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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北京条约》订立后的教案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09:15:49 0

从鸦片战争到义和团运动期间发生大小教案有400起。由于对“教案”一词未能统一定义,有关教案的统计数字出入颇大。根据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一书附录《中国教案及民教纠纷简表》提供的资料统计,从1840—1900年大小教案共440起,与顾长声的估计数比较接近。另据台湾学者陈银昆《清季民教冲突的量化分析,1860—1899》的统计,1860年至1899年发生教案881起。又据赵树好《近代教案概论》(打印本)的统计,从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前共发生教案1600余起(转见戚其章、王如绘《晚清教案纪事》第1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0)。鸦片战争后第一次有影响的教案是1848年3月发生在江苏青浦县的“青浦教案”。戚其章、王如绘《晚清教案纪事》一书认为,鸦片战争后至1860年为教案的始发和兴起时期。这一时期的教案大致分两类:第一类是“传教士非法潜入内地案”,第一例为1846年两名法国传教士潜入西藏传教而被拿获的案件,经四川和广东当局审理后将两名传教士移送澳门。第二类为“民教纠纷案”,第一例为1847年的徐家汇教案,法国传教士在上海徐家汇购民地修建耶稣会会院,当地民众聚集工地,阻止修建,结果被上海知县压制下去(见该书第4—5页)。不过,这两次教案都未引起外交纠纷,也不如青浦教案影响大。这次教案系因英国传教士麦都思、雒魏林、慕维廉三人非法潜入青浦县传教,并殴打中国水手而引起。中国水手复将麦都思等打伤,青浦知县即派人护送麦都思等回上海。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蓄意扩大事态,令英船停付关税,并派军舰封锁吴淞口。英副领事罗伯逊乘军舰到南京要挟两江总督李星沅。结果苏松太道咸龄被撤职,10名水手被捕戴枷示众(其中2名被判徒刑),另赔银300两。

从19世纪60年代起至19世纪末,随着列强对华侵略、渗透的进一步加深,教案发展演变大体有三个多发期。每一个多发期都是以列强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强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为起点。第一个多发期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及《北京条约》的签订后的10余年内,外国驻京公使可以直接干涉中国内政,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通商和传教,使民教冲突的事件也急剧增多,且频繁发生。第二个多发期集中在边疆危机和中法战争前后,这一时期列强在采用军事、政治手段侵略中国西南边陲、东南沿海地区以及长江流域的同时,也特别重视在这些地区大力扩展传教事业,法国尤其如此。这一时期的教案大多发生在这些地区也与此密切相关。第三个多发期集中在甲午战争后几年内,列强竞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面临空前的民族危机,与此相应,教案亦愈演愈烈。在这三个时期中,教案发生日益频繁,次数日益集中,表明随着每一次侵华战争后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渗透的进一步扩大,与列强炮舰政策相配合的传教事业,自然也随之拓展其在华的势力和影响,中国民众的反教斗争也以此为起点,一步步走向高潮。

《北京条约》订立后,以1861年的贵阳教案为起点,进入了教案第一个多发期。这一多发期的重大教案还有发生在南昌、重庆、酉阳、扬州、台湾等地的教案。

(一)贵阳教案

即1861年发生的青岩教案和1862年发生的开州教案,是《北京条约》订立后,外国教会势力进入中国内地而最早引发的典型教案,以此为起点进入了全国教案的多发时期。

1859年法国传教士胡缚理出任贵阳教区主教,在六冲关和青岩镇购地建造大修院及印刷厂,遭到民众抵制。1861年4月胡缚理乘坐紫呢大轿前往贵州巡抚何冠英官府递送“护照”,声称有条约保护,可在内地任意传教,态度十分傲慢。何冠英当面给予驳斥。胡又往见提督田兴恕,被拒之门外。田、何联名向全省发出秘密公函,暗中鼓励对“传教惑人”者,“务望随时驱逐,不必直说系天主教,竟以外来匪人目之,不得容留。倘能借故处之以法,尤为妥善”。是年端午节,青岩镇郊游的民众行至修院时与修士发生争执,团首赵畏三率团兵逮捕修士,焚毁修院,并在田兴恕指令下,将三名修士及一名修院厨工处死。胡缚理急向法国驻京公使报告,提出赔款、护教、惩凶三项要求。法国公使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双方正在交涉之际,开州又发生教案。1862年元宵之时,法国传教士文乃尔怂恿教民抗交祭龙捐,开州知州戴鹿芝奉田兴恕指令,将文乃尔及4名抗捐教民处死。法国公使即联合英、美、俄等国公使向总理衙门提出强烈抗议,提出处死田兴恕、戴鹿芝等,派亲王大臣到法国谢罪及赔偿损失等三项要求。谈判经3年之久始结案。除何冠英、戴鹿芝、赵畏三已死不予追究外,田兴恕发配新疆充军,提督衙门拨给天主教使用,两案共赔偿白银12万两。

