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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建设新式军队的早期尝试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09:15:26 0

一、军队革新的思想和方式

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清朝传统的八旗和绿营军队,无论在制度上还是装备上都显示它落后。新起的湘军和淮军虽然较为先进,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但其新式化的程度也是低下的。清军攻占太平天国的首都天京(南京)以后,尚需镇压太平军余部和继起的捻军,加之受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影响,防御外敌的意识有所加强,从清廷到统兵大员都日益感到加强军队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861年,俄国和法国曾与总理衙门协商“借师助剿”和购置军火之事,此事虽未成功,却使总理衙门提出了通盘革新旧军队的设想。奕等上奏说:“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即设立总理衙门等),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弭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探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况发捻等尤宜迅图剿办,内患除则外侮自泯。查八旗禁军,素称骁勇,近来攻剿,未能得力。非兵力之不可用,实胆识之未优。若能添习火器,操演技艺,训练纯熟,则器利兵精,临阵自不虞溃散。现俄国欲送鸟枪一万杆,炮五十尊,法国洋枪炸炮等件,均肯售卖,并肯派人教导铸造各种火器。……如火器营等处,或有枪炮,或有款可筹,多为添置,先为酌办,分给八旗兵丁,即行演习。”这就是说,要抵御外敌,要彻底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就必须自谋强大,即“自强”,这也是筹办洋务的宗旨所在;而自强之策则在于训练新式军队,即“练兵”,这应是筹办洋务的首要任务;而练兵之法在于添置洋枪洋炮;而洋枪洋炮的来源则为外购或自造。简而言之,也就是通过采用洋枪洋炮改造旧式军队,这种对军队的现代化追求也就成了洋务运动的第一目标和最初动力。

1862年,在英国和法国的敦促下,清廷开始请英、法军官代练新式军队后,洋务派官僚们在训练新式军队的实践中,面对遇到的问题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新思想,一是如何进行训练?二是如何掌握受训练军队的指挥权?

1862年11月17日(同治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奕等上奏说:“叠致江苏巡抚李鸿章、通商大臣薛焕信函,嘱以所练之兵,操演归中国官弁统带,进剿亦必听中国号令指挥,方不致滋流弊等因各在案。兹据李鸿章来函,大意以洋人练兵过费,且征调掣肘,恐将来尾大不掉等因。……今查洋人教练我兵,弊不于演习之时,弊实于临敌指挥,即为此军之将,倘易我国之人为将,又以素未谙习其法,难以得手,必欲兵将相习,自不得不暂用其人,洋人之骄蹇日形,实为势所必至。则中国教演洋枪队伍,练兵必先练将,实为此中紧要关键。诚能练将,则将与兵联为一气,将来即用中国之将,统带中国之兵,洋人暂为教演,止膺教习之任,并不分将帅之权,自不至日久弊生。”对此,同治皇帝给议政王和军机大臣等的上谕中,除了转述了奕等的奏折中所提出的“练兵必先练将”的策略之外,还指出:“惟以洋人训练,即以洋人统带,是其既膺教习之任,并分将帅之权,日后征调,必多掣肘;且兵少则不足以示强,兵多则饷需太巨。莫若选择员弁,令其学习外国兵法,去其所短,用其所长,于学成后自行训练中国勇丁,则既可省费,亦不至授外国人以兵柄。著曾国藩、薛焕、李鸿章、左宗棠商酌,于都司以下武弁中,择其才堪造就,酌挑一二十员,令其在上海、宁波学习外国兵法,以副参大员统之,会同外国教练之官,勤加训练。……练成之后,即令各该员弁转传兵勇,以资得力。如新练之将弁,数月后得有成效,即可将上海、宁波等处学习外国兵法勇丁,交其统带,不必再令外国人经管。”李鸿章认为,教练军队虽可聘请外国军官,但“莫专靠洋人做生活”,“总要我军能自收自放,然后出而攻战,可无敌于天下。”他还指出:外国军官所以乐于教练中国军队,主要是为了“揽权嗜利”,“上海英法教练勇一千数百名,始议中外会带,久则外国多方揽扰,渐侵其权,不容中国管带官自主,亦不肯绳勇丁以中国之法。”所以在刚开始练兵之时,他只是调拨当地的绿营兵进行训练,不愿将自己的淮军拨交外国军官教练。这些言行说明,对于如何练兵的问题,他们主张的是“用外国法”练中国兵。所谓的“用外国法”,不仅是采用外国的武器,而且还包括采用外国的兵制。1864年,李鸿章在致内阁侍读学士、掌四川道监察御使陈廷经的函中提出:中国应“及早自强,变易兵制,讲求军实”,并强调指出:“兵制关立国之根基,驭夷之枢纽,今昔情势不同,岂可狃于祖宗之成法”。关于如何掌握新练军队的指挥权问题,他们所主张的是:外国军官只可用以练兵,不可用以带兵,军队的指挥权要确保操之于己;并进而提出:“练兵必先练将”,逐步以练成之中国将官取代所聘用之外国军官,实行自行训练,自行带兵。

