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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09:26:51 0

一、商办企业新行业的产生及其特点

1885年以后,商办企业像洋务企业一样也产生了几个新的行业。

首先是商办轮船航运业的产生。在1885年之前,外资和洋务派所办的轮船航运企业虽早已经产生,但商办的轮船航运业却迟迟不能出世。以买办为主的华商欲集资创办轮船航运企业的要求和举动,自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就接连不断,但由于清政府和洋务派官僚推行禁止商办轮船航运企业的政策,使之不能实现,而只得采取购船委托洋行代理,或打洋行旗号的办法从事轮船航运业务,最终都被外资轮船航运企业所利用。华商的此种托名洋行投资轮船航运企业的活动,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时已发生一二十起,金额多达一百四五十万两。直到1889年才有华商创办的轮船航运企业产生,这就是在近代中国一度闻名的上海鸿安轮船公司。它由叶澄衷、徐子静、何丹书等上海的著名买办和商人集资创办,资本42万元,先后购置轮船11艘,吨位近1.2万吨,先后开辟了上海至天津、牛庄、烟台、汕头、淡水、基隆的沿海航线和上海至汉口的长江航线,规模仅次于太古轮船公司、怡和轮船公司和招商局。但是,实际上鸿安公司还是打着外商的旗号营运的,它先寄托于英商和兴洋行之下,亦叫“和兴洋行”或“和兴公司”,到1893年初更名为“鸿安轮船公司”时还带有“英商”二字。它之所以可以作为一家华商公司,只是就其由华商投资和掌握经营权的实质而言的。接着又有4家轮船航运企业产生,规模稍大的唯有1893年成立的汕头伯昌轮船行。该行由太古洋行买办林毓彦联合林清记等发起,资本28万元,开辟汕头至暹罗(今泰国)航线。其余均为内河小轮公司。

其次是为棉花出口服务的商办机器轧花业的出现。第一家机器轧棉厂于1886年在宁波产生,称厂名为“通久”,采用日本制造的足踏轧花机40台。到1887年,改称“通久机器轧花局”,资本5万两,增添蒸汽动力设备;1891年扩建新厂房,购置日本新机器和英国锅炉和引擎,雇工达二三百人;1893年时,年产皮棉达6万担,主要供出口。1890年后,上海有4家机器轧花厂设立,并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源记轧花厂。它有资本20万两、轧机120台。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机械化程度稍低一些的、具有工场手工业性质的轧花作坊。据一位日本人的调查,上海有此类大作坊27家,共有日式足踏轧花机682台,规模最大的隆茂恒拥有120台,规模最小的沈恒泰也有12台。

第三是商办机器棉纺织业的诞生。到1894之前年开业的有华新纱厂、裕源纱厂。华新纱厂是近代中国的第一家商办棉纺织企业,它从1888年即开始由上海道台龚照瑗、聂缉椝、上海道库严信厚先后筹建,官商合办,1891年建成投产,创办资本10余万两,配置纱锭0.7万枚。到1894年还清官款,改为完全的商办企业,资本增至18万两,纱锭增至1.5万枚,并增添布机350台。另一家是由安徽巨商、浙江牙厘局总办朱鸿度在1893年创建的裕源纱厂。该厂于1894年建成投产,资本约30万两,设有纱锭2.5万枚,规模颇大。同年开始筹建的纱厂还有裕晋、大纯、通久源3家,均于1895年建成投产。

第四是商办水泥制造业的出现。在1894年之前,中国的水泥制造企业仅有1家,它就是唐山细绵土厂,由李鸿章命唐廷枢创办,始建于1886年,1889年建成投产,资本据说有10万两。所产水泥主要用于北洋军事工程。

第五是商办食品工业和公用服务业的出现。1886年前成立的上海制冰厂,其资本数未见有明确的记载。惟该厂于1890年被外资上海制冰厂压价兼并时,收购价为6500两。1890年创办的广州电灯厂,配备100马力蒸汽机两座、1000伏交流发电机两座,可供电灯1500盏,资本估计为5万两。

表6—3 1885——1894年新生行业中商办企业表(资本单位:两)
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说明:“企业数”指创办数,非实存数。

