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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玄机录——太后下嫁案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3 09:35:22 0

世祖之母博尔济吉特氏,出生于蒙古科尔沁部,贝勒寨(宰)桑之女,后嫁太宗皇太极,时年十三岁。她的姊姊也嫁与太宗,即宸妃,两人又是太宗孝端皇后的侄女。

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1636年),封庄妃。三年正月,生子福临,即世祖。福临即位,尊为皇太后,史称孝庄后。她守寡时为三十岁,尚在关外,比多尔衮小两岁。

她是一个聪明能干、胸有谋略,又很有姿色的女人,对清之建国有其卓著的功劳。然而谈孝庄事迹的,必涉及下嫁问题。倘是民妇,本无关国故,因是太后,遂起纷议。

认为太后曾下嫁的,主要根据以下几点。

一、明遗臣张煌言《建夷宫词》之一云: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明成祖于女真族所居地置建州卫,“夷”是鄙词。慈宁宫在紫禁城内隆宗门西,清代为皇太后所居,皇后则居坤宁宫。春官指礼部,皇家的婚娶仪节,例由礼部拟订,既然寡居的太后而曰“婚”,自然是改嫁了。

二、多尔衮为世祖叔父,清人先称为皇叔父,这是正常的,后则径称皇父,这就很奇特的了。

三、孝庄病重时(卒年七十五),遗命不与已故丈夫太宗合葬,别营陵墓于关内。她的理由是太宗奉安已久,不可再惊动他。昭西陵的碑文上即有“念太宗之山陵已久,卑不动尊,惟世祖之兆域非遥,母宜从子”语,后人认为这是她不自安于故夫陵墓之故。

孟森在《太后下嫁考实》中都予驳正:张煌言为明之遗臣,坚持抗清,其中自必有成见,含谤书性质。写诗时人在南方,故远道之传闻,邻敌之口语,难以作为定论。“且诗之为物,尤可以兴到挥洒,不负传信之责。”日本稻叶君山在《清朝全史》中也说:“但此系出当时南人,究难保无误传之处。”这比孟先生还说得早,或为孟先生所因袭。

蒋氏《东华录》曾记清廷议多尔衮罪状中有二款云:“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孟先生以为“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等说也。”

至于皇父之称,“由报功而来,非由渎伦而来,实符古人尚父、仲父之意”。这一点,郑天挺《多尔衮称皇父之由来》一文,辨证尤为详明。他疑心皇父之称与“叔父摄政王”“叔王”,“同为清初亲贵之爵秩,而非伦常之通称,其源盖出族中旧俗”。和孟先生说的由报功而非渎伦相合。但这也只能存疑。

孟先生又引《朝鲜仁祖(李倧)实录》载,顺治六年(1649年)二月,“上(仁祖)曰:‘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金自点曰:‘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郑太和曰:‘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上曰:‘然则二帝矣。’”孟先生接着说:“以此知朝鲜并无太后下嫁之说,使臣则向朝鲜说明‘皇父’之义,亦无太后下嫁之言,是当时无此事也。”

孟森又说清代皇后与皇帝分葬的,不止孝庄一人,如孝惠后与世祖,孝圣后与世宗等,且当时太宗已有另一皇后孝端后合葬在先,自更难合葬。

但是,一、张煌言虽与清朝敌对,他的为人却一向正直严谨,如果并无其事,尚不致故意诬毁。即使他得自民间传闻,但这时清人已入主中原,民间正慑于清人之威势,为什么敢有这种传闻呢?

二、清人称多尔衮为皇父,和古代称功臣为尚父、仲父不同,这两处的“父”字应读“甫”。《清圣祖实录》记孝庄对孙子玄烨(即圣祖)说:“我心恋汝皇父及汝,不忍远去。”这里的皇父虽指圣祖之父世祖,却说明皇父即父亲之意。孟氏引《朝鲜仁祖实录》的话,正说明此中匣剑帷灯、扑朔迷离的迹象,那意思是说,清国何以有皇父摄政王之语。使臣回答说,(从前还用“叔”字)现在连“叔”字也不用了。所以仁祖说:“然则二帝矣。”仁祖起先为什么有此问词,不正是已闻下嫁的消息了吗?孟先生以为《实录》中未明言下嫁即作为无其事之证,未免过于拘泥;即使太后果真有下嫁之事,《实录》也不会记载的。胡适致孟先生书中说:“所云‘今则去叔字’,似亦是答非所问。”但细加玩味,答语似隐而实显。

三、据《学林漫录》第九集所载牟小东《清孝庄后下嫁之旁证》的考释,清代皇后和皇帝分葬的,如孝惠、孝圣等,她们都葬于陵园“风水墙”之内,独有孝庄后的昭西陵在“风水墙”之外,她的灵柩浮厝于“暂安奉殿”近四十年。《朝鲜李朝实录》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记朝鲜闻孝庄逝世,却秘不发丧,朝鲜大臣感到奇怪。这是因为圣祖已感染汉化,越发感到其祖母下嫁之不光彩,故有秘不发丧、灵柩浮厝等措施。

再从风俗上考察,这种娶兄嫂、姑母、侄女等“渎伦”事,在关外时原很常见,太宗与孝庄即是姑父与内侄女。我们还可补充一点:孝庄寡居时,正在盛年,入关初期,礼教观念尚不深切,从情欲上说,也很有可能。这话似近不经,但考察历史上某些妇女的生活史,其实是很重要的因素。

