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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吕惠卿 曾布 章惇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7-23 12:30:11 0


吕惠卿(1032—1111) 字吉甫,泉州晋江(福建泉州)人,出身于小官僚家庭。其父吕简明正史——吕惠卿 曾布 章惇历任县令、州通判、府司录等职,关心民瘼,不畏权贵,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下级官吏,对吕惠卿的政治活动有着一定影响。

吕惠卿在仁宗朝中进士,为真州(江苏仪征)推官,任满入京,受到许多正直官僚的赏识。嘉祐间,欧阳修、沈遘等称赞他“材识明敏,文艺优通”,“修身高材,好学不倦,其议论文章,皆足过人”,是个既有学问又有政治才干的人。欧阳修还专门向王安石介绍吕惠卿,王、吕二人在京都相见时,“论经义,意多合”,定交为好友。后来,参知政事曾公亮推荐他任集贤校勘,开始在京任职。

熙宁初,神宗任用王安石变法,王立即向神宗建言说吕惠卿是位贤人,不特今人不能比,就是前世儒者也未必能及。认为“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制置三司条例司设立后,吕被任为检详文字,事无大小,王安石都与他谋划,凡所建议请求的奏章,大都出自他的手笔。不久,吕惠卿被提为崇政殿说书、集贤校理、判司农寺,一面做皇帝的老师,一面掌管司农寺,具体进行财政变法工作,成为神宗与王安石的主要助手,变法的核心人物之一。

在变法还是不变的大论战中,吕惠卿无疑是支持新法的急先锋,一些重大争论都是由他出面同守旧派论战的,最著名的一次是他同司马光之间的“萧曹划一之辩”。

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司马光向神宗进读《资治通鉴》有关汉初一段历史时,特别强调所谓“萧规曹随”,认为曹参不变萧何制定的法令,“得守成之道”,所以孝惠、高祖吕后时,“天下晏然”,丰衣足食。神宗问道:“汉朝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以吗?”司马光竟回答:“何独汉朝,若使夏、商、周三代的国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直到今朝也是可以的。……由此看来,祖宗之法是千万不可变的。”司马光以历史见长,但这里哪是在讲什么历史,而是在反对变法。

当司马光进讲之后的某天,吕惠卿以崇政殿说书的身份,针对司马光之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认为古代先王之法很多,如历法有一岁一变的,刑法有数年一变的,礼乐、税法、教育等都在不断变化,不断修改。他又具体分析汉法说:“萧何入关时定约法三章,其后增为九章,说明萧何本人已不能自守前法。惠帝时废除挟书律、三族令,文帝时又废除诽谤、妖言等法,这本是萧何法中原有的东西,而惠帝、文帝都加以废除了。至景帝又因袭惠、文之法,说明并不是守萧何之法而达到天下大治的。”吕惠卿用了大量的历史事实,说明各种法都是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变的,尤其对汉初法律的变化分析得格外清楚,证明“文景之治”的出现,并非守萧何之法的结果。司马光对于吕惠卿的这番辩驳,除在某些细节上强词夺理外,基本上是默然认输的,这对守旧派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也是变法派在理论上的一次重大胜利。

宋神宗对于吕惠卿的这次经筵讲辩非常满意,所以当司马光因恼羞成怒攻击惠卿“憸巧”“奸邪”时,不为所动,明确向他表示:“惠卿进对明辨,亦似美才。”在青苗等法的争辩中,吕惠卿总是舌战群儒,勇往直前,为推行新法鸣锣开道。

熙宁二年以后,正是青苗、助役、均输、水利诸法颁布推行的时候,向宋廷奏请都由惠卿来发言,许多新法的条文也由他亲手拟就。神宗曾向王安石称赞说:“吕惠卿所说司农寺的事情甚好,然而尚未了一半,若司农事了,那么天下事就大定了。”

