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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不断变化的诗人形象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24 10:47:48 0


某种程度上诗歌是宫廷生活的一个方面,诗人只不过是廷臣或政治家的一个侧面。如同被要求写政令、奏折或策论一样,唐代朝廷的君主或大臣被要求会吟诗作赋。这一点在之前定义了当时重要文学体裁的《文选》中就有所体现。将看似个人的诗歌当作政治寓言来理解,和将《诗经》中的诗当作政治隐喻的传统一样,都是思想论域的一部分。

将诗歌转换到新的背景和社会阶层,对复古的政治道德话语提出质疑,为唐代诗人刻画出一个新的社会角色。诗歌写作从单纯的个人修养和社交礼仪的一般范畴变为诗人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事情。诗人成为性格鲜明的角色,大约介于怪人和欧洲浪漫主义时期被称颂的“天才”之间。作诗成为一种职业,诗人投入毕生精力以使其尽善尽美。也有些作家将诗歌创作描述为一份创造“财富”的“职业”,并且授予诗人对其作品的“所有权”。

这种新的景象在李白和杜甫的创作中有所体现。对李白而言,诗歌是一个天才之人表现其优势的手段。对杜甫而言,诗歌能够使一个人开拓出其历史地位: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在他的诗作《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结尾处,诗人以一位英雄的形象取代了统治者,他呼吁上苍看在他的分上建造广厦庇护世上所有的穷人。对于杜甫、李白及其他后来者,诗歌并不仅仅是一个政治职业的附属品或蹩脚的替代物,而是具有了最高使命感。到9世纪与10世纪之交,一些人将诗歌创作描绘为一项几乎是神秘的事业,一种类似于禅宗修行(日本禅宗的中国先辈)的虔诚实践。它不再是一个人生活的点缀品,而是生存的最终目标,例如诗人孟郊(751—814)为此心甘情愿地奉献所有,正如贯休在《读孟郊集》中所写:

清刳霜雪髓,吟动鬼神司。

举世言多媚,无人师此师。

因知吾道后,冷淡亦如斯。

虽然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诗歌表达了作者心灵最深处意愿的观点,但它因为道德或政治的固定标准遭到批判。只有到了唐代,诗歌中展现的个性才成为对其评估和认识的最终依据。这种个性的发掘随着对陶渊明的重新关注而出现,陶渊明的读者认为他的诗歌与性格合而为一,从其诗歌中就能明了其个性。然而,以自身个性来表现诗歌底蕴的典型代表是李白。

现在杜甫被认为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李白则被认为是中国最伟大的富有个性的诗人。以后的评论家建议人们效仿杜甫,因其卓越才华是可能被模仿的,而李白的伟大则与其为李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一开始,他的诗就展现了革新和夸张,一种令人震惊的离经叛道,这些似乎都直接呈现出其无与伦比的特质。作为一个可能来自突厥家庭、出生于四川的外来者,李白被虚构成了一个个人神话,即出身于一个被举家放逐到中亚的汉族家庭,年轻时做过剑侠和杀手,丢弃了一笔他几乎肯定没有过的巨大家产。他引起帝国秘书监贺知章的注意,此人开始将李白视为不凡之人,称他为“谪仙人”。742年玄宗皇帝给李白翰林院的职位,其傲慢无礼很快成为逸闻趣事的话题。尽管那样的行为可能令人钦佩,但他的极端行为导致其两年后被解雇,并且在南方度过了生命中最后20年。

李白同时代的人似乎将其看作一个使人惊奇的对象更甚于一个严肃的诗人。对其作品的关注出现于8世纪的最后几十年,此时以韩愈和白居易(772—846)为首的一批文人将他与杜甫一起视为先前时期两位最伟大的诗人。不过,即使是这些对其诗歌的赞赏,也往往变成一种个人描述,他的诗歌让人联想到他的传奇人生。于是李白与拜伦有了相似之处,其诗作中的英雄总是被阐释为作者自己,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作者的个人神话吞没了这些诗作。或是深思转瞬即逝的荣耀,或是描述蜀道的艰难,或是称颂剑客,李白总是显示出一种活力和夸张的鲜明特征。甚至其创作的以饮酒为主题的组诗也在酒徒中传颂,例如《月下独酌》其一: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相应地,他的不朽诗篇成为“自吹自擂”,例如《古风》其十九:

西上莲花山,迢迢见明星。

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

霓裳曳广带,飘拂升天行。

邀我登云台,高揖卫叔卿。

李白之后,在其诗作中发掘想象中的诗人以及通过阅读诗歌来感受诗人,成为中国诗歌阐释的惯用手法。正因如此,白居易对自身新奇荒唐行为的形容常常模仿李白的表达。更特别的是,白居易通俗、平易的写作风格,对他所宣称的“自然的”表现和创作与亲民的形象不无助益,据说他通过朗诵自己的诗歌给老妪听以检验其是否通俗易懂。这再次证明,作品风格与作者性格互为表里。以诗人的个性来解读诗歌的做法,促进了一种新类型的逸闻趣事的产生,它主要讲述诗人所处的环境是如何促使一首诗歌创作的。

