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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解读——“玄武门之变”的史载真实程度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10 13:35:00 0


“玄武门之变”发生后,当时的史传记载,多有曲饰。据说还是唐太宗本人非常关心对这件事的记载,几次提出要看实录。房玄龄等人把删简后的实录呈上,太宗看后,觉得文字记载,语多隐晦,就对房玄龄说:“从前周公讨平了管叔、蔡叔的叛乱而周朝安定,季友毒死了叔牙而鲁国安宁。我做的事,其大义与这些事相同,是为了安定国家,有利于百姓的缘故罢了。史官提笔记录,何必费神去隐瞒?应立即删除虚饰多余的文字,直截了当把事情原委写出来。”魏征也趁机进言说:“我听说皇帝处在极尊贵的位置上,没有什么顾虑惧怕,国史是用来惩罚坏的奖励好的,记载不真实,后代有什么可看呢?陛下现在命令史官改正文词,符合最公正的修史原则。”无论唐太宗对自己一手策划的这件事的性质的评价是否正确,他对修史者的这种要求,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尽管如此,后人对“玄武门之变”的史载真实程度,仍颇多怀疑。至于对这件事的评价,则更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无论是褒是贬,是扬是抑,大都是就事件和人物本身加以分析评说。直至今天,国内外的史学界,也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这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我们将视野稍微放宽一点,将眼光稍微放长远一点,就不难发现,唐朝的“玄武门之变”,以及封建社会中其他一些类似“玄武门之变”的事件,揭示出封建时代皇位接班人制度中无法克服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对当代社会的人事制度改革,也有一定的警戒作用。

有人曾对正史所载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历朝皇位继承的情况作过一个粗略的统计,结果发现,按照封建社会皇位继承原则,以嫡长子为皇太子,以皇太子继承皇位的,不到历朝历代皇帝总数的一半。就是说,大多数后来登上皇位的人,并非是按正常的接班人制度和程序培养出来的人。“玄武门之变”中登上皇位的李世民,只是其中的一个。这难道不令人深思,从接班人制度中,而不是从单纯的具体的接班人身上去寻找原因吗?

预立嫡长子为皇太子,以皇太子为皇位的法定继承人,这种皇位接班人选择培养制度,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又有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弊端和矛盾。

古人取水首先,它不能保证所选择的继承者的优秀性。这是因为,既然是嫡长子承位,那么,不管这个嫡长子本身的素质如何,够不够格。他一生下来,就是法定的皇位继承人。嫡长子的皇位继承人地位一旦确定,别的优秀者就无法与之进行公平的竞争,只能诉诸非法渠道和手段,这既不能保证优秀者就一定能够取而代之,又加剧了统治秩序的混乱。嫡长子的皇太子地位一旦明确后,他往往会囿于名位而失去更多的实践机会,不能更好地培养、造就自己所需的优秀品质、才干和业绩,这本身难免给自己顺利接班带来不利的因素。李建成被立为皇太子后,大部分时间坐守京师应付日常事务,李世民则经常挂帅四出征战,二人的业绩与威望差距越拉越大,随着实力的变化,地位的易换也就在所难免了。

其次,它极易招来各方势力的或明或暗的攻击。在权力之争中,皇位是最具诱惑力的。一个人一旦被预立为皇太子后,就等于在社会上,尤其在权力角逐场中竖起了一块最大的靶子,任各种人物从四面八方来射击。不用说那些原本平庸之辈,就是品质才干极为优秀者,也常常防不胜防,难以招架。多少被立为皇太子者,其中也不乏极为优秀者,在登上最高宝座之争中,被攻击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有的就是在到达最高宝座的一步之途中,倒了下去。在没有普遍的、平等的、公开的竞争中,以一人之身去敌万人之争,成功率能有几何,是不难想见的。

还有,它常常会造成皇储与皇权之间的矛盾。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皇权是不可分割的,具有极强的排他性。皇权与相权的长期矛盾和斗争,就是明证。皇储(太子)与皇权(皇帝)之间,同样极易形成矛盾和斗争。在多数情况下,皇储在受到四面八方的攻击中,如果与皇权尚无大的矛盾,还可抵挡一阵,若本身已与皇权发生严重矛盾,则前途就会非常不妙。多少被立为皇太子者,他的安危成败,往往系于皇帝一念之中。以一人之身敌万人之争,难;以皇太子一人之身应付皇帝一人之身,也难;有时,甚至更难。就这一点而言,在引发“玄武门之变”的过程中,唐高祖李渊自始至终没有对太子李建成采取易位的行动,是十分难得的,尽管他和皇太子之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虽然他的努力没有成功,最终还是发生了兄弟相残的宫门喋血事件,但在这一制度的框架之中去评价高祖,确实不能苛责于他。李世民以实力问鼎并且获得成功的事实说明,符合人类社会生存进化基本规律的力量,总要与有碍于社会文明进步的制度之间发生冲突,并在不时的胜利中推动社会进步。

