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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23 11:26:19 0


唐代的婚丧礼俗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当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唐朝建立之初,曾针对当时经隋末战乱以后,户口稀少和经济萧条的社会状况,制订了及时嫁娶和早婚早育的婚姻政策,旨在增殖人口,发展经济。贞观初年,唐太宗曾在发布的《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中说:“凡州县男女未有家室者,都要在当地州县官吏的协助下,以礼聘娶。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死、夫亡丧制已终,都要由官府作媒,令其结合。如家贫无力娶亲者,其亲朋好友和当地富有之家都要大力资助,使得完婚。”他还把地方州县户口的增减,作为朝廷对刺史、县令政绩考课的重要条件。

唐代的婚姻仍须经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但男女之间并非唯命是从,任人摆布,而是具有一定的挑选自由。

唐朝政府对婚姻的订立亦有诸多法律规定:如已报婚书或已有私约,虽无婚书,但已接纳聘财,女家不得无故悔婚,否则,要“杖六十”;同宗同姓,即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堂姨,母之姑、堂姑,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姊妹等,并不得相互为婚,否则,“各徒二年”;奴婢、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否则,“徒一年半”(《唐律疏议》卷十四《户婚》)等。这说明唐代社会仍存在着近亲结婚等落后婚俗。

唐代的婚姻大多仍广索聘财,特别是那些门第显赫但权势已去的山东士族,如崔卢李郑等家,嫁女他族时,则所求聘财“以多为贵,论数之日,同于市贾”,以致唐太宗在《诫励氏族婚姻诏》中对此曾严加贬斥,认为这是“既紊人伦,实亏名教”,并要“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典礼”。但此后的纳财之风并未稍减,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另外,唐代社会对婚礼亦务求奢侈铺张。不但婚前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诸多程序,每个程序都要花费大量钱帛谷物,而且,在成婚之日,还要“杂奏丝竹,以穷宴欢”(《新唐书·韦挺传》),其余如“障车下婿、却扇、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封氏闻见记》卷五《花烛》);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娶妇之家,三夜不举乐等。有些边远地区如永州(治所在今湖南零陵)等,在结婚之日,还盛行“出财会宾客,号‘破酒’,昼夜集,多至数百人,贫者犹数十。力不足,则不迎,至淫奔者”。(《新唐书·韦丹附子宙传》)

唐代政府对男女离婚之事亦有严格规定,如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均不得随意离婚,否则,则要“徒一年半”。所谓“七出”,即“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义绝”,则谓“抠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及妻抠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而且,即使虽犯七出,但有“三不去”者,即“经持舅姑之丧,娶时贱后贵,有所受无所归”,亦不得随意出妻,否则,“杖一百”(《唐律疏议》卷十四《户婚》)。有唐一代,曾因违犯此律而获罪的官员,大有人在。虽然如此,但唐代的离婚仍较后代为易,故男女离婚之事屡见不鲜。如武则天时,凤阁舍人李回秀之妻,因多次训斥她婆婆身边的侍女媵婢,使李母大为不悦。回秀得知此事后,当即将其妻休出。唐中宗时,魏元忠之子魏升娶荥阳郑远之女为妻,后魏升与节愍太子李重俊谋杀武三思,兵败被杀,郑远当即向元忠索求离书。结果,“今日得离书,明日改醮”(《大唐新语》卷三)。正因为如此,故唐世妇女对于名节并不甚看重,妇人离异而再醮之事,史不绝书。即使已婚男女,而进行婚外恋者,亦非绝无仅有。

唐代社会还流行冥婚和借吉为婚之风。

冥婚亦称“嫁殇”,是指生时非夫妻,但死后却葬相从者。此风大约起自西周,以后历代行之。入唐以后,此风犹存。如懿德太子李重润死后,唐中宗曾为其聘国子监裴粹亡女,为冥婚合葬。此后不久,韦皇后又为其亡弟韦洵聘萧至忠亡女,为冥婚合葬。韦后被杀以后,至忠又开掘坟墓,将其女棺柩迁出,还受到时人的非议。

“借吉”为婚亦是唐代继承前代的婚礼之风。贞元十三年(797),唐德宗将义章公主许嫁原河中节度使张茂昭之弟张茂宗为妻,当时茂宗正居母之丧,并上表声称其母临终前遗言“借吉”为婚,德宗诏准。但右拾遗蒋乂却认为这是“既乖典礼,且违人情,切恐不可”,德宗驳斥说:“朕闻如今人家,往往有‘借吉’为婚嫁者,卿何苦固执?”蒋乂说:“臣闻民间一些不知礼法的百姓,有女居父母服内,因家境贫困,又无亲属资助,有‘借吉’成婚者。但却从未听说有男子‘借吉’而娶者。”德宗仍不接纳,张茂宗终于在母丧之时,“借吉”成婚。

