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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玄机录——“墓门深更阻侯门”解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3 09:34:54 0

董小宛入清宫的公案,分信与不信两派。不信的以孟森为代表,信的有易顺鼎、罗惇曧、陈衍、王梦阮、陈寅恪等。相比之下,信的倒是多数派。但从历史真相而论,孟森之说较为可取,不仅仅由于小宛的年龄大于清世祖十四岁缘故。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台湾出版的《高阳诗说》中还写了长文力证小宛确曾入宫为宠妃,文中又举陈垣文为例。陈氏固曾著文谈到董鄂妃,且颇精到,但未及董小宛入宫事。如按照陈氏之说,恰恰证明董鄂妃非董小宛。

在不信派中,对若干具体情节的论证,也不尽一致。其中尤以吴伟业《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八首》的“墓门深更阻侯门”句最滋歧义,黄裳先生称之为害人不浅的“朦胧诗”。顾启先生在《冒辟疆研究》中,以为这是指外戚田弘遇欲夺取小宛而未成事。依照顾说,其时为崇祯十四年(1641年)前后,北都尚未沦亡,似与史实出入过大。

梅村的八首诗,前五首皆咏冒、董结识后的亲昵之情,余三首为:

念家山破定风波,郎按新词妾唱歌。恨杀南朝阮司马,累侬夫婿病愁多。

乱梳云髻下妆楼,尽室仓皇过渡头。钿合金钗浑抛却,高家兵马在扬州。

江城细雨碧桃村,寒食东风杜宇魂。欲吊薛涛怜梦断,墓门深更阻侯门。

这三首诗当是康熙三年(1664年)时作,距小宛去世已十三年,内容追溯福王朝悍将嬖臣的弄权逞兵,绝不可能忽插入崇祯朝田弘遇事。诗前有小序云:“则有白下权家,芜城乱帅,阮佃夫刊章置狱,高无赖争地称兵。奔迸流离,缠绵疾苦,支持药裹,慰劳羁愁。”历史背景颇为分明,与田国丈原不相干。

罗惇曧《宾退随笔》以为七、八两首指高杰之祸,这倒是对的。但高杰骚扰江淮是一回事,小宛有没有被掳入军营(侯门)又是一回事。

高杰原是李自成部下,因与李妻邢氏私通,乃投奔南明,福王时封兴平伯。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九月,大掠扬州,江北骚然。同年冬,冒辟疆偕小宛移家盐官。次年正月,许定国诱杀高杰于睢州。在此过程中,小宛未被掳幽闭。

但小宛生前既未被掳掠,为什么又有侯门云云?这是因为梅村题咏的是小宛遗像。意思是,当年避乱异乡,如今埋骨泉下,墓门的深重有甚于“一入深似海”的侯门,也即小宛一死,断绝了高家兵马掳掠之祸。盖墓门为纪实,侯门为虚写。当时兵马汹汹,尽室仓皇,小宛又是南朝金粉,辟疆自然十分惊怖,事后幸而未因兵祸而使二人分散,所以吴诗以此作结。至于被掳入宫事此种空穴之风,梅村写诗时想也不曾想到。

有的人以为小宛入宫,就如侯门似海,其深阻远过于墓门,暗喻小宛最后非死于影梅庵。此尤非吴诗本意。帝王宫禁,是否能以侯门相喻?若用以比喻高杰辈的豪强新贵,倒是恰好。

有的人以为《影梅庵忆语》中所记小宛之死,是冒氏违心伪造的。因为冒辟疆记与小宛的遇合及后来避乱奔走的经过极为详细,独于小宛病逝前后的情节语焉不详,故也成为一大疑窦。

旧时中国妇女大都柔弱,尤其是江南金粉。《忆语》中就说“姬每春必抱病”,自经丧乱,备受颠簸,更显得“星靥如蜡,弱骨如柴”。我们用生理常识来推想,董小宛是不可能活得长久的。至于为什么对她的病逝情节语焉不详,那只有在泉下的冒辟疆本人能回答,但这绝不能作为故意伪饰的证据。

如果说,小宛实际上未死而是辟疆未敢明言,那么吴伟业等人为什么也要跟着为他圆谎呢?梅村除诗外,还于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有致冒辟疆书,末云:“题董如嫂(如夫人之意)遗像短章,自谓不负尊委,因大篇追悼,缠绵哀艳,文生于情,俾读之者涉笔亦有论次,倘其可存,亦《梦华》佳话也。”挚友通信,自无顾忌,如果小宛这时确已入宫,梅村为什么还要这样说呢?而且小宛果真曾为新君宠妃,侯、吴二人怎敢公然以诗文形式来哀悼她,岂非是在向清主挑衅?这时世祖虽已逝世,还有他儿子圣祖主宰全国呢。

此文刊载后,又接到冒鹤亭丈的文孙怀苏兄来信,信中录示鹤老于1920年所作《影梅庵忆语跋》一文,文中有云:

影梅庵在征君南郭别业,夫人以顺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没,其年闰二月十五日葬庵侧,后十年而吴姬扣扣没,亦从葬焉。陈其年有《春日巢民先生拏舟约同务旃(即戴本孝。怀苏注)诸子过朴巢问影梅庵》诗,其自注曰:“庵为董姬葬处。”可证也。光宣间士夫之浮薄者,乃创为夫人入宫之说……所据者梅村之诗……其曰“墓门深更阻侯门”也:夫人未归征君时,梅村尝见之,其归征君,不得而见之矣。侯门之阻指夫人之生而言也,其归征君而复逝,更不得而见之矣;墓门之深指夫人之没而言也。诗之义本至明,而解之者自误之,而犹自矜其淹博,漏滋甚矣。读《过墟志》者,多以为刘三秀归于豫王,然玉牒载豫王妻无刘佳氏,草茅之士无从见之,然则掌故固未易言也。且以其年考之,甚相远也。夫人生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后十四年戊寅而世祖始生,又其没时,世祖尚未大婚,没后五年而董鄂皇贵妃始册之。若使椒房备位,而为之故夫者敢于为缠绵之《忆语》流布海内,海内名士复从而吊之和之,国初文网固不如是其疏也。

(见《冒氏丛书》第十五册)

读了鹤老的跋文,乃知吴诗的“墓门”句果是引起后人附会聚讼的一个焦点,我的推断因而也被否定了。这使我很高兴,故特录志于此。但也只有鹤老,才能破此难解之谜。例如孟心史先生对此句即未能揭示真相,这在鹤老固然为先人雪诬,有其感情上的报先因素,但于清初史事上也有重要的解惑作用。跋文中又云:“龙阳易顺鼎以皇后[1]行状及《忆语》合刊,其始犹含沙之蜮耳,其继粤人罗惇曧、闽人陈衍则公然笔之于书矣。”则此一公案的作俑者实为易顺鼎,后则愈演愈烈矣。


[1] 指孝献端敬皇后董鄂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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