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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外国教会的“传教”活动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09:15:47 0

一、基督教组织在华扩张

基督教最早传入中国是在盛唐之初,系东罗马帝国基督教聂斯托派,时称“景教”。到了元朝,基督教的两个派别再度传入中国,一是景教,即基督教聂斯托派;一是罗马天主教遣使来华布教的教派。元代统治者统称基督教两派为“十字教”,以信教者称“也里可温”“也里可温”,蒙古语,意为信奉福音的人或有福缘的人。,故又称为“也里可温教”。但随着元朝的覆亡而在中国绝迹。

明代中叶,伴随着西方殖民主义向东方的扩张,天主教首先传入中国。天主教的修道传教组织通称“修会”,各自独立又同受罗马教皇的领导。从明中叶到清乾隆末年,天主教的主要修会耶稣会、奥斯定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巴黎外方传教会、遣使会等都相继传来中国,而影响和势力最大者为耶稣会。

第一位来到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士是葡萄牙耶稣会神甫方济各•沙勿略,他于1552年(明嘉靖三十一年)到达广东台山县正南上川岛,但未能进入广州,最后病死在该岛。1580年(明万历八年)耶稣会意大利籍传教士罗明坚来到广州,以后又到了广东肇庆、浙江绍兴传教。在耶稣会来华传教过程中,意大利籍传教士利玛窦是一位最为重要的人士。他于1581年到澳门,此后先后在广东、江西、江苏等地传教,1601年初抵达北京,在中国生活了28年,直至逝世。继利玛窦之后,汤若望、毕方济、南怀仁等传教士相继来华,在传播“西学”的名义下进行传教活动,并得到明代和清初统治者的信任。据统计,清康熙年间,全国28个城市设有教堂,教徒已有15万人左右,其中耶稣会信徒达11万人。

清康熙末年,罗马教廷以传教士内部的“礼仪之争”直接干涉中国内政,禁止中国天主教徒遵守中国政令习俗。从1723年(雍正元年)起清廷实行禁教政策,乾隆帝即位后,对传教士更严加取缔。1775年(乾隆四十年)中国的耶稣会也奉罗马教廷之令解散。鸦片战争前夕,在清政府严厉的禁教政策之下,传教士大多转入秘密活动。1839年6月,天主教在中国本部13个省仍有活动,欧籍传教士有65名,天主教徒约有30万人。

继天主教之后传入中国的是东正教。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东正教修士马克西姆•列昂节夫随同59名俄国战俘从雅克萨来到北京。1695年,清廷批准这批俄国人的请求,在北京赐庙地建立第一座东正教教堂,名为“尼古拉教堂”,通称“罗刹庙”,或称俄罗斯“北馆”。1715年,俄国政府正式委派了一个10人组成的“北京传教士团”,随同俄国商队来到北京。这个传教士团的主要活动不是发展教徒,而是将主要精力用于搜集中国的情报。1818年8月,俄国政府训令该传教士团:“今后的主要任务不是宗教活动,而是对中国的经济文化进行全面的研究,并应及时向俄国外交部报告中国政治生活的重大事件。”从1715年至1860年,俄国共派遣了13批东正教传教士前来北京,神职人员共达155名,在中国发展教徒300余人。

