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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史——巴列维国王的统治与“发展的独裁模式”

历史大观园 列国史志 2020-06-30 00:02:50 0


议会政治的活跃

苏德战争的爆发结束了礼萨汗的统治。1941年9月,盟军占领德黑兰,礼萨汗被迫退位,其子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即位,是为巴列维国王(1941—1979年在位)。

1941—1953年,是伊朗社会从威权政治崩溃到威权政治重建的历史阶段。社会的动荡和诸多政治势力的激烈较量,则是此间伊朗历史的突出现象。1941—1946年盟军占领期间,伊朗经济处于萧条的状态,包括谷物、水稻、棉花和烟草在内的主要农作物产量急剧下降,工业生产亦呈负增长状态,财政赤字,通货膨胀严重,生活物资短缺。另一方面,盟军的占领促使礼萨汗当政期间备受压抑的政治能量得到释放,多元政治凸显,新旧社会势力激烈角逐。部落酋长、在外地主、教界上层人士和世俗知识分子纷纷登上政治舞台,角逐国家权力,进而形成议会政治、政党政治和君主政治多元并存的复杂局面。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的裂变和新旧势力的消长,构成礼萨汗退位后政治动荡的历史根源。剧烈的贫富分化和尖锐的阶级对抗,则是此间政治动荡的社会基础。

中东史——巴列维国王的统治与“发展的独裁模式”

即位时的巴列维国王

议会自1925年礼萨汗即位后形同虚设,此间再次成为诸多政党角逐权力的重要政治舞台。1941年11月至1943年11月召开的第十三届议会,经历民族统一联盟、爱国者联盟、阿塞拜疆联盟与正义联盟之间的激烈角逐。民族统一联盟是议会中人数最多的政治派别,代表中西部地主贵族利益,支持宫廷,体现温和党传统的延续。爱国者联盟代表南部英国占领区地主和商人的利益,持亲英立场。阿塞拜疆联盟代表苏联占领区土地贵族和恺伽家族的利益,反对巴列维家族和英国,持亲苏立场。正义联盟代表新兴中产阶级和知识界的利益,反对宫廷独裁以及英国和苏联的占领,持亲美立场。

1943年底至1944年初,超过800人角逐第十四届议会的136个席位,包括同志党、伊朗党、正义党、民族统一党、祖国党以及人民党、民族意志党在内的诸多政党扮演重要的角色。同志党始建于1942年,代表知识界的激进立场,强调公民的政治平等、社会公正和主要生产资料的国有化。伊朗党具有世俗民族主义色彩,代表知识界的温和立场,主张推动宪政运动期间制定的经济社会改革进程,倡导工业化和土地改革。正义党系正义联盟的政党形式,民族统一党则是民族统一联盟的政党形式,均持反对人民党的立场。祖国党始建于1943年,代表巴扎商人、欧莱玛和部落利益,反对土地贵族、礼萨汗的军事独裁和人民党。

1943年,赛义德·齐亚丁·塔巴塔巴伊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创建民族意志党,持保守的政治立场,反对礼萨汗当政期间的改革举措,倡导回归伊斯兰教传统,得到欧莱玛、商人、地主和部落贵族的广泛支持,成为伊朗政坛最重要的右翼政党。

人民党作为伊朗政坛的主要左翼政党,始建于1941年秋,早期领导人是苏莱曼·伊斯坎达里。巴列维时代,人民党是最具影响力的反对派政党,主要代表知识分子和产业工人的利益,强调劳动保障、土地改革和政治参与,倡导民族独立和宪政制度,颇具激进倾向。人民党在其政治纲领中明确宣布:“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动员伊朗的工人、农民、进步的知识分子、商贩和手工业者。我们的社会划分为两个阶层,即占有主要生产资料的富人和缺乏财产的穷人。后者包括工人、农民、进步的知识分子、手工业者和商贩。他们辛勤劳作,却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他们处于贵族寡头的压迫之下,一无所有。只有彻底改造整个社会秩序,只有民众占有主要生产资料,才能使他们摆脱目前的处境。我们所反对的独裁和专制,并非特定的独裁者,而是独裁和专制制度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礼萨汗的退位并不意味着独裁制度的终结,产生独裁者的社会结构依然存在,继续塑造着新的礼萨汗。”人民党的成员1942年约6000人,1944年增至2.5万人。1946年,人民党在78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成员达到5万人,另有支持者10万人,成为伊朗最大的政党和首个名副其实的民众政治组织。40年代初,人民党获得议会的6个席位。1946年,6名人民党成员进入内阁。1946年5月,人民党在伊朗的20个城市组织声势浩大的民众运动,其中4万人参加了人民党在伊斯法罕组织的民众运动,5万人参加了人民党在德黑兰组织的民众运动,8万人参加了人民党在阿巴丹组织的民众运动。同年10月,10万人在德黑兰举行活动,庆祝人民党建立5周年。

与人民党联系密切的伊朗工会联盟成立于1944年5月,设有33个分支机构,成员近30万人,约占伊朗工业劳动力总数的四分之三,包括4.5万石油工人、4.5万建筑工人、4万纺织工人、2万铁路工人、2万地毯编织工人和1.1万码头工人。然而,伊朗工会联盟主要强调改善工人的经济境况,尚无明确的政治要求。

礼萨汗当政期间,致力于强化国家权力和推行威权主义的统治政策,统治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政治生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礼萨汗退位后12年间,威权政治急剧衰落,多元政治成为伊朗社会的突出现象,宫廷、议会、内阁和民众组织展开激烈的权力角逐,英国、美国和苏联亦趁机插手,国家机器几近失控,政局动荡,首相和内阁频繁更替。

礼萨汗在位16年间,共有8位首相、10届内阁和50名大臣任职。巴列维国王即位初期的12年间即1941—1953年,则有12位首相、31届内阁和148名大臣任职,首相任职时间平均8个月,每届内阁执政时间平均不足5个月。其中,1944—1946年的两年间经历9届内阁,7人出任首相,110人出任内阁大臣。首相和内阁的频繁更替并不意味着新兴社会群体的崛起和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民主政治的客观条件尚不成熟,传统势力依旧垄断着国家政权,新兴资产阶级、巴扎商人和工匠以及教界均被排斥于国家政权之外。此间任职的12位首相中,9人出身贵族家庭,2人来自礼萨汗时期的官僚政府,1人系礼萨汗麾下的高级将领。至于此间任职的148名大臣中,81人出身名门望族,13人曾与宫廷保持密切联系,11人系军队将领。

石油国有化运动

石油的开采是深刻影响20世纪伊朗历史的重要因素。1900年,英国人威廉·诺克斯·德阿西以支付20万英镑的代价,从伊朗政府获得为期60年的石油开采特许权。1908年,伊朗南部的克尔曼沙赫发现石油;同年成立英伊石油公司,英国政府控制英伊石油公司51%的股权。此后数十年中,英伊石油公司控制伊朗的石油工业,英国政府从英伊石油公司征纳的税收甚至超过伊朗政府。1933—1949年,英伊石油公司的净收入为9亿英镑,其中净利润为5亿英镑,向英国政府缴纳税收1.8亿英镑,非伊朗的股民分红为1.2亿英镑,至于伊朗方面所得的收入只有1.1亿英镑,约占英伊石油公司净收入的12%或净利润的15%。1945年,伊朗的石油产量超过阿拉伯国家石油产量的总和,然而伊朗的石油收入仅为每桶18美分,远远低于巴林的每桶35美分、沙特阿拉伯的每桶56美分和伊拉克的每桶60美分。