吕惠卿主管过军器监的工作,在他以前,军器制造属于三司胄案,长期缺乏管理,所造器用低劣,不能作为武备之用。经他一番整顿,规定了全国各地制造刀枪的标准样式,使刀枪制造有了统一的质量要求。他还自编《弓式》一书,作为制造弓弩的参考。熙宁七年(1074)时,军器监所制武器“皆精利”,各地的作院也都依照标准造出武器式样,大大改善了宋军的装备。他与王安石共同提举国子监经义局,在编修《三经新义》时也有不少贡献。

由于吕惠卿在新法推行中的诸多作用,所以在熙宁七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时,推荐他为参知政事以维护新法,被称为“护法善神”。但他在新法方面并不完全与王安石一致,此时他曾试图实行“以田募役”,即招人服役给一定数量土地作补偿,以替代免役法。另外,也试图实行“手实法”,在定立户等时先要户主自己登记财产,然后官府派人审查,不实者有罪,用以打击隐瞒财产的人户。这些办法都受到了王安石的批评,而并未真正推行起来。但是,背后就有人制造舆论,指责他有野心,不愿让王安石二次作相等。及至王安石二次入相,一些人又千方百计挑拨王、吕关系,制造矛盾,其中也包括已经得了精神病的王雱,一度使王、吕关系极为紧张。

熙宁八年(1075)十月,吕惠卿在御史中丞邓绾、御史蔡承禧的攻击下,罢去参知政事,出知陈州(河南淮阳)。为了澄清攻击他的那些诬蔑不实之词,他先后十四次上章自辩,终于弄清了事实:他并没干过什么“欺君”“欺朝廷”的事,也没有干过出卖好友王安石的事。元丰三年(1080),他主动写信给王安石进行和解,经过一番努力,二人终于消除了误会。其后,吕惠卿在地方任职多年,颇有政绩,直到政和元年(1111)去世,终年八十岁。

章 惇(1035—1105) 字子厚,祖籍建州浦城(福建浦城),其父章俞迁居苏州。他青少年时英俊豪迈,博学善文,登进士甲科,先出任地方官。

熙宁初王安石秉政,章惇因有才干,被命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加集贤校理、中书检正,是新法的积极支持者。在判军器监时,三司火灾,他率役兵奋勇扑救,深受神宗赏识,命为三司使。当吕惠卿去位时,御史中丞邓绾别有用心,诬其与吕同党,出知湖州(浙江吴兴)。后入朝拜翰林学士。元丰三年(1080)为参知政事,官制改革,换太中大夫,是王、吕之后坚持推进新法的主要人物之一。

哲宗即位,章惇知枢密院,与门下侍郎司马光同在中央政府。是时,哲宗年幼,宣仁太后(英宗高后)临朝听政,任用司马光,急于罢废新法,于是在役法上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司马光曾两次上章,提出了罢废免役法的理由和办法,前后言论互相矛盾一概不管,务求从速。本来,枢密院并不管民事,然而此时却要章惇对司马光的上奏进行表态,显而易见,意在压章屈服。

章惇并不在乎当时形势对他的巨大压力,上章力辩,他反驳说,司马光初三日的札子内说上户以差役为便,以出免役钱为害,可十七日的札子内却言免役钱使下户困苦,而上户优便。旬日之间,所言上户利害正好相反。他质问道:“不知道为什么违戾如此?”他又连揭带批地说,司马光所言臣民“上封事”(密封上书)者都说“免役不便”一事并不是事实,经他详细察看,言不便者固然很多,然而言便者“亦自不少”,司马光显系一面之词,从而指出司马光“变法之术全疏,苟在速行,无所措置”,将来百姓必然受害。司马光要求全国“免役钱一切并罢”,按照熙宁元年旧的差役人数定差等意见,章惇认为“全然不可施行”。他指出,熙宁元年的役人数目,后来经过裁减,三分去一,怎么可以依旧数定差?况且政事变化极大,差役事关其他条贯,怎么可以单用差役一门?至于司马光要求全国限定五日之内改募为差一事,他认为“如此更张草草,反更为害”。章惇毫不客气地批评说,各县以五日为限,施行犹恐来不及,怎能根据利害向上级陈述?这样的结果,各州凭什么作出处理?转运司想据利害而定,又何以为凭?这一连串的反驳,说明了司马光“措置无方,施行无绪”,将朝廷的良法美意都抛弃了。