1863年,随着练兵活动的展开,对新式武器的需求日益增多,洋务派官僚们的新式军队建设思想又增添了一项内容,即如何采用新式武器的问题。在练兵之始,所采用的新式武器不是来自外国“赠送”,就是来自国外购买,到1863年开始提出自行制造以供练兵需要的主张。1863年10月,清廷向各省督抚发出谕旨:“饬令中国员弁学习洋人制造各项火器之法,务须得其秘传,能利攻剿,以为自强之计。”1875年11月,李鸿章在回顾自己设立洋炮局自制武器的过程时说:“自同治初年,臣鸿章孤军入沪,进规苏浙,辄以湘淮纪律参用西洋火器,利赖颇多。念购器甚难,得其用而昧其体,终属挟持无具。因就军需节省项下,筹办机器,选雇员匠,仿造前膛兵枪、开花、铜帽之属。……取彼之长,益我之短,自强之基,莫大于是。”1864年10月,李鸿章致函总理衙门说:列强“藐视中国,非可以口舌争,稍有衅端,动辄胁制,中国一无足恃,未可轻言抵御,则须以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张本,或俟经费稍裕,酌择试办。”由此可见,他们都认为自制新式武器是朝廷和军队谋求自强的根本所在,也就是洋务派所说的“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以制器为先”。

二、陆军的新式化建设

清朝的陆军新式化建设开始于1862年。从1861年起,英国的驻华外交官员就多次建议清廷建立和训练新式军队。1862年初,清廷采纳了英国方面的建议,并从驻京的旗营中挑选了130名官兵,交由以英国将军斯得弗力(另译“士迪佛立”)为首的由17名英国军官组成的军官团,在天津进行训练。到是年上半年,在英方的要求下,将受训的驻京旗营官兵增加到约480人,又添练天津镇和大沽协绿营官兵620人,合组为两个营和一个炮兵队,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主持其事。所需军费,由天津道于盐斤复价及天津厘捐项下动用,归入海防案内开销。所用枪炮,初时主要从英军中借用,不久全部改换为俄国所赠之枪炮,弹药则从英军购买。这是中国第一批聘请外国军官训练的新式武装,也是中国自有的第一支新式军队。