1949年,穆罕默德·摩萨台创建民族阵线,基本宗旨是争取国家资源的民族化、实现议会政治的民主化和推动伊朗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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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萨台

民族阵线包括伊朗党、劳工党、民族党和穆斯林战士协会。伊朗党强调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代表新兴中产阶级利益,主张强化宪政制度和限制君主权力,实现民族独立和外交中立,实现石油国有化和工业化,推行土地改革,反对土地贵族,核心人物包括卡里姆·桑贾比、艾哈迈德·齐拉克扎迪和侯赛因·法迪米。劳工党由前民主党成员穆扎法尔·巴卡伊和哈里勒·马里基创建,主张强化宪政,反对特权,实现民族独立,缓和劳资对立。民族党由达里乌什·福鲁哈尔创建,代表世俗知识界利益,倡导社会主义。穆斯林战士协会由阿亚图拉阿卜杜勒·嘎绥姆·卡萨尼创建,代表巴扎商人和教界利益。1952年2月,伊朗召开第十七届议会,在全部79个席位中,民族阵线占30席。

民族阵线首先致力于争取石油资源的国有化,进而掀起声势浩大的民族主义运动。尽管加入民族阵线的政治组织具有不同的阶级属性,穆罕默德·摩萨台的民族主义倾向无疑超越了阶级的界限,得到了包括保守派地主和欧莱玛在内的伊朗社会诸多阶层的广泛支持。

1951年1月,穆罕默德·摩萨台领导的民族阵线和阿亚图拉阿卜杜勒·嘎绥姆·卡萨尼为首的教界人士聚集民众,要求将伊朗的石油资源收归国有,首开中东诸国石油国有化运动的先河。随后,阿巴丹的石油工人举行罢工,支持石油国有化。同年4月,穆罕默德·摩萨台出任首相,继而在议会通过石油国有化法案。5月1日,石油国有化法案由巴列维国王签署,正式生效,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宣告成立。

石油国有化运动具有民族主义的浓厚色彩,而其核心内容在于财富控制权的争夺。穆罕默德·摩萨台承认:“我们需要依靠石油收入平衡预算,使我们的人民摆脱贫困、疾病和落后的状态。”由于英国的抵制和封锁,穆罕默德·摩萨台政府致力于发展非石油经济,调整外贸结构,扩大国内生产,强调进口替代型的经济模式。另一方面,穆罕默德·摩萨台政府采取多项自由化的举措,呼吁改革选举制度和恢复宪政,试图扩大议会和内阁权力,削弱在外地主和传统贵族的政治影响,限制君主权力,旨在推动政治民主化的进程。进入1952年,巴列维国王与穆罕默德·摩萨台政府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1953年8月,在伊朗军队将领、什叶派保守势力和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支持下,巴列维国王发动政变,穆罕默德·摩萨台遭到逮捕,石油国有化运动随之流产。

石油国有化运动与宪政运动颇多相似之处,皆包含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双重倾向即摆脱英国的经济束缚和推动国内的政治民主化进程,皆表现为广泛的社会动员和诸多社会群体的广泛联盟,皆伴随着内部的分裂和国外势力的介入,皆以失败而告结束,其后皆出现威权政治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另一方面,石油国有化运动与宪政运动相比,更具民族主义色彩,强调利用一切国家资源和政治手段实现民族独立。因此,穆罕默德·摩萨台与同时期印度的甘地和尼赫鲁、埃及的纳赛尔以及印度尼西亚的苏加诺颇具共性,皆为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人物。参与石油国有化运动的诸多势力所结成的联盟,包含着明显的非同源性和差异性,具有明显的松散倾向,导致其政治基础的脆弱性,进而决定了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天平向国王一方倾斜。人民党与民族阵线的分裂和教界与世俗反对派的分裂,削弱了穆罕默德·摩萨台的政治基础,为国王的成功政变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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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列维国王与美国总统杜鲁门

1954年,巴列维国王以赔偿2500万英镑作为条件,中止英伊石油公司在伊朗享有的石油垄断权。此后,伊朗政府开始与西方数家石油公司联合开发伊朗石油,其中不列颠石油公司拥有40%的股份,5家美国石油公司拥有35%的股份,荷兰壳牌石油公司拥有14%的股份,利润由伊朗政府与西方数家石油公司对半分成。1962年,伊朗政府的石油利润分成增至56%。与此同时,伊朗政府的石油收入从1955年的3400万美元增至1963年的4.4亿美元。自60年代起,美国资本大量投向伊朗油田,进而操纵伊朗的经济命脉,伊朗与美国的关系随之进入新的阶段,美国成为巴列维王朝的主要支持者,伊朗的政策与美国的利益趋于一致。

威权政治的重建

礼萨汗当政期间,巴列维家族财富剧增,成为伊朗的首富。1930年,礼萨汗在伊朗国家银行的存款约为100万里亚尔。礼萨汗于1941年退位时,其在伊朗国家银行的存款增至6.8亿里亚尔;相比之下,1941年伊朗政府的财政岁入不过12.5亿里亚尔。礼萨汗家族的地产主要分布在里海南岸盛产水稻的马赞德兰以及相邻的吉兰和古尔甘,约为300万英亩,包括2000余个村庄和23.5万户家庭。此外,礼萨汗在许多企业和公司拥有股份。

自1953年开始,巴列维国王凭借礼萨汗聚敛的巨额财富,特别是凭借丰厚的石油收入和美国政府的支持,着力强化威权政治,装备精良和规模庞大的军队则是巴列维国王实行威权政治的有力工具。1953—1963年,巴列维国王从美国获得价值5亿美元的军事援助,军费开支从8000万美元增至1.8亿美元,军队员额则从12万人增至20万人。1957年,伊朗政府依靠美国和以色列情报部门的支持,组建国家安全情报署,亦称萨瓦克,作为军事力量的重要补充。50年代,德黑兰的中央政府设12个部,雇员约15万人。巴列维国王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和完善官僚政治,日趋膨胀的官僚机构成为巴列维国王控制社会的重要工具。

1953年,巴列维国王实行党禁,取缔政党,力图遏制反对派的政治活动。议会由136个席位增至200个席位,议员任期由2年延长为4年。与此同时,巴列维国王通过萨瓦克的秘密警察控制工会组织和工人运动。1953年,伊朗发生罢工79次;自1954年起,罢工次数明显减少,1955年至1957年三年中只有3次。首相伊格巴尔于1957年4月在其就职演说中声称:“我很讨厌‘罢工’这个词,它是人民党带到我们的语言中的。只要我担任首相,我不想听到任何罢工的消息。”

