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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解读——刘邦建立西汉

历史大观园 秦汉精神 2020-07-10 09:40:17 0


高帝五年(前202)十二月,刘邦击灭项羽,二月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今山东定陶附近)①,国号汉,史称“西汉”或前汉。刘邦先定都洛阳,不久迁都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东汉之际,海内溃叛,天下大乱,攻战杀伐,将近十年。其问人民前赴矢石、后堕溪谷而死者,不下数百万人。加以兵祸之中,又益之以荒年,“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②。至西汉初,“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③。生产破坏,经济凋敝,“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④。

面对这种荒凉残破的局面,如何稳定封建秩序,复苏封建经济,已成为摆在西汉统治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刘邦命陆贾著书论说秦失天下的原因,陆贾在其所著《新语》一书的《无为》篇中指出:秦代“事愈烦天下愈乱,法愈滋而奸愈炽,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

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从陆贾所揭示的历史教训中,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的历史形势下,只有轻徭薄赋,约法省禁,才能缓和农民的反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汉高祖采纳了陆贾提出的这一“黄老无为”政治思想,从建立西汉政权开始,即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军士复员,“兵皆罢归家”⑤。军队官兵复员为民,“以有功劳行田宅”,即按本人功劳大小,给予数量不等的土地。同时还规定:“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⑥意谓,原籍东方六国的官兵,愿留在关中者,得免除十二年徭役,回归原籍者,免徭役六年。

二、赐军吏卒以爵位。凡军吏卒无爵或爵位在大夫(第五级爵)以下者,“皆赐爵为大夫”,原位在大夫以上者,晋爵一级。爵在公大夫(七级)以上者,“皆令食邑”⑦,并优先给予田宅,其地位与新朝的县令、县丞相等。七大夫以下者,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徭赋。

三、招抚流亡。号召在战乱中流亡山泽不书名数(不著户籍)的人户,“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⑨。

四、释放奴婢。汉初因连年战乱,人口锐减,当时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奴婢,使汉王朝直接控制的依附农民更加减少。释放奴婢是增加农业劳动人口,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途径之一。因此,刘邦即位后,即诏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⑨,即恢复他们自由民的身份。

五、“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⑩。

六、重农抑商。汉初继承秦朝“上农除末”的农本思想,对工商业采取抑制的政策,以保证以小农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得以发展。刘邦诏“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此外,还规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准入仕,进一步从政治上压制商人,限制商业的发展,防止农业劳动力的流散。

七、鼓励增殖人口。汉高帝七年(前200),刘邦下令,凡“民产子”,可以免除二年徭役。

在政治制度上,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务、军事和监察;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分别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刘邦之后,三公、九卿名称虽时有改变,但一直发挥着国家机器的中枢作用。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郡县两级制度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制仿照中央。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亭。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在军制方面,汉初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在中央设立南北两军,以拱卫京师,“南军卫尉主之,掌宫城门内之兵;北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内之兵”。在地方,“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拉弓张弩)、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车兵)、骑士(骑兵)、材官(步兵)、楼船(水兵)。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这些地方军队,郡国由郡守和郡尉掌管,王国由国相和中尉掌管。

在法律方面,刘邦入关之初,与秦民“约法三章”,作为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命令萧何在秦六律基础上,制定汉律。萧何芟除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增加部主见知之条文,“益《事律》、《擅兴》、《廒户》三篇,合为九篇”,因称《九章律》。

