国之本,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拓跋部开始定居的农业生活较晚。《魏书·序纪》代王拓跋什翼犍建国三十九年(376年,东晋太元元年),代人为前秦军所败,“避于阴山之北”,此前依附拓跋的“高车杂种尽叛,四面寇钞,不得刍牧”。代国为前秦所灭,什翼犍答秦主苻坚之问曰:“漠北人能捕六畜,善驰走,逐水草而已。”可见直到东晋后期,鲜卑拓跋部仍然过着游牧的生活。他们此时的食物可能还是以肉、奶为主的。

《晋书·苻坚载记上》谓苻坚散代人部落于汉鄣边故地“……课之治业营生,……优复三年无税租。”由苻秦减免税租的情节推测,这批拓跋鲜卑已进入农业(或以农业为主的)生活,而什翼犍之孙拓跋珪等入秦的鲜卑酋豪,对于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必然也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据《魏书·太祖纪》载登国元年(386年)拓跋珪复国,至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有些学者认为,这是拓跋部变游牧经济为农业经济的最早的措施。

又《魏书·官氏志》列举太祖时拓跋氏亲近的部落,以及乌丸等被征服的部落,称“凡此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拓跋此举意在解散拓跋本部以及被征服的“四方诸部”的部落组织,使其部落之众与部落大人脱离征属关系,成为从事定居的农、牧业生活的国家编户。史家已多有论述。

《魏书·太祖纪》及《北史·魏秦王翰附子卫王仪传》皆载登国九年(394年),道武帝命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至棝阳塞(今内蒙古包头市东),“分农稼大得人心”。高敏提出:元仪于五原一代的屯田,实为太祖登国元年于盛乐“息众课农”的继续与发展。元仪所推行的屯田,属于民屯的性质。《魏书·太祖纪》又载次年(登国十年,395年)七月,“慕容垂遣其子宝来寇五原,造舟收谷”。后燕派军队抢夺的目标,大约就是元仪屯田收获的谷物,可见屯田的效果甚佳。

《北史·魏太祖道武帝纪》:天兴元年(398年)正月,拓跋珪“诏给内徙新户耕牛,计口授田。”另据《北史》卷80《外戚贺讷传》又载道武帝“平中原”之后,“离散部落,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鲜卑人的不断迁移,出于其放牧生活寻觅水草的需要,无须赘言。拓跋珪屡次下令定居,可知拓跋鲜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并非易事。

唐长孺先生指出:“离散部落”可能不是一时之事,但大规模的执行必在破燕之后。离散的部落“分土定居,不听迁徙”,事实上从事畜牧业的人民不可能此时突然一律变成定居的农民,因而在较小范围内的移动应该是允许的;不过这只是在指定的范围内移动,这样就把人民束缚在一定的土地上面。道武帝限定拓跋诸部的“分土定居”,与其对被征服的“内徙新户”的“计口授田”,也许尚有差异。但是我们估计拓跋珪“分土定居”的做法,大致也是由国家按照一定的生产或生活单位,向鲜卑人分配土地,促使他们向定居的农业生活转化。而随着农业逐渐取代畜牧业,成为鲜卑人主要的生产方式;随着农业技术和农作物产量的提高,农产品势必也会取代畜牧产品(主要是肉类)成为鲜卑人重要的,甚至是基本的食物。

不过,鲜卑人仍喜欢肉及奶类食品。《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太元十八年(494年)王肃入魏,初“不食羊肉及酪浆”。经数年之后,“肃与高祖殿会,食羊肉酪粥甚多,高祖怪之”,云云。此例说明“羊肉”、“酪浆”为拓跋鲜卑传统食品,直到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依旧被鲜卑人视为朝廷宴会中不可缺少的美味佳肴。王肃久居江南,对于这类食品一时难于接受,是很正常的。但是,他为了尽快跻身鲜卑上流社会,在饮食习惯上亦努力向鲜卑人靠拢。不过由“高帝怪之”的情节,可知当时北魏政权之下的汉人,尤其是高门大族,尚未能普遍适应“羊肉”、“酪浆”一类鲜卑人喜欢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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