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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游牧民族和匈奴

历史大观园 秦汉精神 2020-07-24 09:48:19 0


秦帝国版图的地理边界基本就能划分中华民族及中华文化的边界。尽管帝国在某些时期深入到北方草原、中亚,南部满洲、朝鲜,或者东南亚洲大陆等地区,但是这些扩张时期通常都很短暂。这些地区的人们始终处于汉人政权的控制之外,直到中国的最后一个非汉族统治政权——清朝的统治时期。

中国周边地区的人民可以分为两类。在其西北地区活动着游牧部落,他们居住在草原上,建立了和中国模式完全不同的政权。除了中亚地区的绿洲城邦,这些地区始终处于汉文化范围之外。相反,南方和东南方的水源丰富的地区以及西南的高原地区,都逐渐被扩张的中原移民定居。这些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农耕国家逐渐汲取了汉文字和国家管理模式,但这在早期帝国时代的历史上还是很少见的。

秦汉时代有着令人瞩目的发展,但这些发展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首先是出现了边防线的观念,它把定居从事农业的中原人和与之相邻的北方游牧民族区别开来;其次是一个理想化的包容万象的帝国观念,它认为化外之民会来到帝国进行朝贡,表示归顺。中国的皇帝从而也就将他们吸引外族来贡的能力作为衡量自己权威的依据之一。所以,周边的民族也帮助推动了中原国家政策的制定以及许多中华文明特色的形成。一个普通人所说的“中国”文化的定义,也是从一系列对异族,特别是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体系化的对抗中被总结出来的。

游牧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它的崛起历史完全依靠考古学的材料发现,其中一些观点仍然很有争议。尽管如此,成熟化的游牧经济——依靠的是逐水草而居的牲畜——在公元前第一千纪左右,发展为一种北方民族的社会基础经济(大概相当于东周时期,前770——前221年)。在此之前的1000年里,中亚地区把农业和畜牧业结合了起来,在绿洲或者河流附近种植庄稼,在接近草原的边缘地带放养牲畜。可能是由于人口膨胀,或者是因为气候越来越干旱,一些部落放弃了农业,而彻底实行游牧经济,间或进行狩猎和贸易。其他一些群体则迁移到河谷地带,适应了农耕的生活。

商代墓葬中发现了一些非汉文化的青铜器,尤其是青铜刀或者其他武器,这说明在草原和黄河谷地之间,存在一个被称为“北方”的边界模糊的区域,在商朝和北方的青铜文化之间曾经发生过繁荣的交流。在商朝晚期,大约在公元前1200年,马车从中亚经由被称为“北方”的区域,被引入到中国。游牧民在北方的成熟发展有很多材料佐证,在随葬品中,发现了大量公元前9世纪到前7世纪时期的马具、武器,还有其他一些证据也说明饲养牲畜日益成为当时经济的主宰。

到了公元前5世纪中期,华夏诸国向北扩张,最终使他们和游牧民族发生了日益紧密的接触,这些游牧民被称为“胡”。当时赵国在赵武灵王的统治下率先采取了“胡服骑射”。随着骑兵成为战国诸国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前线边市上,马匹的买卖成为主要的经济活动。一些年代约在公元前6世纪到前4世纪的考古材料显示,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所说“斯基泰三合一组合”,即北方塞族骑兵的三种组合:武器、马具以及动物纹饰。这个时代的另一个特征是炼铁术逐渐超过了冶炼青铜的技术。

战国时代晚期,前线的防卫城墙划分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边界。为了保证饲养军队所需马匹的草原地区,北方诸国占领了此前被游牧民族占据的地区,然后修了城墙来保卫这个地带。这个时期的城墙用夯土和石块垒成,通常沿着山脊或山脉进行修筑。它们和我们今天见到的明代砖砌城墙完全不一样,它们也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草原牧场和农耕地区两种生态环境的分界标志。

