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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帝国——唐代大族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07 09:45:01 0


唐代亲属关系最重要的转变是大族的消失,大族在朝代初期就已经形成,是在整个帝国范围内以社会地位来定义的超级精英家族。有着极高声望家族的数量相对较少,对他们的认可在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发展,他们在唐代的显要地位通过与同阶层或者那些提供丰厚聘礼的对象联姻而得以加强。阀阅之家虽然仍然存在但已趋向衰落的看法也出现在唐代。因此苏冕在他于803年完成的典志类史书《会要》中提到,所有的朝代创建者和在朝代早期能够做到高位的人都来自“贵族”。他观察到中国早期历史中从未出现过这样的阶层,但其地位在他的时代正在减弱。

宋代学者沈括(1031—1095)同样记录了唐代名门望族的存在以及他们随后的消失。他认为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他能想到的唯一类似的制度是印度种姓制度。当清初学者顾炎武批评明朝君主专制过强并建议通过地方官员世袭的方式恢复封建制来纠正这一点时,他引用了唐代贵族作为一个范例。在20世纪,唐朝大族的性质和命运是当代中国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

在隋朝之前几个世纪的分裂中,某些家族通过可追溯到汉朝或晋朝在政府任职的经历,建立了显赫的名望。这种地位由于从繁杂文本记录中查找家系传承的谱学的兴盛和士族的文学文化成就得到加强,甚至连短命朝代的统治者们也试图模仿。这些家族中最有影响力的大族的情形在隋朝重新统一中国后发生了改变。为了减少官员数量,提高行政效率并确保官僚服从朝廷,隋朝统治者废除了士族子弟世袭官职的制度,因此士族在官员竞争中渐渐处于不利地位。隋朝引进了一套新的官员选拔程序,既延续了汉朝的察举制,又开宋朝科举选官的先河。帝国的每个辖区都有推荐人数的配额,通常是每年三人,他们都会被推荐到中央。朝廷的高级官员对他们加以面试,并根据其才能和品格分等次。一些人会被授予官职,而另一些会接受进一步训练。到隋朝灭亡之前,检验候补者对于某一儒家经典的掌握或者他们总体文学能力的科举考试都在京城举行。

隋朝的改革对于中国门阀贵族的影响是相当大的。他们威望的最根本来源是在朝任职的历史,这将他们与那些权力仅限于地方、财富集中于土地的富有家族区分开来:在这种新制度下,在首都的人最容易获得重要官职,而不需要考虑其家族历史。科举作为入仕的途径巩固了那些京城人的特权地位。

作为回应,名门望族中有抱负的成员开始在长安定居下来。那些留下的人则放弃了对政治地位的要求,并渐渐被排除在认证的社会地位的族谱之外。士族的族谱从来就不是笼统的亲属表单,而是有选择性地列举了那些取得过政治成就而因此被认为值得纪念的人。两三代都没有出现官员的家族会被从族谱中删除,不再被认为是亲属。唐代的大族不允许情感干扰世俗优势的计算。只有通过为官或联姻的方式获得成功的人才被认为是真正的精英。

因此,唐代的家族结构成了政治等级在社会上的表现形式。士族成员能够轻易进入官场,但是能否长久维持士族身份则取决于能否获得高官。尽管士族中的很多成员基于土地所有权和大量仆役而维持着家族中的一些权力,但是许多无名小宗也可以提出同样的要求。考虑到分配遗产的惯例(把家族土地分给所有合法子嗣),财产必然会在几代内被分割,所以不能为家族的显赫地位提供持久的根基。只有同时在朝廷任职和编写族谱才能有足够的威望以确保社会地位。尽管大族并非彻底受帝王的命令的支配,但也陷入帝国体系之中。他们的生存取决于国家,当唐朝灭亡时,他们也就随之瓦解了。

唐代大族的维系主要依赖于在朝廷任职,而地方基础的重要性则在其次,这表露于他们变化的行为模式中。4世纪时,中国北方被分割为几个敌对的割据政权,在东北部地区的山东崔氏家族依赖于他们在当地的基础,与东北部地区的其他显赫家族联姻,援助附近的亲属,有时也担任地方官职。随着5世纪初北魏重新统一了北方,崔氏子弟恢复了对官位的追求,大部分人获得了五品及五品以上的职位。自6世纪中期开始的内战中,崔氏家族内部就支持哪一位领导者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应关注他们在首都的职位还是保护他们在当地的基础。事实上,家族中所有能够在唐代显荣的人士都是在6世纪后半期选择在朝廷任职的家族成员的后代。