天津(直隶)练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将驻京旗营兵派赴天津轮训,另一种是对驻防天津的绿营兵进行新式军事训练。就驻京旗营兵赴津轮训而言,除了最初选派的120人之外,另有增添的汉军旗兵376人,于1862年6月到达天津。到1863年末,奕、崇厚等人认为,这第一批受训官兵不仅已经“练习精熟”,而且经过参加镇压山东、直隶捻军和地方防卫的检验,“所向有功”,“即可撤回京营,推广教练”;但又以天津“海口重地,仍须弹压防守”,“先行撤回一半”,另从原派练兵的神机营和驻京各旗营中“照原数调换赴津”受训。并且开始实行“互相教练,毋庸另募外国人教习”。到1864年7月,鉴于“京津两处练兵,中外口号不一,难以合成一军”,而将在天津受训的北京旗营官兵全部撤回,另外再抽调外火器营官兵设立威远步队,统归神机营督饬在京城训练。同时,又从天津镇和通永镇新挑绿营兵丁760名加入训练。1865年9月,总理神机营事务的奕等人又以“所练洋人阵式,只有步队,并无马队”为由,再在威远步队内拣选兵丁500名、队官12人,自带马匹,交崇厚延请熟悉马上技艺的外国军官,仿照枪队章程训练。867年5月,奕等人将这500人调回北京,接着又从圆明园八旗内另挑兵丁500名,仍照前训练,并从“上届练熟官兵内挑选二十员名到津,以资帮同教练”,直至1869年7月调回。这支接受新式训练的军队便被编为神机营洋枪队。

就绿营兵的训练而言,除了在驻京旗营兵赴津轮训时已有部分陪同训练之外,从1865年起开始扩展。是年5月,镇压捻军的清军在山东菏泽大败,统帅僧格林沁亦被杀,清廷在急调崇厚率已练成的全部洋枪队1500人增援大名,防堵捻军北上的同时,命令崇厚再从天津、芦台两镇标兵中挑选500人,习练洋枪,防守天津。到1868年,由李鸿章奏准清廷,以天津海防紧要为由,扩大练军规模,连前所练,建立洋枪队5营、洋炮队1营,共计官兵3200余人。次年,又由崇厚从各枪炮队中抽调数十人,训练马队。自此形成了一支步兵、炮兵和骑兵齐备的天津练兵。1870年,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后,将天津练兵陆续改编扩大为31营6小队,其中步队19营、马队12营、马步混合队6小队,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一支练军,其指挥权也在实际上落到了地方大吏李鸿章的手中。

1862年下半年,又在英国和法国方面的敦促下,“令上海、福州两处,仿照天津练兵之法,酌量情形,先行试办”。为此,奕等人多次致函江苏巡抚李鸿章、南洋通商大臣薛焕议论此事,其中6月下旬和7月上旬的两函“累数千言,备述洋酋会商练中国兵,用外国法,及布置上海城守各事”,“曲体外间情势艰难,委婉周旋”,使李鸿章不得不各拨千人和数百人交由英国和法国军官训练。但李鸿章并没有拨出自己淮军的一兵一卒交由英、法军官训练,而是采用自己的办法,逐渐改用西法。

淮军改用西法是分两步实行的。第一步是单一的采用洋枪洋炮。大约在1862年5月,淮军开始购置洋枪成立洋枪队。6月15日,淮军与太平军发生虹桥之战,李鸿章在目睹了所辖程学启部洋枪队作战立功的场景后,便令上海各营添练洋枪小队,开始推广采用洋枪洋炮。到是年底,淮军所采用的洋枪有六七千杆。在采用洋枪之后,李鸿章便从1863年初开始聘请外国军官训练淮军,首先在刘铭传的“铭字营”聘请一名法国军官教练洋枪;随即因各营“闻风曾索”,纷纷要求聘洋人练军,李鸿章遂再“雇洋人数名,分给各营教习”,并分令各营雇觅洋人教练使用炸炮洋枪之法,从而使淮军全军不仅普遍采用洋枪洋炮,而且改用西洋阵法,“操演阵法纯用洋人规矩,号令亦依照洋人声口”。到1865年时,李鸿章陈述自己在上海扩军练兵的情况说:“臣军久在江南剿贼,习见洋人火器之精利,于是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现计出省及留防陆军五万人,约有洋枪三四万杆,铜帽月需千余万颗,粗细洋火药月需十数万斤。……又有开花炮队四营……洋炮重者千余斤,轻亦数百斤。”淮军成为清朝最强大的一支新式军队。

