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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东晋政治制度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7-23 00:07:47 0


西晋末年,中原丧乱,司马睿渡江南下,在南渡的侨姓世族和江东大族的支持下,建立了偏安江东的东晋政权。从司马氏仍是皇族的意义上说,东晋是西晋的延续。但东晋时司马氏皇权衰弱,无力控制政局,政权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尖锐。东晋初建,就存在着侨姓世族与江南大族的矛盾,以后又发生了门阀世族与寒门庶族的冲突,还有门阀世族内部不同家族集团间的斗争。这些矛盾和冲突错综复杂,贯穿了东晋王朝的始终。

门阀制度是东晋政治斗争的基本动因。东晋承袭西晋,严格区分世族与庶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以维护高门贵族特权的等级制度。由于偏安江南,辖地缩小,遂使东晋时期的门阀制度表现得最充分、最典型。

东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二:一是门阀的地域性与宗法性结合的加强,形成了少数家族垄断政治权力的寡头政治;二是门阀寡头政治间在权力分配上的排他性,即少数门阀家族既排斥一般世族和中小地主的利益,也排斥皇权。东晋一朝因此表现出“主弱臣强”、“政出多门”的现象。

东晋建立伊始,就有“王与马,共天下”的民谣,反映了以王导、王敦为代表的琅邪王氏,是与司马氏共同垄断东晋朝政的门阀家族。此后,颍川的庾氏(以庾亮为首)、谯国的桓氏(以桓温为首)和陈郡的谢氏(以谢安为首),又相继轮流登场,成为垄断权力的门阀家族。王、庾、桓、谢这四大家族,在实际上掌握了东晋一代的政治权力。东晋政权既始终在门阀世族的控制下,自然竭力维护和满足门阀世族的利益。

门阀世族继续通过九品中正制来把持和操纵官吏选举,垄断中央和地方的各种要职。东晋的官职有清、浊之分,一些地位高、待遇好、优闲而不负实际责任的官职,如秘书省官属、太子东宫的官属都由世族担任,他们大抵从秘书郎、著作郎起家,一般升迁很快,可以直升至吏部尚书、尚书仆射、尚书令、中书监、中书令等职务。而办理实际事务的官职,即低级的浊官,则照例由庶族寒门担任。

除了由中正评定品级,吏部根据门第高低授予相应官职的用人法外,东晋也实行州郡察举秀才和孝廉的制度,规定扬州每年举秀才二人,其他诸州每年举一人,或三年举一人。对于州郡察举的人选,东晋初建立时不实行策试,到京即可授官。但当各项制度逐渐完备以后,晋元帝便下令实行策试,而且规定如有应试不中者,察举的刺史、太守要被免官。严厉的措施吓得秀才、孝廉们不敢应命,纷纷托疾推辞。策试之法在执行中时断时续,效果并不理想。而且这些被选送赴京的秀才、孝廉大多出身庶族寒门,仕进艰难,世家大族的子弟则无须经过这一途径当官。

此外,东晋一朝曾设置各类学校,也是培养、选拔人才的一条措施。晋元帝太兴初年,议立学校,设置博士,因适逢王敦起兵而未曾实行。成帝咸康三年(337),才设立国子学,征集学生。但到穆帝永和八年(352),又因殷浩兴兵西征,征集的学生全部被遣散回家。至升平元年(357),又一度于秦淮河北的中堂设立过太学。淝水之战以后,孝武帝接受谢石的意见,于太元九年(384)在中堂设立了太学和国子学,选拔公卿二千石的子弟为学生。有司奏请学生规模为一百二十人,其中太学生六十人,国子生六十人。尽管学生均为官宦子弟,但毕竟还是品第不一,因而遭到世家大族的抵制。所以东晋虽然设立太学和国子学,但兴废无常,并未起到多少作用。

东晋的法律,也公开偏袒门阀世族。东晋初年,石头仓的官米被抢劫、偷盗,损失一百万斛,经查,均系豪门大族所为,朝廷却只处死了管仓库的小吏来敷衍塞责,致使当时出现了“廷尉狱,平如砥;有钱生,无钱死”的歌谣。江南的万顷江湖尽被世家大族霸占,小民百姓无缘前去捕鱼,违者不仅渔具被抢夺,而且还要抓人,交纳赎金后才获释。东晋政府对此却丝毫不加干涉。显然,“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便是东晋政法上的基本方针。

东晋一朝,以扬州和荆州的地位最为重要。扬州是京畿所在,为立国的根本,也是国家赋役的主要依靠;荆州位居上游,驻有重兵,防卫北方少数族南下。从东晋初年的王敦开始,镇守长江上游的将领多为出身门阀世族的权臣。把持东晋朝政的王、庾、桓、谢四大家族,除谢氏没有直接控制荆州之外,其余三家都曾先后控制长江上游。这一格局,既曾使当权的门阀世族分据内外,相抗相维,使东晋一朝长江上下游势力对峙的局面长期因循;也造成了手握重兵的上游将领如王敦、桓温、桓玄之流威逼建康的结果。

永嘉以后,北方的世家大族大批南下,他们虽然离乡背土,仍然互相标榜门阀。加之侨姓世族又是东晋政权的主要支柱,东晋政府不能不卫护他们的利益。同时,中原地区人民大量南徙,必须加强控制,因此,东晋朝廷实行了侨置州郡的政策。从晋元帝司马睿开始,为了安置北方南下的世族和侨民,根据他们原来所属的州郡,相继在南方设立了同名的州郡。晋成帝咸康元年(335),在江乘县(今江苏句容北)境内侨立琅邪郡,为了区别北方原有的琅邪郡,称南琅邪郡。北方的琅邪郡有临沂县,于是南琅邪郡领地内也侨立临沂县。这是侨置郡县的开始。此后,侨置纷繁,长江下游一带,就先后设立了南徐州、南兖州、南青州、南豫州及一大批侨郡、侨县。北方人口集中居住在侨州郡县,州郡官吏仍由北方士人担任,侨人不入当地户籍,而且享有免除赋役的优待。这一政策对于处置南来侨民,维护东晋的稳定与巩固,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北方人民,增加东晋控制的人口。但侨置郡县也引起各种矛盾,所以以后便有“土断”政策的施行。

与西晋相比,东晋的兵制也有不小的变化。西晋时期,士兵多由世执兵役的士家征调而来。至东晋,士兵的来源开始向招募转变。东晋一朝征调士兵的情况虽仍然存在,如晋元帝时为防范王敦,曾调发扬州地区的僮客为兵;庾翼为了北伐,征发长江中游各州的奴僮充实军队;东晋末年,司马元显也曾调发三吴诸郡免奴为客者以充兵役。但被征调的对象已经不是西晋时的士家。不仅如此,谢安执政时,为了对付北方前秦的威胁,命谢玄组织了一支战斗力极强的北府兵。北府兵的将领和士卒,都是招募来的,已经带有职业军队的性质。这种由征兵向募兵的转变,是导致北府兵战斗力较强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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