基督新教(在中国又被称为“耶稣教”)的传教组织通称“差会”,派系众多,各自为政,在中国较有影响的有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伦敦会、公理会、浸礼会、美以美会、监理会、内地会等。早在17世纪初,新教曾有过传入中国的尝试。1624年荷兰殖民者武装侵入台湾后,荷兰政府派遣传教士到台湾活动,传教20多年,发展教徒千余人。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新教在台湾的活动也随之终止。新教在中国大陆的传播始于1807年(嘉庆十二年),第一位来华的是英国伦敦会派遣的传教士罗伯特•马礼逊,他于1807年先后抵达澳门、广州,编写了一部《英华字典》,并把《圣经》译为中文,还为东印度公司搜集中国的情报。美国第一位来华的新教传教士是美部会(后改称“公理会”)派遣的禆治文,他于1830年来到广州,主编英文刊物《中国丛报》(创刊于1832年)。从1807年马礼逊来华,到1842年鸦片战争结束时,早期基督新教的宣教活动主要在中国的澳门、广州、香港三地以及沿海地区。1840年美国传教士罗孝全第一个来到香港,1842年美国传教士雅禆理和文惠廉首次来到厦门,1843年英国传教士麦都思第一个到达上海。1844年在华的新教传教士共有31人,教徒仅6人。

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明文准许在五口通商口岸建造教堂、医院,为传教士的活动提供了合法依据;法国政府还强迫清政府同意解除自雍正以来禁止天主教的禁令和发还被封闭的天主堂旧址。随着鸦片战争后五口的开放,传教中心从南洋和澳门移到了沿海通商口岸。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允许传教士在中国内地自由传教。此后,天主教、基督教以及其他教派的传教士纷纷到中国各地传教。1868年6月,前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在纽约市的一次演说中兴奋地宣称:中国已经准备邀请传教士“在每个山头上和每个山谷中设立光辉的十字架”。

在中国内地发展最快的是天主教传教组织。从1846年起,天主教在澳门、南京、北京各设主教区,另在陕西、山西、山东、湖广、江西、云南、香港等地设立代牧主教区。1879年,罗马教廷传信部颁发部令,划分中国为六大区:第一区,直隶、满洲、蒙古;第二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第三区,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第四区,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第五区,澳门;第六区,广东、广西、福建、香港。天主教大量吸收教徒,而且特别重视在农村地区扩展,吸收整个家庭甚至整个村庄的民众一齐入教,所以发展迅速。19世纪80年代,王韬即指出:“天主教行之最久,亦最远,内地乡落,无所不至。”1994。至19世纪末,在华天主教各修会的传教士已约有800人,教徒从1860年的40万人发展到约70万人。以江南地区为例,1860年有传教士共约50人,传教据点400余处,教徒77万人;到19世纪末,这一地区的传教士增至170人,传教据点增至1000处,教徒约有12万人。

基督新教的发展同样引人注目。与天主教不同的是,新教的传教据点先是由通商口岸扩及各地城镇,后来才逐渐传入乡村。据1877年的统计,新教传教士共有473人,差会总堂91个,支堂511个,正式教堂312个,教徒13035人。据另一统计,1860年新教传教士约有100余人,教徒约2000人;到19世纪末,传教士增至约1500人,其中英国传教士占50%,美国传教士占40%,其余10%则来自西欧和北欧,教徒增至约8万人。其中内地会的组织发展最迅速,传教区域最广泛。该会于1865年由英国传教士戴德生创立(总部设在伦敦),创立的第一年即派传教士3人来华,第二年增派了22人,连同已经在华活动的传教士,共有91人,他们先后被派往浙江、江西、安徽等省活动。到1876年,该会传教士人数已占全部在华基督教传教士人数的1/5,他们被派往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甚至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深入内地,行程6万里。到19世纪末,内地会在中国约有650名传教士、270个传教站,教徒5000余人。

二、西方教士的“传教”活动

来华的传教士中虽然不乏以宗教为职业、以布道为本分的虔诚宗教人士,但也有不少传教士在“传布福音”的外衣下,从事殖民主义的活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对中国实行侵略、渗透和影响,以达到“基督教征服世界”的目的。

