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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原来是这样——乱世伍廷芳:七十老翁何所求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1 11:52:01 0

伍廷芳字文爵,号秩庸,1842年生于南洋,其父伍荣彰在当地经商。3岁时,伍廷芳随父从新加坡回广州,后就读于香港圣保罗书院,毕业后担任港中高等审判庭翻译员,尽管他当时年仅20岁,但其月薪已拿到200英镑,这在香港华人圈中非常难得。

尽管译员的收入相当丰厚,但对于志存高远的伍廷芳来说,他并不甘心从事这种辅助性的工作。数年后,他转赴英伦自费留学,后进入伦敦林肯法律学院攻读西方法律。华人入校攻读西方法律者,有之则从伍廷芳始。两年后(1877年),伍廷芳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经专门考试取得大律师资格,由此成为中国近代史上获得法学博士的第一人,同时也是整个亚洲获得大律师资格的第一人。

1876年郭嵩焘出使英国时,伍廷芳曾主动求见,两人相谈甚欢。事后,郭嵩焘两度派人盛请伍廷芳,希望他能留在伦敦协助处理外交事务。但伍廷芳并不愿意只做翻译随员之类的低级职务,而且当时驻英使馆随员的工资只有200两白银,参赞也不过300两,伍廷芳要是回香港做大律师的话,一月收入可达上千两,待遇方面也让他不甚满意。

尽管背后认为伍廷芳“所欲过奢”,但郭嵩焘毕竟是爱才之人,随后即为之专折力争,称交涉事宜非得熟悉英国律法之专才,伍廷芳在英学习律法数年,为急缺的难得之才,但因经费的问题不敢多有支销,希望朝廷能派充其为三等参赞之职,以留在英国效力。清廷接奏后予以批准。

在获知伍廷芳已离开英国后,郭嵩焘心急如焚,随即给驻美公使陈兰彬打电报,称要是见到伍廷芳的话,一定请他立刻回英国,参赞一席已虚位以待。数日后,陈兰彬的副使容闳回电,称伍廷芳并未赴美,无处可寻。郭嵩焘大怒,回电坚称伍廷芳就在旧金山,陈兰彬纯属有意贻误。原来,伍廷芳在伦敦时曾提及陈兰彬邀请他赴美任参赞,因而郭嵩焘怀疑其在背后夺人所爱。

郭嵩焘之后打电报给李鸿章,请他出面劝说陈兰彬忍痛割爱,出让伍廷芳。在李鸿章不肯援手的情况下,郭嵩焘干脆向朝廷上折,称陈兰彬在美多年,熟悉洋务的人才都已被其搜罗殆尽,这次务必请其让贤。由于当时的信息通讯并不发达,郭嵩焘这次其实错怪了陈兰彬,因伍廷芳此时并未赴美,而是先回香港探望家人去了。

郭嵩焘满世界找人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李鸿章的极大兴趣,而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大员也加入争抢人才的行列,李鸿章急忙致函总理衙门,其中称:“近来各口交涉事件日繁一日……泰西各国欺我不谙西律,遇事狡赖,无理取闹……思有以折服之,非得一熟谙西律之人不可,顾物色数年,未得其人”;伍廷芳“虽住香港及外国多年,尚恂恂有儒士风,绝无外洋习气,尤为难得”,“唯闻伍廷芳在香港作大状师,岁可得万余金,若欲留之,亦必厚其薪水”。

李鸿章通过间接渠道了解到,伍廷芳希望年薪能拿到六千两。为将之招揽门下,李鸿章慨然表示,“如承允许,其薪水一切,当会商南洋筹款给发。”总理衙门批复同意后,李鸿章随即与南洋大臣、两江总督商定:“请津、沪两关岁各筹给三千两。南北各口有事,皆可前往襄助。”

为防止中途有人横刀夺爱,李鸿章干脆先下手为强,他派出津海关道黎兆棠亲往香港迎接伍廷芳。李鸿章当时权势煊赫,开出的薪水也令伍廷芳感到满意,加上黎兆棠本是旧友,一番游说下,伍廷芳最终于1877年10月入幕李鸿章门下担任法律顾问之职。

