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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北齐社会生活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7-23 08:43:25 0


北齐的皇族高氏世代居住北方边区,从其名号(例如高欢字“贺六浑”)及其家族历史和生活环境来看,与其说是汉人,还不如说是鲜卑人或者其他“胡人”,至少,高氏皇族是完全“胡化”了的汉人。高氏的政权夺自鲜卑人,当时,经过魏末尔朱荣入洛,纵兵屠杀王公卿士的浩劫,孝文帝苦心经营起来的胡汉混合的门阀受到极大打击,因此,北齐时期的朝廷弥漫着浓重的“胡化”气氛,汉族官吏往往处于俯首帖耳的臣属地位。这既不同于北魏孝文帝之前的胡、汉对峙局面,也不同于孝文帝时代的胡、汉混一局面。

非汉族的官吏们对于鲜卑语情有独钟,以至鲜卑语一度成为“贵族语言”或“官方语言”。祖珽、孙搴等汉人之所以受到高氏的重用,能通鲜卑语即是主要原因之一。这类现象反映了非汉族统治者对于“胡文化”的留恋,体现在社会生活方面,则是源于胡族的衣、食、住、行流行于北齐境内,大致与北魏时期相仿。与之相应的,是对汉文化的厌恶和排斥。文宣帝将王昕削职为民,加给他的罪名则是“伪赏宾郎之味,好咏轻薄之篇;自谓模拟伧楚,曲尽风制”。槟榔(宾郎)是南方汉人日常习用之品,王昕既惟妙惟肖地吟咏具有南方风格的诗篇,又口嚼槟榔,无怪乎招惹起文宣帝的不满。

正因为当朝盛行“胡风”,因此有些志在宦途的人,便想方设法使自己具备若干能讨胡族统治者欢心的“本领”,以期“飞黄腾达”。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在其《颜氏家训》中谈及,一位士大夫曾对他说道,其子年届十七,颇知书、诗。为了使儿子有个美好的“前程”,他打算让儿子学习鲜卑语和弹琵琶;学成后肯定能侍候公卿,获得宠爱。颜之推闻言,俯首不语,私下则对这种想法大不以为然,甚为慨叹。鲜卑语为“胡语”,自不待言;琵琶源出域外,也是“胡物”,在北齐境内十分流行,尤其为上层人物所喜爱。当时最著名的佞臣,西域胡人和士开,便是由于会弹琵琶等“本领”而获得武成帝、后主及胡太后等人宠幸的。统治者的提倡,使之在民间也成为一种风气。

降及北齐,“胡人”在中国北方的统治已有二三百年,因此其民俗、民风与南方已有很大差异。举例而言,江南女子出嫁之后,多由丈夫作主,一切社会活动都由男性出面交涉,甚至与自己娘家的联系也少得可怜。但是北齐境内则不然,特别是首都邺城,都以妇女主持门户。迎客送友,亲戚邻里的交往,乃至争讼官司、代子求官、为夫诉屈等事,妇女都担任主角。其能干程度远胜于江南,因此在衣饰享用等方面,也优先于男子;如若家庭经济有限,则男子所用者甚为低劣。这类风俗显然是草原游牧人的遗风。

游牧人粗犷豪爽的性格,亦体现在一般人的友谊上。通常说来,就汉人而言,两人若要结成异姓兄弟,必须对相互的情况有深入了解,并且产生深厚感情,然后再征得双方家长的赞同,举行隆重仪式,乃至互相拜见对方长辈。但是在北齐民众中鲜见这类烦琐礼节,一旦两人觉得志同道合,或者说话投机,哪怕是刚刚陌路相逢,也可以当场结为异姓兄弟。只按年岁长幼确定兄、弟,不再考虑其他因素。所以有时会在事后发觉,二人本是远房亲戚,就其辈分而论,乃是父、子之辈结成了兄、弟。不过,北人对此并不介意,这也显示了其注重实际、不尚形式的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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