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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7-08 14:19:06 0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北魏 鸟纹铜牌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北魏孝文帝像

北魏太和十年(486),李冲提出设立三长制的建议。经过激烈争论,在冯太后的支持下,得以推行。党里邻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制配合均田制,使荫庇户口脱离宗主,成为均田制下的农民,对于发展生产,增加政府赋税收入,起了作用。三长制和均田制一样,在北魏当时条件下,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巩固中央集权的政权,是有积极意义的。这篇小文,试图从户口数这一侧面,考察三长制实行之后,减少苞荫户口的切实成果,为研究三长制提供一点资料。

宋泰始元年(465),宋明帝刘彧杀死侄儿前废帝刘子业自立,邓琬拥立明帝的另一个侄儿年仅十一岁的晋安王子勋为帝,在江州寻阳起兵,进攻建康。子勋颇有号召力,不少地方的长官纷纷起兵响应,反对刘彧在建康的政权,形成了“四方皆附寻阳,朝廷唯保丹杨一郡”的局面。刘彧终于战胜了刘子勋,但由于他处理不当,原即首鼠两端,观望于建康和寻阳之间、刘宋和北魏之间的北方沿边几州的大将,如豫州(《宋书·索虏传》作司州)刺史常珍奇、徐州刺史薛安都、兖州刺史毕众敬、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崔道固,先后投降了北魏。《宋书·州郡志》说,“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为虏庭”,但未标明具体年份。《宋书》本纪在明帝泰始二年(466)概括起来说,“于是遂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地”。《通鉴》一三二考异认为《宋书》本纪不确切,据《魏书·献文帝纪》,常、薛、毕三人以地降魏在天安元年(466),而沈、崔两人“举州内属”在皇兴元年(467),所以《通鉴》把宋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地这件事系于泰始三年。司马光这样处理是正确的。《魏书·释老志》也正是说,“是年〔天安元年〕刘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来降。明年,尽有淮北之地”。关于刘宋失地的具体内容,胡三省说,“淮北四州:青冀徐兖;豫州淮西:汝南、新蔡、谯、梁、陈、南顿、颍川、汝阳、汝阴诸郡也”。所谓淮西,实际也是指皖北豫东淮河北岸一带。这些州郡的户数和口数,见于《宋书·州郡志》,而《州郡志》称“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464)为正”,所以这些数字恰是归属北魏之前三年的统计,三年之间不至有大增减,淮北这些州郡入魏以后,户口数又见于《魏书·地形志》。《地形志》说,“永安末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543—549)之世,以为志焉”。这些州郡都在东魏疆域之内,所以武定时的户口统计数字也应当是比较可靠的。

南朝这几州的刺史以地降魏以后,那里的居民是否有人不愿臣服鲜卑,因而南迁呢?回答是个别地方的人民确曾南逃。《魏书》五〇《尉元传》载,延兴三年(473)南朝派遣军队“寇淮北诸城”,被尉元击退。“元表淮阳郡上党〔宋属徐州〕令韩念祖始临之初,旧民南叛,全无一人。令抚绥招集,爱民如子。南来民费系先等前后归附,户至二百有余”。又卷四〇《陆馛传》载,“时刘彧司州刺史常珍奇以悬瓠内附,而新民怀去就。馛衔旨抚慰,诸有陷军为奴婢者,馛皆免之。百姓忻悦,民情乃定”。《北史》本传文同。传中所谓“新民”的地域范围颇不明确。《通鉴》一三一记载此事说:“淮西七郡民多不愿属魏,连营南奔。魏遣建安王陆馛宣慰新附民。有陷军为奴婢者,馛悉免之。新民乃悦。”所谓淮西七郡,胡注说是汝南、新蔡、汝阳、汝阴、陈郡、南顿、颍川。《通鉴》明确提出淮西七郡,必然是在《魏书》、《北史》以外另有根据。我们由此可以知道,刘宋豫州淮西诸郡以及徐州个别县的人民,起初是不太愿意当北魏臣民的。但由于陆馛、韩念祖等人处置得当,最后少数南逃的又归来,“百姓忻悦,民情乃定”,他们终于留在北魏境内了。北魏还任命南中郎将中书侍郎高闾与张谠“对为”东徐州刺史,中书侍郎李璨与毕众敬“对为”东兖州刺史。张谠和毕众敬都是南朝降将。命他们与北魏朝廷派遣的刺史共同统治,显然是为了怀柔新并入的领土上的人民。当然,此外北魏统治者并未忘记武力镇压这一手。献文帝给尉元的诏书就明说:“自淮以北,荡然清定。……所获诸城,要害之处,分兵置戍,以帖民情。”

