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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帝国——自由帝国

历史大观园 列国史志 2020-06-29 09:25:32 0

世纪之交,效忠派难民散布在整个大英帝国,从再度繁荣起来的英属北美诸省的数万殖民者,到帝国的最远边界澳大利亚的区区几个人。不管他们迁居到了哪里,到19世纪初,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受到了“1783年精神”的影响。他们也目睹了帝国再次经历与法国作战的考验。对塞拉利昂的殖民者们来说,那场战争使帝国加强了对他们的统治。而对一个难民家族,即纽约的鲁宾逊家族来说,散居于帝国各处的家族成员们却非常直接地感受到了帝国的全球触角。

整个家族的大家长贝弗利·鲁宾逊于1783年撤退至英格兰,为他被没收的地产寻求赔偿,并为孩子们一一安排了前途光明的职业发展道路。1792年,他在宁静的桑伯里村去世了,那里位于巴思附近的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但假如这个纽约人能活到新世纪,想必会为自己对孩子们的投资取得了巨大回报而兴奋不已。鲁宾逊的子孙们作为帝国军人开启了自己的环球大流散。鲁宾逊的四子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菲尔·鲁宾逊实际上已经成为整个家族在英格兰的家长。菲尔是个职业军人,曾参加过美国革命的最后一次行动,于撤离日当天行军离开纽约市,他从法国革命战争一开始就加入了战争洪流,曾参与了1793年西印度群岛的一次进攻。1794年因伤残回国后,一直留在英格兰负责招募新兵,享受着一个军人在战争期间不同寻常的安定生活。他的母亲和两个未婚的妹妹都在桑伯里过着平静的日子,但哥哥们却四散在各处。两个哥哥随军在帝国各处流动,另外两个住在新不伦瑞克,包括大哥小贝弗利·鲁宾逊,他住在弗雷德里克顿城外的大庄园上,早已成为该省精英阶层中的一员。[1]

1799年11月的一天傍晚,在贝德福德(Bedford),菲尔·鲁宾逊和妻子陪着从桑伯里前来拜访他的母亲和妹妹坐在家中温暖的炉火边。家人们在客厅里闲聊时,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门口。他们不认识他,却看他多少有些面熟。访客就是菲尔的亲侄子亨利——小贝弗利的次子。他们上次见“小哼唧”——这是祖父过去对他的昵称——他还在英军占领的纽约城里蹒跚学步呢。现在16年过去了,亨利·克林顿·鲁宾逊已经长大成人,从新不伦瑞克来探访他们,刚刚下船。一时间大家全都愣住了,亨利像舌头打了结一样磕磕巴巴,老迈的鲁宾逊夫人猛然看到仪表堂堂的孙儿,“先是不知所措”。“但随后她就老泪纵横,”菲尔在写给贝弗利的信中激动地说,“也和我们一样,又是问候,又是打听。”“亨利对我们的轮番提问应接不暇”,向他们报告北美的消息,父母如何,许多兄弟姐妹都过得怎么样。“我们都很喜欢他,”骄傲的叔叔说,“一定会尽力让他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快乐自在。”[2]

在贝德福德的壁炉旁享受天伦之乐的另一面,是鲁宾逊家族无法忘怀的永恒现实。大英帝国永远都在作战。菲尔几乎每天都在应对战争的要求,努力寻找健康的志愿者,为这场不断扩大的冲突填补军队的空缺。就连亨利45岁的父亲小贝弗利也曾响应号召,在新不伦瑞克的民兵组织服役,这个经历一下子把他带回到了他最初在美国革命中当兵的日子。如今亨利又带着鲁宾逊家族的新一代人卷入了一场新的革命战争。凭借着他那些人脉深远的亲戚的帮助,他在一个很好的军团里获得了少尉官职,旋即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它恰恰突出了战斗的全球性质。

他的战争生涯始于地中海。他驶入马耳他,来到了“最为壮观的”瓦莱塔港(Valletta),对着那些像鲨鱼齿一样伸入海水的防御工事惊叹不已。[3]他的军团从那里继续前进,来到了更令人啧啧称奇的目的地:埃及,那里自1798年起一直被法国人占领。亨利在那里参加了英国在中东的首次重大军事进攻。他写信给叔叔菲尔,上气不接下气地描述自己的冒险。“他对看到的一切似乎过于惊奇了,但也不无道理,”菲尔向小贝弗利报告说,“生活在转瞬之间发生了这么多巨大变化,或许是他这个年纪的小伙子们从未经历过的;从和平安宁的圣约翰河两岸穿山越海,一直到埃及的战争场景中!”[4]那里酷暑难当,无数裹着头巾的人走在干燥的街上,天干地燥,不时传来宣礼员的声音,骆驼在嚼草,阳光、高温,还有那么多明晃晃的沙子:新不伦瑞克早已远在天边。然而每当亨利和他军团里的另一位效忠派之子待在一起时,“我们总会[在想象中]回到北美”。[5]

亨利回到马耳他后,听说英国和法国即将于1802年签订《亚眠条约》[6]。但那只是一段令人不安的短命的和平,很快就被拿破仑·波拿巴野心勃勃的法国扩张计划打破了。亨利那时已经去了直布罗陀,那里如今和四十年前托马斯·卡尔顿曾极力逃脱的那个边境哨所一样令人厌恶。[7]亨利抱怨说,“这真是个可厌的黑洞,远离一切社会,只有一群形形色色的身穿红色军服的士兵,他们被看作战神的荣耀,事实上倒更应被称为酒神的信徒。”[8]一位刚刚受命的新总督被授权整肃军纪,此人就是肯特公爵爱德华王子。公爵过去十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英属北美度过的,在那里和许多效忠派交好;菲尔·鲁宾逊“曾是他最喜欢的人”。[9]亨利也赢得了公爵的青睐,遗憾的是他所在的军团却没有。公爵整治军队违纪最终引起了一场哗变,带头的正是亨利军团的人。公爵因自己的行动被召回英国,该军团则受到了更严厉的惩罚。他们被送到了英国领地中死亡率最高的哨所:西印度群岛。

亨利尽量粉饰此事:“一想到和我敬爱的父母之间的距离近了这么多,想到不久就能见到他们了,我就满心欢喜,即将遭遇的困难都不算什么了。”他对父母说,如果运气好的话,“军团会幸运地被安排驻在牙买加”,“威廉叔叔写信给我说”在那里他能“给我比其他任何地方更多的照顾”,而且“纽金特将军是总督,你们知道的,他娶了威廉叔叔的小姨子”。[10]亨利在多巴哥驻军后,又开心地给家人写信(还寄去了几箱菠萝):“我身体很好,精神也不错,”他对母亲说,“这个小岛很健康,我也是。”[11]然而到1805年初,亨利就死了,死于“致命的西印度群岛”。而此前刚刚有个弟弟服役期间在新不伦瑞克溺水而亡。[12]他的母亲悲痛万分,写信给她在英格兰的妯娌说:“我还不够坚强,无法提及那些让我心碎的话题……我们曾经充满欢笑的家变得四分五裂,两个最繁茂的分支被永远隔绝……此刻我觉得我对幸福的全部希望都跟我的孩子们一起被埋葬了。”[13]

菲尔·鲁宾逊也很难过,他对两个侄子都视如己出,而且“两个孩子出事的时间相隔那么近,哪怕是世界上最严厉、最冷漠的哲学,也无法帮助你鼓起勇气应对这样的人生考验”。[14]然而就在他为这双重悲剧伤心欲绝时,他还有好消息要报告给大哥贝弗利。“鲁宾逊家族在这个国家时来运转了。”他们的兄弟莫里斯得到了一个薪资丰厚的任命:直布罗陀的兵营副主管,事实上相当于总参谋长。最小的弟弟威廉·亨利·鲁宾逊则被任命为牙买加的兵站总监,这个职位的薪水也很不错,以至于菲尔觉得“威廉此生可以自食其力了”。[15]菲尔本人则被提升为陆军中校,后来又踏上了自己的建功立业之路,成为半岛战争中英国军队的指挥官。牙买加、葡萄牙、直布罗陀、埃及——鲁宾逊家族这才刚刚开始成就大业。从1800~1815年,他们出现在拿破仑战争的每一个重要战场上,包括他们昔日的家园——周围的战场。1812年,英国和美国之间的战争爆发了,重演了三十年前导致鲁宾逊家族离散的那场冲突。菲尔·鲁宾逊前往北美为英国而战,而那时他有几个侄子已经搬回纽约定居了。

当美国革命已成为18世纪的陈年往事,效忠派该如何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的帝国世界呢?鲁宾逊家族在不同大陆间的流动可算是一个答案。到19世纪初,许多效忠派难民已经完全融入了大英帝国,以至于他们自己的美国出身已经基本上被人遗忘了。除了他们作为英国臣民出生在殖民地,且为保留这一身份而自愿迁往他处定居这一事实之外,能够分辨这些北美效忠派的独特之处越来越少了。最能生动体现难民们融入扩张帝国的人,莫过于少数前往印度的效忠派。那是一片如此辽阔、如此绚烂的疆域,它本身就堪比一个帝国,他们中的有些人沉迷于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完全“入乡随俗”了。他们走出美洲的路线与帝国本身的东移并行,因为印度已经代替北美殖民地,成了大英帝国的经济和战略中心。

不过虽然少数效忠派参与了帝国在亚洲的势力攀升,大多数难民仍留在大西洋世界,有一半人始终住在北美一地。他们的经历表明,虽然南亚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大西洋地区仍然是这一全球帝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定义治理模式方面尤其如此。对北美的效忠派来说,19世纪初也封堵了他们的去路。那不完全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与故土的联系疏远了——的确不是,有些人(包括鲁宾逊家族的人)甚至回到了美国;而是因为北美本身的政治和社会格局也在转变,在美国边境的两侧都是如此。1812年,当美国人和英国臣民再度被战争分裂时,人们突然明白了自革命以来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又有多少事情还是原封未动。1812年战争在部分程度上是美国革命的遗产,起因于英国和美国之间持久的紧张关系。和先前那场冲突一样,它呼吁英国臣民高扬对帝国的忠诚,并锐化了英国臣民与美国公民之间的差别。然而当年的革命曾引发了大规模迁徙,而1812年战争却起到了团结英属北美的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作用。它为绝大多数难民的迁徙之路画上了句号,同时也改变了此后效忠立场在北美所激起的反响。

