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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历史——和议与收兵权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7-14 00:56:10 0


绍兴十二年和议条款很苛刻,具体为:一、称臣,宋主由金册封;二、割淮北唐邓二州及陕西大部,宋陕西故地,仅存阶、成、凤、西和州,以及商、秦州之半;三、岁贡银绢二十五万两匹。令后人大惑不解:绍兴十一年宋金的实力对比既然大不同于绍兴四年,怎么提出来的条件甚至还不如绍兴四年呢?绍兴四年因宋人欲金归还河南地,而金人则要宋交出江北地,故和议不果,而绍兴八年,河南地一度竟然还给了宋,十二年和议却最终将它排除在外,宋方让步之大,简直是不可想象。

揆诸高宗所虑,大约以为绍兴八年的条件既被兀朮推翻,现在仍是兀朮当权,同样的条件,恐怕不足以达成和议,故退而求其次。但这也更能说明高宗求和之心的迫切。除了高宗声称的“梓宫”和“太后”(即迎回徽宗灵柩及亲母)之外,尚有极现实的政治目的。即收回兵权,重新建立一个文治政府。

自北宋开国,一项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攘外必先安内,逐渐地,安内就成为首要的立国之本。而安内,首先是防范武将。建炎与绍兴初局势还恶劣的时候,高宗作为一个毫无准备就上台的皇帝,对于北宋诸帝的御将之术,是不那么坚守的——在内外四处用兵之时,也无法坚守。正因如此,武将得以施展手脚。但在此过程中,武将跋扈成为普遍现象,而在国内寇盗完全平定,对外局势有所好转之后,高宗就开始讲求恢复太宗对武将的防制之术了。那些中兴大将的地位越来越高,威望越来越重,公家的军队,被称为“刘家军”、“张家军”、“岳家军”而不遵朝廷节制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比起南渡最初几年,内乱已平,外患已非致命,形势明显好转,高宗就有余暇思索问题所在及应对之策:北宋的武将何尝如此骄横?又怎会如此兵将一体?若再纵容,是启武人干政甚至篡权之渐,故必须加强控御。在建炎及绍兴初,基于兵事第一的现实,高宗对武将不得不含容,武将有过,很少施以惩罚。大概从绍兴五年开始,高宗和他的朝廷,态度开始变化。当年,更因“韩、岳统治权重,方欲置副贰,又恐启其之疑”,在赵鼎的策划下,朝廷设置了淮东、淮西、湖广三总领,除供馈军需外,“专切报发御前兵马文字,盖欲阴察之”。对大将的控制忽然加强了。而绍兴六、七年间,罢刘光世兵柄,最终又不打算将他的兵员并给其他将领,此举又何尝不是朝廷意向的反映。但对刘光世部的处理,只是第一步,高宗要达到的目的,是彻底收回前线所有大将的兵权,作重新配置,强化朝廷对主力部队的控制力。收兵权一事,不仅是秦桧和高宗的一致想法,且在形势改善的绍兴四年之后,历任宰相的想法,皆无不同,无论是赵鼎,还是张浚,无不持此立场。而收兵权的前提,是和议的订立,使前线连续、大规模的用兵不再成为必要。做出这个重要决定之后,刘光世的命运,后来又落到张、韩、岳三大将身上,并导致岳飞之死。

关于岳飞之死,是出于高宗的意图而非由秦桧做主,后人对这一点有较一致的看法。但何以非置之死地而后已?却有多种解释。比较激烈的解释来自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他以为,岳飞过于完美,能力、品格无不出类拔萃,声望甚至盖过皇帝,又过于外露,故引来杀身之祸。亦即高宗因妒贤嫉能而杀岳飞。不过,这个解释中间,缺了一个环节,即这位强人,对高宗产生威胁,才至于遭受如此不公正的对待。在高宗眼中,但凡武将会有的不良习性,在岳飞身上都具备了。

自事业的初始阶段,岳飞就显示出他勇于担当的个性。建炎元年上书责让宰相、要求高宗北征,实在是骇人听闻之事。在宋代,一个下级军官上书直言国家大事,恐怕是绝无仅有的,对他所施的惩戒,是免去官职。不知高宗是否亲见这份上书。但绍兴七年论储嗣之事,却是两个人觌面相对。按当时规定,岳飞入对前,事先以密奏的形式将相关话题送交皇帝御览,其中有建议及早立储一事。等正式面见,高宗对此事毫不含糊,直接警告说,此事不是你应当干预的。高宗极少以这种干脆直接的方式斥责臣子。据岳飞的参谋官薛弼说,岳飞下殿时“面如死灰”。以武臣之身份而干预立储之事,有此一举,高宗对岳飞的本心,多多少少要有些怀疑,当月和下月,关于刘光世的部队是不是给岳飞,有一个大的反复,据《宋史·高宗本纪》所载,是秦桧欲议和,以并兵为疑,或正是高宗本人的意思。

