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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洋务工业的新进展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09:26:48 0

一、洋务工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在中法战争期间,清廷及洋务派官员们也感到从国外购买军械、弹药的不便,又感到本国各机器制造局的产品不敷需用。在中法战争结束之后,清廷即令各省积极整顿机器制造局,加强军火生产。因此,从1885年起,洋务派在兴办工业企业方面的举措也有所推进,至1894年,10年中洋务派又创办和支持了29个企业。

表6—2 1885——1894年杨武军用和民用企业状况表(资本单位:两)
近代通史——洋务工业的新进展
续表
近代通史——洋务工业的新进展

说明:(1)中小民用企业有官办、官督商办两类。官督商办企业中又有与官方关系疏密之分,有的论者将官督商办企业中与官方关系疏松者划为“民族资本企业”,其余均划为“官僚资本企业”。笔者将所有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视为“洋务民用企业”,只将纯商办企业另作论述。(2)表中台湾基隆煤矿和台湾铁路后改为官办。(3)表中的“中国铁路公司”由“开平铁路公司”改组而成。(4)带“*”的企业,其资本数系其从创办到1894年期间的实支经费,即包括厂房建设和生产经费。(5)几家铁路公司的状况见下文所述。由表62可见,在这一阶段中,洋务派除了对一些前一阶段已开办的机器制造局进行整顿、扩充之外,还向许多新的领域拓展,呈现出新的创办企业态势。一是继续开办前已开创的军火工业和煤矿、铜矿企业,其中新开军火企业2家、煤矿3家、铜矿2家。二是开创了前所未有的钢铁工业、各种金属矿业,其中有钢铁冶炼企业2家、金矿6家、银矿4家、铅矿2家、铁矿1家;前一阶段虽曾开办有承德三山银矿,但仅存在2—3年即告倒闭。三是开始了铁路建设的尝试,出现了3家公司。从这一发展态势中可以看出,这一阶段洋务企业的发展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洋务工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属新开辟领域的企业有22家,占总数的75.86%。第二,原材料工业受到重视,新开采矿企业有18家,亦占总数的62.07%;如果再加上2家钢铁冶炼企业,原材料工业企业所占的比重就达到68.97%。第三,民用工业已成洋务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新办的29家企业中,纯属军火工业的企业只有台湾机器局和湖北枪炮厂2家。其余27家,虽然其产品亦多少不等地用于军事,但均不直接生产军火,可以视为民用工业企业。如此,其所占的比重则达到93.10%。第四,轻纺工业开始推广,创建了3家棉纺织厂和1家缫丝厂。在前一阶段虽有兰州织呢局的建立,但仅存在3年时间即倒闭。第五,开始注意铁路交通业的建设。第六,民用企业的规模比前一阶段大。这些特点也反映出中法战争之后,清廷和洋务派更进一步认识到“求强”与“求富”的关系,工业建设的重点已转移到民用工业上来。

此外,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那就是在创办洋务企业的队伍中形成了以张之洞为领袖的第三系统力量。在前一阶段中,洋务企业的创办者主要是李鸿章和左宗棠两个系统的力量。到这一阶段,左宗棠系统已少有作为,李鸿章系统也锐势大减,而张之洞系统异军突起,成为创办洋务企业的主力。在新创办的29家企业中,有8家是张之洞创建的,虽就企业数量而言只占27.59%,但就企业规模而言,绝大多数是大企业,在这一阶段新办的大企业中占绝对多数。张之洞所办企业投资额在50万两以上的有7个,其中百万以上的有5个(含大冶铁矿和马鞍山煤矿),各占其本系统企业总数的87.5%和62.5%,又各占这一阶段新办的同等规模企业总数12家和8家的58.33%和62.50%。其中汉阳铁厂投资额在这一阶段新办企业中为最大,在包括上一阶段在内的整个洋务企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上海机器制造局;而湖北织布官局则是整个纺织企业中投资和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湖北枪炮厂也成为规模最大的枪炮专业生产企业。张之洞所办企业的投资总额高达988万两,占29家新办企业可查投资总额1921.6万两的51.42%。

张之洞系统还具有两个特色:一是在产业结构上,涉及军火、钢铁、采矿、轻纺四大产业,以钢铁冶炼企业为投资重点,与李鸿章、左宗棠系统的以军火企业为重点有所不同;二是在企业制度上,兼采官办和官商合办两种体制,但以官办为主,就连织布局这样的轻纺企业也采用官办体制,仅纺纱、缫丝二局采官商合办体制,因此,既有别于李鸿章系统的兼采官办和官督商办,也有别于左宗棠系统的一律官办。所谓官商合办,就是由官方和商人共同出资,由官方委员督办,商人参与办事,即张之洞所主张的“商力随处得以展布,而官力随事得以句稽”的方式,而拒不采纳商人所要求的与官督商办体制相同的“官为保护,商为经理”的方式。在这种体制下,其所任用的主要经办人员均为张之洞的幕僚,较之官督商办有更浓的“官气”,以至于影响到张之洞欲坚持官商合办或改为官督商办而不能。如纺纱局,在1897年时,因官商利益关系难于协调,“商董以官权太重,请专归官办”,张之洞只得将其收归官办。缫丝局从1895年起就欲改为官督商办,但直至1897年,因原承办人黄佐卿所拟章程多未妥协,黄亦不愿再办。因此,张之洞系统的企业,均不能像李鸿章系统那样妥善地利用商人资本,其效果亦均不及李鸿章系统的企业。

二、军用工业的继续发展和钢铁工业的产生

在军事工业方面,这一阶段出现两家企业,即台湾机器局和湖北枪炮厂。

台湾机器局是台湾地区最早创办的机器工业企业。它由台湾巡抚刘铭传于1885年开始创办。1886年末,第一批机器安装完成,能够制造4种枪弹;1888年又建成炮弹厂、汽炉房、打铁厂、军械所等,共费银约11.4万两,形成日产枪弹1万余颗的生产能力。到1892年继任的台湾巡抚邵友濂又将枪弹厂扩充,并增建火药厂,其所用机器的大部分由机器局自行制造,需银3.6万两。至此,前后合计共费银15万两。1893年12月,火药厂建成投产,能日产火药500磅。与此同时,机器局还为这一阶段建成的台湾修理厂、纺纱厂、造船厂制造机器,开军用工业企业为民用工业生产机器的先河,从而通过机器局带动了台湾工业的早期发展。

