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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秦的家国和“天下”

历史大观园 秦汉精神 2020-07-24 09:37:07 0


秦国重构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一种独特的国民性的出现。作为相隔一方的土地和人民,秦在不断地定义自己,同时也被其他国家定义。在周代早期,秦国只是诸多国家中的一个,它通过一种共有的精英文化,如礼器、音乐、诗文,把自己和其他国家连接起来。秦国根除了贵族势力,把社会下层纳入到军事和徭役中来,这意味着地方传统变成了秦国的一种决定性的国民性。

秦国的民族文化有其独特性,最明显的证据就是迅速出现的一些新的论述,把秦国和非华夏的蛮族相关联,把蛮族文化和秦国的政治改革相关联。战国中期以前,一些历史文献,比如《左传》《国语》《论语》《墨子》和《孟子》很少提及秦国,即使提及,也很少涉及秦国文化不同的方面。考古材料也显示秦国贵族和中原地区的国家拥有共同的文化。在他们的绘画和青铜编钟上,秦国仍然坚持着周朝古老的样式,即便其他国家已经引进了更受欢迎的修改过的绘画和编钟样式。显然,秦国并不认为自己属于和蛮族有关的外来文化,这与公元前300年以后,尤其是汉代对秦国描述的不同。

到了战国晚期,不少历史文献开始提到秦国,认为相对于中原诸国,它是一种来自异域和更加落后的文化——它来源于和蛮族的混合,并吸收了蛮族的传统。《春秋公羊传》是一本大致成书于公元前320年到公元前233年的儒家著作,是第一本强调“夷”“夏”之大防的著作,它明确地把秦归为“夷”:“秦伯卒。何以不名?秦者夷也。”

战国末期的文献记录认为秦国具有蛮族的风俗,这或许是它原初生活的状态,或许是通过吸收的方式得来的。《战国策》一书收集了战国时代历史人物的言论,书中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同样在《战国策》中,有一位说客认为秦是“虎狼之国”,它贪婪地想“吞天下”,他还进一步认为,“秦,天下之仇雠也”,由此秦不仅仅被认为是蛮族,而且站在文明和人性的对立面。

到了汉朝,以上这些关于秦国野蛮风俗的评论,和秦国独特的地理环境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总的模式,以解释商鞅所推行的残酷的强制法律、秦始皇的残暴和秦朝灭亡的根源。汉代早期的哲学概要、汇编性的著作《淮南子》一书记载:

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被险而带河,四塞以为固,地利形便,畜积殷富。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著作《史记》中,对战国各诸侯国的大事年表进行比较时,对秦国做出了和《淮南子》相似的评论:“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位在藩臣而胪于郊祀,君子惧焉。”在此,秦国残酷的法律和好战的国民性都被归因于秦国所处边远的地理位置,以及所居住的人民都非华夏民族。

司马迁回应了《淮南子》一书,借商鞅之口做了以下评论:“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关于秦风野蛮的主旨是一样的,但商鞅这里的政策意图去改变他们。评论中提到,秦国仿照东方的鲁国或魏国来修筑宫殿和都城,表明其落后的文化状态,力图模仿文化更先进之国。

汉朝批判秦朝是野蛮文化的产物,秦法则是一种蛮族特有的地方惯例,这种批判在汉文帝时期第一个伟大的政论家贾谊那里达到了最高点。他最为著名的论述是《过秦论》,把秦的地理、风俗和统治者互相联系起来,终至秦朝的崩溃。该论文这样开头:“秦地被山带河以为固,四塞之国也。”秦国优秀的战略位置是它安全的保障,同时也是它孤立的根源。