前述多尔衮罪状中“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云云,孟先生也认为最可疑,又觉得“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大婚、布告与否,暂不深究,但有一点却是很明白:这个“皇宫内院”只能指太后居处。正因孝庄已成多尔衮之妻,他才能以皇父身份,堂而皇之进入内院。他在当时这样做,并不算错。孟先生的入室弟子商鸿逵,在《清史研究》第二辑的《清“孝庄文皇后”小记》一文中,先认为单凭一些记载还不能作为下嫁的确证,接着说:“但即使有此事,也只能把它当作一种政治手段看待。”孝庄固善用政治手段,但此事未必出于“美人计”。

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西名为马尔蒂诺·马尔蒂尼),于崇祯十三年(1640年)来中国,曾目睹清世祖大婚典礼,并著有《鞑靼战记》。其中说,世祖“发现自己的叔叔活着的时候怀着邪恶的企图,进行暧昧的罪恶活动,他十分恼怒,于是命令毁掉阿玛(父亲)王华丽的陵墓,掘出尸体。这种惩罚,被中国人认为是最严厉的,因为根据宗教的规定,死人的坟墓是备受尊重的。他们把尸体挖出来,用棍子打,又用鞭子抽,最后砍掉脑袋,暴尸示众。他的雄伟壮丽的陵墓化为灰土。在他死后,命运给了他以应得的惩罚。”此事不知是否完全属实,但当时朝鲜使臣也说:“摄政王之以谋逆黜庙,一如郑命守所言。而摄政王葬处,掘去其金银诸具,改以陶器云。”则毁墓实有其事。

另据刘文兴《皇父摄政王起居注》一书跋文(见《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清季宣统初元,内阁库垣圯。时家君(刘启瑞)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摄政王诏,遂以闻于朝。”阁读指内阁侍读学士,从四品,掌收发本章、总稽翻译,为清代独有官职。刘氏跋语当可相信,可惜诏书未曾传世。至于《清稗类钞》及《清宫十三朝演义》所载诏书,纯为文人掉弄笔墨,自无人相信。

太后下嫁时(当在顺治六年前),世祖还年幼,至多尔衮死后,遂有削爵、毁墓等举措。至乾隆朝时,汉化已深,国母而再婚,更不成体统,索性将多尔衮平反,示天下以无隐秘。蒋氏《东华录》因依《实录》红本为主,尚载亲到皇宫内院等语。光绪朝时王氏《东华录》成,乃削去加封皇父一节。这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欲盖弥彰,足见皇父与下嫁有关;一是本为报功之尊称,又恐引起后人误会,故而删削。

太后下嫁事件对后世影响深远。王梦阮《红楼梦索隐》中甚至以为焦大骂的养小叔子的话,“并非指宝玉、凤姐”,意思是指孝庄与多尔衮;第十八回元妃归省,便是影射孝庄下嫁的大典:“行礼已毕,复行更衣,另备车驾,至贾母上房叙家人之礼,意者先御正殿,后入寝宫,所谓骨肉不分,天伦有乐者即在此邪?”又云:“是曰入宫,亦曰入府(指摄政王府),为临幸后之第一步。”第二十九回贾珍知道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则说:“是指为睿王替身,荣国公即从睿王名衮字上化出。”并以此回是“写睿王死后,孝庄追念的光景”。真是愈演愈烈,不堪设想,但也见得太后下嫁说之深入到文史界的各个方面。

太后下嫁如果是事实,当在顺治二年至六年,但至顺治七年(1650年)三月,多尔衮又谕示朝鲜国王,索取国王的妹女、近族或大臣之女为妃嫔,可见其人之好色(从这一点看,太后下嫁之事似也不大可能)。同年十二月,他就死了。

就史学界而论,太后下嫁一案,今虽尚不能作明确的结论,但近二三十年来,相信下嫁是事实的人更多了。清代的官文书自然不会明白记载,但种种迹象,不难窥测,特别是对多尔衮尊贬的反复变易上,尤可以从夹缝中窥探真相。

附记:

此文系据旧作抄录,修辞上略有改动,前日看了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中有关太后下嫁二文,因而又做了如下的一些修订意见。

太后下嫁说的最有力的根据是张煌言这首诗,张诗的根据是“皇父”这一怪称(当时连朝鲜也已知道):既然叔父可以成为皇父,当然是太后嫁与多尔衮了。这一推理,倒并非完全出于敌国的中伤,虽然也多少含有出丑的用意。但后两句的“春官”云云,却纯然出于想象与藻饰,即孟先生说的“且诗之为物,尤可以兴到挥洒,不负传信之责”。换言之,当日即使太后真的下嫁,也不可能有礼部拟订仪注,甚至下诏等举措,只是二人同居一处而已。所以,我正文中说的刘启瑞曾见太后下嫁诏书一事,也是不可轻信的。

孟先生说的“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却是可疑可不疑的。因为蒋氏《东华录》的原文是这样的:“又亲到皇宫内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那么,这是去“挟制”幼主,而与太后无关。王氏《东华录》把“亲到皇宫内院”一句删去,后人若将蒋、王二录对照着看,反而会有怀疑了。

又据蒋氏《东华录》所载诏书,有“背誓肆行,自称皇父摄政王”语,则“皇父”原系多尔衮自称,既非由于“报功”,也非由于“满洲”的“族中旧俗”。总之,没有多尔衮的自称皇父,就没有张煌言的诗;没有张煌言的诗,太后下嫁之说未必有这样的“轰动效应”。至于多尔衮为什么敢自称皇父,仍有可疑。“皇父”就是皇帝的父亲,这一点,他不会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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