在隋朝和唐朝初期,和大多数东北部地区的有记录的其他显赫家族成员一样,崔氏家族的政治积极分子都离开了山东。不是所有的人都立即定居在首都,但是那里成了他们主要的目标。其他显赫家族也遵循着同样的模式。在唐代,例来与崔氏通婚的东北部地区的大族赵郡李氏,放弃了一切重要的地方基础,把命运寄托在首都。大族抛弃东北部地区的旧家园而迁居长安的趋势由于8世纪中叶的“安史之乱”而更加明显。

除了任职,士族将他们的威望转变为一种政治和经济资源。从6世纪开始,传记和碑文更多地根据整个家族几个世纪的显赫声望来评定个人的身份地位。一个人才辈出的精英家族支系的成员会蔑视其他支系的成员,或者宣称只有他们的支系才是值得尊崇的。随着隋朝和唐朝的重新统一,这种地位竞争模式发生了变化。最古老的家族渐渐将自身聚为一个团体,通过排外的通婚和索取大量订婚礼物的能力,成为有别于所有其他阶层的独特的显要阶层。他们获得的不仅是稳定的收入,还有与新兴家族的联盟。

这里提到的“旧”与“新”家族揭示了唐代精英包含的几个阶层。最高阶层是为全帝国所知晓并公认为最杰出的少数真正有威望的旧家族,这个团体分为四个各自生根的地方小团体。这四个门第最高的家族是山东士族中的博陵崔氏、赵郡李氏、范阳卢氏和荥阳张氏。在唐早期,这些家族排外地进行相互通婚,甚至看不上皇族的门第。更具有政治力量但缺少威望的是关中的士族。包括皇室李氏的这些家族,在5—6世纪的非汉族王朝统治下上升为显赫的家族,他们中的许多人与较早的皇室联姻,或者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统治者的显赫家族通婚,并且吸收了他们的很多习俗和价值观。关中以北的士族是第三个主要的区域群体,即代北(现在的山西北部)的士族,他们也拥有相似的历史和地位。最后一个区域团体是长江流域的显赫家族,他们在南朝治下逐渐变得重要。

在泛帝国的精英之下,是一个更大的富裕家族群体,他们的势力仅在自己的州县。这些家族没有出现于正史中,但通过敦煌出土的由国家编纂的《氏族谱》片段,学者对他们进行了研究。这些片段包括敦煌突出的家族和整个国家显要家族的列表。一份编于790年前的手稿中列举了不少于791个家族,包括许多未见于其他历史资料中的姓氏。这些文本透露出形成唐代中国统治精英的更为广泛的群体,虽然他们可能仅占人口的1%—2%。

于是,唐朝的前几位皇帝面临着一个以门第划分家族等级的世界,但是这个等级没有考虑到新的政权。为了纠正这个问题,太宗皇帝在632年命令一群并非来自显赫旧门的官员拟定一份列举并排列帝国主要家族的目录。当最初的草案递交上去后,崔氏家族的一支被列在皇室的前面,表明了即使不是所有人都接受旧门第威望,但接受的范围也必然不小。太宗勃然大怒,他指责山东士族紧抓着虚誉,而实际的状态已经降低到了要靠卖女儿来获取利益的程度。他下令重新排列士族顺序,等级需根据唐代官员的品秩。这份修改后的纲要,被冠以“贞观氏族志”之名,于638年被提交。皇族被排在第一位,外戚次之,崔氏降级到了第三位。

新排名体系没有立刻产生影响,因为唐初朝廷的许多最高级别的官员都来自高门大姓,其中包括被唐突降级的崔氏家族的主要人物。唯一重要的转变是把皇族和后族升到了最高等级,余下的大部分没有发生变化。然而,这个纲要的长远影响是重要的。首先,它承认了新兴的家族,许多是地方上重要士族以及有军事背景的人物,他们是唐王朝积极和忠诚的支持者。其次,它开始将古老家族与时代不可分裂地联系在了一起。虽然新原则没有过多地改变《氏族志》的内容,但从根本上改变了其形式,在唐朝任职成了维系地位的前提条件。随着旧士族逐渐接受这一观念,他们与这个朝代也开始互相吸引,以有益于双方的形式互相依赖,但同时使得士族的存续和王朝的命运联结到一起。