对于封建时代皇位继承制度的弊端,在当时社会中也不是无人知晓。为了减少矛盾和可能发生的弊病,有时也做过一些改动。如清朝的皇位继承人,采取由皇帝选择人选后秘藏于诏而不宣的办法,这似乎减轻了被立为皇储者所受的攻击和压力,但同样没能从根本上避免上述的种种矛盾和弊端,有时,还会把问题弄得更加复杂化。如雍正皇帝即位问题,至今仍是一个谜,在他即位的过程中,兄弟争斗相残的程度,也不亚于前朝前代。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我们,只有采取与当时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办法,尽量用平等的、民主的、公开的原则和办法选拔人才,才能确保真正有才德的人在能干事的时候走上能干事的岗位,推动人类社会一步步向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封建统治的巅峰千百年来,“贞观之治”一直是人们交口赞誉的封建治世的榜样。“贞观之治”的内涵非常丰富,广开言路,选用贤能,依法办事,是其中最基本的特色,也是一切封建治世的共同特点。而“贞观之治”之所以在唐初出现,则反映了封建社会盛衰交替中的一些基本规律。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当上了皇帝,改元贞观。贞观年间,李世民以隋朝覆亡的教训为借鉴,注意在统治阶级内部发扬民主,按照“民为邦本”的思想原则治理国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等方面,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被后人称为“贞观之治”。

目睹隋炀帝拒谏饰非、一意孤行,终落得身死国亡的下场,唐太宗对魏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话非常欣赏。他鼓励臣下直言进谏,注意广开言路,虚怀纳谏。为了兼听博采,他还在某些制度方面做了改进,把封建时代“君臣相得”的民主努力制度化。

贞观初年,刚当上皇帝的唐太宗就对王公大臣们说:“一个人要看到自己的面容,必须要有一面明镜;一个国君要想知道自己的过失,必须借助于忠臣。国君如果自以为贤能,臣子又不匡正,就会陷入危亡失败的境地。而一旦国君失国,臣子也不可能保全自己。隋炀帝虽很聪明,但他拒谏饰非,臣下也闭口不言。结果呢?他自己身死国亡,他的大臣虞世基等人不久也被诛杀。这都是发生不久的事,你们都看到了。今后凡发现我的不对之处,一定要直言规劝。”又说:“正直的国君任用了奸邪的臣子,不能使国家达到治平;忠正的臣子侍奉邪恶的国君,也不能使国家达到治平。只有正直之君相遇忠正之臣,如同鱼得到水,这样天下才能安定。我虽然不聪明,幸而有你们匡正补救,希望你们耿直进言,使天下达到太平。”他曾问大臣魏征:“皇帝怎样才能明智,怎样做就会昏暗?”魏征回答:“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意思是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就会明智;偏信一方之言,就会昏暗,并且列举历史上的一些事例加以说明。唐太宗听后非常欣赏,并注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达兼听,防偏信。

唐太宗像唐太宗仪表威武,面容严肃,臣下晋见时,大都战战兢兢,举止失当。有的本来准备好进谏意见,临到见了他时,又在惊慌之中忘了进谏;或者虽开了口,但语无伦次,表达不清。唐太宗知道是因为自己表情过于威严之故后,每次上朝,尽量做出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使大家敢于说话。一次,他下诏将一个叫元律师的人处死,当时主管刑律的大理寺少卿孙伏伽上书表示反对,认为这是量刑失当,元律师罪不至死。唐太宗见孙说的有道理,接受批评,并把价值百万的兰陵公主园赏赐给孙。有人说赏赐太厚了,唐太宗说:“我登基以来,没有敢批评朝政的。这次厚赏孙伏伽,就是为了鼓励大家关心朝政,多提意见。”当上书奏事提意见的人多了,内容条款也多起来,唐太宗便把它们贴在屋壁上,进进出出都观看思考,以尽量详尽地了解情况,改进朝政,有时要到半夜三更才能睡觉。

在君臣之间,一般性意见大臣们敢提,君主也好接受。一些重要问题,敢说特别是敢于直说的人就少了,因为君主难以接受,弄不好就会引来杀身之祸。针对前代的这种情况,唐太宗提倡臣下敢于“批逆鳞”。他说:“作一个贤明的国君不容易,当一个忠直的臣子也很难。我听说龙可驯养降服。但它的颌下有逆鳞,触及逆鳞就会杀人。国君也同样如此。希望你们能不避触犯逆鳞,我一定不忘你们中肯规谏的心意。”他说此话不久,陕县县丞皇甫德参上书奏事,言辞较为激烈,“触了逆鳞”。太宗看后大为恼火,认为这是皇甫德参有意诽谤朝廷。这时魏征进言道:“过去贾谊在汉文帝时上书奏事,其中说‘有可以为君王痛哭的,有可以为君王长声叹息的’。自古以来,上书奏事,通常多激烈而迫切的话,如果不这样,就不能打动人主的心。”太宗听后省悟过来,反而赐给皇甫德参20段帛。