效忠派的流散路线顾名思义就是沿着许多方向进行的。然而如果有人想了解他们在离散一个世代之后处境如何,从帝国过去和未来的两大支柱——北美和印度——可以获得很好的历史观点。这两大支柱位处一个全球帝国的两侧,以它们为出发点,就能清楚地看到自1783年以后,个体效忠派和大英帝国跨越了怎样的历程。然而无论是帝国还是效忠派,意义都已今非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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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亨利·克林顿·鲁宾逊以英国军人的身份转战于好几个大陆,从北美到北非,从地中海到加勒比海。然而他的大哥也跨越了一个帝国边境,虽不算遥远,却意义重大。“亲爱的母亲,我乘船经过了一段很短却波涛汹涌的航程之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身体健康,”1796年,贝弗利·贝夫·鲁宾逊三世在寄往新不伦瑞克的家信中写道,“我发现,这座我出生的城市和未来的家又在接纳流亡者了。”[16]他“出生的城市”当然是纽约,他1779年在那里出生,并由查尔斯·英格利斯施洗礼。他多半已经不大记得这个他四岁就离开的地方了,但不论如何,这个城市已历经沧海桑田。自他出生到现在,美国人口增加了大约一倍,纽约市的人口仅在过去十年间就翻了一番。这座城市曾经短暂地做过新国家的政治首都,且一直是它的商业中心。来自欧洲、西印度群岛和准备东去的船只密密麻麻地停泊在港口;交易商们挤在华尔街唐提咖啡屋(Tontine Coffee House)的房间里交易股票和钞票,那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贝夫来纽约学习法律,几年后他便获得了学位,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公民”,完全能够自立了。[17](他的成功鼓励了另一位兄弟莫里斯,后者也在1802年来纽约和他团聚了。)1805年,贝夫娶了他的法律合伙人威廉·杜尔(William Duer)的妹妹范妮·杜尔(Fanny Duer)。他们的婚姻弥合了前面一代人不情不愿的分离。当年贝夫·鲁宾逊的父亲和祖父在革命期间建立自己的效忠派军团之时,杜尔兄妹的父亲是纽约的议员,他们的祖父则是有名的爱国者将领。[18]贝夫和范妮急切地盼望着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出世时,贝夫敦促父亲来纽约看一看。他渴望“带你逛逛这片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土之一”,并幻想着与家人团聚在繁花盛开的树荫下、硕果累累的果园里。当天气渐冷,白天越来越短暂时,“我们可以在冬夜里聚在我那个小小的壁炉周围度过最温馨的时光,白天,你可以尽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参观你年轻时常常光顾的地方,看看你出生的这座城市这些年来有怎样巨大的发展和变化”。[19]

至于他的父亲曾在内战结束时逃离纽约,被他“出生的”国家剥夺了身份和财产一事,贝夫好像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年纪太小,已经不记得英军占领的最后几个月,效忠派担心自己被排挤、被迫害乃至更糟的紧张形势。他对美好未来的展望恰恰表明从那时到现在,世界早已今非昔比。针对效忠派的暴力到1784年就已基本停止了——部分原因是那么多人实际上都从英国占领的城市中撤离了,但也同样证明了意识形态的灵活性,也证明了很多人仍然是忠于王权的,正是这一点使得北美殖民地的许多人当初迟迟不愿挑明立场。[20]相反,爱国者与效忠派之间的旧的对立已经被纳入了党派政治的分立,前效忠派绝对站在联邦主义者一方,主张建立强力的中央政府。(他们的共和派政敌则高调指控他们希望复辟君主制。)

关于效忠派重新融入的主要争论不再发生在大街上,而是发生在法庭里。一个棘手的问题事关如何定义谁是美国公民,谁是英国臣民。由于英国法律规定一切生于本土的臣民(包括在1776年前出生在殖民地的美国人)将永远效忠君主,就很难把美国公民从这个大杂烩中分离出来。效忠派这群人为美国法庭确定公民身份提出了关键的考验,一连串案例最终确定了一个主动效忠的原则,规定1776年前出生的个人有权在公民身份和臣民身份之间作出选择。(围绕这些定义的争议将在1812年战争前的那几年里再度激化。)[21]另一个更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事关对效忠派的报复。《巴黎条约》第六条规定各州不得因效忠派在战时的归属而迫害他们。该条约中还险些包括一个由国会提议的、禁止被流放效忠派回国的举措。[22]然而许多州反对这些条款,认为这是联邦政府侵犯各州主权,因而还是通过了形形色色的反对效忠派的法律,直接违反了条约的条款。[23]纽约作为战争期间英国最大的据点,就前效忠派应该享受怎样的权利和保护的问题发生了尤其激烈的争论。《巴黎条约》签署之后,在纽约没收效忠派的财产的事例事实上还增加了。[24]《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的作者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82年在纽约市开始自己的律师生涯时,就坚决反对通过敌视前效忠派的法律。[25]

“全世界的眼睛都在看着美国,”汉密尔顿在一篇流传甚广的文章中宣称,并坚称新的共和国应该宽容以前的不同政见者,“以革命的果实来为之辩护。”[26]这一类论调最终获得了普遍支持。到贝夫·鲁宾逊在1790年代末重返纽约时,法律惩罚大多已经废除或中止了。和那些被剥夺权利和财产的效忠派的许多亲戚一样,他也在州法院奋斗多年,力图归还效忠派们被没收的财产和没有偿还的战前债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效忠派重新融入美国社会映照出英国和美国之间达成和解这一更大的过程。英国一贯希望与美国保持良好关系,部分目的是阻止共和国落入法国的势力范围。美国自身也要依赖英国这个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它事实上也的确无法承担牺牲两国关系的严重后果。1793年英法战争的爆发又为双方的担忧增加了新的紧迫性。美国虽然宣布中立,以避免高昂的战争费用,但冲突还是迫使年轻的共和国如乔治·华盛顿所说的那样,“作出两难抉择,再没有什么比让我们卷入欧洲的冲突更痛苦的事了”。[27]战争使英国和美国自1783年来悬而未决的许多问题变成了焦点。美国人尤其觉得苦恼的是英国还占据着它在五大湖区的堡垒,而没有像《巴黎条约》规定的那样,从那些堡垒中撤出。(英国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美国没有为效忠派提供足够的赔偿。)美国奴隶主仍在叫嚷着赔偿他们在撤离期间被偷走的奴隶,而英国商人和效忠派仍然认为他们战前的债务理应得到偿还。

1794年,前和平专员约翰·杰伊(他现在已经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前往伦敦协商解决方案。他起草了一项协议,英国可以获得抢手的贸易优惠,但须同意从西部堡垒中撤出,并同意建立委员会裁决边境事务和战争债务。(杰伊本人作为一名废奴主义者,没有敦促为被偷奴隶赔偿一事。)[28]《杰伊条约》显然对英国十分大度,因而成为美国早期历史中激起众怒的文件之一。托马斯·杰斐逊谴责它“简直就是英格兰和这个国家反对美国法律和人民的盎格鲁人之间签署的盟约”。[29]然而事实上,与双方冲突相比,美国与英国和解能够获得更多经济和战略利益。到1790年代末,美国人已经不再叫嚣与英国打仗了,相反,美国正在与法国开战的边缘徘徊呢。

然而白人效忠派与爱国者、英国与美国之间达成的这一利益协调显然漏掉了英国在革命期间的一群盟友:印第安人。尤其是对莫霍克人和克里克人来说,革命的结束并没有终止暴力:它演变成了一系列持续的边境冲突。[30]有些英国官员,比较突出的像上加拿大省督约翰·格雷夫斯·西姆科,希望继续利用印第安人盟友来守卫英属北美边界免受美国袭击。但英国首都的决策者们签署《杰伊条约》并同意撤出了五大湖区的堡垒,实质上就是为了英美和解的更大目标而把印第安人出卖了。当美国军队向着约瑟夫·布兰特的西部印第安人联盟进军时,西姆科已经无法派遣英国军队前去支援了。1794年在福伦廷伯斯之战(Battle of Fallen Timbers)中战败之后,印第安人联盟把如今俄亥俄州的大部分领土割让给了美国。

约瑟夫·布兰特继续在格兰德里弗的保留地运筹,试图周旋于几大帝国之间。英国根据《杰伊条约》撤出尼亚加拉堡(Fort Niagara)之后,他就失去了保护,硬着头皮招架在易洛魁人的边界上虎视眈眈的美国军队。他那个脆弱的自治领看似分裂了。他自己家族内部的一桩悲剧更是加重了他的崩溃感。1795年,布兰特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艾萨克喝醉了酒,愤怒地挥刀冲向他。布兰特抓住他的手一扭,没想到却把刀刃直直地插在了儿子的头上。两天后艾萨克因伤不治而亡。其后几年,布兰特一直把那把匕首放在他卧室的壁炉台上,每每看到它,便痛苦地忆起那些希望破灭、厄运来袭的瞬间。[31]他开始酗酒。他试图把易洛魁人的土地出租或卖给白人效忠派殖民者,筹钱以解莫霍克人的燃眉之急,但英国人却不让他这么做:割让出堡垒之后,北美的帝国当局试图加强他们对印第安人周边地盘的控制,这样万一将来他们与美国人发生冲突,希望还能确保印第安人的忠诚。布兰特反复提到过像1775和1785年那样再次前往伦敦申诉,但他的控制力早已式微,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始终未能成行。[32]

当北方的布兰特觉得自己的势力减弱之时,南方的克里克人也面对着对英国—印第安人同盟的另一重考验,这一次牵头的仍然是威廉·奥古斯塔斯·鲍尔斯。这位自封的克里克人领导人1798年从弗里敦前往伦敦——多亏扎卡里·麦考利借给他10英镑作路费——再次寻找愿意倾听他那些把西班牙人赶出北美的计划的英国大臣。[33]鲍尔斯不久便再次酝酿起在西南部重建克里克效忠派国家马斯科吉国的计划。通过恢复自己在伦敦的人脉(此时住在伦敦的邓莫尔勋爵坚持请鲍尔斯来晚餐时“要穿得像个埃斯塔乔卡”),鲍尔斯在白厅四处活动,又有一批人表示尽力给予支持。1799年,他再度横跨大西洋,这一次的路费是由英国政府承担的。[34]

离开七年后,他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克里克妻子所在的村庄。克里克人的地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他的老对头亚历山大·麦吉利夫雷死了;现在的美国印第安人事务专员正在积极“教化”克里克人,想把他们变成拥有奴隶的种植园主和消费者。[35]不过鲍尔斯的要旨并没有变。他敦促同人们,要团结在马斯科吉国,要团结在英国人麾下,获得真正的自治权,才能抵御美国殖民者的入侵和西班牙的统治。1800年春,鲍尔斯和300个印第安人一起,占领了位于墨西哥湾圣马克(St. Mark’s)的西班牙军事据点,极大地鼓舞了马斯科吉国的士气。在塞尔米诺人(Seminole)所在的遍地沼泽的米科苏基村(Miccosukee),也就是如今的塔拉哈西(Tallahassee)附近,鲍尔斯开始建设自己梦想已久的都城,计划在那里开办一份报纸,建立一所大学,还有更多雄心壮志。他私下里还在考虑马斯科吉宪法的条款。虽然这份文件未曾起草完成,但它明确表达出鲍尔斯致力于建立一个大致类似于英国的宪政制度,试图寻找一条介于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之间的中间道路。他还希望把新的一群效忠派吸引到马斯科吉来。法国革命将大约200000法国侨民驱逐出境,还有15000名难民从法属圣多明各逃往美国。[36]按照鲍尔斯的设想,马斯科吉国将成为任何希望在开明政府领导下获得良田沃土的无家可归之人的避难天堂。[37]

