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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姚崇 宋璟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23 10:26:49 0


姚 崇(650—721) 字元之,陕州硖石(今河南三门峡南)人,本名元崇,后避开元年号,改名崇。其父名懿,字善意,贞观年间任雟州都督。

姚崇曾先后在武则天、睿宗、玄宗时三次为相。

武则天时,为濮州司仓参军,五迁夏官(兵部)郎中,又曾因商讨对付契丹寇攻扰河北事有见解,颇受武则天重视,遂升为夏官侍郎。

神功元年(697)九月,武则天对侍臣说:“前不久,周兴、来俊臣负责官司,多连累朝臣,言其谋反,我惑疑有不实之处,使近臣前去查证,都得其手状,自称服罪。周兴、来俊臣死后,不复闻有反者,以前死者有无冤枉呢?”姚崇说:“自垂拱(685—688)以来的所谓谋反者,都是周兴等虚构的罪状,周兴等以此求功。陛下使近臣去查证,近臣自身难保,怎敢改变案情!被查问者若要翻案,必遭惨毒之刑,不如快死。赖陛下圣明,周兴等伏诛,臣敢以家口百人担保,自今以后内外众臣无再有反者;以后若真有反者,臣请受知而不告之罪。”武则天听后大悦,赞扬姚崇道:“以前的宰相都顺水推舟,陷朕为淫刑之主,听卿所言,甚合朕心。”同时,赐姚崇银千两。次年十月,姚崇即被命为宰相。

神龙元年(705),张柬之、桓彦范等谋诛武则天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姚崇曾参与其谋。但在武则天退位,中宗即位后,正当王公卿百官欢欣鼓舞时,姚崇却痛哭流涕。张柬之、桓彦范道:“今日怎能哭泣!恐怕你要因此而遭罪了。”姚崇答曰:“我奉事则天皇帝很久,突然分手,悲痛难忍。我与你等谋诛张氏兄弟,是人臣之义;今日辞别旧君,也是人臣之义,即使获罪,也甘心情愿。”当天,他被贬为亳州(今安徽亳州)刺史。

景云元年(710),睿宗即位,姚崇又任宰相。当时,太平公主干预朝政,常以隆基非嫡长子为由,想另立太子。姚崇担心太平公主与嫡长子宋王成器、豳王守礼(高宗长孙,章怀太子李贤子)勾结,又顾虑岐王范、薛王业掌握禁兵对隆基不利,于是,姚崇与宋璟密言于睿宗:请出宋王、豳王为刺史,罢岐、薛二王的兵权,把太平公主安置于东都(今河南洛阳)。睿宗遂以宋王为同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刺史,豳王为豳州(治所在今陕西邠县)刺史,把岐王由左羽林大将军降为左卫率,把右羽林大将军薛王降为右卫率,均受太子节制,把太平公主安置于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西)。太平公主获悉这是姚崇之意,遂怒斥太子。睿宗为缓和矛盾,贬姚崇为申州(治所在今河南信阳)刺史。

开元元年(713)十月,玄宗又命姚崇为相。姚崇三次为相,均兼兵部尚书,他对缘边兵力的部署,粮草储备等都十分熟悉。玄宗初即位,专心治理国家,经常和姚崇商讨国家大事,姚崇的意见,多使玄宗满意,故而玄宗非常重用姚崇。

姚崇向玄宗提了十条建议:改严刑酷法为仁政,不贪求边功,宦官不干预政事,罢免斜封、待阙、员外等官,近亲宠臣犯法以法处治,杜绝正式赋税之外的贡献,停造寺观宫殿,以正常礼仪接待大臣,谏官可畅所欲言,不许外戚干政。对此,玄宗都表示同意。

姚崇曾引荐魏知古为相。开元二年(714)五月,姚崇派魏知古去东都主持选拔官吏。当时,姚崇两个儿子均在东都,他们恃其父有恩于知古,故多以私情过问其事。知古回京,向玄宗反映此事。玄宗问姚崇子的情况,姚崇对曰:“臣有三子,两子在东都,他们为人多欲而不谨慎;必然干扰了魏知古的公事,只是还未问及。”玄宗初以为姚崇肯定要袒护其子,听了姚崇的话,非常高兴地说:“你怎么知之?”姚崇道:“最初我曾帮助过知古,臣的儿子愚蠢,以为知古必感恩于我,容忍他们为非,故而胆敢妄为。”为此,玄宗认为姚崇无私,反认为知古负崇,欲罢知古的官。姚崇坚决请求道:“臣子违法,陛下赦其罪,已是侥幸,若驱逐知古,外人必认为陛下有私于臣。”玄宗考虑再三,降魏知古为工部尚书。