贞观年间敢于进谏的群臣之中,魏征最为突出。有人统计,这期间仅魏征一人所谏,就达200多事。由于魏征不仅敢谏,而且会谏,只要他认准是正确的意见,就坚持到底,毫不害怕、退缩,常常弄得唐太宗下不了台,但唐太宗还是喜欢魏征进谏,只要是正确意见,不论心里痛快不痛快,大都接受。有时因畏惧魏征刚正而又锲而不舍的劲头,不得不让步。有时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遇上魏征,不等开口马上停下来,或者连忙承认不该如此。一次魏征从外面回来,见皇帝车驾已备,好像要外出的样子,不知何故忽然停下不去了,魏征见到太宗便问:“人们都说陛下准备巡幸南山,车驾已经准备完毕,为什么突然不去了?”太宗笑着说了实话:“原有这种想法,怕你生气,所以又停了。”还有一次,魏征在朝堂上犯颜直谏,使太宗在群臣面前大失面子。罢朝回到后宫,连声说:“这个乡下佬太可恶,我一定要杀了他!”长孙皇后问明原因后,立即换上礼服并对太宗祝贺说:“古人说过,君主英明,臣就正直。现在魏征这样正直,说明陛下英明啊!”太宗听后转怒为喜,对魏征一如既往。魏征死后,太宗十分痛心,曾感慨地说:“用铜作镜子,可以正衣冠;用历史作镜子,可以知道国家兴衰的道理;用人做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的过错。现在魏征死了,我失去了一面镜子。”

为了更好地达到兼听博采的目的,充分发挥各级官员的作用,唐太宗还在制度上做了一些改进。他诏令五品以上的京官,轮流在中书省值班,以便自己随时召见,咨询政务。在一般政事的处理程序上,要求中书、门下两省官员要充分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凡军国大事,负责起草文告的中书舍人要各抒己见,诏旨写成后,要经中书侍郎、中书令审查,再送交门下省审定,有不合适的地方要据理力争,不能苟且雷同,马虎从事。他还明确指示,宰相入阁商议军国大事时,必须让谏官和史官列席,既能让他们面对面地提批评建议,及时纠正偏差,又便于他们掌握第一手材料,记录下来以为后人之鉴。

由于君臣相得,言路广开,贞观年间的各项决策,相对来说,比较民主、科学,符合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对“贞观之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唐太宗深知“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把选拔优秀人才作为自己和宰相的首要职责,十分留意各种有用之才。他强调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德才兼备,不避亲仇,注重品德,加强教育。对地方亲民官员的任用,尤为重视。对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也为广选人才开辟了重要途径。贞观时候的朝廷与地方,可谓“人才济济,文武兼备”。

早在佐父晋阳起兵建唐、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唐太宗就十分注意笼络人才。当上皇帝后,他更是深刻体会到“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只有选用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达到天下大治。他不仅把选拔人才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而且一再告诫宰相们,要以选用人才为第一要务。贞观年间,他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心情十分迫切。

贞观二年(628年),他曾对宰相房玄龄、杜如晦说:“你们身为仆射(尚书仆射,即宰相),应当为我分忧,协助我操劳国事。要耳听得远,眼看得宽,寻求察访贤明有智的人。近来听说你们听取诉讼的状子,一天之内竞达数百件。光公文都看不完,哪里还能帮助我寻求贤士呢?”并因此下诏,凡细琐事务都由左右丞(仆射的下级)处理,以便宰相腾出时间访贤求能。当时的宰相封德彝很长时间没有推荐一个人。太宗责问时,他说现在还没有发现有才能可荐的人。太宗生气地批评他说:“前代的圣明君王,使用人才就像使用器物一样,用其所长,不向别的朝代借用人才,都是在当代选拔人才。难道能等梦见傅说(商朝的名臣),遇到吕尚(周朝的名臣),然后再治理国家?哪一个朝代没有贤能的人,只是不加注意就遗漏罢了。你自己不善知人,怎能诬一世之人没有贤才呢?”

贞观三年(629年),太宗令文武百官上书议论朝政得失。中郎将常何所奏的20多件事,件件符合朝政实际,唐太宗既高兴又奇怪,因为常何是不涉经文的武将,按理不会有如此高明的见解。经询问,才知是常何家的食客马周代拟的。于是,立即召见马周,经过交谈,发现确实是个人才,便任命他为门下省官员。同时,太宗赏赐常何上等好绢300匹,以嘉奖他能够发现人才。马周见事敏捷,有机辨,识事端,处事平允,敢于直言,深受太宗喜爱和重用,成为贞观时期著名的枢要大臣。

唐太宗在求贤若渴之中,非常注意用人的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不徇私情,不避亲仇。他多次强调说:“用人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选拔人才要谨慎,不可滥选乱用。用一个好人,别的好人就都来了;用一个坏人,别的坏人也都来了!”凡是有德有才之人,他不计较资历地位和亲疏恩怨,能够并用兼收。“玄武门之变”后,东宫太子集团中曾想谋害太宗的有数百人,但他不计较这些,仍然量才加以重用,如东宫集团中的骁将薛万彻,在“玄武门之变”中,曾带兵攻打过秦王府,失败后逃往终南山,唐太宗把他请回来,让他在自己手下当大将;魏征、王珪、韦挺等人,都曾是太子集团中的重要谋臣,都受到太宗重用而成为贞观名臣。而当有人要求将太宗为秦王时的王府旧部下全部重用时,太宗说:“我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旧部,用人只能唯才是任,而不可以新旧亲疏为标准。”