北魏统治者平定青齐以后,迁徙了一些人民到平城。《魏书》二四《崔道固传》说,“乃徙青齐士望共道固守城者数百家于桑乾,立平齐郡于平城西北北新城,以道固为太守。……寻徙治京城西南二百余里旧阴馆之西”。又卷五十《慕容白曜传》说,“乃徙二城〔《通鉴》一三二作升城历城〕民望于下馆 [295] ,朝廷置平齐郡怀宁归安二县以居之。自余悉为奴婢,分赐百官”。献文帝皇兴三年(469)本纪所记“徙青州民于京师”,当即指此。《水经注》十三刓水条也说,刓水迳阴馆县故城西,“魏皇兴三年齐平,徙其民于县,立平齐郡”。但据《慕容白曜传》文,以及《魏书》四三《刘休宾传》所说,“及立平齐郡,乃以梁邹民为怀宁县,休宾为县令”,和同卷《房崇吉传》所说,“及立平齐郡,以历城民为归安县,崇吉为县令”,平齐郡大约只有几百户人家,分属两县,并非把青齐全部人民都迁到平城。徙为平齐民的记载屡见于《魏书》,如卷四三的房灵宾、房坚、房景伯,卷五五的刘芳,卷六六的崔亮,卷六七的崔光,卷六八的高聪,卷七十的傅永,卷九一的蒋少游 [296] 。他们都来自青州的首府东阳城,齐州的首府历城,和齐州的梁邹城几处。迁到平城以后,不少平齐民如房景伯、刘芳、崔光、蒋少游都曾因家贫而“佣书”,即替人写字抄书为生。但由于他们多具备较高文化教养,不久进入仕途,对北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作了贡献。《魏书》四八《高允传》载,“显祖平青齐,徙其族望于代。时诸士人流移远至,率皆饥寒。徙人之中多允姻媾,皆徒步造门。允散财竭产,以相赡赈,慰问周至,无不感其仁厚。收其才能,表奏申用”。看来被徙到平城的青齐民户,主要是东阳、历城、梁邹等少数几个城里的“士望”、“民望”、“族望”,亦即上层人物,当然也有一部分下层人民,则沦为奴婢。这一情况,对于青齐广大地区入魏以后的人口构成和数目,似没有产生很大影响。

总起来看,刘宋的淮北四州和豫州淮西诸郡入魏以后,人民基本上没有南迁。《南齐书·州郡志》青州条云,“太始初淮北没虏,六年始治郁洲上。郁洲在海中,周回数百里。……流荒之民,郡县虚置,至于分居土著,盖无几焉”。冀州条云,“太始初遇虏寇,并荒没。今所存者,太始之后更置立也。二州共一刺史,郡县十无八九,但有名存,案宋志自知也”。北兖州条下云,“镇淮阴。……宋太始二年失淮北,于此立州镇。……永明七年,光禄大夫吕安国启称,北兖州民戴尚伯六十人诉旧壤幽隔,飘寓失所。今虽创置淮阴,而阳平一郡州无实土,寄山阳境内。窃见司徐青三州悉皆新立,并有实郡。东平既是望邦,衣冠所系,希于山阳盱眙二界间割小户置此郡,始招集荒落,使本壤族姓有所归依。”东平郡下寿张县条云:“割山阳官渎以西三百户置。”淮安县条云:“割直渎破釜以东淮阴镇下流杂一百户置。”南豫州条云:“〔永明〕七年,南豫州别驾殷弥称,颍川汝阳荒残来久,流民分散,在谯历二境。多蒙复除,获有郡名,租输益微。府州绝无将吏,空受名领,终无实益。”总括齐志所叙,刘宋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以后,虽在淮南设置侨州郡县,但人口甚少,徒存郡县虚名。所以《通鉴》一三一泰始二年末概括《南齐书·州郡志》之文说:“是岁侨立兖州,治淮阴;徐州,治钟离;青冀二州共一刺史,治郁洲。……虚置郡县,荒民无几。”如果青冀徐兖四州的人民不愿充当鲜卑统治者的顺民,向南流徙,则刘宋侨置的这四个州正是他们最近最方便的归宿。但这几个侨州却是虚置郡县,人口稀少,说明淮北户口没有因为地归北魏而向南转移。此种情况,和五胡进入中原,永嘉南渡时大不相同。这是因为永嘉以来已经经过一百五十年,南朝北边边境上的人民,对北魏统治者已不像以前汉族人民对刘石等匈奴羯族统治者那样恐惧和憎恶。考虑到上述种种情况,可以认为,淮北州郡归魏后与归魏前夕相比,人口的构成和数字,基本上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现在就要比较大明八年(464)和归属北魏以后的武定之世(543—549)这八十年间淮北郡县户口的数字,看看它的消长,探讨这种消长说明什么。