湖北枪炮厂,由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890年在湖北汉阳创办。张之洞在两广总督任上时就筹划要开办一个大型的枪炮厂,1888年开始筹款、购机。1889年12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遂将在广州所筹办的枪炮厂移建汉阳。移建汉阳以后,由于建设过程中遇到经费筹集的困难、机器订购的更换,到1894年6月才建成枪厂和炮厂,先后共费银135万两。但枪厂随即又遭失火损坏,经一年的修复才得以投产;炮厂也到1895年6月才造出第一批产品,仅有8.7公分口径后膛车炮2尊、6公分口径炮1尊、3.7公分小口径速射炮1尊。至此,张之洞终于初步建成了一个能年产小口径十响毛瑟枪七八千支、速射炮70尊,日产枪弹2.5万颗、炮弹100颗的枪炮厂。此后,湖北枪炮厂继续扩充,如添置造炮钢大汽锤、轧铜板机器、压铜壳机器、炼罐子钢机器、造无烟火药机器、造12公分口径速射炮及炮架和炮弹机器等,所费资金亦达到210万两。

湖北枪炮厂虽在建设过程中旷日持久,耗费颇大,且到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尚未投产,从建设效率的角度来看均不及前期创办的各大军工企业,但创办者张之洞的指导思想则超越了以往的所有洋务企业创办者,表现出了对西方武器生产前沿水平的追赶精神,力图制造最新式的枪炮。他在广州开始筹建该厂时,就欲改变以往所办枪炮制造企业的产品落后、生产不专、规模狭小的状况,力图开创新局面。他指出:“各省虽经试造林明敦枪及阿模士庄小炮,但枪式既旧,炮式尚非精品;且偶一仿造,非专厂开铸,规模未见恢拓,于中国风气尚难振作。”于是,他认准德国的连珠十响毛瑟枪和纯钢后膛大炮为“最新最精之式”,通过出使德国的钦差大臣洪钧,向德国力拂厂订购120匹马力之汽机,能日产十响毛瑟枪50支和年产7.5—12公分口径过山炮50尊的机器。到1891年,张之洞又发现“西国已全用小口径枪,鄂定枪机犹是旧式”,于是再电使德大臣许景澄,与原订货工厂“商改新式,酌补工费无妨”。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他闻知“倭械甚精,非快枪快炮不能制胜”,感到原订购之造炮机器“仅能造六生至十生半小炮,无甚大用”,于是决计重新订购“一律改作新式快炮”之机器。

在钢铁工业方面,由张之洞创建的汉阳铁厂是一个兼有军用和民用性质的大型原材料生产企业。张之洞在1884年任山西任巡抚时就有开采铁矿的打算,后来任两广总督时又计划在广州建炼铁厂,并向英国订购各种设备。1889年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遂将筹办中的炼铁厂移建于汉阳。1890年2月成立的湖北铁政局负责筹建铁厂之事,先委派候补道蔡锡勇筹办,后为加强力量、便于办事,又增派湖北布政使、按察使、粮储道、盐法道4人总办局务,以蔡锡勇为驻局总办。后经一年多的查勘铁矿、煤矿和选择厂址,于1891年9月动工兴建汉阳铁厂,1893年冬竣工,共耗资400万两,建成炼生铁厂、炼熟铁厂、炼贝色麻钢厂、炼西门士钢厂、造钢轨厂、造铁货厂等6个大厂和机器、铸铁、打铁、鱼片钩钉等4个小厂;其设备的生产能力可日产生铁100余吨、钢60吨。1894年2月汉阳铁厂生火投产,6月30日正式出铁。在建铁厂的同时,张之洞还开办大冶铁矿和运矿铁路、马鞍山煤矿和炼焦厂,为铁厂提供铁矿和燃料,从而形成一个集采矿、炼焦、炼铁、炼钢和造钢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其企业规模和设备水平在远东堪称第一。但汉阳铁厂建成后,由于经费不足、燃料短缺,其设备没能全部投入生产,两座炼生铁大炉只开炼一座,到1895年10月中旬为止,共炼出生铁5660余吨、熟铁110吨、贝色麻钢料940余吨、马丁钢料450余吨、铁货拉成钢条板1700余吨,远远没有达到其所拥有的生产能力,不久便以失败告终,招商承办。

汉阳铁厂虽然在建成以后效益不好,但它的创建也体现洋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气象和张之洞兴办洋务企业的特色。中法战争之前,洋务企业中没有真正的钢铁冶炼工厂;中法战争之后,为了增进军火和机器生产,才开始创建钢铁冶炼工厂。第一个钢铁厂是贵州青溪铁矿所设的铁厂,于1886年开始筹建,由官商合办,采官督商办体制,至1890年才建成投产,随即因主办者潘的死亡而歇业,至1893年完全停办。第二个是上海机器局所建的炼钢厂,于1890年开始筹建,旨在为“仿造前后膛钢质大炮并后膛新式兵枪”提供原材料。至1892年建成一座日产3吨钢的平炉,效果较好,“炼成纯钢,卷成炮管、枪筒,并大小钢条,精纯坚实,与购自外洋者无殊”;1894年后又建成一座日产15吨的平炉,并配置轧钢设备等。该厂虽能坚持生产,但规模较小,产量较低。直到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才把钢铁工业的水平推进了一大步,出现了新气象。

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更具争取“自强”的色彩。这集中表现在他创建炼铁厂的出发点上。一是为了“开辟利源”,给军火制造、民用器械制造,乃至正在筹备的铁路建设提供原材料。他说:“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之于铁。”又指出:“湘煤、湘铁甚多,黔铁、鄂铁亦不少,皆通水运。鄂省为南北适中,若此处就煤铁之便,多铸精械,分济川、陕、豫、皖、江、湘各省,并由轮船运沪,转运沿海,处处皆便,工费亦省。”“腹省军营,于军火一事,至今未能精求,此厂可开风气,于西路甘、川边防大有益,……尚不独煤铁近便也。”在他看来,中国不是没有炼铁的原料,所缺少的只是炼铁的设备和技术,如能引进设备和技术,择适当之地设厂,就可以自行炼铁,促进军火制造。二是为了“杜绝外耗”,挽回国家利权。他说:中国进口洋货之中,“洋铁最为大宗”,“查光绪十二年贸易总册所载,各省进口铁条、铁板、铁片、铁丝、生铁、熟铁、钢料”,以及铁针等类,合计“值银240余万两”;“十四年贸易总册,洋铁、洋针进口值银至280余万两”。如是,“惟事以银易铁,日引月长,其弊何所底止”。因此,“必须自行设厂”制造,推广使用,“在我多出一分之货,即少漏一分之财,积之日久,强弱之势必有转移于无形者”。三是为了避免“仰给于人”,谋求军火和机器制造工业的钢铁自给。他说:“各省制造军械、轮船等局,所需机器及铁钢各料,历年皆系购之外洋,上海虽亦设炼钢小炉,仍是买外洋生铁以炼精钢,并非华产。若再不自炼内地钢铁,此等关系海防、边防之利器,事事仰给于人,远虑深思尤为非计。”四是提出全面仿造洋货。他指出:“通商以来凡华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穷极精巧,充塞土货。……近来各省虽间有制造等局,然所造皆系军火,于民间日用之物,尚属阙如。臣愚以为,华民所需外洋之物,必应悉行仿造,虽不尽断来源,亦可渐开风气。”