宋廷在守旧派把持下,全然不顾章惇指出的这些事实,也不听苏轼、苏辙兄弟关于免役法是否可罢的意见,将免役法全盘罢废,并于元祐元年(1086)八月罢去章惇枢密使一职,外出知汝州(河南临汝)。此后的七八年间,他屡遭旧派迫害打击,直到哲宗亲政,才被起用为宰相。

章惇再次执政,遵照哲宗恢复熙宁、元丰新法的意向,提出了“绍述”的主张,即继承和效法神宗变法的意思,把蔡卞、林希等大批支持新法的人物安排在重要职位上。新法派对“元祐更化”时期所遭到的残酷迫害记忆犹新,他们也依此来对待旧派人物,新旧党争进一步加剧,而新法实际上仅能维持而无法向前推进。但作为章惇本人来讲,他执政期间,不肯以官爵私自授给亲属,四个儿子均靠科举入仕,按照正常途径授官,均在州县,而不是由他宰相安排的。

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卒,在议论皇位继承人的重大问题上,斗争又进入一个转折关头。当时,神宗的向皇后身为皇太后暂时听政,她是仁宗曹后、英宗高后的追随者,因其父向经在新法过程中的不法行为被揭露,对新派耿耿于怀。按照成规应立的几位亲王,都被她一一否定,硬要立端王为帝。章惇一针见血地指出:“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这下又惹恼了皇太后,端王为帝,即宋徽宗。事实证明,章惇在立端王时说了一句实话,颇有见地,但却遭到贬斥而卒。

曾 布(1036—1107) 字子宣,南丰(江西南丰)人,与兄曾巩同登嘉祐二年进士。

熙宁二年(1069),开封知府韩维聘其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经王安石、韩维推荐,被神宗召见,论事合意,乃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与吕惠卿共同参与制定青苗、助役、农田、保甲之法,成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之一。王安石常说:“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唯独惠卿与布始终坚定不移,其他人多反复无常。”不久,步步升迁为翰林学士兼三司使。

当韩琦上奏反对青苗法时,神宗动摇,曾布为王安石进行分析,驳斥了反对派的种种说法,使该法继续推行。

熙宁七年(1074),守旧派大力反对市易免行法,神宗在宫廷后族及皇室、外戚等压力下,试图妥协退让,乃以曾布去追究市易违法敛钱等事。曾布听从神宗旨意,上言主管开封市易的吕嘉问多收利息以图奖赏,并认为市易法是“挟官府而事兼并之事”,把市易说得一塌糊涂。这引起王安石的不满,要求吕惠卿与曾布共同调查,结果布言不实,出知饶州(江西波阳)。

元丰末,复官翰林学士,再迁户部尚书。司马光执政,令其改役法,曾布拒绝,说:“免役一事,法令悉出己手,若令马上改易,义不可为。”结果又被调外地任职。

哲宗亲政后,在章惇引荐下,任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惇“绍述”之议。哲宗卒,在端王继位问题上,与章惇持异议,附和宣仁太后。徽宗立,与韩忠彦分任左、右仆射。韩忠彦虽居上位,但性情柔弱,大事多取决于曾布。

徽宗即位后,当时舆论方面认为元祐、绍圣之政,均有失误,朝廷应处以大公的态度,消除新旧朋党之争,乃改元建中靖国。曾布又进“绍述”之说,排斥韩忠彦出朝,独揽朝政。徽宗改元崇宁,复引蔡京入朝,与曾布不合,布廷争不胜,出知润州(江苏镇江)。此后一再降官,大观元年(1107)卒,年七十二。

评:吕惠卿、章惇、曾布皆神宗时变法的重要人物,为王安石的主要助手。当其团结一致时,新法轰轰烈烈,颇有成效。但后来各存己见,不能同舟共济,遂使新派内部不断分裂,力量大大削弱。章惇、曾布在新旧党争期间,既不能正确对人,又不能正确对己,以牙还牙,打击旧党,痛快一时,贻害无穷,足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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