针对官员中出现的不注重德行修养、浮夸邪僻的情况,他又接受魏征进谏,强调要用大义来教育官员:加强“忠”的教育,使他们能成为龙逄、比干那样的忠臣;加强“孝”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曾参、子骞那样的孝子;加强“言”的教育,使他们成为尾生、展禽那样的恪守信约的人:加强“廉”的教育,使他们成为伯夷、叔齐那样廉洁的人。并且一再要求,把公平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将仁义作为区别善恶的准绳,通过考察官员的是非功过来确定他们堪任的职务,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去了解官员的工作优劣,戒浮夸,重实绩。

山水画对于刺史、县令等地方亲民官的选用,唐太宗尤为重视。他说:“我每天夜里常想百姓当中的事情,有时到深更半夜还不能入睡。最担心的,是都督、刺史是否胜任安抚百姓的重任。所以我在屏风上记下他们的姓名,坐着和躺着都经常看看,谁如果做了好事,我就写在他的名字下边,做了坏事,也要记下来,作为升迁和黜罚的依据。我居住在深宫之中,看不远也听不远,只有委托都督与刺史,这些人决定着国家的安危,尤其需要称职的人才。”他规定,地方官每年年终进京汇报一次工作,由吏部负责考评,依据政绩来论定品级,决定升降。贞观八年(634年),他还派遣李靖等13人为黜陟大使,到全国各地巡查,对有功的官员加以升迁,对失职的官员加以惩处。

为了扩大选拔人才的渠道,贞观时期,唐太宗对科举制加以完善,增加科目,并扩大应试的范围和人数,使更多的人能通过科举考试的途径,展露才学,进入国家机构。有一次,唐太宗登临端门,看到新科进士结队而出,不禁笑逐颜开,高兴地说:“天下英才,都落入我的掌中了!”

由于唐太宗重视人才的选拔使用,贞观年间,罗致了大量优秀人才,形成了“人才济济,文武兼备”的局面。贞观十七年(643年)二月,唐太宗命图画家在凌烟阁上描画的24位功臣,是其中杰出的代表,他们是至今被人传颂的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尉迟敬德、李孝、高士濂、李靖、肖璃、段志宏、刘弘基、屈突通、殷开山、柴绍、长孙顺德、张亮、侯君集、张公瑾、程知节、虞世南、刘政会、唐俭、李勣、秦叔宝等。此外,还有著名的文士姚思廉、陆得明、孔颖达、颜师古等;卓越的书法家和画家欧阳洵、褚遂良、阎立本等;杰出的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吐乐、执失思力等。这些谋臣猛将、文人学士,都在“贞观之治”的形成中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又都集中生动地体现了“贞观之治”中“任贤”的显著特点。

在《武德律》的基础上,唐太宗制定了《贞观律》及其他令、格、式,立法空前完备。他注意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划一和稳定;强调刑赏要分明、不徇私情;量刑要慎重,要经过会审并多次覆奏。他在位时,几致“刑措”,犯罪分子也能自觉服刑,成为“贞观之治”的又一特点。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即位不久,便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在高祖时期制定的《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律,至贞观十一年(637年)完成,即《贞观律》。与《武德律》相比,《贞观律》充分体现了唐太宗的宽简、划一、稳定的立法指导思想,尤其是刑罚方面,更为轻减。此外,又定令1546条,主要是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法规:修改武德九年的制敕,把3000条精简为700条,称为格,专门规定文武百官的职责范围,作为考核的依据;最后又制定出尚书省各部及诸寺、监、卫的工作章程,称为式。律、令、格、式的内容包罗万象,涉及到当时社会朝野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封建国家的立法工作达到空前完备的程度。

作为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唐太宗十分注意维护法律的统一与稳定。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他一再强调,法令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轻易变更,否则,变来变去,使人无所措手足,又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司法人员也不易熟记和掌握,容易出现问题和矛盾。他非常注意以身作则,带头维护法律的统一。贞观初年,他发现备选官中诈冒出身者很多,就以敕令的形式让诈冒者自首,不自首者处死刑,敕下不久,发现有诈冒来自首者,他就要杀掉。这时,大理少卿戴胄出来说,按照刑律,只能处以流刑。太宗当时大怒,说:“你守法,难道想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接着说:“敕,是出于一时喜怒发布的;法,是国家取大信于天下的东西。陛下对诈冒者非常愤怒,想要处死,知道不能这样做,又按刑法来处置,这是忍小仇而存大信的美德呀!”太宗听后,觉得有道理,说:“你能这样来执法,我还有什么担忧的呢!”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他除了强调出令要慎重,令出必行,不能轻易变更之外,还反对前代动不动就赦免犯罪,虚图仁慈之名的作法。他说:“凡宽宥赦免的恩典,只给了那些不遵守法令的人。古话说‘小人的幸运,就是君子的不幸’,‘一年两次赦免,好人就默不作声。’培养害草,就伤害禾苗,施恩给犯法作乱的人,就是伤害好人。诸葛亮治蜀国,十年不赦,蜀国大治;梁武帝每年大赦几次,最终倾覆败亡。施小恩惠的人伤害大德。所以,我自从有天下以来,绝不发布赦令。”据史载,太宗的妻子长孙皇后病重,皇太子对皇后说:“现在医药都用尽了,我想请求父皇发布大赦令。并让人出家奉佛,使您得到神灵保佑。”深知太宗秉性的长孙皇后,不允许太子向太宗请求,认为这样无济于事。

