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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李贽自刎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3 09:21:36 0

李贽自刎李贽,字贽,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嘉靖六年(1527)诞生于福建泉州一个海商世家。幼年家境平平,7岁丧母,随教书谋生的父亲读书识字。他自己曾说:“余自幼倔强难化,不信学,不信道,不信仙释。”所以虽然读了不少经书,却都是勉为其难的,因为实在“无以消岁月”。

虽然李贽天生一副“反骨”,天生对传统的儒家经典反感,但作为封建时代的士子,他的唯一出路只能是通过科举入仕。嘉靖二十八年(1549),李贽考入泉州府学。三十一年(1552)中举,这一年他26岁。三年之后,开始了他的游宦生涯。从此以后,他做了20多年的地方官,从共城县教谕直到姚安知府。终因不忍“含垢忍耻,游戏仕路”,而于万历八年(1580)弃官到湖北黄安定居,不久迁居麻城龙湖,开始了后半生的读书、著述和讲学生活。

明代中晚期,王阳明(名守仁,字伯安)所倡导的主观唯心主义学说(人称“王学”或“心学”)特别盛行。随着时间的推移,阳明学派流衍出许多流派。据《明儒学案》记载,当时有所谓“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北方王门”等等。在各个流派中,有的是恪守师说,如以邹守益、罗洪先、聂豹等人为代表的江西“江右王门”;有的对王学思想加以发展,甚至走向王学的反面,如以颜山农、梁汝元为代表的王学左派”;也有接受王学影响,最终自立门派的,如王艮的“泰州学派”,梁汝元、罗汝芳等人也是“泰州学派”的后学。

李贽在中年后接受了王阳明的学说,又曾拜王艮之子王襞为师,接受王畿、罗汝芳等人的影响。后来,他又曾潜心研究佛学,受到禅宗唯心主义观点的影响。但是,由于他的秉性、教养,尤其是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及时代对他的影响,促使他的思想能突破王学及佛学思想的羁绊,在反对假道学、批判传统的封建思想的斗争中,提出并阐述自己的具有时代特色和启蒙色彩的进步的社会政治思想。

退出官场定居龙湖后,他“闭门下键,日以读书”,“寒不停,暑不辍,夜不休”,寻找批判假道学及传统思想的锐利武器,终于写出大批富有批判精神的著作。当时的封建卫道士们以“异端之尤”视之,而李贽本人也以“异端”自居,并且说:“今世俗子与一切假道学共以异端自我,我谓不如遂为异端,免彼等虚名加我。”①为了表明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异端”分子,他写下了《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著名的离经叛道的著作。

《焚书》和《续焚书》,是李贽和当时的道学先生们的论战集。《焚书》“将《论》、《孟》逐节发明”,也就是说,要将《论语》和《孟子》二书中的疵谬逐一加以揭发。自汉尊儒术至宋朱熹注四书,《论语》和《孟子》在一般人心目中不啻圣物,何人动得!李贽此举确是使奉孔盂为圣人的封建卫道士们如祖坟被掘。李贽也深知自己的书中多“忿激话,不比寻常套语”,“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言当焚而弃之,不可留也”②,所以起名为《焚书》。

《藏书》是李贽对自战国至元朝灭亡期间八百多年重要历史人物作重新评价的历史著作,《续藏书》则是对明代历史人物的评论集。他在这两部著作中大作翻案文章,觉得历来为封建卫道士们称颂膜拜的圣贤只是“浮名传颂,而其实索然”,现在他要“颠倒千万世之是非”。只因见解“与世不相人”,所以只能“藏之后世”,故而取名为《藏书》。

宋明以来,理学家们把孔子的言论奉为神圣的教条,统治者则以四书五经为行赏作罚的准则。李贽却大胆地指出:不可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昔三代吾无论矣,后三代,汉唐宋是也。中间千百余年而独无是非哉?岂其人无是非哉?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然则予之是非人也又安能已!夫是非之争也,如岁时然,昼夜更迭,不相一也。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后日又是矣。虽使孔子复生于今,又不知作何是非也,而遽可以定本行赏罚哉?”③他痛斥盲目的尊孔,鄙视对六经的迷信,认为六经不过是忠臣及臣子对统治者的溢美之词,而《论》、《孟》亦不过是孔孟门弟子残缺不全的笔记而已,不足为据,更不堪为“万世之至论”。

理学家们整天喋喋不休,强调要“去人欲,存天理”,以为“理”乃是凌驾于万事万物之上的。李贽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④如同穿衣吃饭都是禅一样,他主张应该去空洞之理,复人之本欲,使人成为“童心”再现的“真人”。“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⑤。