50年代至60年代初,巴列维国王在实施高压政策的同时,极力维护在外地主、什叶派欧莱玛和巴扎商人的既得利益,进而与传统势力建立广泛的政治联盟。摩萨台政府于1953年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分成的议案被议会束之高阁,贵族世家如阿拉姆斯家族、阿拉斯家族、巴赫提亚尔家族等享有诸多特权。巴列维国王多次朝觐麦加,出席在什叶派宗教圣城卡尔巴拉、库姆和马什哈德举行的什叶派宗教庆典,尤其与教界上层特别是阿亚图拉布鲁杰尔迪、阿亚图拉贝赫贝哈尼等人交往甚密。1953—1963年,巴扎在诸多方面享有自治的地位,巴列维国王亦极力避免干涉巴扎的内部事务,允许行会的自由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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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黑兰列斯坦宫

白色革命

农业是伊朗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土地构成伊朗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财富来源。白色革命前夕,乡村人口约占伊朗全国总人口的70%。封建生产关系在伊朗乡村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大地产与分成制租佃关系的结合构成乡村经济的基本模式,自耕农主要分布在伊朗人口稀少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地区边缘。

据1956年的官方统计,伊朗全部耕地的10%属于国有,4%属于王室,10%属于宗教地产,76%属于私人地产。仅占总人口1%的在外地主拥有超过55%的耕地,控制超过65%的乡村人口。分成制地租的征纳,是地主土地所有权的主要表现方式。根据1960年的统计,交纳分成制地租的耕作者9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9%,采用分成制租佃方式的耕作面积700万公顷,占全部耕作面积的62%;相比之下,交纳固定地租的耕作者2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4%,采用固定地租的耕作面积98万公顷,占全部耕作面积的9%。分成制的租佃方式在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的农业地区尤为盛行,其中西阿塞拜疆省91%的耕地、克尔曼省89%的耕地、库尔德斯坦省87%的耕地、东阿塞拜疆省83%的耕地、德黑兰省78%的耕地、胡齐斯坦省62%的谷地、伊斯法罕省和吉兰省59%的耕地采用分成制的租佃方式。在交纳分成制地租的条件下,耕种土地的农民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享有长期租佃权的农民,另一种是无租佃权的农民。前者世代耕种从地主租佃的土地,采用劳动队的群体形式,每个劳动队包括数名劳动力,按照土地、水源、种子、耕牛和人力五项要素与地主分享收成,此外尚需提供劳役和实物贡赋。后者缺乏稳定的租种耕地和收入来源,被排斥于五项分成之外,通常充当临时性的日工或季节工,处于乡村社会的底层。

自然村落是伊朗乡村社会的传统组织形式,规模从百余人到数千人不等。在自然村落内部,农业生产与手工业生产密切结合,产品交换普遍采用实物的形式,表现为自给自足和相对封闭的状态。根据1956年的官方统计,伊朗共有自然村落5.13万个。60年代土地改革前,王室拥有2000个自然村落,占自然村落总数的4%;国家拥有3000个自然村落,占自然村落总数的6%;6000个自然村落属于瓦克夫,占自然村落总数的12%;此外的4万个自然村落中,1.9万个属于37个最大的地产主,7000个属于中等地产主,1.5万个属于小地主和自耕农。1943—1960年,大地产主占据议会56%的席位。此间17个首相中,15人来自大地产主。

在外地主远居城市,委派管家监督农业生产。白色革命前伊朗乡村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在外地主兼有土地所有权与乡村统治权。农民普遍固着于土地,处于依附状态;在外地主及其管家凌驾于耕种土地的农民之上,俨然成为国家权力的象征。“这些地主因为通常不住在自己的领地上,自然就不会注意开发这些土地,也不想进行农业改革来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多数大地主在土地耕作和经营管理上依然使用古老的、陈旧的方法,而不愿拿出现代化农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结果是,当此发达的国家不断为开垦更多土地而努力的时代,我们的农业却几乎仍处在数千年前的状态。”

1960—1963年,伊朗由于严重的财政赤字和经济危机,被迫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政府寻求紧急援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提供3500万美元的经济援助,条件是伊朗政府调整预算,冻结工资,搁置部分经济开发项目。美国的肯尼迪政府同意提供8500万美元的经济援助,条件是巴列维国王吸收自由派人士加入内阁和实行土地改革,以防止出现在许多国家业已发生的红色革命。巴列维国王迫于形势的压力,逐渐放弃拉拢传统势力和控制现代社会群体的二元政策,进而掀开白色革命的序幕。

1962年,由农业大臣阿尔桑贾尼起草的土地改革法案获准实施。该法案规定:地主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是一个自然村落,超过最高限额的土地必须出售给政府,但果园、花园和机耕土地不在其列;政府根据地主以往上报的土地收入和缴纳的地产税确定购买价格,分10年付清地款;政府将所购置的土地出售给享有租佃权的无地农民,购地者需要在15年内付清地款;政府在乡村组建合作社,加入合作社是无地农民从国家购置土地的先决条件。

土地改革首先在阿塞拜疆、吉兰、克尔曼、法尔斯和库尔德斯坦试行,效果颇为显著。 1963年,巴列维国王正式宣布关于社会发展的六点纲领,其核心内容是土地改革,时称白色革命。在随后举行的全民公决中,99%的选民支持六点纲领和白色革命。此后,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普遍展开。

1965年,土地改革法案附加条款获准实施,白色革命进入第二阶段。根据该附加条款,在以往实行分成制租佃方式的地区,地主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减至30—200公顷,超过部分可做以下五种选择:第一,出租土地,租佃期限不得少于30年,承租者缴纳货币地租,租额每五年调整一次;第二,出售土地,购地者可向国家银行申请低息贷款,10年内付清购地款;第三,与佃农按照传统的五项要素划分土地;第四,地主与佃农合资组建农业联合体;第五,拥有土地不足30—200公顷者,可购买佃农的租佃权,并雇用他们作为工资劳动者。

1965年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案附加条款,涉及约4万个自然村落和约150万农户,其中6万农户购置土地,15万农户与地主分享耕地,11万农户加入农业联合体,123万农户与地主订立长期租约。在实施的过程中,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胡齐斯坦和马赞德兰大都选择出租的形式,德黑兰周围以及吉兰和阿塞拜疆普遍选择出售土地,法尔斯的许多地主选择与农民分享耕地,克尔曼和呼罗珊的地主多与农民组成联合体,锡斯坦和俾路支的农民往往向地主出售租佃权。