中宗以来,贵族外戚都奏请度人为僧尼,也有人私造佛寺,以此来求福。还有人乘机削发为僧,逃避赋役者。针对此弊,姚崇上言道:“(后赵)石虎敬重佛图澄,澄死而赵亡;(后秦)姚兴以鸠摩罗什为师,兴死而秦亡;齐襄帝、梁武帝都未因敬佛而免祸殃。只要百姓安乐,即是福身,何用妄度奸人,以坏国法!”玄宗接受姚崇的建议,下诏清理天下僧尼,被迫还俗者有一万二千多人。

开元四年(716),山东(崤山以东)蝗虫四起,姚崇命各地官吏尽力捕杀。汴州(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刺史倪若水认为,蝗乃天灾,非人力所及,必须修德祭天才能解决。当地百姓也多烧香礼拜,祭天祈恩,眼看禾苗被蝗所食,但不敢动手。姚崇对倪若水拒不从命怒加斥责:“坐看蝗食禾苗,怎能忍心不救,因此造成百姓饥馑,将何以自安!切勿延误时机,后悔莫及。”他还提出了灭蝗的办法,就是于夜间设火,火边掘坑,引诱蝗虫赴火,边焚边埋。倪若水按照姚崇的办法灭蝗,获蝗十四万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胜数。

姚崇灭蝗虽然成绩卓著,但朝廷仍是议论纷纷,黄门监卢怀慎还说:“杀虫太多,有伤和气。”致使玄宗产生惑疑,再问姚崇何以对付。姚崇非常坚决地说:“过去魏时山东有蝗伤稼,不加灭除,致使禾苗被吃尽,百姓饥饿以至人相食;后秦时有蝗,禾稼与草木俱被吃尽,以至牛马互相吃毛。今山东蝗虫遍地,而且还不断繁殖,情况严重,实属罕见。河北、河南,储积不多,倘不收获,难免使百姓流离失所。这是有关国家安危的大事,不可疏失。即使不能彻底消灭,也比任其成灾为好。陛下仁慈,不忍杀生,不必下诏,由我负责处理,若不能灭蝗,愿被削除官爵。”由于姚崇态度坚决,措施得力,蝗虫终被消灭。

姚崇虽然官高功大,颇得玄宗信任,但没有自己的住宅,而是寓居罔极寺(神龙元年太平公主为武则天所建,位于大宁坊,开元二十年改名兴唐寺)。开元四年十一月,因病上告玄宗,玄宗遣使每日数十次去问候饮食起居情况。宰相源乾曜奏事,玄宗满意者就认为是和姚崇商量过了;不满意者,就质问源乾曜为什么不和姚崇商议。每有大事,玄宗常要源乾曜去和姚崇商议。不久,源乾曜请迁姚崇于中书省的四方馆,并许其家入居侍疾,玄宗同意。姚崇认为四方馆放有重要文书,非病人所居之地,坚持不迁。玄宗道:“四方馆是为官吏而设;使你居之,是为社稷。朕恨不能使你居禁中,这算什么!”由此可见,姚崇在玄宗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

姚崇子光禄少卿姚彝、宗正少卿姚异,都广通宾客,多受礼物,颇遭非难。姚崇的亲信赵诲是中书省主书,也因受胡人贿而被揭发。玄宗亲自过问,处赵诲死罪。姚崇出面营救,玄宗不悦。最后,赵诲被杖一百,流放岭南。自此以后,姚崇忧惧,数次要求辞职,推荐宋璟代为宰相。开元四年十二月,姚崇离开相位。