在赋役方面,西汉政权建立之后,即进行全国人口登记,建立了周密的户籍制度,依据户籍向人民苛赋征役。首先是田租,规定“什五税一”;其次是口赋(人头税),按照年龄分为算赋和口钱,“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凡:七岁至十四岁,不论男女,每口每年缴纳二十钱,敬奉天子,称为口赋。汉朝还规定,成年男子都要为政府服役,“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又日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刘邦及其部属总结所以能够战胜项羽,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刘邦善于用人。汉初辅佐刘邦平定天下的“开国元勋”,除张良外,如萧何、曹参、韩信、陈平、周勃、樊哙、彭越、黥布等,大都出身寒微,刘邦皆能量才任用,使其为效死力。西汉建国后,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主要官吏,大部分由其属下充任,地方小吏则由一部分秦朝旧官吏继任。除此而外,在社会上还有不少“贤士大夫”处于闲散地位。为了网罗这批人才,充实各级政府,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刘邦发布诏令,布告天下:“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即是说,贤人才士肯为西汉政府效力者,将分派各种不同官职。对于德才出众者,郡守要亲自登门劝请,派人驾车送至京师,并将其行状年纪,报告至相国府,以备差遣。如果地方官发现贤才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即予免职。刘邦此项措施,对于巩固新建立的西汉政权,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巩固西汉王朝的统一,汉高帝九年(前198),刘邦采纳刘敬(娄敬)献策,将盘踞在东方原六国之后以及豪家大族,迁至关中。娄敬完成和亲任务从匈奴归来后,向刘邦建议说:“今陛下虽都关中,实少人。北近胡寇(指匈奴),东有六国之族,宗强,一日有变,陛下亦未得高枕而卧也。”他认为,关中一带,经过战乱,地旷人稀,北有匈奴,近者距长安只有七百里,轻骑一日夜可至京师。秦时东方六国之后,仍有相当实力。一旦发生变故,将会两面受敌。为策万全,巩固西汉王朝,不如“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居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于是刘邦乃使刘敬迁豪族大姓十余万口于关中,给予良田美宅。其后,又陆续将诸功臣家、官吏世家、高赀富人和豪杰兼并之家迁至关中。

在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战胜项羽,争取反楚力量,曾把一些势力强大的将领分封为王。汉初,被分封的异姓诸侯王计有七个,即楚王韩信(先封齐王)、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赵王张敖、韩王信、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此外,还封功臣萧何等一百四十三人为列侯。

异姓王占有关东广大地区,拥兵自重,专制一方,成为中央集权的严重威胁。从汉高帝五年(前202)至高帝十二年(前195),七年之间,刘邦借口他们谋反,先后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吴芮由于其封国僻远,势力最小,暂时保留下来。在消灭异姓诸王的同时,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在异姓诸王的旧土上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并杀白马为盟,立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为了控制诸侯王国,刘邦规定王国的相、太傅、内史、中尉等重要军政官吏均由中央委派,并规定无中央虎符不得发兵。

刘邦在位期间,由于诸侯王均为刘邦子弟,而且大抵年纪较轻,还易控制,其弊端尚未暴露。但随着诸侯王的成长,地方势力日益坐大,“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王国得以自征租赋,自筹货币,自行纪年,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至文帝、景帝之时,终于爆发了中央与王国之间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秦建筑注释①《汉书》卷一《高帝纪》下。

②《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③《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

④《史记》卷三十《平准书》。

⑤⑥⑦⑧⑨《汉书》卷一《高帝纪》下。

⑩《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史记》卷三○《平准书》。

《文献通考》卷一五○,《兵考》二○。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下注引《汉官仪》。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通典》卷一六三《刑一》。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汉书》卷一《高帝纪》四年如淳注引《汉仪注》。

《汉书》卷一《高帝纪》二年如淳注引《汉仪注》。

《汉书》卷一《高帝纪》。

《史记》卷九九《刘敬传》。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序。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序。

汉匈和亲匈奴是古代北方游牧部族,其人以游牧为生,过着逐水草迁徙的生活,但在某些地点也建有一些军用壁垒、城堡,并有少量的农业生产。匈奴人好征战,手持长器弓矢,短器刀铤(音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①。匈奴人作战时,“得人以为奴婢,故其战,人人自为趣(趋)利”②。

秦初,匈奴分布在阴山南北地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将蒙恬打败了匈奴夺取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一带),重置九原郡(今内蒙古包头市西),连接秦、赵、燕旧日长城并重加修筑,以防匈奴南侵。秦二世元年(前209),匈奴头曼单于收复河南地,至其子冒顿(音墨毒)单于乘楚汉战争之际,以“控弦之士”三十余万,东败东胡,西破月氏,北征丁令、坚昆等地(约在今蒙古至西伯利亚一带),南并楼烦、白羊(约在今内蒙南部),使“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③。匈奴的统治区域东起朝鲜边界,横跨蒙古高原,向西与氐羌相接,向南伸延到河套以至于今晋北、陕北一带。冒顿把这一广大地区分为中、左、右三部,中部由冒顿自辖,与汉的代郡、云中郡相对;左部居东方;右部居西方,由左右屠耆王(贤王)分领。他们经常侵扰西汉的北边地区。