唐代社会亦盛行厚葬之风。贞观九年(635),唐高祖李渊病逝,唐太宗下诏献陵的营建规模,应仿照汉高祖长陵制度,务从隆厚,而且,工期短促,督役甚急。虞世南上疏谏道:“臣闻古代的圣明君主都主张薄葬,并不是不想厚其亲属,但审而言之,高坟大垅,珍物毕备,其实这正是对亲属的连累,并非真正的孝道”。接着,他还再次指出:“汉朝建立之初,即营建陵墓,短的十多年,长的达五十年,才营建完毕。如今却要在数月之内,完成数十年之功,人力岂堪辛劳。另外,汉时的大郡有五十万人户,如今人口稀少,而与汉时功役相等,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结果,唐太宗虽然接受了这一建议,献陵的规模稍有减省,但其奢侈程度并不小于高祖长陵。此后,埋葬在关中地区的唐帝诸陵,均依山建造,其奢侈之风比起汉代诸陵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唐高宗第五子李弘曾为太子,死后被谥为孝敬皇帝,其墓称为恭陵,山陵使韦机于陵埏左右设计便床四所,又造宿羽、高山、上阳等宫,无不壮丽,功费巨亿。服役百姓不堪其苦,怨声载道,结果,乱投砖瓦而散。皇室开厚葬之源,王公大臣竞相效尤,遂使厚葬之风愈煽愈烈,最后竟达到了皇帝屡禁不止的程度。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宰相李义府奏请改葬其父,营墓于永康陵(唐景皇帝李虎墓,在今陕西三原境内)侧。三原县令李孝节私征百姓车牛,载土筑坟,昼夜不息。接着,高陵、栎阳、富平、云阳、华原、同官、泾阳等附近七县县令都仿效三原,征发民伕赴役。高陵县令张敬业因恭勤怯懦,不堪其劳,死于墓所。安葬之日,王公大臣又竞相赠礼,其羽仪、导从、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器服等送葬仪仗,并穷极奢侈。其他会葬的车马、祖奠供帐,自灞桥到三原七十里间,相继不绝。史称“武德以来,王公送葬之盛,未始有也。”(《旧唐书·李义府传》)此后,王公百官、勋戚之家直至闾阎百姓,都争为厚葬,“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刍灵明器,穷金玉之费,富者越法度以相高,贫者破资产以不逮”,有的“于道途盛设祭奠,兼置音乐”,有的则“结社自资,或息利自办,生业以之皆空,习以为常,不敢自废。人户贫破,抑此之由。”(《唐会要》卷三十八《葬》)

但就在厚葬之风愈煽愈烈的形势下,坚守古道,自行薄葬者亦不乏其人。唐初宰相萧瑀临终时在遗书中写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气绝后可著常服一通,以充小敛。棺内铺一单席而已,可望速朽,不要多加一物,不用十日,只在速办。”后来,他的几个儿子都照此办理,殓葬俭薄。贞观十六年(642),魏徵病逝,唐太宗赏赐了羽葆鼓吹、班剑四十人,还有绢布千段、米粟千石,陪葬昭陵。但在安葬前夕,魏徵之妻裴氏却说:“魏徵一生俭约朴素,今以一品礼葬,羽仪甚盛,非亡者之意。”于是便把太宗的赏赐全部辞去,仅以布车载柩,无文彩之饰。乾封二年(667),宰相李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在病重弥留之际,对他的弟弟李弼说:“我死以后,只以布装露车,载我棺柩。棺中敛以常服,只加朝服一件。死后如果有知,当以此谒见先帝。明器只作五六匹马,下帐用幔布为顶,白纱为裙,其中只装十个木人,示依古礼刍灵之义,次外一物不用。”最后,还强调说:“如果不遵我言,同于戮尸。”开成二年(837),山南西道节度使令狐楚临死前也对他的两个儿子说:“我生时无益于人,故不请谥号。葬日,不请鼓吹,只用布车一乘,其余一概不用。志铭但写宗门,执笔者无择高位。”这些自行薄葬者在达官贵人中虽属凤毛麟角,但却在净化丧葬风俗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唐代的丧制仍遵古礼,共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五种,是为五服。其中斩衰在五服中是最重的一种,其衣服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修缉边沿,使断处外露,故名。凡儿子及未嫁女为父,重孙为祖父,妻为夫,均须服用斩衰,服期三年;齐衰之服用粗麻布,边沿修剪整齐,故名。凡曾祖父母和高祖父母死后,均用此制,服期为五月和三月不等;大功之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为细。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母、兄弟等,均服此丧制,服期九月;小功之服用熟麻布,又较大功为细。凡为同宗的曾祖父母、伯叔父母、堂伯叔父母等均服之,服期五月;缌麻为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其服用细麻布制成。凡为本宗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以及外姓中的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用此制,服期三个月。

贞观十四年(640),唐太宗曾将曾祖父母的旧服齐衰三月,改为齐衰五月;嫡子妇的旧服大功九月,改为一年;众子妇旧服小功五月,改为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新增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舅服缌麻,改与从母同服小功。上元元年(674),唐高宗又接受了武则天的建议,将原来的父在为母服丧一年,改为父在为母服丧三年。凡在服丧期内,均不得释服举乐,并须辞去一切官私公务,每天都要举哀哭泣。

但因公务所需,亦可提前终止丧服,赴官视事,时称“起复”、“夺情”。贞观初年,于志宁居丧期间,太宗曾将其起复为太子詹事,唐代的起复始此。此后,夺情之事,屡见不鲜。

此外,唐代的丧葬礼仪中还有死后入殓,三日成服,死者须用覆面纸遮盖面部,吊丧须穿白衫,祭祀焚烧纸钱等诸多规定。

由于唐朝是一个多民族的封建政权,地域辽阔,故当时社会上还流行着吐蕃、回纥、突厥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殉葬、火葬、天葬等丧俗。

殉葬是当时吐蕃、突厥和回纥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丧俗之一。据《旧唐书·吐蕃传》载,吐蕃赞普死后,均要以人殉葬,连同生前的衣物、乘马和弓箭之类,都要一起埋于陵墓之中,并要在墓上修建大室,室内筑起土堆,插杂木为祠祭之所。贞观二十三年(649),唐太宗病逝,归降唐朝的突厥处罗可汗之子阿史那社尔请求按照突厥风俗,以身殉葬,高宗不允。(参看《旧唐书·阿史那社尔传》)唐肃宗乾元年间,回纥毗伽阙可汗死,其牙官、都督等都想让嫁给可汗的唐宁国公主殉葬,公主说:“大唐之法,婿死之后,其妻只需守丧三年,朝夕临哭而已,并无殉葬之说。如今回纥与唐和亲友好,须学中国礼俗,如果仍守回纥之法,又何须万里结婚?”最后,竟免于死,后以无子得归。(参看《旧唐书·回纥传》)。