这种隔绝的印象在贾谊对秦国皇帝的描述中再次出现:“秦王足己而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在论述秦朝统治者的孤僻之后,贾谊解释说,“秦俗”对批评的忌讳很多,所以当统治者犯错时,没有官员敢提出批评。周朝实行“封邦建国”,这些邦国即使在周朝丧失权威时,仍然允许它的存在。和周朝恰恰相反,秦朝则完全依赖它的“繁法严刑”,因此在最后丧失了全部支持者。秦朝隔绝的地形特征塑造了其风俗,而这种风俗继而造成了统治者的孤僻,使他们极端地依赖刑罚。这种外来的风俗和周朝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后者造就了中华的文明。

贾谊其他的一些著作把风俗、法律和秦朝的命运之间的联系表达得更明确。在他的论文集《新书·时变篇》中,用以下这种方式解释了秦国民俗的衰落:

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假父耰锄杖彗耳,虑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虑立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睨。其慈子嗜利,而轻简父母也,念罪非有伦理也,其不同禽兽懃焉耳。

上文中,商鞅变法使家庭瓦解成单个的核心家庭,导致血缘关系的松散。秦人贪婪和野蛮的本性在早期文献中被描绘为天生的,但在贾谊这里归因为文化,尤其是商鞅变法的影响。贾谊哀叹道,他所在的汉朝继承了这些腐败的秦国风俗。

这类思想的一个版本出现在《春秋谷梁传》,这是一本大概成书于汉代的书,与《春秋公羊传》紧密相关。这本书认为秦的野蛮风俗是在有记载的历史期间形成的,但没把这种野蛮和商鞅变法联系在一起。相反,它认为这是公元前627年秦穆公发起的一场毫无理由的运动所引起的。但是,它也融合了贾谊的思想,认为秦朝的失败表明这个社会合理的家庭关系解体了,尤其是对子女的教育,以及男女之别。

有关秦国野蛮、落后和异类的文化评述,可以简单看成是在秦国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后出现的一场反秦辩论。然而,传统文献中零散的材料以及最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证明,在那段时期秦国确实呈现出这种和中原文化明显不同,甚至敌对的国家形象。因而,《战国策》中指责秦国为“天下”之敌的内容,也出现在战国末期的哲学著作《韩非子》的开篇中,不过,它是用韩非子和秦王(后来的秦始皇)之间的对话来体现的。很明显,作者感到秦国不但接受,甚至还可能对这种敌对关系感到骄傲。

有个广为人知的例子可以证明秦国自身的这种“异类”意识,那就是李斯对秦国音乐的描述。李斯是一个从其他诸侯国来秦的政治家,后来成为秦的国相,他反对当时秦国关于“逐客令”的提议,首次提出秦国需汲取外来的音乐:“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由于这里引用的评论是上呈给秦廷的劝谏中的一部分,提及的“异国之乐”明显不是侮辱,如同在更早时代的逸事中所描绘的那样。李斯和秦国大臣都接受了一个错误的观点,认为中原国家的音乐都是新近引进的,这个事实说明秦国开始为自己和其他诸国的文化差异感到骄傲。“真秦之声”粗鄙的本质还可能意味着相对于流行的、地方的习俗,它为自己感到骄傲,这和宫廷雅乐恰恰相反。

秦国文化和其他诸侯国文化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在秦的几种文献中都有表现,其中有官方文献,也有在墓葬中发现的私人文献。在湖北睡虎地遗址里的一位地方官员的墓葬中发现的一份文献表明,该官员在新近被秦征服的原楚国地区服务:

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佚之民不止,是即废主之明法也。

“圣王”制定的“明法”和野蛮国度的愚昧习俗之间强烈的对比,说明秦国中央政府在把它的意愿强加给地方豪强大族和被征服地区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该文表明了秦人和楚人(楚国诚然不是中原国家)之间存在着文化鸿沟。

另外的证据来自于一个戍卒的书信,出土于同一时期、同一遗址的另一个墓葬。其中一封来信的作者抱怨说,这个新近征服地区的人民都不愿服从占领者。他提醒收信人,不要到这些“新地”去,因为那里的居民都是恶棍。这种相互敌对的气氛在文学作品中也有表现,比如有一句预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在很多军事占领区都能遇到这种情绪,但毫无疑问,它们都加深了双方这种对彼此属于不同乃至敌对文化的认知。