(一)扩大政治干预

传教士搜集中国情报,侵犯中国主权,充当了列强侵略中国的急先锋。鸦片战争时期,一些传教士就以“传教”为名,在中国沿海搜集各种情报,鼓吹对华战争,参与军事侵略,鸦片战争后,更是直接以外交官的身份,直接参与各种侵华活动。以美国传教士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844年到1894年,就有8位美国传教士进入美国驻华机构担任外交职务,由于他们精通汉语和熟悉中国事务,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对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在1887年写给美国国务院的报告中指出:“这些先锋队(按:指美国传教士)所搜集有关(中国)民族、语言、地理、历史、商业,以至一般文化的情报,将其送回国内,对于美国贡献是很大的。”

传教士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他们以教堂为堡垒,以教徒为臣民,往往成为不受中国政府管辖、不受中国法令制约的特殊权势人物。一些传教士插手中国官场,干涉中国内政,大肆包揽词讼,甚至出现教士、教民与地方官并坐公案的现象。传教士还常常以炮舰为后盾,以“护教”为借口,任意要挟清廷及地方官员。一些主教“作为全省的宗教统治者”,采用巡抚的官品等级和出行仪式,以表示“拥有那些被士绅官吏垄断的合法权力的象征”,俨然成为“政府中的政府”。入教的教徒虽然大多数还是善良的平民,但少数地痞无赖入教后依仗教会权势,横行乡里,无恶不作,也使教会的“社会形象”极其恶劣。郑观应在1880年刊行的《易言》中曾指出:“今中国既许洋人传教,不得不按照条约为之保护,而各教士所到之处,理应归地方官约束,不得干预公事,任意妄为。无如中国莠民,每倚进教为护符,作奸犯科,无所不至;或乡愚被其讹诈,或孤弱受其欺凌,或强占人妻,或横侵人产,或租项应交业主延不清偿,或钱粮应缴公庭抗不完纳,或因公事而借端推诿,或因小忿而殴毙平民。种种妄为,几难尽述。”法国驻华公使于1878年也承认,中国政府抱怨传教士“窃取中国政府官方职能,或试图取代其政权,我们必须承认这些事实,这些抱怨经常是有根据的”。

(二)攫取经济权益

教会除了扩大在华政治权益之外,也大肆在中国攫取经济权益。中法《北京条约》规定“赔还”以前被没收的天主教教堂、田地和房屋。法国还在该条约中文本中擅自写入“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条文。天主教教会借此采用强行霸占、盗买盗卖即通过不法之徒盗卖地方公产、他人产业或亲属遗产,再转手给教堂。1896年翰林院侍读陈秉和奏称:“洋人爱某处房宅,其人不卖,则寻一无业奸民,指为己物,卖与洋人,并串通书吏窃印文约,洋人即据为己有,驱逐业主,地方不敢科以盗买盗卖。”低价收购和教民“捐献”等方式,在各地强占大量公私田地房产。仅在直隶一省,就任意提出旧址72处,强行要求给还。在江南一带,甚至只提15个县府名称,强令地方当局勘址给还。总理衙门在致各国公使书中就“查还教堂”一事亦指出:“近年各省地方抵还教堂,不问民情有无窒碍,强令给还。甚至绅民有高华巨室,硬指为当年教堂,勒逼民间让还。且于体制有关之地以及会馆、公所、庵堂,为阖境绅民所最尊最敬者,皆任情需索,抵作教堂。况各省房屋,即实属当年教堂,而多历年所,或被教民卖出,民间辗转互卖,已历多人,其从新修理之项,所费不赀,而教士分文不出,逼令让还。”特别是天主教会“广置田产,收稞渔利”,“购地设堂,为患甚深”。1861—1875年间天主教在河北献县购置田地300多亩,房屋36间;1877—1879年间,华北地区遭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教会乘机在献县、河间等县低价购买田地1258亩。1883年,在内蒙古丰镇厅,教堂仅用银4500两,就买得荒地260顷。19世纪末年,教会在江南一带占地共约200万亩,仅松江县属的佘山一带就占地6000余亩。据法国外交部1902年的调查,仅天主教在中国的地产价值已达3700万法郎或54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众多的房产。教会还对教民和农民进行租佃剥削或放高利贷,地租率高达五成至七成,高利贷利率也高达二分至三分。教会也通过出租房产、经营商业,兴办实业等来聚敛钱财。据江苏镇江英国领事1884年的商务报告记载,当地“每个教会都买了地产,建造了华丽轩敞的房子”。其中又以天主教堂的房产为最多,都用来出租牟利。这一年租户们因生意清淡,聚集请求天主堂减租的人就有二三百人之多。英人宓克曾指出:“教中神父,于择地建堂诸事,皆极精能,且善于治生,广置田宅,经营蕃息,川至云兴。其中办事之人,皆理财能手,佃田赁屋,概凭大道生财。于是此会经费,半皆就地取材。”南洋公学译书院印。