1967年,农场企业建立与管理法获准实施,1968年,开发水坝下游土地公司建立与管理法获准实施,白色革命随之进入第三阶段。根据农场企业建立与管理法,农场企业由政府投资,实行计划管理;自耕农可以将地产入股农场企业,按照股份获得分红,亦可为农场企业工作,按日计酬。至1978年,建立农场企业94个,包括850座村庄、30余万农民和40余万公顷土地,主要分布于法尔斯、胡齐斯坦和阿塞拜疆。根据开发水坝下游土地公司建立与管理法,政府征购土地,出租私人经营,成立合资性质的农业公司,吸收国外资金和国内资金,属于资金密集型、机械化生产和雇佣制的现代农业企业,种植经济作物,至1978年建成36家公司,主要分布于胡齐斯坦、古尔干、吉兰等地。在许多地区,政府打破自然村落的界限,组建大型农场,采用工资劳动,推广农业机械,实行单一作物的专门生产。政府亦鼓励外国资本投入伊朗农业,组建外资农业公司;1969—1974年,5家外资农业公司从伊朗政府租赁国有土地7万公顷。此外,分配和出售租佃土地法于1969年开始实施,已与农民签订30年长期租约的地主须将土地出售给农民,地价由地主与农民协商解决,地款可一次性支付,亦可在12年内分期支付,政府为地主提供担保。1971年,政府宣布土地改革结束。

巴列维国王声称,发动白色革命的根本思想是“权利应归全民,而不得为少数人所垄断”,其目的是“真正限制大土地占有,以利农民;真正消灭地主和佃农制度;并真正使这些佃农享有人的尊严和有可能直接从劳动中获利”。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作为白色革命的核心内容,土地改革只涉及享有租佃权的无地农民,至于没有租佃权的无地农民,约占乡村人口的三分之一,则被排斥于土地改革的范围之外。另一方面,土地改革并未导致乡村人口平等的经济地位,地产规模存在明显差异。据统计,至白色革命结束时,拥有土地不足2公顷者约100万户,拥有土地2—10公顷者约140万户;相比之下,拥有土地超过50公顷者虽然只有4.5万户,其地产总面积却占全部耕地的47%。土地改革并没有真正满足广大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相当数量的乡村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状态。显然,巴列维国王无意改善下层民众的生活境况;其发起白色革命的真实目的,乃是通过地权的改变,否定在外地主对于乡村的统治,密切国家与农民的联系,扩大君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巩固巴列维家族垄断权力的政治地位。“伊朗的白色革命体现一种新的尝试,其目的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改革,最终维护传统的权力模式。通过土地改革,国王将贵族限制在城市的范围,切断他们与乡村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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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革命中的巴列维国王

白色革命期间的突出现象,是合作社的广泛建立。享有租佃权的无地农民从国家购买土地的同时,必须加入合作社和认购合作社的股份。合作社的职能,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储存、流通,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的提供,以及农业贷款的发放。合作社分为初级合作社和中级合作社,构成乡村基本的行政单位,隶属政府管辖。初级合作社的范围为2—3个村社,包括数百农户。1966年,初级合作社为2000个;1972年,初级合作社达到9000个,包括2.3万个自然村落和150万农户。若干初级合作社组成中级合作社,构成初级合作社与政府的中间环节;1966年,中级合作社54个,1968年,中级合作社达到81个。合作社建立的实质,在于官僚政治在乡村社会的广泛延伸。合作社建立的结果,是乡村官僚化程度的明显提高。合作社的建立,标志着国王取代在外地主而成为乡村社会的真正主人,农民由长期依附于在外地主转变为直接隶属于巴列维王朝,波斯帝国的古老梦想由于白色革命而得以实现。

白色革命后的地权结构与农业生产

威权政治的强化与经济社会领域的现代化举措,是巴列维国王当政期间伊朗历史的核心内容。然而,威权政治的强化与经济社会领域的现代化举措两者之间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经济社会领域的现代化举措构成强化威权政治的手段,强化威权政治则是在经济社会领域推行现代化举措的目的。尽管如此,经济社会领域的现代化举措无疑是否定传统秩序的有力杠杆,客观上推动了伊朗历史的长足进步。

礼萨汗当政期间,伊朗的现代化主要表现为工业化进程的启动,局限于城市的范围,乡村社会和农业生产依然沿袭传统的模式。不仅如此,礼萨汗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在外地主的既得利益,旨在强化巴列维王朝与在外地主的政治联盟。封建主义在乡村的统治,制约着商品货币关系的扩大和自由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是伊朗现代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巴列维国王当政期间,伊朗的乡村社会和农业生产经历了深刻的历史变革,白色革命则是推动乡村农业深刻变革的关键因素。白色革命期间,伊朗乡村的地权结构与社会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享有租佃权的无地农民中约92%即194万农户获得数量不等的土地,原来拥有少量土地的富裕农民亦在土地改革的第二阶段购置土地,在外地主对于乡村土地的垄断性占有和超经济强制不复存在,人数众多的小所有者成为乡村重要的社会势力。

地权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经营方式的相应变化,实物分成的传统租佃制明显衰落,货币关系广泛流行。20世纪70年代初,约有7000处超过100公顷的地产,大都分布于北部的里海沿岸、东部的呼罗珊和西南部的胡齐斯坦地区,采用雇佣劳动和集约化的经营方式,主要种植经济作物。

随着地权的转移和经营方式的改变,封建主义在伊朗乡村日渐崩溃。采用现代经营方式的大地产显然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获得土地的农民由于摆脱传统的依附状态,不同程度上具有支配生产的自主权利,加之货币关系的渗透,亦逐渐卷入市场经济之中。与此同时,农业领域的资金投入呈上升趋势,农业技术不断改进。

伊朗的农业生产长期沿袭传统的耕作模式。自公元前8世纪引进称作卡纳特的暗渠以来,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农业技术停滞不前。“伊朗的农业生产率,无论是在单位面积产量还是人均产量方面,均处于落后的状态。在过去的许多世纪,农业技术的改进微乎其微,2500年前奴隶采用的耕作方式至今依然在乡村农业领域延续。”

20世纪20年代,拖拉机开始用于农业生产,农业机械化初露端倪。然而,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机械未能得到推广,仅仅局限于少数的王室地产。40年代初,在伊朗东北部里海沿岸降雨丰富的古尔甘地区,土库曼商人购置王室地产,改变经营模式,建立农场,雇佣劳动力,使用农业机械,垦殖荒地。1949年,古尔甘农业公司成立。古尔甘农业公司最初主要播种传统作物小麦,50年代末开始播种高利润的经济作物棉花。进入50年代,农业机械在古尔甘逐渐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和采用现代经营方式的农场数量日渐增多。

1952年,伊朗政府成立农业机械发展署,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鼓励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至1956年售出拖拉机300台。自1956年起,农业机械发展署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同时控制农业机械的售价,旨在鼓励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然而,1960年以前,只有富裕农民购置农业机械。1960年以后,不甚富裕的农民亦开始购置农业机械。1957—1962年,农业机械发展署通过贷款的形式售出拖拉机6300台,联合收割机1100台,其中仅占全国耕地1.5%的古尔甘地区购置拖拉机2000台,联合收割机600台,分别占售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总数的30%和50%。里海沿岸的水稻播种区吉兰和马赞德兰亦是较早推广农业机械的省份,自1958年开始引进播种机,至70年代初机播面积达到70%。