(二)南昌教案

1862年1月法国传教士罗安当在南昌扩建天主堂及育婴堂,收养男女婴孩,引起当地绅民疑忌。3月,反教揭帖《湖南合省公檄》传至南昌,“痛诋该教不敬祖宗,不分男女,甚且有采生折割等事,遍贴街市”。时逢南昌院试之期,“生童云集,众论哗然”,前往教堂论理。3月17夜,聚集的绅民将筷子巷及袁家井两处教堂及教民之义和酒店、合太烟店捣毁。次日,又将罗安当的坐船及距城5里的庙巷教堂捣毁,幸无人员伤亡。罗安当仓促逃离南昌。案发后,江西巡抚沈葆桢奏报朝廷,总理衙门亦主动照会法国驻京公使。沈葆桢对绅民的反教行动暗表同情,无意查拿为首之人,自请“交部严加议处”。次年7月,沈葆桢派署九江道蔡锦春与罗安当谈判,议定由司道刊贴告示,禁止滋扰教堂;赔偿银15万两结案。

(三)重庆教案

1862年10月,法国天主教川东主教范若瑟通过法国代理公使哥士耆出面,要求将重庆城内的长安寺(又名“崇因寺”)改建为天主教堂,以抵还川东4所教堂旧址。总理衙门行文川省,表示:若该寺系闲废庙宇,即可照办。长安寺供有关帝、文昌、吕祖三尊铜像,又是川东保甲团练总局及驻渝八省绅首办公之处。重庆绅民联名呈请官府撤回原议。川东道吴镐、巴县知县张秉堃拟定由地方筹款,另购闲地建立教堂。范若瑟拒不接受这一方案,哥士耆也向清政府提出交涉,总理衙门奏准依照原议或择地抵给。成都将军崇实、四川总督骆秉章则令川东道吴镐限期将长安寺拨给教会。1863年3月,巴县知县张秉堃传集绅士筹议拨给,引起绅民公愤,保甲局绅董程益轩、张先钊等召集局勇、团民千余人,由监生陈桂生率领,先打毁姜家巷天主教真原堂,继将莲花池等地学堂、医院、育婴堂18处教会房屋及20处教民住宅打毁,教民一人被殴致死。此后两日,又接连发生滋扰教民事件。事后,崇实、骆秉章即派候补道恒保接替吴镐处理善后,并以侵吞局款之罪名逮捕张先钊等4名局绅。范若瑟则赴京会同法国公使向总理衙门交涉。1864年初,范若瑟回川,在官府干预之下,与重庆绅民达成协议:天主教放弃对长安寺的要求和对原教堂旧址的清查,重庆绅民赔偿银15万两,被捕的局绅因查无实据而免予议处,涉案人员查实者仅8人,因系从犯而判以枷号两月。

(四)酉阳教案

酉阳地处四川东南边区,在1865和1868年两次发生较大规模的教案。1862年法国天主教教士邓司铎到此传教,建立教堂公信堂,招收教徒。1864年,教民张添兴等人强邀刘胜超入教被拒,即对刘胜超漫骂欺凌,双方积怨甚深。1865年2至3月,刘胜超率众将公信堂和张添兴的房屋打毁,殴毙窝留邓司铎的店主何魁;邓司铎逃至重庆。法国代理公使罗淑亚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下令将酉阳知州董贻清撤职,派邓清涛接任,查办此案。不久,法国传教士冯弼乐赴酉阳传教,煽动教民寻衅报复。8月,冉从之(即冉老五)等数十人与冯弼乐论理,发生互殴,冯弼乐被殴毙。法国公使罗淑亚闻讯后即照会总理衙门,以武力相威胁。清政府将酉阳知州邓清涛撤职,派胡圻接署酉阳知州,调重庆知府锡珮任川东道尹严办此案。至1867年始结案,冉从之被处死,刘胜超等2人被判徒刑,赔银8万两。

事隔一年,酉阳再度发生教案。法国传教士李国及华籍教士覃辅臣组织教堂武装,修筑炮台城堡。教民张添兴等人有恃无恐,纠众劫掠乡绅张佩超家,杀害雇工3人,将张佩超之子张玉珖押至重庆,迫害致死。教民龙秀云强迫朱永泰退婚,捆辱团首何彩之母,激化民教冲突。1868年11月,何彩率众焚毁教堂,殴毙李国。酉阳知州出动清军将民团缴械解散,教堂武装乘机报复,民团死伤甚众。1869年,法国公使罗淑亚多次照会总理衙门,提出惩凶、赔款要求。清廷先派成都将军崇实督办此案,继派湖广总督李鸿章入川查办。12月,李鸿章会同川省要员前往重庆查办,将何彩立即处斩,另一反教首领刘幅被处以绞刑,另外徒刑多人,赔款3万两;教民龙秀云亦被判刑,但率教堂武装残杀平民的华籍教士覃辅臣却逍遥法外。