三、民用工矿业的新发展

这一阶段洋务派所开办的民用工业和交通业,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铁矿和钢铁冶炼之外,还开辟了一些新的领域。

在采矿业中,主要是金银矿的开采。其中开采最早也最为成功的是黑龙江漠河金矿,亦称“漠河矿务局”。该矿于1887年初由黑龙江将军恭镗奏请开办,清廷批准后责成李鸿章和恭镗共同负责筹办。其体制采官督商办,由李鸿章和恭镗推荐,经总理衙门奏请朝廷批准,调任吉林道员候补知府李金镛为督理,具体负责筹办开矿事宜;额定资本,原拟招商股20万两,后实招7万两,遂由黑龙江将军拨借库款3万两,由李鸿章向天津商人借款10万两,合成20万两。其利润所得的分配办法是:“除开支局用、官利外,当以十成之三呈交黑龙江将军衙门,报充军饷”。1889年初,漠河、奇乾河两厂开成投产,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当年产金1.9万两,售金的收入为银30.7万两,获余利银3万两,报效黑龙江省军饷0.9万两。1890年,产金2.3万两,收入银34.5万两,获余利银3万两。同年李金镛病故,由后选知县袁大化接任,加强管理,节约开支,获利逐年增加。1891年,产金2万余两,收入银28.2万两,获余利银5万两,报效黑龙江省军饷1.5万两。传经楼,光绪二十四年。1892年,产金1.5万两,获余利银4万两,报效军饷1.2万两。1893年,产金1万两,获利和报效军饷数额与1891年相等。1894年,因增开观音山矿厂,产金量达到2.8万余两,收入银76.7万两,获利增至36万两,报效军饷数额达到10.8万两。1895年产金量增至5.07万两,总收入达银126.1万两,达到最高峰。有关1889—1895各年金产量及结余银两数,所招商股1894年已增至10.22万两,所借官款和天津商款亦于1893年全数还清。“除了报效黑龙江军饷之外,股东们和经营管理者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1891年开始发放股息,1888年入股者每股(银100两)分得70两,1889年上半年入股者每股分得42两,下半年入股者每股分得23两,1900年以后入股者均分得官利7两。1892年,每股除得7两官利外,另发20两余利。1894年,每股所得竟高达176两。督办金矿的袁大化,在1894年和1895年每年分得花红银3.6万两。

漠河金矿开办之后,不仅取得了较好的效益,而且具有直接的挽利源、实边防、裕军费的作用。其创办之目的有三。

一是为了杜绝俄人私自越境偷采金矿,保护国家利源。漠河金矿位于黑龙江右岸,与额尔古纳河相近,对岸即为俄国境内。先前,俄人招集中、俄流民四五千人盗挖金矿,既损中国利权,又扰中国边境。对此,前任黑龙江将军文绪曾向清廷奏呈其事,并提出过因应之策;总理衙门曾照会俄国官方勒令各矿收回封闭,以清国界;曾纪泽在出使英俄时,亦曾饬请总理衙门照会俄国公使禁止盗采金矿;到刘瑞芬出使俄国时,又重申此议,并上奏清廷指出:该矿中国“若不及早筹办,久必为人占据,贻患无穷”。到恭镗和李鸿章奏请开办该矿时,又进一步强调了这一问题,指出:“开矿之举,实关边要利害,与内地矿务专言利者不同”,此举“重在防边,兼筹利国”。

二是为了开发边境,充实边防力量,防止俄国乘机入侵。由于漠河地区金矿丰富,俄国人大量入境私采金矿,使黑龙江边境形同虚设,大有导致俄人入侵之虞。若开办漠河金矿,就能起到抑制俄人入侵的作用。李鸿章指出:“从来疆场之间,常以虚实为强弱。俄自嘉庆季年创开金矿,逐渐缔造,至道光、咸丰之际,尼布楚遂为雄城,已有骎骎东逼之势。其时中原多故,未暇兼营,遂致以彼之实,乘我之虚,侵我边陲,如涉庭户。……若金矿一开,人皆趋利,商贾骈集,屯牧并兴,可与黑龙江北岸俄城声势对抗,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植百年根本之谋。且因此自行轮船,则江面不令独占;开通山路,则军府不致远悬。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缓者也。”后来,李鸿章在其为漠河金矿请奖的奏折中,又强调了这一实际作用,认为已形成了“与黑龙江北岸俄城隐然对抗”之势。

三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解决军饷供给之困难。这一点充分体现在它的利润分配办法中。创办之初,章程即规定以利润的30%报效黑龙江将军衙门。总理衙门还另加规定:“将来金砂果旺,规模日益扩充,应如何开拓变通,以裕饷源之处,届时察看情形,再行酌办。”果然,到1895年,北洋大臣王文韶以“出金甚旺”为由,提出:“当此库款奇绌,应令设法多提,借济饷需”,强行把漠河金厂的军饷报效比重提高到十二分之五。此后,又以摊派赈款名义加重勒索,使漠河金矿在1892—1895年的4年中,军饷和赈需报效高达82万余两,内中包括:“报效黑龙江军饷银53万余两,北洋军饷银10万两,又奏明提充江省赈需银八万九千余两,北洋赈需银六万七千余两,又追缴袁大化二十一年(1895年)花红归入江省充公银三万六千两。”“1896年,袁大化被参,查办大臣吉林将军延茂与新任督办湖南候补知府周冕,以为历届余利分成“商人利息过优,提饷之数太少,奏改新章,不计局用,漠河金沙以六成报效军饷,观音山金沙以八成报效军饷。”并随即将1895年“所获余利概行提充军饷;嗣黑龙江将军,又以历年积存粮货杂项余银22万余两,分拨直隶、黑龙江两省助赈。于是,厂存各款悉数归公,股利从此大减。”由于竭泽而渔的强行勒索,加之周冕管理失当,矿务自此渐衰,1896年产金大降至2.7万余两;1897年产金量虽有所上升,亦只有3.4万余两。