其他包括湘军在内的各地方军队和旗营、绿营兵,也都程度不同地采用了西式武器和兵制,但都没有达到淮军这样遍及全军的程度,而是中西武器兼用互补。其中在绿营兵中出现的“练军”是这一时期中产生的新式兵种。所谓练军,就是从原有的绿营中抽调出一部分精壮之兵,另外成立一支军队,给予洋枪洋炮的装备和相应的军事训练,它在原则上由清廷直接领导。这种练军最早出现于上述的天津和直隶练兵,此后逐渐推广,大多数省份皆建立了练军,其中以江苏和东三省较为可观。江苏练军从1869年起由巡抚丁日昌、两江总督马新贻分别在苏州和南京创建,各挑选当地绿营兵勇1000人组成。后经历任巡抚、总督扩充,到中法战争前后扩大为30营左右。在东北,1870年前后奉天省开始“练洋枪步队”。1879年时,由于俄国侵犯东北边疆,促动清廷在东三省进行较大规模的练兵,到1884年已建立的练军有:奉天练习洋枪者4000余人,炮兵1100余人;吉林边防马、步各营,练洋枪洋炮者共5300余人,练军马、步各营练洋枪者约3000人;黑龙江所有练军、西丹常川练习洋枪、洋炮者5000人,共计18400人。885年,新掌总理衙门的奕等人认为三省虽各有练军,“然多寡不等,训练不齐”,应当立定章程,重加挑练,每省以5000人为率,每年替换一半轮训,3年得练军1万;并将原来以马队为主,改为以步队为宜。三省练军分别称为“盛字营”、“吉字营”和“齐字营”,每省建立马队4起(后实练2起),每起250人;步队8营,其中洋枪队6营,洋炮队2营,每营500人。到1892年,清廷又觉得三班轮换诸多窒碍,遂将各省练军的编制改为步队8起,每起250人,增添马队2起,合计3000人。其他如山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皆先后“按照直隶练军之法,兵于额内抽练,费于饷外略增”,权归巡抚掌握的办法,开始建立练军,但其军队规模和武器装备均不及江苏和东三省练军,与天津(直隶)练军更是相差甚远,成效甚微。

从总体上来说,陆军的新式化建设,虽然使中国的军队从传统旧式军队时代进入到现代新式军队时代,但其成效除淮军以外,余均不大,只能在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中显示威力,在抵抗外国侵略战争中则照旧是一触即溃。1901年,张之洞曾这样总结练军的结果:自从直隶创立绿营练兵,“各省仿而行之,然而饷项虽加,习气未改,亲族相承,视同世业。每营人数较多,更易挟制滋事。身既懒弱,多操数刻,则有怨言。性又不驯,稍施鞭笞,则必哗噪,将弁不能约束,遑论教练。至于调派出征,则闻风推诿。其不能当大敌、御外侮,固不待言,即土匪、盐枭,亦且不能剿捕。惟直隶练兵,皆系勇营规模,其中多有外省勇丁,固尚可用。”所谓“固尚可用”,也主要是对内而言。

三、现代海军的诞生

晚清现代海军的诞生像陆军一样,也是在外国的影响下开始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不久,俄国、法国、英国、美国都先后提出愿意派出海军或出售火轮船帮助清廷镇压太平天国,虽然并未成交,但也由此触动了奕等洋务官僚自建海军的心思。从1861年起,购买外国轮船建立海军,成为洋务派官僚的一个重要议题。三口通商大臣崇厚1861年2月向奕提出:“火轮战船亦可购买”。7月,奕等人认为自己制造旧式船只建立水师,“自不如轮船剿办更为得力”,并就此征求各省督抚的意见。1862年2月,曾国藩答复奕说:“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

