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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后的政策与爱情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5-27 20:56:37 0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是著名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后丰收的一年。她不仅找到了推行改革的方法,还找到了一个美妙的情人。

太皇太后姓冯,出生于汉人家庭。中国古代对后妃的要求是贞淑沉静,这和冯太后完全不沾边。太后情欲旺盛,权力欲极强。

她的丈夫文成帝拓跋濬在世时,夫妻恩爱,伉俪和谐。文成帝死时,皇后差一点自杀殉葬,幸亏人们将她救了下来。

但她不甘心做一个传统的寡妇,在辅佐养子献文帝拓跋弘的同时,在政治上,她干净利落地除去了权臣乙浑,临朝听政;而在感情上,她更是频频招纳情人入宫私会,丝毫不顾忌人们的闲言碎语。

献文帝实在看不下去了,借故诛杀了太后的情人李弈。冯太后大怒,逼迫十八岁的小皇帝让位给他虚岁五岁的皇太子拓跋宏,是为孝文帝。于是冯太后变成了太皇太后,献文帝变成了太上皇。

五年后,冯太后干脆杀死了献文帝,取得了对帝国的完全控制权。孝文帝时期,冯太后的风流韵事仍然层出不穷,皇帝对此不仅不反对,还与太后的情人们和平相处,即便太后死后,也仍然善待他们。

孝文帝时期,冯太后进行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孝文帝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北魏实行了整顿吏治的班禄制改革。在这之前,北魏的中央官员都没有俸禄,官僚阶层依靠许多不正规的手段,如战争劫掠和霸占土地获得收入。随着战争的远去,官僚阶层没有了战利品,更多地依靠骚扰民间来获得收入。太后决定给官员发薪水,而发薪水的钱则来自民间征收的一笔特别税。

为了从民间征税,太后在第二年启动了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百姓去耕种,才能获得足够的税收。可是,分地进行得并不顺利。要给百姓分田地,必须掌握户籍资料。可是北魏的统治者还不知道怎么去统计和管理户籍,土地改革也就无法顺利推进,税收不能如期收缴,官员的俸禄无法落实。如果继续依靠劫掠式财政,那么北魏就称不上是一个文明的王朝,只是游牧部落的变种而已。

一位名为李冲的官员时任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上表提出了建议:如果要顺利推进一系列的改革,那么首先要创建起社会基层组织,在县以下设立三级村民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基层的户籍和税收管理。

李冲容貌俊美,又满腹文采,让冯太后眼前一亮,她明白自己不仅多了个好帮手,还有了个好情人。此后,李冲在太后的宠爱之下迅速上升为政治明星,他的建议也成了太和改制的有力收笔。这次改制代表着北方文明的重建,也是北方压倒南方的起始。

公元4世纪初,当南方的东晋和南朝政权苦苦挣扎于旧秩序之中时,北方的中原、关中、河北地区却处于五胡乱华之后的混乱时期。

胡人们只熟悉草原的规则,创建的国家与其说是政权,不如说是部落,原来社会中成熟的结构一一被打破、消灭,而新的结构只能从无到有地逐渐创建。

如同欧洲从中世纪逐渐向文艺复兴过渡一样,重建需要漫长的时间,但也带来了新的机会:北方摆脱了汉代之后长达八百年的制度累赘,可以不背历史包袱地重新设计一套新制度,轻装上阵。

北方的重建在前秦的苻坚时期达到了一个小高潮。苻坚任命了汉人王勐,引入了汉人的朝廷模式。然而王勐死后,苻坚在淝水之战中失败,前秦分崩离析,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巩固制度化的成果。

北方的第二次重建属于孝文帝所在的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公元386年),淝水之战三年后,鲜卑人重新创建代国。在此之前,这群鲜卑人曾经被前秦吞并,借着前秦崩塌的机会,魏太祖道武帝拓跋圭再次崛起。

在孝文帝之前,北魏的制度是一种混合着游牧色彩和农耕文化的特殊模式。很多时候,统治者们仍然对牛马、乳制品有着特殊的偏爱,他们的官僚阶层与其说是官员,不如说是部落首领。

但是,随着与汉人接触日久,北魏的统治者们已经意识到,作为马背上的少数民族政权,要想站稳脚跟,必须放弃草原思维,学会新的农业精神。与北方的其他许多少数民族政权不同,早期北魏的统治者虽然也以血统为傲,但他们很早就学习汉族人的经济发展方式,强调农业的重要性,试图创建稳定的户籍制度和耕作制度。

魏太祖在建国之初就在北方采取了屯田措施,生产粮食,保证军队的后勤供给。为了鼓励农耕,他一方面做表率亲自耕田,另一方面将战乱中空置的农田重新分配,并设立行政区划,尽快地发展农业。