在新辟的生产行业中,最突出的是纺织企业的产生。其中第一个开办的是上海机器织布局。该局的筹办开始于1878年,曾由李鸿章先后五次派员筹办,先后主办者有彭道台、翰林院编修戴恒(字子、子辉)、三品衔候选道郑观应、江海关道龚照瑗与马建忠,但因“资本不充,办理者或未尽善”,甚或挪用款项,直到1890年初步建成投产,“有各色牌号的布机三百张”。资本金招集商股50万两,实际所耗先后共计百余万两。设备比较完善,配有“轧花、弹花、梳花、清花、卷花,以及卷纱、拉纱、经纱、纬纱、织布、压布、折布、刷布、捆布、烘布各种机器”。后继续添置设备,“请泰来洋行在美埠取回纱机四十部,卷条机二十二部,……又在英埠定买二百张布机全副”。到1893年时,共有布机530张、纱锭2.7万枚,投产后获利颇丰,“每月可得一万二千利”,“股红至百分之二十五”。1893年10月间,正准备继续扩充,不料遭火焚。次年,李鸿章上奏清廷:“此事断难中止,亦难缓图,应仍在上海另设机器纺织总局,筹集款项,官督商办,以为提倡。并厘定章程,号召华商多设分厂,以资推广。”遂派令津海关道盛宣怀和江海关道聂缉椝负责重新建厂。继而定新厂名为“华盛”,并扩大规模,除在上海设总厂外,“另在上海及宁波、镇江等处,招集华商,分设十厂,官督商办。总厂请办纱机七万锭子、布机一千五百张,各分厂请办纱机四万锭子至二万锭子不等,其有兼办织布者,请办布机五百张至二百张不等,统共纱机三十二万锭子、布机四千张。”《当年11月间上海华盛纺织总厂初步建成投产,所设机器,佯言“七万锭,仅装成五万锭,布机七百五十张,已费银二百数十万两”。

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创办与其他洋务企业有所不同,它不是由洋务派官员直接动议发起,而是由绅商倡议发起,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员只是支持、促成和保护了该局的创建。该局的创办,最早由一姓彭的湖北候补道台向直隶总督李鸿章和两江总督沈葆桢提出,其方案是:“在上海建立一个纺织局,拟使用最新式最优良的机器,拟订购布机480张”;“请求督宪能为奏准成立一个公司,正式委派倡议者为总办、会办;纺织局所织的布匹,望能明确规定只纳和洋布进口同样的关税,运往内地免纳厘金,使两种布待遇相等,避免我重彼轻”,并制定了章程8条、节略24条。李鸿章和沈葆桢随即给予批准。该彭姓候补道员虽无明确的身份记载,但从其所拟条陈的内容来看,对棉布行情、上海商情、办厂方法颇为了解和内行,其所聘请的合作者中有兼为买办商人和绅士的郑观应,彭之身份为绅商应可确定。后来李鸿章基本上按照彭氏所提出的建厂方案而实施,并于1882年按照彭氏的要求奏准清廷:“遴派绅商,在上海购买机器,设局仿造布匹。”并指出:“查泰西通例,凡新创一业为本国所未有者,例得畀以若干年限。该局用机器织布,事属创举,自应酌定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其应完税厘一节,该局甫经倡办,销路能否畅旺,尚难预计,自应酌轻成本,俾得踊跃试行,免被洋商排挤。拟俟布匹织成后,如在上海本地零星销售,应照中西通例,免完税厘;如由上海径运内地及分运通商他口转入内地,应照洋布花色,均在上海新关完一正税,概免内地沿途税厘,以示体恤。”其中减免税厘的办法符合彭氏所提出的要求,只有给予10年专利一项是李鸿章所增加的。

湖北织布官局和湖北纺纱局是继上海机器织布局之后,由洋务派官员张之洞创办的两个大型棉纺织企业。湖北织布官局原先由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于1888年末开始筹办。张之洞鉴于李鸿章在1882年已为上海机器织布局奏准10年专利,便先致电协商:“十年内不准另行设局,是否专指上海而言?粤设官局,本与商局有别。且进口布多销旺,断非沪局所能遍给。粤供粤用,犹恐不给,当不至侵沪局之利。”获得李鸿章赞同以后,张之洞随即致电中国使英大臣刘瑞芬,请其调查布机行情,并根据所寄中国棉花性质选定布机种类。随即决定:织机“照定千张”,各种机型搭配,以全用中国棉花者“占六成”,参用洋花者“占四成”,具体的搭配数量为:织原色扣布机、斜纹布机、原色次等布机各200张,织原色上等布机、白色上等布机、白色次等布机、提花布机各100张,并相应照配各项纺纱机器,计有纱锭3万枚。1889年9月奏准清廷,正式设局筹办。11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织布局不为新任两广总督的李瀚章所接办,遂由张之洞迁往湖北继续筹办。1893年湖北织布官局基本建成投产,有六七百张布机开机织布。当年仅产棉纱一项,计2013担;1894年,产原色布70288匹、斜纹布5970匹、棉纱4413担;1895年,产原色布94690匹、斜纹布4255匹、棉纱7263担。

张之洞创办湖北织布官局的集资方法既不同于上海机器织布局主要靠招集商股,也不同于一般的洋务企业主要由主办官员奏请朝廷或当地官府拨款。按照张之洞的最初计划,先由官方“筹款垫办”,等到规模粗具后,再招集商股,即所谓“官为商倡”。但由于购机、建厂需款在百万两以上,“官本亦属难筹”。于是张之洞就根据广州商界的具体情况,采取向经营科举考试博彩业“闱姓”商人派捐的办法,派定1889年40万两,作为“订购布机一千张及照配轧花纺纱各机器之本”;又派定1890年56万两,“为将来建厂及常年经费之用”。《后来“闱姓”捐款中的第二笔56万两只收到16万两,且改作为两广股本,所得款项远远不足布局资本。因此,张之洞只得另想办法:一是另行设法继续拨借广东的款项,将广东应还山西善后局存款20万两拨借作为布局常年经费。二是拨用湖北各司局机构的留存款项,如拨借湖北省善后局库款20万两,提用湖北藩司善后局存当生息的公款10万两,又将湖北“积存质当捐”款8万两“拨充布局开办经费”;还为“购备新棉”,命各司局于新筹外销之款设法腾挪,借拨银七八万两。三是向湖北其他洋务企业和财经机构拨借款项,如向湖北枪炮局拨款7.8万余两,向湖北官钱局借款4.9万两、代付款6万两,以及其他拨借款项。以上各种款项总计约150万两。在广东“闱姓”捐款未到之前,订购布机所需的22万余两先暂由库款筹垫;并请广东善后局向英商汇丰银行两次借款共16万两,均由“闱姓”捐款内扣还。由此可见,张之洞创办湖北织布官局的资金,可以说是八方罗掘;他依靠在两广和湖广的权力关系,从两地政府机构筹集,而通过广东所筹集的款项甚至大于在湖北筹集的款项,这使张之洞感到完全由官方创办民用企业的困难,在投产第一年的1894年,就欲招商股50万两,筹议招商承办。