不巧的是,伍廷芳的父亲突然去世,伍廷芳遂按清朝律制丁忧。迟至1882年11月,伍廷芳才北上天津,由此踏上了新的人生旅程。作为北洋通商衙门最通达外情的幕僚,伍廷芳受到了李鸿章的极大重视,但凡洋务与交涉事宜,都少不了伍廷芳的参与。在之后的14年中,伍廷芳参与创办了津沽铁路、北洋大学、北洋武备学堂、电报局等一系列洋务。其中,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条客运、货运两用的唐胥铁路的即由其主持修建。

甲午战争的惨败使李鸿章跌入了人生的低谷,伍廷芳在国内的事业也随之戛然而止。由于在长崎水兵斗殴事件及中日议和谈判中表现出色,伍廷芳于1896年外放为驻美公使,由此开始外交生涯。伍廷芳抵达华盛顿时,美国杂志描述说:“当他从轮船甲板下来时,他立即答应接受访问,证明他自己是更高于最奸狡的记者的对手……这位中国公使是一位新的东方外交家。他是第一位向美国公众致辞的中国公使……”3年后,伍廷芳代表清廷与墨西哥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

清末新政后,伍廷芳于1902年11月奉调回国任外务部右侍郎、会办商务大臣,之后出任修订法律大臣,与沈家本共同主持清末法律改革,成效颇大。中华法系一向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代罚”,其刑罚体系与施罚手段极为残酷,这也成为列强攫取领事裁判权的借口之一。在沈、伍两人的努力下,凌迟、枭首、戮尸等项酷刑被永久删除,中国的法律体系开始逐渐向近代转型。

1907年底,伍廷芳再次出任驻美公使。据随同伍廷芳赴美任参赞的颜惠庆回忆,伍廷芳在美国特别重点阐述两点:一是中国在学习民主国家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进步;二是对富裕的工业国家来说,中国是其工业品的最大潜在市场。伍廷芳二度赴美前夕,某外报曾评论说:“伍廷芳阁下正准备以中国驻美公使身份前往华盛顿,伍廷芳可说是受美国欢迎的人物,他对外交有很高的技巧,对国际事务亦有深刻的了解,他亦很善于掌理事务,使他成为这个古中国的一个最佳代表。他亦很受美国市民的欢迎,他态度和蔼,贵族的举止,随机应变及嘹亮的声线,他在美国十分出名。他受到热烈的欢迎。”

伍廷芳的讲演会给在美留学的顾维钧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记得伍廷芳每次出来,都穿着华丽的中国长袍,罩上一件同样华丽的坎肩,头戴一顶瓜皮小帽:前面缀着大宝石,仪表堂堂,令人难忘。顾维钧称伍廷芳在美国很受欢迎,每次他应邀到美国各地讲演总受到听众的热烈欢迎,有些讲话甚至被载入世界最佳演说集。

1910年初,已近古稀之年的伍廷芳卸任回国,之后寓居上海。但仅过了一年时间,辛亥革命的浪潮再次打破了伍廷芳宁静的生活。上海独立后,新任都督陈其美力请伍廷芳出掌外交。据惜阴堂主人赵凤昌之子赵尊岳回忆,为请伍廷芳出任南方谈和代表,“陈竟长跪以求,伍感其诚,始允就任”。这段史料的真假尚且不论,但曾为清廷二品大员并长期出使海外的伍廷芳投入革命阵营,这对革命士气无疑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伍廷芳与革命党并无深交,1909年他还曾向清廷外务部发电:“访闻近有逆党由南洋电美华侨筹办款项,及有美人代购炸药乘美国丸飞赴香港,转运京师各省,希图举事。除密饬各领切谕商工勿为所惑,乞密饬严防”。伍廷芳此时正在驻美公使任上,此乃职责所在,毋庸多言。至于此次投入革命阵营,如果仅仅是“感于陈其美的诚意”恐怕失于简单,更大的可能是,伍廷芳对颟顸无能的清廷彻底失去了信心,特别是臭名昭彰的“皇族内阁”出台后,其长期郁结的怨气终于令他做出了此等非常之举。

据当时在上海都督府工作的余芷江回忆,“沪军都督府成立后,领事团不承认,也不否认。都督府送照会去,领事团只是收下而已”,领事的公事上对沪军都督府的称呼起先总是用“乱党”,后经伍廷芳的交涉,上海领事团才改用“革命党”。从各种记载来看,列强外交官对伍廷芳的“倒戈”颇多非议,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在报告中称伍廷芳“喋喋不休”,“态度颇为傲慢”,其“态度已使各国领事产生不少恶感。”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称“伍廷芳秉性难移,喜出风头”,并说他是个“在香港当过律师的饶舌的老家伙”;英使馆武官柏来乐则说伍廷芳不过“是一个闲扯淡的家伙,不是一个倡导革命的人。”

