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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时期的加税经济学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5-27 20:56:28 0

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以唐玄宗为代表的盛唐时期正式结束。

在叛乱爆发之前,唐代的财政失衡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只是掩盖在表面的繁荣之下。而叛乱爆发之后,政府的财政问题迅速以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暴露出来。

在叛乱前的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唐代中央政府统计的总人口一共有八百九十万户,近五千三百万人。但是叛乱之后,中央政府能够控制的人口数量迅速下滑,几年后的上元元年(760年),只剩下一百九十三万户、一千三百万人。户数不到几年前的四分之一,人口不到三分之一。

更麻烦的是,在这一百九十三万户、一千七百万人中,有一百一十七万户、一千四百六十二万人(老弱病残和特权阶层)是不需要缴纳租庸调税的,只有七十六万户、二百三十七万人来承担整个唐帝国庞大的租庸调税。

由于每个人承担的税率不可能大幅度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锐减为玄宗时代的三分之一左右。之所以叛乱前后人口差别那么大,并不是战乱中死了这么多人,而是因为中央政府已经失去了控制力,许多人游离于政府的户籍统计之外了。

“安史之乱”对唐帝国的打击不仅仅是军事上的,更大的打击在于切断了唐帝国的行政中心和经济中心。

唐朝一代,行政中心仍然是首都长安所在的关中平原(今陕西地区),而经济中心则变成了东南方以扬州为中心的江淮地区。扬州是唐代运河的南方起点,南方的粮食都汇集到这里,再通过运河转运到汴州(今开封),从汴州沿黄河、渭河到达长安,或者走黄河、洛河到达洛阳。

安禄山从范阳(今北京附近)起兵南下,占据了中原地区,逐渐切断了首都长安(行政中心)与东南地区(经济中心)的联系,东南的粮食无法到达长安了。所以,战争爆发后,首先破坏的是中央政府的财政动员能力,让它无法利用帝国的物资来供养军队,对抗叛军。

在安禄山的逼迫下,唐玄宗仓皇逃往四川,他的皇太子李亨北上灵武称帝,决心平叛,是为唐肃宗。

在肃宗的领导下,唐帝国进行了一场财政上的生死时速。随着中央财政收入减少为原来的三分之一,而军费开支却比之前还要庞大,唐肃宗必须抛开所有的顾虑,想尽一切办法从能够控制的区域内搜刮财政。

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公元756年肃宗即位后,首先想到的是从商业上寻找补贴。在此之前,唐代的税收主要针对农业,叫租庸调制,也就是对土地收取一定的租税,再对农户收取“调”(农产品税,以麻布和丝绸为主),并征发每年二十天的“庸”(劳役)。

对商业,唐政府一直采取开放的态度,商业税的税率很低,且不是主要税种。正因为此,唐代的商业一直比较发达。

为了支付军费,肃宗派遣御使郑叔清前往还效忠于中央政府的江淮、四川地区,一次性向富商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资产税,即率贷。除了这两个地区,效忠于中央政府的其他区域也在集市和关卡向商人征收贸易税,凡是一千钱以上的货物都必须缴纳。

对商人征收重税,是唐代税制变化的初步尝试。

但对商人的临时性征税仍然无法满足庞大的军事开支,皇帝必须另想办法。这时,一位叫作第五琦的官员出现了,他建议设立一个新的职务:租庸使。租庸使坐镇经济上最富庶的江淮地区,责任就是寻找一切税源,比如吴地的盐、蜀地的麻和铜。租庸使征收完毕,并不直接将盐、麻和铜运送到朝廷,而是就地卖掉,换成土特产运输到其他地方卖高价。

由于史思明已经占领了运河枢纽,中央政府的物资已经没有办法通过运河和黄河运来了。于是,中央政府开辟了另外一条道路,从长江走汉水到襄阳,再从襄阳继续走水路到汉中,从汉中走陕西的凤翔。这条水路难度大,运力小,所以换成土特产可以降低重量,既减少了运输成本,又多卖了钱。

租庸使的出现又导致了另一个现象:原本唐代的正式官制以三省六部制为主,各位官员各司其职,但皇帝由于临时性的需要,利用租庸使绕过了正式官员直接办事,就破坏了政治制度。从这以后,各种各样的“使”职大批出现,这都是皇帝为了避开三省六部而设立的事务性官员。到最后,政府的权力反而转移到了这些人手中,将正式官员晾在了一边,造成了庞大的冗员和办公效率的低下,从而加剧了财政的困难。

唐肃宗之后,唐代掌管经济的使职官员林林总总,蔚为大观。《旧唐书》列出的有:转运使、租庸使、盐铁使、度支盐铁转运使、常平铸钱盐铁使、租庸青苗使、水陆运盐铁租庸使、两税使,等等。每一个使职都拥有着或大或小的权力,由皇帝直接授权,超乎正规的官僚体系之上。