湖北织布官局虽然规模宏大(其织布设备居全国第一),但是投产以后效益并不理想。由于湖北织布官局以织布为主、纺纱为辅,但中国市场的需求却是纱旺而布弱,因此在投产之初,棉布销售尚畅,不久便陷入困境。到1894年末,开始织布仅一年,积存布匹已达1.8万匹,即使已得销售者,也是减价销售,“压本太重”,获利低微,甚或亏本。为之贷款的百川通票号亦“见局事日非,借款扣去,不肯通挪”,致使布局已“乏款购花”,织布被迫停开夜工。到1895年6月时,情况更加严重:“布局存布约五万匹,纱五百余捆,连机上花纱煤炭共值十八万余两。……夏季向来滞销,月需花本六万余两,无可周转。”张之洞和具体经办者都已感到难以为继,有言说:“宪台有招商承办之意,自属至当。官办终无大起色,似宜及早招商。”到8月份时,困窘又有加重之势:“数月来花价奇贵,通花每百斤十三两四钱,鄂花价同且缺,上年价不过十两数钱,因此吃亏不少。”“纱易售,布难销,共存布7万余匹。拟少织布,多售纱,俾易周转。……亟盼招商早日承办。”于是,从1896年起,棉布生产逐年减少,纺纱数量明显增加,主产品从棉布转向棉纱。

在创办湖北织布官局后,张之洞又从1893年起着手创办湖北纺纱局。纺纱局的创办,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借鉴了织布局的经验教训,显示了他的进步之处。

其进步之一是力求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他有鉴于织布局投产后棉纱易于销售,获利较多,为了弥补织布局之不足,生产更多的棉纱供应市场,以获取更多的利润,给汉阳铁厂提供资金,而由布局另设纺纱厂。他在创办织布局时,就希望以布局与铁政局联为一气,协济铁厂经费;但布局投产后,纱易销而布难销,效益不佳,难以如愿,于是便产生了另建纱厂的打算,指望扩充布局纱厂,以其盈余添补铁厂经费。到1894年初,他又在了解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确认棉纱销路广泛,纺纱更能赢利,指出:“照得湖北织布局业经办有成效,惟体察沿海各口商务情形,北自营口,南至镇南关,洋纱一项进口日多,较洋布行销尤广。川楚等省或有不用洋布之区,更无不销洋纱之地。开源塞漏,断以此为大宗。”到11月,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又强调说:增设纺纱厂,既能辅佐布局之不逮,兼可协助铁厂之要需。

其进步之二是力图学习上海华盛纺织总厂的先进办法,引用商人的力量参与办厂。他在给清廷的要求开办纱厂的奏折中这样说:“上海招商添设纺纱厂极力扩充赶办,各处绅富闻风踊跃,是此厂为今日商务要著,显然易见。鄂省……自应仿照,一律扩充。当经督饬局员详加筹划,惟有招商助官之一法。……大率系官商合办,将来视官款、商款之多少以为等差,或官二商一,或官一商二,或官商各半,均无不可。……如官款猝难多筹,即全行交商承办,但令按纱每一包从丰抽缴捐款若干,以助布局。统由该局随时体察情形,酌量办理,总之于公家无损。”从这一奏折中可以看到两点:一是他不仅已承认上海华盛纺织总厂的办法是当时中国最先进的办法,而且提倡仿而效之,改变其原有的一概官办的企业组建方式。二是他对上海的仿效仍是不彻底的,仍是只顾官方的利益,也无一定之章法可循,随意性较大。此外,对于官商合办的具体方式,他在1894年初有过这样的陈述:商人“不领官本,只用官地;所有机器、厂房,以及开局以后花本、人工,一切费用俱归垫借。至造厂及开办一切事宜,仍听候本部堂派委总办之员经理,事事秉承本部堂核示遵行,垫办商人不得专擅干预。俟全厂开办得有余利,再行将本息按年摊还;还清之后,全厂归官。在商人将本图利,所获良多;而官为维持,得以借款添厂。”这也就是说,所谓的官商合办,就是商人只有为官方垫借资金之责,毫无经营企业之权,官商之间纯属资金借贷关系,且毫无信用保证。这些不彻底之处,都成为其后来招商失败、重归官办的原因所在。

按照张之洞的原定计划,湖北纺纱局拟建南北二厂,南厂由织布局“原派委员湖北试用道赵滨彦兼管”,北厂另“委本任江汉关道瞿(廷韶)署臬司督办局务,候补知府盛守春颐总办局务”。北厂于1895年先行开工建设,集资60万两,商股和官股“各30万两”,1897年因官商发生矛盾而改归官办,“拨还商本15万两,其余15万两给发印票,一年为期,暂作存项,周年八厘起息”。北厂于1898年初建成。纺纱局共订购纱锭9.07万枚,北厂安装5万枚;关于北厂安装的纱锭数,各经济史著作均语焉不详,似乎是湖北纺纱局所订购的9.07万枚纱锭均安装于北厂。但鉴于原本用于南厂而后来被张之洞运往江苏的4.07万枚纱锭未见有单独订购的资料记载;又鉴于李鸿章在建造华盛纺织总厂时所上的奏折《推广机器织布局折》(光绪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中说:“湖北官办纱机八万锭子,布机一千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七十八,10页),这两个数字显然是就湖北织布局和纺纱局共有的纱机和布机而言的,而湖北织布局所设置的纱锭数明确记载为3万枚。据此,湖北纺纱局北厂所安装的纱锭数应为5万枚。其余4.07万枚原计划用于南厂,但南厂迟迟未建,于1896年被已调任署两江总督的张之洞运往江苏,准备在江苏招商办厂,后被张謇以50万两的价格领用于南通大生纱厂。