(三)兴办慈善事业

教会也在中国创办慈善机构,开展医疗、慈幼及救济等事业,以此作为传教的手段及向中国社会渗透的途径。美国基督教差会负责人司弼尔曾明确宣称:“我们的慈善事业,应该以直接达到传播基督教福音和开设教堂为目的。”

1834年美国派遣的第一个传教医生伯驾来到广州,次年在十三行内的新豆栏街开设眼科医局。到1900以前,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教会医院或诊所。法国天主教最早设立的医院是1845年创立于天津的法国医院,此后有名的还有开设于九江(1882年)、南昌(1890年)的法国医院以及1894年开设于青岛的天主堂养病院;另外还有数十处小型诊所。基督教教会开办的医院中最有名的是1859年创办的广州博济医院。此外,属于英国教会系统的有上海的仁济医院(1844年)、汉口的仁济医院(1866年)、汕头的福音医院(1867年)、杭州的广济医院(1880年)、天津的马大夫医院(1881年)、武昌的仁济医院(1885年)、福州的柴井医院(1887年)、北海的北海医院(1890年)、宜昌的普济医院(1879年)等20多所。属于美国教会系统的除广州博济医院外,还有上海的同仁医院(1867年)、苏州的博习医院(1883年)、通州的通州医院(1886年)、南京的鼓楼医院(1892年)、重庆的宽仁男医院(1892年)等30余所。这些医疗机构在“传播基督教福音”的同时,也将西医、西药以及近代医院制度、医学教育传入了中国。

教会慈幼事业包括育婴堂、孤儿院、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等慈幼机关,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而以天主教开办的慈幼机关数量最多,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南京、南昌、青岛、贵阳、长沙等地。开设较早的是耶稣会传教士在1855年在上海设立的土山湾孤儿院,规模较大的则是1867年设立于上海的圣母院育婴堂。

教会有计划、有组织的救济事业始于19世纪70年代。1876至1879年间,北方的山东、直隶、山西、陕西、河南发生中国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饿死者多达1000万以上。先后被派往灾区的传教士,天主教各修会有60—70人,基督教各差会有30余人。1878年1月成立了“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总部设在上海,是以传教士为主体的第一个外国人在华举办的救济机构。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将“救济”视为传教的有效手段,他深入山东、山西境内,搜收情报,绘制地图,通过发放赈款,吸引民众入教,一年之内招收教徒2000人;同时又广泛结识地方官绅,宣传“西化”方案,希图通过影响他们来自上而下地扩大传教的效果。

(四)实施“文字播道”

对于中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来说,教会对中国的文化影响更是不可低估。教会通过出版书籍、创办报刊和兴办教会学校,用“文字播道”的方式实施西方的“文化霸权”。李提摩太宣称:只要控制住中国出版的“主要的报纸”和“主要的杂志”,“我们就控制了这个国家的头和背脊骨”。

教会在中国设立的出版机构,著名的有1843年麦都思创办于上海的墨海书馆、1845年美国长老会开办于宁波的华花圣经书房(1860年从宁波迁至上海,易名“美华书馆”)、英国长老会传教士韦廉臣于1887年成立的广学会和丁韪良等人于1877年创办的益智书会。