李贽一生充满坎坷与不幸,二十余年官场经历使他对混迹官场的道学官僚认识得很透彻。他指斥道学家们“阳为道学,阴为富贵;穿着儒雅,行若猪狗”,嘲笑他们是一群无才、无学、无识的蠢人,除了因循守旧、打拱作揖,别无所能。

对于封建社会的一些传统观点,李贽也颇有不少惊世骇俗之论。理学家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说寡妇可以再嫁;卫道士说卓文君是“淫奔”,他盛赞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结合是“善择佳偶”,合乎自然之性;史学家说武则天是篡夺大权,他激赏武氏以女流而治天下,是了不起的女强人;统治者视百姓因无奈铤而走险是“大逆不道”,他却说官府的腐败“使豪杰抱不平之恨,英雄怀罔措之戚,直驱之为盗也”,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传统的观念是“男尊女卑”,女人永远是女人,他说:“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人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⑥在禁锢深重的封建时代晚期,李贽的呐喊给思想界带来一线光明。同时,他公然的离经叛道也使理学家们恼羞成怒,使统治者胆战心惊。他们围攻李贽,对他施加种种政治迫害,说他“狂诞不经,大逆不道”,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万历三十六年(1602),皇帝亲颁圣旨,缉拿李贽治罪,76岁高龄的李贽愤而以剃刀切喉自尽,结束了他的一生。

李贽死后,他的“异端”思想仍为统治者所畏惧。从明到清,统治者们总是设法禁毁他的著作。值得庆幸的是,李贽死后,其“名益重,而书亦传”,这大约是统治者和理学家始料未及的。

注释①《焚书》卷一《答焦漪园》。

②《焚书·自序》。

③《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

④《焚书·答邓石阳书》。

⑤《焚书·童心说》。

⑥《焚书·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

魏忠贤乱政明朝宦官之为祸,以熹宗时魏忠贤为最。

明初,设置宦官,仅为供奉内廷,备扫除之役而已。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前代之失,置宦官不及百人。后定为十二监及各司局,且定制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并铸铁牌于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①成祖以后,对宦官渐加委任,出伎、专征、监守、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始。及英宗宠信王振,武宗宠信刘瑾,宦官专权跋扈已不可制。及熹宗时,魏忠贤“挑斥异己,树立党羽,专擅宫廷,茶毒正士,其祸为有明一代之冠。

魏忠贤,肃宁(今河北肃宁县)人。少无赖,与群恶少赌博,不胜,为赌徒所逼,自阉,改姓名为李进忠。万历中,入宫为宦官。因与皇长孙朱由校之乳母客氏相好,深得皇长孙信任。

万历四十八年(1620),神宗死,皇太子朱常洛嗣位,年号光宗。光宗即位不及一月而暴卒,乃由长孙朱由校继位,是为熹宗。熹宗即位,魏忠贤、客氏并受宠。登位未逾月,封客氏为奉圣夫人,魏忠贤亦自惜薪司迁司礼监秉笔太监,并恢复其姓,赐名忠贤。忠贤目不识丁,本不该入司礼监,因客氏故得之。魏忠贤性猜忌、残忍、阴险、毒辣。与客氏狼狈为奸,清理内廷,排斥异己太监,分置心腹太监于内廷各衙门,用“司礼监王体乾及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为羽翼,宫中人莫敢忤”③。内廷实权乃为魏忠贤、客氏控制。

掌握内廷实权后,魏忠贤又阴谋染指朝政。其时熹宗年少,不爱过问朝政,乃“日引帝为倡优声伎、狗马射猎”。熹宗尤好木工作业。“斧、锯、凿、削,巧匠不能及。日与亲近之臣涂文辅、葛九思辈朝夕营造。造成而喜,不久又弃,弃而又成,不厌倦也”④。每当熹宗引绳削木,全神贯注于木工作业时,魏忠贤等往往上前奏事,熹宗厌之曰:“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于是魏忠贤辈乃得擅作威福,为所欲为。魏忠贤又“劝帝选武阉,炼火器为内操”⑤钲鼓之声,震撼宫禁,带甲出入,恣为威虐,魏忠贤气焰益盛。

