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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史—— “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南明与清朝和谈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3 15:22:44 0


五月十八日,史可法辞朝赶赴扬州,立即以督师大学士身份发布檄文。一方面称颂先帝“旰食宵衣,十七年过无可举”;另一方面谴责李自成“邮传佣奴,市井猾贼”,“偶乘杀运以射天,遂肆凶锋而犯阙。逼我帝后,纵掠宫闱”,“尤可恨者,为搜金而劫掠朝绅,十四代之衣冠,廉隅扫地”。对于先帝殉国与朝政腐败,史可法痛心疾首,归结为一句话——文官爱钱武官怕死:“先帝本尧舜之资,遘非常之祸,总由文官爱钱武官怕死所致。今忧时愤慨者谓:‘文官爱钱不怕死,武官怕死又要钱’,二语真切中膏肓,今在廷诸臣无处生活也。”时至今日,南京小朝廷仍在上演“文武忿争”的活剧,他非常愤慨:“今主死而臣生,凡属臣工,谁能无罪?文臣固多误国,武臣岂尽矢忠?累累降贼者,宁独文臣哉?年来仕途不清,病在党同伐异,或以不肖之罪,百足不僵;或以可用之才,一眚永固。各怀偏私,日寻水火。文与武不和,而文与文又不和,朋党之祸炽,人才之用阻。”显然是针对马士英、刘孔昭之流党同伐异作风,有感而发的。

然而停留于感叹,停留于愤世嫉俗,无济于事,当务之急必须上下同心、内外联合,全力对付李自成,他向朝廷建议设立江北四镇:“从来守江南者,必于江北。当酌地利,急设四藩,以淮、扬、泗、庐自守,而以徐、滁、凤、六为进取之基。兵马钱粮皆听自行征取。而四藩即用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为我藩屏,固守江北,则江南之人情自安。”他对于吴三桂杀败李自成感到欢欣鼓舞,说道:“臣在淮扬安顿兵马,目击人情之乖忤,心忧时事之艰危。忽闻北地报捷络绎而至,或云辽帅吴三桂杀贼数万,闯贼西奔……此时黄河之北便同异域,陛下进膺大宝,正位旧部,山东北直尚未通晓。万一人心涣散,固尽弃前功,即或割据分争,又渐生后患。伏乞陛下即谕该部院选廷臣有才望者,赍监国、即位二诏,及赐吴三桂、谢陞二敕,直抵山东北直一带,晓谕通知,庶人心有归,扫三秦之余孽在指顾间矣。”史可法寄希望于吴三桂,扫灭余孽,收拾人心。

在这一点上,马士英与史可法有同感,他建议朱由崧发出诏书,嘉奖吴三桂“借夷破贼”的功劳,封他为蓟国公,赏赐五万两银子、十万石大米,责成淮抚路振飞由海路运到天津,向吴三桂示好。朱由崧与马士英深信“借夷破贼”策略之可取,决定派遣先前曾经与清朝议和的陈洪范、马绍愉等出使北京,与清朝谈判。于是乎七月间,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左懋第为正使,太子太傅陈洪范、太仆寺少卿兼兵部职方司郎中马绍愉为副使,打着“经理河北联络关东军务”的幌子,北上议和,条件是南明方面答应割让关外之地,赔偿岁币十万两银子。史可法也赞成派遣使节与清朝谈判,他说:“目前最急者,无逾于办寇(指李自成)矣。然以我之全力用之寇,而从旁有牵我者,则我之力分;以寇之全力用之我,而从旁有助我者,则寇之势弱,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又说:“先国仇之大,而特释前嫌,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亦今日不得不然之着数也。”题中之义就是一厢情愿的“借夷破贼”策略。

为了配合和平谈判,刘泽清、陈洪范、马绍愉分别给吴三桂去信,希望他能够从中斡旋。

刘泽清于七月三十一日发出书信,向吴三桂报告,福王已经册封他为世袭蓟国公,对他的“借夷破贼”表示支持。并且说自己深有同感:“联合建旅(指清军)协力助剿,当长安未闻此音之先,泽清曾有成议,约结清王入驻内地,共图灭闯。今亲翁(指吴三桂)此举与初议暗合也。”明确表达南明福王政权与吴三桂持有相同的立场,因而希望吴三桂“劻勷两国而灭闯”——协助南明与清朝联手消灭李自成。

陈洪范、马绍愉八月初一日在北上途中,寄给吴三桂的信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嘉老亲台(指吴三桂)破贼之忠”,要他“鼎力主持,善达此意”,“同心灭贼”;并且要他转达南明愿与清朝“订盟和好互市”,“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

由此可见,南明弘光政权对于吴三桂归顺清朝,“借夷破贼”,不但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反而赞赏有加;对于清朝军队入关进京,不但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反而感恩戴德。在南京政府心目中,清军是来为明朝“报君父之仇”的,进而要求与他们联手,“同心杀灭逆贼”。这样的大政方针是很成问题的,至少表明衮衮诸公对形势的判断有很大的失误,所谓“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云云,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幻想。清朝军队进入北京的目的只有一个:改朝换代,把清朝统治扩大到全国。多尔衮写给史可法的信,清楚地表达了清朝最高当局的这一立场:

——闯贼李自成,称兵犯阙,手毒君亲,中国臣民不闻加遗一矢。平西亲王吴三桂介在东陲,独效包胥之泣。朝廷感其忠义,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用驱狗鼠。

——遣将西征,传檄江南,联兵河朔,陈师鞠旅,勠力同心,报尔君父之仇,彰我朝廷之德。岂意南州诸君子苟安旦夕,不审事几,聊慕虚名,顿忘实害,予甚惑之!夫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而非取之于明朝也。贼毁明朝之庙主,辱及先王,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仁人君子,当如何感恩图报!