宋魏两志都是在郡下面注出全郡各县总户数口数。淮北之地归魏以后,各州所领的郡和各郡所领的县,与隶属刘宋时颇有出入,因此很难简单地全面比较其户口数。但也有七个郡(兖州鲁郡、东阳平郡,青州的渤海郡、河间郡,齐州的济南郡,徐州的北济阴郡,豫州的颍川郡)所领的县与隶宋时完全相同,可以比较,见表一。

表一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从表一可见,八十年间户数和口数一般都有增加,只有河间郡六县的总口数减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户数大为增加,有的增加两倍三倍以至于十几倍。同一郡内,户数增长的幅度,远远比口数增长的幅度为大。譬如河间郡,假使记载不误,则八十年之中口数有所减少,而户数反见增加。至于每户平均的人口数,当然和各郡总人口数一样,都有隐漏。平均人数七个郡毫无例外,入魏以后都见减少。

绝大多数的郡,在宋志和魏志里所领的县和县数多少不同,不能像表一那样确切比较。但也有几种不同情况。有些情况,从数字的对比仍然可以约略地说明问题。第一种情况是两志所列同一郡下,只有一县不同,而这个郡在两志中所领总的县数相同。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试作比较,见表二。除东清河郡据魏志人口少于宋志之外,三郡的户数和高阳、陈郡的口数,都是魏时多于宋时。而且,高阳郡和陈郡户数的增长,都比口数增长的百分比高。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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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魏书·地形志》里一郡领县的数目比《宋书·州郡志》多,因而魏志所载全郡户数口数都比宋志大为增加,这自是理所当然。但这些郡中户数口数增加的比例,远远高于县数增加的比例。而且,除个别郡以外,户数增加的幅度要比口数增加幅度为大,见表三。

表三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南北讲史——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

①殿本《地形志》作十千四百二十四。标点本据徐州及所属其他各郡下所记户数计算,定为十千乃七千之误。

第三种情况,是宋志中一郡的领县多于魏志,而魏志里记录这一郡的户数口数反多于宋志。除人口自然增长而外,户数的增多也很突出,见表四。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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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情况,是魏志所载改属于魏的个别郡所领县与宋志相同,如沛郡都是领有萧、沛、相三县;或者魏时郡所领县数目比宋时为多,如宋彭城郡五县,魏六县,而魏时这两个郡的户口数反见减少,见表五。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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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以上统计,北魏从刘宋夺取的土地,只有徐州所属彭城、沛郡两郡户数与口数都减少。可能由于地处两方兵争的要地,加以江苏北部土地贫瘠,所以八十年间户数口数都不如以前。这种情况也正符合《魏书》七九《范绍传》载宣武帝正始时诏书所谓“徐豫二州民稀土旷”。其余各郡,无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对比之下,八十年间的总趋势都是户口激增。试分析推测其原因如下。

淮北四州和豫州淮西之地467年归入北魏之后,在献文帝、冯太后和孝文帝统治之下,政局比较稳定,社会经济有所发展,人口因而增长。《魏书》六四《张彝传》载,“初彝曾祖幸〔太武帝时归魏〕所招引河东民为州,裁千余家。后相依合,至于罢入冀州,积三十年,析别有数万户”。这段史料有难解之处 [297]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入魏以后,三十年中间,千余家增长到数万户,这种自然增长率是颇高的。这一时期,北朝经济的繁荣发展,是淮北州郡改隶北朝以后户口增长的原因之一。同时,淮北州郡户口之增加,和北魏推行三长制也有密切关系。特别是户数的普遍、显著、大幅度增多,正是三长制得到切实推行,取得明显成绩的结果。