然而那些折腾不已的政权既能帮助鲍尔斯冉冉升起,也将把他拉下政坛。大西洋两岸的政策和行政变化,再加上1802年的《亚眠和约》,导致鲍尔斯的国际支持网络坍塌了。最终,克里克人自己丧失了对这个哗众取宠之人的信任。感觉到当地人对鲍尔斯的支持减弱之后,美国印第安人事务代理人决定彻底除掉这个频频生事的对手。他与克里克人达成了一项合作,用债务豁免来交换割地,此外他们还同意交出威廉·奥古斯塔斯·鲍尔斯。在1803年5月的一次印第安人政务会上,一个克里克人分遣队抓住了鲍尔斯,为他戴上手铐(那是专门为此目的而请当地一位铁匠打制的),把他交给了西班牙人。鲍尔斯在不祥的旧日重现中再度被送回到十一年前被监禁的哈瓦那的莫罗城堡,然而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奇迹般地逃出生天。不知是因为疾病、服毒还是绝食,鲍尔斯瘦成了一副骨架。他于1805年下半年死于哈瓦那。他的归化部族克里克人将为与美国共和国交好而付出沉重代价:四分五裂,陷入内战。[38]部分美国军队在田纳西州上校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的指挥下,在他们的内战冲突中突然袭击,并将其作为借口,向印第安人的国土扩张。正如一个世代之前一样,在美国人歇斯底里地宣称敌人是“英国的野蛮人”的叫嚣声中,杰克逊踩在克里克人的尸体上而变成了美国的全民偶像。[39]

鲍尔斯希望在不久后即将在美国的地盘上建立亲英的效忠派国家,历史证明这是最后一次伟大的尝试,也是约翰·克鲁登和邓莫尔勋爵所倡导的政治路线的终结。鲍尔斯死后两年,约瑟夫·布兰特也去世了,至死都在与英帝国政府角力。[40]虽然布兰特建立的西部印第安人联盟将在肖尼人首领特库姆塞的领导下存续下去,但莫霍克人对帝国政府的屈服与日俱增。如果说在鲍尔斯和布兰特生前,克里克人或易洛魁人看似还能够颇有成效地周旋于几大帝国之间,建立和运作自治政权,那么他们的死无疑标志着那样的时代一去不返。

而当印第安人终于沦为美国人逐渐膨胀的野心和英国人与日俱减的支持的牺牲品,他们的落败指出了英国和美国最大的一个相同点:同样的帝国野心。就在鲍尔斯被俘的那个春天,美国从法国手里买下了路易斯安那领地,一夜间将国土面积足足扩大了一倍。这次购买标志着世界上最大的共和国转变为一个奋起直追的大洲帝国,用托马斯·杰斐逊的话说,那是一个“自由帝国”,以共同的语言、信仰和文化统一起来,是一个自由贸易、自治和天赋人权的帝国。[41]对杰斐逊和他的同代人来说,共和国和帝国这两个概念没有任何矛盾。他们生活在一个帝国的世界里,他们的国家既是共和时代的先驱,也是帝国时代的产物。

然而大英帝国的自我认知难道不正是一个“自由帝国”吗?人们常常对美国和法国的共和制政体加以比较。但美国的帝制虽说有着大洲势力的明显特征,但其最大的榜样却是英国。美国和英国的帝国主义者都认为自己传播了不那么崇尚武力的自由政体,打个比方说,起码强于拿破仑刀兵相见的暴政。印第安人的命运突出了自由帝国这一概念本身内在的矛盾,但它也可以解释美国和英国、爱国者和效忠派,为何能够在内战之后如此迅速地达成了表面上的和解。他们虽然风格不一,但对版图和自由的向往却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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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当贝夫·鲁宾逊在纽约风生水起,而他的兄弟们为大英帝国浴血奋战时,他似乎觉得英国和美国和谐相处、共生共荣是天经地义的。他以为“每个美国人都一定会在英国政府确保的福利和稳定中获得安全感”。[42]那么又为什么短短几年后,两个表面上顺理成章的盟友居然会兵戈相向?或许贝夫可以从他的弟弟莫里斯那里得到一些启发。莫里斯也搬到了纽约,事业有成,还娶了贝夫那位(祖上是爱国者的)妻子的妹妹。但当贝夫骄傲地自称“美国人”时,在新斯科舍出生的莫里斯却一直觉得纽约是个“陌生的国度”。[43]而当贝夫自信地预言只要美国与英国保持同盟关系,前途必将一片光明时,莫里斯却(在1806年)沮丧地提到,“如果美国几年后卷入一场内战,我一点儿也不吃惊”。[44]战争的确在1812年爆发了,再度确认和证明了美国革命对像他本人这样的白人效忠派、北美的黑人以及印第安人的影响。

莫里斯的预言在大西洋两岸都不乏其他人呼应,反映了英美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逐步升级。到1807年,《杰伊条约》已经失效,双方谈判达成替代条约的努力也失败了。有三个主要问题威胁着英美关系。首先,英国在1807年实施的枢密令中禁止中立国(美国当然是其中之一)与法国开展贸易。第二,关于美国公民和英国臣民的定义双方仍有分歧,英国声称有20000名英国臣民在美国商船上服务,其中很多人携带着美国官方签发的可疑的公民证书。[45]它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命令权力极度扩张的王家海军拦截美国船只,让船上的海员们意识到自己是英国臣民,哪怕在美国看来,这样的行为简直是明目张胆的侵犯国家主权。第三个问题事关美国边境上的印第安各族的身份问题,美国认为,英国仍在继续支持那些印第安人的自主权和自治权(从特库姆塞的例子来看,美国的指控不无道理)。

到1810年代初,对英国的不满激起了美国国会共和派内部的一个派系叫嚣开战——这就是美国最早的“鹰派”。绝大多数英国人正好也想跟美国在战场上一决高下。他们此时焦头烂额。拿破仑的帝国版图已经从地中海扩张到波罗的海,从安达卢西亚(Andalucia)扩张到俄国边界。英国被西班牙的一场鏖战拖得疲惫不堪,为了保护它在西印度群岛、非洲和亚洲的财产而左支右绌。国内的形势也好不到哪里去。1810年,(虽然已经半盲,还患有风湿病,但仍然)极受大众欢迎的国王乔治三世最终还是疯了,他那位放浪形骸的长子被任命为摄政王。经济萧条日益加深;1811~1812年,不满的工人发动了对作坊和工厂的一系列袭击,以神秘的“鲁德船长(Captain Ludd)”的名义砸了织布机。然后在1812年5月的一天,首相斯潘塞·珀西瓦尔(Spencer Perceval)刚走进下议院的大厅,就有个人从门道里出来,冷静地对着他的胸口开了枪。珀西瓦尔几乎当场身亡,成为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暗杀的首相。他的继任者们旋即废除了争议重重的枢密令,希望缓和与美国的关系。但为时已晚。五天后,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总统签署了对英国的宣战书。

美国的鹰派把1812年战争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鉴于美国人口自1775年起已经大约增加了两倍,很大一部分美国人大概根本就不记得第一次独立战争了。)相反,很多英国人认为这是美国人背信弃义。但在某种意义上,莫里斯·鲁宾逊预言美国将陷入一场“内战”倒是更接近事实真相。的确,新英格兰联邦主义者们坚决反对战争,几乎到了威胁正式退出战争的地步。与此同时在英属北美,战争对帝国臣民的忠诚提出了重大考验。而虽然这是美国和英国之间的战争,但和美国革命一样,它也是由北美人发起的一场混战,参与者包括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它将对所有这些人群产生明显影响,并将在美国和英属北美双方各自巩固一种归属感和团结精神。

美国和大英帝国共有一段数千英里长的国境线,双方都没什么防御,威灵顿公爵曾叹息说:“全是边疆啊!”[46]1812和1775年一样,美国的首要目标就是占领加拿大。英属北美当时可用的英国正规军只有几千人,只好严重依赖印第安人备用军和当地民兵连作为守军。[47]还好,滨海诸省有王家海军保护,不大可能遭到袭击;他们为英属北美的其他各地提供了急需的物资供给。下加拿大讲法语的大多数人似乎跟英国人一样讨厌美国,因而和1775年一样,他们嘴上不说,其实还是效忠派。[48]然而讲英语的上加拿大却另当别论。它环绕着五大湖的战略位置意味着它将受到美国侵略的最大冲击。但它的10万人上下的居民中,有80%都出生于国境线以南。能否指望这些所谓的晚期效忠派挺身而出为帝国而战呢?就此而言,原先的效忠派又如何?1789年,多切斯特勋爵曾授予他们“联合帝国效忠派”的名号作为荣耀的标志,并为他们的子孙免费拨赠土地,希望以此来确保下一代人忠于帝国。[49]然而该省民众屡次对政府发起挑衅,虽说都不成熟,却也十分激烈,省政府因而屡屡受到冲击。统治者们害怕的那种麻烦的一个例子是,上加拿大议会投票否决了英国将军艾萨克·布罗克(Isaac Brock)提议的为保持战时风纪而中止人身保护法的要求,而在英国和美国,这项措施都已得到授权实施了。[50]

英国对北美人是否忠诚的焦虑没那么容易平息,整个战争期间,招募上加拿大人加入民兵组织始终是个难题。不可避免,自有某些英国臣民投靠了美国人;还有人(与我们更熟悉的20世纪的潮流相反)搬到美国以逃避服军役的义务。许多人保持缄默,这是一场没必要的战争,他们也不想采取立场。[51]然而敌人入侵的威胁也让加拿大人团结了起来,英属北美人了解到联邦主义者和新英格兰人都反对开战(加拿大的报纸对此事大肆渲染)时为之一振,也觉得自己那个稳定有序的政府总好过美国的共和制乱象。[52]美国军队发出一份公告,承诺上加拿大人“能够从暴政和压迫中解放出来,恢复自由人的尊贵之身”,却被加拿大人耻笑为虚伪。他们自己的才是自由的政府;共和制实施的是多数人的暴政,更何况还有高额的税负。[53]

虽然托马斯·杰斐逊等人想当然地认为美国占领英属北美“只是行军的问题”,但战争很快就证明他错了。[54]美国人放弃了对蒙特利尔的进攻,因为民兵没有得到在自己所在州之外战斗的命令,拒绝跨越国境。在底特律和尼亚加拉,布罗克将军靠印第安人盟友的帮助阻止了美国人的进攻。1812年10月,在安大略湖以南的昆士敦(Queenston),布罗克迎面遭遇了一支军力比自己强三四倍的美国侵略军。纽约民兵以不可阻挡之势一船人又一船人地穿过尼亚加拉河,直到看到有船只带回死者和伤者,士兵们才想起来不该跨越国境,便留在原地。那天的战斗以英国人的胜利而告终,但布罗克将军也殉职了。布罗克在冲上昆士敦高地时被击中倒下,重现了沃尔夫将军的英勇,被尊为英属北美早期的几位大英雄之一。[55]

这些初期的胜利有助于动员另一群先前躲在战争背后无动于衷的上加拿大人口,还有一次令人难忘的失败也是一样。1813年4月,美国人跨过安大略湖,对约克发动了一次袭击。约翰·格雷夫斯·西姆科梦想中的“小伦敦”一直以来都只是个小镇,但约克毕竟是省府,有配套的公共建筑、一个庞大的卫戍区,还有武器库。英军一看敌人来势凶猛,决定撤退,走时炸掉了要塞的火药库。爆炸造成了数百美国人或死或伤。愤怒的美国士兵开始了疯狂的抢劫掠夺,把他们能找到的每一所还未沦陷的房子洗劫一空,还报复性地把上加拿大议会烧为灰烬。火舌吞没政府所在地的景象着实让人难忘,尤其是这只是开了个头,“美军的燃烧系统”后面还有很多“辉煌战绩”。[56]