姚崇虽已不是宰相了,但玄宗遇事还和他商量。开元五年(717)正月,玄宗因关中未丰收而欲幸东都。宋璟、苏颋等劝阻道:“去年六月太上皇崩,陛下三年之制未终,更有太庙屋坏的不祥之兆,愿且停车驾。”玄宗又征求姚崇的意见,姚崇对曰:“时间久了,山也有变化,太庙木朽而屋坏,恰与陛下东行巧合,并非怪事。陛下四海为家,关中不甚丰熟,转运关东粮又运费很高,陛下为百姓而东幸,岂是无事烦劳!且东都已作准备,不可失信于天下。”玄宗听了,非常高兴,决定不改变幸东都的计划。同时,赐姚崇绢二百匹。另外,还命姚崇五日一朝,仍像过去任宰相一样,入阁供奉,即立于内殿的朝参供奉班中。遇有大事,还要咨询姚崇。

开元九年(721)九月,姚崇去世,终年七十二岁。他留有遗书,告诫其子孙。其一,不要贪图富贵,富贵必遭人忌恨,要像范蠡那样,适可而止,摆脱富贵的纠纷。更不要像有些达官死后,子孙贫贱,为争财产互不相让。其二,切勿厚葬。因为厚葬不是忠孝,俭薄不是悭惜。人死即无知,如同粪土,何须厚葬,造成浪费。吾身亡后,可穿以常服,四时之衣,各一副而已。其三,不可迷信佛道。北齐广置僧徒而依凭佛力,周则多除佛法而修缮兵威,两国交战,齐国灭亡,国既不存,寺有何用!太平公主、武三思、韦后等,皆度人造寺,不可胜数,但均受戮破家,为天下所笑。道士见僧获利,也效法其所为,切不可引之于家。这些告诫子孙的肺腑之言,充分反映了姚崇的求实精神。

宋 璟(663—737) 邢州南和(今河北南和)人,北魏吏部尚书宋弁七世孙,少年正直、好学,二十岁考中进士,颇受武则天重视。

长安三年(703)九月,张昌宗诬陷宰相魏元忠阴谋以太子取代武则天,武则天怒下元忠于狱,并要魏元忠与张昌宗当面对质。张昌宗欲使凤阁舍人张说助己为证。当时也任凤阁舍人的宋璟劝张说道:“名义最重要,神鬼难欺,不可附邪害正以图苟安;即使因此而获罪,也是光荣。若事有不测,我当为你力争,与你同死。”有宋璟的支持,张说怒斥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是小人,反对他们诬陷魏元忠。由于武则天的偏见,张昌宗除掉魏元忠的阴谋虽未得逞,但魏元忠还是被贬为高要(今广东肇庆)县尉,张说也被流于岭南(五岭以南)。为此,宋璟叹曰:“璟不能申魏公之冤,深感惭愧。”

有一次,武则天举行宴会。百官按品级入座,张易之兄弟位三品,宋璟仅六品,位在张氏兄弟之下。张易之惧怕宋璟,欲使宋璟高兴,遂拱手施礼道:“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座?”璟对曰:“我才劣品卑,张卿以我为今第一人是什么缘故?”当时朝中,均以二张为内宠,不称官名,称张易之为五郎,称张昌宗为六郎。天官(吏部)侍郎郑杲问宋璟道:“中丞(当时宋璟为左御史台中丞)为何称五郎为卿?”璟答曰:“以官而论,当称其为卿;若以亲故,当称其为张五。门生、家奴呼其主为郎,你并非张易之家奴,为何称他为郎!”在座的官员都大为吃惊。从此,张易之常想借机报复。

睿宗时,为了维护李隆基的太子地位,宋璟曾与姚崇共同建议,把太平公主安置于东都,故而宋璟被贬楚州(治所在今江苏淮安)刺史,后又为广州(今广东广州)都督。当时,广州旧俗,皆竹茅为屋,常有火灾。宋璟教当地人烧瓦,改造店肆,减少火灾,受到人们的歌颂。

开元四年(716)十二月,玄宗以璟为刑部尚书,西京留守。玄宗遣内侍省长官、右监门卫将军杨思勗迎接宋璟,璟双目前视,旁若无人,不与思勗交谈。思勗受到冷落,诉于玄宗,玄宗赞叹不已,更加重视宋璟。开元六年(718)正月,广州吏民要为宋璟立遗爱碑。宋璟上言:“臣在广州无特殊事迹,因今受到陛下重用而使他们谄谀;欲革此风,望自臣始,请敕下禁止。”玄宗接受宋璟建议,其他各州均不敢再有此举。