在议论之余,清廷还曾有过购船的尝试。从1862年3月起,曾由两广总督劳崇光出面向英国订购轮船,同时又有江苏巡抚、五口通商大臣薛焕授意苏松粮道杨坊向美国订购轮船之事,还有从10月开始历时近6年的向英国购置轮船、聘用阿思本等英国海军军官为各级指挥员组建舰队的所谓“阿思本舰队”事件;在此期间,曾国藩、李鸿章也已有过个别的购船或雇船运送军备之事。这些购船建舰队的尝试,虽均因经费、权属、船况等问题而中途停止,但已经显示了清廷和洋务派官僚对建立海军的迫切心情。

由于购船和雇船的困难和不尽如意,促使清廷和洋务派官僚决心自造轮船,自建海军。从1868年起,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和福建船政局开始出产轮船,清朝的军队也开始使用自造轮船运送军备,使轮船在军队中的使用较快增加起来。到1874年清军所使用的轮船共计已有42艘(包括已报废者),其中由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生产者8艘,由福建船政局生产者15艘,两局所产者合计23艘,占总数的54.76%。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和福建船政局成功制造轮船,也使清廷的自建海军有了可能。

1874年发生了日本侵犯台湾事件,迫使清廷正式建立海军。日本侵犯台湾事件发生后,清廷受到很大震动,立即在沿海沿江省份的督抚、大臣和朝臣间开展了一场有关海防问题的大讨论。讨论结果,清廷决定大办海防,筹建北洋、东洋、南洋三支外洋海军,先在北洋创立一军,俟力量逐渐充足,再就一化三,并任命李鸿章和新授的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分别为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大臣。随后又决定,自1875年8月(光绪元年七月)起,每年从粤海、潮海、闽海、浙海、山海、沪尾、打狗七处海关税收中提取四成;从江海关税收中提取二成;从沿海沿江六省厘金项下提取200万两,其中江苏、浙江各40万两,江西、福建、湖北、广东各30万两,共计约400万两,分解北洋、南洋海防大臣,作为筹建海军的专项经费。

海防大讨论所形成的决心虽然很大,但是由于左宗棠与李鸿章的塞防和海防之争,由于列强控制中国海军的阴谋,及其与清廷满洲贵族集团和李鸿章淮系集团三者之间在筹建海军上的争权夺利,又由于清廷在购买军舰中的受骗上当,使海军建设在经费、决策、购船等方面大受阻碍。因此,到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时,海军建设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只是初步建成了5支各自为政、残缺不全的舰队。

规模最大的是北洋海军。它共计花费约1200万两经费,并在福建船政局的支持下而建成。它共计拥有大小舰船15艘,总吨位12296吨,总马力10655匹,总计安装重炮10尊、次重炮7尊、轻炮53尊、机关炮44门、鱼雷筒8具。其中有:英国造巡洋舰2艘,均为2英寸厚铁壳、1350吨排水量、2400匹马力、15海里航速,配置26吨重炮2尊、12吨轻炮4尊、6.6吨轻炮2尊、机关炮10门、鱼雷筒4具;英国造钢壳炮船6艘,均为440吨排水量、389匹马力、8海里航速,配置28吨重炮1尊、7.6吨轻炮2尊、机关炮4门。其余6艘为福建船政局制造,1艘为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制造,合计占总数的46.67%。自造船只的制式和武器配置虽不及外购的巡洋舰,但优于其他外购舰船。