在带头维护法律的统一和稳定的同时,太宗强调刑赏要公平严明,不徇私情。他的叔父江夏王李道宗是开国元勋,为唐朝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一旦犯罪,即依法免官削封邑,并且蹲大牢。太宗的儿子吴王李恪,因打猎踩坏了农民的庄稼,御史柳范上书弹劾他,李恪不以为然,认为父皇不会处理他,不料太宗不仅将李恪免官,还削去了他的300户封邑。岷州都督高甑生是太宗的老部下,犯罪以后,有人在太宗面前替高说情,太宗说:“自从晋阳起兵以来,功臣很多,现在如果不处理高甑生,将来国家法令就无法推行。凡是给朝廷立过功的人,我是不会忘记的,但是如果犯法,无论什么人,都要依法处理。”把说情者狠狠批评了一顿。贞观初年赏封功臣之时,淮安王李神通以宗族身份,不服房玄龄、杜如晦等人赏在己先,太宗对自己的这位叔父说:“当初起兵,你虽首先响应,但也是为了免脱你的祸患;窦建德攻山东时,你几乎全军覆没;刘黑闼再次叛乱时,你又望风而逃。房玄龄等人运筹帷幄,坐安天下,论功行赏,理应在你之上。叔父虽是国家至亲,我也不能以私恩滥加行赏呀!”于是大家都心悦诚服。

对于定罪量刑,太宗一再强调要慎重行事。贞观元年(627年),他对侍臣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古人说,卖棺木的人,希望每年发生瘟疫,并不是仇恨人,只不过是为了求利而已。现在掌管刑狱的人,审案务必求严,想借此来应付考核,得到提升,要改变这种情况。”又说,古时候审理讼案,要询问三槐九棘这些官员,现在三公、九卿就是这样的官员。从今以后,判死罪的,都要中书省、门下省四品以上官员,以及尚书、九卿等议论会审,这样做才有可能避免冤案和量刑过度。对于判错了的案子,一经发现,太宗就要求改正,并注意从中汲取教训。贞观初年,曾规定,死刑要3次上报中央,批准后方可执行。贞观五年(631年),太宗错杀了大理丞张蕴古,后来又错杀了都督卢祖尚,追悔莫及。在为死者平反的同时,他下制:死刑在京城要5次上奏,在地方者也要3次上奏。后来又下诏说,在京城的各执法官署,近来奏请犯死罪者处刑,虽说复奏5次,但仅仅在一天之内就复奏完毕,根本来不及认真思考,5次复奏又有什么用呢?纵然有了追悔,也来不及了。从今以后,在京城的主管机关,请求处决死囚,应该在3日内分5次复奏,地方仍按3次复奏。在具体的定罪量刑中,唐太宗比较注意以儒家礼教来衡量轻重,贯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基本原则。贞观五年(631年),他曾亲自写诏书告诫执法官员:“近来审判案件,都只按照条文,虽情有可原的,也不敢减轻,完全按条文办事,有的恐怕还有冤屈。自今以后,门下省再有按照条文判处死刑,而情有可原的,应记下情况上奏。”所谓情有可原,大都是礼与法发生矛盾,要求上奏,就是要以礼为准,而不是以法为准定罪量刑。

由于唐太宗以身作则,依法行政,赏罚严明,不徇私情。使贞观年间法制情况明显好于前代,社会安定,吏治较为清明,犯法的人很少,被判死刑的更少。史载贞观三年(629年),全国判死刑的才有29人,几乎达到封建社会“刑措”(即刑罚可以不用)的最高标准。贞观六年(632年),全国在押的死囚共390人,这年年底,唐太宗在察看监狱时对他们动了恻隐之心,下令全部释放回家,与亲人团聚,约定第二年秋天重回京师复刑。第二年秋天,390人全部按时回来报到,无一人逃亡。唐太宗高兴之下,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对此,后人也有批评他违犯法律,沽名钓誉,有害无益,甚至怀疑他事先做了工作,制造假象。但从中也反映出“贞观之治”中法制状况之一斑。

面对因隋末战乱灾荒造成的人口锐减、经济敝敞的状况,唐太宗继续推行当时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等经济制度。注意轻徭薄赋,不误农时,兴修水利,增加户口,发展生产。同时大力戒奢崇简,精简机构,以减轻人民负担,节约财政开支。贞观年间,社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呈现升平景象。