火葬是突厥风俗。贞观八年(634),突厥颉利可汗死于长安,唐太宗命突厥降众从其丧俗,焚其尸于灞水之东,其旧臣胡禄达官吐谷浑邪自刎以殉。另外,党项羌亦盛行火葬。

太原地处北境,旧有僧尼死而不敛,仅把尸体送于近郊,以伺鸟兽。一年后,当地人都把这块墓地称为“黄坑”,附近有饿狗千余,食死人肉,甚至危及附近村民的安全,远近患之,前后官吏不能禁止。后来,太原尹李嵩赴任以后,发兵扑杀饿狗,此风遂革。

位于江南地区的五溪蛮地区还流行着一种更为特殊的丧葬习俗:即父母死后,须将尸体置于村外,三年而葬。在此期间,须打鼓路歌,亲属饮宴舞戏,一月有余。埋葬之时,要用全部家产购置棺木,墓穴要开凿在临江的高山山腰之间,然后从山顶悬索下柩,墓穴最高者以为至孝。埋葬之后,终身不再祀祭。守丧三年期间,不得食盐。

唐代的衣食住行是当时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唐代的服饰因尊卑贵贱之别,不但质料、形制相异,而且颜色也有严格区分。一般说来,凡达官贵人和富室之家的服饰均以丝绸锦绣制成,而庶民百姓则只能穿着麻布之衣,被称为“布衣”或“麻衣”。唐高祖曾于武德四年(621)下令,对文武百官和庶民百姓的服饰质料和颜色作过如下规定:“三品以上,大科?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五品以上,小科?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六品以上,服丝布,杂小绫,交梭,双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其色黄。六品、七品饰银。八品、九品输石。流外及庶人服?、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布,其色通用黄,饰用铜铁。”(《旧唐书·舆服志》)贞观四年(730),唐太宗又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七品服绿,八品服青。妇人从其夫色。”(《通鉴》卷193)上元元年(674),唐高宗又下令“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金带;五品服浅绯,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石带;庶人服黄,铜铁带。自非庶人,不听服黄。”(《通鉴》卷202)此后,便成定制。

唐代的头饰与前代有所变化。男子戴冠或幞头巾子,女子则梳发为髻。

唐朝建立之初,曾定制:亲王服远游三梁冠,五品以上,两梁冠,九品以上,一梁冠,武官及中书门下九品以上,服武弁平巾帻,御史服法冠。从武德四年以后,远游冠渐废,贵贱皆戴幞头。幞头本名上巾,亦称折上巾,是以三尺黑色罗丝绢做成,用来束扎头发,为庶人常服。到北周武帝时期,又将其裁为四脚,始名幞头。唐太宗即位之初,曾在受禅诏中说:“自今以后天子服乌纱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似乎又恢复了男子戴冠之制。但至贞观十八年(644)时,中书令马周又以绢代罗,创制了新形幞头,令重系前后,以象两仪,两边各为三撮,取法三才,从此,即为百官及士庶常服。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又赐群臣高头巾子,被称为武家诸王样。景龙四年(710),唐中宗又赐宰臣以下内样巾子,其样高而踣,是中宗任英王时所制,故时人号为英王踣样。开元十九年(731),唐玄宗又赐供奉官及诸司长官萝头巾及圆头巾子。唐代宗永泰元年(766),左仆射裴冕又自创头巾,号曰“仆射巾”。上述远游冠、乌纱帽及各种形制的头巾,似乎均为唐人春秋季节所戴之物,寒冬季节则遍戴冬冠,其最常见者当为赵公浑脱和毡帽。赵公浑脱为唐初长孙无忌所制,是用黑色羊皮毛做成,时人效之,号为赵公浑脱。此后,唐人在冬季均戴毡帽。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冬,淄青李师道派刺客潜入京师,行刺武元衡和裴度二人,裴度即因毡帽颇厚,而免于一死。

妇女束发为髻,古亦有之。入唐以后,妇女发髻曾出现过多次变化。唐初女子盛行归顺髻,至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又有愁来髻、飞髻和百合髻等。杨贵妃又以假发为头饰,而好服黄裙。马嵬驿被杀以后,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宪宗元和末年,妇人又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朱粉,唯以乌膏注唇,状似悲啼。唐僖宗时,内人又束发高耸,及逃幸成都,蜀中妇女效之,时称囚髻。唐末京都妇人梳发,以两鬓抱面,状若椎髻,时称抛家髻。

唐代男子的衣裳大致有裤褶服、袍衫、袄子、半臂和褐衣等多种形制。

裤褶服创始北朝,流行于隋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唐太宗曾诏令百官朔望日服裤褶入朝。唐玄宗天宝年间下令,六品以下朝参时穿朱色裤褶,并成为定式。由此可知,裤褶服当为唐初官吏朝服之一。至唐代宗时,由于史官归崇敬谏止,始被废除。

袍衫为唐代士庶常服之衣。《新唐书·车服志》云:“(贞观时)中书令马周上议:礼无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请加襕、袖、褾、襈为士人上服。开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这种襕衫同襕袍相似,为士庶常服。唐时把参加科举考试的举子称为白布宰卿或一品白衫,当指这种袍衫而言。

袄是穿于袍衫之内的一种短衫。唐初的官吏百姓所穿的短衫袄子有朱、紫、青、绿等多种颜色,并可任意选择,唐高宗曾于咸亨五年(674)下令禁止,应一律和外着袍衫的颜色保持一致。唐文宗太和六年(833)遂定袍袄制度:二品以上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等,曳地不得超过二寸以上,上衣袖广不得超过一尺三寸以上。