——诸君子果识时知命,笃念故主,厚爱贤王,宜劝令削号称藩,永绥福位,朝廷当待以虞宾,统承礼物,带砺山河,位在诸侯王上,庶不负朝廷伸义讨罪、兴灭继绝之初心。至于南州群彦翻然来归,则尔公尔侯,列爵分土,有平西之典例在,惟执事实图维之。晚近士大夫好高树名义,而不顾国家之急,每有大事,辄同筑舍。昔宋人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可为殷鉴。先生领袖名流,主持至计,必能深维终始,宁忍随俗浮沉?取舍从违,应早审定。兵行在即,可东可西,南国安危,在此一举。

多尔衮的态度是没有商量余地的,不仅要进取北方,而且要进取南方,决不容忍南明小朝廷的存在。史可法的回信,除了为南明辩护,依然对清朝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殿下入都,为我先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殿,抚辑群黎,且免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跪北面,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谨于八月,薄具筐篚,遣使犒师,请命鸿裁,连兵西讨。

——今痛心本朝之难,而驱除乱逆,可谓大义复著于《春秋》矣。若乘我国运中微,一旦视同割据,转欲移师东下,而以前导命元凶,义利兼收,恩仇倏忽,奖乱贼而长寇仇,此不惟孤本朝借力复仇之心,亦甚违殿下仗义扶危之初志矣。昔契丹和宋,止岁输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其土地。况贵国笃念世好,兵以义动,万代瞻仰,在此一举。

——今逆成未伏天诛,卷土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惟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成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从此两国世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千载一时哉!

完全是苦口婆心苦苦哀求的口气,没有把多尔衮的警告——“议论未定,兵已渡河”,认真对待。连史可法这样具有强烈民族气节之心的大臣,对清朝都是这种态度,其他大臣更无论矣!

在“同心灭贼”幻想的指导下,南明使节在北京上演了一幕和谈滑稽戏。十月十三日,清朝礼部官员接见左懋第一行,三名使节申明来意:我朝新天子向贵国借兵破贼,为先帝发丧成服,我等赍御赐银币前来致谢。第二天开始谈判。

清方责问:我国发兵为你们破贼报仇,江南不发一兵,突立皇帝,这是何说?

明方辩解:今上乃神宗皇帝嫡孙,夙有圣德,先帝既丧,伦序相应立之,谁曰不宜?

清方问:崇祯可有遗诏?

明方答:先帝变出不测,安有遗诏!

清方说:崇祯帝死时,你南京臣子不来救援,为何忽立新皇帝?

明方说:北京失守事出不测,南北地隔三千余里,诸臣闻变,整练兵马,正欲北来剿贼,传闻贵国已发兵逐贼,以故不便前来,恐疑与贵国为敌,特令我等来谢,相约杀贼。

南明方面无牌可打,一味祈求“共图灭闯”,以割地赔款作为交换条件,清朝方面根本不屑一顾,要割之地早已在他手下,区区十万两银子何足道也!

十月二十六日,使节南返前一天,向清朝方面请求,前往昌平祭告先帝,遭到严词拒绝:我朝已替你们哭过了,祭过了,葬过了,你们哭什么?祭什么?葬什么?先帝活时,贼来不发兵,先帝死后,拥兵不讨贼,先帝不受你们江南不忠之臣的祭!清朝方面不仅拒绝祭告的请求,还再三强调“旦夕发兵讨罪”,剑指江南。南明的和谈请求终于以失败告终。

十二月,和谈使节回到南京,陈洪范向朝廷报告出师始末,归结到一点,此次和谈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阁部大臣决策和谈,光从“借夷破贼”角度考虑,对清朝进取中原的野心估计不足。他说:“礼部荐臣,以臣与吴三桂同里戚谊,意清之破贼,必三桂为政,其事殊不然。”又说:“九月十六日,臣至德州,清抚方大猷示摄政(王)政令:‘有来使不必敬语,止许百人赴京朝见。’夫曰朝见,则目无天使矣。阁臣主议,以抗节为不辱命,但知吴三桂借兵于清,未知清势之狡悖也。锦衣(卫)骆养性为津抚,遣兵相迎。二十九日,至河西务,赞画言赍名帖送内院,回言冯铨、谢陞等辞色俱薄,却帖不收。十月十二日,奉御书入正阳门,臣宿鸿胪寺,关防甚严,水火不通,饥寒殊苦。十四日,内院刚令、榜什十余人来,夷服佩刀,直登寺堂,据上坐……大声责臣等:‘江南不应便立天子!’且曰:‘毋多言,我将不日下江南。’”其中一句“但知吴三桂借兵于清,未知清势之狡悖也”,点中要害,所以他的结论是“清必南下”。

对于“清必南下”,马士英的反应是冷漠而傲慢的七个字:“有四镇在,何虑焉?”史可法眼看和谈幻想破灭,忧心忡忡向朝廷进言全力备战:“北使之旋,和议已无成矣。向以全力御寇而不足,今复分以御北矣。唐、宋门户之祸,与国终始,以意气相激,化成恩仇。有心之士方以为危身之场,而无识之人转以为快意之计,孰有甚于戕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仇,而修睚眦之微,真不知类矣!此臣所望于庙堂也。先帝之待诸镇何等厚恩,皇上之封诸镇何等隆遇,诸镇之不能救难何等罪过!释此不问而日寻干戈,于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战,战非诸将之事而谁事也!阃外视庙堂,庙堂视皇上,尤望深思痛愤,无然泄沓。”史可法的忧患意识足以令人警醒,本意是要南明内部团结一致,一手“御寇”,一手“御清”。无奈“阃外”抑或“庙堂”,都醉心于争权夺利,修睚眦之微,酿门户之祸,根本不把江山社稷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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