天启三年(1623),魏忠贤兼掌东厂,操生杀大权。至此,嘉靖以来一度衰微之明代宦官专权局面又以魏忠贤为首再度出现。

东林党人对宦官势力之卷土重来深有疑忌。侍郎陈邦瞻、御史周宗建、王心一等,于熹宗即位之初即上言力请抑制魏忠贤及客氏势力:“请遣客氏外出。”结果非但不准,反而“俱被诘责”。刑部主事刘宗周弹劾魏忠贤误导熹宗不理朝政、终日嬉玩。熹宗大怒,幸有大学士叶向高力救,始免于难。魏忠贤、客氏有熹宗为后盾,东林党人抵制宦官之尝试均遭失败,而魏忠贤、客氏反设计奏驱逐内监王安出宫,加以杀害,以断东林党人与内廷之联系;又攻讦奏逐客氏之大学士刘一燥,刘被迫辞官。

初,神宗在位时,东林党人不受重用。光宗暴卒后,杨涟、左光斗等扶立熹宗登位。自此,东林党人始受重视。天启初年,内阁、都院、吏部、兵部、礼部等要职皆为东林党人把持。叶向高、韩圹、邹元标、赵南星、王纪、高攀龙等皆居高位;左光斗、魏大中、黄尊素等控扼言路⑥,东林权势,盛极一时。但东林党人失之偏激,难以容人。凡与东林党忤者,一概视之为邪党、异党,加以排斥。非东林党诸臣人人自危。及魏忠贤势盛,被视为邪党者,争附魏忠贤,欲仰仗魏忠贤以报复东林。一股以宦者为主干的邪恶政治势力逐渐形成,时人称之为“阉党”。

外廷诸臣中,顾秉谦及魏广微率先谄附魏忠贤。霍维华、孙杰之徒,从而和之。魏忠贤得内阁为羽翼,权势益张。至此,魏忠贤阉党与东林党人的矛盾,与万历以来之党争相纠结,政治形势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

魏忠贤之乱政,引起朝廷内外极大不满。东林党人以正人相标榜,尤为愤懑。天启四年(1624)初,东林党人为伸张正义,群起弹劾魏忠贤阉党的罪行:“御史李应舁以内操谏;给事中霍守典以忠贤乞祠额谏;御史刘廷佐以忠贤谥荫谏;给事中沈惟以立枷谏。”“忠贤皆矫旨诘责”⑦。于是,副都御史杨涟出阵,上疏痛斥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其中有:自行拟旨,擅权乱政;斥逐直臣,重用私党;亲属滥加恩荫;利用东厂,陷害忠良;生活糜烂腐化,穷奢极侈……大胆揭发,切中要害。疏上,忠贤惧,向熹宗哭诉,客氏从容为之辩解,王体乾等太监也极力申辩。熹宗昏暗,对魏忠贤偏信不疑,温谕相慰,对揭发魏忠贤的杨涟反下旨严加切责,于是年十月下狱治罪。朝中魏大中及给事中陈良训、许誉卿,武宁侯朱国弼,南京兵部尚书陈道亨、侍郎岳兀声等70余人又交章论魏忠贤不法,大学士叶向高与礼部尚书翁正春亦“请遣忠贤归私,第以塞谤”,皆不许。

为压制东林党人的攻击,王体乾倡言用廷杖,以威胁廷臣。未几,工部郎中万燥上疏讽魏忠贤,被杖死。御史林汝翥亦被杖……一时罢斥者有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为讨好魏忠贤,始以同姓尊之为兄,继而自贬辈份而称其为叔。魏忠贤每外出,“辄坐文轩(装饰华丽之车),羽幢青盖(羽盖、旌旗皆用青蓝),四马若飞,铙鼓呜镝之声,轰隐黄埃中。锦衣玉带靴跨握刀者,夹左右驰,厨传优伶、百戏、舆隶(车夫)相随,属以万数”,朝中事无巨细,必派人持章奏,飞驰至魏忠贤面前,经其批复,方能办事。是则朝廷上下,“只知有魏阉,不知有皇帝矣”!魏忠贤所过之处,“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岁,忠贤顾盼未尝及也”⑧。

天启六年(1626),浙江巡抚潘汝桢,在西湖首创为魏忠贤建生祠。从此各地寡廉鲜耻之官吏竞相效尤,以至魏忠贤生祠遍天下,上至督抚大吏,下及武夫、贾坚、诸无赖子亦各立祠颂德。都城则数十里间,祠宇相望。每建一祠,多者费银几十万两,少者亦几万两,“穷极工巧,攘夺民田庐,斩伐墓木,莫敢控诉”。阉党为在开封建生祠,竞拆毁民房2000余间,建九楹大殿,形似皇宫。或有迎魏忠贤塑像进生祠时,至行五拜三叩首礼。而监生陆万龄竟无耻胡言:“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建议以魏忠贤配享孔子。阉党还强迫百姓尊奉魏阉,凡入祠不拜者,均处以死刑。