半臂为隋时所创上衣之一种,始为内宫宫人所服。唐高祖令减其袖,谓之半臂,始成为男女常服。唐玄宗时,韦坚开广运渠成,漕运江淮粟米至京,即衣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骻衫、锦半臂,即是一例。

褐衣为一般平民之服,用织麻或织毛制成,故又称“麻衣”。唐人刘虚白曾有诗云:“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灯火一般风。不知岁月能多少,犹着麻衣待至公。”诗中所说“麻衣”当指此服。

次外,唐代社会还出现了防雨用的油衣。唐人郑鄂所著《四时纂要》一书中载有制作油衣的具体方法,此当为古代制作油衣的较早记录。

唐代妇女的穿着仍以衣、裙为主。一般妇女的上衣有襦、袄、衫等多种形制,衣上均有织纹或绣纹。衣裙的颜色极富变化,而以红、紫、黄、绿诸色为最多。唐开元、天宝年间,妇女还盛行披帛。据五代人马缟所著《中华古今注》一书云:“女人披帛,古无其制。开元中,诏令二十七世妇及宝林、御女、良人等,寻常宴参侍令披画披帛,至今然矣。”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一书中也说,天宝末杨贵妃的领巾被风吹于贺怀智巾上之事,其中“领巾”当为披帛无疑。

唐代男女所穿鞋履种类亦很繁多,其中最流行者为靴,男女均可穿着。据有关文献记载,靴最早兴起于少数民族地区。战国时期,赵武灵王爱好胡服骑射,便经常穿着短靿皮靴。后来,靿腰渐长,军戎通服。贞观年间,马周又将长靿减短,并加靴毡,从此,便成为官员常著之履,并可进入殿省。开元年间,裴叔通又用羊皮制成皮靴,并加以带子结束,始成士庶常服。李白在宫中宴饮酒醉,高力士为其所脱之靴,当为叔通创制的那种羊皮靴。次外,尚有线靴、丝靴等多种形制。唐代士庶男女所穿之鞋形制更为多样,大致有丝鞋、锦鞋、线鞋、麻鞋、布鞋、草鞋等,并有高头、平头之分。据《中华古今注》记载,人们穿着袜子始于夏商周三代,时称角袜,用带子系于踝部。至隋炀帝时,始做成五色玄凤朱锦袜靿,唐时大为流行。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唐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友好关系的逐渐密切,唐代的服饰也出现了日益高贵华丽和愈以胡化的趋势。正如《新唐书·车服志》所云,唐初妇人出门均施幂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以蔽身,但从高宗永徽年间开始,却代以帷帽并施裙及颈,坐檐子以代乘车。武则天时,帷帽更盛。唐中宗以后,幂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即绝迹于世,宫人从驾,皆胡帽乘马,天下效之。以后,又露髻驰骋,帷帽亦废。唐玄宗天宝初年,无论贵族及士民百姓,都好穿胡服,好戴胡帽,以致很多人都发出了“胡化”之叹。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用百鸟毛织成了一件价值百万的毛裙,后被百官之家仿效,以致江岭一带的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开元、天宝年间宫中曾织造了两件金鸟锦袍,一件是唐玄宗去温汤时所穿,一是杨贵妃所服,但到唐文宗时,这种锦袍已成富室之家平常之衣。

唐代的饮食亦比前代更加丰富多样。

麦菽和稻米是唐时主要的食物来源,其中小麦面食尤为重要,面食中又以饼类型样最多。据《释名》云:“饼,并也,溲麦使合并也。”大约从秦汉时期,即已有之。唐代的面饼大致有汤饼、胡饼、蒸饼、石磝饼、煎饼和红绫馅饼等多种类型。

汤饼亦名煮饼。据《通鉴》卷263昭宗天复二年十二月胡三省注云:“汤饼者,硙麦为面,以面作饼,投之沸汤煮之。黄庭坚所谓‘煮饼深注汤’是也。”有人还作《汤饼赋》说:“元冬猛寒,清晨之令,涕冻鼻中,霜凝口外,充虚解战,汤饼为最。弱似春绵,白若秋练。气勃郁以扬布,香飞散而远遍。行人失涎于下风,童仆空噍而斜眄。擎器者舐唇,立侍者干咽”云云。由此可知,唐时汤饼和现今流行于关中地区的浇汤“烩面”或牛羊肉“泡馍”极为相似。

胡饼是由饼中掺入胡麻(芝麻)所制而得名,亦为唐时最为常见的面饼。著名诗人白居易曾有《寄胡饼与杨万州》一诗:“胡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新出炉。寄与饥馋杨大使,尝看得似辅兴无。”由此可知,唐时胡饼又与现今流行于全国各地的芝麻烧饼并无二致。

蒸饼即今之馒头或合叶饼。《朝野佥载》一书有云,长安邹骆驼曾以小车推卖蒸饼为业,有一次经过胜业坊时,由于车触地面伏砖倾倒,蒸饼被污,骆驼一气之下,用?挖出十余块砖,竟发现了一只盛满黄金的大瓷瓮,因而大富。这说明蒸饼当为唐时京城中的日常小吃。

石磝饼产于同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顾名思义,此饼当用小石子在炉内烧烤而成。唐宪宗元和年间,还作为当地的特产上贡朝廷。至今当地人仍有制作此饼之风。

煎饼之名始见于唐人段成式所撰之《酉阳杂俎》一书,说的是淄青镇有个叫张评事的来到东平(今山东东平西北),连呼驿吏索要煎饼,不久,煎饼即熟。此饼至今仍盛行北方,其制作方法当与唐时无异。

