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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治制度——朱元璋的立国建制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19 23:30:28 0


元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朱元璋过江,占领集庆,改集庆为应天府,集庆即今天的南京,为六朝故都,改称应天府,反映了朱元璋有称王的意图。集庆当年是孙吴立国之地,故于是年七月自称吴国公,已经有要称王的表示。次年胡大海克徽州,邓愈荐朱升给朱元璋,朱升便向朱元璋讲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为什么劝朱元璋缓称王,那是为了免得招忌树敌,不要图虚名,要务实事,实事也就是高筑墙、广积粮,打好将来称王的基础。事物不在于名,在于实。北边的韩林儿称小明王,西边的徐寿辉也很早就称帝,国号天完,东面在平江(苏州)的张士诚很早就建国号为周,到至正二十三年张士诚复自立为吴王。因为平江在战国时便是吴国的故都,朱元璋在次年便即吴王位,故当时有东吴、西吴之分。到了至正二十八年正月,朱元璋才建国号为明,建元为洪武,足足推迟了十二年时间,它为朱元璋赢得了充分发展的时间。其建国号为明,包含二重意义,因为他这支队伍毕竟是小明王韩林儿的一支,告诉人们明王已经在世,所有明教教徒都是一家人,意在团结当初一同起义的部属;另一重意义在于“明”字分开便是日与月,是上天的标志,以“明”字显示自己是天命所归。朱元璋起事于南方,元代则起于北方,依照五行,南方为火,神是祝融,北方是水,神是玄冥,金陵又是祝融的故墟,元朝建都北方,代表水,以火制水,以阳消阴,以明克暗,中国古代神话中朱明相联,这一切都在说明,明皇兴起的象征意义是上天的意旨。

一个皇朝的建立,实际上是一个新的政治结构的崛起,包含有三重意义。一,这个政治结构的权力从哪儿来。二,这个政治结构的组织形态。三,这个政治结构的运作过程以及在这个运作过程中的人际关系。组织形态则包括这个结构内部的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军事机构、监察机构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结构,这个复杂的有机结构内部,相互之间构成制衡关系。这样的组织形态是在运行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既有相对稳定的一面,又有不断演化的部分。其在运行过程中的畸变,又往往与在这个组织结构中活动的、不断变动的群体内部人际关系的演化息息相关。同时在这个结构运作过程中,必然产生与运作程序、方式、手段相应的种种制度性的规范。这些制度规范,会有一些静态的见之于书面的相应程式,而这些程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又会产生各种非规范性的习惯,一定时间以后,这些习惯也可能变成规范。此外,在实践中还会产生各种属于潜规则范围的程式,影响着实际的运作效果。故研究政治史,既要了解这个结构的历史渊源,还要了解这个结构设计者的愿望与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畸变,对它既要有静态地剖析,也要有动态地观察。

那么,这样一套结构及其运作方式的合法性有何根据呢?毛泽东讲过我们的权力从哪儿来,是人民给的,即这个合法性是人民的意愿和授权。怎么给呢,是通过全国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赋予的,它是通过宪法来规定的。朱元璋作为皇帝当然不会有人民这个概念,其借以说明王朝统治合法性的根据是天命,所以诏令的第一句话便是“奉天承运”。皇帝办公的正殿叫做奉天殿,即帝位的那一天,皇帝要祀天地于南郊,北京的天坛便是祭天的地方。只有皇帝才有祭祀天地的资格,有了功绩可以登泰山行封禅之礼,皇帝可以在泰山与天地相通,这也成为皇帝的特权。这只是名义上,或者说是口头上书面上说的和礼仪上做的,实际则并非如此。这个权力是在逐鹿战争中抢来的,或者说天下是打出来的。打天下的当然应该坐天下,而且该世代相传。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那时候所有关于天命的种种说辞,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神话。朱元璋的年号用“洪武”二字,其本质意义就是弘扬武力,它背后的实际意义是说,天下是我靠武力抢来的,也得靠武力维持统治的稳定。