魏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魏忠贤及客氏之弟侄亲朋,亦皆平步青云,高官厚禄。其侄魏良卿、魏良栋、侄孙魏鹏翼分别被封为公、侯、伯,而后又分别被加封为太师、太子太保、及少师,而“时鹏翼、良栋皆在襁褓中,未能行步也”

天启七年(1627)八月,熹宗去世,无子,五弟信王朱由俭嗣位,以明年为崇祯元年,是为思宗,世称崇祯帝。信王未登位前,深知魏忠贤之恶,及登位,魏忠贤失去靠山,其党自危。十一月,崇祯帝安置魏忠贤于凤阳,不久命逮捕。魏忠贤行至阜城,自缢身亡。诏磔其尸,悬首河间,笞杀客氏于浣衣局。崇祯二年(1629),命大学士韩火广等审定逆案,凡党附魏忠贤者均列为逆党,处死、充军、罢官者共2000余人。

至此,“尽逐忠贤党,东林诸人复进用”。

魏忠贤已死,而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仍在继续。

注释①《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②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五上。

③《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④《三朝野苑》卷三。

⑤⑥《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⑦九锡文,古代帝王赐九锡予权臣时的诏书,内容皆谀颂权臣功德之词。

⑧《明朝小史》卷一三《天启录》。

⑨《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贤乱政》。

⑩《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东林朋党明朝统治的后期,随着张居正改革遭扼杀,政治陷入更加黑暗之中。此时,明帝朱翊钧(明神宗)开始亲政,然而他长期深居宫中,纵情声色,挥霍浪费,甚至服食鸦片,不理朝政。朝中官员缺额不补,政事无人处理。就连奏疏也长期积压,无人过问。各官署衙门,“职业尽弛,上下解体”①。

随着政治腐败,社会矛盾不断加剧,而朝廷内外更是党派林立,进而演变为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党争。在诸多的党派中,有以内阁辅臣沈一贯、万从哲,以及给事中姚宗文为首的浙党;有以给事中亓(qí其)诗教为首的齐党;有以给事中官应震为首的楚党;有以宣城汤宾尹为首的宣党;有以昆山顾天峻为首的昆党。党派之间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不惜相互倾轧、攻击。在诸多党派中,以顾宪成、高攀龙等人为首的东林党,以其改良社会的主张而于党争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东林党形成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激烈斗争之中。由于神宗皇后无子,而王贵妃生子常洛,郑贵妃生子常洵。神宗宠爱郑贵妃,欲立常洵为太子。于是明廷出现了“国本”之争,吏部郎中顾宪成力主“无嫡立长”,而得罪神宗。之后,被罢官回故乡无锡。万历三十二年(1604),顾宪成与好友高攀龙等于无锡东林书院聚集友人讲学,由于他们“裁量人物,訾议国政”②,深得在野文人的响应,就连一些在朝官员也“遥相应和”③。因此而被时人称为“东林党”。

东林党人以三吴士绅居多,故与城镇的工商业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商及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东林党人针对民不聊生和腐败黑暗的统治,要求改革朝政,主张君主应“无所不统”,以加强集权统治。东林党人更猛烈抨击矿监税使对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盘剥与欺凌,认为矿税监使四出聚敛,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一旦众畔土崩,小民皆为敌国”④。他们还反对以皇帝为首的官僚集团胡作非为,尤其反对宦官的专权,反对贵族勋戚侵占和掠夺土地。东林党人这些主张和要求,对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缓和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而深得许多朝野人士的赞赏和支持。

万历二十九年(1601),虽在东林党人等的支持和倡导下,常洛被立为太子,但朝廷内外的斗争更加激烈。万历四十三年(1615),宫中发生梃击案,有人执木棒闯入慈宁宫,将常洛致伤。东林党人王之案负责审理此案,审讯得知系受郑贵妃手下太监指使。然而有神宗的庇护,尽管东林党人指责是郑贵妃的阴谋,却终未有结果。

泰昌元年(1620),神宗死,常洛继位,是为光宗。可几天后,又发生“红丸”、“移宫”两案。先是光宗腹泻,服用鸿胪寺丞李可灼所进“红丸”,气绝身亡,继而郑贵妃伙同李选侍挟太子朱由校起居于乾清官,意在擅权。为此,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人上疏,请求李选侍移宫,离开太子。

尽管这三案都发生在宫廷内部,是皇权之争,但却由此导致了党派之间激烈争斗的政治事件。东林党人中一批有抱负的官僚和知识分子以此为契机,抨击朝政,同时也猛烈攻击非东林党的大官僚招权纳贿、渔肉百姓的罪恶行径。而以浙党为首的非东林党党徒则凭借郑贵妃的权势,诋毁东林党人。于是东林党与其他党派之争愈演愈烈。