红绫馅饼是内装馅料的酥松多层烧饼,每年科举考试结束以后,皇帝多以此饼赏赐及第进士,故唐人曾有“莫嫌老缺残牙齿,曾吃红绫馅饼来”之诗句。

唐人的主食中还有馎饦(即烧饼),寒具(即馓子)、馄饨等。二十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唐墓中发现的随葬品中还有圆形面饼、饺子、面条、点心、馕等多种形制的面食,其制作方法与形制与今时无大异,这说明唐代的面食种类比前代已大为增加,并对后世的饮食文化也发生了重大影响,有的甚至一直流传至今。

随着唐与西域地区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交流的日益加深,盛行于西域地区的几种主要食品也传入中原地区,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即是其中之一。据近人向达先生在《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一书中考证,此种食物创始于西域安国西百余里的毕国和罗国,故以为名,实为今日中亚、印度、新疆等处伊斯兰教民族中盛行的抓饭。唐时首都长安的东市和长兴坊均有专卖这一食品的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店,这说明这一食品是在唐代时期由西域传入中原地区的。

唐时人们的副食以葱、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姜、蒜、菠菜、竹笋、梨、枣、瓜、葡萄等蔬果为主,并兼食鱼类和牛、羊、猪、鸡、鹅、狗、驴、兔、鹿、鳖等动物肉和脂肪,可谓水陆兼备。佐料有盐、醋、酱、胡椒、辣椒、蔗糖等。唐政府曾规定:凡亲王以下、三品以上官员每天常食应供给细白米二升,粳米、粱米各一斗五升,面粉一升,油五升,盐一升半,醋二升,蜜三合,栗一斗,梨七颗,苏一合,干枣一升,木橦十根,炭十斤,葱韮蒜姜椒之类各有差。每月还供给羊、猪肉、鱼、酒等。把以上副食加以佐料,即可制成多种形式的美味佳肴。当时的著名宴会有:皇帝在宫中享用的“临光宴”、“金钱宴”、“探春宴”、“避暑宴”,以及皇帝赐给殿试中获得新科进士的“琼林宴”,各地宴请新科进士的“鹿鸣宴”,还有官吏升迁或初入仕途的“烧尾宴”等。

唐人在主食、菜肴以外,还制作各种汤羹,其中专为皇室和达官贵人享用的就有驼蹄羹、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蹄羹和甘露羹等;一般庶民百姓只能饮用马齿羹、荠菜羹;岭南地区则有不禄羹,以羊、鹿、鸡、猪之肉和骨煮之,然后漉去肉质,调以佐料,用银杓轮番执饮。

酒在唐人生活中已成必备之物,故全国各地所产名酒极多,仅京师长安一带就有西市腔,虾蟆陵郎官清、阿婆清、新丰酒、仇家酒、户县酒、灞陵酒、葡萄酒等。唐玄宗还将鹿肠悬于屋梁,注酒灌之,号称“洞天圣酒”。唐初大臣魏徵还酿有名酒曰醽醁、翠涛,唐太宗曾赐诗赞曰:“醽醁胜兰生,翠涛过玉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改。”其次,驰名全国的还有郢州(治所在今湖北京山)的富水酒,乌程(今浙江湖州)的若下酒,荥阳(今属河南)的土窟春,富平(今属陕西)的百冻春,剑南的烧春,岭南的灵溪、博罗酒,宜城(今四川双流南)的九酝酒,浔阳(今江西九江)的湓水酒,还有西域的龙膏酒和三勒浆。还有专治各种疾病的鹿骨酒、枸杞子酒、钟乳酒等多种药酒,庆祝各种节日的造腊酒、屠苏酒、神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酒等。

饮茶已在唐代形成时尚之风,故茶山几乎遍布江南各地,其中驰名全国的名茶就有剑南的蒙顶不花、小方和散牙,号称全国第一。其次,还有湖州(今属浙江)顾渚的紫笋,东川的神泉、小团、昌明、兽目,峡州(治所在今四川宜昌)的碧涧、明月、芳蕋、茱黄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福州(今属福建)方山的露牙,夔州(治所在今四川奉节)的香山,江陵的南木,湖南的衡山,岳州(治所在今湖南岳阳)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湖的含膏,常州义兴(今江苏宜兴)的紫笋,婺州(治所在今浙江金华)的东白,睦州(治所在今浙江建德东北)的鸠坈,洪州(治所在今江西南昌)西山的白露,寿州(治所在今安徽寿县)霍山的黄牙,蕲州(治所在今湖北蕲春)蕲门的团贡等。另外,唐代还出现了我国第一位以精于茶道而著称的“茶圣”——陆羽,他撰写的《茶经》一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研究茶道的书籍。

但上述这些美味佳肴和汤羹茶酒,大多只能是唐代的达官贵人和富室之家的饮用之物,至于一般庶民百姓在正常年景下,也只能以菽麦为食,而在饥荒之年,就只有以树皮草根充饥。咸亨二年(671),关中大旱,颗粒无收,哀鸿遍野,唐高宗东巡洛阳,留京师监国的太子李弘派人察看宫廷卫士的口粮,见到的只有“榆皮蓬实”。唐肃宗时,百姓由于受到战乱残害,米斗值钱七千,百姓们只能行乞讨食,道路相继。唐懿宗时,关东地区旱魃肆虐,赤地千里,百姓们只能以蓬子为面,槐叶为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蒸而食之。一代诗圣杜甫曾有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当是唐代社会贫富不均状况的真实写照。