约克发生的一切随后为美国民族神话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开了先例,英国海军上将亚历山大·科克伦(Alexander Cochrane)命令他的部队“劫掠”切萨皮克的海滨城镇,直到美国赔偿上加拿大的损失为止。1814年8月,英国人决定直捣美国首都华盛顿。华盛顿市内的市民听到枪声在几英里外响起,都吓坏了,在英军袭击之前纷纷逃走。在白宫,第一夫人多丽·麦迪逊一定要在出逃时把一幅乔治·华盛顿的全身像带在身边妥善保管。因为从墙上拧下螺丝太麻烦了,她命人把相框打破,取出画布卷起来带在身边。然而这幅辟邪的画像没有给她带来多少好运:在城外的一家客栈,她被华盛顿的难民拒之门外,盖因人们气愤地指责是她的丈夫把他们拖入了这趟浑水。[57]久经沙场的英国人无意间在天黑后走入这座废都,像美军对待约克一样把华盛顿洗劫了一番。在军队爆破专家们的监控下,他们向窗户里面发射康格里夫火箭炮,焚烧了国会大厦。英军进入白宫,先是看到了一桌供40人享用的宴席,开开心心地坐下吃饱喝足了,然后便一个一个房间冲进去,点火焚烧里面的物品和家具。整座都城燃烧了一夜。就连点火的士兵们看到“美国的骄傲”被付之一炬也深感不安。但战争本来就令人不安——英国人可没忘记,这一切是美国人先挑起来的。[58]

到那时,由于欧洲的冲突似乎终于要结束了,英国的处境得到了大大的改善。拿破仑在俄国大败而退,而伊比利亚半岛经历了四年鏖战之后,英国军队终于把法国人赶出了西班牙。受到这些事件的鼓舞,英军指挥官们决定一举结束北美的战争。半岛战争的数千老兵乘船前往北美增援,其中就包括菲尔·鲁宾逊。他到达北美时,军服上添加了新的领章,胸前也挂上了新的勋章,因为在西班牙的勇敢表现,他已升职为准将。这是他自1783年从纽约市撤退之后,第一次回到自己出生的大陆。

英国战略家们计划在战争开始的加拿大边境结束这场战争。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鲁宾逊会在战争胜利的过程中发挥很大的作用。他将指挥一个旅占领尚普兰湖和安大略湖,但计划遭到破坏,整个行动以不体面的方式结束了。[59]于是,1812年战争的最后一次行动大概会被威廉·奥古斯塔斯·鲍尔斯看作是梦想成真,一支英国舰队出现在墨西哥湾,控制了密西西比河。1814年的最后几天,英国士兵们在新奥尔良附近的沼泽地下了船。他们于1815年1月8日进入城市,遭遇了一支由安德鲁·杰克逊指挥的美国军队。美军猛烈开火消灭了英国侵略者,一排排红衣英军倒在地上。战斗结束时,2000多名英军士兵死亡、失踪或受伤,而美军的伤亡人数只有71人。可怕的杀戮让杰克逊手下那些来自边远地区的士兵都望而生畏。“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一位肯塔基民兵说。一位苏格兰士兵反驳他说:“这没什么,伙计;你要是像我们一样在西班牙打过仗,见到的场景可比这可怕多了!”[60]

这位白发苍苍的老兵的不屑言论成为新奥尔良之战事实上的结语。美国的胜利来得太迟了。两周前,英国人对自己战胜拿破仑充满信心,便和美国谈判官在根特(Ghent)签订了一项和平条约,结束了1812年战争,重申双方将回到战前的状态。英美战争结束了。至少15000名战斗人员或死或伤,而名义上一切原封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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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条约的条款大致确认了英国人对1812年战争的诠释,它是一场(虽然血腥但)说到底毫无意义的事件,一场在英国对法国及其盟国作战过程中多余的杂耍。然而对它的北美参与者而言,这第二次英美冲突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1812年战争是在仅仅三十年前刚刚由内战分裂的两群人之间进行的,因而明确了美国革命为一度曾为效忠派的三类人留下的遗产:黑人奴隶、与英国结盟的印第安人和英属北美白人难民。

1812年战争最清楚地重演革命脚本的一幕,发生在1814年春,科克伦上将发布了一篇公告,邀请美国人叛变。他承诺说,任何接受邀请者都将被欢迎加入英国武装部队,并有机会“以自由殖民者的身份前往英国在北美或西印度群岛的属地,他们将在那里受到适当的鼓励”。[61]虽然科克伦没有赘言明说,但每个看到他的舰队在切萨皮克湾潜伏的人都知道他打算吸引的是哪一类志愿兵:这是对奴隶发出的邀请。黑人和白人都不会忘记邓莫尔勋爵的1775年公告:的确,美国人名下的奴隶至少从1813年就开始投靠英国人了,最远的跑到了新斯科舍。当科克伦沿着四十年前邓莫尔招募摩西老爹、哈里·华盛顿和数百位其他黑人的水湾航行时,有3000多个奴隶跑来加入了英军。他们在战后的遭遇也重复了革命战争的先例。英国政府把2000个“难民黑人”重新安置在新斯科舍那些当年由黑人效忠派建立的村庄里。其他加入英军的奴隶在英国新获得的特立尼达殖民地分得了土地,成为和新斯科舍及塞拉利昂的黑人效忠派前辈一样的殖民拓荒者。

这些处理逃亡奴隶的做法生动地表明,虽然在大英帝国,黑人效忠派的自由在很多方面大打折扣,但在革命过去三十年后,英国的承诺对美国奴隶仍然至少有着一定的吸引力。[62]不过二者间有一个差别值得一提。在美国革命中,盖伊·卡尔顿爵士曾拒绝了乔治·华盛顿提出的英国人要么交还黑人效忠派、要么赔偿的要求。在1812年战争中,无疑因为考虑到革命争议,英国政府本身没有过多参与科克伦的公告。当美国要求赔偿被撤离的奴隶时,英国没有交还逃跑者——那样就过分违背诺言了——而是在一次国际仲裁之后,同意为3601个被解放的奴隶赔偿美国奴隶主大约120万英镑。[63]这一次出钱为奴隶赎得自由,更加凸显出英国在美国革命期间拒绝这么做的出奇之处。此时它坚持的是那时通行的赎回解放的做法,后来的1833年,当大英帝国废除奴隶制时,政府在更大规模上遵循了这一先例,总共赔偿了奴隶主2000万英镑。这有力地证明了英国“自由帝国”和美国一样,会在某些地盘上尊重黑人的自由,而在另一些地盘上支持奴隶制——仿佛奴隶们还需要这样一个证明似的——在美国,新英格兰各州、纽约和新泽西也在1804年废除了奴隶制。

对于英国的印第安人同盟来说,1812年战争与美国革命之后相比,形势大不如前,希望渺茫、前途暗淡。革命之后,英国官员们试图利用易洛魁人在北方抵御美国,为南方的印第安人自治提供了有限的支持。1800年代初,布兰特和鲍尔斯都亲身感受到,英国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支持他们了。虽然某些英国官员在1812年战争开始时认为,特库姆塞领导的印第安人国家提供了很好的缓冲,但战争结束时,这类讨论全都停止了。因为真相是,到1815年,英国已经不再需要印第安人作为抵御美国的缓冲了。和平确定了国界,并彻底消除了此前所有关于美国可能会分裂的期待。相反,随着加美边界两侧的白人殖民地日益稳固,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先前确立的合作和谈判模式,以在地图上划分被分割和收复的土地的方式得到了解决。[64]在美国的南部边界,1812年战争也同样彻底结束了英国人的设想。当英国人不再提供支持,克里克人尤其难过地目睹了发生的一切。1814年,安德鲁·杰克逊迫使他们签订了屈辱的《杰克逊堡条约》(Treaty of Fort Jackson),他们割让了一半多的领土给美国,并同意西迁。撤退至墨西哥湾岸区的英国军队的确试图给他们参战的盟军留下些什么:阿巴拉契科拉河(Apalachicola River)上的一座坚固的城堡,就在鲍尔斯的马斯科吉国的腹地。和平之后曾有很短一段时间,这座所谓的“黑人城堡”吸引了各国人,包括巧克陶人(Choctaws)、塞尔米诺人,特别是逃亡的奴隶们,它也成了抵御美国支持的所谓“文明”武力的一座自治堡垒。但1816年,杰克逊就下令摧毁了这小小的避难天堂。[65]

对第三类参与者,即英属北美的白人效忠派而言,1812年战争以最明确的方式巩固了革命的遗产。传统上,美国人一直把1812年战争理解为对国家身份的重要考验,1931年,当弗朗西斯·斯科特·基(Francis Scott Key)在英国轰炸巴尔的摩时所写的歌曲《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被确认为美国国歌时,更加强化了这种观念。[66]但英属北美也丝毫不亚于美国,正是在这里,这场战争才真正可以说是转变了一种集体身份——几乎相当于美国革命之于国境线以南的美国。尤其是对上加拿大人来说,1812年战争在好几个方面堪比革命期间美国革命者的立场。让他们在帝制和共和政体中作出选择;请他们拿起武器抵御军力比他们强大得多的武装侵略;还要求许多居民在他们个人对当地的忠诚与对国家的忠诚之间找到平衡。只是这一次,帝国的支持者们赢得了胜利。美国的主要战争目标——占领加拿大,以失败告终。[67]加拿大民族主义历史学家把1812年上加拿大的“忠君”卫士们纳入革命时代的“联合帝国效忠派”中,因而在事实上用一个抵抗和团结的救赎叙事重写了早期的失败故事。[68]作为战后身份的汇合点,1812年战争使得对帝国的“忠诚”——或者毋宁说对“自由身份”或“自由权利”的忠诚——在其后至少一个世代成为英属北美政治话语的核心概念。[69]

但特别强调忠诚也开启了关于它的意义的争论。在某些人看来,忠诚是关于谁应该归属于英属北美这样一个包容性概念的基础。只要忠诚,在美国出生的“后效忠派”、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人都可以毫无困难地被纳入英国臣民身份的怀抱。而另一些人认为,忠诚恰是排除这些群体、使他们无法享受充分的英国人权的重要测试。战后不久,在上加拿大人所谓“外国人问题”——也就是1783年后迁入的美国人是否应被归化为英国臣民的问题——的争论中,这些意见就引起了冲突。[70]反对归化美国人的政治家领袖之一就是约翰·贝弗利·鲁宾逊(John Beverley Robinson),这位上加拿大少年老成的首席检察官是纽约鲁宾逊家族的远亲。鲁宾逊的态度代表着英裔加拿大人基于对美国的仇视而日益产生的优越感。作为第二代效忠派和第一代加拿大爱国者,鲁宾逊1791年生于上加拿大的效忠派家庭,曾在昆士敦与布罗克并肩作战,并在英格兰学了两年的法律。(菲尔·鲁宾逊在那里见到他时“开心坏了”,希望“在我们两人离开这个国家之前,有机会介绍你认识更多鲁宾逊家族的成员”。)[71]居住在帝国之心进一步增强了年轻的鲁宾逊(近乎沙文主义)的爱国感情,当一位英国朋友“选择用‘扬基’这个词取笑我,他好像觉得这个词适用于每个[北]美人”时,他立即明确了自己的爱国立场。“我生于加拿大,如果我能被称为扬基人,那么奥克尼群岛的那些人也是扬基人了,”他反驳说,生怕人们把“加拿大人”“与他们如此憎恶、还打了这么久的仗的人混为一谈。”[72]