隋末的战乱灾荒,使得人口锐减,经济凋敝。虽经唐高祖时期一定程度的恢复,到唐太宗即位时,情况仍比较严重。贞观初年,又连续出现霜灾和旱灾,米价昂贵,饥馑遍地,到处是流亡人口。面对这种局面,唐太宗着力推行武德年间就已颁布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尽量平均土地,使流亡人口回到家乡,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唐太宗深知隋末的农民大起义,主要是由于“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引起的。他反复引用“君臣,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古语来警戒自己,并对侍从大臣说:“当国君的必须先保护老百姓,如果损害百姓来奉养自己,就好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肚子虽然饱了,人却死了。”因此,他积极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山水画即位之初,他就宣布免除全国一年租税,免除遭受战乱灾荒严重的地方两年租税。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有些非征不可的徭役,也尽量改在农闲时进行。他一度想征发中男(不满18岁的人)当兵,并想修建洛阳宫殿,均因接受臣下劝谏而罢。贞观五年(631年)二月,皇太子李承乾年满13岁,应举行加冕大礼,征发各地府兵作为仪仗队。唐太宗认为当时正是农忙季节,举行大典要影响农事,便下诏推到秋天农闲时举行。在唐太宗的大力倡导下,贞观初年,关中、河南等地原有的渠道都相继恢复,并新修了不少排水和引水工程。针对当时全国人口锐减的情况,唐太宗下诏规定:民间男20岁、女15岁以上,尚没有婚配的,由州县官负责帮助他们结婚成家,家贫无力成亲的,由本村的富户和亲戚资助完婚,并把婚姻和户口的增减情况列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切实减轻人民负担,贞观年间,唐太宗还注意从自己做起,大力戒奢崇简。他即位后,仍住在隋朝的旧宫殿里,虽然大都已经陈旧,但在贞观初年,一直没有修新。他患有气疾,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中,容易复发,有的大臣以此为由劝他新建宫殿,他也没有答应。为了减少宫中费用,他曾一次下诏释放宫女3000人。同时,严厉禁止厚葬,并明诏要求五品以上官员和勋亲贵族都必须遵守。为了给臣下做出表率,他在安排自己的陵寝时,亲自制定规格,“以山为陵,容棺而已”。对地方官吏进贡珍奇宝物,他下令禁止,以防扰民。有一年,工部尚书段纶带了一位名叫杨思奇的巧匠进宫,准备制作傀儡戏(木偶)道具,以讨好太宗,太宗不仅没有接受,反而严厉地训斥了段纶一顿,并免去了他的官职。由于太宗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贞观初期逐渐形成了一种崇尚节俭的风气,并出现了一大批以节俭闻名的大臣。如户部尚书戴胄,生前一直住在一座破旧的房子里,死后甚至连个祭祀的地方都没有。一代名臣魏征,为官一辈子,家里连个正堂屋也没有,病重时,太宗亲临看望,见到这种情况,才命人为他修建一座房屋。

贞观初年,主要为了理顺政府机构的关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唐太宗省并了很多州县,并把中央各官府从7000多人精简到600余人。而这在客观上,也有利于节约国家的财政支出,减少浪费,减轻人民负担,为后世所称道。

每当发生水旱霜蝗等自然灾害时,唐太宗都马上意识到会发生的各种危险情况,迅速实行各种“荒政”,以解民于倒悬之中。如命令灾区迅速开仓赈济;准许百姓到别的地方“就食”;由官府出钱,帮助因灾自卖的人赎身,回到家人身边。有时主要由于灾荒和赋役过重,有的地方出现“盗贼”,当有人主张以重刑惩治时,唐太宗说:“老百姓之所以走上这条路,主要是因为赋役太重,官吏贪贿,饥寒交迫,不得不行窃为盗。我们正应该从中省悟,轻徭薄赋,去奢省费,选用廉吏,使老百姓能有饭吃,有衣穿,这样谁还会行窃为盗,哪里用得上什么重刑处置?”有一年蝗灾严重,太宗进入宫苑中,发现有蝗虫,拾了几个,祷告说:“老百姓以谷为命,而你却吃了谷,我宁愿让你吃我的肺肠。”说着举手要吞食蝗虫,旁边的人劝谏道:“这是害虫,吃了可能会中毒生疾。”唐太宗说:“我为老百姓承担灾荒,还避什么疾病!”说毕,将蝗虫吞进肚里。据说当年就没有了蝗灾。

由于唐太宗实行的这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使社会经济在贞观年间得到迅速回升。从贞观三年(629年)开始,全国连续出现农业大丰收,粮价下跌,由原来的1匹绢换1斗粮食,下跌到1匹绢换10斗粮食。社会秩序趋于安定,以往成群结队的流浪灾民不见了,人民开始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全国户口,由高祖武德年间的180万户,增加到贞观二十三年(649年)的380万户,增长1倍还多。尽管全国发展不平衡,但总体处在上升阶段。史传贞观中期,牛马遍野,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一片升平景象,可谓有史以来并不常见的太平盛世。

唐太宗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妥善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对突厥、高昌等的武力打击,维护了边疆的安宁,打开了民族交往的通道,创造了民族融合的条件。在以“和亲”等形式友好相处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时期唐朝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更加扩大,影响也颇为深远。

汉民族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的问题。贞观初年,唐太宗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国力逐渐增强的情况下,进行了统一边疆、维护国家安宁的战争,并且妥善处理了与边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为建立和巩固强盛的多民族的大唐帝国奠定了基础。