唐代的居住条件也因尊卑贵贱的不同,差异颇大。

皇帝所居宫室最为豪华。唐朝建立之初,皇帝仅以京师长安的太极宫为议政和居住之地。从贞观八年(634)开始,唐太宗又以为太上皇李渊清暑为名,在太极宫以东营建宫室,初名永安宫,后改名大明宫。此后,又屡有增建,至唐高宗时,此处终于成为唐代诸帝议政和居止的第二宫城。武则天迁都洛阳以后,又大兴土木,先后修建三阳宫、兴泰宫以及明堂、天堂、天枢等,均工役巨亿,所费不可胜记。玄宗即位以后,又在长安城内西南兴庆坊和邻近的永嘉、胜业两坊之内营建朝堂,到开元十六年(728)为止,又兴造了一座规模宏伟而又富丽堂皇的兴庆宫。至此,仅长安城内,唐朝诸帝就先后营建了三座宫城,时称三内,即西内太极宫,东内大明宫和南内兴庆宫。但早从唐太宗开始,就相继扩建九成宫和洛阳宫,又创建玉华和翠微二宫。以后诸帝,或大肆营建离宫别馆,或重新修饰原有宫城,遂使供皇帝巡幸的离宫遍及全国各地,宫室更加壮丽。

按照唐朝规定,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各级官吏的私人住宅,均有形式和规模的限制:即王公之居,不施重栱、藻井。三品堂五间九架,门三间五架;五品堂五间七架,门三间两架;六品、七品堂三间五架,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但皇家宗室诸王和妃主却常常凭借权势,超越规定,营第竞相奢侈。唐中宗之女长宁公主下嫁杨慎交时,在东都大肆营建私第,又命杨务廉总监其事。结果,宅第修成后,府财竭尽,杨务廉以此被升任将作大匠,其豪华程度可想而知。但长宁公主并不以此为足。不久,她又将西京高士廉的故宅和左金吾卫故营用巧取豪夺的手段,掠为己有,西临宫城,东接大道,建起了三层楼阁,又筑山挖池,其木石人工之值超过了二十亿万钱。安乐公主曾奏请将昆明池占为己有,中宗不允,公主便自凿水池,周回数里,池中又建造华山、宝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均饰以璖贝、珊瑚,又取名定昆池,含有超过昆明池之意。不久,她又抢夺临川长公主私第,并拆除了附近民房,为自己修建第宅,待工程结束以后,禁藏为之空竭。杨贵妃兄妹五家的私宅,更为奢侈。他们每构一堂,就要花费千万之钱,如果看到有超过他们的,就会立即拆毁,重新修建。因此,土木之工,不舍昼夜,故其华丽至极,可与宫室相比。

安史乱后,法度废弛,百官大臣的私第也竞相攀比,以奢豪为荣,亭馆第舍,力穷乃止,时称“木妖”。中兴名将郭子仪的私第在长安亲仁坊,面积达全坊的四分之一以上,中通永巷,家内可通行车马,家人三千,相出入者不知其居。前后赐良田美器,名园甲馆,声色珍玩,不可胜纪。将军马璘在长安的私第最为豪华,仅建造的一座中堂,就花费二十万贯,其间可容数十百人,其他屋舍的造价与此相差无几。唐德宗即位以后,将马璘和中官刘中翼的私第予以没收,企图遏制奢侈之风。但时隔不久,大营私宅之风又在百官大臣中悄然兴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宰臣裴度在东都集贤里的住宅,筑山临池,竹木丛翠,风亭水榭,梯桥架阁,岛屿回环。又于午桥创建别墅,花木万株,中起凉台暑馆,名曰绿野堂,引甘水横贯其中。牛僧孺在任淮南节度使时,佳木怪石,置于阶廷,馆宇清华,竹木幽邃。李德裕在长安住宅中建造起草院,院有精思亭;又在东都伊阙南置平泉别墅,清流翠篠,树石幽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但就在营建私宅务求奢侈渐以成风之际,能以节俭自德者亦不乏其人。贞观名臣魏徵家无正寝,在他染病卧床期间,还是唐太宗用为自己建造小殿的木料,给他兴建了一座中堂。温彦博家中也无正屋,病逝以后,棺柩只能置于别屋。唐高宗时宰相李义琰之家亦不建正堂,还是在岐州作司功参军的弟弟李义琏为他购买木材,并亲自送到他家,但义琰却说:“我身为相国,常以无所作为而心怀惭愧,如果再要兴建豪华住宅,这是逼我犯罪,并非是对我的关心。”最后木材竟被雨水淋坏,终不营构。宪宗时宰相李吉甫不营求产业,除京师一宅之外,别无第墅,因此而受到时论的好评。唐文宗时宰相郑覃的居室仅能遮蔽风雨,但一直没有修饰,家无媵妾,时人对他的俭素之风都十分敬仰。

至于一般庶民百姓因受生活所迫,无力购置建筑砖瓦,故多以茅草大竹为居。唐玄宗时,居住在广州一带的百姓就是以竹茅为屋的,因而多有火灾发生,宋璟任职广州都督以后,才教民烧瓦,改造店肆,此后才渐除火灾之患。唐宪宗元和年间,韦丹任江南西道观察使时,当地的百姓尚不知用瓦建屋,仅以草茨竹椽营宅,每到盛夏酷热之际,火灾遂接连发生。韦丹向当地百姓传授制作砖瓦之法后,这里才逐渐出现了砖瓦之屋。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唐代著名大诗人杜甫在成都草堂的住宅,亦为茅草所建。每到八月霖雨季节,床头屋漏,雨脚如麻,长夜沾湿,所受茅屋之苦,可以想见。当时的生活境遇并不算最差的“寒士”尚且如此,那么广大庶民百姓的居住条件之差,亦可想而知。

唐代交通兴旺发达,这就为公私行旅和中外商贾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据《唐六典·尚书兵部·驾部郎中员外郎》条记载,唐朝每三十里设一馆驿,全国共有馆驿一千六百三十九所,其中陆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驿二百六十所,水陆相兼者八十六所。如果地势复杂或须依附水草之处,其两驿之间的距离可以变通,不必局限于三十里之制。即使以每驿相距二十五里计算,唐代的驿道已达三万二千余里。