表6—4 1885——1894年已有行业中新版企业表(资本单位:两)
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续表
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说明:(1)“厂数”指创办数,非实存数。(2)缫丝企业的统计方法是:顺德的企业取1886—1894年数;南海的企业数中,1882—1884年间取每年1家;新会、三水的企业均算作1884年之前。企业资本数无明确记录的以平均数计算。(3)表中的“比重”一栏,系指该一行业中,本阶段新办企业数及其资本数与上阶段比较的比重。由表63、64可见,这一阶段商办企业的发展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势头比上一阶段明显加快。在这一阶段中,产生了7个新的行业,与上一阶段一样,开办企业15家,为数较少。但是,上一阶段已有的产业行业加速发展,新办企业达到72家,是上一阶段所办67家的107.5%;资本数更是大幅度增加,达到上一阶段13.22万元的243.5%,其中火柴业和印刷业增幅更大。如果加上本阶段新生行业的企业数和资本数,则本阶段的企业数和资本数各为87家和4881190两,分别是上一阶段的129.9%和369.2%。如果再考虑到时间因素,上一阶段为20年,本阶段为10年,那么本阶段发展的幅度还要再大一倍。

二是在地域分布上,企业集中的地区仍然是上海、广州两地,但上海的地位明显上升。在上列两表中,上海和广东有企业73家,占总数87家的83.91%。其中上海为26家,占总数的29.89%,广东为47家,占总的54.02%。上海虽不及广东多,但其企业数及所占的比重已比上一阶段(详见表65)的11家和16.42%,提高了136.36%和82.03%。广东虽仍占第一位,但其企业数及所占的比重已比上一阶段的53家和79.10%,下降了11.32%和31.71%,且大多为处于工场手工业状态的缫丝企业。如果仅就这一阶段新生行业所开办的15家企业而言,则上海占了8家,占总数的53.33%,而广东仅有3家,只占总数的20.00%。造成这种企业地区分布和发展势头强弱的原因,除了上海受西方资本主义影响进一步扩大、商人资本力量进一步增强之外,也与洋务派在上海有较多的创办民用企业活动有着较多的关系。

三是新生行业中商办企业的产生主要是受洋务运动影响的结果。如果说上一阶段商办企业的产生主要是受对外贸易和外资企业的影响所致,那么这一阶段新生行业中商办企业的产生则主要是受洋务派及其创办同类新企业的带动使然。这主要表现在轮船航运和机器棉纺织两个新生行业企业的产生过程中。在轮船航运业方面,商人自办轮船公司的要求几乎与轮船招商局的筹办同时而生,招商局成立后呼声益高,终于促使清政府改变禁止民办轮船公司的政策,使商办轮船公司于19世纪80—90年代开始在上海、汕头地区出现。其中也不乏招商局某些经管者和股东的努力,如郑观应、李韵亭、马建忠等人曾屡次呼吁设立商办轮船公司。上海鸿安轮船公司创立时,其股份“至少有70%为华商所有,这些人无不是怡和、太古及招商局的买办”。

在机器棉纺织业方面,自189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投产后,因获利丰厚,诱发了不少商人的办厂念头,上海、天津、重庆、广州、镇江、宁波等地都有一些商人酝酿筹建纱厂。到1894年已办成上海华新纺织新局和裕源纱厂,它们的发起者和入股者大多是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参与者和股东。如华新纺织新局于1887年开始筹建,也是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筹办高潮时期,两者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它的主要筹办者是时任上海道台的洋务官员龚照瑗,因得到李鸿章的许可而取得织布局分局的名义;1890年另一名洋务官员聂缉椝接任上海道,该局亦转归其筹办,并入股5.4万两。聂后来又与盛宣怀一起筹建华盛纺织总厂。又如裕源纱厂创办初,安徽巨商朱鸿度于1893年应盛宣怀之邀,赴天津协商创办纺织分局,由朱在上海负责建厂、购机和招股6成的事务,盛亦在天津招股4成和联系购机事宜;到上海机器织布局被焚后,改由朱鸿度独立办理,次年正式改名为裕源纱厂。