伍廷芳的转变并非没有原因。与其他有识之士一样,伍廷芳清楚的认识到,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千年大变局”时代,帝制已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唯有民主共和才能带领中国走出困境,并最终走向强大富强。之后,伍廷芳与张謇等人向摄政王载沣联名发电:“……为皇上殿下计,正宜以尧舜自待,为天下得人。倘荷幡然悔悟,共赞共和,以世界文明公恕之道待国民,国民必能以安富尊荣之礼报皇室,不特为安全满旗而已。”

南北议和中,伍廷芳明确表示,清廷“据君位已二百余年,使中国败坏至于如此……为今之计,中国必须民主,由百姓公举大总统,重新缔造……今日尔我所争者,一国之事,非一民族一省一县之事”,北方代表唐绍仪听后深以为然:“共和立宪,我等由北京来者无反对之意向。”由此,南北和谈最终促成了清帝退位。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伍廷芳被任命为司法总长,这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广肇公所潮州会馆就致电孙中山与参议院,称“武汉起义,各省以伍、温(宗尧)二公中外信仰,举为外交长并议和全权代表。今就政府甫成,忽遽易人,中外疑惑。闻王君宠惠为辞外交,可否仍归伍、温二公担任,以释群疑,而维大局,民国幸甚”。美侨创办的英文《大陆报》记者也向孙中山提出质疑,孙称此举“并非失察”,并说:“惟吾华人以伍君法律胜于外交。伍君上年曾编辑新法律,故于法律上大有心得,吾人拟仿照伍君所定之法律,施行于共和民国。”

王宠惠于1905年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也曾像伍廷芳那样考取英国律师资格并被选为比较法学会国际会员,但此时年仅31岁,也没有任何的外交经验,论资历远不如伍廷芳。受命后,王宠惠自己也没有底气,后向孙中山请辞,孙却给他打气:“吾人正当破除所谓官僚资格,外交问题吾自决之,勿怯也”。这段话,似乎可以理解成孙中本人要直接掌管外交而不希望由一位年事高者来染指。

伍廷芳的反应还算豁达:“予视两者(指外交与司法总长职位)无甚差异,无所好亦无所恶”。在舆论仍议论纷纷时,伍廷芳特意致函粤籍人士,希望他们以革命大局为重,不必萦怀于地位官职而损坏革命事业。当然,若论外交经验与阅历,已是北方议和代表的伍廷芳出任外务总长自具优势,而且工作上也更有连续性。数年后,伍廷芳曾隐约表达了自己的积怨,称孙中山任用留学生“不加甄别”,“委以总次长之要津,或专成之重寄。”

在清帝退位谈判的关键时刻,伍廷芳曾与孙中山发生激烈冲突。原来,1912年1月18日,孙中山突然提出五条“要约”命伍廷芳转达袁世凯,其中要求清帝退位后,一切政权同时消灭,不得私授其臣;北京不得更设临时政府;清帝退位后须取得各国承认之回章。如此,他才向临时参议院请辞并公举袁世凯为大总统。

之后的数日内,孙中山连发五电,对五条要约反复修改,尽管伍廷芳等人一再劝导与反对,但孙中山仍于1月22日将其“要约”以通电的形式公诸报端,此举无异于将革命党人与袁世凯所做的幕后交易全部曝光,势同“最后之通牒”,这不但令袁世凯陷入了极端尴尬的境遇,也令伍廷芳等谈判人员颜面全失。事后,伍廷芳愤而电辞议和代表之职,后经人转圜才继续承担议和重任。

伍廷芳出任司法总长的时间很短。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他不曾参与袁世凯的北京政府,与革命党的关系也并未亲近。鼎革之初,被誉为“民国缔造者”的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声势浩大,不少人以此为从政的终南捷径,但伍廷芳却对此并不热心。相反,他介入了几个与国民党相对立的党派,在后来的“二次革命”中,他对革命党的行动也绝不赞成。袁世凯死后,伍廷芳才积极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直到1922年6月陈炯明叛乱时受惊而逝,终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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