利用城墙来防卫游牧民族只是众多文化实践的形式之一。战国时期的诸国不只是在北方修筑城墙和哨楼,也在很多与其他国家的边界线上修筑。长城的修筑是在秦朝鼎盛时期,秦帝国修建了统一的长城和瞭望哨楼,以此标志着向草原地区的扩张。游牧民族们觉察到了这个形势的发展,为了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还击,他们联合为一个由匈奴部落为首的统一帝国。为什么在中国统一仅仅几十年后,这个游牧民族帝国就崛起在世人面前?对于这个问题,出现了两种解释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游牧民族国家的崛起依靠的是中国。游牧民要想维持生活,或者要想提高生活水平,除了依靠他们自己畜养的牲口和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外,还需要依靠他们南面的农民们出产的物品。游牧民族擅长弓马技艺,形成了一支天然的军队。他们民族的所有男子都能够服兵役。政治地位主要取决于和其他部落作战时的功绩,或者对南方农业区进行劫掠时的表现,带领作战的头领负责向手下分配劫掠战利品,来保证手下对他的忠心。由于游牧民族的头领们权力的获取取决于从中国人那里得来的战利品的分配,游牧民族的政治就和中华帝国紧密关联。战国时期诸国日益增长的军事力量使得游牧民大范围地武装自己,统一而繁荣的中华帝国又能为游牧部落提供财富,游牧帝国通常能从中华帝国统治者那里拿到献金。这种财富在北方的重新分配形成了游牧民统治者的政治权力。

持另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北方前线并不存在北方游牧民和南方农业居民之间的明显分界线。北方游牧民——比如匈奴——在其居住的核心地带也从事农业生产,中亚地区的绿洲城邦能够向游牧民以及农民提供任何他们缺乏的必需品。因此,游牧国家的生存既不依赖波斯这个西方庞大的农业帝国,也不依靠在东方的中国。这些国家毫无疑问会通过贸易、劫掠或收贡等方式从中国获得所需的商品,但是这些产品对于游牧民的生存,或者对于统治者的优势地位而言,并非是不可缺少的。

依照这个模式,一方面,游牧社会的少量经济盈余——少量随身携带的必需品——使得它的统治阶级根本不可能与普通百姓形成明显划分。这些社会动荡并不是由那种大规模的战争引起,而是小规模的劫掠、仇杀或报复不平、争夺放牧区、抢婚,等等。另一方面,恶劣的天气、内部造反动乱、农耕国家的扩张,都会对游牧国家微妙的社会平衡造成影响。由于常常被迫迁徙到新的地区,随时面临着外族的武装袭击,这些部落只能组建大规模的军事组织,以此求得生存。这一般都依靠具有领袖气质的军事头领的率领,他召集战士作为他的护卫兵,然后一步一步把早先军功卓著和具有声望的战士都招募进来。以“可汗”领导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标志着游牧国家军事化进程的顶峰。“可汗”由“上天护佑”,因此战无不胜。这种新式的最高领袖,通过把劫掠品分给他的跟随者来确保他们的忠心,从而把传统的部落贵族统治转变为一种国家层面的贵族统治。

匈奴的出现就体现了这种模式。秦国占领了黄河河道以南地区、将匈奴和其他民族居留者赶出去的行动,引起了一轮经济危机。根据《史记》记载,匈奴帝国的创建者冒顿召集并训练了一群死士,利用他们刺杀了自己的父亲,获得了“单于”地位,意即“至高的领袖”。随之而来的是自中国东北向中亚扩张的节节胜利,使得一个又一个游牧部落向日益强大的匈奴势力表示臣服。鼎盛时期,一些世袭亲王或贵族最终臣服于匈奴最高的王,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结构。

这种金字塔结构在《史记》中也有描述:“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这些匈奴的“王”拥有帝国的部分土地作为帝国的封地,这些封地来自“单于”的封赏。在这些封地上,匈奴王们实行着半独立的统治。而那些级别低一些的领袖则参与朝堂议会。这个系统的最根本特征——分封制左右(东和西)两种职位的对比与制衡、十进制单位的军队结构,以及议会中少数高级成员的存在——在后代的中亚国家管理系统中反复出现。

