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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玄机录——多尔衮与史可法的书牍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3 09:35:43 0

明末甲申之变,思宗殉国后,在南方的大臣乃拥立福王朱由崧于南京。这原非史可法的初衷。当时的小朝廷,对入关的清廷还存在幻想,希望与清人共同对付李自成的部队,事成之后,在北京的清军随即撤出,而将山海关以外的全部土地给予清人作为报偿,并派左懋第等三人出使北京,与清廷谈判。这时清世祖已由沈阳移驾北京,摄政王多尔衮挟战胜余威,决南下之策,气焰正盛,当然不会接受。左懋第等因企图与吴三桂会晤而被拘禁于鸿胪寺。

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二十七日,多尔衮又致书史可法向他诱降。王氏《东华录》仅载“壬子,摄政睿亲王令南来副将韩拱薇、参将陈万春等赍书致史可法”,未载其对史可法之称谓。九月十五日,史可法曾予覆书,首列“大明国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顿首谨启大清国摄政王殿下”(在此之前,吴三桂向清人乞师时尚称“北朝”)。多尔衮、史可法往还之书牍,文笔皆甚宏丽,亦为关心明清掌故者所乐道。可法书的首端,对多尔衮尤为尊崇,尊清正露南明之卑弱。可法书中有云:“从前凤集河清,瑞应非一,即告庙之日,紫气如盖,祝文升霄,万目共瞻,欣传盛事。大江涌出楠梓数十万章,助修宫殿,岂非天意也哉。”侈陈祥瑞,流于怪诞,此岂自欺欺人之时?祝文是写在纸上的,纸随风而飞空,事极寻常。大江涌出楠梓云云,实为明初在南京营建宫殿时的剩余木材,如年久而埋没江滨。下又云:“本朝传世十六,正统相承,自治冠带之族,继绝存亡,仁风遐被。贵国昔在先朝,夙膺封号,后以小人构衅,致启兵端,先帝深痛疾之,旋加诛戮,此殿下所知也。”亦违心乞怜之词。此当指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将杨镐率军攻后金(即后来的清朝)大败一事。攻后金的原因,则为后金先攻陷明之抚顺等地。杨镐无能误国,兵败后于崇祯二年(1629年)被杀。但他并非小人,也不能说是“构衅”。从可法书中看,好像明思宗之杀杨镐,是为了平清人之怒,尤为是非不分。思宗即位之后,何尝不把后金视为劲敌,急欲规复辽东之失地?

昭梿《啸亭杂录续录》卷三云:“纯皇帝(指高宗)常阅睿忠王传,以其致明史忠正公书未经具载回札,因命将内阁库中所贮原稿补行载入,以备传世,真大圣人之所用心,初不分町畦也。”清朝所修《明史·史可法传》中未载两人通书事。至高宗敕修《历代通鉴辑览》时,于“我大清兵西讨李自成,分兵下江南”之提纲下,缀以“先是,我睿亲王多尔衮令南来副将韩拱薇、参将陈万春等赍书致史可法,可法旋遣人答书”语,并备录两书原文。御批云:“幼年即羡闻我摄政睿亲王致书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见其文。昨辑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乃得读其文,所为揭大义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辞严,心实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报书语多不屈,固未尝载其书语也。夫可法明臣也,其不屈正也。不载其语,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语不载,则后世之人将不知其何所谓,必有疑恶其语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命儒臣物色之书市及藏书家,则亦不可得,复命索之于内阁册库,乃始得焉。”下文对可法之孤忠高节,一死报国,极为推崇。明臣尊明,份所当然。今天我们能够得见史可法之答书,还是因为高宗御批之故。《清史列传》原为清代国史馆稿本,亦因高宗有此批示而于多尔衮传中兼录史可法答书。就顺治初年局势而论,清人之必欲吞并全国,史可法以孤臣孽子之心,坚决抗清,双方都极为了当,原非区区笔札能够斡旋。多书中即有“今若拥号称尊(指福王之即位),便是天有二日”语。至高宗时而有此御批,固不失为恢弘明智之睿见。另一方面,也因这时距入关之初已有百年,事过境迁,南明的残余势力已不存在,军事上、政治上不起对抗威胁作用,汉族人士多已受清廷的笼络而归附,才能有此举措,也就是现代话说的“政策”。而任何政策都是历史过程中的产物,总是要和现实适应的。当然,这同时也由于高宗是君临天下的皇帝,事无大小,皆可由他一言而立决。如果换了臣民,即使有高宗那样的念头,也是不敢说的。因为在史可法的答书中,便有许多不利于清人入主燕京的话。