为了防御匈奴进攻,汉高祖刘邦把韩王信封于代北。汉高帝六年(前201),匈奴大举进攻马邑(今山西朔县),韩王信投降匈奴。次年,又攻晋阳(今山西太原市),汉高祖闻讯,亲率三十万大军迎战于平城之白登山(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并讨伐韩王信,时值“大寒雨雪,卒之堕指者十二三。于是冒顿阳败走诱汉兵”④。汉军中了匈奴的诱兵之计,在自登山被冒顿骑兵围困七天七夜,和主力部队完全断绝联系。最后刘邦用陈平秘计,派人重赂冒顿阏氏(音焉支,匈奴单于之妻,犹汉言皇后),始得脱险,至平城,汉大军到,匈奴解围去,汉亦罢兵归。

白登战后,冒顿单于仍不断进北部边境,代王喜吓得弃掉封国逃回长安。高帝数苦北边,谋对策,问刘敬。刘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罢(疲)于兵,未可以武服也。……陛下诚能以逋(同嫡)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逋女送厚…”·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⑤由于汉初战争破坏,经济急待恢复,政权尚未巩固,刘邦接受了刘敬的建议。汉高祖九年(前t98),刘邦取家人子(宫人)为长公主嫁与匈奴单于,每年送去大量的絮、缯、酒、食物,并开关市进行交易,与匈奴约为兄弟,以缓和匈奴的侵扰。

刘邦以后的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时期,基本形势没有大的变化,西汉政府继续执行刘邦与匈奴的“和亲”政策。据历史记载,惠帝三年(前192)、文帝六年(前174)、文帝后元二年(前162)、景帝元年(前156)、景帝二年(前155)、景帝五年(前152),汉朝皇帝都曾经送宗女嫁给匈奴单于,或重申坚持与匈奴实行“和亲”。汉政府馈赠单于的礼物也逐年增多。如汉文帝六年与匈奴“和亲”时,一次就赠送单于锦绣衣袍、黄金装饰的带子、黄金带钩、汉族人用的篦梳、还有几十匹刺绣、织锦等大量贵重物品。汉初七八十年间的“和亲”政策,带来了相对和平局面,有利于两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西汉政府与匈奴同意在边界地区“通关市”,允许两地间的贸易交换。于是,匈奴人带着驴、马、羊、驼、兽皮等物产在“关市”与汉族商人交换缯、帛、酒和粮食。“关市”贸易,一时相当繁盛。

但是这种“和亲”政策,说到底是带有贡纳性质的政治联姻。西汉统治者当时实行这一政策,也是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的。“和亲”并未能阻挡匈奴贵族的掠夺。从汉高祖到汉景帝的七十多年间,匈奴贵族一有机会,仍然不断地攻掠汉朝边郡。每次进攻都要“杀掠人民”,抢劫牲畜。特别是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和辽东(今辽宁省南部)两郡受害最深,每年都有一万多人被匈奴贵族杀害或掠去为奴。

文、景时期,虽然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但为抵御匈奴的侵扰,也作些防备工作。公家养马,多至三十万匹,为建设强大骑兵创造了条件。到了汉武帝时,由于国家的经济实力空前雄厚,又无内顾之忧,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建立起来,便放弃对匈奴单方面退让的和亲政策,向匈奴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击战争,从此,西汉与匈奴“绝和亲”八十多年。

昭帝时,发生了“五单于争立”的纷争混战,最后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决心降汉,北匈奴的郅支单于被迫西迁。到汉宣帝时,匈奴在汉军连续打击下,已日趋衰落,因而被匈奴征服、奴役的丁零等部族,纷纷脱离匈奴控制,并配合汉军进攻匈奴,匈奴再也无力向汉朝发动进攻。而西汉王朝也由于长期战争,使内部矛盾日益尖锐。于是,汉政府与匈奴间的战争渐渐平息,又重新恢复了两族间的“和亲”。不过,这已是汉朝略占优势的形势下,双方走向妥协的产物,与汉初的和亲,虽然都是政治联姻,情况已不相同。宣帝甘露三年(前51)和宣帝黄龙元年(前49),呼韩邪单于两次到长安觐见汉帝。汉宣帝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给他的礼遇位置,超过汉朝各诸侯王之上,同时还赠送“冠带、衣裳、黄金玺、戾绶、玉具、剑、佩刀,弓一张、矢四发、棨戟十,安车一乘,鞍勒一具,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毂、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⑥,表示对呼韩邪政权的支持和友好。呼韩邪单于也向汉宣帝表示,愿意留居漠南,协助汉政府保护边境域塞。双方建立了和平相处,互相支持的关系。