太祖之后的历代皇帝也特别重视农业和户籍。世祖太武帝时期开始整理户籍,高宗时期有了中央官员巡查地方的制度,显祖时期则废除了除农业税之外的杂税,减轻了民间的负担。这一步步的措施反映出北魏统治下的北方社会从战时状态恢复到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

延兴元年(公元471年),孝文帝即位时,他的父亲献文帝已经是位虔诚的佛教徒,而云冈石窟也已经在首都平城(今大同)开凿了十一个年头。北魏的官僚系统进一步成熟。这时,作为汉人代表的冯太后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就成了巩固制度建设成果的关键因素。

孝文帝活到了公元499年,他统治期间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统称为“孝文帝改革”。改革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公元490年之前,冯太后在世时主持的,以经济和政治制度改革为主;另一阶段是冯太后去世后孝文帝独自主持的,以汉化为主要特征的改革。

历史上对孝文帝的评价不一,因为这两阶段的改革是有分裂的。

虽然冯太后本人是汉人,她的措施却并不激进,都是切合实际、以解决问题为主的。

当冯太后死后,孝文帝亲自主持的改革大都带有很浓的意识形态特征,比如改汉姓、穿汉服、禁胡语等。这些改革(除了迁都)虽然看上去很激进,却没有太大的必要性,还很容易造成北魏皇室的分裂。果然,在孝文帝之后,北魏的保守和改革两派分歧更加明显,最终造成了不可弥合的分裂局面。

由此,北魏无力统一整个中国,将机会留给了继承者隋唐。而隋唐最核心的经济制度,在北魏一代就由冯太后设计好了。

延兴五年(公元475年),在太上皇献文帝还没有驾崩时,冯太后先导性的改革拉开了帷幕。由于北魏的地方官僚制度不够完善,各级政府都以搜刮的方式向民间摊派税收。县一级的政府负责收税,但是州和郡的政府也不时跳出来直接向人民征税。政出多头,意味着中央政府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财税体系。

冯太后下令,未来的税收只能由县政府征收,由其他级的政府监督调运中央,再由中央政府统一调拨财政,供给各级政府使用。

这次改革使得皇帝逐渐创建了一套中央集权的财政规则。然而它引起的新问题是,当各级政府没有权力擅自征税,财政由中央统一调拨时,中央就必须把各级政府的办公经费、官员薪水都承担起来。

到这时为止,北魏的官员仍然没有固定的薪水。与后来的元代一样,朝廷的官员依靠战争和劫掠获得第一桶金,占领大量的土地,再把土地租出去获利,或者放贷实现财产增值。

冯太后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做法是无法长久维持的。官员们每天都在操心自己的财富,就无心为国家付出全力。

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她推行了官员俸禄的改革。这次改革首先叫停官商勾结现象,“罢诸商人,以简民事”。让官员从掠夺和资产经营中退出来,由政府提供俸禄,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惩处那些劫掠、贪污的官员。

不过,俸禄改革又引出了新的问题:政府必须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才有钱去发薪水。为此又要实行税收改革,政府向每户多增收三匹帛、二斛九斗粟的税,充作官俸。

北魏原来每户的税收为:帛二匹,绵二斤,丝一斤,粟二十斛,外加帛一匹二丈存在州郡库内,作为政府的户调外收入。政府收官俸税之后,调外费也加到了两匹。

冯太后的做法,相当于要民间付出一定的代价,来换取官员不再随便掠夺经济,从而稳定社会环境。按照现代的说法,政府正式从“流寇”转化为“坐寇”。

由于俸禄改革牵扯到增税问题,如何扩大税基就成了太后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北魏时期,由于北方经济刚刚从战乱中恢复,许多土地都没有人耕种,而许多流亡的人们却没有土地可以耕种。

王莽、司马氏都曾经盼望着进行一次彻底的土地改革,把土地私有制废除,改为公有制和均田制。但可惜的是,在他们的年代,由于土地关系错综复杂,改革根本不可能进行下去。而北魏的统治者最初并没有想到要进行改革,只是,北方特殊的状况,反而给了他们进行彻底改革的舞台。

北魏时期,由于游牧民族刚刚在中原定居不久,对于汉文化充满了憧憬和敬畏,而汉代所整理的儒家典籍更是被他们奉为圭臬。所以,汉儒们理想中的土地公有制和均田制歪打正着地在游牧民族手中复活了。

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大臣李安世建议,由政府主导土地改革,将天下的土地分配给人民。为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

政府规定:男子年满十五岁,就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四十亩的露田,女子减半,另外,每户凡拥有一头耕牛可以得到三十亩土地,但每户的上限是四头耕牛,超过此数,再多的牛也不增加授田了。另外,考虑到土地轮作制,可以多授一倍的田用于土地轮休。受田人去世后,政府将露田收回,授予其他人。而耕牛如果死去,政府也会相应把因牛而分的土地收回。