但仅仅依靠商业税仍然无法满足政府的需求。第二年,在郑叔清和宰相裴冕的提议下,唐肃宗开始卖爵。人们只要向政府交钱,就可以得到皇帝颁发的证书,被授予一定的官勋称号。除了卖爵之外,朝廷还贩卖一切有变现价值的证书。比如,唐代已经实行了科举制度,考生考取后就有了相应的出身,在未来可以做官或者获得社会地位,在唐肃宗时代,人们只要交钱就可以获得明经科出身。

唐代对和尚、尼姑和道士的数量都有严格的限制,因为他们都是免税的,每个僧人都要持有经过中央政府认可的度牒。唐肃宗出卖度牒,凭空增加了许多僧道。对于商人阶层,肃宗则向他们贩卖免役权,免除他们的徭役。

这些做法无不是短期行为,会导致长期的问题。不仅会让许多不合格的人挤入官僚队伍,同时,免税、免役权还会让政府丧失更加长远的财政收入。

唐肃宗借助回纥人收复了两京。然而,皇帝发现财政支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他不仅要养活唐代的军队,还要补贴回纥人。

此刻,全国各地的人都跑到朝廷来要钱。唐肃宗并不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他从小养在十王宅中,每天都为躲过宫廷的各种阴谋诡计而战战兢兢,没有机会接触政治的实务层面。战争时期的混乱已经令他精疲力竭,他发现卖僧牒的收入刚刚入库,各种将领纷纭而至,一下子把钱抢得一干二净,不管如何拼命地寻找财源,都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唐朝廷的财政储备一般是放在一个叫左藏库的仓库里,财政支出和监督有着严格的规定。平常由太府掌管,由尚书的比部审核。皇帝只是过一段时间接到一次汇报,却无法控制具体的每一笔开支。第五琦看出了皇帝的恐慌,建议将帝国的财政库藏从左藏库移走,送进皇家的大盈库。

大盈库一般是作为皇室生活开支的,皇帝更加容易控制。皇帝将国库“私有化”,这进一步破坏了唐代的财政系统。

与政府财政私有化同时进行的,还有第五琦推出的两项影响深远的改革措施:实行货币贬值和创建国有企业。这两项措施终于破坏了唐代初期宽松的经济氛围,回归到汉武帝时期的传统。然而,这两项改革又毫不令人感到意外,当唐代政府损失了三分之二的财政收入之后,不能仅靠卖爵、搜刮等短期手段来解决长期的财政问题,必须系统地寻找到大规模的财源,来对冲土地和户籍税的下降。

在唐肃宗之前,除了高宗时期短暂打过货币的念头,大部分的唐代帝王都尽量保证官铸货币的足值,维持价格体系的稳定。肃宗之前,社会上唯一流通的官方货币叫“开元通宝”,每一千枚重六斤四两。

为了获得额外的财政收入,肃宗新发行了一种货币,名称是“乾元重宝”,这种钱的重量是千枚十斤,面值却是开元通宝的十倍。也就是说,通过发行新币,将货币贬值了六点二五倍。

第二年,肃宗再次出手,发行了千枚重二十斤的“重轮乾元钱”。这种钱有两道边,每枚价值开元通宝五十枚,在乾元重宝的基础上,再次将货币贬值了二点五倍。

货币的贬值造成了物价飞涨,开元通宝钱也在市面上迅速消失,一部分被藏在家里舍不得用,另一部分被人拿去熔化掉,再偷铸成重轮钱和乾元钱。

社会价格体系的混乱,迫使肃宗不得不屡次调整货币的币值。

由于开元通宝的价值被低估,他第一次调整了币值,规定一枚开元通宝价值十文,而一枚乾元重宝价值三十文,一枚重轮钱价值五十文。

这时候,“文”这个货币单位第一次被虚化了。以前,每一枚货币就是一文,可现在流通的三种钱,最小的开元通宝也价值十文,却没有代表一文的货币。人们第一次有了文是货币单位,不是货币本身的概念。

这次币值调整引起了进一步的通货膨胀。各地的铜器都被人们拿去偷偷铸钱了。京城更是达到了人人偷铸的程度。为了防止私铸,官府四处抓人。郑叔清当京兆尹时,曾经一个月内杀了八百人,都无法止住这股风潮。

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肃宗皇帝再次做出稳定币值的努力,将三种钱的币值分别改为十文、十文、三十文,但混乱依旧。

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唐肃宗死去,他的儿子代宗继位。代宗继位后,首先将改革的矛头对准了父亲定下的货币体系。他下令将开元钱和乾元钱等值流通,并废除了重轮钱。