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汉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和副校尉陈汤出兵杀死郅支单于,呼韩邪单于实现了重新统一整个匈奴的愿望。汉元帝竟宁元年春正月(前33),呼韩邪单于第三次到长安朝见汉帝,“礼赐如初,加衣服锦帛絮,皆倍于黄龙时,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墙(或作嫱、樯)字昭君赐单子”⑦。王昭君容貌丰美,仪态大方,通情识理,深得呼韩邪单于的倾心敬爱,特加称号“宁胡阏氏”(希望通过这次和亲,建立永远和好安宁关系之意),汉元帝也很高兴,下诏“改元为竟宁”⑧(表示取得了永远和平相处的局面),恢复了旧日的和亲,结束了百余年来汉匈战争。“昭君出塞”后,一直生活在匈奴游牧地区到死,在她影响下,她的子女及周围人都努力维护汉匈友好关系,一直持续到西汉末年。和亲后的半个世纪,在北部边境出现了“边城晏(晚)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百姓)亡干戈之役”⑨的和平景象。近年来在包头等地的汉代墓葬中,出土有“单于和亲”等文字的瓦当,是汉、匈关系和洽的有力证明。

注释①《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上。

②③《史记》卷一一○《匈奴列传》。

④《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上。

⑤《史记》卷九九《刘敬传》。

⑥《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上。

⑦《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下。

⑧《汉书》卷九《元帝纪》。

⑨《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下。

诸吕之乱向帝十二年(前195)四月,刘邦病死,五月,太子刘盈年十七岁,即位,是为惠帝。惠帝即位之初还亲理朝政,但其为人仁弱,虽继承大统,而一切国家大政,皆操诸吕后之手。吕后,名雉,小字娥妁(xú许)。刘邦微时,吕后尝居田中耨。刘邦亡命芒砀山时,吕后常往相从。彭城之役,吕后与太公同为项羽所俘。后楚汉议和,始得释归。刘邦即天子位,吕后遂为皇后。吕后性情刚毅,多疑好杀,曾协助刘邦诛杀韩信、彭越等大臣。高帝十年(前197),定陶戚姬有宠于刘邦,生赵王如意。吕后年长失宠,刘邦欲废太子刘盈而立如意,后得大臣力争,始得不废,吕后因此对戚姬及赵王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刘邦死,惠帝立,吕后为皇太后,第一件事即命人幽禁戚夫人于永巷(别宫名,有长巷,故名),髡钳(剃发,以铁束颈),衣赭衣(罪衣),令其舂米。戚夫人边舂边叹息说:“子为王,母为虏,终日春薄暮,常与死(死罪)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①吕后闻知大怒说:“乃欲倚汝子邪?”乃召赵王如意入京,乘惠帝晨出射猎之机,使人鸩杀之。又“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燀耳(以药熏耳使聋),饮痦(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②。吕雉阴鸷残忍竟至于此!

吕后意识到,惠帝接受的是一个外重内轻的天下。一方面,刘氏诸王,非其伯叔,即其兄弟,刘盈仁弱,非其对手。另一方面,功臣宿将陈平、灌婴、周勃、樊哙等皆手握重兵,造成对中央政府的威胁。吕后具有极大政治野心,刘邦一死,她就同其亲信审食其密谋尽诛诸将,然后发丧。吕后对审食其说:“诸将故与帝(指刘邦)为编户(列次名籍)民,北面为臣,心常快陕(不快之意),今乃事少主,非尽族是(族诛功臣),天下不安。”③有人将此消息告之郦商,郦商往见审食其说:“吾闻帝已崩,四日不发丧,欲诛诸将,诚如此,天下危矣。”④现诸宿将皆领重兵在外,“陈平、灌婴将十万守荥阳,樊哙、周勃将二十万定燕、代,此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兵还乡以攻关中”⑤。届时“大臣内叛,诸侯外反”⑥,国家危亡可翘首而待。吕后估计实力不足,乃迫不得已暂时中止诛杀诸将的阴谋。但在惠帝君国期间,吕后无日不在计划巩固中央与削弱诸王及元老宿将的方策,只是因为准备尚未完成,并未采取攻势而已。