来华传教士创办的第一份中文近代报刊是1815年在马六甲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统纪传》。此后传教士创办经营的中文报刊主要集中在上海,著名的有1857年发刊的《六合丛谈》、1874年发刊的《万国公报》(其前身为1868年创办的《教会新报》)、1876年发刊的《格致汇编》、1879年发刊的《益闻录》、1891发刊的《中西教会报》等。此外,还有1854年创刊于宁波的《中外新报》、1865年创刊于广州的《中外新闻七日录》和《广州新报》、1868年创刊于福州的《中国读者》、1872年创刊于北京的《中西见闻录》、1874年创刊于福州的《小孩月报》(中国第一个儿童刊物)以及1886年创刊于厦门的《厦门新报》等中文报刊。从1860年至1890年,外国教会和外籍传教士在中国出版的报刊多达76种。从1811年马礼逊在广州出版了第一本中文西书《神道论赎救世总说真本》,到1842年,传教士共出版了中文书刊共138种。

从1843年至1860年,传教士在香港、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6个城市出版的西书共有434种,其中纯宗教书籍329种,占总数的75.8%,其他西学书籍105种,占24.2%。此后教会出版机构出版的西书日益增多,仅广学会1887年至1900年就出版了宗教和西学方面的书籍176种。益智书会至1890年出版和审定的各类学校西学教科书就有98种。这些出版物在宣传基督教教义的同时,也传播了大量的“西学”和“新学”。

传教士极力鼓吹“为着基督教的利益而来办教育”,力图“培养一批受过基督教教义和自然科学教育熏陶的人,使他们能够胜过中国的旧式士大夫阶层”。基督新教来华创办的第一所学校是1818年传教士马礼逊在马六甲创办的英华书院。1830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广州创办的贝满学校则是基督新教在中国本土创办的第一所学校。此后至1866年,基督教在华办有60余所小学。1850年出现的上海徐汇公学则是天主教在中国开设的第一所有影响的学校。此后至1860年,天主教在华开设有90所小学。这些学校主要分布在沿海通商口岸。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起,教会学校逐步从沿海向内地扩展。至1875年,全国教会学校约800所,学生约2万人,93%以上属于小学性质,中学极少。至1900年,全国教会学校总数增至2000所,学生约4万人,中学约占10%。天主教的学校一直以小学教育为主,“学校的全部课程和课本的宗旨则几乎都是为了加强学生的基督教信仰,很少或根本没有作出努力来介绍西方的非宗教知识”。而基督新教除创办小学、中学外,还创办了一些相当于西方中等教育的“书院”,并在进入20世纪后大多发展成为著名的教会大学,如1879年美国圣公会传教士施若瑟在上海设立的圣约翰书院(圣约翰大学前身),1881年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在上海开设的中西书院及1884年潘慎文主持的苏州博习书院(两者为东吴大学前身),1882年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在山东开办的登州文会馆(齐鲁大学前身之一),1885年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哈巴在广州设立的格致书院(岭南大学前身之一),1888年美国传教士博罗在南京开设的汇文书院(金陵大学前身之一)等等。这些学校除了传授宗教教义外,还传授西学知识,对中国的新式教育的兴起产生了示范效应。

传教士是随着西方殖民主义的武力与强权来到中国的,这就使近代国人产生了一种印象,“认为如来佛是骑着白象到中国的,耶稣基督却是骑在炮弹上飞过来的”。传教士作为西方殖民主义侵略中国的别动队和急先锋,激化了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引起了中国官绅士民的强烈排拒和反抗;传教士作为西学东渐的桥梁,在传播基督教教义的同时,又带来了以基督教文化为背景的西方科学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而导致西方基督教文化与中国传统礼俗政教的严重冲突。19世纪后半期,中国各地频繁发生的教案,正是伴随着这些矛盾和冲突出现于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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