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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史—— 扬州十日:焚尸八十万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3 15:22:54 0


史可法督师江上,为了抵御清军南下,向朝廷建议设立江北四镇,分别防守淮扬、徐泗、凤寿、滁和。具体布置如下:

总兵刘泽清统辖淮海,驻扎淮北,防御海州、邳州、赣榆等十一州县,经理山东一带;

总兵高杰统辖徐泗,驻扎泗水,防御徐州、泗水、宿迁、亳州等十四州县,经理河南开封、归德一带;

总兵刘良佐统辖凤寿,驻扎临淮,防御寿州、颍上等九州县,经理河南陈州、杞县一带;

靖南伯黄得功统辖滁和,驻扎庐州,防御巢县、无为等十一州县,经理河南光山、固始一带。

每镇领兵三万人,拨给军饷本色米二十万石,折色银四十万两,悉听各属自行征收。

为了调动四镇的积极性,黄得功由靖南伯晋升为靖难侯,册封高杰为兴平伯,册封刘泽清为东平伯,册封刘良佐为广昌伯。在朝廷看来,黄得功素称忠勇,因为河北战功,由伯爵晋升为侯爵;左良玉也因恢复湖广有功,由宁南伯晋升为宁南侯。由此,统兵将帅中有两名侯爵、三名伯爵,但名位高并非好事,互不服气,经常窝里斗。

四镇中最有战斗力的当推高杰,此人骁勇善战,原先与李自成一同起义,诨号翻山鹞,李自成委任他护卫内营(亦称老营)的随军家属。他见李自成的妻子邢氏貌美,与之私通,随即率部投降官军,洪承畴抚驭得当,屡建战功。史可法锐意于恢复中原,以为非高杰不足以委任。邢夫人饶于权智,见史阁部出于至诚,劝高杰倾心于史阁部。高杰看中扬州富庶,希望把家眷安顿在扬州,对史可法说:“杰既以身许公,而将吏妻子暴露野次,非所安内顾也,敢终以扬城为请。”扬州士绅震惊,地方官以没有住所为借口,婉言谢绝。黄得功也想在扬州立足,与高杰势同水火。史可法倾向于高杰,把官邸让给高杰,自己搬到东郊。邢夫人很感动,约束卫兵听从节制,扬州士民安堵无恙。

这时发生了高杰与许定国内讧事件,打乱了史可法的部署。

南明都督李际遇降清,高杰冒雪防守黄河,上疏朝廷,请求派重兵驻扎归德,东西兼顾。他派人前往睢州联络总兵许定国,送去白银一千两、布帛一百匹。许定国是河南归德府睢州人,膂力千斤,素与高杰有过节。高杰在李自成手下时,劫掠睢州,杀许定国全家,许定国衔恨在心,秘而不言,佯装与高杰和好。此时驻扎睢州,毁家养士,见高杰封为伯爵,上疏诋毁高杰为贼。高杰由此怨恨,常说要亲手杀了许定国。史可法遣高杰进图中原,许定国担心遭报复,写信给史可法,求自全之计。史可法答复道:许总兵何地不可居而必睢州?许定国派人致书高杰:睢州城池完固,器械精良,愿让公驻兵。

弘光元年正月十一日,高杰率兵抵达睢州,许定国在数十里外跪迎马前。

次日,高杰对许定国说:难道不知道我将要杀你,为何不逃?

许定国说:定国自然知道高公发怒,但不明白罪状。

高说:你多次上疏骂我为贼,安得无罪?

许说:这就是我不逃的原因。定国目不识丁,仓皇中由秘书代写奏疏,误入高公大名,定国不知疏中何等文字,若以此杀我,岂不冤枉!

