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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玄机录——后皇翻前皇之案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3 09:35:28 0

在两大派系的斗争中,一派失败后,必然会株连到许多人。被株连的成员的品行却极为复杂,有些是朝秦暮楚,辗转矫诈,翻覆无常,最后兔死狗烹,同归于尽。多尔衮身后,就有不少例子。

一、正黄旗的巩阿岱,于太宗死后,曾拥立多尔衮政敌豪格,兵围崇政殿。事发后本应论死,却得到多尔衮的赦免,兄弟四人同日受赏。后因屡次违禁,不知自重,被多尔衮降爵。

多尔衮逝世后,济尔哈朗先恢复巩阿岱的爵位,入议政大臣行列,其弟锡翰也封为贝子。兄弟两人,遂积极为“反多”做证,多尔衮集团的骨干由此而逐渐被收拾,他们却各得御赐牝马五十匹,以示宠信。可是到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济尔哈朗以“党附睿王,媾陷忠良”十六大罪,将巩阿岱、锡翰处死,正如俗语说的“酱里虫,酱里终”。

二、正黄旗的谭泰,也于太宗死后竭力拥立豪格,又与索尼等六人共立盟誓,愿生死一处。后与太祖之子、多尔衮异母兄巴布海有仇,被巴布海的太监匿名告谭泰阴谋不轨,可是谭泰向多尔衮陈诉后,多尔衮却将巴布海及有关人犯处死,没收巴的家产一半与谭泰,并信任谭泰的忠心。

谭泰阿附多尔衮,引起部分黄旗大臣的反感,因而黄旗内部争议纷起。图赖、鳌拜等曾议其不法的罪状,建议将其处死,多尔衮却迟疑不决。图赖厉声责问:“尔何将谭泰之罪,耽延三日不决?”多尔衮乃将谭泰监禁,遣人以野鸡肉野猪肉赠送探视,谭泰因而有“吾当杀身以报恩”语。顺治五年(1648年),多尔衮出谭泰于狱。他不在京时,部分职权即由谭泰代行。

多尔衮去世,世祖亲政,对谭泰附多尔衮之事暂不举发,反授吏部尚书。当多尔衮罪状被苏克萨哈等告讦时,谭泰也首告多尔衮取豪格之妃事。可是到顺治八年(1651年),谭泰即被逮捕,经过审问后,世祖便命“着即正法”。他任吏部尚书时,因偏爱而超授世职者,也一并革去。

三、正黄旗的何洛会,是豪格的亲信,曾参与立嗣君的密议。多尔衮专权后,他便出首告发豪格有怨言,从而使几个黄旗大臣因附豪格为乱之罪而被杀。多尔衮便以“能矢忠义,举发伊主”使他升官。这是何洛会卖主求荣的开始。

于是何洛会随多尔衮入关,后又为定西大将军。以内大臣而为大将军者,何洛会为第一人。顺治五年(1648年),贝子吞齐告发济尔哈朗徇庇豪格,何洛会挺身做证,又说了些济尔哈朗袒护豪格之事,济尔哈朗因而获罪。

豪格被幽禁后,何洛会见到豪格的儿子,诅咒说:“见此鬼魅,不觉心悸。”多尔衮听到后说:“想彼欲媚我而为是言,但我之爱彼,更自有在。”(《清世祖实录》)就是说,他还别有利用何洛会的地方。

多尔衮一死,何洛会自知靠山已倒,对锡翰说:“今上亲征,两黄旗大臣与我相恶,我昔曾首告肃王(豪格),今伊等岂肯不杀我而反容我耶?”这倒很有自知之明。

顺治八年(1651年),谭泰告何洛会骂过豪格儿子,锡翰告何洛会对他说过的话。最后是凌迟处死。其弟胡锡,明知其兄种种逆谋,不行首告,亦被凌迟。因阿附多尔衮而被处死的。何洛会是第一人。

四、刚林初为正蓝旗,后改隶正黄旗。他的罪状是阿附多尔衮,删改《实录》,和祁充格一同参与多尔衮迁驻永平之谋。据谈迁《北游录·刚令(林)修史》条:“昭陵之殂,故事殉葬,摄政王母宜从而不欲也。宗室大臣勒令自尽,后修《实录》,刚令书云:自愿从死。”刚林因而获罪。(按:谈《录》中的“昭陵”,实误。昭陵为太宗陵,此处指太祖陵,应作福陵,同时是太祖的代称。)但这里有个疑问:为什么刚林书“自愿从死”会成为罪名?是不是因为不符合事实?我觉得更重要的理由是在这里:太祖生前,对多尔衮生母纳喇氏本有戒忌,怕她日后会乱政,所以遗命要她殉葬,纳喇氏起先并不甘心。多尔衮死后,济尔哈朗等正要历举多尔衮种种罪行,由子而及母;刚林却写成“自愿从死”,等于将纳喇氏美化成为很忠贞驯良的人,因而加重了刚林的罪名。