关于多尔衮与史可法书牍的代笔人问题,后者今尚未能确定,有侯方域、何亮工、王猷定、王纲、黄日芳等之说(当以王纲为确。纲字乾维,曾入史可法之幕。详见罗忼烈《两小山杂著》中《史可法〈复多尔衮书〉作者考》)。前者为李雯所作,已无疑义,昭梿《啸亭杂录续录》曾记之。

李雯,字舒章,青浦人。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入清荐为内阁中书舍人。他与彭秉、陈子龙等称云间六子(明代曾析上海、华亭二县地置青浦,清属松江府)。

柳如是未嫁钱谦益时,李雯常相过从,其《坐中戏言分赠诸妓》云:“悉茗(花名)丁香各自春,杨家小女压芳尘。银屏叠得霓裳细,金错能书蚕纸匀。梦落吴江秋佩冷,欢闻鸳水楚怜新。不知条脱今谁赠,萼绿曾为同姓人。”

此杨家小女即指柳如是,因如是初本姓杨,陈子龙诗中称之为杨姬。子龙早年声色诗酒之会,常与李、宋相偕。子龙自撰年谱,于崇祯六年(1633年)条云:“文史之暇,流连声酒,多与舒章唱和,今陈李唱和集是也。”

明亡后,李雯入仕新朝,但颇自疚,子龙则坚持抗清。

顺治二年(1645年),李雯在京作《东门行》寄子龙,并附以书云:“三年契阔,千秋变常,失身以来,不敢复通故人书札者,知大义之已绝于君子也。然而侧身思念,心结百端,语及良朋,泪如波涌。则闻故人颇有恋旧之言,欲诉鄙怀,难于尺幅,遂伸意斯篇,用代自序。”

以仕清为失身,亦见其愧悔之深。其诗有云:“与君为兄弟,各各相分携。南风何飂飂,君在高山头。北风何烈烈,余沉海水底。高山流云自卷舒,海水扬波不可复。”语亦极为沉痛。

陈子龙弟子夏完淳《读陈轶符(子龙)李舒章宋辕文(徵舆)合稿》有二联云:“庾徐别恨同千古,苏李交情在五言。雁行南北夸新贵,鹢首西东忆故园。”苏李指苏武、李陵。后世传有苏李河梁泣别的五言诗,实是伪记。

吴伟业《梅村诗话》云:

(子龙)晚岁与夏考功(允彝)相期死国事,考功先赴水死,卧子(陈子龙)为书报考功于地下,誓必相从,文绝可观。而李舒章仕而北归,读卧子《王明君》篇曰:“明妃慷慨自请行,一代红颜一掷轻”,则感慨流涕。舒章久次诸生不遇,流离世故,黾勉一官,反葬请急,遇卧子于九峰山中,期满北发,未渡江而卧子及祸。舒章郁郁,道死云间。有为诗唁之者曰:“苏李交情在五言。”未尝不寄慨于此两人也。

顺治四年(1647年),陈子龙因抗清在苏州被捕,解送途中,乘隙投水死。《诗话》说的“及祸”,即指其事。吴伟业本人词中的“故人慷慨多奇节”,亦指子龙等死难事,亦含自忏之意。

沈德潜《明诗别裁集》卷十二,录华亭布衣吴骐《书李舒章诗后》七绝:“胡笳曲就声多怨,破镜诗成意自惭。庾信文章真健笔,可怜江北望江南。”沈氏评云:“惜其清才,哀其遭遇,言下无限徘徊。”

花病鹤《十朝诗话》中载,舒章入清,故人万寿祺孝廉以僧服见。舒章望之泣曰:“李陵之罪,上痛于天矣。”故侯壮悔诗云:“我今朱颜丑,何以归故乡。郁陶发病死,谁当谅舒章?”侯氏于顺治八年(1651年),应河南乡试为副贡生,此诗可能是中副榜以后所作,亦含自疚意味。

李雯的南归葬父,在顺治三年(1646年),当时给假很不容易。次年北行,中途得疾,抵京即卒,也就是陈子龙死难(五月十九日)的同一年。故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云:“同一死也,而有轻重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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