高杰为人憨直,见许定国态度诚恳,就不再计较,随即杀牲盟誓,结为兄弟。

十三日,许定国张灯结彩,设宴款待。高杰率部将八人、亲兵数十人,坦然前往。高杰酩酊大醉,有美妓侍寝,偷走他的随身兵器。夜半,伏兵四起,高杰从梦中惊醒,知道中计。许定国手持长枪直刺过来,高杰虽然短小,却勇悍绝人,连折二枪,许定国持短刀把他杀死。在外狂饮的八将大惊失色,推倒筵席,翻墙逃走。许定国率领部众渡过黄河,向清军投降,清朝封他为平南侯,继而引清军进入仪封、考城、睢州。

这一事件使得史可法损失两员大将,不但恢复中原无望,而且江北的防守也岌岌可危。正如戴名世所说:“(高)杰既死,诸将互争雄长,几至大乱。”“高营兵既引还徐州,于是大梁以南皆不守。”更何况黄得功、刘良佐被马士英调去南京上游,对付左良玉,淮扬一带防务空虚。

马士英、阮大铖忌惮史可法威名,欲削夺其兵权,用左春坊左中允卫胤文加兵部右侍郎衔,总督扬州,令史可法移镇泗州。史可法考虑到移镇泗州,也是今日之急务,便率部北上,岂料刚到天长,而盱眙、泗州已经失守,泗州知府方将岩败殁,总兵李遇春投降。史可法率副将史得威赶回扬州,登城设守。扬州人讹言许定国引清兵,欲尽歼高杰余部。高杰余部斩关而出,直奔泰州。

先前清朝豫王多铎派人送来书信,信封上写“豫王致书史老先生阁下”,史可法立即把原件送交朝廷。至是,兵临城下,降将李遇春又拿着豫王书信,前来劝降;又有父老二人奉豫王之命,至城下约降,史可法统统不予理睬。此后,豫王继续送来信函五六封,史可法都不看,投之火中。

当时李成栋驻高邮,刘泽清与淮扬巡抚田仰驻淮安,都拥兵自保。扬州外援断绝,粮饷不继,守将高岐凤、李栖凤欲绑架史可法投降清军,史公坦然说:“扬州吾死所,君等欲富贵,各从其志,不相强也。”

四月十九日,形势紧急,史公召见副将史得威,相持痛哭。史得威说:“相国为国杀身,得威义当同死。”

史公说:“吾为国亡,汝为我家存。吾母老矣,而吾无子女,为吾嗣以事吾母。我不负国,汝无负我!”

史得威说:“得威不敢负相国,然得威江南世族,不与相国同宗,且无父母命,安敢为相国后?”

副将刘肇基在旁哭泣:“相国不能顾其亲,而君不从相国言,是重负相国也。”史得威终于拜受命。史公于是书写遗表,上弘光皇帝;又写几封书信,分别给豫王、太夫人、夫人、伯叔父及兄弟,交给史得威,叮嘱道:“吾死,汝当葬我于太祖高皇帝之侧,其或不能,则梅花岭可也。”随即起草遗书:“可法受先帝恩,不能雪仇耻;受今上恩,不能保疆土;受慈母恩,不能备孝养。遭时不造,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分也,独恨不从先帝于地下耳!”

二十五日,清兵攻城愈急,史公登城拜天,用大炮轰击,杀死清兵数千人。清兵用大炮轰塌城西北角,蜂拥而入。史公持刀自刎,被参将许谨救下。史得威与许谨扶持史公至小东门,许谨身中数十箭而死,史得威安然。史公大呼:吾史可法也!清兵惊喜,立即把他押赴新城楼见豫王。

豫王依然想劝降:“前书再三拜请,不蒙报答。今忠义既成,先生为我收拾江南,当不惜重任也。”

史公断然拒绝:“吾天朝重臣,岂可苟且偷生,得罪万世!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

豫王反复劝说,见史公不为所动,无奈地说:“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名。”

史公说:“城亡与亡,吾死岂有恨?但扬州既为尔有,当待以宽大,而死守者我也,请无杀扬州人。”

豫王没有回答,叫左右士兵杀史可法,“尸裂而死”。

史得威被捕,大呼:吾史可法子也!豫王命许定国审讯,几天之后得以释放。史得威赶紧前去收尸,由于天热,许多尸体堆积在一起,腐烂不堪辨识,史得威痛哭而去。次年三月,史得威在扬州城外梅花岭,为史可法建造衣冠冢。史公遗书,事先藏匿于商人段氏家中,史得威带往南京,献于太夫人。史可法给太夫人的信写道:

儿仕宦凡有二十八年,诸苦备尝,不能有益于朝廷,徒致旷违定省。不忠不孝,何以立天地之间?今日殉城,死不足赎罪。望母委之天数,勿复过悲。副将史得威,完儿后事,母以亲孙抚之。