(五)扬州教案

1867年法国传教士金缄三在扬州开办育婴堂、医院等慈善事业,以吸引民众入教。1868年英国内地会传教士戴德生也来到扬州租房传教。是年,育婴堂不少婴孩因受虐待或患疾病死亡,民间纷传“育婴堂系为食小儿肉而设”。6月以后,当地士绅多次会议,散发揭帖,鼓动民众驱逐洋教。8月,适逢府学考试,秀才葛寿春率考生及民众先攻打天主教堂,未找到金缄三,然后包围戴德生寓所,捣毁门窗家具。事后,英国驻沪领事麦华陀先后向扬州知府孙恩寿、两江总督曾国藩提出惩凶、赔偿等要求。曾国藩同意赔偿银1000两,修复教士寓所,但拒绝麦华陀提出惩办晏端书等绅士的要求。麦遂率军舰4艘到南京示威,然后率英兵300人随上海道台应宝时前往扬州查办,双方最后达成协议:晏端书等绅士不再追究,抓获的涉案人员经戴德生指认后严加惩办,赔偿白银1228.4两、洋银270.9元,将官府保护教堂的告示刻石立碑。

(六)台湾教案

1859年菲律宾天主教圣多明峨会传教士桑英士、杜笃拉从厦门首先进入台湾传教。1865年,英国长老会派马雅各医生到台南等地传教。台湾民众对传教活动一直心存疑忌,打教士、焚教堂之事时有发生。1868年4月风闻教民庄清风“以药毒人”,有人便将其打死。英国商人潜入内山及非通商口岸,擅自收购樟脑偷运出口,也引起官民忿恨。9月,又传闻传教士诱拐孩童,剖脑制药。凤山县民众怒焚多处教堂。10月,英国公使阿礼国照会总理衙门,指责台湾地方官员“办理传教受教各事,与条约迥不相符”,要求惩凶、赔款,并派两艘军舰到台湾示威。11月,英军侵占安平炮台,逼死副将江国珍,杀害多名士兵,焚毁兵营和火药库。闽浙总督英桂派兴泉永道曾宪德赴台与英领事吉必勋谈判,最后被迫同意赔款、惩凶,取消台湾官厂的樟脑专卖权,代为修建被打毁的教堂,告示民众严禁诽谤基督教,将鹿港同知和凤山知县革职。

这一时期教案的频频发生,既根源于列强对中国侵略和渗透的日益加深,也凸显了基督教文化与中国传统礼俗政教的严重冲突。教会禁止教民祭祀神祇、祖先,以及吸收女教徒、男女共同礼拜等等教规仪式,引起了官绅和民众的极大疑忌和反感。1866年,安徽巡抚乔松年曾指出天主教“以不祀神、不祀先为首务,悖理败伦,凡有识者,皆所深恶”。流行甚广、影响颇大的《湖南合省公檄》将“该教不敬祖宗及诸神灵”,列为洋教“最恶而毒者十害”的第一条。1867年流传的《南阳绅民公呈》也对“紊乱纲纪伦常,弃绝廉耻礼义”的洋教痛加讨伐:“彼教无君父之尊亲,惟耶稣之是奉,是无纲纪也。无骨肉之亲爱,惟主教之是崇,是无伦常也。且己有妻女任其与主教亵淫,则廉耻丧。只敬天主而不祀神祇祖考,则礼义亡。此等乱夷,行同禽兽,不待教而诛矣!岂容彼禽兽之教,化良民为莠民哉!”中西文化差异所引起的种种讹言,更是放大和强化了洋教的“恶魔形象”。如为教徒洗礼被猜忌为“不分男女,赤身共沐”,男女礼拜被谣传为“互相奸淫以尽欢”,育婴堂被描绘成“取小儿脑髓心肝”的地方。这种被强化和放大的“恶魔形象”,也是中国绅民反教斗争愈演愈烈的重要诱因。

教案的频频发生主要根源于传教士和教民的不法行为,也与地方官绅倡导和支持反教密切相关。传教士凭借条约的庇护,藐视官府,强行传教;教民依仗教会权势,横行乡里,欺凌绅民,这都侵犯了地方官绅的权力和利益,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和名望。他们对民众的反教行动或暗中支持,或公开倡导,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和推动了反教斗争的出现和扩大。正因如此,每一次教案的交涉,传教士无不首先要求惩处为首官绅,甚至不惜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而清政府以惩处官绅将“有损国体”、“有失人心”而反复辩驳,坚不让步;地方官员也尽可能地争取减少惩处“凶犯”的人数。

除了上举的重大教案外,这一时期在直隶、四川、贵州、云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西、山东、湖北、湖南、江西、陕西、河南等省都发生过规模不等的教案。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条约》后的10年间(1860—1869年)全国共发生教案90起,这些教案彼此呼应,相互影响,终于引发了规模更大、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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