其次是南洋海军。南洋海军的建设大不如北洋,首先是所需经费不能如数到位,开头两年沈葆桢顾全大局,认为应该先集中财力建设北洋海军,告请总理衙门将海防经费“统解北洋兑收应用”。从1878年起,沈葆桢见李鸿章并不急于购船,且挪用经费,便要求按原有规定将海防经费分解南北洋,但每年仅能收到30万—50万两,只有规定数额200万两的15%—25%,到1884年收到朝廷协拨款项共计约700万两,只有北洋的58.33%。加之10年中5次更换两江总督,且大多受左宗棠影响较大,思想比较保守。因此,在依赖闽、沪两局所造船只的基础上,勉强建成了一支海军。它共计购置舰船14艘,总吨位15833吨,总马力13956匹,总计安装重炮11尊、次重炮13尊、轻炮60尊、机关炮16门。其中有德国造钢质巡洋舰2艘,均为2200吨排水量、2800匹马力、15海里航速,安装20吨重炮2尊、12吨轻炮4尊、4吨轻炮1尊、2.5吨轻炮1尊、机关炮2门;英国造铁质炮船4艘,其中2艘为440吨排水量、310匹马力、9海里航速,安装30.5吨重炮1尊、7.6吨轻炮2尊、机关炮1门,另2艘为330吨排水量、310匹马力、11海里航速,安装28吨重炮1尊、7.6吨轻炮2尊、机关炮1门。其余8艘为福建船政局所造和江南机器制造局所造各4艘,占总数的57.14%,其中最先进的为福建船政局所造的“开济”号巡洋舰和江南机器制造总局所造的“驭远”号炮舰。“开济”号的制式为铁骨木皮外壳、2200吨排水量、2400匹马力、15海里航速,安装21吨重炮2尊、12吨轻炮3尊、7.6吨轻炮5尊、机关炮2门,基本与所购德国造巡洋舰相仿;“驭远”号的制式为木质外壳、2800吨排水量、1800匹马力,安装21吨重炮1尊、15吨次重炮8尊、12吨轻炮12尊、机关炮2门,其吨位和炮位为全舰队之最,各项指标为所有炮舰之最。从所用经费和舰船配置的情况来看,南洋海军的建设效益要比北洋为高。

第三为福建海军。筹建福建海军原本比较受清廷的重视,也曾拨给专项经费一百数十万两,还可获得其他各项专款和海关税收,但由于时任闽浙总督的何璟对海军建设无动于衷,竟然退还清廷所拨专款,放弃其他可用经费,使福建海军建设成效甚微,最后只是用福建船政局自造的并经选拨外省后所剩的“扬武”、“伏波”、“飞云”、“济安”、“福星”、“振威”、“万年青”、“永保”、“琛航”、“艺新”等10艘旧式木轮,加上没官的“靖海”和外购的“长胜”2艘木轮,1874年所购的“福胜”、“建胜”2艘蚊炮船,共计14艘小型旧式船舰,总吨位为11885吨,总马力为6700匹,总计安装各类旧式炮61尊。

第四为广东海军。广东海军在海防讨论中原定附属福建,因此开始时无朝廷专款,从1876年起以截留海防经费和增拨粤海关税收、折抽洋药厘税和举借外债的方式,陆续获取了一些海防经费,至1884年总计约达1000万两。然而,所建成的海军虽然船只多达19艘,为各支海军之最,但均属于巡缉内海、内河的小轮船;其总吨位只有5100吨,总马力仅为3350匹,所安装的炮位虽有70尊,但有68尊是6.5—12吨的轻炮,只有2尊重炮(分别为28吨和21吨)。其中最先进的船只是1881年英国造的“海镜青”号钢质炮船,排水量440吨,马力350匹,航速8海里,安装28吨重炮1尊、7.6吨轻炮2尊、机关炮4门。

第五为浙江海军。严格来说这是一支不能成军的海军,仅有从福建船政局所造船只中调拨的2艘炮舰。一艘是“超武”号,铁骨木皮制式、1268吨排水量、750匹马力、12海里航速,安装16吨次重炮1尊、12吨轻炮6尊。另1艘是“元凯”号,木质制式、1268吨排水量、580匹马力、10海里航速,安装16吨次重炮1尊、10吨轻炮8尊。

至此,清朝初步建有5支海军,合计共有船舰64艘(不包括百吨以下船只),排水量47620吨,各式大炮322尊,官兵约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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