除了露田之外,还有桑田。当时,家家户户都需要养蚕,桑树成了一种重要的资源。但是,桑树是一种长效的经济作物,桑田不适宜流转,所以桑田的受田人死后,政府并不收回,而是传给受田人的子孙。最初时,桑田授予每人二十亩,要求种桑树五十棵、枣树五棵、榆树三棵。不适合种桑的地区,每人只授田一亩来种枣树和榆树。

另外,生产麻布的地区还有麻田十亩,女子减半。除了这些田,还有每三口一亩的宅基地,三口人六百平方米的住宅,比现代人都宽松得多。

另外,地方官员也有公田,刺史授予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都是八顷,县令、郡丞六顷。官员离任时,必须将全部公田交付给他的继任者。

这些规定总的来说像一个计划经济的大盘子,类似于1978年之后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可以想见,在配田之初,人们耕种土地的积极性大涨,因而产量大大提高。

不过,随着全国开始推行配田,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最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发现自己根本摸不清楚经济的底。孝文帝初期刚刚取消了州、郡、县胡乱征税的局面,规定由县统一征税。但是县这个行政单位仍然太大了,政府很难对每家每户进行细致的管理。而统计田地和人口、分配田地、征缴税收都需要巨大的人力才能做到准确无误。

可以说,均田制如果要实行得好,政府必须有一个实时更新的数据库,其中有人口、户籍和土地的详细数据。北魏粗糙的政府机构无力建设这个数据库。

到了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后来成为太后情人的李冲提出了最后一项改革:三长制改革。

所谓三长制,就是在县以下设立半自治机构,来负责一部分中央政府的行政工作,同时也可以实现民间经济的自我管理。在任何一个稳定的时代,虽然皇权不下县,但是,县以下都存在类似的半自治机构。

北魏的三长制是:五家设一邻长,五邻设一里长,五里设一党长。三长要求挑选当地有威望的人担任,并享有一定的免徭役优惠。三长负责厘清土地和人口状况,征收土地税和户调。所谓户调,就是除了粮食产出之外,以户为单位来征收的农产品,主要是布匹。

李冲的提议得到了太后的肯定,却遭到了其他官员的激烈反对。中书令郑羲说:“你可以不听我的,去尝试你那一套,但是失败之后一定会明白我说的才是对的。”

官员们之所以反对,在于官员其实是霸占土地、隐匿户籍的大头,如果政府通过立三长来统计数据,那么受到损失最大的是官僚阶层。在官员的带动鼓噪下,整个社会也充满了不安。其实,任何变革的时刻,人们都更倾向于保守的选择。

冯太后看到了问题的症结,坚决把改革推行了下去。

结果证明,改革的成就是巨大的。在改革前,由于是按户纳税的,许多人为了逃避税收,一个家庭往往聚集了几十口人。由于户数太少,平均下来,每户达到二十多斛。没有那么多人口的贫困小家庭根本缴不上税。改革后,大家庭拆成了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每一对夫妇纳税帛一匹、粟二石,绵、丝等杂物也一并取消。这样的改革对于穷人非常有利。

三长制的执行让政府的土地改革顺利推行了下去,获得了土地的人民瞬间享受到了好处,对于政策也不再质疑。

随着三长制的确立,北魏得以查清了统治范围内的人口和土地资源,政府有了广阔的税基。

查明税基是一个政权走向正规的标志,但同时,查明税基在集权时代又是一把双刃剑,政府收税过于容易,就容易收过头。比如隋代将人口数字落实得清清楚楚,收税很容易,结果隋炀帝就花费无度。唐太宗和隋炀帝一样东征高丽,对民间经济破坏很大,但由于唐代查不清人口,征税难度大,反而对民间形成了一定的保护。

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冯太后去世。孝文帝对冯太后十分依赖,他屡次下诏悼念这位把他亲手带大的老太后,并守孝三年表达哀思。

然而在政策上,对太后的依恋却让孝文帝显得更加偏激。取汉名、迁都、穿汉服、禁胡语等一系列政策直接导致了北魏朝廷内部的对立。孝文帝死后,北魏又坚持了二十五年,就卷入了六镇叛乱的大旋涡。依靠镇压六镇叛乱而崛起的尔朱荣控制了政权,其后,高欢擅权,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又分别被北周和北齐所取代。

北魏虽然亡国,冯太后的改革却跨越了朝代的界限,被北齐和北周继承。在土地分配问题上,北齐和北周大致采取了北魏的做法,只是偶尔做一些小小的修改。而隋代又继承自北周,接纳了北周的财政制度,再将整个制度传给了唐代。北魏冯太后的改革通过一系列的传承,影响了中国最伟大的皇朝。

从制度意义上看,冯太后的功劳远远超过唐太宗,是从北朝到南宋这一千年里,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第一人。

表4:北朝至隋唐的土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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