约翰·贝弗利·鲁宾逊的态度代表了1812年后逐步成形的加拿大“托利派”效忠立场。他和他的保守派同人们把效忠派——不管是联合帝国效忠派还是1812年战争中的忠诚斗士们——尊崇为一个咄咄逼人的帝制加拿大的开国元勋。他们的英属北美并非许多效忠派在1812年以前支持的那个低税率的稳定政府之下的英属北美,而是帝国忠实的守卫者,绝对忠君、彻底反美国的英属北美。[73]对他们而言,“效忠国王”一词所引发的联想与这个词如今的含义(尤其是北爱尔兰对这个词的用法)有关,所表达的是对帝国的铁杆支持。1812年战争后,上加拿大保守派有效地重构了效忠立场的意义,以至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革命时期认为效忠派是保守派这一由来已久的观念。然而这样的描述充其量也是误导,它只抓住了北美难民大概会承认的一小部分观点。

在为北美效忠派巩固美国革命的遗产方面,1812年战争似乎以一种休战替代了某些紧张关系。冲突结束时,英属北美和美利坚合众国都认为自己一方胜利了,也还各自强化了“自由疆域”的自我形象。在国界线以南,美国承诺给自己的公民一个拥有个人自由和民主政府的帝国,当然这些仍将奴隶和大部分印第安人排除在外,后者没有充分参与的权利。在国界线以北,英属北美呈现的是一个有序自由的帝国,建立在世袭立宪君主制的基础之上,起码在表面上,对多个种族的差异予以包容。无论他们未来还将有何争议,这两个对立的帝国在一条很长的国境线两侧均彼此映照,再也没有过正式宣战。

因为虽然1812年战争重复了美国革命的某些特征,进一步割裂了大英帝国和美国,但它本身既不是独立战争,也不是革命,所以到战争结束时,并没有难民大规模迁徙。相反,还有很多人重返家园。在上加拿大的服役期结束之后,刚刚因为自己的英勇表现而获封爵位的菲尔·鲁宾逊决定去看看他童年时代的家。那是他自青春期后第一次沿哈得孙河谷穿行,突然对当地的风光涌起了一种原始的亲近感,那熟悉的土地的味道、潺潺的溪流、泛红的秋叶。菲尔住在很长时间没见面的堂兄弟家,继续自己对昔日家族的朝圣之旅,找到了在他婴孩时期照顾过他的乳母。如今已过八旬的老妇已经认不出他了,但“当我介绍了自己是谁后,她十分激动”。[74]随后他又去寻找当年住过的宅子。这么多年过去了,它还在吗?是什么样子呢?他的嫂子凯瑟琳·斯金纳·鲁宾逊到新泽西的安博伊(Amboy)探访自己的出生地去了,“但我父亲的房子已经了无踪迹——一块石头也没有留下。那里变成了一片荒草地!”[75]

而他看到了:那幢很长的白色木结构房屋分为三个相互连接的部分,装有漂亮的百叶窗和一对整齐的屋顶窗,坐落在舒格洛夫山(Sugarloaf Mountain)的山脚下。那棵樱桃树显然长高了,路旁的柳树(因为他父亲那位臭名昭著的朋友而被称为“阿诺德柳”)看起来受过不小的冲击,饱经雪雨风霜。[76]除此之外,眼前的风景与他的记忆“相差不大”,以至“我热泪盈眶,在心底里发出了许多沉重的叹息”。菲尔“离开那个宁静而舒适的山谷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13岁。他记得那些低矮的房间里环绕着他的父母及友人宾客的声音;他记得自己和兄弟姐妹们在那里享受过“最美好的和乐幸福”,从那以后便一去不返。[77]那是怎样无忧无虑、舒适安逸的时光啊!作为一个充满信心的殖民地精英的孩子,这群山环抱的家园安全无虞,几乎就是他们全部的世界了。

然而现在已经是1815年,那些旧日风光已经是18个世纪的往事。他长大了,大英帝国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是一个横跨亚洲和大西洋的帝国,结构更加中央集权,治理风格也更有意地开明自由了。将军弗里德里克·菲利普斯·鲁宾逊爵士转向身边的儿子,两人一起离开了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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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1812年战争标志着北美效忠派难民的故事的某种结局,那么少数其他效忠派移民的迁徙路线则代表了这一时期大英帝国更为宏大的转变。和雇佣他们的帝国一样,这些人也转向了东方的南亚。

1810年2月的一天傍晚,菲尔·鲁宾逊的母亲苏珊娜正在桑伯里的家中,意外地听到一阵敲门声,看到一个恍惚有些面熟的年轻人走进了房间。自从亨利·克林顿·鲁宾逊从北美前来拜访他们,已经过去了十年,眼前的年轻人是远在新不伦瑞克的小贝弗利·鲁宾逊的另一个儿子、她的孙儿威廉·鲁宾逊。“哦,祖母看到我高兴坏了,哭得像个孩子”,威廉在桑伯里的第一晚在家信中写道,“您,我亲爱的父亲,是她最牵挂的人,虽然你们已经分开了这么久,她的爱仍然和您最初离开她时一样强烈。”年仅16岁的威廉追随死去的哥哥亨利的足迹,来英国参与作战。他也被拉进了他那个大家族的宽大怀抱。他的祖母和婶婶给他讲了很多古老的家族故事。“菲尔叔叔是我见过的最和蔼可亲的人,总能让我们开怀大笑”,而他的叔叔威廉·亨利·鲁宾逊“在每个方面都很像爸爸,他总是开玩笑”,让年轻人立刻就像在家里一样无拘无束。[78]菲尔像对待亨利一样,为年轻的威廉作了安排,把他安置在一个很好的军团里。威廉穿上自己崭新的漂亮蓝色军装,出发参战去了。但他的目的地是鲁宾逊家族从未有人去过的地方。他坐船去了印度。

至少从1750年代开始,印度一直是大英帝国的下一个关注焦点。在北美的损失使得印度成为它的首要投资。那并不是说英国的大西洋帝国完蛋了——对此,效忠派难民看得比大多数人都要清楚。具体而言,英属北美继续作为殖民政府的模板,远至澳大利亚,各个殖民地纷纷效仿。然而到18世纪末,由于英国的精力越来越投入在印度及其周边地区,大西洋世界的帝国利益显然被抵销了,革命—拿破仑战争更强化了这一趋势。在印度内部,害怕对手法国成为英国人军事扩张的极好借口。在印度之外,英国占领了通往次大陆的一系列战略中转站:马耳他、好望角、锡兰和新加坡。到1815年,印度对大英帝国的重要性一点儿也不亚于四十年前的北美和加勒比群岛等殖民地:这是面积最大、经济上最有价值、战略上最为重要的领地,因而也是对首都政治和文化最有影响的领地。

大英帝国——自由帝国

詹姆斯·伦内尔(James Rennell):《孟加拉、巴哈尔、阿瓦德和安拉阿巴德地图》(A Map of Bengal,Bahar,Oude,&Allahabad,1786)。

只有一个区别:这不像英属北美和如今的澳大利亚那样是一个殖民帝国,它本身就是一个帝国。即便在英国统治最高潮的1900年前后,也只有大约10万英国人居住在印度,与该国的近2.5亿人口相比,少得不值一提。在1858年前,英国的利益一直由东印度公司管理,这个私人贸易公司对其董事和股东负责,只不过受到议会越来越多的监督。该公司还维持着一支200000人兵力的私人印度西帕依军队,这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常备军之一。英国在印度统治的最大神话,是它并没有实施在场统治。德里的莫卧儿王朝皇帝及其下属们名义上统治着印度北部的大部分地区;这块次大陆的其他地区则分裂为数百个独立的公国。各个印度宫廷用它们充满异国风情的富饶物品诱惑英国人,特别是当他们能够安全地得到英国的宗主权保护时尤其如此。一个又一个本土小国或多或少地受到英国的直接控制,最初始于1750年代的孟加拉,然后是莫卧儿王朝的阿瓦德(Awadh)、海得拉巴(Hyderabad)和阿尔果德(Arcot)诸省。迈索尔的蒂普苏丹曾经是英国在印度南部最大的对手,死于1799年敌人对他所在都城的一次大规模的猛攻。英国在西印度最大的威胁马拉塔人联盟在1818年的一系列惨烈战争中被制服了。

1780年代的议会管制帮助结束了“纳勃卜(nabob)”(波斯语“nawab”的英语拼法)的疯狂敛财,他们在英属印度的地位相当于加勒比地区的糖业大亨。但印度成了扬名立万的首选,在帝国的职业生涯阶梯中高居首位。革命战争老兵阿留雷德·克拉克(Alured Clarke)和阿奇博尔德·坎贝尔都在牙买加担任总督之后赴印度身居要职。约翰·格雷夫斯·西姆科先是在上加拿大任职,后来被升职为印度总指挥,只不过还未上任就去世了。最有名的例子是康沃利斯勋爵在美国经历了尴尬的失败后,于1786~1793年担任印度总督期间颇有影响,替自己挽回了名声。(约克敦战役仅仅五年后,一位东印度公司上尉设立了英国在马来西亚的第一个哨所,他以新任总督之名把那里的堡垒命名为康沃利斯堡。)康沃利斯在任时期取得的成功获得了东印度公司的极大肯定,后来他再次得到任命,于1805年又重返印度,不久就在那里去世了。

印度作为高风险但上升空间极大的职业舞台,尤其吸引那些野心勃勃但又在某种程度上被边缘化的人,像没落贵族、苏格兰人、爱尔兰新教徒——以及北美效忠派难民。如玛丽亚·纽金特亲眼所见,东印度公司军不久便来了不少在美国出生的军官。[79]1811年,离开牙买加六年后,她陪丈夫来到了印度,他刚刚被任命为那里的总指挥。她至少有两个外甥在公司服役,还曾前往加尔各答和她的哥哥、英国将军菲利普·斯金纳团聚了一次。[80]在安格拉城外的马图拉(Mathura),她与公司后台老板爱德华·阿诺德和他的姐姐索菲亚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她在日记中没有提到阿诺德夫妇也是效忠派的后代:他们的父母不是别人,正是贝内迪克特·阿诺德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玛格丽特(佩姬)·希彭。[81]1799年,贝内迪克特把爱德华送到孟加拉,让他生活“在康沃利斯勋爵的保护下”。佩姬“因为与大儿子分别而十分难过”,但父母认为这是“必要的一步”——他必须挣钱——“而且只要他身体健康,我们丝毫不怀疑他一定能成功”。[82]三年后,爱德华的弟弟乔治也加入了孟加拉军队。