岳飞个性之高傲与固执,行为之不合流俗,当时恐怕是有目共睹。正史多载其对下属态度的偏执,比如对牛皋、对养子岳云的严苛,当然,还有对上司的毫不讳言,比如张浚。甚至对皇命,有时也敢违抗。像绍兴十年六月,李若虚奉高宗之命,嘱其班师,而当时出师之准备已经就绪,时机也是难得,岳飞必欲北进,李若虚慨然许诺,愿意替他担起违抗君命之重责。不过,即或此事尚可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来解释,但早在绍兴七年,欲得刘光世军而不果,又与张浚起争执,一气之下,弃军上庐山终丧,致使军心不稳,此事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骇人听闻。遇丧而起复,带丧履职,在宋代多有其例。但岳飞在二月已起复,四月底却重新要求退居终丧,也就是说满三年之期再下山。这是和皇上赌气,是犯忌之事,更何况此事出自一个手握重兵的武将?高宗当时也慌了手脚,命令岳飞的幕僚部将们上庐山去请,如果请不下来,将治将吏以死罪。可以想见,当时他是非常愤怒的。这起事件之严重性,在参议李若虚上庐山去请岳飞时,就已提出来了:“相公欲反耶?且相公河北一农夫耳,受天子之委任,付以兵柄,相公谓可与朝廷相抗乎?”此说虽不动听,却是实情。但仍要连劝了六日之后,岳飞始下山赴行在,似乎还不明白事态的严重,要张浚提醒他后,才上书待罪。可是这时待罪又有什么用呢?高宗说“不怒”,但杀气已现。对皇帝来说,岳飞干预立储一事,十之八九是出于野心,而弃军终丧一事,则表明他没有忠心。而事后张浚又弹劾他“积虑专在并兵,奏牍求去,意在要君”。此话对皇帝恐怕也有“启发”。而若皇帝以为,“并兵”便是为了“谋逆”,那便成了岳飞的死症。

关于“谋逆”之事,起于岳飞部下王俊告变,说岳飞副手张宪“谋据襄阳为变”。史家认为,实情是朝廷征岳飞赴朝,其副手张宪恐怕岳飞去而不返,遂妄奏金军入侵,希望朝廷放回岳飞。此事若得坐实,虽本意不是兵变,但实质上却差不多。更何况,引起皇帝疑心的类似事件,以前确是有过的,也正是在绍兴七年岳飞弃军而去之后。当时以张宪暂管军事,仍待朝廷同意,而张浚已用都督府参议张宗元为宣抚判官,代替岳飞的职事。于是,其部下群情激愤,几至于哗变,经薛弼再三申说,才得抚平。军中不愿岳飞离去,一旦离去,又不愿外人来领军,岂不是坐实了“某家军”的传言?这是郦琼叛降前一个多月的事。而绍兴十一年,已经有过郦琼的前车之鉴了,类似的事件,必然更令朝廷心寒。而由王俊出首的事件,其目的、谋划过程以及可能的后果,在高宗看来,恐怕是证据确凿的郦琼事件第二了,而以岳飞部的实力,或许比郦琼事件更严重些。罢三大帅兵权,这也是朝廷已经决定的事,高宗心中未免有鬼,照岳飞向来表现的那样,希望所统部属多多益善,他的心腹也非岳侯就不接受,那岳飞部的叛变、降金,绝非不可能的事。其以张浚迅速分化和压服岳飞军,并对岳飞、岳云等施以雷霆手段,当然是心里已有了成见。

当南方政权已趋稳固,高宗确定自己不会成为孙皓或陈后主,于是,他需要思考如何使自己的皇位足够牢固,不至出现刘裕或侯景。他回顾太宗以来的种种防制武将的手段,这种假设是必有的前提。当他一旦自以为看到武将谋变的萌蘖之时,便果断地作了决定,将杀岳作为收兵权的重要一步,同时坚定地寻求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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