开元七年(719)四月,开府仪同三司王仁皎去世。其子驸马都尉王守一请求按玄宗外祖窦孝谌的标准,筑坟高五丈二尺,玄宗同意。宋璟等坚决反对。他说:“俭,德高尚;侈,罪甚大。高坟为贤人所诫,厚葬非君子所为,故而古人有墓无坟。众人皆务奢靡而独能革之,才是至孝要道。”他非常强调不能越制,他举例说:“贞观年间,文德皇后嫁所生女长乐公主,要求按长公主一样待遇。魏征认为:皇帝之姑姊为长公主,皇帝之女为公主,按长公主之待遇就是高于公主,事甚不可。可见,不能因人而改变制度,不能以自己的爱憎而动摇金科玉条。准一品合陪陵者,坟高三丈以上,四丈以下即可。”玄宗称道宋璟曰:“朕每事常欲以身作则,至于妻和子,更不能例外。这是人们不易所言者,卿能再三坚持,成朕于好事,可使万代之后,光扬朕于史册,正是朕所望者。”于是,玄宗赐宋璟等绢四百匹。

开元七年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今陕西岐山)县令王仁琛是自己做藩王时的故吏,亲自批准其为五品官。宋璟奏曰:“私于故旧,也有先例,所加官品,并非不公。王仁琛的旧恩,已获优待,今若再蒙特殊奖励,就与众人不同;王仁琛又是皇后家族,必须考虑舆论。请下吏部考查,如果合格,可依其资历稍优确定。”玄宗同意。

有人名宋元超者,到吏部自称是宋璟叔父,希望优待做官。宋璟通知吏部:宋元超是他三从叔(同高祖),不多见面。自己决不以私害公,吏部应与他人一视同仁。

宁王宪(即宋王成器)奏请授候选官员薛嗣先以微官,玄宗下达中书、门下解决。宋璟奏曰:“嗣先两次被选为管祭祀的斋郎,虽非众所向往,但已照顾到他的关系。景龙年间(707—709),中宗常亲自任命官员,谓之斜封。明主即位,杜绝此事,行一赏,命一官,必按其功与才,都经过中书、门下。这是至公之道。陛下没有越制,容臣等商量后,通知吏部,陛下不必正式出敕。”玄宗同意。

开元八年(720)正月,宋璟对有罪还不断上诉者悉付御史台治之,故而引起一些人的不满。接着,他又与另一宰相苏颋建议,严禁私铸的恶钱,并命监察御史萧隐之专管此事。由于萧隐之操之过急,引起百姓怨声载道。故而除萧隐之被贬官外,宋璟也被改为开府仪同三司。

开元十三年(725)十二月,受宠于玄宗的王毛仲嫁女,玄宗问他还缺少什么,他答曰:“万事已备,但无贵客。”玄宗曰:“其他官员都好请,唯宋璟你难请到,我可为你召客。”次日,玄宗谓宰相道:“朕奴王毛仲有婚事,卿等宜与达官都赴其宅。”至午,众客未敢举筷,等待宋璟。很久宋璟才到,他先举杯西向拜谢,表示他是奉君命而来,然后,杯酒未饮完即借口腹痛而去。人们认为他的刚直性格,老年更甚。

开元二十年(732),宋璟辞职,居东都私宅养老。开元二十五年十月去世,终年七十五岁。

评:姚崇三次为相,均敢针对时弊,直陈己见,深副众望;蝗虫遍地,害农损国,众官员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姚崇力排众议,积极灭蝗,利民益国。宋璟不畏权贵,坚持法制;在广州教民烧瓦,改变住房,益民减突,但不受立碑之举,罕见少闻。开元年间,姚、宋相继为相,二人不徇私情,不贪富贵,勤于政事,忠于职守。这与玄宗励精图治,欲国富强的愿望正相吻合。“开元之治”,正是玄宗与姚崇、宋璟等贤相良臣配合默契,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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