索菲亚·阿诺德大概是为了自身社会地位的提升才来到印度的,那时人们把来印度这个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白人社会寻找丈夫的女人称为“渔船队”。该策略一般来说是很成功的:就连18岁的威廉·鲁宾逊在印度西部的苏拉特(Surat)驻军时,也曾冷酷地想娶一位附近的白人寡妇:“不是因为我爱她,而是因为她有一大笔财富。”[83]索菲亚1813年嫁给了爱德华的一位军官同僚。[84]但适婚的欧洲女子太少了,这是许多白人男性与印度伴侣建立长期关系的一个原因。[85]爱德华·阿诺德在他的遗嘱中为“长期陪伴我的原住民女人马胡莫蒂·豪努姆(Mahummedy Khaunum)”留下了大笔遗产。[86]当乔治·阿诺德1828年在印度去世时,他把大部分遗产留给了自己的英国遗孀和孩子,但也给“在我的房子里陪伴了我十年半的原住民女人塞图拉尔·哈努姆(Settural Khanum)”留了一笔年金,还为他们年近15岁的女儿留了丰厚的遗产。[87]贝内迪克特·阿诺德那位有一半印度血统的孙女被取名为路易莎·哈丽雅特·阿诺德,算是那个年代的欧亚混血姑娘中最走运的了。1830年代,路易莎以她索菲亚阿姨的鳏夫的被监护人身份去往爱尔兰,1845年嫁给了一位英国建筑师。自那以后,她的名字就从阿诺德变成了亚当斯,她可疑的血统也无人再提了。[88]

像菲尔·鲁宾逊这样雄心勃勃的效忠派军官大概会问自己:如果他没有选择当前的道路,而是一路向东,加入了东印度公司军,他的命运将会怎样?他的财富和生命轨迹会呈现出什么状态?1758年出生于波士顿的将军戴维·奥克特洛尼(David Ochterlony)爵士,是他的印度同代人中最响当当的人物之一。在他的母系亲戚成为著名的效忠派之时,戴维在1777年就以军校学员的身份前往印度了。奥克特洛尼没有在北美的战场上行军杀敌,而是拓展了英国在亚洲统治的边界,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他指挥军队在1814~1816年征服了尼泊尔。他因为军功显赫而获得了准男爵的爵位,但他作为英国居民在德里居住的那些年,往往更喜欢被人称呼他从莫卧儿皇帝那里得到的波斯语头衔:纳西尔·乌德-达乌拉(Nasirud-Daula),意为“国家的守卫者”。奥克特洛尼身上没有一丝新英格兰清教徒的痕迹,他轻率地汲取了莫卧儿贵族的一切习惯。传说这位抽阿拉伯水烟、戴包头巾、吃酸辣酱的波士顿人有13位印度妻子,她们每天晚上骑着13头大象与他一起在城中漫步。[89]即便欧洲人从印度回国后在西方仍然过着“纳瓦卜”的生活已经不那么常见了,奥克特洛尼却成为留在印度、选择在东方过莫卧儿王朝纳瓦卜生活的诸多西方人之一。[90]

但就效忠派难民的事业而言,菲尔·鲁宾逊还能找到一个与他更接近的参照系,那就是生于1771年的威廉·林尼厄斯·加德纳,加德纳长大的地方距菲尔不到80英里。加德纳的母亲阿莉达·利文斯顿(Alida Livingston)来自旧时纽约最大的有产家族;事实上,鲁宾逊和加德纳还是通过联姻结成的远房亲戚。[91]在鲁宾逊家位于哈得孙河谷的地产以北的利文斯顿庄园,加德纳的外祖父管理着数百平方英里的土地,过着接近于欧洲贵族的生活,他有个非正式的称谓就是“老爷”。利文斯顿家族有好几个人成了积极的爱国者;其中一人甚至签署了《独立宣言》。但其他人则倾向于效忠国王,包括阿莉达,她嫁给了英国军官瓦伦丁·加德纳(Valentine Gardner)少校。到1779年,瓦伦丁·加德纳与英国军队一起在南卡罗来纳作战,而阿莉达则和小威廉一起离开了她父亲的庄园,来到了他的身边。那年晚些时候,这一家人试图乘船前往英国,但途中被俘,一直留在美国,直到纽约撤离。[92]战争结束时,加德纳一家加入了离开美国的效忠派大出走,威廉年仅13岁便在英国军队获得了第一个任命。年满20岁之前,他决定在军队中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那里的提升空间最大。凭借康沃利斯勋爵热情地替他拉关系,加德纳转战了几个军团,于1790年到达印度。[93]

从20岁到30岁,加德纳一直四处调动,继续着断断续续的军旅生涯。或许因为他在战时的童年时代便开始了无根的漂泊,他一直在寻找不同的机会。1791年母亲去世后,他继承了纽约的地产,曾想过重返美国。他也考虑过在英国定居,他的父亲如今在那里过着还算气派的生活。但在1798年前后,在苏拉特,加德纳的人生发生了一次重大转折。这位年轻的军官曾承诺帮助坎贝[Cambay,旧时名为卡姆巴特(Khambat)]已故的纳瓦卜从家族篡位者那里讨回原有的地位。加德纳心不在焉地参加累人的外交谈判时,注意到会议室尽头的帘子被拉到一边。帘子后面“我看到了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黑眼睛”。那是纳瓦卜13岁的女儿玛·蒙奇尔·乌尔-尼萨(Mah Munzel ul-Nissa)的眼睛。她的眼睛“让我白天黑夜魂牵梦萦”。加德纳对她着了迷,便“要求与公主结婚”;她的亲戚们因为他的军官身份而不情愿地同意了这位白人基督徒的求婚。由于内房制度的限制,加德纳直到婚礼当天才看到妻子的脸。当他最终揭开她的面纱,“看到那双让我神魂颠倒的亮眼睛”时,他一点儿也没有失望。“我笑了,年轻的贵妇人也笑了。”[94]

现在他一点儿也不想回到西方了,相反,他在印度社会越陷越深,辞去了英国的任命,加入了马拉塔军阀贾斯万特·拉奥·霍尔卡(Jaswant Rao Holkar)的军队,成为被原住民军队雇佣的几十名白人军官之一。马拉塔人战败之后,加德纳为东印度公司培养了一个骑士军团,名为“加德纳骑兵”。[95]他带领该军团尾随自己的美国同胞奥克特洛尼进入尼泊尔,指挥这支军队在印度中部与平达里人作战,并加入了英国1825年入侵缅甸的行动。在这些帝国战争的间隙,加德纳回到自己位于卡斯甘杰(Kasganj)的家,它就坐落在德里东南部的恒河岸边,住在由莫卧儿皇帝赠给他妻子的田庄上。在这里,这位英裔美国军官成为“半个亚洲人”,脱掉军服、穿上睡衣,餐桌上看不到欧洲食物,在一幢“满是从金发碧眼到一头毛茸茸的乌发的小家伙的房子里”享受着混乱的乐趣。[96]他为最喜欢的孙女取的名字在印度斯坦语中的意思是“晨星”;但每当他们称呼她的英语名字阿莉达,那是威廉母亲的名字,也是利文斯顿家族很受欢迎的名字,他便会听到一声来自纽约的微弱回响。他决定永不离开印度,“比起欧洲那寒冷的气候和冷漠的人心,这片土地甚合我意”。[97]

玛丽亚·纽金特如果看到她的美国同胞们在莫卧儿王朝的印度如此“入乡随俗”,一定会感到吃惊。在德里遇到加德纳的堂兄弟爱德华穿着印度服装,留着“络腮胡子”,拒绝吃牛肉或猪肉,“与其说是个基督徒,大概更像是个印度教徒”,[98]已经让她很吃惊了——爱德华那位十足英国派头的哥哥艾伦·加德纳勋爵正租住着纽金特位于白金汉郡(Buckinghamshire)的房子。但一位东印度公司公务员的妻子范妮·帕克斯(Fanny Parkes)曾在1830年代与加德纳相处过一段时间,被这位“和善、温柔、具绅士风度、举止优雅、风趣幽默的同伴”深深迷住了,大呼:“一个如此身份高贵的人!”[99]帕克斯一直催促加德纳写一部自传。“如果我要写自传,”他说,“你大概很难相信它;它读起来会像小说。”[100]虽然他不常谈起“我的扬基老家”,但他的个人史的第一章当然会从美国革命说起。[101]如果没有美国革命,他还是哈得孙河上的一位继承人。然而现在他却在这里,变成了印度斯坦的一位乡绅——他失去了纽约,却得到了印度。

在帕克斯遇到他后不久,加德纳于1835年去世了,他深爱的贵妇人也在仅仅一个月后便离开了人世。他们合葬在一处(她的头朝着麦加的方向),旁边是他们几年前刚刚为长子建起的坟墓:一座圆顶的莫卧儿陵墓,顶上用白色的大理石包裹着。如今大理石顶已被削去,但陵墓仍然竖立在加德纳的古老田庄上,成为各种文化跨越大洲、相互融合的永恒纪念。加德纳从美洲走向亚洲遵循的正是他有生之年大英帝国的扩张轨迹。当然,那条路线在北美效忠派难民中相对比较罕见。但虽说加德纳比大多数人走得更远,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他正是北美人大出走的一个代表人物。和其他许多人一样,他也被纳入了一个大大扩张的全球领地,帝国的万花筒在一个有着千丝万缕的世界中折射着、环绕着它的臣民,加德纳就是万花筒中的另一绚烂色片。


[1] 关于莫里斯、约翰和菲尔·鲁宾逊后来的事业发展,见Julia Jarvis,Three Centuries of Robinsons:The Story of a Family(Toronto:T. H. Best,1967),pp.85-111;威廉·亨利·鲁宾逊的事业发展见Catherine Skinner Robinson,Lady Robinson’s Recollections(London:Barrett,Sons and Co.,Printers,1842)。

[2] F.P.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799年12月3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4。

[3] 亨利·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1年10月10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7。

[4] F.P.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1年5月1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4。

[5] 亨利·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2年4月21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7。

[6] 《亚眠条约》(Treaty of Amiens),指1802年3月,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拿破仑·波拿巴的兄长约瑟夫·波拿巴与英国的康沃利斯侯爵代表法英双方缔结的休战条约。该条约规定英国从马耳他、直布罗陀、埃及等占领地撤军,把管治权交回马耳他的圣约翰骑士团和直布罗陀殖民地的尼德兰(当时是巴达维亚共和国),而法国从那不勒斯王国、罗马教宗领地等地撤军。

[7] 亨利·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2年4月21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7。

[8] 亨利·鲁宾逊致安·巴克莱·鲁宾逊,1802年5月27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8。

[9] F.P.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无日期[1804年秋],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4。

[10] 亨利·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3年6月1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7。

[11] 亨利·鲁宾逊致安·巴克莱·鲁宾逊,1804年6月11日和8月22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8。

[12] R. Burnham Moffat,The Barclays of New York:Who They Are,and Who They Are Not(New York:Robert Grier Cooke,1904),p.106.

[13] 安·巴克莱·鲁宾逊致苏珊·鲁宾逊,1805年8月20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0。

[14] F.P.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5年5月1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4。

[15] F.P.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5年7月3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4。

[16] 贝弗利·鲁宾逊三世致安·巴克莱·鲁宾逊,[1796年]10月29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5。

[17] 亨利·鲁宾逊致安·巴克莱·鲁宾逊,1802年3月12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8。

[18] Jonathan J. Bean,“Duer,William”;http://www.anb.org.ezp-prod1.hul. harvard.edu/articles/10/10-00470.html;American National Biography Online,February 2000,2010年3月14日访问。Craig Hanyan,“Duer,William Alexander”;http://www.anb.org.ezp-prod1.hul.harvard.edu/articles/11/11-00259.html;American National Biography Online,February 2000,2010年3月14日访问。出生于德文郡的William Duer Sr. 移民纽约之前曾经在印度做过罗伯特·克莱夫的秘书。他们共同的祖父是William Alexander,Lord Stirling。

[19] 贝弗利·鲁宾逊三世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6年7月21日和8月6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4。

[20] 没有特别针对效忠派的暴力的另一部分原因,是共和国早期整个国家充斥着暴力。见Allan Kulikoff,“Revolutionary Violence and the Origins of American Democracy,” 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Society 2,no.2(March 2002):229-60。

[21] James H. Kettner,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Citizenship,1608-1870(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78),pp.173-209,245-246.