洋务派虽然在主观上力图把创办民用企业控制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但客观上却诱发了广大商人创办新式企业的欲望,并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突破洋务派和封建政权的阻碍而逐渐转变为实际行动。因此,受洋务派创办民用企业活动的带动和影响,是这一阶段新生行业中商办企业产生的第二个特点。

四是新办企业的规模明显大于上一阶段(1865—1884年)。

表6—5 1865——1884年商办企业表(资本单位:两)
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说明:(1)另有矿厂1家,在湖北荆门,其余不详。(2)“厂数”指创办数,非实存数。由上列表63、6—4、6—5可见,就企业的平均资本规模而言,其变化是:上一阶段企业规模最小的是船舶和机器修造业,平均每家企业的资本额仅有437.5两,到这一阶段虽仍以这一行业的资本规模为最小,但已提高为平均每家813两,比上一阶段增加了85.83%。上一阶段企业规模最大的是造纸业,这一阶段已改变为棉纺织业,平均每家企业的资本数从8.75万两提高为24万两,增加了174.29%。上一阶段中规模居其次的是缫丝业,这一阶段改变为造纸业,平均每家企业的资本数从2.246万两提高为15万两,增加了5.68倍。就所有行业的企业平均资本规模而言,其变化是:上一阶段的每家企业平均资本为19731两,这一阶段中老行业新办企业的平均资本为44787两,比上一阶段增加了126.99%;这一阶段中新生行业新办企业的平均资本为110433两,比上一阶段增加了459.69%,比同阶段的老行业企业也超出146.57%。即使是这一阶段各行业全部企业的平均资本数,也已增至56106两,比上一阶段增加了184.35%。

到1894年,上述各类商办新式工交企业共计154家,其企业种类构成已包括机械制造和修理、轮船航运、丝棉纺织、日用化工、食品、建筑材料、公共服务等产业部门,已有一定的广泛度。但除了前三个部门的企业较多外,其余四个部门的企业很少,特别是后两个部门则刚刚起步。就商办工交企业的资本数量而言,到1894年时,其创办资本总额只有620万余两,实存资本总额也不过1717万元,只占当时中国产业资本总额(包括洋务企业和商办企业的资本)的25.44%。

二、新式企业的资本构成

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早期新式工业的资本构成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资本,二是私人资本,三是借贷资本。它们的结合形式因官办企业、官督商办企业和商办企业而异。

官办企业的资本是单一的国家资本。无论是军用工业还是民用工业,凡是官办企业的资本来源除少数外债之外,都由清政府拨给。政府所拨资金一般有海关洋税、户部拨款、地方拨款、军费调拨、罚款调拨等,其中海关洋税一项占所拨军用工业资金总额的83.7%。海关洋税直接来源于进出口贸易,间接来源于生产出口品的农民、手工业者和购买进口品的消费者,用它投资于新式工业无疑已属于资本原始积累的性质。即使是其他几项资金来源,虽从政府财政的封建性收入中拨出,但是由于它已投资于新式工业,已与拨充传统官府工业的经费具有不同的性质,已将以田赋为主的封建财政收入转化为新式工业的资本,因而也具有一定的资本原始积累性质。

官督商办企业的资本由私人资本、国家资本和外资借贷资本结合而成。在前文中提到,官督商办企业的资本来源主要是向私人招股,入股者包括官僚、买办、一般商人和绅士。其中买办的投资占多数,如轮船招商局在80年代初的200万两股本中,徐润名下便有48万两,唐廷枢、刘绍宗、陈树棠、郑观应、李松云等几个买办,每人也有10万两上下的投资,再加上其他买办的零星投资,其数占股本总额的半数以上。开平煤矿在招集股本中也依靠了买办的力量,除了主持人唐廷枢之外,徐润、郑观应、吴炽昌等都有投资。唐廷枢还通过其兄唐茂枝在上海招收了一批“港粤殷商”的资本。上海机器织布局在筹办过程中也曾依靠郑观应和太古洋行买办卓培芳、庚和隆洋行买办唐汝霖分头招集股本。在其他规模较小的官督商办企业中,也同样离不开买办的投资。

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国家资本,主要是各企业在创办之初由洋务派官僚调拨的垫支官款和开业后的官府借款。这些垫借官款虽然由企业陆续归还,且以借贷资本的形式出现,但无疑是这些企业创办和运营资本的重要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些垫借官款,有些企业就难以开办和维持下去。有关事例前文已述,可见一斑。