给夫人的信写道:

可法死矣!前与夫人约,当于泉下相俟也。

给伯叔父兄弟的信写道:

扬州旦夕不守,一死以报朝廷,亦复何憾?独先帝之仇未报,是为大恨耳。

给豫王的信无法送达,其中写道:

败军之将,不可言勇;负国之臣,不可言忠。身死封疆,实有余恨。得以骸骨归葬钟山之侧,求太祖高皇帝鉴此心,于愿足矣。弘光元年四月十九日,大明罪臣史可法书。

史可法临死前向豫王多铎请求“无杀扬州人”,豫王做到了吗?清朝官方的记载只是淡淡地说:“获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并未提及是否屠城,这也难怪,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宣传。清朝作为胜利者,当然不会自曝其丑。明朝遗老遗少,不必避讳,所写的野史暴露了“扬州十日”的惨烈。江都王秀楚写的《扬州十日记》,目睹惨状,逐日记录,为后人留下刻骨铭心的历史记忆。笔者节录若干:

——(四月二十五日)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守城兵民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八九……天渐暮,大兵杀人声已彻门外。

——二十六日,忽来妇人,内有呼予者,视之,乃余友朱书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清)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

——自二十五日至此(二十九日),已五日,私幸或可薄赦。又纷纷传洗城之说。城中残喘,冒死缒城逃去者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然亦以此反罹其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后多草房,然则立刻成烬。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网者,为火一逼,无不奔窜自出,出则遇害,百无一免。亦有闭户焚死者,由数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

——(五月)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

——初四日,天晴,烈日蒸薰,尸气薰人,前后左右,处处焚烧,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

扬州十日死亡人数竟然达到八十余万,似乎难以置信。王秀楚根据《焚尸簿》的记载,并非信口胡说。当时附近难民大量涌入扬州城,加上战争中双方阵亡的士兵,焚尸八十余万是有可能的。计六奇的记载,可以作为一个旁证:

四月十九日,清豫王自亳州陆路猝至扬州,兵甚盛,围之。时史可法居城内,兵虽有,能战者少,闭门坚守不与战。清以炮攻城,铅弹小者如杯,大者如罍。堞堕即修讫,如是者数次。既而炮益甚,不能遽修,将黄草大袋盛泥于中,须臾填起。清或令一二火卒侦伺,守兵获之,则皆欢呼曰:“擒了鞑子矣,进去请赏!”可法赐以银牌,俱喜,殊不知清师甚众。可法日夜待黄得功等兵至与战。

围至六日,乃廿五丁丑也,忽报曰:“黄爷兵到矣。”望城外旗帜信然,可法令开门迎入。及进旧城,猝起杀人,有如草菅。众知为清人所绐,大惊,悉弃甲溃走。百姓居新城者一时哗叫曰:“鞑子已入旧城杀人矣!”众不知所为,皆走出城。走不及者被杀,凡杀数十万人,所掠妇女称是,无一人得存者,扬城遂空。可法不知所终,或云遁矣。史公为人形容猥陋,而忠于体国,在军中时止茹麦粞饭,食不二味,众共怜之。

或云扬城破,清帅发令箭,一门杀人一百,以未破城时发炮伤兵也。既而传箭,一门杀人一千。杀讫,随出一箭,又杀一千。连续传箭,直杀至数十万。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

徽(州)客巴姓者,自扬城逃出,云:“初城破时,将民或一百或二百,各闭室内,使两兵守视。久之,有服红袍者手执旗、箭各一,驰马大呼曰:将这须蛮子去了罢!扬民被拘者闻之,谓为释己也,俱大喜。已而,牵一人出跪之,左边兵一刀,右边兵亦一刀,既杀两刀,以为必死,即掷下,复拽一人出,仍如前法,一似蛙然。若颈不断,虽死复苏。”巴某亦亲受两刀而复生者也。

扬州初被高杰屠害二次,杀人无算。及豫王至,复尽屠之。总计前后杀人凡八十万,诚生民一大劫也。

计六奇一则说“直杀至数十万”,再则说“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三则说“总计前后杀人凡八十万”。这一估计,从侧面印证了《扬州十日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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