白色革命和土地改革不仅导致地权的转移,而且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推广。1926—1947年,伊朗共计进口拖拉机600台。至1950年,伊朗共有拖拉机900台,联合收割机100台。1960年,使用拖拉机耕种土地的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4%。自白色革命开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数量呈明显上升的趋势。1962年,伊朗全国共有拖拉机6000台,联合收割机900台。1971年,拖拉机增至2.3万台,联合收割机增至1800台。1977年,拖拉机达到5.3万台,联合收割机达到2500台。德黑兰、古尔甘、吉兰、马赞德兰、东阿塞拜疆、西阿塞拜疆和伊斯法罕是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省份。根据1974年的统计,在马赞德兰,115公顷耕地平均1台拖拉机;在伊斯法罕,124公顷耕地平均1台拖拉机;在德黑兰,165公顷平均1台拖拉机;在阿塞拜疆,277公顷耕地平均1台拖拉机。拖拉机的进口数量,1952—1956年300台,1957年700台,1960年1300台,1970年5100台,1977年4700台,1979年2800台。拖拉机的保有量,1966年1.6万台,1977年5万台,1980年5.8万台。1974年,吉兰的耕地共计15万公顷,播种机近1万台,平均每台播种机播种15公顷;马赞德兰的耕地共计12万公顷,播种机1万台,平均每台播种机播种8公顷。吉兰和马赞德兰两省进口的播种机数量,1960年120台,1963年4000台,1972年10000台,1977年8500台,1980年2900台。

1958—1967年,政府投资兴建大型水坝12座,灌溉面积由1960年的280万公顷增至1972年的360万公顷。白色革命前,化肥在伊朗乡村的大多数地区尚鲜为人知。即使在最发达的农业地区马赞德兰和古尔干,施肥面积仅占播种面积的3.5%。自60年代开始,化肥的投入量急剧上升,1959—1977年年均增长率为21%,其中1959—1961年年均投入3.2万吨,1968—1970年年均投入21万吨,1975—1977年年均投入68万吨。1960—1975年,主要农作物小麦播种面积从401万哈增至557万哈,年产量从292万吨增至437万吨,大麦播种面积从119万哈增至144万哈,年产量从81万吨增至102万吨,水稻播种面积从33万哈增至40万哈,年产量从71万吨增至102万吨。

尽管如此,白色革命期间,伊朗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仍然相对缓慢。1969—1973年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和1974—1978年的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产值的预计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4%和7.0%,而实际年均增长率仅为3.9%和4.6%,远远落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其中1978年农业产值增长率为负0.8%。1960—1975年,小麦单位面积产量从每哈0.73吨增至每哈0.78吨,大麦单位面积产量从每哈0.68吨增至0.71吨,水稻单位面积产量从每哈2.12吨增至2.55吨,增长幅度有限。1959—1977年,主要农作物小麦年均增长4.3%,大麦年均增长3.0%,水稻年均增长4.9%。1956年,伊朗总人口为1900万,其中农业劳动力为330万;1966年,伊朗总人口增至2600万,农业劳动力下降为320万;1976年,伊朗总人口达到3400万,而农业劳动力仅为360万。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1963年为29%,1977年下降为10%。

白色革命期间,160余万农户获得土地,拖拉机保有量增长16倍,化肥使用量增长20倍,然而农业合作社大都经营不善,农产品价格过低,农作物产量徘徊不前,农民生活水平亦无明显提高。白色革命前的50年代,伊朗的农产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而且出口国际市场。60年代初,伊朗农业尚且自给有余。自白色革命开始,随着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和城市化的长足进步,农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量呈明显的上升趋势。1960年,伊朗耕地面积为1140万公顷,国内市场的粮食需求量为700万吨;1975年,伊朗耕地面积为1570万公顷,国内市场的粮食需求量增至1900万吨。人口的增长速度超过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粮食进口不断增加。1963年,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需求为740亿里亚尔,其中进口粮食20亿里亚尔;1977年,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需求增至5820亿里亚尔,其中进口粮食增至780亿里亚尔。另据统计,1973年,伊朗从国际市场进口谷物96万吨;1978年,伊朗从国际市场进口谷物增至218万吨。1973—1977年,伊朗进口谷物累计支出66亿美元。

巴列维国王宣称,“伊朗的小农生产水平相对落后,浪费财富,使国家无法继续负担”。然而,据此认为伊朗农业呈衰落趋势,否定白色革命对于伊朗乡村社会和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尚有进一步商榷的余地。伊朗乡村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无疑由于白色革命的诸多举措而发生明显的变化。封建地产、家庭经济和资本主义农场的此消彼长标志着伊朗乡村传统经济社会模式的崩坏与现代经济社会模式的长足发展,而农业生产关系的转变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非必然表现为同步的状态。

白色革命后的工业化进程

白色革命前,伊朗的工业化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尚小,轻工业企业居多,石油工业几乎是唯一的重工业部门。工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1947年为5%,1962年不足10%。50年代和60年代初,伊朗政府相继制定第一个七年发展计划(1949—1955)和第二个七年发展计划(1955—1962),旨在发展农业、改善交通、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和实现进口替代的经济战略,然而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均未取得明显的效果。

伊朗是中东地区最早发现石油的国家。进入60年代,伊朗的石油产量急剧上升。1959年,伊朗石油产量约占世界石油总产量的4.6%。1974年,伊朗石油日产量达到600万桶,伊朗石油产量在世界石油总产量中所占的份额增至10.5%。自1963年起,伊朗政府的石油收入呈大幅增长的趋势,1964年为5.6亿美元,1969年为9.6亿美元,1971年为12亿美元,1974年为50亿美元,1976年达到200亿美元。从1964年到1974年,伊朗政府的石油收入累计130亿美元;从1974年到1977年,伊朗政府的石油收入累计380亿美元。石油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石油收入的急剧增长,导致政府投资的明显扩大。与此同时,白色革命期间,在外地主被迫出售相当数量的地产之后,其投资方向亦由乡村和农业领域转向城市和工业领域,成为推动工业化进程的积极因素。

1963年,伊朗政府制订第三个五年发展计划,预计投资19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是冶金工业和机械工业,国内生产的年增长率预计达到8.8%。1968年,伊朗政府制订第四个五年发展计划,预计投资107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是运输业、电力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国内生产的年增长率预计达到9%。1973年,伊朗政府制订第五个五年发展计划,预计投资365亿美元,后增至700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是石油化学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和运输业,国内生产的年增长率预计达到26%。1973年以前,主要工业企业大都位于德黑兰。1973—1977年,诸多新兴工业基地迅速崛起,阿塞拜疆成为机器制造业中心,伊斯法罕成为冶金工业中心,法尔斯成为化学工业中心,胡齐斯坦成为石油工业中心,吉兰成为电力工业中心,工业分布渐趋合理。巴列维国王甚至夸口,到20世纪末,伊朗将成为世界五大工业强国之一。