四、铁路交通业的产生

在交通运输业中也有新的领域开辟,这就是铁路。铁路的修筑虽起始于这一阶段,但关于修筑铁路的主张,早在建立轮船招商局的同时就已经由洋务派提出来了,并在清廷引发了一场关于修筑铁路的争论。李鸿章在1872年就提出改“土路为铁路”的倡议。他针对当时的边疆危机,从增强国防的角度指出:“俄人坚拒伊犁,我军万难远役,非开铁路,则新疆、甘陇无转运之法,即无战守之方。俄窥西陲,英未必不垂涎滇蜀。但自开煤铁矿与火车路,则万国蹜伏,三军必皆踊跃,否则日蹙之势也。”1874年,发生日本派兵侵略台湾之事,李鸿章奉召进京议筹海防之事,拜访恭亲王奕,力陈修筑铁路的好处,“请先试造清江至京,以便南北转输”,并请求“乘间为两宫言之”。但奕未能给予支持,以“无人敢主持”、“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而拒之,李鸿章“从此遂绝口不谈”铁路之事。到1880年,因中国向俄国索还伊犁而遭到俄国的武力威胁、淮系将领刘铭传在应召进京筹议防务时也提出了修筑铁路的主张。他在指出铁路之于防务和商务的极端重要性时说:“自强之道,练兵造器固宜次第举行,然其机括则在于急造铁路。铁路之利于漕务、赈务、商务、矿务、厘捐、行旅者不可殚述,而于用兵一道尤为急不可缓之图。……裕国便民之道,无逾于此。”并提出了应该修筑的四条铁路,即北京至清江浦(今江苏淮阴)、汉口、盛京(今沈阳)、甘肃,先修北京至清江浦一路,所需经费宜借“洋债”。这也是近代中国有关铁路建设的第一个比较全面的方案。刘铭传的奏折递上以后,清廷随即命令北洋大臣李鸿章和南洋大臣刘坤一妥议具奏。同年底李鸿章复奏,赞同刘铭传修筑铁路的主张和方案,并进一步强调修筑铁路的必要性:西方各国的铁路“六通四达,为路至数十万里”,实乃致使其富强的重要原因之一。“处今日各国皆有铁路之时,而中国独无,譬犹居中古以后而屏弃舟车,其动辄后于人也必矣。”并陈述了修筑铁路便于国计、军政、京城、民生、转运、邮政、矿务、轮船、行旅的九大利益,特别是“国计、军谋两事尤属富强切要之图”。

但是刘铭传和李鸿章的主张立即遭到了一些顽固派官僚的强烈反对。1880年12月22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张家骧上奏说:修筑铁路有“三弊”,一曰将使洋人扩张对华贸易有机可乘,“利尚未兴,患已隐伏”;二曰沿途需占地、迁房、移坟,“民间必不乐从,势迫刑驱,徒滋骚扰”;三曰必将影响轮船招商局津沪航线的运费收入,“此盈彼绌,势所必然”。因此,刘铭传所请修筑铁路之事应“置之不议,以防流弊”。其所虑应该说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没有道理,也是洋务派需要认真对待的,但因此而反对修筑铁路,却反映了顽固派对待新生事物的消极保守、不图进取的态度。然后,顺天府府丞王家璧上奏说:“观该二臣筹划措置之迹,似为外国谋,非为我朝廷谋也。……人臣从政,一旦欲变历代帝王及本朝列圣体国经野之法制,岂可轻易纵诞若此!”企图用违背民族利益和祖宗之法的罪名诬陷、打击刘铭传和李鸿章。又有翰林院侍读周德润上奏说:铁路“行之外夷则可,行之中国则不可。何者?外夷以经商为主,君与民共谋共利者也;中国以养民为主,君以利利民,而君不言利者也。”完全是因循守旧的思想意识。甚至充任过驻英国、德国公使的刘锡鸿力图以封建迷信的说教反对开山筑路,他上奏说:“火车实为西洋利器”,但“断非中国所能仿行”,因为“西洋专奉天主、耶稣,不知山川之神,每造铁路而阻于山,则火药焚石而裂之,洞穿山腹如城阙,或数里或数十里,不以陵阜变迁、鬼神呵责为虞。阻于江海,则凿水底而熔巨铁其中,如磐石形,以为铁桥基址,亦不信有龙王之宫、河伯之宅者。我中国名山大川,历古沿为祀典,明禋既久,神斯凭焉。倘骤加焚凿,恐惊耳骇目,群视为不祥,山川之神不安,即旱潦之灾易召。”

这时,与李鸿章一起奉命复议的刘坤一,态度模棱两可。他于1881年2月6日复奏,一方面表示:“铁路火车之有裨益,别项虽未深知,至于征调、运输两端,可期神速,实为知愚所共晓”,因此赞同刘铭传和李鸿章的修筑铁路主张;另一方面又表示:“臣所鳃鳃过虑者,此项铁路火车有妨民间生计,盖物产之精华,民生之日用,无铁路未必见少,有铁路未必加多,只此货物之流通,如使尽为火车所揽,则穷民向恃车马人力运负以营生者约数万人,讵不失业!”此外,“今自清江至京造成铁路,则请领洋关单照之货往来便捷,势必并骛争趋,内地税厘将归乌有,不可不预之为计。”并建议朝廷饬令刘铭传将修筑铁路的利弊得失仔细推敲,“由总理衙门核明造路行车有无格碍,收税还款有无把握”,然后再作定夺。刘坤一提出这一建议,可能是碍于顽固派的反对而采取一种左右逢源、两不得罪的投机做法,但也显示出他对修筑铁路基本上是支持的,所提问题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利于预防将来铁路筑成后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

修筑铁路建议不仅遭到顽固派竭力反对,包括李鸿章、刘坤一在内的洋务派内部也有不同见解,最终由慈禧太后于1881年2月14日做出裁决。其上谕说:“前因刘铭传奏请筹造铁路,当谕令李鸿章、刘坤一等,筹商妥议。兹据先后复奏,李鸿章以经费不赀,若借洋款有不可不慎者三端;刘坤一则以有妨民间生计,且恐于税厘有碍。所奏均系为慎重起见。迭据廷臣陈奏,佥以铁路断不宜开,不为无见。刘铭传所奏,著毋庸议。”于是,洋务派的第一次修筑铁路之议就此结束。

中法战争之后,清廷于1885年诏令各臣工妥议善后办法,使修筑铁路的争论再度掀起。与前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的修筑铁路之争,范围更广泛,涉论更深刻,洋务派的修筑铁路思路亦在与顽固派的论战中渐趋明晰和成熟,不仅对顽固派的种种谬论给予了有力还击,而且对某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应对之策。

