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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兵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6-06 09:51:13 0


未进入讨论之前,首须明了初唐时期国际间之大势与夫国防情形之急剧转变。自太宗平定突厥,三方大致无虞,而且边境得突厥诸族之拱卫,非徒无需乎边兵,有时藉其协助,还可向外伸展。高宗中叶以后则不然,始而西及西南受吐蕃之严重威胁,继而突厥脱离,北边复树一劲敌,最后则东北两蕃,亦时思蠢动。为布置国防,大增边兵,自是环境所驱使,绝非主在宿卫的府兵可以兼揽此重任。

吕振羽对此一问题的观点是:“为着加强对被统治者的武装镇压,又助长藩镇制度的发展。”按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是对立的矛盾,唐代藩镇之祸,完全导源于安史,其原因下文再有论及;现在所欲说者矛盾并非无法统一,如果把藩镇单纯地看成是无可避免之流弊,辩证法的作用岂不是因此而削弱?何况依下文表列,武后、玄宗两朝的增兵,都设在外敌可能入侵之要道,并非设在内地,只说为对人民镇压,也不符合事实。

抑府兵之数,是否足以内巩京畿,外备征御,尤为亟须展开讨论之问题。假依《家传》约六十八万人,只是可能征用之总数,然府兵为番上制,试酌中取八番算之,则同时上直者不过八万人,能否肩负此两项重任,大有疑问。职是之故,不得不取资于别项兵源。朱礼云:“一再传后,府兵内铲,边兵外作,伐叛讨逆,多倚镇兵,此与汉之调发郡国何以异”,(同前引)似憾其不能利用府兵者。但假使不依番例,多发府兵,则必须变制。况一经战阵,逃亡、伤虏复多,禁卫之旅,将益缺额,又何以善其后?而且太宗伐高丽用突厥及兰、河二州降胡,(《元龟》一一七)拒薛延陀用突厥兵马,(同上九九一)是亦镇兵之流,太宗已自开其例,非一再传始破旧制。再从边兵方面观之,天宝初,河西节度领兵七万三千,陇右七万五千,原以备吐蕃,未几,安史难作,兵皆东调,吐蕃由是乘虚内侵,陇右十数州相继陷没。以我国幅员之广大,当日寇敌之环绕,缘边必须置兵,断为不易之论。汉踵秦制,郡国置材官,(《汉书·刑法志》)属于秩比二千石之都尉,(同上《百官表》)本文、武分途,建武以后,乃渐并尉(或都尉)职于太守。(《后汉书》三八《百官志》)唐初,州郡兵马原令刺史掌之,自至德后节度使权重,各置镇将领其事,收刺史之权,遂尔自作威福(见元和十四年乌重胤奏)。其弊不在乎有边兵,而在节度使之权过重。安史弄兵之得以蔓延,不在乎府兵之废,而在乎无良好兵制以善其后。

朱礼云:“人以为府卫之法坏而后有方镇之兵,不知府卫之法成而方镇之形已具,府卫坏于内而方镇遂成乎外,内兵不足以捍外患,而至于倚镇兵,其来非一日之积矣。盖太宗既分天下为十道,又于军、镇、城、戍之兵,为十二道而置使处之,总之以都督者,此其为方镇之兆,特待时而张尔。”(《汉唐事笺》后集三)推方镇之祸于太宗,对唐制殊未了了。

太宗分十道,只地理上之区划,初与兵制无关,更未尝有十二道之设置(见下文)。景云二年(《通典》一七二及《旧书》七同,惟《旧书》三八讹三年),拟分置二十四都督府以统诸州,时议犹以权重不便而罢,太宗何曾有此倒行逆施?

开元廿一年,分国内为十五道,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西汉之刺史,此为监察上之分区。天宝元年,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曰安西,曰北庭,曰河西,以备西边。曰朔方,曰河东,曰范阳,以备北边。曰平卢(原治柳城),以备东边。曰陇右,曰剑南,以备西(南)边。曰岭南五府经略,以备南边。(《唐语林》八)次焉者有经略使一,曰长乐,福州刺史领之。守捉使二,曰东莱,莱州刺史领之,曰东牟,登州刺史领之。(《通典》一七二及《旧书》三八)此为兵防上指挥之分划,只施行于沿边地域,腹内如河南、江南、山南等都未设节度使,且与当日地理区划之十道,采访区划之十五道,其用各异,读史者最应分别清楚,无使混淆。至于边州军镇,除设置年份未详者外,如

玉门军属河西,武德中置。(高祖)

合川郡守捉属陇右,贞观中置。

江源郡(即当州)属剑南,贞观廿一年置。(以上太宗)

河源、莫门、积石三军均属陇右,仪凤二年置。

云中郡守捉及大同军均属朔方,调露中置。(以上高宗)

建康军属河西,嗣圣初置。

清夷军属范阳,垂拱中置。

丰安军属朔方,万岁通天初置。

威武军属范阳,万岁通天二年置。

天兵军属河东,圣历二年置。

新泉军属河西,大足初置。

岢岚军属河东,长安中置。(以上武后)