东突厥是对唐朝威胁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唐朝初年,东突厥支持怂恿北方各割据势力,阻挠统一,骚扰内地人民。唐太宗刚即位时,东突厥可汗便率20万骑兵突袭长安,一直进到长安城附近渭水桥以北的地区,唐太宗以善谋、果断、无畏的气概,震慑了突厥颉利可汗,二人在渭水桥上杀白马祭天结盟,突厥暂时退兵。此后,唐太宗加紧战备工作,并充分利用突厥内部的矛盾,与薛延陀部建立联盟,使突厥另一首领突利可汗归附唐朝。贞观三年(629年)十一月,唐太宗任命兵部尚书李靖为统帅,率领李世王勣、柴绍、薛万彻等大将,统兵10万,分兵4路讨伐东突厥。李靖善于用兵,唐军大获全胜,颉利可汗在兵败逃亡吐谷浑的途中被活捉,东突厥被消灭。唐朝统一了北部边境,收回了阴山至大漠的广大地区,解除了长期以来东突厥对中原地区的侵扰和威胁。同时,也使东突厥奴役下的各族人民获得解放。这次战争的胜利,使唐王朝在当时边疆各族中的威信大增,周围各部落、部族的首领纷纷表示降服,并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意即最高的首领。

北部边疆安宁后,唐太宗开始扫除“丝绸之路”上的障碍,完成统一西域的事业。当时的西域,主要指巴尔喀什湖以南以东的新疆、青海广大区域。隋末国内动乱不已,本来已开通的西域,又被两股势力阻隔。一股势力是汉族麴氏建立的高昌政权;另一股是西突厥。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区域)地处西域和中原之间,是中西交通的枢纽。贞观初年,高昌首领麴文泰多次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有意堵塞中原与西域交通,引起其他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也加剧了其国内的矛盾。贞观十三年(639年)十二月,唐太宗令侯君集和薛万钧率兵讨伐麴文泰,次年五月,侯君集到达高昌。麴文泰束手无策,惊吓之中,患病而死,其子智盛即位。侯君集等高昌办完麴文泰的丧事后,发动攻击,高昌本想获得西突厥的支援,不料援兵半道而返,无奈之下,只得开城出降,侯君集乘胜出击。连下22城,全部平定高昌。唐朝在高昌故地设立西、庭2州,其后又建立安西、北庭都护府。

平定高昌后,唐太宗把目光转向当时正利用龟兹破坏西域商路的西突厥。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十二月,唐太宗派阿史那社尔和郭孝恪讨伐龟兹(今新疆库车)。次年四月,从西突厥内部分化出来的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降唐,加入唐军统一西域的战争行列。阿史那社尔军力大振,又有了向导,前后数战,破龟兹5个大城。唐朝乘机把安西都护府迁到龟兹,管辖焉耆、龟兹、碎叶、疏勒4镇。从此,西域大部分统一于唐朝。到后来唐高宗初年,打败西域,在庭州设立北庭都护府,最后完成统一西域的事业。

唐太宗在通过战争手段统一边疆地区的同时,又通过实行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处理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对于那些被征服的以及主动归附来的少数民族部落,注意不强行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并且任命他们原来的首领担任各级官职,管理本地区或本部落的人民。同时,送给他们农具、耕牛等物品,帮助他们发展农牧生产。许多少数民族的首领被选拔在京师任职,有文职,更多的是武职,如东突厥的贵族中担任将军、中郎将官职的就有500多人,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共有100多人。有的少数民族首领甚至在唐皇室中任禁军首领,表明唐朝对他们的充分信任。此外,唐太宗还十分注意用“和亲”的方式,来加强与少数民族间的联系和团结。他多次把宗室女儿嫁给少数民族的首领,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唐朝与吐蕃的“和亲”。

唐太宗战、和两手的成功运用,实现了边境地区的统一和安定,民族间交往密切。一方面,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传到少数民族地区,推动了这些地区经济文化的进步,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开发;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一些生产技术和文化传入内地,对汉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也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国内民族和睦,边境统一安定的局面下,贞观时期,唐朝和当时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各种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亚洲、非洲地区的许多国家派使者、商人、学者、艺术家、僧侣等,不断来唐朝访问,京都长安不仅是国内各民族的大都会,也成为世界性的大都会。唐太宗对中外交流采取极为友好的态度,专门设立鸿胪寺来接待各国使者,设立商馆来接待外商。据史载,当时与唐朝交往的国家达70多个。大批外国商人从陆路、海路来到长安、洛阳、扬州、广州等大城市,唐政府允许他们长期居住,还可以与中国人通婚。许多外国植物品种如胡椒、菠菜、郁金香、天竺、干姜等,相继从波斯(今伊朗)和印度传人中国,佛教经典也大量传入,并被译成汉文,其他宗教如景教、回教、摩尼教等,也得以在中国传播。

与此相应,贞观时期高度的封建文化,也对亚洲各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纸张等大量销往波斯等国家,又通过他们销往西方。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也在这一官府与僧人时期传到阿拉伯和印度,又通过阿拉伯传到欧洲和非洲,对西方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个时期的唐朝文化,对日本、朝鲜的影响更大。贞观五年(631年),日本派遣了第一批遣唐使来中国学习,以后越来越频繁。贞观十九年(645年),日本发生“大化革新”,吸收唐代的官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以及刑制等,大大加快了封建化进程。中国使者、僧侣、商人的足迹遍布亚洲各国。“唐家子”就是当时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称呼。直到今天,西方国家的语言中,还留有以“唐人”称呼中国人的习惯。

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对隋亡这面“殷鉴”的逐渐淡忘,地主阶级政治家本身的局限性开始在唐太宗身上显露出来,尽管魏征等人曾一再提醒他要“慎终如始”,唐太宗还是未能“如始”般地“慎终”,因而给“贞观之治”抹上了一层阴影。