惠帝七年(前188)八月,惠帝死,无子,吕后乃取惠帝宫人幼子,谓为惠帝子,杀其母而立为帝,吕后临朝称制。高后元年(前187)冬,吕后议欲立诸吕为王,征询右丞相王陵意见,王陵回答说:“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⑦吕后不悦,又问左丞相陈平、太尉周勃。陈平、周勃回答说:“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昆弟诸吕,无所不可。”⑧吕后喜。罢朝后,王陵责备陈平、周勃不应违背刘邦誓言在吕后面前“阿意背约”。陈平、周勃说:“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夫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亦不如臣。”⑨十一月,吕后拜王陵为少帝太傅,用明升暗降之术,夺去王陵相权。遂以左丞相陈平为右丞相;以其亲信审食其为左丞相,令监宫中,如郎中令,公卿奏事皆通过审食其作出裁决。然后又布置党羽,培养亲信,乃大封吕氏,立兄子吕台、吕产、吕禄及吕通(吕台之子)四人为王,封诸吕凡六人皆为列侯,追尊其父吕公为吕宣王,兄周吕侯为悼武王。同时还封其所爱后宫美人之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常山王,山(《汉书·高后纪》作弘)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⑩。在一切布置停当之后,乃开始向诸侯王进攻。高后七年(前181),吕后先后杀赵王友、共王恢及燕王建子,而以吕氏代之。

吕后称制凡八年。当病笃时,为了实现其生前未能完成之计划,又作了一番最后安排:任命吕禄为上将军,居北军;吕产为相国,居南军。并郑重地告诫吕产、吕禄说:“高帝已定天下,与大臣约,曰‘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今吕氏王,大臣弗平。”为防范拥刘大臣夺取中央政权,吕后叮嘱吕产、吕禄要“据兵卫宫,慎毋送丧”,言罢死去。

吕禄、吕产专兵秉政,自知违背高帝誓约,恐为大臣及诸侯王所杀,因图谋作乱。其时,刘悼惠王子朱虚侯刘章在长安,其妻为吕禄之女,因得知吕氏阴谋。刘章恐事发牵连自身,乃秘密派心腹告知其兄齐哀王,欲使其发兵西向,刘章与太尉周勃、丞相陈平为内应,诛杀诸吕而立齐王。齐王乃与其舅父驷钧、郎中令祝午、中尉魏勃阴谋发兵。可是齐相召平反对,竟发卒围王宫。魏勃诓召平说:“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而相君围王固善。勃请为君将兵卫王。”召平信以为真,魏勃既掌握兵权,遂指挥部队包围了相府,召平被迫自杀。于是齐王以驷钧为相,魏勃为将军,祝午为内史,征发国中全部人马,诛讨诸吕。同时,齐王又使祝午东向欺骗琅邪王(刘泽)说:“吕氏作乱,齐王发兵欲西诛之。齐王自以儿子,年少,不习兵革之事,愿举国委大王。大王自高帝将也,习战事。齐王不敢离兵,使臣请大王幸之临菑,见齐王计事。”琅邪王相信祝午之言,乃西行见齐王。齐王因而扣留琅邪王,而使祝午征发琅邪国全部兵马,与其本部人马合兵一处,统领西进。琅邪王向齐王建议说:“大王高皇帝嫡长孙也,当立。今诸大臣狐疑,未有所定,而泽于刘氏最为长年,大臣固待泽决计。今大王留臣无为也,不如使我入关计事。”齐王同意,乃备车送琅邪王。齐王遂率兵马西攻济南(吕氏封地),并致各诸侯王书,列举诸吕罪行说:“诸吕擅自尊官,聚兵严威,劫列侯忠臣,矫制以令天下,宗庙所以危。寡人率兵入诛不当为王者。”吕产、吕禄闻齐王兴兵,乃遣大将军灌婴领兵迎击。灌婴进至荥阳,乃与部下计议说:“诸吕拥兵关中,欲危刘氏而自立。今我破齐还报,此益吕氏之资也。”乃驻兵荥阳,派使者通知齐王,欲与连合,等待吕氏有所举动,即共同发兵诛讨。齐王得报,乃还兵西界待时进讨。