因阿附多尔衮而被处罚的还有好多人,这里不再缕举。这些人,因派系斗争而弃旧媚新,反亲为仇,“自求多福”,妻财子禄,事事如意,又成为一时新贵。曾几何时,树倒猢狲散,自己已成为派系斗争的刍狗,葬身于政变的波涛中。

这里还要探索一下:两月之间,多尔衮的荣辱之变为什么这样迅剧激烈呢?原因固然很复杂,例如功高震主,树大招风,只是太笼统。具体言之,多、济两大派系之争是关键之一。

太宗殁后,世祖嗣位,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共同辅政。共同辅政的结果,不外两点:一是彼此协力团结,相忍为国;二是由于政见分歧,权欲冲突,必将形成东风与西风的难以调和的僵局。济尔哈朗曾受过多尔衮的排挤,前文已屡次说过。他们两人生年相同,多尔衮却死在前头,人一瞑目,什么都只能凭人摆布,遂给济尔哈朗以报复泄愤的机会。

另一关键乃是,世祖曾几次受到阿济格、多尔衮兄弟的凌辱,尽管当时还幼小,但儿童对凌辱也是很敏感的,何况他这时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万人之上的皇帝。多尔衮死时,他已有十四五岁,很懂事了,经过济尔哈朗等反多派的搬弄,自然更增加了世祖的愤恨。他将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废为静妃,改居侧宫,就因为是多尔衮给他定的婚事,可见他对多尔衮痛恶之甚。加上多尔衮生前确有许多专权跋扈的地方,奏疏中举发的罪名,大多不冤枉。他身后这种突变,也就不难找到根据。

宫廷政变,多半由于派系上的斗争。这中间,固有政见上的对立,但个人仇恨上的发泄报复,即属于情绪上心理上的而非理性上的因素,也占很大的比重。试看官方揭举的多尔衮罪状,纯属政治上是非的就不多,有的只是人身攻击。

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先下谕命内务府修葺多尔衮墓,并准其近支王公等祭扫。其墓在今北京东城区新中街一带,上谕中说的“茔域之在东直门外者,岁久益就榛芜,亦堪悯恻”,即指其地。当初占地三百亩,后人称为“九王坟”。一九四三年被盗掘,仅见瓷瓶及节炭,与朝鲜人所记以陶器易金银葬具事相符合。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又曾下谕,谕中有这样几个要点:

多尔衮摄政有年,威福不无专擅,诸王大臣未免畏而忌之,遂致殁后为苏克萨哈等所构,诬以谋逆。

世祖登位,尚在冲龄,未曾亲政。吴三桂之所迎,胜国(指明朝)旧臣之所奉,只知有摄政王。假如果萌异志,此时兵权在握,何事不可为?他不在这时因利乘便,直至身后以敛服僭用明黄龙衮,指为觊觎之证,于情理不合。

太宗死后,阿济格、多铎跪请多尔衮即位,多尔衮坚决不从,又力颂太宗对他的恩育信重,“使王彼时如宋太宗之处心积虑,则岂肯复以死固辞而不为邪说摇惑耶?乃令王之身后,久抱不白之冤于泉壤,心甚悯焉。假令王之逆迹稍有左验,果出于我世祖圣裁,朕亦宁敢复翻成案?乃实由宵小奸谋,构成冤狱,而王之政绩载在《实录》者,皆有大功而无叛逆之迹,岂可不为之昭雪乎?”

于是恢复睿亲王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1],配享太庙,入祀盛京(沈阳)贤王祠。

谕旨的措辞倒很公平得体,既指出多尔衮的威福自专,又否定他的蓄谋篡逆,但谕旨把多尔衮蒙冤的责任全推给宵小奸谋如苏克萨哈等,而与世祖及济尔哈朗毫无关系,虽不公平,但在当时,只好这样说,否则,这一案便翻不成,这在高宗谕旨中也说了。

前面说过,彭长庚、许尔安曾为多尔衮申冤,说他并无逆谋,所举理由,和高宗谕旨中所说类似,结果却被充军。直至一百二十余年后的乾隆时,才将这案彻底翻了,实即后皇翻前皇之案,说来说去,还是皇帝最有翻案的权力。

高宗之为多尔衮昭雪,是否牵涉孝庄太后下嫁事?详见下篇。


[1] 玉牒,即皇家族谱。可见在此之前,多尔衮是不被载入《玉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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