唐朝的陆驿均设于驿道侧近。这些驿道大多承袭隋朝,路面宽阔,以京师长安为中,四通八达。既有供皇帝巡幸东西两京的宽广御道,也有通往西域地区的丝绸之路,也有经太行北通突厥牙帐的直道,也有出蓝田关南下江岭的新道。有唐一代还于边境地区和一些穷乡僻壤开通了不少新的道路。如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1),薛延陀汗国灭亡后,曾应铁勒等北番诸部的请求,在回纥以南、突厥以北开辟一道,名为参天可汗道,又于碛南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鹈泉之阳,置驿六十八所,以通北境。唐德宗贞元年间,商州(治所在今陕西商县)刺史李华曾在蓝田(今属陕西)到内乡(今河南西峡)间修筑了一条长七百余里的人行便道,盘山而行,大大便利了行旅交通,被称为偏道。唐敬宗宝历年间,兴元节度使裴度又修成了由关中通往汉中和蜀地的斜谷之路,并设置驿站。唐文宗开成初年,昭义镇又奏请开通了直达太原和晋州(治所在今山西临汾)的道路。唐中宗时,郪县(今四川三台)令窦兢赴任后,整修邮舍道路,受到百姓称赞。神龙年间,房州(治所在今湖北房县)刺史韦景骏在州内开通隘道,制作传舍,被誉为循吏。由此可知,唐时的陆路交通,比隋朝更为兴盛。

按照唐朝规定,这些设在京都和驿道侧近的新旧驿站均按其事务繁简须配备不同数量的马匹,其中都亭驿七十五匹,地方诸道的驿站共分六等,第一等置马六十匹,其下每等各减十五匹。在不宜大马行驶的险峻山路或江岭暑湿之地,则量置矮小蜀马。每驿设驿长一人,每三匹马置驿丁一人。每匹驿马又给地四顷,种植苜蓿,用作饲料。凡须乘坐驿马者,都要在门下省或诸军、州长官处领取驿券,一品官给马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凡可乘驿站马车的一品官给马十匹,二品九匹,三品八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七品二匹,八品、九品一匹。

唐朝的水驿大都设在可以行船的自然河道和人工运河侧近。唐时的人工运河承继隋朝的南北大运河,由江南河、邗沟、通济渠和永济渠四段组成,节级转输,漕运江淮租赋。安史乱后,这条南北大运河,更成了唐王朝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另外,秦时所修连接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仍具有水运作用。唐朝新修的运河较少,且大多流程较短。如唐宪宗元和年间,严砺曾从长举(今甘肃徽县东南)以西,疏导嘉陵江三百里,通漕以简明正史——唐朝社会生活成州(治所在今甘肃礼县南)戍兵。唐懿宗时期,静海军节度使高骈又从安南(今越南河内)至广州,修通了江海漕路等。但因为自然河道大多可以行船,特别是东南地区,水力资源丰富,“故天下货利,舟楫居多”,又“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舰,千艘万轴,交贸往还,昧旦永日”。这些主管水运的驿站亦按事务繁简配置舟船,事繁者置船四只,次者三只,再次者二只,每船配驿夫三人,每驿置驿长一人。

唐代的交通工具除上述公家的驿站车、马和船舟以外,尚有大量的私人马、驴、牛车、肩舁、檐子等。

唐代的私马数量极多。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天宝以后,“王侯、将相、外戚牛驼羊马之牧布诸道,百倍于县官,皆以封邑号名为印自别;将校亦备私马。议谓秦汉以来,唐马最盛,天子又锐志武事,遂弱西北番。”这些私马,除部分用于军事外,其余多为出行乘坐或运载之具。如唐中宗时李怀远久居相位,却常乘劣马,有人问他:“公荣贵如此,何不买骏马乘之。”怀远答道:“此马性情温顺,常免惊蹶,无所别求。”闻者无不叹美。唐德宗时宰相韩滉从入仕之初直到位至卿相,相继乘过五匹马。王义方初举明经,途中路遇一位徒步奔丧者,义方解所乘马与之,不留姓名而去。由此可知,私马已成唐时达官贵人和一般士庶经常的乘御之物。

牛车当是唐代用于负载的主要交通工具。唐中宗景龙年间,东都霖雨百余日,给驾驶牛车者带来诸多不便,以致怨声载道。适逢宰相杨再思从旁经过,便对驾车者说:“你的怨气可以理解,但与你的牛劣也有干系。”唐宪宗元和年间,用兵淮西,征调京畿民户供应军需,车乘相继于道,牛皆被征发运载,民户多以驴耕。白居易在《卖炭翁》一诗中所写那位烧炭老者,就是将木炭用牛车载运城中出售的。

唐时用驴和骆驼作为运载工具亦很常见。如唐代宗宝应二年(763),宰相来瑱被赐死以后,门客四散,校书郎殷亮独自哭于尸侧,并出卖了自己所乘之驴,为其置办棺衾,夜葬而祭,然后徒步回归京师。唐德宗贞元年间,皇甫镈曾奏请:如盗卖安邑和解县两池盐一石以上者,处以极刑,一斗以上,处以杖背,没收车驴。唐玄宗天宝年间,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每遣使入京奏事,常乘白骆驼,日行五百里。安禄山起兵反唐并占领东西两京以后,常用骆驼向范阳运送两京御府珍宝。唐人张籍在《凉州词》中所写“边城暮雨雁飞低,芦笋初生渐欲齐。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一诗,当指行驶在丝路上运载丝绸的骆驼商队。