外资借贷资本主要是各官督商办企业向外国金融机构的借款。据现有研究,自1883年至1894年,轮船招商局、平度金矿、石门煤矿、开平煤矿、中国铁路公司等5家企业先后共借外债10笔,计1191083两。另有资料记载为45万两。这些外债虽然不直接构成企业的股本,但是在企业的运营资本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商办企业的资本基本上是单一的私人资本。其投资者有买办、官僚、一般商人、绅士、华侨、手工业作坊主。其中前三种人投资较多,尤以买办的投资量较大,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都由他们投资创办。如前面已提到的华新纺织新局(资本18万两)和裕源纱厂(资本30万两),主要由官僚和大商人发起和投资。轮船航运业中,规模最大的鸿安轮船公司(资本30万两)的大股东是大商人叶澄衷、徐子静和瑞生洋行买办何丹书,后又加入荷兰银行的买办虞洽卿,虞并执掌公司管理权。规模居第二的汕头伯昌轮船公司(资本28万两),由太古洋行买办林毓彦发起。在其他行业中,凡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多由买办创办。如怡和洋行买办祝大椿一人就创办了源昌机器五金厂(资本10万元)、源昌缫丝厂(资本50万元)和源昌碾米厂(资本40万元),公正轮船公司买办李松云和唐廷枢的亲属梁凤西合作创办了均昌船厂(后改名发昌船厂,创办资本4.7万两),唐廷枢创办了《汇报》(资本1万两),徐润办有同文书局,等等。参见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1166—1169页。有关均昌船厂的情况,手工作坊主作为商办企业的投资者,仅限于船舶和机器修造业中的小工厂,数量极微。

就这一时期新式工交企业资本来源的总体结构而言,主要成分是国家资本、外资借贷资本、买办和官僚资本、一般绅商资本。国家资本共计2932万元,包括全部军用工业资本、官办民用工业资本(主要企业有汉阳铁厂、湖北织布局、兰州织呢局、直隶磁州煤矿、台湾基隆煤矿、大冶王三台煤矿)、官督商办企业垫借官款(包括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上海机器织布局、电报局、漠河金矿的创办及铁路建筑费全部)。外资借贷资本768万元,包括军用工业借款、官办民用工业借款、官督商办工业借款。买办和官僚个人入股资本806万元,包括他们对官督商办和商办企业的投资。其余则为一般绅商资本。

表6—6 1894年前新式企业实存资本构成表(资本单位:两)
近代通史——商办企业新发展

说明:(1)买办和官僚对官督商办企业的投资,按1894年各企业股本的半数计算,对商办企业的投资按各企业创办股本的1/3计算。(2)“增值Ⅰ”为买办、官僚资本的增值,“增值Ⅱ”为一般商人资本的增值。据现有的估计,到1894年时,官督商办民用企业的资本总额为3007万元,商办企业的资本总额为1717万元。这是依据当时各企业的实存资产估算的,私人股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这一估算的实存资本中除去官方垫借资本和外债借贷资本转化为企业资本之外,其余则主要是包括买办、官僚、一般绅商在内的私人股本及其利润积累转化而成。其利润积累的数额,官督商办企业为280万元,计算方式:官督商办民用工业资本总额(3007万元)-买办、官僚私人股本(526万元)-一般绅商私人股本(526万元)-官方垫借资本(1088万元)-外债借贷资本(587万元)=280万元。商办企业为877万元。计算公式:商办企业资本总额(1717万元)-买办、官僚私人股本(280万元)-一般绅商私人股本(560万元)=877万元。这两笔由私人股本利润积累转化而成的资本,若同样按半数和1/3的比例分给买办和官僚股本,分别应得140万元和292万元(即表中的增值资本Ⅰ);按半数和2/3的比例分给一般绅商股本,分别应得140万元和585万元(即表中的增值资本Ⅱ)。那么,买办和官僚的实存资本的总额应是:股本806万元,增值资本Ⅰ的432万元,两项合计1238万元;一般绅商的实存资本总额应是:股本1086万元,增值资本Ⅱ的725万元,两项合计1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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