诗歌创作这个行业的从事者不知疲倦地致力于使其技巧尽善尽美,这种观念在唐代有好几种表现方法。一个显著的早期例子是孟郊,他与朋友韩愈一起,为中唐诗歌的形成做出了很多贡献。孟郊认为常常受到苦痛折磨是真正诗人的标志,是其道德优越的证明。忍饥挨饿是一种正面价值,完全反对诗人满足于财富和权势。他的诗篇突出了这样的诗句:“诗人苦为诗”“诗饥老不怨”“诗人多清峭,饿死抱空山”。孟郊困苦的生活体现在他的《出东门》一诗中:

一生自组织,千首大雅言。

道路如抽蚕,宛转羁肠繁。

之后的一代人对诗人作为一种职业有着不同的看法。贾岛(779—843)和姚合(约779——约849)不再把困苦诗人当作道德模范,他们认为,诗人是对句孜孜不倦的收集者和润色者。与主张自律及苦行主义的禅宗紧密联系,诗歌成为作者为之奉献一切的生活目标。他们认为诗人应执着于艺术创作的理想体现在“苦吟”这一词中,按字面理解就是“反复推敲”,这是诗人最伟大的品质。

与孟郊类似,贾岛也过着贫苦的生活,但是他最为人称道的逸闻突出的并非困苦而是其对创作的专注。在这些故事中,他在街上骑驴行走,完全地沉浸于一联诗句的推敲中,不料冲撞了高官刘栖楚,给关押了一夜。同样,又有一次他冲撞了诗坛领袖韩愈,韩愈却帮其完成了诗句。诗人热心于艺术而不顾等级制度,实际上这些人以陈述朴素的社会平等观而闻名。周朴在《赠大沩》一诗中勾勒了这些理想:

禅是大沩诗是朴,大唐天子只三人。

这里僧人、诗人和帝王处于三个不同和相互独立的领域,各自投身于自己的事业。

晚唐将诗歌解释为一种需要通过无止境的苦干才能掌握的技艺。早期中国诗歌理论将诗作描述为个人对真实情景自发的、真实的反应。相比之下,晚唐诗人认为诗作是长期思索的产物,超脱于任何所谓的引起诗作的经历。这种创作模式最有名的代表是诗人李贺(790—816),尽管早逝,他留下了二百余首诗作。李商隐(813—858),一位深受李贺影响的诗人,无论骑马去哪里都随身携带一个锦缎包,任何时候有了关于诗句或对仗的想法就匆匆记下放进包里。返回之后,取出这些想法的片段写作成诗。这则趣闻表达了一种普遍的看法,即诗人们“获得”一个创意,是通过刹那间的灵感或者一个透露出诗人几乎没有意识到的隐藏的想法的梦境。通过那样愉快的发现,作者得到了作为一首诗核心的绝妙的对句,然后再围绕对句艰苦地塑造他的诗歌,就像一位宝石商镶嵌一块珍贵的宝石。这些范例将一种印象和看法混合起来,即诗歌创作是一种博学多才的职业,以及诗人既拥有天赐灵感的工具,也拥有对诗歌创作“毒瘾”般的迷恋。

在以诗歌创作为终身职业的观念下,诗人们收集并且编选自己的作品。通过谨慎的挑选和整理,除掉低劣的篇章后按顺序排列剩下的部分,这样就将一生的作品变为其个性和勤奋的精心表达。“唱和”诗作,特别是与其他诗人往来信函的列入,也展现了诗人社交的范围和自身的地位。像《白居易全集》那样的总集成了用诗写成的日记,可以如实描述、再现以及公开其完整的一生。事实上,根据诗人的诗集按时间顺序撰写他们的传记,这在中华帝国的晚期变成了一种传统。虽然这种方法唐代才刚出现,但当李绅(772—846)将其写于820年至836年间的作品汇编成集,而实际上其中大部分创作于836年至838年之间时,这种方法就充分地建立了。虽然诗歌应纪实性地描述生活,但李绅当时没有时间这样做,他用新的作品填补了820年至836年的岁月。

与将诗歌创作作为终身职业的观念相联系的是,唐代“职业”诗人逐渐显现出利用才能获取财富的形象。从680年进士举以诗赋取士开始,诗歌写作成为获得高官厚禄的康庄大道,但也同时产生了不甚崇高的专业用途。据说温庭筠通过在风月场出售诗歌来养活自己。

王定保(870—954)在其《唐摭言》一书中说温庭筠“以文为货,识者鄙之”。然而,温庭筠可能不是唯一靠才华获得收入的人,许多有名望的诗人把他们的诗歌看作财富的一种形式,发展出了文学财产和作品所有权的新概念。最引人注目的又是白居易,他将自己的作品描述为一种可量化的遗产,他在《题文集柜》中写道:

破柏作书柜,柜牢柏复坚。

收贮谁家集,题云白乐天。

我生业文字,自幼及老年。

前后七十卷,小大三千篇。

诚知终散失,未忍遽弃捐。

……

只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

诗作除了是诗人创造和积蓄财富的一种形式,诗歌和审美鉴赏还成为文人宣称自己真正拥有一个物质空间的方式。王维在《辋川集》的一首诗《孟城坳》中提到:“来者复为谁,空悲昔人有。”但他通过在诗歌中对辋川的描述,使其成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财产。类似的要求,通过购买花园或小山并且在诗歌中描绘它们从而宣称真正拥有它们,成为唐代后期写作的一个常见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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