1963—1977年可谓伊朗历史上的工业革命时期,现代工业的生产规模明显扩大。伊朗工业的年增长率从5%升至15%,其增长速度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平均增长速度的两倍。雇佣工人10—49人的小型企业数量从1500家增至7000家,雇佣工人50—500人的中型企业数量从300家增至830家,雇佣工人超过500人的大型企业数量从100家增至160家。此外,尚有不足10人的作坊20万家。1977年,各类作坊、工厂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工人数量约为250万。与此同时,产业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石油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和电力工业逐渐成为颇具影响的支柱产业,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从11%增至17%。1965—1975年,主要工业品的产量急剧增长,其中煤炭产量从29万吨增至90万吨,钢铁产量从3万吨增至28万吨,水泥产量从140万吨增至430万吨,棉布和化纤制品从3.5亿米增至5.3亿米,电话产量从零部增至19万部,电视机产量从1.2万台增至3万台,拖拉机产量从100台增至7700台,汽车产量从7000辆增至11万辆。1963—1977年,国家在德兹福勒、卡拉季和曼杰勒建造大型水利枢纽,发电量从5亿千瓦·时增至155亿千瓦·时。国家投资改造恩泽里、沙赫普尔港、布什尔和霍拉姆沙赫尔等主要港口,港口吞吐量增长4倍。国家投资铺设超过500英里的铁路和13000英里的公路,从而完成了以德黑兰为中心连接大不里士、伊斯法罕和马什哈德以及里海沿岸和波斯湾港口的铁路干线和四通八达的交通网。

工业投资的增长无疑是工业化长足进步的重要内容,政府投资、私人投资和国外投资构成巴列维国王时期伊朗工业投资的基本形式。“早在20年代巴列维王朝建立之初,君主制已经成为伊朗经济发展的渠道。然而,直到50年代,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作用依然相当有限,只是私人经济的辅助和补充。国家机构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强化,并未导致国家资本主义的建立。”白色革命初期,政府投资的规模尚不及私人投资。自60年代后期开始,伊朗的投资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政府的经济干预随之扩大。进入70年代,政府投资逐渐构成伊朗工业投资的主导形式,主要投资领域包括石油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和化学工业,国有企业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1976年,国家拥有130家大型工业企业,另外在55家工业企业拥有股份。政府控制油田和4家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阿巴丹、德黑兰、设拉子和克尔曼沙赫的炼油厂,同时拥有大不里士和阿拉克的机械制造厂、大不里士的拖拉机厂、伊斯法罕和阿拔斯港的炼钢厂,垄断烟草企业。“如果说礼萨汗是伊朗最大的地主,那么巴列维国王则是伊朗最大的资本家。”与政府投资相比,私人投资的主要领域是纺织工业、食品加工业和建筑业。白色革命前的1959年,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的34%,私人投资占投资总额的66%;巴列维王朝覆灭前的1978年,政府投资在全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上升为66%,私人投资在全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为34%。1968—1978年,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从740亿里亚尔增至6630亿里亚尔,私人企业的固定资产从770亿里亚尔增至4120亿里亚尔,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增长幅度明显超过私人企业固定资产的增长幅度。1978年,来自国有企业的政府财政收入达到11077亿里亚尔,仅次于13142亿里亚尔的石油收入,远远高于3976亿里亚尔的税收。尽管如此,自白色革命开始,工业领域的私人投资无疑呈上升的趋势。私人企业主的数量,1956年不足7万人,1966年增至15万人,1976年超过20万人。1977年,伊朗共有工业企业5000余家,其中政府投资的企业约400家,其余企业均系私人投资兴建。此外,巴列维国王时期,国外商家在伊朗境内的投资规模亦不断扩大,投资金额从1963年的1.3亿美元增至1973年的12.3亿美元。1977年,国外投资累计达到52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包括5家大型石化企业中的3家、5家大型化工厂中的4家、18家制药厂中的14家、全部的汽车制造厂和42家机械制造厂中的37家。

白色革命期间工业化的长足进步,导致伊朗产业结构的相应变化。1956—1976年,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从56%下降为34%,而工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从20%增至35%。1963—1978年,伊朗国内生产总值从104亿美元增至510亿美元,其中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由28%下降为9%,石油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由19%增至32%,非石油的工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由16%增至23%。

城市化进程与社会福利

白色革命至伊斯兰革命之间伊朗社会的突出现象,是城市人口的膨胀和城市规模的扩大。1956年,伊朗的总人口为1900万,其中乡村人口1300万,占总人口的69%,城市人口600万,占总人口的31%。1966年,伊朗的总人口为2500万,其中乡村人口1500万,占总人口的62%,城市人口1000万,占总人口的38%。1976年,伊朗的总人口为3370万,其中乡村人口1780万,占总人口的53%,城市人口1590万,占总人口的47%。换言之,1956—1976年,城市人口约增长3倍,而乡村人口仅增长三分之一。

工业化的长足进步,导致伊朗人口流向的明显改变。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脱离农业,从乡村拥入城市,构成城市人口膨胀的主要因素。据统计,移入城市的乡村农民,20世纪30年代平均每年3万人,1941—1956年平均每年13万人,1957—1966年平均每年25万人,1967—1976年平均每年33万人。1962—1971年,约200万人从乡村移居城市。1966—1976年,伊朗新增城市人口600万,其中自然增长的城市人口260万,占新增城市人口总数的44%,移居城市的乡村人口210万,占新增城市人口总数的35%。1978年,伊朗的城市人口为1780万,其中半数系1963年以后来自乡村的移民及其后裔。

与此同时,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1900年只有3个,1956年增至10个,1976年达到23个。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居民,1900年为50万人,占城市人口总数的24%,1956年增至320万人,占城市人口总数的53%,1976年达到990万人,占城市人口总数的63%。1956—1976年,德黑兰从150万人增至450万人,伊斯法罕从25万人增至67万人,马什哈德从24万人增至67万人,大不里士从29万人增至60万人,设拉子从17万人增至42万人,阿瓦士从12万人增至33万人,阿巴丹从23万人增至30万人,克尔曼沙赫从13万人增至29万人,库姆从10万人增至25万人,拉什特从11万人增至19万人。1966—1976年,人口超过5000人的城市从249个增至373个,人口超过5万人的城市从29个增至45个。1976年,伊朗最大的10个城市即德黑兰、伊斯法罕、马什哈德、大不里士、设拉子、阿瓦士、阿巴丹、克尔曼沙赫、库姆、拉什特的人口占城市人口总数的52%,其中德黑兰的人口占城市人口总数的29%。1975年,62%的城市人口生活在19个人口超过10万的大城市,20%的城市人口生活在55个2.5万—10万人的中等城市,18%的城市人口生活在225个不足2.5万人的小城市。

自白色革命至伊斯兰革命的14年间,伊朗在社会福利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医疗和教育领域的成就尤为明显。1966—1976年,政府投资19亿美元,用于发展卫生和教育事业,医疗机构从700家增至2800家,医生人数从4500人增至1. 3万人,护士人数从2000人增至4000人,医院床位从2.4万张增至4.8万张。卫生条件的改善,明显降低了瘟疫发病率和婴儿死亡率,人口总数随之呈大幅增长的趋势。1963—1977年,小学在校人数从160万增至400万,普通中学在校人数从37万增至74万,职业学校人数从1.4万增至近23万,高等学校在校人数从2.5万增至15万。1956—1976年,人口的识字率从15%上升为47%;其中,乡村人口的识字率从6%上升为30%,城市人口的识字率从33%上升为65%。尽管如此,伊朗仍然是中东地区医疗条件最差和婴儿死亡率最高的国家,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率亦居于中东诸国的末位。