匈奴国家的这两种模式——经济依赖于中华帝国,军事上对付中华帝国——并非是完全相互排斥的。第二种模式告诉我们,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是如何以“单于”为中心逐渐形成的,而第一种模式则强调“单于”权力的经济基础。尽管第二种模式的支持者认为,匈奴是靠附近的国家抽取税收来支付维持政权和军队的经济所需,匈奴不但从被他们征服的那些游牧部落搜缴贡品,同时也从塔里木盆地的那些城邦那里获得收益。但持第一种观念的人依然强调中国仍是游牧民族唯一的、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中华帝国的雄厚财力而言,其成为匈奴统治者最大的财富来源这一点丝毫没有悬念。“单于”有能力从中华帝国那里得到财富,他的这种能力使他与他的竞争对手们拉开差距。然而,如果说匈奴只依靠从中国那边得到的好处来维持经济,那肯定是过分夸大。

冒顿的新王国颠覆了中华帝国和他们毗邻的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的几个世纪里,中华帝国的向北扩张正是建立在对游牧民族利益的破坏之上。但到了公元前200年,汉王朝的创立者成了匈奴的手下败将,吃了很多败仗。因此,汉朝采取了一种“和亲”的政策,每年赠送黄金、丝绸和粮食给“单于”,同时汉朝皇帝还定期把皇室出身的公主当作和亲礼品赠送给“单于”充作女眷。作为回报,匈奴允诺不再袭击中国。虽然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通过进贡的方式谋求和平,但很多中国人说,从长期看,这种方式可以削弱匈奴。部落民族可能会因为满足于中国的奢侈生活而腐败、虚弱,因此可能越来越依赖于中国。并且当汉代公主的孩子成为匈奴国王时,匈奴的领袖就可能成为汉王朝的晚辈亲属。这种观点的一个关键假设是匈奴只是在文化上与汉人不同,人种却是相同的,所以如果匈奴秉承了汉文化的传统,它终将会融入汉帝国。

除了向匈奴赠送金钱和妇女之外,“和亲”体系需要中国与匈奴之间在外交平等方面达成一致。匈奴首领有权力在与汉朝皇帝对话时只道姓,而普通中国百姓却不行。除此之外,“单于”的称谓被认为和中国的“皇帝”是同样尊贵的,而且这两位皇帝也以“兄弟”相称。公元前162年,汉文帝曾经下诏:“独朕与单于为之父母。朕追念前事,薄物细故,谋臣计失,皆不足以离昆弟之欢。朕闻天不颇覆,地不偏载。朕与单于皆捐细故,俱蹈大道。”

两位天子不但在虚构的兄弟关系中处于平等地位,而且他们都和天、地相提并论,这意味着这两个国家平分天地。“单于”给汉文帝的一道外交文书中也反映了一种类似的世界观:“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灭夷月氏(占领匈奴以北地区的游牧民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几年以后,即公元前162年,双方签订了一个条约,采取了以下政策:“单于”统治中国长城以北的“引弓之国”;长城以南的民众,即“冠带之室”,则是汉朝皇帝的统治范围。这就把世界分为两个文化带——游牧民和汉民——它们各自构成自己的帝国。它还使彼此双方达成了一定的认识,认可了彼此在其范围内,对更小国家的主宰权。(地图10)

两种文化构成了两极世界,这种世界观在汉代思想中也有体现。在景帝时期,晁错曾对匈奴和汉朝做了系统的对比,把前者视为后者的对立面。游牧民“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而汉人则以谷为食,居于城市,以丝麻为衣。按照晁错的说法,汉人有城郭、田宅,匈奴却什么都没有(事实并非如此,但这也表明晁错是如何把双方视为彻底相反的两极)。