首先是左宗棠在其遗疏中继续强调修筑铁路的益处,指出:铁路筑成后,“民因而富,国因而强,人物因而倍盛”,并为减少顽固派的反对,将刘铭传所提出的清江浦至北京的铁路,改北京为通州。同年冬,李鸿章提出修筑陶城埠至临清的铁路,作为南北干线的枢纽,以便转运漕粮。在此前后,李鸿章还以开平煤矿运煤需要,以其权力所及,以及利用奕的地位,在天津附近修筑了唐胥铁路和津沽铁路。到1888年11月,又由奕出面奏准修筑天津至通州的铁路,即将津沽铁路延伸至通州。洋务派的这些主张和举动,特别是修筑津通铁路的获准,招致了顽固派疯狂而竭力的反对。以大学士恩承、吏部尚书徐桐为首,包括尚书、侍郎、御史、学士在内的数十名京官纷纷上奏,要求停止洋务派的修筑铁路计划。其中引起慈禧太后重视的奏折有:“余联沅、屠仁守等、洪良品等奏请停办铁路折三件;徐会沣等折内请停铁路一条”;“翁同龢等、奎顺(润)等、游百川、文治奏请停办铁路折四件、片一件”。顽固派停办铁路的论调与上一阶段没有多少区别,仍是给修筑铁路加上“资敌”、“扰民”、“使民失业”,以及“坏祖宗之法”四条罪名,只是在言词上显得更为激烈,在手段上更为卑劣,不惜危言耸听,造谣惑众。如恩承、徐桐在给奕的函中说:“铁路一开,津通舟车尽废,水手、车夫、客店、负贩食力之人,终归饿莩”;“津通铁路及码头所占之地,民间坟墓立限迁徙,愚民迁怒于洋人,欲焚洋楼以泄愤”,“百姓向衙门呈诉有二百起之多,俱未准理”。又如河南道监察御使余联沅等所言:“铁路一行,则四通八达皆可任彼遨游,愚妇村氓不难尽被煽惑,冠裳化为鳞介,礼仪必至消亡,是有害于风俗”;“轮车所过之处,声闻数十里,雷轰电骇,震厉殊常,于地脉不无损伤”。慈禧太后将顽固派的这些要求停办铁路的奏折,于1889年1月11和12日统统交由“海军衙门会同军机大臣妥议具奏”。海军衙门和军机处随即汇集李鸿章等洋务派的意见,由奕领衔复奏,对顽固派的停办铁路论调一一给予了有力的驳斥。

对于“资敌”一条,反驳说:敌既不可能“夺我车”以用,也不可能运其车来华行驶;一旦发生战争,可以撤铁轨,埋地雷,敌人无法利用。要抵抗外敌,必须加强自己的力量,“兵力苟强,自能御敌”。顽固派所言,“但阻本国以新法备敌,而不能遏敌以新法图我;但拂乱臣等之所为,转不计敌谋之所蓄”,这才是真正的“资敌”。

对于“扰民”一条,反驳说:在已有的唐胥铁路和津沽铁路修筑中,均尽力避免毁坏民间庐所与坟墓,万一无法避免,“则给以重价,谕令迁徙,务恤民隐而顺舆情”,修筑津通铁路亦当如此办理。顽固派之所言,纯属“借传闻失实之事,为危言耸听之词”;“现地未定准,诉从何来?”

对于“使民失业”一条,反驳说:“使铁路而利少害多,则断无各国相率兴建之理”。顽固派所言,“犹是悬揣之臆说耳”,“实非实在情形”。西洋各国已经证明,铁路筑成之后,“修路扫轨、升旗听电、售票验座、查敲轮、运煤添水、搬货物、运行李、卖新闻、贩茶果、伺应店客、巡察栈货,事物繁多,种种需人,何仍有失业之民?非徒不失业而已,民之生计且因之而益广,乃更裕于未兴铁路之时”。

对于“坏祖宗之法”一条,另有奏折反驳说:“人事随天道为变迁,今之人既非上古先朝之人,今之政岂犹是上古先朝之政?使事事绳以成例,则井田之制自古称良,弧矢之威本朝所尚,试行之于今日,庸有济乎?”中又质问顽固派说:“西洋兴办铁路,……国富兵强而官民交便,就五大洲言之,宜于西洋,宜于东洋,岂其独不宜于中国?

对于洋务派与顽固派的这一争论,慈禧太后有赞同洋务派的倾向。她在1889年2月14日看到奕的上述奏折后说:“所陈各节,辩驳精详,敷陈剀切,其于条陈各折内似是而非之论(指顽固派所上的奏折),实能剖析无遗。”但她难以抉择,便下旨说:“事关创办,不厌求详,在廷诸臣,于海防机要素未究心,语多隔膜”,“著定安、曾国荃、卞宝第、裕禄、张之洞、崧骏、陈彝、德馨、刘铭传、奎斌、王文韶、黄彭年”等沿海沿江各省将军、督抚,就修筑铁路问题“各抒所见,迅速复奏,用备采择”。

慈禧太后下旨以后,各督抚相继复奏,其中以张之洞的奏折最为重要,对晚清中国铁路建设的规划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他在原则上赞同奕、李鸿章等所持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见解,认为:“今日铁路之用,尤以开通土货为急”,以便挽回利权。中国土产丰富,只因交通不便,加工不精,不能畅销海外。“苟有铁路,则机器可入,笨货可出,本轻费省,土货旺销,则可大减出口税厘以鼓舞之,于是山乡边郡之产,悉可致诸江岸海偄,而流行于九州四瀛之外”。至于修筑津通铁路,地及京畿,应当慎重筹划;对于“资敌”、“失业”、“利害”、“缓急”、“征兵”诸端亦尚须慎审。因此,“津通一路,关系既重,不便尤多”,不如采翁同龢、会沣所提出的改设铁路“于远地”,“缓办津通而另辟一路之计”。在对洋务派和顽固派的争论经过折中调和之后,张之洞进而就另辟一路建议说:“臣愚以为,宜自京城外之卢沟桥起,经行河南达于湖北之汉口镇,此则干路之枢纽,枝路之始基,而中国大利之所萃也。”并较为详细地陈述了筑路计划、筹款方案和取材办法,拟将全路“划四为段,分八年造办”。此折上后,慈禧太后颇为赞赏,于5月7日颁旨说:“张之洞、刘铭传、黄彭年所奏,各有见地,而张之洞所议,……尤为详尽。此事为自强要策,必应统筹天下全局,……定一至当不易之策,即可毅然兴办,毋庸筑室道谋。著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即就张之洞所奏各节详细复议,奏明请旨。”