翻开《明史·太祖本纪》,其中说:“母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还讲到朱元璋出家为僧,“游食合肥,道病,二紫衣人与俱,护视甚至。病已,失所在。”这些故事都是无法验证的,是文人从《汉书·高祖纪》中变着法子搬下来的,它实际上反映了朱元璋自比于刘邦。《汉书·高祖纪》中云:“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公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还讲到刘邦为亭长,送徒骊山,途中,“高祖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斩蛇,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困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妪何哭?妪曰:‘人杀吾子。’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苦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比较朱元璋与刘邦的故事,二者何其相似,这些神话都是为了说明其受天命的根据,编这些故事的目的是为了骗老百姓,证明其合法性而已,他们做皇帝是天命所归,没有天命的人,休想抢夺他们的皇位。如果去翻一下历代正史中的本纪,那些靠逐鹿或宫廷政变而抢来天下的帝王,几乎都要假天命的故事来证明其合法性。故事人人会编,戏法人人会变,只是巧妙不同而已。汉武帝在贤良对策中所问的也就是天命的根据在哪里。董仲舒及公孙弘的对策说的天人关系,也就是天命论的历史根据,说到底,都是为了证明汉代帝王,特别是汉武帝的权力来自天命,有其合法性。

政权结构的组织形态,在中国历史上换了那么多朝代,基本大同小异。毛泽东说过“百代都行秦政法”,“秦政法”就是战国以后逐步形成,由秦始皇总具大成的。二千多年来,尽管王朝更替,政权分分合合,但中央集权层级式的专制主义行政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后代总是继承前朝的体制,并略有变更。汉承秦制,唐宋也是继承秦汉的基本形态,用现代的术语,叫作路径依赖,略有变更则是根据当时形势和格局的需要而作出的调整。大明王朝的政治组织形态,在起点上还是继承元朝的体制。朱元璋在至正十六年占领集庆以后,改集庆为应天府,置江南行中书省,自总省事,置僚佐,这是沿用元朝地方行省的体制。到了至正二十四年即吴王位时,便不再以地方行政机构自称,而是建国称王了。他建置百官,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常遇春、俞通海为平章政事,那都是沿袭元代建置的官僚结构和名称。元代尚右,这时他亦尚右。洪武时,朱元璋为了使自己区别于元代,由尚右改为尚左,这时李善长为左丞相,李善长的实际地位没有变化。所以说,变化往往只是形式上的,或者在名称上的,实质的变化当然也有,但不会很大。从政权的组织形态上,元明之间,有继承,亦有发展,而继承是全局性的,发展只是局部性的修正。元代的政治组织形态,有其从漠北游牧民族带来的某些特征,但其政权最基本的组织形态则是沿袭唐宋旧制。元在中原地区的行政枢纽,从大断事官机构演变为中书省,以中书省掌全国之政务,这本来是汉及魏晋以来的传统。在中书省设左右丞相,以右为尚,元代皇帝与宰相的关系属“委任责任”模式,宰相虽实行多相制,但相权往往集中在一两名宰相身上,由于宰相权重,故宰相易于专权。这个制度规定下,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往往决定于二者人事之间的变化。帝王是雄才大略者,那么宰相的组织机构往往不能稳定,汉武帝刘彻是一个有作为的皇帝,丞相只有唯唯诺诺,才能善终于相位,如公孙弘便是这样一个人物,《汉书》本传称其任丞相御史六年,年八十终丞相位。其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 继续为相,“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 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以 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云。”就以帝王与宰相的关系,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往往因人而异。君王雄才大略,宰相只能唯唯诺诺,否则的话,宰相没有一个会有好的结局。反之,皇帝属童稚或昏庸之辈,则往往出现宰相专权的局面。举例来说,同一个宰相制度,同一个皇帝唐玄宗李隆基在处理君相关系的问题时,前后便有不同。前期与宰相姚崇、宋 两人相处是相得益彰,后期放手李林甫、杨国忠的专权,则与其荒于女色有关。杨贵妃这个悲剧无论从哪个视角看,责任都在李隆基身上,唐玄宗荒废了帝王必须担当的角色。皇权与相权的关系是相对的,因人因事而异。宰相制度的存废,亦是相对的,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集决策和行政权力于一身,这只能行之于一时,而其子孙倦怠时,宰相或者宦官的专权就难以避免。相应的组织结构,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因人、因事、因时而发生各种变异,许多事物不能死扣书面条文,还得看其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相关人物的状态,才能透过现象看清事物的本质。决策与行政毕竟是不同的功能,皇权不能长期取代相权,反之相权亦不能取代皇权,历史便是在这个相互之间的动态中演化,而组织形态亦往往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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