经济的繁荣和财富的增长固然构成社会福利事业长足进步的物质基础,特定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福利的改善之间亦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白色革命期间,教育和卫生领域的发展表现为明显的不平衡性。1973年,德黑兰拥有全国二分之一的医生,医生与人口的比例为1:800;相比之下,德黑兰以外地区的医生与人口的比例为1:5000,在遥远的伊拉姆省则为1:12600。德黑兰所在的中央省拥有160所医院和2.4万张病床,平均4万人拥有1所医院;相比之下,赞赞省只有3所医院和200张病床,平均20万人拥有1所医院,而24万人的伊拉姆省和25万人的波耶尔·艾哈迈德省各有1所医院。1977年,乡村地区的婴儿死亡率高达12%。1977年,德黑兰的识字率为76%,其他地区平均为38%,伊拉姆省和库尔德斯坦仅为22%。超过60%的学龄儿童无法完成学校的学业。1975年,68%的成年人不识字;1963—1977年,成年的文盲从1300万人增至1500万人。

社会结构的变迁

伴随城市化的进程,作为伊朗传统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游牧人口数量呈急剧下降的趋势。1900年,伊朗有游牧人口250万,约占总人口的25%。礼萨汗在位的1932年,游牧人口100万,约占总人口的8%。白色革命初期的1966年,游牧人口下降为71万,约占总人口的3%。伊斯兰革命前夕的1976年,游牧人口仅为35万,约占总人口的1%。

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作为伊朗传统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依存,长期处于共生的状态。现代工商业的发展排斥着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的物质利益,威权政治的膨胀否定着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传统的自治地位。尽管如此,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并没有使传统手工业和巴扎商业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城市化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为传统手工业和巴扎商业的扩大提供了空间。相反,城市化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为巴扎商业和传统手工业提供了扩展的空间,巴扎商人和手工业者的人数亦呈缓慢上升的趋势。1966—1976年,巴扎商人从48万增至56万,手工工匠从53万增至100万。70年代,巴扎商人依然活跃在伊朗的流通领域,控制全部批发贸易的四分之三和零售贸易的三分之二,手工作坊则提供伊朗工业产品的三分之一和非石油出口商品的四分之一。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遍布城市和乡村的各个角落,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仍不失为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群体。

尽管如此,巴扎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经济活动处于相对萧条的状态,其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已非往日可比。现代化的长足进步,特别是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导致传统手工业者和巴扎商人每况愈下的经济社会地位。1972年,手工作坊使用的劳动力占全部工业劳动力的65%,手工作坊的产值仅占工业总产值的36%;1976年,手工作坊使用的劳动力在全部工业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为36%,手工作坊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则下降为23%。两项数字表明,资金和劳动力非密集型的小生产无力与现代工业竞争,处于惨淡经营的状态。1972年,政府强行推广机制面包,面包业6000余手工工匠因此失业。1970年,政府强行规定城市行会的首领,剥夺行会传统的自治权利。1975—1976年,政府取缔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的行会组织,强化对于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的控制,进而利用复兴党掀起反对奸商牟取暴利的运动,致使8000巴扎商人身陷囹圄,约两万巴扎商人流亡他乡,20余万店铺被迫关闭。与此同时,政府建立国营贸易公司和现代商场,挑战巴扎在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巴扎商人和手工工匠无力单独对抗巴列维王朝,被迫转向教界寻求保护。

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不仅改变着城市与乡村的人口比例,而且塑造着新兴的社会群体,现代中产阶级的规模不断扩大。现代中产阶级起源于工业化、城市化、政府官僚化和教育世俗化,是现代化进程的产物,其主要政治倾向在于要求实现民主化和社会改革,以求分享国家权力和提高社会地位。白色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发展世俗的教育体系和司法体系,完善政府机构和官僚制度。1963—1977年,伊朗政府雇员从15万人增至56万人,包括教师、医生在内的知识界人数亦不断增多。

与此同时,产业工人队伍明显扩大,进而成为举足轻重的社会群体。1966—1976年,产业工人从137万增至192万,其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从19%增至22%。另据统计,1968年,产业工人约为146万,其中17%即25万分布在10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业;1977年,产业工人达到250万,其中29%即72万分布在10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业。产业工人作为巴列维当政期间现代化进程的受益者,最初并不热衷于政治活动,经济境况的改善是产业工人关注的首要问题。所谓的棚户民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大都属于来自乡村的移民,70年代人数约为160万,占全部劳动力的18%。

“发展的独裁模式”

君主制度是伊朗传统的政治制度。巴列维王朝建立以后,伊朗的君主政治日趋强化。1941年礼萨汗被迫退位以后,君主政治一度削弱,诸多社会群体激烈角逐国家权力,进而形成多元的政治局面。自1953年政变开始,巴列维国王选择了亨廷顿所谓的“发展的独裁模式”,极力排斥民众的政治参与。巴列维国王把持着统治国家的绝对权力,凌驾于宪法和议会之上。宪政制度徒具形式,宪法如一纸空文,议会形同虚设。巴列维国王当政期间,议员任期由2年延长为4年,议员的人选由国王确定。1953—1977年,8人先后出任内阁首相,其中6人为巴列维国王的宠臣,首相胡韦达甚至自称是“国王的奴仆”。“巴列维国王俨然是国家权力的化身……伊朗民众并无公民的权利,而被视作君主的臣民。”白色革命的发生,既是君主政治日趋强化的必然结果,亦是君主政治极度膨胀的集中体现。

巴列维国王沿袭其父礼萨汗当政时期的传统,倚重官僚机构和武装力量作为首要的统治工具,极力强化独裁专制的政治制度。1963—1977年,伊朗官僚机构急剧膨胀,中央政府由12个部和15万雇员增至19个部和30万雇员。巴列维国王还重新划分全国政区,省区由10个增至23个。国家权力通过庞大的官僚机构渗透到城市和乡村的各个角落,传统地方势力作为国家与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由于国家权力的广泛扩张而不复存在。

1963—1977年,伊朗军队人数从20万增至41万,其中陆军从18万人增至20万人,海军从2000人增至2 .5万人,空军从7500人增至10万人,宪兵从2.5万人增至6万人,特种部队从2000人增至1.7万人,国王卫队从2000人增至8000人。1963—1973年,军费预算从不足3亿美元增至18亿美元,1977年甚至高达73亿美元。1977年时的伊朗拥有波斯湾地区最强大的海军和中东地区最先进的空军,号称世界第五军事强国。军队构成伊朗社会的特权阶层,享受优厚的物质待遇,具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巴列维国王作为军队的最高统帅,亲自任免所有高级将领,参与军事演练,并且经常身着军装主持国务活动。始建于1953年的萨瓦克由5000余名秘密警察组成,遍布各地和各个角落,被称作“国王的耳目和铁拳”。