如同云梦发现的材料所显示的那样,秦国和中原国家存在的这种分裂被写进了秦律。于是,在战国末期,有关秦国文化与其他周朝分封国以及南方的楚国都不相同的这种观念,不仅在传统上被秦和秦以外的国家接受,而且在秦政府的管理操作过程中成为一个正式的原则。

这种发展很符合我们当今关于中国前帝国历史时期的模式。在周朝,一个极大的疆域,包括黄河流域的大部分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现今四川的地区,都被周朝的精英文化联为一体。在战国时期,贵族继承制逐步消失,从而根除了精英文化的拥护者和化身。同时,秦国国民主要通过全民兵役制融入国家,这意味着地方特征已经变得具有决定性,特别是在为国家服务的人中。由于秦国引进了最为全面的新制度,它最有可能获得最高程度的区域一体化和自我意识。

这种模式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该时期社会流动性的增长。随着世袭职位的消失,一些低等级贵族,甚或普通国人都能够通过在军队或政府中服役的方式,获得更高等级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带来了他们对音乐、饮食、文艺、信仰以及生活其他方面的本土观念。这种新的社会流动被墓葬中发现的文献证实,在《日书》中尤为显著。睡虎地和放马滩的文献例子揭示了一位秦国新生儿的生活面临着广泛的可能性,他可能成为奴仆或妾、地方亡命徒、官员、国相或贵族。墓葬出土的补充证据是公元前4世纪秦国葬仪的一个变化,它引进或再引进了地下墓穴的葬式(这本来是若干个世纪以前的一个地方习俗),而且采用了屈肢葬,而不是周朝的仰身直肢葬。这意味着区域性的习惯融入到了精英文化之中。

无论是实行全民兵役制,还是全面视“非秦”人民为敌人,都加速了“我们——他们”这一观念在秦国的发展。它的表现形式非常直观,是在秦国修筑边境长城期间社会普遍流行的做法。根据《日书》记载,离开秦国时同样需要进行一个驱鬼的告别仪式,这和中原人离开自己故乡时的仪式非常相似。

诸国之间日益增长的分歧在统一前的几十年里达到了顶点。战国晚期的政论著作《商君书》中的“徕民”一章大概成文于公元前250年,该文强调只有秦国本国人才能被征募进入军队,而新移民应当从事农业生产。稍晚时期,秦相提议驱逐从外国来秦的官员和谋士,认为他们都是出生地所在诸侯国派来的间谍。丞相李斯斥责并击败了这种排外政策,但当秦始皇召见韩非时,李斯却持与以前相反的观点:“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他说,“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李斯的观点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即忠于自己的国家是人之常情,这最终导致了韩非之死。

尽管证据稀少,但它挑战了当今中国一些学者所持的一种观点:随着战国诸国之间贸易的增长和文化的交流,全国的统一是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结果。相反,整个战国时期,民族主义或地方主义的情感似乎在飞速增长,到了战国末期变得更加强烈。这种倾向随着知识分子的流动而得到缓和,他们在各个诸侯国之间奔波,求学、求职或寻找庇护,因此形成了更加开阔的“天下”观。事实上,秦国宫廷内的“排外”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出于对某些自外国来秦的“客卿”的一种反应,因为这些客卿排挤朝廷其他宗派,而且地位日益重要。

在这一时期,秦国自视为异域的清晰的自我定义,也随着不断变化的边界而变得模糊不清。即使是国境线上的长城也不得不重修,以适应不断变化着的边界。但是,总的来说,我认为战国晚期大一统的趋势相对于诸侯国之间尖锐的分歧更为显著,对抗统一趋势的只限于一小部分知识分子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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