太尉周勃因诸吕擅权,不得掌管军队,乃与丞相陈平商议:曲周侯郦商老病在家,其予郦寄与吕禄友善,可令人劫持郦商,然后令其子郦寄去至吕禄住所,劝其之国守藩(吕禄封赵王),“归还将印,以兵属太尉;请梁王(吕产),归相国印,与大臣盟而之国,齐兵必罢,大臣得安,足下高枕而王千里,此万世之利也”。吕禄准备接受郦寄建议,欲归还将印,同时将此事告知吕产及诸吕老人,诸吕意见不一,吕禄同郦寄一起出外游猎,中途路过其姑吕媭住所,将上述决定告知吕委,吕媭听后大怒说:“若为将而弃军,吕氏今无处矣!”于是尽将其所藏珠玉宝器投掷堂下,说:“毋为他人守也”。

是年九月,平阳侯曹窋(zhuó茁,曹参之子)代行御史大夫事,前往面见相国吕产议事。适值郎中令贾寿使齐归来,尽告灌婴与齐楚联合欲诛诸吕情状,因责怪吕产说:“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乃催促吕产迅速入宫。曹窗听后,将贾寿与吕产谈话驰告陈平和周勃。周勃欲接管北军,但无天子符节,不得人。时襄平侯纪通为符节令,乃使周勃诈称天子之命进入北军。周勃又派郦寄和地客(九卿之一,掌宾客朝觐之事)刘揭劝说吕禄“急归将军印辞去,不然,祸且起”。吕禄以郦寄为好友,不会欺骗自己,遂解下印绶付与典客,而以兵权交给太尉周勃。周勃进入军门后,向全军发布命令说:“为吕氏右袒(脱衣袖而露肉也),为刘氏左袒。”军中将吏皆左袒,表示拥护刘氏。周勃因得掌管北军,成为北军的真正统帅。当时南军尚在吕产手中。丞相陈平乃召朱虚侯刘章协助周勃。周勃命令刘章监守军门,令曹窋通知卫尉,不许吕产进入殿门。吕产此时还不知吕禄已离开北军,欲率兵进入未央宫作乱,为卫殿武士所阻,徘徊不得入。曹窗将此情况急告周勃,周勃尚恐不胜诸吕,未敢宣布下令讨伐。便急遣朱虚侯刘章立即入宫保卫少帝。刘章率兵千人,进入未央宫掖门(旁门),望见吕产在廷中徘徊。等到申时(下午三至五时),挥兵向吕产进攻,吕产退走,值天空大风骤起,吕产部下慌乱,无心战斗,刘章追杀吕产于郎中府吏厕中。

刘章已杀吕产,少帝命谒者(郎中令属官,掌宾赞受事)持节慰劳刘章。刘章欲夺节信,谒者不肯,刘章乃与谒者同乘一车,因节信驰入长乐宫,斩长乐卫尉吕更始。然后回到北军,向太尉周勃报告。周勃拜贺刘章说:“所患独吕产,今已诛,天下定矣。”遂遣人分头尽捕诸吕男女,不论老少全部诛杀。吕禄被捕斩,吕媭被笞杀。然后周勃又派刘章将诛杀诸。吕满门事告知齐王,令其罢兵回藩。灌婴亦从荥阳撤兵回朝。诸吕之乱至此彻底平定。

注释①《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上。

②《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③《汉书》卷一《高帝纪》下。

④⑤⑥《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⑦⑧⑨⑩《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资治通鉴》卷一三,高后八年。

《史记》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

《资治通鉴》卷一三,高后八年。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汉书》卷三《高后纪》。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文景之治出于秦朝统治的残暴和秦末连年战争,西汉建国之初社会经济凋敝不堪,史载当时“白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①。汉高祖采用道家“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实行“与民休息”的无为政治。惠帝、吕后时期(前194—前180)丞相曹参沿袭萧何辅佐汉高祖的成规,“举事无所变更”②。到了文帝、景帝时(前179—前141)继续“与民休息”,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刘恒,刘邦中子,高帝十年(前196)立为代王。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人平定诸吕叛乱后,为了恢复政治局面的稳定,宗室大臣们经过反复慎重谋议,决心迎立“仁孝宽厚”的代王为帝,是为汉文帝,“天下诸侯万民皆以为宜”③,可谓是众望所归,刘恒在位凡二十三年。刘启(前189—前141)文帝太子。公元前157年即位,是为汉景帝,在位十六年。