庞大的官僚机构和装备精良的军队以及秘密警察成为巴列维国王独裁专制的三大支柱,国王控制军队而军队通过国家机器控制社会则是巴列维国王当政期间伊朗政治生活的突出现象。

据西方权威机构估计,巴列维家族的私产在50亿到200亿美元之间。其一是广袤的良田,主要分布在里海沿岸的马赞德兰、吉兰和古尔甘以及西南部的法尔斯和胡齐斯坦。其二是石油收入,巴列维王朝灭亡前夕,约20亿美元的石油收入从伊朗国内存入巴列维家族成员在国外的账户。其三是工商业利润,巴列维家族成员凭借特权从国家银行获得低息贷款,投资工商业领域,牟取暴利。其四是巴列维基金会;巴列维基金会始建于1958年,至1977年在200余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拥有超过30亿美元的股份。巴列维家族的巨额私产,构成巴列维王朝独裁专制的重要物质保证。

中东史——巴列维国王的统治与“发展的独裁模式”

巴列维国王举行加冕仪式

巴列维国王当政期间,政党政治并非民众政治参与的外在形式,却成为君主独裁的御用工具。1958年,巴列维国王宣布实行两党制,授意首相曼努切赫尔·伊格巴尔和内务部长阿萨杜拉·阿拉姆分别创建民族党(Melliyun)和国民党(Mardom),其中民族党系议会多数党和执政党,国民党系议会少数党和反对党;两党作为国王御用的政治工具,其成员均为唯命是从的王室宠臣。1963年,民族党改称新伊朗党(Iran Novin Party),首相胡韦达出任新伊朗党总书记。“新伊朗党是国王推行改革举措以及控制内阁和议会的政治组织……新伊朗党控制所有的职业协会、工会、巴扎行会、民间服务性组织和土改合作社。”

1975年,巴列维国王宣布取缔国民党,复兴党(Rastakhiz Party)取代新伊朗党,成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一个国家、一个国王和一个政党’成为新的政治座右铭。”巴列维国王宣布,伊朗迈向“伟大的文明”需要统一的思想,复兴党的历史任务是铲除背离官方理论的思想倾向,实现伊朗人民的思想统一,实现国王领导的白色革命,推动国王的伊朗走向新的文明。复兴党声称,国王是雅利安人的灯塔,消灭了伊朗的阶级对立,解决了伊朗所有的社会冲突;国王不仅是伊朗的政治领袖,而且是伊朗的精神领袖;国王不仅为民众建造了道路、桥梁、水坝和沟渠,而且指引着民众的精神、思想和心灵。

中东史——巴列维国王的统治与“发展的独裁模式”

1971年巴列维国王发表讲话

复兴党设立50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和15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作为核心机构,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据称拥有党员500万人,而拥护宪法、忠于国王和支持白色革命是加入该党的先决条件。复兴党中央委员会包括几乎所有的议员和内阁成员,首相胡韦达出任秘书长。复兴党发行《复兴报》《工人复兴报》《农民复兴报》《青年复兴报》和《复兴思想报》等多种报刊,操纵和控制诸多政府部门和舆论媒体,同时实行严格的新闻监督,查封与其思想观念不符的出版物。与此同时,复兴党极力削弱什叶派欧莱玛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严格禁止妇女在校园身着伊斯兰教的传统服饰,清查宗教地产的账目,派出大批人员前往乡村宣传“真正的伊斯兰教”。复兴党甚至用传统的伊朗历取代伊斯兰历,进而于1976年将伊朗的纪年由伊斯兰历1355年改为伊朗历2535年,旨在美化君主制的悠久历史。1975年,复兴党操纵的国民议会无视沙里亚的相关规定,将男女青年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从15岁和18岁改为18岁和20岁,并且重申1967年家庭保护法,赋予世俗法庭审理家庭纠纷的权力,尤其对男子的婚姻行为加以限制,规定男子休妻必须提供有效的理由,男子另娶妻子必须征得现有妻子的同意,妇女享有申诉离婚的权利,妇女外出从业无须征得丈夫的允许。

复兴党的诸多举措导致教界的激烈反抗。阿亚图拉鲁哈尼宣布,复兴党的行为违背宪法,违背伊朗人民的利益,违背伊斯兰教的原则。阿亚图拉霍梅尼在伊拉克公开指责复兴党是背离宪法和伊斯兰教的政治组织,号召伊朗真正的穆斯林远离复兴党,声称复兴党不仅侵犯人权、自由和国际法,而且意在毁灭伊斯兰教和出卖国家利益。政府随后逮捕了霍梅尼在伊朗的主要支持者,包括阿亚图拉贝赫什提、阿亚图拉蒙塔泽里、阿亚图拉侯赛因·库米、阿亚图拉拉巴尼·设拉齐、阿亚图拉赞贾尼、阿亚图拉安瓦里、霍贾特伊斯兰卡尼、霍贾特伊斯兰哈梅内伊、霍贾特伊斯兰拉呼提、霍贾特伊斯兰塔赫里等。

巴列维国王建立复兴党的目的,是扩大政治基础,排斥政治异己,消除潜在的政治威胁。复兴党的建立,标志着君主独裁达到顶峰。巴列维国王称:“伊朗人可以选择支持或反对君主制、宪法和白色革命三位一体的基本原则。支持君主制、宪法和白色革命的人应当加入复兴党,致力于实现君主制、宪法和白色革命的目标。不支持君主制、宪法和白色革命的人可以保持冷漠和旁观的态度,然而他们将不得分享伊朗繁荣的果实。至于那些坚决反对君主制、宪法和白色革命的人,将被允许离开自己的国家。”“那些反对宪法、君主制度、国王与人民的革命(即白色革命)的人,只能在监禁和流亡之中做出选择。那些不肯加入这个政治组织(即复兴党)的人只有两种可能:他们或者属于某一非法政党,例如人民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当入狱;或者有幸无需提供出境签证,便可携带护照,去到他们喜欢的地方。”

巴列维当政期间,世俗政治在伊朗政治领域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世俗化构成伊朗政治演进的主流倾向。所谓世俗政治,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不同的政治内涵。巴列维当政期间伊朗的世俗政治,包含排斥教界传统政治影响和强化君主统治地位的双重倾向。排斥教界传统政治影响和强化君主统治地位并非孤立存在的历史现象,两者之间无疑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排斥教界传统政治影响是服务于强化君主统治地位的客观需要,而政治世俗化的逻辑结果则是威权政治的日趋膨胀。换言之,所谓的世俗政治,在伊朗现代化进程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表现为打破传统社会权力分配的二元结构,削弱宗教政治,强化政府职能,进而完善巴列维王朝君主独裁的威权政治。君主政治构成世俗政治的外在形式,世俗政治、君主政治和威权政治的三位一体则是巴列维当政期间伊朗政治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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