肩舁和檐子则是在唐代皇室和达官贵人中盛行的交通工具。肩舁亦称肩舆、软舆、软舁等。太和九年(835)十一月壬戌,甘露之变发生当日,唐文宗乘软舆出紫宸门,升含元殿。胡三省注“软舆”云:“盖以裀褥积而为之,下施杠,令人齐之。”贞观年间,房玄龄因年老多病,太宗特许其乘肩舆入殿议事。后来,一些名相重臣在老年遇疾以后,多以此为例,乘肩舆上朝。同肩舆相似的还有被称为“腰舆”者,均须“人举”,只是腰舆“适与腰平”,肩舆却要以肩抬而已。武则天巡幸万安山玉泉寺时,因山路窄狭,欲乘腰舆,被王方庆谏止。唐玄宗因褚无量年老,特为之造腰舆,令侍儿抬入内殿。均当指此。

檐子也叫竹舆、兜笼,用竹竿做成,不设屏障,亦用人肩扛。武则天时期似为贵族妇女出行的专乘之物,但至唐文宗开成末年规定:凡宰相、三公、师保、尚书令、仆射、诸司长官及致仕官,疾病时亦许乘檐子,如同汉魏载舆、步辇之制。

唐朝政府在京都四面及西南、西北边境地区设置二十六关,分上中下三等。凡须经过关门的公私行旅和中外商贾,都要交验由门下省或本部、本司所发给的公验、过所等符券,始得放行。否则,货没入官,人亦受罚。

唐代的城乡生活亦相差悬殊。

居住在城邑都市中的多为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和一部分手工业者及坐列叫卖的小商小贩,其中以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的生活最为优裕。

达官贵人可依官品高低领取数目可观的俸钱禄米。按唐玄宗开元二十四(736)所定俸禄之数为例:一个一品官的月俸钱可达三万一千贯,二品二万四千,三品一万七千,四品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九千二百,六品五千三百,七品四千一百,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一千九百一十七;每年禄米为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一品五百石,从一品四百六十石,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六十石,四品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五品二百石,从五品一百六十石,六品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石,八品六十七石,从八品六十二石,九品五十七石,从九品五十石。仅以俸禄收入,这些达官贵人即可维持一家人的富足生活,如果再加上他的永业田、职分田、公廨田的地租收入、皇帝的赏赐及他们所经营的邸店、碾硙等工商业经济实体的私人收入,其财富之多,可以想见。有的官员还依官挟势,收受贿赂,卖官鬻爵,税外加敛,侵吞官物,其家产当不可胜记。如唐代宗时宰相元载,权倾四海,外方珍宝,皆集其门,家产巨亿。韩弘任宣武节度使二十多年,四州征赋,皆为己有,从未上供,故家有私钱百万贯,粟米三百万石,马七千匹,土地和私宅尚不计算在内。郭子仪每年所入官俸即达二十四万贯,私利亦不在其间。至于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富商大贾,其财富之多,更是惊人。唐玄宗于开元末年曾一次没收京兆富商任令方资财六十余万贯,其全部家财当不止百万。长安胜业坊富人王处存的家产即超过百余万贯,被称为京师富族,可与王者相比。

正因为这些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家产山积,腰缠万贯,故其生活奢靡,挥金如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唐代宗大历初年,郭子仪从河中入朝京师,宰臣元载、王缙、左仆射裴冕、户部侍郎第五琦、京兆尹黎幹各出钱三百万,在子仪私第为其设宴洗尘。后来,郭子仪和宦官鱼朝恩、大将田神功举行的宴会,一次就要花费十多万贯。兵部尚书裴冕性好侈靡,家有价值数百金的名马十多匹,每次聚会宾客,水陆具备,滋味品数,宾客中不少人不知其名。即使以清廉自居的白居易在东都履道坊的庄宅占地就达十七亩,其中屋宇、水池、丛竹各占三分之一,其间又有岛屿、桥梁,曲径通幽,后又相继营建“粟廪”、“书库”、“琴亭”,添置天竺之石五,太湖之石五,华亭鹤两只等。被罢刑部尚书,家中仍有粟千斛,书一库,还有吹管弄弦的奴婢、歌妓二十名。其他官高位显以及贪婪聚敛的宦者之家,财富之多,可以想见。

居住在乡村和穷乡僻壤之地的多是庶民百姓。他们日出而作,春种夏收,秋获冬藏,终日劳累,不得休息,但却生活穷困,始终挣扎在死亡线上。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农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太少,而封建国家和贪官污吏们的横征暴敛却日益沉重。

有人根据从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从武则天圣历年间到唐代宗大历年间的户籍残卷统计,当时每家农户实际占有的土地仅有三十五亩左右,这同唐太宗在贞观十八年(644)检查关中地区均田制施行情形时,发现每丁所受均田仅有三十亩的数量,相差无几,当为可信。如果每亩地的年产量按一石计算,那么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户每年所获粮食仅有三十五石左右,除去租庸调和地税、户税的缴纳粟帛钱币以后,所剩不足三十石,每人平均仅有六石。按照唐朝政府每天供给奴婢和官户的口粮标准计算:“丁口日给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平均每口每日用粮一升四合,一年合计口粮已过五石,其余的衣服鞋袜和油盐酱醋等尚不包括在内,即使没有婚丧嫁娶之事,农民已是入不敷出。如果要遇到水旱天灾、战争兵燹或横征暴敛,那么,他们就只有倾家荡产或转死沟壑了。

唐中宗神龙年间,有位名叫宋务光的右卫骑曹曾在上疏中指出:“百姓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十室九空,丁壮尽于边塞,孤孀转于沟壑。猛吏淫威奋其毒,暴征急政破其资”;唐僖宗时的翰林学士刘允章也在《直谏书》中说:“今天下苍生,凡有八苦,陛下知之乎?官吏苛刻,一苦也;私债征夺,二苦也;赋税繁多,三苦也;所由之敛,四苦也;替逃人差科,五苦也;冤不得理,屈不得申,六苦也;冻无衣,饥无食,七苦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八苦也。”这些话并非危言耸听,实在是唐代穷苦百姓穷困生活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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