最后,他还认为游牧民族“如飞鸟走兽于广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而汉人则扎根、定居于田亩和城郭。晁错还把这种文化的对立进一步发挥,用以解释双方之间的军事政策和策略的平衡。

几十年后,《史记》用一种更加精确的近似原始人种志的方式记述了匈奴的风俗,包括他们所猎获的动物、他们崇拜神灵的方式、他们主要的城市祭祀和丧葬风俗,他们使用口头约定而非汉人用的文书,还记录了一些匈奴的词汇。但是,这项工作仍然根植于一种视汉人和匈奴为对立两极的观念和定义。它从匈奴民族的流动迁徙、对牲口的依赖等常见引证来展开叙述。然后书中讨论了匈奴以肉为主食、以皮毛为衣的习惯,紧接着是对其传统的抨击,即游牧民族重视青壮年而“贱老”的习俗。《史记》的作者司马迁还秉持着固有的汉人观念,匈奴民族拥有的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的恶俗,而汉人具有极高的道德品质。当提及游牧民族战争的早期记载时,他认为,匈奴在打败仗或被击溃时,并没有感到羞愧。司马迁把他的经验主义观察转向汉人和匈奴人在道德方面的强烈对比。汉人总是背负一种责任感,而游牧民则只看到自身的利益。

历史解析——游牧民族和匈奴

地图10

然而,用对立两分法来评价两个民族也并不意味着只是一味地抨击匈奴。司马迁在书中引用了中行说的观点。中行说是一位汉人,但他投奔了匈奴,助其犯汉。中行说阐述了为何匈奴尊重年轻人而非老年人,以及为何匈奴人会娶亲戚的遗孀。他还提到匈奴王和其臣民的关系比较随意,这和汉朝朝廷的残酷统治形成鲜明的对比。由此,对游牧民族习俗的记述也成为一种批判中国习俗的方法。

司马迁在论及匈奴的法令时,采取了一种类似的姿态:“其法,拔刃尺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有罪小者轧,大者死。狱久者不过十日,一国之囚不过数人。”在这里,匈奴的简单原则及公正刑罚和汉代创立者所制定的简化的法令相呼应,也和司马迁所处时代的严刑苛法形成鲜明的对比。

根据晁错所说,匈奴所处的地区是“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而饮酪,其人密理,鸟兽毳毛,其性能寒。”这种分析运用了三分法来把不同人群的差异上溯到了宇宙法则,它视南方为阳极,中国处于最平和的中间,而北方则是极阴之地。

在战国时期,一些星座的位置对应着某些特定的诸侯国。司马迁的文章把这种做法推延到了游牧部落,他们变成了某些特定星座在大地上相对应的部分。文化和政治世界基础之上的两极分化重现于宇宙的结构中,而苍穹之间的分割线则相对应于中国和游牧民族之间的边界。以这个原则为基础,司马迁把一些特定区域的星相变化解读为两股竞争势力在战争中命运的征象。

在战国时期,不同的地域文化构成了“中国”领域的主要区别;与该时期相比,把天下想象成由游牧民族和中国二者所构成,标志着一个巨大的进步。它假定中华文明在根本上统一的依据是它和游牧民族的区别,从而把地域差别减弱到了次要的因素。通过发明“中国/游牧民族的对立”这样一个概念,中国第一次呈现出一个统一体的面貌,这种两极概念在后代中华文明中仍旧是核心的内容。

然而颇为讽刺的是,政治上两分天下的局面只持续了几十年。尽管汉朝给匈奴的岁贡在日益增加,匈奴并没有停止其侵略。任何一个和约都只持续短短几年,然后又会因一次新的入侵而破裂,而匈奴反过来又要求更多赔偿,以换取和平局面。中国人把这归因于胡人的不忠,但它确实反映了匈奴政权的本性。中国的皇帝作为至高的立法者、法官以及统治者,其地位不容置疑,但匈奴政权的权力却被血缘纽带、惯常习俗以及部族间的横向分割限制、分裂。单于只能通过不断谈判来保持对其臣服的部落领袖的控制,在谈判中,他不是一位绝对权威,而是一群领袖中的领头人,他在战争中的胜利和对掠夺品的分配影响着他的权力大小。