万历四十八年(1620),光宗朱常洛病故,其长子朱由校继立为帝,是为熹宗。东林党人,大受重用,分居首辅以及吏部、兵部、礼部、都察院等官署长官要职,权极一时。“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天启初,废斥殆尽,识者已忧其过激变生”⑤。受到沉重打击和排斥的非东林党人不甘心自己的失利,不遗余力地寻找反扑的时机。

朱由校即位后,虽重用了东林党人,可他却不理朝政,以做木活为乐事,朝政再度荒废。非东林党人与宦官魏忠贤相勾结,而结成“阉党”,其势力迅速扩大,明朝政局陷入更深重的危机之中。

魏忠贤,万历年间选入宫中为太监。熹宗即位后,始得宠幸,迁司礼监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天启元年(1621),熹宗诏赐乳母客氏香火田,且叙魏忠贤治葺祖陵之功。御史王心一上谏反对。不久,熹宗大婚,趁此机会,御史毕佐周、刘兰,大学士刘一燥等相继请求遣客氏出宫。然而这些劝谏都被熹宗拒绝,相反,“帝深信任此两人,两人势益张,用司礼监王体乾及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为羽翼,宫中人莫敢忤”⑥。于是,凡上疏力谏,请求逐客氏出宫者,竟相继遭贬谪出朝。

魏忠贤权势日盛,原遭东林党人打击、排挤的反对派官僚,纷纷倒向投靠魏忠贤势力。不过,熹宗即位之初,东林党人于朝中势力尚强,叶向高、韩火广任首辅,邹元标、赵南星、高攀龙等人位居高官要职,左光斗、魏大中等人则控制言路,这些东林党官僚皆“力持清议”,所以魏忠贤还一时难以得逞。但魏忠贤却积极培植党羽,令其党羽肆意攻击东林党官僚“党邪误国”。东林党人也群起反击阉党,两党之争不断升级。

阉党于朝中为所欲为,气焰嚣张。党徒肉麻地吹捧魏忠贤,为其建立生祠。朝政日渐腐败,东林党人遂再度发难。天启四年(1624),东林党人杨涟上疏,参奏魏忠贤二十四“大罪”。一时间,群僚响应,魏大中等70余位臣僚,“交章”议论魏忠贤“不法”。魏忠贤对此深感恐惧,而阉党则对此举恨之入骨,阴谋策划反扑,顾秉谦“因阴籍其所忌姓名授忠贤,使以次斥逐。王体乾复倡言用廷杖,威胁廷臣”⑦。

天启五年(1625),阉党借辽东经略使熊廷弼、巡抚王化贞失陷广宁之事,诬陷熊廷弼贿赂杨涟、左光斗等人祈求减罪,为此而大兴冤狱。熹宗不辨真伪,诏决熊廷弼,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吏部侍郎陈于廷及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数十人先后被罢官。除杨涟外,左光斗、魏大中等人后被杖毙狱中。阉党仍不罢休,魏忠贤爪牙崔呈秀作《天鉴录》、《同志录》等,王绍徽作《东林点将录》,开列了东林党人名单,凡不依附魏忠贤的官僚,一律列人东林党人名籍之中,以此大肆逮捕东林党人和政见不同者。魏忠贤还指使顾秉谦等人作《三朝要典》,掩盖“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真像。

魏忠贤及其阉党的倒行逆施,也激起朝野有识之士的反抗和抵制,阉党赴苏州逮捕东林党人周顺昌时,苏州市民“蜂拥大呼,势如山崩,旗尉东西窜,众纵横殴击,毙一人,余负重伤,逾垣走”⑧。事后,阉党、巡抚毛一鹭逮捕了带头反抗的市民颜佩韦等五人,将他们全部处死。而士人张溥为此写了《五人墓碑记》,以记述阉党的暴行。

在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疯狂迫害下,东林党人几乎被捕杀殆尽,于是魏忠贤总揽内外大权,人称其为“九千九百九十岁”。他为确保自己的权势,除提督特务机构“东厂”外,还于宫中建立万余人的“内标”,训练、武装太监,且带甲出入宫廷,一批官僚投附其门下,充当其义子、走卒。东林党人被翦除后,宦官专横跋扈,明朝政治更加黑暗、腐朽。

注释①《明史》卷二一八《方从哲传》。

②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五八。

③《明史》卷二三一《顾宪成传》。

④《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⑤⑥⑦《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⑧《明史》卷二四五《周顺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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