汉文帝即位后,结束了诸吕篡权所造成的混乱状态,在高、惠着力恢复农业生产,安定社会秩序的基础上,采取“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措施。

一、减免田租算赋。秦时,收大半之赋,文帝实行“减省租赋”④。文帝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曾两次实行减收“今年田租之半”,即由汉初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从文帝十三年以后直到他死前的十一年间,又下诏完全免收田租。景帝元年,复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税一;并明文规定田租为三十税一,以后相沿不变。文帝时,算赋(人头税)也由每年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

二、减轻徭役。文帝二年下诏“务省繇(同徭)费以便民”⑤,把原为一年服役一个月,改为“三年而一事”⑥。同年诏令列侯之国,因“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令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国,可减轻关东漕送京师之苦。又可减少地方徭役、卫卒。景帝二年(前155),又将秦时十七岁傅籍为公家服徭役的制度改为二十岁始傅(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为二十三岁,是武、昭时事)。

三、提倡节俭。史称“孝文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⑧。“损食膳,不听乐”,⑨,欲建一座露台,召来工匠估算,需用黄金一百斤。文帝认为“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⑩!遂取消营建计划。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平时身着黑色厚缯,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

四、重农抑商,人粟拜爵。文帝对发展农业生产非常重视,曾经多次发布诏令劝农说“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于务本”,“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治理国家没有比它更重要)。具体办法是“驱民地着”,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严格户籍制度,不许迁徙。同时实行贵粟政策来打击商人、高利贷者对农业经济的破坏。他接受政治家晁错“贵粟”的主张。为了提高谷价,不使谷贱伤农,晁错向文帝提出“人粟拜爵”的建议,准许富人(主要是商人)用粮食换取国家的爵位。晁错认为,这一办法实行后,边境和郡县的积粟(粮食储存)都可以得到充足保证,这样就有条件免除天下田租。人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可以暂时得到改善。

五、平狱缓刑。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施行“约法省禁”的政策,废除了一些沿袭秦律的严刑苛法。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者处死,轻者没人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元年下诏废除。又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联接),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妾愿没人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怜悲其意,下令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时又减轻笞刑。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但责大指,不求细苛,因此有“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措之风”,及“平狱缓刑,天下莫不说(同悦)喜”,“犯者寡”之说。

大猩猩六、改革吏治,任用贤良。文帝主张用廉者、长者为吏,从中央到地方,从大臣到一般官吏,多用长者廉者为吏。文帝时大胆起用有胆识、有能力的新人,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对张释之、周亚夫的任用。张释之,初以赀为骑郎,十年不得调。后因论述“秦失汉兴”显出其政治见解;面折廷争,执法不阿显出其政治品德而受到文帝赏识,被提升至廷尉,成为“天下名臣”。而周亚夫,原为河内守,为防备匈奴被任命为将军驻军细柳。文帝劳军时,见其治军严明,赞叹为“真将军”,临终还对太子说“即有缓急,周亚夫真可任将兵”。不出文帝所料,景帝时吴楚七国叛乱,即由亚夫平定。文帝还广泛吸收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参与管理政事,他即位第二年,即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以后又诏举贤良文学士,并亲览对策。他还防止宠臣弄权和外戚掌权。他任用贤良这就改变了一代吏风,使他的各项措施得以顺利实施。

西汉初年“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户口繁殖如此迅速,而粮价亦大大降低,“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经过劳动人民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到景帝末和武帝初,国家已较富庶,“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可见文帝、景帝在治理封建国家中是有业绩的。封建史家对此曾给予高度评价。司马迁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班固说“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寝息。风流笃厚,楚罔疏阔”。司马光说“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其实质是为了保护地主阶级长治久安而采取的一种调节政策,是地主阶级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农民实行的一种权宜之计,客观上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农民进行生产的要求,因而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注释①《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②《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

③《汉书》卷四《文帝纪》。

④《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⑤《汉书》卷四《文帝纪》。

⑥《汉书》卷六四《贾捐之传》。

⑦⑧⑨《汉书》卷四《文帝纪》。

⑩《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汉书》卷四《文帝纪》赞。

《汉书》卷四《文帝纪》。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汉书》卷五○《张释之传》。

《汉书》卷四○《周亚夫传》。

《汉书》卷四《文帝纪》。

《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

《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

《史记》卷三○《平准书》。

《史记》卷二五《律书》。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资治通鉴》汉文帝后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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