东汉以来,封建统治者倡导所谓“砥砺名行”,注重“名德”,反对父子别居异财,聚族而居成为风尚。这种风气魏晋南北朝沿袭下来,对于豪强大族的形成,和他们发展成为社会上的地方势力,威胁中央集权的朝廷,显然起了作用。但几世同堂以至聚族而居的现象,还不是谋求加强中央集权的三长制所要打击和消灭的。《晋书·刑法志》载,魏明帝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也”。说明曹魏时继续鼓励父子祖孙同居共籍。日本越智重明氏有“关于魏晋异子之科”一文(载《东方学》第22号),解释异子为分家,以为除异子之科是解除东汉以来父祖生前不许子孙分家另立户口的禁令。异子一词如何正确解释有待探讨,但《刑法志》在此句下即明言解除禁令的目的在于使父子无异财,可见除异子之科恰恰与越智氏的理解相反,并非鼓励子孙分家。如果这个规定属于那样性质,既违反东汉以来传统旧习,也与魏明帝尊崇儒家礼法的思想倾向不合。晋南北朝时,虽一般仍然把累世同居同爨作为美德,但南北情况似乎也有所不同。《宋书》八二《周朗传》载,朗在孝武帝即位之初上书言事,说“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计指家计,异计即各立门户,分居另过,当然即自立户籍。《魏书》七一《裴植传》说植兄弟“各别资财,同居异爨,一门数灶,盖亦染江南之俗也”。说明江南之俗是虽然住在一起,但各有自己的经济,所谓“同铛各煮鱼”,因而也很可能自有户籍,可与周朗的话相印证。但南朝史书中并非没有数世同居之例。如宋时汉寿人邵荣兴六世同爨,武陵内史刘悛“表其门闾”,见《南史》三九。《南齐书》五五《封延伯传》载,齐时四世同居者有义兴陈氏、零陵谭氏、衡阳何氏、华阳阳氏;五世同居者有东海徐氏、武陵范氏;八世同居者有蜀郡王氏、华阳郝氏。细察以上诸例,多在荆郢梁益诸州,而经济最为发达的扬州江州很少。可以推测,江南主要地区父子兄弟多已异财,自立门户,已成一般风尚,如《周朗传》所描述。所以陶渊明“家贫无役”,而戒子书里还以“七世同财”劝谕他的儿子(《宋书》九二《陶潜传》)。同居并不稀罕,同爨亦即同财才是不易办到的事。陶渊明的话,恰恰说明当时同财的情况已经少见了。从《裴植传》的话看来,北方的情况似乎与江南主要地区不同,而和荆郢梁益等州接近。《魏书》五七《崔挺(博陵安平人)传》载,“三世同居,门有礼让”。《北史》八五《节义传》载:“李几,博陵安平人也。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长幼济济,风礼著闻。”又云:“王闾,北海密人也。数世同居,有百口。又太山刘业兴,四世同居。鲁郡盖俊,六世同居。并共财产,家门雍睦,乡里敬异。有司申奏,皆标门闾。” [298] 《魏书》五八《杨播传》说,杨播、杨椿、杨津兄弟“一家之内男女百口,缌服同爨,庭无间言。魏世以来,唯有卢渊兄弟及播昆季,当世莫逮焉”。杨津的儿子杨愔传里也说,“愔一门四世同居,家甚隆盛,昆季就学者三十余人”(《北齐书》三四)。这已是三长制施行以后的事,而当时史书还把这种上百口的数世同居作为佳话记述,足见这些不是三长制所要检查搜括的户口。荫附于大族的身份低下的户口,才是三长制检括的对象。

东汉以来,豪门大族的门生义故依附主人,逃避政府课役,逐渐成为具有各种名目(如客、部曲等)的荫附户口。其中有异姓,也有同族。《三国志·魏志》一二《司马芝传》载,曹操以芝为济南郡菅县长。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而宾客每不与役”。这种苞荫户口,西晋以后成为遍及全国的现象,政府甚至承认荫附户口的合法存在,仅仅在数量上加以限制。《晋书·食货志》载,贵族“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官品第一第二的佃客得至五十户。《晋书》四三《山遐传》说,“时江左初基,法禁宽弛,豪强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世说新语·政事篇》注引《续晋阳秋》,“自中原丧乱,民离本域。江左造创,豪族并兼。或客寓流离,名籍不立。太元中,外御强氐,搜简民实,三吴颇加澄检,正其里伍。其中时有山湖遁逸,往来都邑者。后将军〔谢〕安方接客,时人有于坐言宜纠舍藏之失者……乃答之云,卿所忧在于客耳,然不尔何以为京都?”《隋书·食货志》载,“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官品第一第二佃客得至四十户。都下人云云之上,《通志·食货略》有“至齐武帝时”五字,可知是南齐制度。《南史》五《齐东昏纪》说,“诸郡役人多依人士为附隶,谓之属名”。又说“属名多不合役”。《南齐书·州郡志》兖州条载,“时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大致从东晋经萧齐直到南朝末叶,这种荫庇户口的情况没有很大变化。