659年高宗皇帝下令制定新的《氏族志》,更为严格地按照唐代的官职决定士族的地位。除了等级完全以官阶为基础之外,新的《氏族志》还包括了所有曾任五品以上官职的官僚家族,从而涵盖了许多地方官员和军事将领。通过设置如此之低的涵盖标准,它以一个非常宽泛的含义来定义王朝的政治精英,并根据官阶对其进行排序。

作为宪宗皇帝在“安史之乱”后重树中央权威政策的一部分,一个名为“元和姓纂”的汇编于812年在帝国之内广泛颁行。然而,这一汇编没有试图划分门第等级,而仅仅是按照人们所在地区的四声韵部分系姓氏进行了列表排列。因此,到唐代统治的最后一个世纪,家族等级的真正原则已经不再是争论点,至少已经不是国家所关心的了。

族谱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界定身份地位方面,也体现在界定族群方面,包括皇室族谱本身。如同汉人通过宣称来自古老的名门望族以获得地位一样,非汉族的个人或者家庭通过族谱把自己的世系追溯到汉人,特别是显耀的汉人先祖,以此来提高社会地位。最简单的方法是改变一个人及其祖先的姓氏,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皇族李氏自身。至少从女系血统(男系血统可能也是如此)来看,李氏家族是非汉人的后裔,但是他们构建了一个具有威望的汉族谱系,甚至宣称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后代。

为了政治目的而改变姓氏、重新安排族群身份的这一举动,至少从汉代就已显著地形成了,当时非汉族人质和投降的匈奴可能会被给予汉姓。北魏的统治者拓跋氏采用了汉姓“元”,并将此姓赐给了他们的许多支持者。当北魏孝文帝在朝廷中推行汉化政策时,他令拓跋贵族也采用汉姓。唐皇室也将其姓氏赐予了内附的游牧民族。在唐朝,许多显赫的非汉族家族试图抹去其真正的祖先,他们所写的族谱仅仅列举了任官的有汉姓的祖先,如此以与汉人非常类似的方式,即根据政治原则来编写族谱。他们省略了非汉姓及拥有部落职位的更远祖先,并且常常从最近的两代或三代跳跃追溯到虚构的汉代祖先。一份唐代的族谱声称独孤家族(一个帮助北周建国的胡人家族,其女性嫁给了北周、隋、唐皇族)曾一度拥有刘姓。

与上述方法相比稍显诚实且更为常见的策略,是宣称来自一个有名望的胡人大族,诸如北魏的皇室。大多数关中和代北精英都沿袭了这种做法。一个例子是,声称唐早期官员长孙无忌是皇族拓跋氏的子孙,而实际上他的祖先是较低级别的鲜卑族的拔拔氏。一个类似的策略是承认自身的部落出身,但是声称自己是来自大草原的统治阶层或贵族阶层。在重视人身地位的唐代社会,做一个部落贵族比拥有一个汉族谱系更有威望。哥舒翰,如同唐代几位显要的胡族将军,宣称自己来自一个重要的氏族,并且指出他一些同僚的低微出身,包括其对手安禄山。那些在半自治的胡部任职者也常常宣称自己的胡人贵族血统。考虑到这些人作为唐政权与部落联盟中间人的角色,他们的胡人谱系对其肯定是有益的。

另一个改变族谱的策略是宣称其始祖是被外族俘虏或者由于某些原因被带走西迁的汉族人。伟大的唐代诗人李白,几乎肯定是非汉族出身,就创造了这样一个族谱。出于这种目的而最常被选择的祖先是西汉将军李陵,他在公元前99年被匈奴俘虏。汉化程度较低的回鹘人和黠戛斯人常常声称他们的血统来自李陵,以此来帮助他们与汉人建立政治联盟。因此,唐武宗与一位回鹘的首领都宣称自己是李陵的后裔以此作为他们合作的基础。唐代的文人解释说,之所以在通常为金发或者略带红色头发的黠戛斯人中会偶然出现黑发,这是李陵的士兵与黠戛斯人的祖先通婚的结果。

最后一种跨越种族界限的族谱策略是胡人首领偶尔会将其家族起源追溯到传说中的黄帝或古代周王室。这样的说法既奉承了缔造他们的人,也奉承了唐朝统治者,后者可以因此而宣称他们祖先的统治范围更为广阔。至少在创作于战国晚期和西汉早期的《山海经》中,汉族人已经将自己与更遥远地区的民族通过二者的共同祖先远古圣王“三皇五帝”联系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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