八月甲戌,海军衙门由李鸿章主稿,就张之洞所议,奏复慈禧太后。首先以无奈的口气表示赞同说:修筑铁路,“就中国言之,或云宜于边方,或云宜于腹地,岂其独不宜于臣衙门奏准之津通?”就区位重要而言,区区二百里之津通,“其关系与豫、鄂三千里略同”,“惟事关创始,择善而从,臣等亦不敢固执成见,津通铁路应即暂行缓办”。同时,对张之洞的筑路计划提出了诸多质疑和修正:对全路里程,由原议的2000里纠正为3000里;对路轨采用,由原议的取材于山西土铁,驳改为“购用外洋钢轨”;对筑路工程,将原议的分四段筑路,改为从卢沟桥至正定和汉口至信阳“两路分投试办,逐节前进”;对所需资金,由原议粗略估算的1600万两,重新估算为“约计亩价、轨费及造桥经费非3000万两不能竣工”;对筹款办法,不赞同原议的“责成各省藩运两司关道以印票股单劝集”,提出“当以商股、官帑、洋债三者并行”。最后强调:“今缓议津通而先办汉口、卢沟,两头并举,四达不悖,以为经营全局之计,循序渐进之基,庶几有益于国,无损于民,事出万全,决可毅然兴办。”慈禧太后随即下旨:批准海军衙门所奏各节,“著派李鸿章、张之洞会同海军衙门一切应行事宜妥筹开办”。于是修筑卢汉铁路、暂停津通铁路的大计就此决定,洋务派与顽固派的修筑铁路之争亦就此平息。

对于津通铁路先获批准又遭停办的结局,李鸿章虽不得不接受,但心中还是另有想法。他给奕的函中说:“通州、卢沟(桥)同一近畿,未必通州则谣诼纷来,而卢沟(桥)则浮言不起。(张之洞)如此由远而近,妙于推移,当亦殿下所首肯者”;“香涛(张之洞)之意不过调定言路”。其言下之意,一是表示不满;二是猜疑慈禧太后玩弄政治平衡权术,扶张制李;三是抱怨张之洞见机行事,投机取巧。不过,李鸿章没有看到卢沟桥与通州的不同,卢沟桥作为卢汉铁路的一头,系由内地而至;通州作为津通铁路的一头,则是由海疆而达,这在多次遭受来自海上列强势力打击的清廷看来是截然不同的,津通铁路不是完全没有“资敌”的危险,奕和李鸿章的辩解并不能完全消除顽固派乃至慈禧太后、张之洞等对这一问题的顾虑。对于这一点,张之洞的奏折中也不乏引用顽固派的言词而有所指陈:“津通密迩辇毂,非寻常散地可比”,俄、德、法、英等国,在修筑连接都城铁路时,亦“顾念根本未尚不格外慎重深严。今大沽铁路已开至天津,若再开至通州,不为置兵筑垒以扼要隘,但恃临时收车辙轨之图,则备预似觉未密。”“当今所忧者外患耳,津沽为京师门户”,若大沽有事,早应厚集重兵于津门;若津城告急,既不可能发京城之兵援助,亦不可能调大沽、山海关之兵回卫,因此没有津通铁路“亦无甚妨”。

但是,上述筑路方针决定不久,情势又发生了变化。1890年3月,正当卢汉铁路开始筹办之际,李鸿章乘俄国加速修筑西伯利亚铁路图谋扩张侵华势力之机,以亟需加强东北防务为由,提出修筑山海关内外的关东铁路的建议。其计划是:从滦州的林西镇向东北,“出山海关经锦州、广宁、新民厅至沈阳以至吉林,作为干线;然后由沈阳造枝路至牛庄、营口”,共计2323里,需款约2050万两。清廷随即予以批准,并决定“缓办卢汉铁路,先办关东铁路,自应将卢汉铁路拨款移作关东铁路之用”,令“户部自本年起,将卢汉铁路每年拨银200万两移为关东铁路专款”,使卢汉铁路受到釜底抽薪之遭遇,而李鸿章又掌握了修筑铁路的主导权。

在上述进行铁路之争的同时,李鸿章已经不顾顽固派的反对和朝命的反复,利用其所掌握的权力开始筑路工程。1880年,以开平矿务局运煤所需,开始修筑唐山到胥各庄的轻便铁路,至1881年筑成,全长20里,筑路经费“统由开平矿务局承担”。这条铁路可以说是中国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但是筑成之后并没有真正行驶火车,所配置的三个火车头被迫停止使用,而改用马拉。

中法战争后,修筑铁路事宜划归海军衙门管理,从此修筑铁路之事日益被提上清政府的议事日程,并从1886年起进入真正的发动状态。首先是李鸿章将唐胥铁路延长至阎庄,全长达到65里,并集资25万两,成立“开平铁路公司”,独立于矿务公司之外。接着,李鸿章又于1887年将开平铁路公司改为“中国铁路公司”,采官督商办体制,拟集资本100万两,但商股仅招得10.85万两,向天津海防支应局借拨16万两,最后向英商怡和洋行借款63.7万两,向德商华泰银行借款43.9万余两,合计134.45万两。遂又将这条铁路延伸到芦台、北塘、大沽、天津,全长175里,于1888年10月建成。由李鸿章奏准修筑的关东铁路从1892年开始施工,次年筑至山海关,1894年起向关外修筑,到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时已筑至中后所,关外长度计64公里。

此外,还有刘铭传在台湾修筑的一条铁路。该路于1887年开始修筑,原议以基隆为起点、彰化为终点,拟招集商人资本100万两,采官督商办体制。但是,至1888年商股仅招得30万两,且后续无望,遂收归官办,所招商股改充商务局购置轮船经费。至1892年底,新任台湾巡抚邵友濂以工程浩大、经费困难而奏请停筑。时筑至新竹,全长77公里,耗资129.6万两。

总之,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为止,全国所筑成的铁路仅有由唐胥铁路延伸而成的关东铁路和台湾铁路两条,总里程也只有447公里,对社会经济发展尚未发挥多少实际作用。但是,由此初步统一了统治者的思想认识,规划了中国铁路建设的第一张蓝图,开启了修筑铁路的序幕,为接踵而至的甲午战争后铁路建设第一个高潮的出现作了多方面的准备。

综合本阶段和上一阶段,到1894年时,洋务派所创办和支持的民用产业已涉及航运、采矿、电信、铁路、纺织、冶炼等部门,而且规模巨大。民用产业的实存资本总额达3961万元,加上军用产业的实存资本总额1071万元,合计达5032万元,占当时中国产业的实存资本总数(包括洋务企业和商办企业的资本)6749万元的74.56%,其中民用产业资本数含该书第1065页民族(私人)资本估值中的煤矿和金属矿业资本额275万元。成为当时中国资本主义企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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