[22] Aaron Nathan Coleman,“Loyalists in War,Americans in Peace:The Reintegration of the Loyalists,1775-1800”(Ph. 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Kentucky,2008),p.90. 关于效忠派的重新融入,又见David Edward Maas,“The Return of the Massachusetts Loyalists”(Ph. 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1972),chapters 8-11;Robert M. Calhoon,“The Reintegration of the Loyalists and Disaffected,” in Robert M. Calhoon,et al.,The Loyalist Perception and Other Essays(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89),pp.195-215;Rebecca Nathan Brannon,“Reconciling the Revolution:Resolving Conflict and Rebuilding Community in the Wake of Civil War in South Carolina,1775-1860”(Ph. 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Michigan,2007)。

[23] Aaron Nathan Coleman,“Loyalists in War,Americans in Peace:The Reintegration of the Loyalists,1775-1800”(Ph. 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Kentucky,2008),pp.89-116.

[24] Daniel J. Hulsebosch,Constituting Empire:New York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Atlantic World,1664-1830(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5),p.192.

[25] Daniel J. Hulsebosch,Constituting Empire:New York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Atlantic World,1664-1830(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5),pp.192-202.

[26] “Letters from Phocion,” Letter II,in Alexander Hamilton,The Works of Alexander Hamilton,ed. Henry Cabot Lodge,12 vols. (New York:G. P.Putnam’s Sons,1904),IV,p.289.

[27] 乔治·华盛顿致Charles Cotesworth Pinckney,1795年8月24日,见George Washington,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ed. Worthington Chauncey Ford,14 vols. (New York:G. P.Putnam’s Sons,1892),XIII,p.95。

[28] 关于债务,见James H. Kettner,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Citizenship,1608-1870(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78),pp.186-187。

[29] Robert W. Tucker and David C. Hendrickson,Empire of Liberty:The Statecraft of Thomas Jeffers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67.

[30] Peter Silver,Our Savage Neighbors:How Indian War Transformed Early America(New York:W. W. Norton,2009),chapter 9.

[31] Isabel Thompson Kelsay,Joseph Brant,1743-1807:Man of Two Worlds(Syracuse,N. Y.: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1984),pp.564,601.

[32] Alan Taylor,The Divided Ground:Indians,Settlers,and the Northern Borderland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Knopf,2006),pp.326-341.

[33] 委内瑞拉弗朗西斯科·德·米兰达也再次去了伦敦,恳求美国和英国支持他在整个西属美洲酝酿革命的计划。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提议“一支大不列颠舰队,一支美国军队”就能联合协助米兰达。[Alexander Hamilton to Francisco de Miranda,August 22,1798,in Charles R. King,The Life and Correspondence of Rufus King,6 vols.(New York:G. P.Putnam’s Sons,1894-1900),II,p.659.]当米兰达最终开启解放委内瑞拉的远征时,他并非从伦敦而是从纽约出发,在前爱国者和效忠派中都招募到了志愿者。James Biggs,The History of Don Francisco de Miranda’s Attempt to Effect a Revolution in South America,in a Series of Letters(Boston:Edward Oliver,1812),指出许多参与者,包括约翰·亚当斯的外孙William Steuben Smith,都充当起了米兰达的副官,还有几位效忠派也是一样。又见James Leitch Wright,William Augustus Bowles,Director General of the Creek Nation(Athens: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67),pp.98-99。

[34] J. Leitch Wright,William Augustus Bowles:Director General of the Creek Nation(Athens: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67)。又见Elisha P.Douglass,“The Adventurer Bowles,” William & Mary Quarterly 6,no.1(January 1949):3-23;当代人所写的圣徒式传记是Benjamin Baynton,Authentic Memoirs of William Augustus Bowles(London,1791),pp.96-106.

[35] Claudio Saunt,A New Order of Things:Property,Power,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1733-1816(Cambridge,U. 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139.

[36] 关于这些大流散的对比,见我的“Revolutionary Exiles:The American Loyalist and French Émigré Diasporas,” in David Armitage and Sanjay Subrahmanyam,eds.,The Age of Revolutions in Global Context,c.1760-1840(Basingstoke,U. K.:Palgrave Macmillan,2010),chapter 3。

[37] J. Leitch Wright,William Augustus Bowles:Director General of the Creek Nation(Athens: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67)。又见Elisha P.Douglass,“The Adventurer Bowles,” William & Mary Quarterly 6,no.1(January 1949):3-23;当代人所写的圣徒式传记是Benjamin Baynton,Authentic Memoirs of William Augustus Bowles(London,1791),pp.124-141,146-149.

[38] Claudio Saunt,A New Order of Things:Property,Power,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1733-1816(Cambridge,U. 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233-272.

[39] 引自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29;Jon Meacham,American Lion:Andrew Jackson in theWhite House(New York:Random House,2008),p.31. 又见Anthony Wallace,The Long,Bitter Trail:Andrew Jackson and the Indians(New York:Hill and Wang,1993)。

[40] Alan Taylor,The Divided Ground:Indians,Settlers,and the Northern Borderland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Knopf,2006),pp.357-365;Isabel Thompson Kelsay,Joseph Brant,1743-1807:Man of Two Worlds(Syracuse,N. Y.: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1984),pp.564,601,615-652.

[41] 关于帝国模式在早期美国政治思想中的中心地位,见Daniel J. Hulsebosch,Constituting Empire:New York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stitutionalism in the Atlantic World,1664-1830(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5),esp.pp.213-219;David Hendrickson,Peace Pact:The Lost World of the American Founding(Lawrence: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2003)。关于杰斐逊和帝国,见Peter Onuf,Jefferson’s Empire:The Language of American Nationhood(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2001),esp.chapter 2;Tucker and Hendrickson,esp.part III。

[42] 贝弗利·鲁宾逊三世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9年11月5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4。

[43] 莫里斯·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6年2月14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3。

[44] 莫里斯·鲁宾逊致小贝弗利·鲁宾逊,1806年4月5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13。

[45]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17,32.

[46]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42.

[47]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45-46.

[48] J. I. Little,Loyalties in Conflict:A Canadian Borderland in War and Rebellion,1812-1840(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2008).

[49] Norman Knowles,Inventing the Loyalists:The Ontario Loyalist Tradi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Usable Pasts(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7),p.21. 当初曾想把“United Empire”(联合帝国)的缩写字母“U. E.”放在他们的名字后面作为尊称。各省土地管理局也开始列举联合帝国效忠派的名单,但这些做法都没有全面保留下来。

[50] Gerald M. Craig,Upper Canada:The Formative Years,1784-1841(Toronto:McClelland and Stewart,1963),pp.57-70;Elizabeth Jane Errington,The Lion,the Eagle,and Upper Canada:A Developing Colonial Ideology(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7),pp.64-67;George Sheppard,Plunder,Profits,and Paroles:A Social History of the War of 1812 in Upper Canada(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4),pp.27-29,41-42.

[51] George Sheppard,Plunder,Profits,and Paroles:A Social History of the War of 1812 in Upper Canada(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4),pp.56-65;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07.

[52] Elizabeth Jane Errington,The Lion,the Eagle,and Upper Canada:A Developing Colonial Ideology(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7),pp.70-80.

[53] Gerald M. Craig,Upper Canada:The Formative Years,1784-1841(Toronto:McClelland and Stewart,1963),pp.13-19. 该法案文本见Adam Shortt and Arthur C. Doughty,eds.,Documents Relating to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Canada,1759-1791(Ottawa:S. E. Dawson,1907),pp.694-708。关于威权主义趋势,见C. A. Bayly,Imperial Meridian:The British Empire and the World,1780-1830(London:Longman,1989),p.72.

[54] A. J. Langguth,Union 1812:The Americans Who Fought the Second War of Independence(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2006),p.174.

[55] Donald R. Hickey,The War of 1812:A Forgotten Conflict(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89),pp.80-90;Elizabeth Jane Errington,The Lion,the Eagle,and Upper Canada:A Developing Colonial Ideology(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7),p.80;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51,64-83.

[56] Donald R. Hickey,The War of 1812:A Forgotten Conflict(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89),pp.129-30;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131-33. 引自Sheppard,Plunder,Profit,and Paroles,p.102。

[57] Duncan Andrew Campbell,Unlikely Allies:Britain,America and the Victorian Origins of the Special Relationship(London:Hambledon Continuum,2007),p.29.

[58]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304-322.

[59]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349-360. 关于鲁宾逊参加战争记述节选,见C. W. Robinson,“The Expedition to Plattsburg,Upon Lake Champlain,Canada,1814,” Journal of the Royal United Service Institution 61(August 1916):499-521。这篇文章出版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那时大量加拿大志愿兵加入英军在西线鏖战,它很好地陈述了后代加拿大人对1812年战争的反应,他们认为那场战争是“那些将加拿大与母国凝结在一起的忠诚与献身的纽带通过鲜血得以巩固”的时刻(p.499)。

[60] 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386-387.

[61] 引自Harvey Amani Whitfield,Blacks on the Border:The Black Refugees in British North America,1815-1860(Burlington:University of Vermont Press,2006),p.33。

[62] Harvey Amani Whitfield,Blacks on the Border:The Black Refugees in British North America,1815-1860(Burlington:University of Vermont Press,2006),pp.31-40;Robin W. Winks,The Blacks in Canada:A History,2nd ed. (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7),pp.114-116. 伦敦的Times说科克伦的公告“针对南部各州的黑人奴隶”,但事实上文本中根本没有提到奴隶。Malcolm Bell Jr.,Major Butler’s Legacy:Five Generations of a Slaveholding Family(Athens: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87),p.171.

[63] Robin W. Winks,The Blacks in Canada:A History,2nd ed. (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7),p.115.

[64] Richard White,The Middle Ground:Indians,Empires,and Republics in the Great Lakes Region,1650-1815(Cambridge,U. 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esp.chapters 10-12;Taylor,passim. Jeremy Adelman and Stephen Aron还将1812年战争诠释为“对五大湖边界的最后一次垂涎”(p.823):Jeremy Adelman and Stephen Aron,“From Borderlands to Borders:Empires,Nation-States,and the Peoples in between in North American History,”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04,no.3(June 1999):pp.814-841。

[65] William S. Coker and Thomas D. Watson,Indian Traders of the Southeastern Borderlands:Panton,Leslie & Company and John Forbes & Company,1784-1847(Pensacola:University of West Florida Press,1986),pp.302-9;Claudio Saunt,A New Order of Things:Property,Power,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1733-1816(Cambridge,U. 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273-290.