北朝自五胡统治到北魏拓跋氏入主中原,豪门大族苞荫户口的情况,和南方大体相同。加以西晋末纠合乡里保据坞壁的风习,和北方各族进入中原后仍然保存的部落群居的影响,北方豪门无视政府法令,苞荫户口,役使依附人民,其人数更多,规模更大,情况更为严重,这就是太和年间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实行三长制的背景。《魏书》五三《李冲传》叙述太和以前的状况是,“旧无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这种五十三十家,就是荫附的客或部曲之类。他们依附于宗主,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没有独立的户籍,但可能在户籍簿里宗主的名下,还登录在案。所以《隋书·食货志》说,“客皆注家籍”,家当即指主人家。但北魏时荫附之风发展到极点,甚至远远超过五三十家。最有名的例子是李显甫。他是赵郡平棘人,“豪侠知名,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见《北史》三三。这正是所谓“百室合户,千丁共籍”,恐怕这数千家根本就不登户籍簿了。李显甫是李悦祖之弟,传里说悦祖“袭爵高邑侯,例降为伯”。例降是孝文帝迁洛后的事,所以李显甫居李鱼川为数千家的宗主,很可能是在三长制建立的前夕,而宗主之称,也和《李冲传》所记相合。针对这样的状况,北魏推行了三长制。淮北四州和淮西诸郡的豪宗大族,可能不至像李显甫那样,但五三十家方为一户的现象,估计是存在的。这些人口可能不全见于户籍簿,也可能完全没有登记。因此,宋志所记各郡人口总数是有大量隐漏的。表一所列郡中,一户平均人口有的达六人或七人,恐怕也还远远不是实际情况。北魏一面推行三长制,同时根据李冲建议,颁布了新的以户为单位的租调制。在均田制的条件下,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改变了以往九品混通征收租调的办法。三长制的推行,析出了大量人口。荫附户口脱离了豪强宗主,在新的租调制之下,负担比过去略有轻减,因而乐于变成公民。国家的纳税户口增多,政府的租调收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所以冯太后归纳三长制的优点为:“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这几句话,实际概括了三长制、均田制和新的租调制三者互相配合实行所取得的成果,北魏封建国家的财政因而得到巩固。孝文帝之计划南伐,和宣武帝继承其父遗志的种种军事行动,都是建筑在这一财政成就之上的。淮北郡县户口之增加,正是更具体地说明,三长制建立之后,在均田制和新租调制的配合之下,确曾达到了“苞荫之户可出”的目标。

直到东魏之末,三长制还存在。《北齐书》二四《孙搴传》载,高澄辅政时,“又大括燕恒云朔显蔚二夏州高平平凉之民,以为军士。逃隐者身及主人、三长、守令罪以大辟,没入其家,于是所获甚众”。从这段史文,可以看出,这时三长制已有名无实,户口逃隐之风又起。事实上,在魏分东西之前,孝庄帝时,宋世良为殿中侍御史,“诣河北括户,大获浮惰。还,孝庄劳之曰,知卿所括得丁,倍于本帐。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北齐书》四六《宋世良传》)。孝庄帝于528—530年间在位,还在武定(543—549)之前,河北地方又已有大量荫庇户口。到北齐时,就出现了宋孝王在《关东风俗传》(《通典》三)里所说的那种情况:“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将近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显然不止于河北而已了。

三长制在北魏虽曾收效于一时,终究不能阻止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大地主阶级和中央政府争夺劳动力的斗争。以后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虽都建立了一套完整严密的乡里基层组织的制度,终于还是要不时实行括户,来搜检逃隐的户口。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4期)


[295]《魏书》五四《高闾传》载闾建议:“明察畿甸之民,饥甚者出灵丘下馆之粟以救其乏,可以安慰孤贫,乐业保土。”据《通鉴》一五九胡注,宋白曰“代州即古阴馆城,有上馆下馆”。

[296]平齐户又见《魏书·释老志》。关于平齐户的错误理解,参看日本塚本善隆氏的辨正,见《北魏之僧祇户、佛图户》(《支那佛教史研究·北魏篇》)。

[297]据本传张彝的曾祖张幸是南燕慕容超的东牟太守,“后率户归国,世祖嘉之,赐爵平陆侯,拜平远将军青州刺史”。东牟在山东蓬莱,何以能“招引河东民”,是个疑问。卷六九《裴瑗传》说,“太和中,析属河北郡”。裴氏是河东闻喜人,所谓“析属河北郡”,不知是否与张幸的招引河东民有关。志以存疑。

[298]《魏书》八七《节义传》书亡,当是后人用《北史》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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