贞观十一年(637年),魏征曾上书太宗,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许多国君,在秉承天命开创基业时,没有哪一个不是深怀忧虑,谨慎行事,德行显著的。而一旦大功告成之后,德行就开始衰减了。开始时做得好的事情确实很多,能够坚持到最后的则很少。这难道不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吗?过去打天下时尚感到力量有余,如今守天下时却常感到力量不足,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创业时处在深切的忧虑之中,必然尽心诚意地对待下属,一旦得志,就放纵情欲,傲视他人。当尽心诚意地待人的时候,即使像北胡南越那样极其遥远的人也会亲密得像一个整体;当傲视别人的时候,即使是骨肉兄弟也会疏远得如同路人一般。虽然用严酷的刑罚来督察,用威严与愤怒去震慑,但下属总是采取苟免祸患的方法应付,内心并不怀好意。表面上恭恭敬敬,骨子里却不服气。怨恨不在于大小,可怕在于人心背离。水能载船,也能翻船,所以应该高度警惕。用腐朽的绳索去驾驶奔驰的车子,它的危险是可以忽视的吗?”

不幸的是,魏征担心的情况,正在出现。尽管他一再提醒唐太宗要“慎终如始”,防止“渐变”的危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隋朝灭亡的这面“殷鉴”被太宗逐渐淡忘了。随着文治武功方面种种成就的取得,太宗开始傲视他人,放纵情欲了。封建帝王的贪欲和专制的本能,在他身上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

贞观初年的唐太宗,不知说了多少“爱民”、“子民”,以“仁义”抚民的话,并且确有许多节俭自身、施惠于民的德政善举。到贞观十三年(639年),魏征上疏,提出皇帝应该时刻加以警惕的10个“渐变”而难以“善终”的问题,其中第二条,就是唐太宗在对待百姓的态度上起了变化,他说:“贞观初年,陛下对待人民就像对待自己身上的伤口一样,关心备至,怜悯非常;爱护人民就像爱护自己的子女一样,总是保持简朴节约,没有营建什么宫室。近几年来,心思在奢侈纵欲方面,忘记了谦虚节俭,轻易地使用民力,还说,‘百姓没有事干就会放纵,劳累才容易驾驭他们。’自古以来,没有由于百姓清闲安乐而造成国家倾覆败亡的,哪有反而因害怕百姓放纵而故意去劳累他们的呢?”魏征所言,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史载贞观中后期,唐太宗过分追求奢侈,不断营造宫室,使百姓的徭役负担越来越重。贞观十六年(642年),还出现了农民为了逃避赋役,自己折断手足,谓之“福手”、“福足”的情况,唐太宗知道后,不但不肯轻减赋役,反而下令:“从今以后凡有自我伤残,逃避徭役的,要按照法律加重处罚,并仍要承担赋役。”与当年的言行对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了。

在纳谏和用人方面,也远不如从前了。贞观初期。唐太宗是惟恐人不进谏。用各种办法鼓励人们犯颜直谏。到贞观中后期,变得厌恶直言。有时虽然勉强听谏,心里是很不乐意的。尤其是贞观十七年(643年)魏征死后,除了刘洎、马周等少数人还敢对他说点什么外,其余大臣大都是一味阿谀奉承,使得唐太宗更加飘飘然,骄横专制,为所欲为起来。在用人方面,也不再强调什么唯才是举、以德行学识为先了,许多勋亲子弟充塞于朝廷,大都没有实际工作能力,还互相掣肘,行政效率大大下降。而且,唐太宗也开始对大臣猜忌起来,特别是到贞观后期,对大臣动辄问罪,轻者贬,重者杀。连尉迟敬德、房玄龄这样一些佐命功臣,也不能幸免。贞观十七年(643年),发生太子废立事件后,猜疑心更重。魏征在世时,对唐太宗易换太子的想法表示反对,魏征死后,太子因谋反罪被废为庶人,与之有牵连的大将侯君集被杀,中书侍郎兼太子左庶子杜正伦也因此获罪。由于魏征生前曾推荐杜正伦和侯君集有宰相才能,唐太宗便怀疑魏征与他们是朋党,加之有人又在唐太宗面前诋毁魏征,唐太宗便解除了他曾亲口答应与魏征的子女婚约,并派人推倒了自己亲自撰写的魏征墓碑。

贞观后期的唐太宗,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也走到了隋炀帝当年的老路上。他出于对外扩张的思想,两次发动对高丽的战争,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在对高丽的战争中,他大规模地征调人力、物力,剑南(今四川一带)的人民为建造长百尺、宽五十尺的大战船,出卖田产和儿女。雅州(今四川雅安一带)、邛州(今四川邛崃、大邑二县)、眉州(今四川眉山、洪雅二县)一带,还爆发了农民起义。这一切,都给“贞观之治”投下了阴影,使之逐渐失去了不少的光彩。

唐太宗及“贞观之治”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在中国古代,大规模农民起义后,出现好皇帝,几乎是一条规律。隋朝覆亡的具体原因和特征,直接警戒着贞观时期的君臣行为。没有隋炀帝的“大业”,就没有唐太宗的“贞观”。唐太宗本身所具备的一些素质,当然也是“贞观之治”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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