代宗的改革得到了民间的配合,很快,乾元钱和重轮钱都退出了流通领域,只剩下开元通宝继续流通。民间经济暂时从金融混乱中走了出来。

初唐和盛唐时期是少有的商业开明时期,中央政府不设立国有企业,不参与盐铁的经营,只收取一定的税额。

到了肃宗时期,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将财政增收的目标定在了盐业上。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新盐法推出,政府下令垄断产区,招收游民开采盐业。开采的盐由政府统一收购,不准私卖。后来,随着“安史之乱”的平定,第五琦担任了各州的榷盐铁使,在全国范围内(中央政府还能够管辖到的区域内)实行盐的专卖。

盐铁专卖是肃宗财政聚敛中最成功的改革。在专卖之前,每斗盐只值十文钱,专卖之后涨到一百一十文,整整上涨了十一倍,其中的差价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

更为夸张的是,随着对私盐打击的加强和各种官僚机构的不断庞杂,盐的价格还将进一步上升。到了代宗时期刘晏掌管盐铁事务时,盐的批发价最高已经达到三百七十文,而零售价格还要高一倍。

当然,随着盐业专卖、缉私等制度的常态化,盐业收入中很大一部分都消耗在了制度上,并没有作为中央财政收入用到实处。否则,盐业在国家财政中的占比还会更夸张。

与汉代相比,唐代的冶铁业过于发达。从技术上,政府已经没有办法再垄断经营,基于这个原因,这个行业没有出现垄断。

唐肃宗死后,“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尾声。唐代宗继位后,开始考虑帝国财政的正规化问题。

代宗所面临的局面仍然复杂,由于在镇压“安史之乱”中大量使用回纥兵,政府必须对回纥人进行安抚,每年送马十万匹、锦帛百万匹。在他的任上,吐蕃人也乘机从西藏进入了青海、新疆、甘肃一带,甚至在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占领长安长达十五日。加上皇帝无法掌控领土内所有的土地资源,政府的开支仍然紧张。

但与他的父亲不同,代宗更注重财政的可持续性,除了吐蕃入侵京城的短暂时期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没有实行劫掠式的财政措施。

他放弃父亲所有失败的改革措施的同时,把当年成功的改革措施保留了下来,甚至推行到了极致。肃宗发现的两位理财天才——第五琦和刘晏,也是代宗理财的左膀右臂。

代宗的改革重点落在两个方面:加强专卖制度,加强对土地税的开发。

代宗任用了刘晏来管理盐业垄断。刘晏借助民间资本,创建了一条官僚资本的产业链,由政府垄断源头,再由官商资本贩运到全国各地,政府则为这些大资本提供免税待遇。两者的勾结使得政府把对盐业的控制权延伸到了全国各个角落。

在刘晏任上,政府的盐利从一年四十万缗涨到了六百余万缗,增长了十五倍,占了政府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从宫廷开支到军饷、百官俸禄,都要依靠刘晏的盐业。

除了盐之外,代宗还逐渐创建了酒业专卖,唐代的专卖制度进一步复杂化。

在创建专卖制度的同时,唐代宗在土地税上的开发上也没少动脑筋。

在“安史之乱”前,唐代的税制主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著名的租庸调制,另一部分人们了解很少,叫地税和户税。

租庸调制是依据人民的户口来征税的制度。唐代有着严格的户籍系统,一个人一生要享受一次政府分配土地的待遇,而他的户口就落在分配土地的地方。原则上来说,一个人不能离开户籍所在地,每年都要在这里纳税。

但随着战争爆发,许多人都流亡到了其他地方,而一个人就算到其他地方住下,由于户籍还在原地,也不需要缴纳租庸调税。

由于户籍混乱,唐代宗更看重以居住地和土地来纳税,加强了地税和户税系统的管理。

在唐代宗时期,地税的税率比“安史之乱”前增加了五倍。在唐玄宗的开元盛世时期,地税的税率是每亩二升,但是到了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政府试图在关中推行每亩收成十分之一的新税率,四年后,又确定为好地每亩一斗(十升),坏地每亩六升。过了一年,每亩又在这个基础上加了一升。

除了地税,户税系统也增加了至少一倍。

除地税和户税之外,还有许多苛捐杂税,最典型的是青苗税。每年庄稼还只是青苗时,政府最初每亩收十文,到后来变成每亩收十五文、三十文。

通过对土地和户口加税,以及政府垄断经营,代宗逐渐恢复了脆弱的财政平衡。然而,这种平衡是如此脆弱,禁不起折腾,而它面对的,却是强大的藩镇势力和复杂的国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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