[66] 基的叔叔Philip Barton Key曾经是一位效忠派,是马里兰效忠派Ensign Bowles的指挥军官中的一员。Philip Key在他的效忠派索赔中提到,他的哥哥(弗朗西斯·基的父亲)“是个坚定的叛军。不建议两位兄弟采取不同的立场”。他于1785年回到美国,后来成了一位联邦党人议员。Daniel Parker Coke,The Royal Commission on the Losses and Services of American Loyalists,1783-1785,ed.,Hugh Edward Egerton(New York:B. Franklin,1971),pp.387-388;“Philip Barton Key,” q. v.,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http://bioguide. congress. gov/scripts/biodisplay. pl?index=K000159,2009年7月22日访问。

[67] 这不是说边界没有动荡——考虑到1837~1838年的加拿大叛乱就包括从美国发动的袭击,以及1866年和后来的芬尼亚突袭。在1930年代以前,美国一直维持着周密完备的入侵加拿大的计划:Jon Latimer,1812:War with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407-408。

[68] 例如用Egerton Ryerson的话说,1812年战争“诠释了效忠派的精神和加拿大人、法国人及英国人乃至真正的美国人的勇气;因为除了少数例外,生活在加拿大的北美人是效忠派臣民,是像联合帝国效忠派们本人一样勇敢地捍卫其归化国家的人”。Egerton Ryerson,The Loyalists of America and Their Times:From 1620 to 1816,2 vols. (Toronto:William Briggs,1880),II,p.317.

[69] 虽然关于这场战争在大众记忆中的奠基角色已经达成了广泛共识,关于它的影响在19世纪是如何具体发挥作用的,还是有很丰富的文献资料。除其他外,见David Mills,The Idea of Loyalty in Upper Canada,1784-1850(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8),esp.pp.12-33;S. F.Wise,“The War of 1812 in Popular History,” in S. F.Wise,God’s Peculiar Peoples:Essays on Political Culture in Nineteenth-Century Canada(Ottawa:Carl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pp.149-167;Elizabeth Jane Errington,The Lion,the Eagle,and Upper Canada:A Developing Colonial Ideology(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7),pp.55-86;Little,pp.11-56;Norman Knowles,Inventing the Loyalists:The Ontario Loyalist Tradi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Usable Pasts(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7),pp.14-25。

[70] David Mills,The Idea of Loyalty in Upper Canada,1784-1850(Kingston,Ont.: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8),pp.34-51.

[71] 弗里德里克·菲利普斯·鲁宾逊致约翰·贝弗利·鲁宾逊,1816年1月4日,AO:Sir John Beverley Robinson Papers,MS 4,Reel One。

[72] 约翰·贝弗利·鲁宾逊的日记,1814年10月31日,AO:Sir John Beverley Robinson Papers,MS 4,Reel Two,pp.62-63。

[73] Norman Knowles,Inventing the Loyalists:The Ontario Loyalist Tradi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Usable Pasts(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7),p.14;S. F.Wise,“Upper Canada and the Conservative Tradition,” in Wise,pp.169-84. 关于效忠派传统,又见J. M. Bumsted,Understanding the Loyalists(Sackville,N. B.:Centre for Canadian Studies,Mount Allison University,1986)。

[74] 约翰·贝弗利·鲁宾逊爵士的日记,RMC,pp.278-279。

[75] Catherine Skinner Robinson,Lady Robinson’s Recollections(London:Barrett,Sons and Co.,Printers,1842),pp.24-25.

[76] Benson John Lossing,The Pictorial Field Book of the Revolution,2 vols. (New York:Harper & Brothers,1852),II,pp.140-141. Charles A. Campbell,“Robinson’s House in the Hudson Highlands:The Headquarters of Washington,” Magazine of American History 4(February 1880):109-117. 那座房子后来归纽约参议员Hamilton Fish所有,于1892被毁。

[77] 弗里德里克·菲利普斯·鲁宾逊爵士的日记,RMC,pp.279-280。

[78] 威廉·亨利·鲁宾逊致苏珊·鲁宾逊,1810年2月6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9。

[79] 这一时期服役的出生在美国各地的约20位军官名单,见V. C. P. Hodson,List of the Officers of the Bengal Army,1758-1834,4 vols. (London:Constable,1927-1947)。

[80] Maria Nugent,A Journal from the Year 1811 till the Year 1815,Including a Voyage to and Residence in India,2 vols. (London:T. and W. Boone,1839),I,p.126. 几位外甥分别是她的姐姐Euphemia的一个儿子Cortlandt Skinner Barberie和她大哥的一个儿子Philip Kearny Skinner。关于他们的军官学员文件,见APAC:L/MIL/10/25/255 and L/MIL/12/70/1。

[81] Nugent,Lady Nugent’s Journal,I,pp.386-387.

[82] 贝内迪克特·阿诺德致Jonathan Bliss,1800年9月19日,NBM:Arnold Papers,Folder One。

[83] 他后来又想把那位可怜的女人打发到新不伦瑞克,那里的“第一场暴风雪就会让她一命呜呼或者陷入麻烦”。威廉·亨利·鲁宾逊致苏珊·鲁宾逊,1811年6月20日,NBM:Robinson Family Papers,Folder 9。

[84] 索菲亚的丈夫Pownall Phipps有自己非同寻常的背景,他大部分童年和少年时期在法国度过,他在法国革命的好几年里事实上是被软禁在家里的;他的第一任妻子是法国人,他说英语也有法语口音,之所以被送到印度,是因为家人希望让他“远离法式幻想”(也就是不要转向法国立场)。纽金特1812年见到索菲亚·阿诺德时,他已经与索菲亚订婚了。Pownall William Phipps,The Life of Colonel Pownall Phipps(London:Richard Bentley and Son,1894),pp.43-44,90.

[85] 关于这些关系,见Durba Ghosh,Sex and the Family in Colonial India:The Making of Empire(Cambridge,U. 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William Dalrymple,White Mughals:Love and Betrayal in Eighteenth-Century India(New York:Viking,2003);Maya Jasanoff,Edge of Empire:Lives,Culture,and Conquest in the East,1750-1850(New York:Knopf,2005),chapter 2-3。

[86] Edward Shippen Arnold中尉的遗嘱,APAC:L/AG/34/29/26,Bengal Wills 1814,p.193。

[87] 乔治·阿诺德中校的遗嘱(1829),APAC:L/AG/34/29/44,Bengal Wills 1829,vol.1,pp.22-23。这份遗嘱在大法官法院引发一起诉讼(Arnold v. Arnold,1836-1837),也对路易莎的遗产提出了挑战。

[88] Pownall William Phipps,The Life of Colonel Pownall Phipps(London:Richard Bentley and Son,1894),pp.152,167. Phipps没有提到路易莎的印度母亲。这个时期的父母往往担心孩子在两种文化下长大。比如说,戴维·奥克特洛尼就担心“我的孩子们非常漂亮……但如果她们接受的是欧化教育,那么不管她们的面容多么姣好,人们仍然会说他们是‘原住民女人生养的奥克特洛尼的女儿’,那对她们不利”。(奥克特洛尼致Hugh Sutherland少校,约1804年,APAC:Letterbook of Robert Sutherland,MS Eur D 547,f.133。)

[89] William Dalrymple,White Mughals:Love and Betrayal in Eighteenth-Century India(New York:Viking,2003),pp.23-24. “Sir David Ochterlony,” q. v.,DNB.

[90] 1828年进行了一次公开募捐,要在梅登公园(Calcutta Maidan)为奥克特洛尼建一座纪念碑。由于奥克特洛尼对伊斯兰文化着迷,据说那座纪念碑就是以伊斯兰的建筑风格建造的:一座165英尺高的凹槽立柱,顶上还有个小小的洋葱形圆顶。奥克特洛尼纪念碑如今已经被更名为Shahid Minar(意为“圣徒塔”),纪念为争取印度独立而战的勇士们。

[91] 这些亲戚关系中有加德纳父母的表兄弟的女儿Frances和Henrietta Duer,二人分别嫁给了菲尔的侄子贝夫和莫里斯·鲁宾逊。

[92] 关于加德纳在查尔斯顿的行动,见Independent Ledger(Boston),June 19,1779,p.2。“第16军的加德纳少校、他的妻子和家人”是1779年9月被带往波士顿的俘虏:New Jersey Gazette(Burlington,N. J.),September 29,1779,p.2。(该报纸解释说加德纳“在佐治亚指挥坎贝尔上校军队的轻军团,那里更著名的叫法是短军团,他是著名的人道主义指挥官”。)瓦伦丁获得假释之后,威廉·史密斯(他的妻子是利文斯顿家的人)1779年12月底在纽约见到了瓦伦丁和阿莉达·加德纳。史密斯后来派阿莉达·加德纳前去试图说服有效忠派倾向的利文斯顿一家“与大不列颠和解”。William Smith,Historical Memoirs of William Smith,1770-1783,ed.,William H. W. Sabine(New York:Arno Press,1971),pp.202,258. NYPL Carleton Papers中零星提到了Valentine Gardner。

[93] 上述细节有助于表明,提到加德纳早在1774年初就和母亲一起去了法国[Lionel J. Gardner,The Sabre and the Spur:An Account of Colonel Gardner of Gardner’s Horse(1770-1835)(Chandigarh:Siddharth Publications,1985),pp.6-7]以及DNB说他“在法国长大”都不对。加德纳自己说,“和平支行我们都去了英格兰”确认了他们在纽约撤离之时离境的说法。Narinder Saroop,Gardner of Gardner’s Horse(New Delhi:Palit and Palit,1983),p.11. On his Continental education:Narinder Saroop,Gardner of Gardner’s Horse(New Delhi:Palit and Palit,1983),pp.14-15.

[94] Fanny Parkes,Wanderings of a Pilgrim in Search of the Picturesque,2 vols. (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I,pp.417-418.

[95] 另一位在Maratha服役的美国人,马萨诸塞的John Parker Boyd抛弃了自己有一半印度血统的女儿,回到美国后在蒂皮卡诺与特库姆塞作战,并在1812年战争中与英军作战。Ronald Rosner,“John Parker Boyd:The Yankee Mughal,” Asian Affairs 34,no.3 (November 2003):297-309.

[96] Narinder Saroop,Gardner of Gardner’s Horse(New Delhi:Palit and Palit,1983),p.97.

[97] Emma Roberts,Scenes and Characters of Hindostan,3 vols. (London:William H. Allen and Co.,1835)III,p.142. Fanny Parkes,Wanderings of a Pilgrim in Search of the Picturesque,2 vols. (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I,p.348. Roberts的素描的早期版本出现在报纸上,加德纳给Asiatic Journal and Monthly Register写了一封信修改画像中出现的错误——特别指出,他的女性后代因为自己的容貌的关系,会很难找到欧洲人做丈夫。Asiatic Journal 38(1835):pp.60-61.

[98] Nugent,Lady Nugent’s Journal,II,p.9.

[99] Fanny Parkes,Wanderings of a Pilgrim in Search of the Picturesque,2 vols. (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I,pp.185,230.

[100] Fanny Parkes,Wanderings of a Pilgrim in Search of the Picturesque,2 vols. (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I,p.185.

[101] 威廉·林尼厄斯·加德纳致爱德华·加德纳,1821年8月21日,伦敦国家军队博物馆:Gardner Papers,p.241。William Dalrymple把他的加德纳信件抄本给我研究,我对此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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