在这样一个体系中,单于不能无限地制约军事行动,也不能阻止他的部下自作主张地袭击他人,因为首领的权力和威望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于他们在战争中所获的胜利以及战利品分配的基础之上。有些时候他们会因为和汉朝地方官员关系紧张而发动侵略,有时则出于单于的愤恨。“和亲”政策的失败是因为它所依靠的权力结构在匈奴并不存在。

随着匈奴违背了一个又一个协议,中国朝廷中要求战争的呼声越来越高。几十年的和平时期使中国人有时间组建一支新式的军队,依靠骑兵和弓弩技术,能够在战场上成功对付匈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最终决定发动一场战役来摧毁匈奴。虽然他伏击单于的计划落空了,但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中国军队深入到了中亚腹地,使匈奴遭受了包括人民和牲口在内的巨大损失。

然而,汉朝的损失同样严重,一次次的军事行动耗尽了国家财富,却没有取得任何决定性的成果。转输供给所遇到的困难以及恶劣天气都意味着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在战场上坚持100天,因此战争的胜利并不能转化为持久的占领。汉武帝的继承人后来放弃了这种劳师袭远的策略,他命令军队从防卫线上撤退,但拒绝向匈奴岁贡。这种政策是颇有成效的,因为它剥夺了单于从汉朝那里得到的进贡,而且减弱了他作为匈奴的捍卫者的角色。单于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在公元120年,一位持反对意见的匈奴王带领4000兵士投降了汉朝。在后来的几十年里,其他一些匈奴王拒绝参加单于的朝政。在公元前115年到公元前60年这一期间,汉朝还获取了对以往由匈奴占领并影响着的中亚东部地区(现在新疆一带)的控制权。

公元前57年,匈奴因王位继承问题发生分歧而引发了一场战争,至少有五位王要求获得单于的头衔。几年之后,一个匈奴王承认了汉王朝的宗主权,觐见了汉代皇帝,并内迁到中国内地。后来证明他这么做是非常有益的,为了表彰他的顺服,他收到了汉朝政府慷慨给予的大量馈赠。在公元前49到前33年,他多次朝觐汉朝皇帝,并将自己的一位儿子作为质子,他的行为是否得体决定了他儿子的待遇,而且这位质子还学习了汉朝的文化。这位臣服的酋长从中获得的财富使他能够建立自己的军队,并且最终打败他的对手。最终,他的势力不断强大,得以返回北方,重新开始要求汉朝政府的岁贡,直到公元48年第二次内部继位冲突引发了新的内战。这导致了定居在汉地并臣服于汉朝皇帝的南匈奴和居住于汉朝北部边疆以外的北匈奴产生了持久的分裂。

南匈奴始终依附于汉朝的支持,正如公元88年南匈奴单于所说:“先父归汉以来,被蒙覆载,严塞明侯,大兵拥护,积四十年。臣等生长汉地,开口仰食,岁时赏赐,动辄亿万。”把那些仍旧以部落形式聚集在一起的游牧民内迁到汉帝国,这种政策将产生长期灾难性的后果,如同我们将会看到的,它导致了西北地区秩序的崩溃以及大量汉人逃往南方地区。

尽管北匈奴一直蔑视汉朝,但是他们在好几次战争中被汉朝和南匈奴联军击败。不仅如此,诸如乌桓、鲜卑等其他部族也与匈奴分裂,且因斩杀匈奴而从汉朝那里获得了大量赏赐。公元87年,一支鲜卑军队击败了匈奴,杀死了北单于,并对其鞭尸。经此大挫,超过20万名匈奴部落民投降汉朝。最后,公元89年,汉朝的一场大捷完结了匈奴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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