定远城、中城、东城及西城均属朔方,景龙中置。(中宗)

平卢军属平卢,开元初置。

绥和、平夷二守捉均属陇右,开元二年置。

洪源郡(即黎州)属剑南,开元三年置。

白水军属陇右,开元五年置。

安人军属陇右,开元七年置。

瀚海军属北庭,横野军属河东,恒阳、北平二军属范阳,振威军属陇右,宁远军属剑南,均开元中置。

临洮军属陇右,昆明军属剑南,均开元中移置。

威戎、宁塞、镇西三军属陇右,均开元廿六年置。

天宝军及平戎城属剑南,均开元廿八年置。

宁寇军属河西,天宝二年置。

振武军属朔方,天宝中置。(以上玄宗)

知者四十,其置在贞观前者只三处,何因而归咎太宗?再就地域分析之,则西南边十九处(陇有十三,剑南六),北边十五处(朔方八,范阳四,河东三),西边五处(河西四,北庭一),东边一处(平卢),西南边最多,置于开元年间者占十四,以其时吐蕃最可虞也。

朱礼之误,误于《新书·兵志》;《兵志》既将部分设置兵防之十节度使,混同于原日全国地域分划之十道,复大错特错,于十节度之外,无端创出“江南道”、“河南道”二名,连十节度为“十二道”,于是有“福州经略军一日江南道,平海军一、东牟、东莱守捉二、蓬莱镇一曰南道”之误文。钱大昕《考异》四五曾引《新书》三八,登州“有平海军,亦曰东牟守捉”,以辨《兵志》之误一为二;又引莱州刺史领东莱守捉,登州刺史领东牟守捉,辨天宝以前初无河南节度之名。余按不特河南无节度,江南亦无节度,长乐只福州刺史兼领之使。《新书·地理志》莱州云:“又有蓬莱镇兵,亦曰挽强兵”,蓬莱镇疑亦莱州刺史兼领。《新·兵志》种种错误,朱礼非徒不省,更以归咎太宗,可谓不白之冤。

朱氏一面致慨河北、陇右折冲府之少,一面又痛斥河北(范阳、平卢)陇右(陇右、河西、安西、北庭)分镇之大,且申言:“其曰军、曰守捉、曰城、曰镇,隶焉者大者二十余,小者亦不下十余,以天下之极边,为天下之重镇,而抚之以都督,其品秩与十六卫将军同,乃在六尚书之上,而与左右仆射为一流,所为五大不在边者,果若是乎?”按府兵之主要任务为禁卫,道远则难致,朱氏亦既知之(见前廿一节),是不应慨边地置府之少也。都督有大(从二)、中(正三)、下(从三)之异,仆射从二,六尚书及卫大将军皆正三,大都督只有扬、幽、潞、陕、灵(幽州即范阳,灵州即朔方),如就中都督言之,则阶低于仆射,又非在六尚书之上。若高宗以后,吐蕃跳梁于西南,两蕃觊觎于东北,突厥猖獗于朔漠,边置重兵,由大将就近指挥应付,实迫切之图。惟通十节度镇兵凡四十九万,而范阳、平卢约占十三万(加入河东则为十八万余),则分配数目未免太大,玄宗之误,在于不善运用此种制度,而不在于边置重兵,吾人安得因噎而废食也。

或又批评唐代“其先也欲以方镇御四夷,而其后也则以方镇御方镇”,(《唐语林》八)朱礼亦云:“于是外镇盛强,其反者以镇兵,而讨平之者亦以镇兵”,其观念无非深信陆贽“居重驭轻”之原则。然中唐时除去长久分裂之河北及短期割据之数镇外。其余镇兵饷项,依然仰给中央,唐朝仍可以指挥调度,所失只在无久远处置之方;试观裴度平淮蔡,李德裕平泽潞,可作明确之反证。假如认定兵必驻内而后能消弭叛乱,则历史上变生肘腋者例固不少。神策军之地位固同于府兵(见上节),唐代迄未见其如何得力,且成为政治上之蠹虫,是知握指挥之权,尽操练之素,则无论外兵、内兵,同一收效,如其不然,内兵之为害,与外兵等。例如元和七年李绛奏,唐之京西、京北,皆有神策镇兵,原以备御吐蕃,使与节度使掎角相应。今则每有寇至,节度使邀与俱进,辄云申取中尉处分,比其得报,虏去已远。纵有果锐之将,闻命奔赴,节度使无刑戮以制之,相视如平交,左右前却,莫肯用命。请据所在之地,士马及衣粮器械,皆割隶当道节度使,俾号令齐一,如臂使指,斯吐蕃不敢入寇云云;府兵纵使保存,未必即能却安、史之凶锋也。

大抵朱礼论兵制诸端,都不切要,唯云:“凡天下之物,极于成者必坏,而萌于始者必极于成而后已,犹言人之生也,稚而壮,壮而衰,衰而老,老而亡,此其常也”;颇与今世发展、矛盾之说合,则其一节之可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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